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1收藏

贵州大学图书馆的规章制度,第1张

读者须知

读者对借阅的图书需加以爱护,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擦去污迹,情节严重者按原书原价的一倍赔偿。用钢笔、毛笔勾划图书,若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的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三倍赔偿。若损坏情况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者,按遗失图书赔偿。 读者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办理退证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

图书馆是宣传和建设精神文明的阵地,读者须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赤膊,穿拖鞋入内,违者工作人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 必须注意书库、阅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及乱丢果皮纸屑等。 文明阅览,严禁吸烟。 保持室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严禁在图书馆上不健康的网站、玩游戏。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图书证办理

新入校的新生统一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教师办证需持单位证明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办证需交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图书证挂失 /补证 /换证

借书证丢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流通部挂失,挂失时应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读者在借书证挂失一周后,可到图书馆办证处申请补办证,补办借书证时需到读者所在院、系开具证明和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交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交纳10元补办证费。 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取证时需持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借书证因条形码模糊,计算机不能辩识,需要重新换的,由图书馆办证处免费更换。 借书证因保管不善或撕毁、折叠、污损等损坏严重无法使用的借书证更换,需收费2元,并交回原借书证

校外读者接待办法

本馆办公室负责集中办理校外读者的咨询和临时或长期阅览证的发放业务。 校外临时读者来我馆查找资料,须持本人证件到办公室办理临时阅览证。临时阅览证的收费标准为2元/天,临时阅览证在办理当天有效。 校外长期读者需持单位证明、工作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收取押金200元,每年对外服务费50元,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和10元办证费。借书证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需重新交纳对外服务费,方可继续使用。 持有效临时阅览证的校外读者可查阅全馆各开架书刊文献资料。对查阅电子文献的校外读者,在电子阅览室按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持有效临时阅览证的校外读者对贵重书刊和古籍图书的阅览和复制按《贵州大学古籍图书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校外读者凭临时阅览证可进入各阅览室阅览和复印,但不能将书刊携带出馆。爱护书刊,如有损坏,将按规定收取赔偿费。 校外读者在馆内阅览时须遵守本馆的各项规定,如有违章,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理。

图书遗失、污损赔偿规则(暂行)

我馆所藏图书资料系国家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为了避免图书资料遗失、损坏,使其能更好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图书遗失: 赔书:凡遗失图书,应购相同的版本或新版的图书赔偿。 赔款:凡遗失图书,则按下列规则赔偿: 一般中、外图书按原书价格3-5倍赔偿。 使用价值较大的中、外图书按原书价格的5-10倍赔偿。 工具书、珍本、孤本、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格的10-15倍赔偿。 遗失多卷册图书中的一册,则按整套图书价格进行赔偿(或购买同样版本的图书赔偿)。 赔款后,又找回原书的,赔款可以如数返还,从赔款之日起要计算超期罚款。 违规处罚(污损、毁坏、偷窃) 读者借阅图书需加以爱护,借阅时应当面翻页检查图书污损情况,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提示工作人员并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否则,由借书者承担责任,并按规定罚款。 污损、毁坏图书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严重损坏图书,影响图书内容的完整,按遗失图书赔偿。撕页、卷曲、水淹、精装书皮折断、严重污染等按书的原价赔偿,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用铅笔在书上划线、涂抹、圈点、批注,视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擦去污迹,情节严重者按原书原价的1倍赔偿。用钢笔、毛笔勾划图书,若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的完整者,按书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若损坏情况已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 13 图书馆对偷书行为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按图书原价的10倍进行处罚,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14 未办手续、私自携书离开书库及出纳台者,按偷书处理。 15 光盘损坏或丢失,按10元赔偿。 16 损坏书中条形码罚款5元。 17 损坏书中防护装置的按偷书处理。

图书借阅规则

图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借给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立即扣留该证,并将对借用和被借用双方分别处以5元罚款和冻结借书证1个月以上的处罚。冒用他人借书证(用捡来或窃取的借书证)借书,除扣留借书证外,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图书可借册数及期限: 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借图书册数15册,借期为3个月,可续借2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硕士研究生可借册数10册,借期为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本、专科生可借册数5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茶店校区因具体情况可借册数2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外文书库图书借阅;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借1册,借期1个,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借书、续借、预约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没有过期图书、没有欠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过期图书及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当天借出的图书,当天不得归还。 图书预约,读者可到借阅处办理预约手续,借阅处对预约的图书只保留七天(从图书馆通知读者之日起计算),过期不来办理借书手续,预约自动取消。 图书逾期,所有读者逾期还书将按以下标准收取超期费: 020元/天、册; 逾期跨年的,按超期应交超期费的70%收取。

