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提供假借字、通假字、古今字、繁简字、异体字的知识
假借字
汉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发展起来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绘,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图像和笔画来表现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随时造出文字来表现,于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 ,这种跟借用的字的形义完全不合的字就称为假借字。假借字有两类。一类是本无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说的假借字。如“北”,甲骨文作“ ”,像二人相背。北方的“北”无形可像 ,就借语音相同的“”来表示北方的意思。许慎在《说文叙》里所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就是这一类。在语言发展过程中这一类的字很多。假借字的另一类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当中本来有表示某个词义的书写形式 ,但是在使用当中不用本来约定俗成的字形而写为另外一个意义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这一类在秦汉以上的古书中极为常见 。如借“汤”为“荡”;《诗经·豳风·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借“壶”为“瓠”,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前一类可以说是不造字的假借,后一类是在用字当中的假借。在用字当中既然本有其字,为什么还要另外写一个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两种原因。一种原因是写书者仓促间写为一个音同的字,历代传抄因其旧而不改;另一种原因是某一时期 、某一地区或某一师承,经常习惯以某字代某字用,后世传写也就一仍其旧。
通假字
通假字,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通假字,包括古今字、异体字和狭义的通假字。
古今字:古已有之,今又造字。新字成为长期工。如苏东坡的《石钟山记》中的“莫”,为“暮”之古字,被“借”为否定副词“不”、“没有谁”的意思,故又造“暮”字。
异体字:同一个意思,不同的写法。
通假字:音同本字,借来一用。借来的字只能作为临时工。如“说”与“悦”;如“蚤”与“早”;如“当”与“倘”。其特点是“因音通假”。
通假字是中国古书的用字现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即用读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由于种种原因,书写者没有使用本字,而临时借用了音同或音近的字来替代,有人认为部分通假字就是古人所写的白字(别字)。事实上,第一个写通假字的人可以说是写的白字,但是后人纷纷效仿,也就积非成是了。通假字大量存在于古书之中,是造成中国古书难读的祸首之一。
通假字所代替的那个字我们把它叫做“本字”。例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中的“惠”是“慧”的通假字,是“智慧”的意思。
通假字的成因
古人造出一个字,表达一个意思,可是该用哪个字表示哪个意思还在形成过程中,没有一定规律,既可以使用这个字表示某个意思,又可以使用另外一个声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表示那个意思。时代越后的文章,通假字越少,反之,通假字越多。
古人在做记录时,一时想不出本字而用了别字代替,清代的赵翼在《陔余丛考》一书中指出:“字之音同而异义者,俗儒不知,辄误写用,世所谓别字也。”第一个人这样写固然是前面所说的写了白字,但后人都这样效仿以后,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
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古书几乎都被烧光,到汉代,相当部分书籍都是凭一些读书人的背诵、记忆重新写出来,“著之竹帛”。由于当时背诵者只记住个读音,未记住其字形,书写者往往会因方言的差异或其文化程度的影响导致记录时将同一个字记录成不同的形体。
古人认为语言凭借声音而存在,强调既有此音,即表此义,闻者听音则知义,因而古人在记录时往往依据声音来记录。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在《经义述闻》就这样说“训诂之要,在声音不在文字。”
