道德模范教育界总共有18人,分别是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1收藏

道德模范教育界总共有18人,分别是哪些?,第1张

  李明素(洪水中救出32人的退休教师)、殷雪梅(用生命铸就崇高的师魂)、韦正雄(灾难中首先想到的是学生)、艾尼·居买尔(正义斗歹徒)、徐伟(冰窟中救出三名中学生)、赵传宇(湍流中勇救落水老人)、谢芳秋(列车轮下救出聋哑老人)、王一硕(用行动诠释诚信精神)、钟南山(抗击“非典”的勇士)、文花枝(以身作则,先救群众)、方永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刘霆(背着母亲上大学的孝子)、张晓(苦难中坚守的阳光男孩)、黄来女(用意志挽救父亲的生命)、曹于亚(捐肾救父,带父上学)、韩瑜(父亲终被她的孝心感动)、洪战辉(默默抚养捡来的妹妹)、杨怀保(帮三千贫困生勤工助学)。

1、谭崇台

谭崇台(1920年6月-2017年12月9日)著名经济学家、人文社科资深教授、获“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中国发展经济学第一人”,谭崇台一贯认为应当用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对待西方经济学,即一方面注意其中的糟粕,另一方面注意其中可以为我所用的有益成分。

2、韩德培

韩德培(1911年2月——2009年5月29日),江苏如皋人,生前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国际法研所名誉所长。

3、马克昌

马克昌(1926年——2011年),著名法学教授、博导,河南西华县红花集镇人,法学家。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后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师从前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专门从事刑法学研究。1952年返回武汉大学任教。参加过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

4、徐显明

徐显明,男,汉族,1957年4月生,山东青岛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武汉大学在职法学博士,二级大检察官。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5、黄进

黄进,男,1958年12月生于湖北利川,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5月加入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国际法学博士。

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系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第一位国际私法学博士学位获得者。荣获中国法学会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谭崇台

-韩德培

-马克昌

-徐显明

-黄进

莫洪宪,女,1954年9月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汉族,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1984年9月-1986年7月留学于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先生。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作访问学者。先后到美国、英国、法国、爱尔兰、、德国、日本、韩国、泰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及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参加学术会议和访问交流。

她主要从事犯罪学、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多年来坚持在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的第一线。她注重教学改革,主持的“临床法学教育”试验课程,受到国内外学术同行的关注,曾连续三次荣获武汉大学本科教学一等奖,并与人合作于1997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她潜心研究、具有前瞻性的代表作《有组织犯罪研究》出版后,被有关著名学者称为“填补了我国有组织犯罪研究方面的空白”, 在法学界和司法部门中得到了较大反响。因而,她1997年8月应邀出席了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的“国际反有组织犯罪对策”学术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1998年应澳门政府司法官培训中心邀请前往专题讲学并承担澳门地方政府基金项目“澳门黑社会组织犯罪研究”;1999年应日本庆应大学和日本警视厅邀请前往作“中国有组织犯罪研究”的专题报告和进行学术交流;2000年应香港中文大学邀请、2003年应美国律师协会邀请进行学术访问和专题讲学。

她参与撰写了十几部学术著作,其中主编的有:《犯罪学概论》、《澳门有组织犯罪研究》、《刑事被害人权益救济理论与实务》、《未成年人权益救济理论与实务》、《金融犯罪司法实务及预防对策》(副主编)、《各国刑法比较研究》(副主编)等。此外,她先后在《国外社会科学》、《日本警察学论集》(日文)、《刑法论丛》、《法学评论》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多篇。近年来,她先后主持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刑事案件趋升的原因和对策》、《医事刑法问题研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有组织犯罪研究》、司法部课题研究项目《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对我国的影响》等重大课题研究。其著作《有组织犯罪研究》,1998年和2000年分别荣获武汉市第六、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0年荣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她注重将法学理论运用到司法实践,积极参与湖北省和武汉市的社会服务、司法咨询工作,兼任了湖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妇联法律顾问;武汉市公安局打击经济犯罪高级法律顾问;武汉市金融法律专家咨询小组顾问等职,经常参加公、检、法及政法委组织邀请的疑难案件咨询服务、省、市妇联组织的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多次为省市司法、妇联、青年团干部举办有关法学专题讲座。

继万鄂湘教授之后,莫洪宪教授兼任全国首家法律援助机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主任。自1992年该中心成立以来,她与全体志愿者一道,为广大社会弱者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接待咨询约四万人次,回复信件近三万件,电话咨询约三万次,代理诉讼案件达九百余起(其中绝大部分胜诉),为社会上最需要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承担“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责任,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帮助受虐待的妇女走上自立之路;为意外致残的孩子争得宝贵的赔偿;帮助盲人找到安居之所……。在她的带领下,该“中心”将法律援助这一公益性活动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起来,不仅为武大法学院的学生提供了社会实践的基地,促进了法学教学的改革和法律人才的成长,而且探索了如何对我国的社会弱者实行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的一条新路。由于社会效益显著,该“中心”先后被国务院、中宣部、团中央和湖北团省委授予“全国扶贫助残先进集体”、“全国首届青年志愿服务杰出集体”和“全国青年志愿者活动示范点”等光荣称号,美、法、德、加、日、英等国的教授学者纷纷前来中心参观、访问。她本人由于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工作成绩突出,2000年被武汉市市政府授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杰出公民”称号。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如下:(姓名、性别、职务、专业、研究方向)

陈冰白:

男 副教授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

徐承泰:

男 副教授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 秦汉考古)

贺世伟 :

男、副教授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 六朝-宋元考古 中国古代瓷器研究)

刘国胜:

男 副教授 (历史文献学)(先秦秦汉出土文献)

覃启勋:

男 教授 (中国文化史)(中日文化交流史)

王雪华:

女 副教授( 中国古代史)(明清史)

朱海:

男 副教授 (中国古代史)(隋唐五代史)

申万里:

男 副教授(中国古代史)(元史)

周荣:

男 副教授 (专门史)(明清社会经济史)

杨国安:

男 副教授 (专门史)( 明清社会经济史——乡村社会史)

彭敦文:

男 副教授 (中国近现代史)(中华民国史)

薛毅

男 副教授 (中国近现代史)(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李荣建:

男 教授 (地区国别史)( 近现代史)

徐友珍:

女 副教授 (国际关系与中外关系史)( 战后大国对华关系)

潘迎春:

女 副教授( 国际关系与中外关系史)( 美加对外关系)

谢国荣:

男 教授 ( 地区国别史)(美国史——美国黑人史、种族关系史、民权运动史)

熊沛彪:

男 教授 (国际关系与中外关系史)

李清临:

男 教授(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科技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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