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3收藏

文物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第1张

定级标准例举 1、玉器——时代确切,质地优良,遗存稀少,在艺术上和工艺上有特色或有研究价值的;有确切出土地点、款识或其他重要特征,可作为断代标准的;具有明显地方特点能代表一个区域作坊的;能反映某一时代风格和艺术水平的有关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的代表作。

2、陶器——能代表某一文化类型,其造型特殊,器形完整;有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三彩中造型优美、色彩艳丽而器形完整的。

3、瓷器——时代确切,遗存稀少,在艺术上或工艺上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有年款或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型、纹饰、釉色等能反映时代独创风格和浓郁民族色彩的;有文献记载的名瓷、历代著名窑别的代表作;元、明、清时期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民窑瓷;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4、铜器——造型、纹饰精美,能代表一个时期工艺铸造技术水平的;有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依据的;铭文反映重大历史事件或重要历史人物的;书法艺术优美的;传世稀少并在工艺发展史上 有重要地位和科学价值的。

5、金银器——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工艺水平高超,造型或纹饰十分精美的。

6、石刻砖瓦——时代较早,有代表性的石刻;刻有年款或物主铭记可作为断代依据的造像碑;能直接反映社会生产、生活,神态生动、造型优美的石雕;技法精巧、内容丰富的画像石;有重要史料价值或艺术价值的碑刻墓志;文字或纹饰精美,历史价值重大的砖瓦。

7、书法绘画——元代以前比较完整的书画;唐以前艺术水平较高、首尾齐全有年款的写本;宋以前经卷中有作者或纪年且书法水平较高的;宋、元时代有名款或虽无名款而艺术水平极高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历史名人手迹;明清以来重要艺术流派或著名画家的精品。

8、甲骨——所记内容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龟甲、兽骨完整的;所刻文字精美或具有特点,对甲骨能起断代作用的。

9、符牌印章——文字精美、质料珍贵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很高艺术价值的玺印、封泥和符脾;明、清篆刻中主要流派或主要代表人物的代表作;历代重要历史人物的印章。

10、货币——在中国货币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且存世数量极少的或成套的货币以及钱范和钞版;具有重要影响的农民政权发行的货币中的珍品。

11、牙雕——时代确切,遗存稀少,在雕刻艺术史上具有重要价值的;典型反映民族工艺特点和工艺发展史的;各个时期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

12、竹雕——时代确切,在竹雕工艺史上有独特风格或特征的;款识准确,可作为断代标准的;制作精巧、工艺水平极高的;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

13、漆器——款识准确,遗存稀少,能代表某一历史时期典型漆工艺品种的;造型、纹饰、雕工、色调、工艺水平高而完整无缺的;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14、珐琅——款式准确,遗存稀少,具有鲜明时代风格的;造型、纹饰、釉色、掐丝等工艺水平高而又完好的。

15、织绣——遗存稀少,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早期实物或实物印痕;时代较早,有准确的纪年及产地的;基本保持原色能代表一 个历史时代工艺技术水平的;色彩艳丽,纹饰精美,具有典型时代 特征的;历代名人使用、保存下来的的精品,著名工艺家的代表作。

16、古籍善本——宋、金、元旧刻;宋、元旧抄;明及明以前稿本及著名学者或藏书家抄本;明清著名学者或藏书家批校题跋;明刻、清抄中内容、版本、印刷技术上有特色或具有其他特点的稿本。

17、碑帖拓本——元代以前的碑帖拓本;明代整张拓片和罕见的拓本;早期初拓精本、多字本,原物重要且已佚失,拓本流传极少的清代或近代拓本。

18、武器——在重要战役(包括起义中)使用的、具有重要历史情节、数量稀少的某些武器;能代表一个历史阶段军械水平的武器;历代名人使用过的武器。

19、宣传品——反映民主革命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的或由中共中央、地方党政组织印发、内容重要、数量稀少的传单、标语、宣传画、捷报、号外等。

20、证物——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政策,数量稀少,与各地区、各党派团体有直接关系,具有特殊历史情节的旗帜、印章、证件等。

21、文件——中国***重要会议文件原件;重要文件原件不存在的存世稀少的早期翻印件或具有特殊意义的早期翻印件;反映各党派团体的有关重要会议,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件。

22、名人遗物——已故中国******、各党派团体***、著名爱国侨胞、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手稿、信札、题词、题字、签署件;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生活用品。