与假借字的分别
有人常把通假字与六书中的“假借字”相混。严格来说,通假字是指本有其字的替代,例如上述例子中,本来已有“慧”字,但却以“惠”字临时替代。而六书的的假借字则是本无其字,因为要创制新字较麻烦或为免使字数大量增加,而采用同音或近音字表达那种意思,例如“自”字本义是鼻子,因同音关系,借来表示“自己”之意,这是六书中的假借。
即使在古人的训诂解说中,也有时会把两个名称相混。读者应按其上文下理,或按文字学知识,小心判别。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通假字本质上不属于错字或别字,属于正常的文言现象。
古今字
所谓古今字,是指古今分化字,我们把分化前的字称作“古”字,分化后记词各有专司的字称为“今字”。也就是说,古今字分为两类:一是古字与今字在字形结构上没有关系。如罪人的“罪”,古字写作上面一个“自”字,下面加一个辛苦的“辛”,现在后一个字已不使用了。第二类,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础上产生的,古今字在字形上有联系。例如“债”字,本写作“责”,“债”是在“责”的基础上产生的。“责”与“债”形成了古今字。又如“反”与“返”,“反”是古字,“返”是今字。
古今字和通假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我们划分它们应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同一个字的发展变化状况,古字和今字是先后出现的,系初造字和后造字的关系,属于纵的方面,如“然——燃”,“县——悬”。通假字和被通假字则是同一个时期出现的,而通假字则是研究同一时代汉字的通用情况属于横的方面,如“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史记·项羽本纪》),“倍”通“背”,又如“巫妪何久也?弟子趣之”(《史记·滑稽列传》),“趣”通“促”。“倍”和“背”、“趣”和“促”是同时存在的字。二、古今字在意义上一般是有联系的。如“布帛长短同,而贾相若”(《孟子·滕文公上》),其中“贾”是分化前的古字,后来表商人义的词用原字形,表价格义的词另造“价”字,“贾”和“价”就成了一对古今字,商人义的“贾”和价格义的“价”两义密切相联。又如“寒暑易节,始一反焉”中的“反”即为“返”,这一对古今字意义上的联系也很明显,而通假字一般意义上没有联系。如“蚤”和“早”、“倍”和“背”、“趣”和“促”等,意义上毫不相干。三、古今字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一种是以古字作为声符构成今字。如“禽’字的意义是指飞禽,又用它表示“擒获”的意义。后来以“禽”为声符加上义符“手”构成今字“擒”。又如“其”加上义符“竹”构成今字“箕”。大多数古今字都表现为这种结构关系。如“昏——婚”、“要——腰”等等。另一种是改换古字的义符创造新字。如“说”字既表示游说,又表示喜悦的意思。后来把“说”的义符“言”换成义符“忄”,构成今字“悦”;又如“讣——赴”,义符“走”换成义符“言”构成今字“讣”。再如“错——措”、“竟——境”等。但这种结构关系的古今字远不如前一种多,通假字并不一定都具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如“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论语·阳货》),“归”通“馈”。又如“八月剥枣,十月获稻”(《诗经·繷风·七月》),“剥”通“扑”,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
对古今字的概念,上面已做了解释,对它的理解,还应注意由于造今字,所以借字就成了古字。如“说——悦”,作喜悦时,“悦”字借用了“说”,写作“喜说”、“不说”,后因有了专字(今字“悦”),那么由于造字时间不同,有先有后,构成了古今关系。
假借字则是指后来没有造今字的一类。这是它和古今字一个明显的区别。假借字大多是比较抽象的难造的文言虚词,如“我”、“而”、“焉”、“其”、“自”等。 “我”本是武器,假借为第一人称;“而”本是胡须,假借为转折连词;“焉”本指产于江淮的一种**鸟,假借为指示代词兼语气词“焉”的书写形式。假借字的特点是一经借用,就久借不还。久而久之,被借用的字往往另造新字,因此也就无古今可言。
有些古今字的形成最初是经历了假借阶段的,本无其字的假借是用组成的汉字做表音符号,去记录一个新词(新义),不管这新词、新义与字义是否有关。与原字义有关或者无关都可以导致古今字的产生。如“奉——俸”,“奉”字是两手捧着,恭敬地接受,被借去作俸禄的意义,两义有密切关系。又如“莫——暮”,“莫”字本来的“日暮”义与它被借去记录的无指代词的意义就毫不相关。这两个例子告诉我们,一个字若同另一个字存在古今关系,那么在今字产生以前,古字曾有被借去表示与之有关或无关的意义的假借阶段,虽然从六书角度看“奉”、“莫”是用了假借字,但正因它后来造了新字“俸”、“暮”,所以习惯上把这种字称为“俸”、“暮”的古字,而不说它是假借字。