开架图书借阅规则

读者入库自由选借,应先出示本人借书证。书包等物须放于“书包存放处”及阅览架上,一律不准携带书包进入库内。并由工作人员指定架位自行选借。 进入库内选书读者不得乱翻、乱插架上的图书。阅后无须上架,应放到指定位置,以保持架次图书类别顺序。 库内须保持安静、清洁、不得大声谈话,禁止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读者所借阅图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圈点、划线、撕毁等;在库内发现偷窃者均按《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凡大型工具书概不外借,只限在本库查询。 如因教学等急需图书,本库可随时收回借出图书。 可办理预约借书。 小说借期为一个月,不能续借。逾期则按每册每天罚款二角现金处理。 读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以便修订。

外文图书借阅规则

本库收藏的外文图书主要为英文、日文等。 本库所藏图书专供本校师生凭借书证入库借阅。 为方便读者,充分发挥外文图书的作用,本库实行开架借书。 入库前,书包等物须放于“书包存放处”及阅览桌上,一律不准携带书包进入库内。 入库选书读者请使用代书板,不得乱翻、乱放,以保持架次图书类别顺序。阅后需放回原处、或将书平放在书架空余处或放置特别指定位置。 库内保持安静、清洁,不得高声谈话,禁止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借阅手续:将所需图书的书袋卡抽出,填写姓名、借阅日期,交工作人员核对。 借阅册数及借期: 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借3册,借期3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借1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逾期还书,每天收取超期费0.10元;逾期跨年的按超期应交超期费的70%收取。 凡大型工具书、原版图书概不外借,只限在本库查阅。 外籍读者入库借阅图书,执行外事规则,必须持外事办证明方可入库借阅。

科技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期刊资料,仅供本校师生员工使用,实行开架阅览,期刊概不外借,如需复印,须办理暂借手续。 读者均凭阅览证登记,换取“换书卡”方能入室,离室凭号码相同的两块“换书卡”方能换回阅览证。 进入本阅览室,请将所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外单位到本室查阅资料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经馆长批准后方能入室内查阅。 室内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不得大声喧哗。违者工作人员有权批评或酌情罚款。 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不得在刊物上涂画、撕剪和污损, 否则将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若有遗失和损坏者,须赔还原刊,否则,将按原刊一份全年的订价赔偿。 自觉爱护室内的家具及其它一切公共设施,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展出各类报纸和各种期刊,供全校教职工借阅。 报纸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阅后放回原处,期刊实行开架和半开架借阅,读者凭阅览证借阅,就室阅览,离室时归还。 报刊系公共财产、读者必须爱护,不能涂画报纸、期刊,污损和撕剪,一经发现上述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 本室报刊若有损坏、丢失、应予以赔偿。 读者应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抽烟,不准赤膊,穿拖鞋入内,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违者工作人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

期刊过刊库阅览规则

本库期刊资料供本校职工及研究生使用,实行开架就室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须办理暂借手续。 读者均凭阅览证登记,换取“换书卡”后方能入库。 进入本阅览室,请将所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外单位到本库查阅资料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入库查阅。 库内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等。 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不得涂画撕剪和污损,否则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 白觉爱护室内的家具及其它一切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保存本阅览室阅览规则

保存本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全校教师和学生,校外读者如需查阅本室的图书资料,需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保存本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本馆保存的社会科学图书和自然科学图书,一律实行开架阅览。 保存本阅览室原则上实行当班阅览,概不外借,但可以进行复印。如有特殊需要外借,必须经馆领导批准,并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和限定期限方可借出,借出的图书资料如有丢失、损坏、污秽或到期不还,则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赔偿公共财产的损失并进行批评教育。 保存本阅览室是学习读书的公共场合,读者应注意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果皮,不得在书架巷道上吸烟。 工作人员要做好读者服务工作,耐心、细致,以人为本,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工具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主要是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种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及检索性期刊。 本室的文献一律当班阅览,概不外借,但可进行复印。 工具书刊是读者学习的良师益友,读者在使用时应当倍加爱护,不得在上面涂画、圈点或作其它标记。 读者来室阅览请出示阅览证件并进行读者登记。 工作人员要以人为本,做好读者服务工作,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文献检索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主要是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种专业相关的检索性期刊。 本室的文献一律当班阅览,概不外借,可以进行复印。 检索性期刊是读者学习的良师益友,读者在使用时应当加以爱护,不得在上面涂画、圈点或作其它标记 读者来室阅览请出示阅览证件并进行读者登记。 工作人员要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做好读者服务工作,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电子阅览室规则