 古玩泛指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而被发现可为文人珍玩的物品。生活中有很多人喜欢 收藏 古玩。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古玩收藏知识入门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古玩的收藏知识

 一、何谓古玩

 古玩,是古人遗留之物,泛指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而被发现、可为文人珍玩的物品。旧称“骨董” 。有人认为骨董是古代遗产的精华所在,如同肉腐之后留下的骨头,董者,明白、知晓,既明白古人所遗器物的精华。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骨董是“古铜”的转音,而古铜器往往是文物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器物。明代书中称骨董或古董,是因为“古”和“骨”是同音字,其实是失误,但近现代以来,这两种叫法都被广泛认可,并把古代遗留下来的古物统称为文物; “古玩”则是清乾隆年间出现的称谓,沿用至今。

 二、何种物品属古玩范畴

 按现今古玩收藏的种类来看,属于古玩范畴的有陶器、紫砂、画像砖、瓷器、玉器、珠宝、古典家具、竹木牙角匏器、文房用具、玺印、青铜器、铜镜、古钱币、鎏金佛像、法器、石造像、擦擦佛、唐卡、缂丝、剌乡、漆器、金银器、珐琅器、玻璃器、钟表、照相机、鼻烟壶、奇石、古籍善木、邮口、书法、绘画、“”物品等数十类之多。

 三、如何区分“文物”和“古玩”

 文物包括可移动和不可移动两大类,具体来说,可移动的可分为石器、骨器、牙器、玉器、陶瓷、青铜、铁器、木器、书画、图书、织乡以及其他杂项,不可移动的可分为古建筑、古 文化 遗址、古墓葬、古窑址、古作坊、古战场、摩崖石刻、岩画、雕塑等。除此之外,人们把一些尽管历史时期距今不远,但具有特殊价值的物品也列入文物的保护范围,如 “解放军文物” 、 “红军长征文物” 、 “革命烈士文物”以及““”文物”等等。总之,凡具备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纪念价值的文化遗迹、遗物均属文物,而古玩只指文物中可移动部分,是文物的一部分。

 四、古玩行是什么样的行业

 古玩行业是一项知识性、专业性极强的文化行业。涉足此行业的人必须具备丰富的历史知识,必须经过多年的收藏实践,特别是要经历买与卖的流通过程,经手大量的古董实物,才能逐步掌握和认识古玩。历史上只有皇族、权贵和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上流社会” 中儒雅之士有资格置身此道。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古玩行业中来,古玩行业逐渐平民化。

 五、古玩行业是如何兴起的

 古玩行业的兴盛与古玩市场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古玩市场的商号,开始于何时,已无从考证。根据可考的札记可知,明代中叶就已经兴起;到了清代,其发展更加兴隆,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北京的古玩商,有小摊、挂货摊与古玩铺三种。小摊、挂货滩,并非是古玩专营店。这里指的古玩商号一般是指专门的古玩铺或古玩店。

 六、何谓古玩商会其源起何时

 民国期间,古玩行业有了专门的古玩商会,商会每年选举一次,会长及副会长均具备相当高的眼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它的主要工作是对外维护本行业的信誉,处理行外、行内经营方面的纠纷,保护会员的权益,召集行内进行交流活动,对愿意公开的古玩在行内封货竞拍交易。如果商会发生有里外勾结挖掘祖坟行为的可将其除名,有违背行规、欺行霸市行为的可停止其会员资格,并公开告示其他会员不与其进行交往和交易。由于商会能够保护经营者的利益,有能力制止行内的歪风邪气,因而得到了会员的拥护和支持。现在古玩界依然存在古玩商会。

 七、古玩行业的交易中需遵循哪些规矩

 古玩行业是一门特殊的行业,它根据本行业的经营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行规。一是没有退货的规矩。古玩行业是凭借知识和眼力交易的行业,买真买假一般没有退货的规矩。二为交易忌围观。当商店有顾客并与店主交易时,其他人应该暂时回避。三是不能急买争卖。既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买家与卖家讨价还价时,第三者不能介入。四为索赔要实事求是。如果买家损坏商品必须赔偿。金额须按基本行情价格协商。五为同行业忌妄评。买方购买商品以后,基他商店不应对其进行任何评价。六为严格的保密性。同行之间在商品、价位、真伪方面及商家之间的各种信息是相互保密的。七为对外行的界定。凡不与内行打交道、不懂行内基本行话的都视为外行。八为委托交易较灵活。对委托中间人销售商品不予干涉。九为合作互惠共担风险。商定与收藏者之间关系较好。十是看重良好的口碑。如果某商家讲信用,有知识、有眼力,行内均愿与其打交道。