异体字
狭义的异体字:全同的异体字
广义的异体字:包括狭义的异体字和“通用字”(经常假借乃至可以通用的字 )
异体字和古今字的分别 ;两个或以上的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
异体字产生主要是造字的方法不同,改换了意义相近的形符和意符。改换声符。
异体字,又称又体、或体、说文解字中称为重文,是指读音、意义相同,但写法不同的汉字。
异体字又可分为“完全异体字”(在任何情况下读音和意义都一样)和“部份异体字”(只在某些情况下才相通)。有时候,异体字和正式使用的字体在各地有所不同,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中国大陆“(句多)”(当一字来看)是“(多句)”(当一字来看)的异体字,而在台湾却恰恰相反。
古书里的用字,如果它所记录的词义不是该字的本义或引申义,这个字就是假借字。假借字产生的原因是书写者只考虑语音因素而不考虑形体因素,造成不同字之间的通用和假借。这也就是许慎所说的“依声托事”。
2、假借字的两类情形
(1)本无其字的假借
本无其字的假借:某些词原先并没有为它专门造字,人们就从现有的文字中选取某些同音字来记录。例如:表示“没有谁,没有什么”意思的否定性无定代词,原先没有为它专门造字,就借用与之同音的莫”(本义为昏暮)字来记录它。这样,“莫”也就成了记录否定性无定代词的专用字。为了区别,人们后来又造了“暮”来表示日暮的意思。“莫”和“暮”的关系,属于古今字的关系。再如借用本义为“燃烧”的“然”,来记录表示“如此,这样”意思的指示代词;借用本义为“畚箕”的“其”,来记录代词和语气词;借用本义为“呼叫”的“乎”来记录表疑问的句末语气词;借用本义为“捣臼的棒槌”的“午”,来记录十二地支的第七位,等等;都属于这类情况。
2)本有其字的通假
本有其字的通假:某些词原先已为它造过专用字,但由于种种原因,书写者没使用本字,而是另找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它。例如:
早晚的“早”写成“蚤”;
屈伸的“伸”写成“信”;
飞翔的“飞”写成“蜚”;
屎尿的“屎”写成“矢”,“尿”写成“溺”;
背叛的“叛”写成“畔”;
抗拒的“拒”写成“距”;
修养的“修”写成“修”;等。
二)古今字1、 什么是古今字
2、 古今字形成的原因
汉字除了表示本义,还用于表示引申义和假借义。汉字的表词功能扩大以后,为了区别不同的用法,以字为基础加以改造造出新字,来分担原字的某些义项。原字和新字是为记录同一个词先后用的不同的字,此形成了一对古今字。例如“其”的本义是畚箕。但是“其”在古书里被借用记录代词和语气词,并且成它的最为常见的用法。为了区别起见,于是在原字的基础上增加意符“竹”,造出了新的“箕”,专门用承担“畚箕”的义项。“其”和“箕”就是在畚箕这个意义上形成的一对古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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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字的形成情况
古今字形成的情况十分复杂,主要有三种:
① 在本义基础上形成的古今字。
古字是记录某一词义的本字,由于经常借作他用,后来又另造新本字来专表该词义。这样,先造的本字和后造的本字,就形成了古今字。例如,“莫”的本义是“傍晚”,《说文》:“莫,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茻亦声。”(“茻”从二艸会意,义为“众草也”。)《诗经·齐风·东方未明》:“不能辰夜,不夙则莫。”《礼记·聘义》:“日莫人倦,齐庄正齐,而不敢解情。”句中的“莫”即其本义之用。但“莫”又被借作虚词(六书假借字),如:《荀子·天论》:“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物者莫明于珠玉,在人者莫明于礼义。”《国语·鲁语下》:“女知莫若妇,男知莫若夫。”(韦昭注:“言处女之智不如妇,童男之智不如丈夫也。”)前句中的“莫”是否定性的无定指代词,义为“没有什么(东西或人)”;后句中的“莫”是否定副词,义为“不”。“莫”还常被用作通假字,如:《诗经·小雅·巧言》:“秩秩大猷,圣人莫之。”清人陈奂传疏:“莫,读为‘谟’,此假借字。”“谟”即谋划之义。《庄子·逍遥游》:“何不树之于无何之乡,广莫之野。”“莫”为“漠”之通假字,义为“大也”,等等。后来,就新造“暮”字表示“傍晚”之义。南唐文字学家徐锴(公元920—974)在《说文解字系传》一书中解说“莫”字云:“平野中,望日且莫将落,如在茻中也。今俗作‘暮’。”“莫”、“暮”二字即为古今字。
这种类型的古今字,常见的如:然燃、孰熟、队坠、县悬、何荷、责债、其箕、暴曝、要腰、止趾、奉捧、匪篚、益溢、虚墟,等等。