凡到电子阅览室上机的学生必须持本人借书证登记、注册后方可上机,实行一人一机制。没有登记、注册的学生不能在电子阅览室逗留。 文明阅览,严禁吸烟。 保持室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 严禁在本室上不健康的网站、玩游戏。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爱护清洁卫生,爱护设备。 上机的学生要严格遵守上机规则,严禁擅自修改系统密码,偷时上机,如有此现象发生,除重罚外,并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处理。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并请出阅览室。 收费标准:每小时1元,实行注册收费。

特藏书库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部室主要服务对象为全校的教师、学生及科研人员。 古籍线装书、特藏书及港台书主要采用闭架当班阅览方式,对教师及科研人员开放阅览。 凡读者阅览本部室的图书,请先查阅目录、然后将查阅到的书名及分类排架号记到索书单上交给管理人员查找,在指定的地点当班阅览不得带出馆外。 本部室的书不得借出,古籍线装书不得复印,其它书籍可根据版本的纸质情况,经工作人员鉴定认可后,方能复印。 凡阅览古籍线装书的读者,如需摘录,须用铅笔,翻页时要加倍小心。 读者必须爱护本部室的古籍线装书,不得在该书上圈点、画线及折叠,如该书受到污秽、损坏的现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适当赔偿。 凡讲师以上的教师,可以入库查找图书。 入库人员(包括书库管理人员)必须注意书库的清洁卫生,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及乱丢果皮纸屑等。 以上规章请自觉遵守,违者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 。

贵州大学新图书馆封顶

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的雏形正一步步显现出来。日前,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贵州大学图书馆顺利封顶,这座总面积达到近6万平方米的10层高楼预计将于2012年3月完工,将成为贵州大学又一文化标志性建筑。

建筑面积超过原三大校区图书馆之和

贵州大学在三个主要校区都设置了图书馆,其中北校区图书馆、南校区图书馆和蔡家关校区图书馆馆舍面积总共是42190平方米。

而正在修建当中的新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超过了原有校区图书馆之和,达到了59539平方米。据工作人员估计,藏书量将达到180万册,阅览座位数达到8000个。

针对之前有网友称这是西南最大的图书馆,设计相关负责人回应:“虽然不一定是西南最大的图书馆,但在贵州省算是较大规模的了。”

文化图腾的印章造型代表贵大之印

效果图中的图书馆用中国红和回转的印章体给人以古朴的感觉,乍看之下,和上海世博会的中国馆外观有异曲同工之妙。负责规划设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图书馆的造型概念就是代表文化图腾的贵大之印。

工作人员表示,在方案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考虑融入图书馆和文化建筑的特征,将篆体字作为构思来源,以红色的构架制成完整的遮阳系统,立面简洁,寓意深远,单纯的自然风光隐喻更多了一份对传统文化的敬仰和贵州大学“贵大红”历史印记的象征。

为高效节能引入地缘热泵和太阳能技术

与传统图书馆相比,新图书馆阅览空间采用藏阅一体模式,以中庭和电子阅览区域为界限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各1200平方米,开阔明亮。中部有通高10层的共享中庭,无论读者在任一楼层都能对整个图书馆一览无余,方便了不同楼层之间的交流合作,又避免了功能交叉和相互干扰。电子阅览部分布置在中庭东西两侧,外立面开窗采用构架遮阳系统。而会议厅设计在建筑西侧底部,从西侧54米高的门进入。

并且在建筑过程中,贵州大学图书馆还引入了地缘热泵和太阳能技术,在建筑屋顶铺设太阳能,希望达到高效节能的效果。

 从总体看来,历代流传下来的古籍分为抄写本、刻印本两类,抄写本即人工抄写的图书,那古书的收藏知识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古书收藏知识,希望对您有用。