 八、古玩拥有何种魅力,吸引了众多收藏 爱好 者

 第一,古玩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以瓷器为例,它的制作,无论是选料、造型、绘画、烧制都凝聚着先人的智慧。

 第二,真真假假的古玩世界极具诱惑力。在古玩市场上,古玩的真赝问题,始终在挑战着买家的眼力。

 第三,保值增值。古玩除了供人玩赏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那就是保值增值。第四,体现身价。人们认为,在平时生活中收藏古玩会提高自己的生活品位和情趣。

 九、何谓收藏

 收,即收获、聚集的意思。藏,意为隐藏、储藏。 “收藏”一词本身可有两个含义,一为收聚贮存,指一种活动;而另一个含义指收藏之物,即收藏品。古代的人收藏古玩往往具有多种意义:或以此消遣娱乐;或以此积攒钱财;或以此行贿受贿;或以此为救急 方法 。明清两代不仅官吏,文人也如此,大多有狂热的古玩收藏爱好者。

 十、收藏意识源于何时,是如何发展的

 在中国,收藏意识的萌芽早在原始社会就有了,但真正称得上古玩收藏的是兴于唐宋,盛于明清,衍于当代。唐代明古器之藏、古器之好己见端倪。宋代是中国收藏史上的第一个高峰,这时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收藏种类之多,己臻大观。上至徽宗对于书画的痴迷,下至赵明诚对《金石录》的用心,都显示了文人对于古玩品鉴的一种精致。明清两朝,复唐宋之风,官廷对前代金石、瓷玉、书画的搜集,带动了民间收藏之风大起,收藏繁华景象,可谓空前绝后。 20 世纪初,古玩业又一度繁荣,至现在成了房地产、股票之后的一大投资 热点 ,其收藏范围和收藏规模比起前朝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十一、涉足古玩收藏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古玩收藏爱好者必须具备“五有” 。有识,刚入门的收藏者要多听行家的评价,多研究相关资讯、对古玩的年代、材质、工艺、流派、真假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鉴赏和识别。有闲,收藏古玩是靠日积月累、积少成多,最终形成个人的藏品风格,因此收藏者必须要充足的时间,并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有但、俗话说, “古玩无价” ,保值增值的古玩大多都是珍品,价位偏高。这就要求购藏者有超前意识,有足够的胆量;若遇珍宝,一定要有魄力。有缘,一件让人爱不释手的古玩珍品,往往可遇不可求;这就要求购藏者必须善于把握时机,多与古玩市场的摊主交朋友,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有钱,工薪阶层的收藏爱好者大多资金有限,不妨每月固定拨出一笔经费,日积月累,不断提高收藏的档次和成功率,并采取“以藏养藏” 的方式,随时纳精汰次,变没钱为“有钱” 。

 十二、如何选择收藏对象

 首先是收藏动物,如果收藏动机主要是商业投资,那么,收藏者可选择那些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或有潜在经济利益的物品作为收藏对象,通过对这类物品的收藏和待价而洁,以达到自己的收藏目的。其次是财力。收藏活动是一项耗费金钱的活动。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些收藏是很难持久下去的。第三是精力、时间和身体状况。收藏需要充沛的精力,须有健康的身体、坚强的意志、冒险的精神。第四是收藏兴趣。收藏兴趣是收藏的内动力,选择自己的收藏对象,也要从本人的兴趣和爱好出发。

 第一,地下文物和出土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二,不可移动文物中,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一律属于国家所有。第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分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筹收藏、保管的文化。第四,国家征集、购买的文化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征集是指国家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出资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征购、收集传世文物或近现代文物的行为。购买是指国家作为一般民事主体以向卖主支付一定的价款而获得文物所有权的一种形式。征集与购买的区别在于,购买是按值议价、照价付款;征集则是由国家给予征集者一定的金钱奖励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十三、集体或私人所有的文物是指什么