② 在假借义基础上形成的古今字。
表示某一词义的古字是六书假借字,后来,又为这一词义另造新本字。这样,原先的六书假借字与新造的本字就形成了古今字。
例如,我们在前文中所举的“辟”(本义“法也”)与“避”、“僻”、“嬖”、“譬”、“襞”、“躄”、“壁”、“璧”、“擗”等字的关系,就属于这类古今字。
再如,《说文》:“说,说释也。从言,兑声。一曰,谈说。”段玉裁注:“‘说释’即‘悦怿’。说悦、释怿,皆古今字。许书无‘悦’、‘怿’二字也。”按:从字形上分析,《说文》“一曰”所云之“谈说”,应是“说”的本义,而“悦”则是“说”的假借义。古书中用“说”表示“悦”义的例子很多,如:《论语·学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雍也》:“非不说子之道,力不足也。”司马迁《报任安书》:“士为知己者用,女为说己者容。”等等。
这种类型的古今字,常见的如:属嘱、共供、田畋、戚戚、舍舍、栗栗、采彩、或惑、放仿、师狮、泉钱、涂涂、陈阵、错措、禽擒、章彰、弟悌、适嫡,等等。
③ 在引申义基础上形成的古今字。
古字是记录某一词义的本字,后来,该词义的某一引申义,由于经常使用,需要加以区别。于是,专为这个引申义造一新本字。这样,原字与新本字就形成了古今字。
例如,“贾”的本义是“集市”,通用义是做生意、做买卖。《说文》:“贾,市也。”段玉裁注:“市,买卖之所也。因之凡买凡卖皆曰市。贾者,凡买卖之称也。……引申之,凡卖者之所得、买者之所出皆曰贾,俗又别其字作‘价’。”可见,在“价值”、“价格”、“价钱”这一“贾”的引申义上,“贾”与“价”形成古今字。
又如,“取”的本义是“割取(猎获的禽兽或捕捉到的战俘的)左耳”。《说文》:“取,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礼》:‘获者取左耳。’《司马法》曰:‘载献聝。’聝者,耳也。”按:《周礼·夏官·大司马》:“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郑玄注:“得禽兽者取左耳,当以计功。”《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这儿的“取”是割取战俘左耳之义。“取”由本义引申为“取物”、“获得”、“收取”等,如《礼记·丧大记》:“取衣者亦以箧。”《战国策·赵策三》:“所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所取也。”“取”又引申为“婚娶”之义,如《诗经·豳风·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唐陆德明《经典释文》云:“取,亦作‘娶’。”“取”所表的“婚娶”之义,后来又专造“娶”表示,在这个意义上,“取”、“娶”形成古今字。
属于这种类型的古今字,还有:昏婚、竟境、知智、赴讣、道导、景影、反返、敛殓、沽酤,等等。
古字和今字在字形上一般都有联系。通常是以古字为声旁,再加上形旁构成今字。例如:然燃、孰熟、责债、其箕、共供、舍舍、栗栗、采彩、取娶、竟境、反返、景影,等等。也有一些古字和今字具有相同的声旁、不同的形旁,如:赴讣、敛殓、沽酤、错措。只有少数古今字在字形上无联系,如:泉钱,等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古今字和通假字是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的界限是很清楚的。但是,由于今字用得广泛,其含义为人们所熟知,所以人们往往以今字为正字,而把古字看成是它的通假字。例如:《列子·汤问》:“寒暑易节,始一反焉。”不少古汉语读本、古汉语教材中,把“反”字注成“通‘返’”(“通”是说明通假字的专用术语)。从理解词义角度讲,这样注解无可指摘(在一般考试中,把古今字看成通假字加以解释,应当算对);但是,如果从科学性角度分析,这样就违背了文字发展的历史事实。因此,严格地说,不能在古今字和通假字之间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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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较多,先说说古今字。
古今字
从总的发展趋势看,汉字的形体结构是由独体字去向合体;字义是由博返约的。开始一个字同时有几个意义,后来又另造一个新的合体字来分担原字所表示的一部分意义。这个“原字”和“新字”之间,便构成了“古”“今”字的关系。古字,文字学上也称“初文”,今字也称“后起形声字”或“后起字”。
可见“莫”(会意字)的本意就是“暮”。但“莫”还兼有别的意义,后人为了,于是在“莫”下加“日”,另造了个“暮”字来分担“莫”所表示的“人且冥”这一个意义。“莫”出现在前,“暮”出现在后,因此“莫”、“暮”也是古今字(结构上的会意字变为形声字)。
以上所述,仅供参考!
不当之处,请指正!
祝好!