古书收藏知识

 古籍的装帧

 在印刷术发明以前,图书是抄写的缣帛和纸张上,采用长卷形式,阅读时展开,平时卷起。这一时期的图书只能是卷轴装。韩愈《送诸葛亮觉往随州读书》诗称:"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一一悬牙签,新若手未触。"欧阳修《归田录》也说:"唐人藏书皆作卷轴。"雕版印刷普及以后,由于书版各自成块,卷轴装已不适用,古籍装帧改进为册页形式,先后出现旋风装、经折装、包背装、线装几种形式。线装的形式一直沿用至今。

 卷轴装 又称卷子装,早期的图书装帧形式。与装裱好的书画相似。在长卷帛书、纸书的左端安装木轴,旋转卷起(图1)。敦煌石室中发现的大批唐五代写本图书,都采用这一方式。据记载,古代宫廷收藏的卷轴装图书十分考究,《隋唐经籍志》描述秘阁藏书:"上品红琉璃轴,中品绀琉璃轴,下品漆轴";《唐六典》描述内府藏书:"其经库书,钿白牙轴,黄带红牙签;史库书,绿牙轴,朱带白牙筌。"进入版刻时代,图书改为册页形式,仍有一些采用卷轴装,如《开宝藏》、《赵城金藏》等。

 旋风装 在一素纸长卷上面依次粘贴书页,每页正反两面书写文字,展开长卷可翻页阅读。守张邦基《墨庄漫录》形容其"逐叶翻飞,展卷至末,仍合为一卷。"这种装订特点是外表仍为长卷,里面却是错落有致的书页,实为介于卷轴装和经折装之间的一种装订形式。大约盛行于唐代。故宫博物院藏有唐写本《刊谬补缺切韵》五卷,即是采用这种旋风装。

 经折装 又叫梵夹装、折子装。将图书长卷按一定宽度左右折叠起来,加上书衣,使之成为可以随时展读的册子。历代刊刻佛经道藏,多采用这种装订形式。古代奏折、书简也常采用这一形式。

 蝴蝶装 将每页书在版心处对折,有文字的一面向里,再将若干折好的书页对齐,粘贴成册。采用这种装订形式,外表与现在的平装书相似,展开阅读时,书页犹如蝴蝶两翼飞舞,故称为蝴蝶装。蝴蝶装是宋元版书的主要形式,它改变了沿袭千年的卷轴形式,适应了雕版印刷的一页一版的特点,是一重大进步。《明史艺文志》序称秘阁书籍皆宋元所遗,无不精美。装用倒折,四周外向,虫鼠不能损。"但这种版心内向的装订形式,人们翻阅时会遇到无字页面,同时版心易于脱落,造成掉页,所以逐渐又为包背装取代。

 包背装 将印好的书页版心向外对折,书口向外,然后用纸捻装订成册,再装上书衣,由于全书包上厚纸作皮,不见线眼,故称凶背装。包背装出现于南宋,盛行于元代及明中期以前。清代宫廷图书如历朝实录、《四库全书》也采用这种装订方式。包背装改变了蝴蝶版心向内的形式,不再出现无字页面,但未解决易散脱页的缺点,所以后来又发展为线装形式。

 线装 线装书是传世古籍最常用的装订方式。它与包背装的区别是,不用整幅书页包背,而是前后各用一页书衣,打孔穿线,装订成册。这种装订形式可能在南宋已出现,但明嘉靖以后才流行起来,清代基本采用这种装订方式。其特点是解决了蝴蝶装,包背装易于脱页的问题,同时便于修补重订。

 从以上可以看出,古籍的装订有一个发展演进过程。不同时期流行不同的形式,了解这一进程,对古籍的年代鉴定十分重要。传世宋版书多经过后人重新装修,或改为包背装,或改成线装,但仔细观察,仍能在版心处发现粘贴痕迹,书页外沿则有磨损痕迹。

