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下面一段话的主要信息,在横线上写出四个关键词。(4分)椐报道,我国国家图书馆浩瀚的馆藏古籍中,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1收藏

提取下面一段话的主要信息,在横线上写出四个关键词。(4分)椐报道,我国国家图书馆浩瀚的馆藏古籍中,,第1张

古籍、修复、人才、缺乏(不足)

试题分析:此题属于提取关键词。 如何提取关键词,可采用如下一些方法:

方法一、提取要素。这种方法主要是针对记叙类材料,记叙性文段包括消息在内。对这种 文体形式的压缩,要把握记叙的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包括对象、身 份等)、事件。概括起来就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什么人干了什么事情, 有什么结果。然后再对这些信息进行调整提取关键词。

方法二、摘取中心。这种方法要注意准确地把握一段语言材料的中心,打叶削枝,摘取中 心句或关键句,根据要求把多余的枝叶去掉。一般说来,新闻材料往往要 抓住第一句或第一段,即新闻的导语。议论类或说明类的材料要能抓住中 心论点或者要说明的中心意思,然后再在中心句中提取关键词。 方法三:分层提炼 针对语意较复杂的材料,我们可采取各个击破的方法,先给原有的语 段划分层次,提炼各层次的要点,然后再提取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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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古籍馆是可以参观的。

 文津街古籍馆座 落于北海公园西侧,红墙绿瓦,雕梁画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国家图书馆是国家总书库,国家书目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履行国内外图书文献收藏和保护的职责,指导协调全国的文献保护工作;为中央和国家领导机关、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及参考咨询服务;开展图书馆学理论与图书馆事业发展研究,指导全国图书馆业务工作;对外履行有关文化交流职能,参加国际图联及相关国际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

国家图书馆借书流程:1。选择书目。2。填写借书申请表。3。提交书目。4。查询。5。打印。6。归还。7。退还。8。还书。9。领取。10。归还。

办证须知

1、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后办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异地办理、他人代办,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

2、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

3、读者卡、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丢失须到相应办证处挂失。若又找到原卡,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办证处解除挂失。未找到原读者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工本费补办新卡,原读者卡同时作废。押金仍然有效。

4、每人限办一张读者卡、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

5、读者卡、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6、办理时间及地点:总馆北区:北区二层北侧。

周一至周五09:00-21:00-周六、日09:00-17:00(人工服务办理读者卡及加、减功能时间为:周一至周日09:00-16:30。

读者指南入馆须知

中国国家图书馆由位于文津街的古籍馆和位于白石桥的总馆南区、总馆北区构成,形成三位一体的馆舍布局。

古籍馆主要提供普通古籍、外文善本、地方志家谱文献服务和临时主题展览服务;总馆南区提供外文文献、中外文专藏文献的专业和国家典籍博物馆展陈服务;总馆北区提供以中文普通文献借阅、电子文献、音视频资源服务和少年儿童服务为主的大众服务。

1、本馆开架借阅区面向年满13周岁读者开放,13至15周岁读者入内须凭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其他读者凭国家图书馆读者卡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内。

2、本馆闭架借阅区面向年满16周岁并持有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的读者开放

3、少年儿童馆接待15周岁及以下少年儿童,凭读者卡入内。学龄前儿童须有监护人陪同,陪同监护人(限一位)凭有效证件入内。

4、请妥善保管随身物品,大尺码箱包(大于18。4cm×13cm)及其他与借阅无关的物品须凭有效读者卡或身份证免费寄存至存包处。

5、请勿携带个人书、刊、报(含从本馆借出的图书)进入阅览区自习。

6、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国家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7、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入馆。

8、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入馆须按规定接受安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9、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10、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前款规定的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

国家图书馆将国家藏书变成奇货可居的垄断资源,将图书借阅演变成“租书”“抵押”,限制或剥夺低收入者、低职位者、低职称者、低学历者、无职业者和外地人的阅览权或外借权,无疑是对公共图书馆理念的践踏和对中国图书馆事业的误导

3月底,我去北京国家图书馆借阅中国平民教育史上重要人物陈筑山的著作《国族精神》。

承蒙图书馆咨询组热心指点,在典藏阅览室找到了这本1940年代出版的小册子。

除了办理“读者卡”收费20元,典藏阅览室还规定:每阅览一次收费5元。

我翻阅之后,觉得不如把它复印下来。

男管理员说:“可以,每页5元。”

我吃一惊:“每页5元?为什么这么贵?”

“这是典藏书,为了保护,不能用复印机,只能用扫描仪扫描了再打印。”

此书150页,需750元。我付不起这么高昂的费用,只好回到座位上做点摘录。

当晚与一工程师聊及复印与扫描的区别,他笑道:“扫描仪的功能和结构从来就不是为复印设计的。复印机比扫描仪的工作温度和照度略高,但复印一页只需一二秒钟,而扫描需一百秒;书籍在扫描中受到的光、热辐射总量实际上多于复印,对书籍的折压磨损也超过复印。而且,扫描之后得逐页打印,打印一张图形文件约需90秒钟,你要的这本书复印几分钟可以完成,扫描、打印却要四五个小时。如果不做电子文本,绝对不应用扫描仪代替复印机。”

回到广州后,看到《中国时报》主笔林博文先生介绍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档案馆向公众(不管是否美国公民)开放宋子文手稿的情况,那些陈旧、脆弱的珍贵手稿公众可以免费阅览,自由复印,但不提供扫描。这似乎验证了专业人士的观点。