“同”与“通”的区别:“同”是指古代的很多异体字,“通”一般是指狭义的通假字。
1、通:
表示通假字,是指“写错或印错的字”通“作者本来要写的字”。如:在现在课本中出现的“a本来写作b”,则a为通假字。
2、同:
表示古今字,即“文中的古体字”等同于“现代汉语中的某字”。表示异体字。即同音同义不同形的字。比如孔乙己曾经说过的回字的四种写法,这四种写法之间就可以说A同B。
通假字是一个汉语词汇,是泛指中国古书的用字现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的意思,即用读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通假字所代替的那个字我们把它叫做“本字”。
扩展资料:
通假字与假借字的区别:
有人常把通假字与六书中的“假借字”相混。严格来说,通假字是指本有其字的替代,例如上述例子中,本来已有“慧”字,但却以“惠”字临时替代。
而六书的的假借字则是本无其字,因为要创制新字较麻烦或为免使字数大量增加,而采用同音或近音字表达那种意思,例如“自”字本义是鼻子,因同音关系,借来表示“自己”之意,这是六书中的假借。
即使在古人的训诂解说中,也有时会把两个名称相混。读者应按其上文下理,或按文字学知识,小心判别。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假借字本质上不属于错字或别字,属于正常的文言现象。
-通假字
读音相同意义不同的词语:
引见:引人相见,使人彼此认识。
引荐:推荐(人)。
界限:不同事物的分界,意思笼统。
界线:不同事物分界的线,意思具体。
包含:里边含有。
包涵:客套话,请人原谅。
心律:心脏跳动的节律。
心率:心脏搏动的频率。
古代注音:
我国在古代是使用汉字为载体,采用直音、反切等方法来给汉字注音。直音,就是用同音字注明汉字的读音,如果同音字都是生僻字,即使注了音也读不出来。
反切,就是用两个汉字来给另一个汉字注音,反切上字与所注字的声母相同,反切下字与所注字的韵母和声调相同。周有光先生称反切是“心中切削焊接法”。这两种注音方法,用起来都不方便。
一、通假字与假借字。
假借是六书里造字办法之一,语言里有某一个词没有字去表示它,于是选用一个和它同音的字去表示。
例如用本义是小麦的“来”表示动作来去的“来”,用本义是鸟名的“难”去表示困难的“难”,用本义是蜥蜴的“易”去表示容易的“易”等都使用的是假借义,按照前人的解释,通假字必须是本有其字,但是书写时却用了另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如“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鸿门宴》中“蚤”通“早”,“距关,毋内诸侯”《鸿门宴》中“距”通“拒”等都是本字存在,书写的时候没有使用,而是临时用一个和它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这就是通假。
二、通假字与古今字。
古今字是一个历史概念,段玉裁曾经说过:“凡读经者,不可不知道古今字,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古代字少,一个字有时有多种职能,它可以同时表示几个互不相关的意义。
由于文字日益发展,另外找一个新字去表示某种意义,分担了原来字的一些智能,这个新造字和原来的字之间的关系就是古今字的关系,如中学语文《扁鹊见蔡桓公》“桓侯不说”中的“说”通“悦”、《愚公移山》“寒暑移节,始一反焉”中“反”通“返”等,可见,古今字是字孳乳分化,而通假字是放弃现存的字不用,临时用另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表示。
所以在严格意义上是不能把古今字处理成通假字的,否则就会产生一个已经产生的字,通到一个还没有产生的字上去了的情况,这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
在数以万计的汉字中,属于古今字的数量不在少数,而古今字并不像上面所举的例子那样有确切的记录,这给研究古今字和通假字带来一定的难度,还需进一步的考证。
三、通假字与异体字。
汉字不但历史悠久,而且使用地域广大,在语言交际过程中,同一个字北方和南方不一样,在收字时排在一起,形成异体字。
如“小惠未褊”《曹刿论战》中“褊”和“遍”,再如孔乙己曾经说过的茴香豆茴字的四种写法,这四种写法之间就可以说是互为异体字。
我们所说的异体字是音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相互代替的。
在古籍中,异体字繁多,应注意与通假字的区别。
如“修”和“惰”音同,在修饰、修定、修行、修业、修理等意义上可以通用,似乎是异体字,但两者的本义不同,“修”从“乡”、本义为修饰,“惰”从“肉”,本义为干肉,在表示干肉一意义时只能写作“惰”,可见,“惰”和“修”是通假关系,而非异体关系。
本文2023-08-05 17:26:08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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