 在可移动文物中,只有祖传文物和依法取得的文物可以由集体或私人拥有。出土文物和国有馆藏文物不得由集体或者私人拥有。祖传文物过去一直称为传世文物,是指在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又继续归该个人所有或者传承给其继承人的文物。 “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 是指通过《文物法》规定的方式取得的文物。例如依法接受赠与或者遗赠的文物,依法从文物商店或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的文物,以个人合法拥有的文物与他人交换获得的文物等。

古董鉴定的目的

 古董鉴定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辨别真伪,判断时代、产地和质量优劣,揭示历代古董的内 涵及价值,从一个侧面研究人类的物质文化史和社会发展史。同时还起到保护祖国文物,提高 人们艺术修养等作用,从而使其在现代人类社会中发挥积极功效。

古董鉴定的内容

 1 辨伪:即鉴定这件古董是真品,还是后代的仿品或伪作。这是鉴定工作的第一步古董粉彩人物瓶

 ,也是关键的一步。例如,一件带有“大清康熙年制”年款的瓷器,应鉴别出它确是康熙时期制作的瓷器,还是后代仿造的伪品,要仔细识别。

 2 断代:即鉴定古董的制作的时代。例如,龙泉窑瓷器,宋、元、明均有生产,要鉴别出它是宋代、还是元代事明代的产品。

 3断窑口:即鉴定古董的产地,属于某一窑口的产品。例如,一件印花青釉瓷器,要鉴别它窨是耀州窑制作还是临汝窑制作、或是 其它 窑口制作的。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壁画、岩画及其附属物;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及其附属物;

  (三)历史上形成和遗存的具有一定宗教和社会影响的宗教器具、崇拜物;

  (四)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生产生活方式的代表性实物;

  (五)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籍、古旧图书、经卷等;

  (六)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及古人类化石,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第三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域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岩画属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和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出土的文物;

  (二)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国家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自治区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第四条 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具有纪念性的建筑物、古建筑、祖传文物及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文物所有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五条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和宗教活动等应当遵守文物工作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建立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第七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第八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五)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六)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贡献的;

  (七)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

  (八)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九)在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第二章 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第九条 自治区各地区应当健全文物保护机构。在文物相对集中或者有重要文物的县(市)应当设立文物保护机构。

  在文物相对集中或者有重要文物的乡(镇),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文物保护专(兼)职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建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自治区、市(地)、县(市)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的保护、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族宗教、海关、市场监督管理、旅游等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维护文物保护管理秩序。第十二条 各级文物、教育、科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应当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1文物的物质性

文物是有形的历史文化载体,它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无论是不可移动文物,还是可移动文物,都是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建造、制作的。

例如用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制作的古器物:青钢器、金器、银器、铁器、石器、骨器、陶器、玉器、木器等。

2文物的时代性

任何历史遗迹和遗物都是一定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蕴含着当时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诸多内容和信息。

3文物的不可再生性

文物的时代特点,决定了文物不能再生产、制作、建设。它在产生它的时代的地位是客观存在的,不以后人的意志为转移。

4文物的不可替代性

文物的不可替代性是文物时代性和不可再生性逻辑发展的结果。文物是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定时代(或年代)的产物,每一件文物或每一处文物,都有它自己的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5文物价值的客观性

文物是历史文化遗产,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包含着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艺等丰富内涵,博大精深。

6文物作用的永续性

文物是不同历史时期产生的物质文化遗存,它是历史的见证,可证实文献,可以校正古籍记载之谬误,订正史传,纠止错讹,对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补文献记载的缺佚。文物是研究历史及专门史的重要实物史料,对史学的研究,特别是对重建上古史有着特殊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古玩,首先得先确定品类,确定自己喜欢玩哪一类的古玩,比如瓷器,银币,玉石,琉璃,珐琅等,然后从民国开始了解历史,了解一段历史,然后去博物馆看真品,购买图鉴,了解古玩特点,鉴别方法等相关知识,然后去古玩市场买一些实物,最好是买一个鉴定过的真品,然后买个地摊货,对比细致把玩研究,剩下的就是慢慢的收藏了

文物依照其特点、历史文化背景、规模大小有很多分类,但没有统一的分类方法。主要有时代分类法、区域分类法、存在形态分类法、质地分类法、功用分类法、属性(性质)分类法、来源、价值分类法等等。