两个月后,我第二次到国家图书馆,想继续看完这本书。这次是个年轻的女管理员,她检查我的读者卡说:“你的卡有问题。”我说:“什么问题,过期了吗?”“你还要存100元保证金才可阅览。”我说:“保证什么?”她不回答。我又问:“上次来怎么不需要保证金呢?”她立即不耐烦:“这是馆里的规定,别问我。”我下楼去图书馆大门口的办证处缴纳“保证金”100元。回到阅览室,我把索书单交给她,她说:“要填上书号才找得着,你这个B824不是书号。”我说:“上次我填的就是这个书号,属于民国书目里的书。”她说:“那你找民国书目去,搞清楚了再来。”我说:“你这里没有书目吗?”她说:“没有。”我于是去楼下的咨询室。咨询员说:“民国书目并不提供书号。你把书名交给她,怎么找,那是他们的事。”我回到典藏室,把咨询室的意见告诉她,她现出愠怒之色,说:“没有书号叫我们找?!”我连忙说:“书目上的确没有书号,只有序号,要不我去把那个数字抄来?”她不回答,我又下楼,到咨询室,把民国书目上惟一的数字2952抄上,气喘吁吁地回到典藏室。她接过单子,不胜厌烦,一动不动。我忍不住叹息说:“在你们这里看书真难啊,就像探监一样——哪有你这么刁难的人。”

她顿时把我的索书单扔下,说:“你骂人,你是对我人格侮辱,你要赔礼道歉!”说着跑出阅览室。过了几分钟,把一位女士喊来了。这女士似乎是小组长,瞪着我说:“你要赔礼道歉!”我说:“我没有说错,不需要道歉。为了看本书,我已经楼上楼下跑了三四趟,折腾一个多小时了,我说错了吗?”三个人就这样僵持着,这时,坐在阅览室看书的一位长者(阅览室里仅有的两位读者之一)手拿着一本书站起来说话:“这位同志说刁难是言重了点,我来代他道个歉,也说说我的看法。为了看这么一本书,你们收了多少次钱?读者卡交了钱,又要交保证金,阅览还得交钱。这里是国家图书馆,书是国家的书,你们却随意收费,好像是你们私家的藏书,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有这个理吗?……”存包费(不准带书刊或包进馆)每次每包05元,阅览卡20元,中文图书保证金100元,外文图书保证金1000元,典藏书阅览费每册5元,复制(扫描)每页5元……

两人不答话,走出阅览室。过了好一阵,小组长一个人回来,默默地坐下,替管理员值班——由她来对付我。整个阅览室就我一个索书者。我把索书单交给她,然后坐下等待。过了约半小时,小组长大声吆喝我的名字(其实我就坐在她旁边),我以为书到了,谁知她说:“没这本书”,说着在索书单的“未取出原因”栏里勾上“原缺”(意思是图书馆未曾收藏)二字,将索书单朝我一扔。

我上楼找典藏部主任。主任说:“我派个最熟悉业务的人去找。”要我坐下等。20多分钟后,他说,“可以了,你到阅览室去,已经找着了。”说着陪我下楼进了阅览室。管理员却说:“书还没到呢。”主任掉头走了。我坐下继续等。

我就这样坐着,等了半个多小时,没有任何动静,问管理员,依然是“书还没到”。

我再上楼去找典藏部主任,门已紧闭。

我只好去找馆长。豪华的办公楼里,绝大多数房门紧闭,敲门无声息。辗转奔波,总算找着一位和善的前任副馆长,她允诺把情况转告给主管业务的副馆长,并给典藏阅览室电话,让我回阅览室,“书确实已经取到了”。

此时已经是下午4点多了,看不了几页阅览室就要关门,而我却得付5元钱“阅览费”;更重要的是,我不认为“书取到了”问题就解决了。所以,我没有再进典藏阅览室。

图书馆的要义并不是收藏,而是以文献公益于社会。即使是晚清和民国,其图书馆也自觉奉行“任人借阅,不取分文”的“公益性”原则。国际社会更是将享有图书馆服务列为基本人权之一,联合国1949年就发布过世所认同的《公共图书馆宣言》:“自由地、不受限制地获取知识、思想、文化和信息是个人行使民主权利和获得平等发展机会的基础”;“公共图书馆是知识之门,应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或社会地位,向所有的人免费提供服务”;“必须使社会上所有的人都能真正享受到图书馆的各项服务,包括向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利用其正常服务和资料的人,如语言上处于少数的人、残疾人或住院病人及在押犯人等提供特殊的服务和资料。”

当年马克思在穷困中能完成内容浩瀚的《资本论》,就是得助于伦敦大英图书馆完善的服务。可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国家图书馆却将国家藏书变成奇货可居的垄断资源,将图书借阅演变成“租书”“抵押”,从读者身上搜刮钱财,限制或剥夺低收入者、低职位者、低职称者、低学历者、无职业者和外地人的阅览权或外借权。目前该馆规定,办理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藏书较全的中文书库)借书证的条件是:在京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者,在京处级及其以上行政职务者,在京就读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外加手续费20元、押金100元;办理外文图书借书证的条件是:在京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者,在京处级及其以上行政职务,在京就读博士生及博士以上学历者,外加手续费20元,押金1000元。办证只是入门的初步条件,馆内各室还有不同的“规定”或收费。阻碍进步、蔑视民权,国家图书馆对公共图书馆理念的践踏及其对中国图书馆事业的误导,不能不让人感到愤慨。

参考资料:

http://wwwccmvpcom/viewthreadphptid=7&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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