1,时代分类法

时代分类法是以文物制作的时代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分类的方法。任何文物都产生于一定的时代(年代),没有时代的文物是不存在的。有的文物由于流传及本身原因,时代一时尚难判明,这应属对文物的认识问题,和文物必产生于特定的时代是不同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

2,区域分类法

区域分类法,是以文物所在地点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分类的方法。文物有产生它的地点,或有出土地点,或有收藏地点,或有埋藏与建立的地点,总的来说,都有它的所在位置。

离开了具体的地点,文物是无法存在的。区域分类法,就是以此为根据,按照文物所在的区域实行归类。

它的优点是,通过区域文物归类,使人们对某个区域的文物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对研究该地区的历史提供比较全面的资料,特别是有利于加强对文物实行分区域的管理。

3,存在形态分类法

历史上遗留至今的文物,都以一定的形态存在于某个地方,这一点与文物都存在于一定的地区有相似之处。这里所谓的存在形态,是指文物的体量的动与静,直观的存在与隐蔽的存在,存在于收藏处所与存存散于社会等。

根据存在形态分类法的上述含义,在对文物进行归类时,具体划分方法为依文物体量的动与静分类。据此我们可以把文物划分为不可移动文和可移动文物。

4,质地分类法

质地分类法,是以制作文物的材料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分类的方法。文物是由一定的物质材料制作而成的文化遗物。由于所用物质材料的多样性,根据不同质地材料进行文物归类,是质地分类法的出发点。

5,功用分类法

功用分类法,是以文物的功用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的方法。文物作为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历史遗存,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制作的,换句话说,任何一种文物,都有它的用途。

人们不会去制作毫无用处的物品,不会去建造没有具体用途的建筑物,这是显而易见的。正由于此,在对文物分类时,通过对其功用的研究,可以把功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文物聚为一类,形成不同的类别。

-文物

定级标准

文物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中国是文明古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物丰富

前4世纪东周,陵墓守卫神

多彩。自古以来,中国就十分重视对文物的研究,以不同种类的文物为研究对象,逐渐形成了金石学、古器物学、甲骨学、敦煌学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文物学在中国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说,文物学在中国是一门古老的学科。然而,从现代意义上讲,文物学在中国又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它的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70年代末,我和一些专家就建立文物学科学问题进行了探讨。在长期的文物考古专业工作,以及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我有机会接触各类文物,并在此过程种积极主动地向专家学者和广大文物考古工作者学习,从而更迫切地感到应该建立文物科学,以指导文物研究、文物工作和文物事业地发展、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

李晓东,1936年生,山西芮城人。1961年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长期从事文物考古研究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研究员。曾任河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国家文物局巡视员和综合财务司负责人等职,现任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文物学》。

一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二)反映历代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三)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 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四)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和著名起义领袖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五)反映历代中外关系和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宗教、卫生、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六)反映中华民族抗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七)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发明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著名工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作品;

(八)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洒蓝釉地描金缠枝莲纹棒槌瓶 (5张)

(九)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的善本;

(十)反映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做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一)与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三)与中国***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四)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二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的成组文物;

(五)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材质贵重的文物;

(六)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青铜器

(七)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

(八)古旧图书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

(九)反映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一)反映中国***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二)其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三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比较重要的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时代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五)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六)某一历史时期艺术水平和工艺水平较高,但有损伤的作品;

(七)古旧图书中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善本;

(八)反映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九)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反映中国***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一)其它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一般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二)具有一定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四)具有一定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生产、生活用具等;

(六)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艺术品、工艺品等;

(七)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五、博物馆、文物单位等有关文物收藏机构,均可用本标准对其文物藏品鉴选和定级。社会上其他散存的文物,需要定级时,可照此执行。

六、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

附: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

一、玉、石器时代确切,质地优良,在艺术上和工艺上有特色和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有确切出土地点,有刻文、铭记、款识或其他重要特征,可作为断代标准的;有明显地方特点,能代表考古学一种文化类型、一个地区或作坊杰出成就的;能反映某一时代风格和艺术水平的有关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的代表作。

前15-14世纪商朝时期的鼎等青铜器

二、陶器代表考古学某一文化类型,其造型和纹饰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有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三彩作品中造型优美、色彩艳丽、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紫砂器中,器形完美,出于古代与近代名家之手的代表性作品。

三、瓷器时代确切,在艺术上或工艺上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在纪年或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型、纹饰、釉色等能反映时代风格和浓郁民族色彩的;有文献记载的名瓷、历代官窑及民窑的代表作。

四、铜器 造型、纹饰精美,能代表某个时期工艺铸造技术水平的;有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铭文反映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的或书法艺术水平高的;在工艺发展史上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

五、铁器 在中国冶铸、锻造史上,占有特别重要地位的钢铁制品;有明确出土地点和特别重要价值的铁质文物;有铭文或错金银、镶嵌等精湛工艺的古代器具;历代名人所用,或与重大历史事件有直接联系的铁制历史遗物。

六、金银器 工艺水平高超,造型或纹饰十分精美,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年代、地点确切或有名款,可作断代标准的金银制品。

七、漆器 代表某一历史时期典型工艺品种和特点的;造型、纹饰、雕工工艺水平高超的;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文物

八、雕塑造型优美、时代确切,或有题记款识,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艺术风格的金属、玉、石、木、泥和陶瓷、髹漆、牙骨等各种质地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雕塑作品。

九、石刻砖瓦 时代较早,有代表性的石刻;刻有年款或物主铭记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像碑;能直接反映社会生产、生活,神态生动、造型优美的石雕;技法精巧、内容丰富的画像石;有重大史料价值或艺术价值的碑碣墓志;文字或纹饰精美,历史、艺术价值特别重要的砖瓦。

十、书法绘画 元代以前比较完整的书画;唐以前首尾齐全有年款的写本;宋以前经卷中有作者或纪年且书法水平较高的;宋、元时代有名款或虽无名款而艺术水平较高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历代名人手迹;明清以来特别重要艺术流派或著名书画家的精品。

十一、古砚时代确切,质地良好、遗存稀少的;造型与纹饰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工艺水平很高的端、歙等四大名砚;有确切出土地点,或流传有绪,制作精美,保存完好,可作断代标准的;历代重要历史人物使用过的或题铭价值很高的;历代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十二、甲骨 所记内容具有特别重要的史料价值,龟甲、兽骨比较完整的;所刻文字精美或具有特点,能起断代作用的。

十三、玺印符牌 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官私玺、印、封泥和符牌;明、清篆刻中主要流派或主要代表人物的代表作。

十四、钱币 在中国钱币发展史上占有特别重要地位、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历代钱币、钱范和钞版。

十五、牙骨角器 时代确切,在雕刻艺术史上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反映民族工艺特点和工艺发展史的;各个时期著名工匠或艺术家代表作,以及历史久远的象牙制品。

十六、竹木雕 时代确切,具有特别重要价值,在竹木雕工艺史上有独特风格,可作为断代标准的;制作精巧、工艺水平极高的;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

十七、家具 元代以前(含元代)的木质家具及精巧冥器;明清家具中以黄花梨、紫檀、鸡翅木、铁梨、乌木等珍贵木材制作、造型优美、保存完好、工艺精良的;明清时期制作精良的髹饰家具;明清及近现代名人使用的或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家具。

十八、珐琅 时代确切,具有鲜明特点,造型、纹饰、釉色、工艺水平很高的珐琅制品。

十九、织绣 时代、产地准确的;能代表一个历史时期工艺水平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不同织绣品种的典型实物;色彩艳丽,纹饰精美,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著名织绣工艺家的代表作。

二十、古籍善本 元以前的碑贴、写本、印本;明清两代著名学者、藏书家撰写或整理校订的、在某一学科领域有重要价值的稿本、抄本;在图书内容、版刻水平、纸张、印刷、装帧等方面有特色的明清印本(包括刻本、活字本、有精美版画的印本、彩色套印本)、抄本;有明清时期著名学者、藏书家批校题跋、且批校题跋内容具有重要学术资料价值的印本、抄本。

二十一、碑帖拓本 元代以前的碑帖拓本;明代整张拓片和罕见的拓本;初拓精本;原物重要且已佚失,拓本流传极少的清代或近代拓本;明清时期精拓套帖;清代及清代以前有历代名家重要题跋的拓本。

二十二、武器 在武器发展史上,能代表一个历史阶段军械水平的;在重要战役或重要事件中使用的;历代著名人物使用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武器。

二十三、邮品 反映清代、民国、解放区邮政历史的、存量稀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邮票和邮品。

二十四、文件、宣传品 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内容重要,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正式文件或文件原稿;传单、标语、宣传画、号外、捷报;证章、奖章、纪念章等。

二十五、档案文书从某一侧面反映社会生产关系、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土地、人口、疆域变迁以及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事迹的历代诏谕、文告、题本、奏折、诰命、舆图、人丁黄册、田亩钱粮簿册、红白契约、文据、书札等官方档案和民间文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

二十六、名人遗物 已故中国***著名领袖人物、各民主党派著名***、著名爱国侨领、著名社会活动家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手稿、信札、题词、题字等以及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用品。

注:二、三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可依据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类推

文物和古董的区别

部分收藏爱好者,在如何正确理解文物与古董、古玩、艺术品的辩证关系方面还存

带形钩 (西汉时期),镀金青铜器

在着模糊认识。“文物”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对研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有价值的东西,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如建筑、碑刻及各种艺术品等。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水域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与此同时,《文物保护法》还明确规定,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文物”两字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是礼乐、典章制度的统称。到唐代,其涵义与今天的涵义比较接近。文物从时间上看,有古代、现代,也有当代的。它涵盖各个历史时期。但文物是有一定层次的,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又可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文物法》对一、二、三级文物标准作有界定和规定。我们通常所说的古董、古玩和艺术品,应该特指民间收藏的、不在国家禁止买卖之列的那部分文物。公民合法所有的文物,法律允许其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和流通。

清朝以前,人们把珍贵的古物称为“骨董”, 所谓“骨”,取肉腐而骨存之

陶器文物

意,意思是保存过去之精华。后来渐变为古董、古玩。实际上“古董”、“骨董”和“古玩”是一个意思,只不过由于时代的变迁,人们叫法不同而已。从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来看,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因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由于许多文物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价值,所以收藏爱好者又将其泛称为收藏艺术品。一件古代艺术品,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国家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对于非国宝级的文物,鼓励“藏宝于民”,并且允许民间依法流通,这为民间收藏事业的发展和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兴起铺平了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以及后来的国务院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保护文物的法规,都沿用了“文物”一词。直到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才把“文物”一词及其所包括的内容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其范围实际上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是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

世界各国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各有其通常使用的名称,但尚无概括所有类别文物的统称。欧洲在17世纪英文和法文中都使用 Antique一词,此词一说源于拉丁文ante,原意是古代的,从前的。另一说则认为英文这个字是直接来源于法文,开始作为名词使用时,主要是指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遗物,后来才逐渐发展成泛指各个时代的艺术品,其词义接近于中国所谓的古物、古董。日文所说的 “有形文化财”, 近似于中国所指的文物,但其涵义和范围又不尽相同。在国际社会,由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UNESCO,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会议通过的一些有关保护文物的国际公约中,一般把文物称作为“文化财产(Cultural Property)”或者“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 ”,二者所指的内容并不是等同的。从公约所列举的具体内容来看,前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移动的文物。埃及使用的阿拉伯文ξζ1(单数),Εγ1(复数)一词,与中国所称文物的概念是基本相同的。1983年埃及颁布的《埃及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埃及国土上出现的或与其历史有联系的,凡一百年以前的,包括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具有历史意义和价值的实物,都属于文物 (ξζ1)。同时,还规定在一百年以内的有价值的实物,可根据文化主管部门的建议指定为文物。

关于文物的年代下限,在国际上起初曾定为1830年,起源于1930年美国的关税条例。该条例规定凡1830年以前制作的艺术品可以免税。以后在国际上,不少国家把这一年定为文物的年代下限。后来美国在1966年通过了新的关税条例,又规定“自免税进口报单提出之日起,凡一百年以前制作的文物”概予免税进口。因而按国际上一般惯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但是也有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另作规定,如希腊就把1450年作为文物的年代下限。

其它相关

文物出境审核标准

说明

一、为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防止珍贵文物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本标准。

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在开展文物出境审核工作时,执行本标准。

三、本标准以1949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四、少数民族文物以1966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66年以前(含1966年)生产、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物禁止出境。

五、现存我国境内的外国文物、图书,与我国的文物、图书一样,分类执行本标准。

六、凡有损国家、民族利益,或者有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不论年限,一律禁止出境。

七、未列入本标准范围之内的文物,如经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确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应禁止出境。

八、本标准所列文物分属不同审核类别的,按禁止出境下限执行。

九、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并定期修订。

十、本标准实施后,此前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其他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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