 几部古籍版本著作比较谈

 版本学的研究与探讨源于宋代。汉、唐虽经过几次大规模的古书校勘、注释、编目,但印刷业尚未形成,零星的版本记载仅限于正经正史的修订。南宋尤袤著《遂初堂书目》开创了一书兼载数种版本的先例;(宋)岳珂著《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被后世称为第一部系统记录版本知识的著作。明代视宋版为珍稀之物,藏书家、校勘家逐步摸索各种版本的特征、优劣,可惜这些版本学史料只散见于笔记、杂记中。清代学者开始罗列诸本、考证源流、登录刻工、详论纸墨。钱曾著《读书敏求记》奠定了古籍版本鉴定的基本原则。《天禄琳琅书目》及它的《后目》已把版本学的核心——善本书的收藏与鉴定推到了极致。清代学者对版本学贡献最大的当属专门记载版本状况的各种题跋记,尤以“顾批黄跋”为最。后人汇集成书的有为顾千里著的《思适斋书跋·书跋辑存》,为黄丕烈著的《士礼居藏书题跋》、《续记》、《再续记》,《荛圃藏书题识》等。

 近现代是版本学集大成的时代。叶德辉著《书林清话·书林余话》是古籍版本学第一部专门著作;张元济著《中国版本学》(1916年)与孙毓修著《中国雕板源流考》(1918年)把版本学从史学中独立出来;钱基博著《版本通义》总结了前人的成就,把版本学列入学术研究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介绍版本知识的书,有毛春翔的《古书版本常谈》(1965年初版,1977年再版)。此书已是收藏品,配有插图,通俗易懂,可惜明代部分较凌乱,清代部分过于简单;陈国庆著《古籍版本浅谈》于版本学名词解释简明扼要,但不全面,适于入门者;魏隐儒著《古书版本鉴定丛谈》(1984年初版),体例较完备,也有实际经验的总结,只是不谈价格,宜专业人员参考;李致忠著《古书版本学概论》、《中国古代书籍史》,刘国钧著《中国书史简编》,曹之著《中国古籍版本学》,张绍勋著《中国印刷史话》等,都是从史的角度论述版本学、目录学、内容系统可靠,又有最新史学发现佐证,惟厚古薄今,实用性差些。

 在谈到版本学专门著作时,不能不谈到两部流传稀少的油印品:一是北京大学陈宏天教授的《古籍版本概要》(1987年讲义稿),其特点是专业性、系统性强,表列详尽,论断精到,清代部分尤为各书所不及;可惜重学术、轻市场,非专业人员不感兴趣。二是北京中国书店编《古籍版本知识》(上、下),1980年油印本。书出于古籍鉴定大师雷梦水、张宗序手笔,在内部流传。笔者珍藏此书初版本,且有雷梦水先生签名,捧读二十年,收益最大。该书列举资料极为丰富,如清代武英殿刻书、官书局刻书、民国精刻本等都是各书所论不及的。关于版本鉴定方面,该书也极富特色,真假俱呈,详辨优劣,特别是从价格上来判断版本取舍,“实战”性极强;当然系统性、条理性就不够了。从价值、价格上判断版本的著作,最具参考性,爱好者也颇关心,但学者们却言之甚少。笔者醉心古籍收藏多年,有几本书在论及版本价格方面很实用,也很具史料价值,一并开列出来,供书友参考:

 《张元济傅增湘论书尺牍》,1983年商务初版,详列1912年至1947年古籍善本收集价格及善本影印、复制印刷史话;

 《艺风堂友朋书札》(上、下),1980年上海古籍初版(中华文史论丛增刊本),详载缪荃孙先生等七十人清末民初收售善本价格及藏书聚散史话;

 《弢翁藏书年谱》,李国庆编,2000年黄山书社出版,详载藏书家周叔弢先生六十年购书、访书、藏书史料,价格精准,详备。

 目前北京中国书店联合中国嘉德、北京翰海、上海国拍、上海朵云轩、上海敬花等各大拍卖公司合作整理出版九年来《中国拍卖古籍文献目录》(2002年1月上海书店出版)及《续集》(2002年8月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详载百余场(2000年底前)拍卖实况,极具市场参考价值。书中对拍品的断代、提要、说明等都经专家审核、把关,恐怕这就是最新的版本学参考资料了。

 版本目录与鉴定古籍

 我国古代,虽自图书诞生之日起,藏书管理者就开始编制图书目录,但是直到雕版印刷术发明以后,人们才真正开始重视编制藏书的版本目录。

 所谓版本目录,就是指著录图书的篇目和主要内容,并详细著录图书的作者或编者,以及出版者、出版年代等情况的书籍,是著录和记载版本简况的专用工具书。南宋初年尤袤编制的《遂初堂书目》,被公认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版本目录。

 明清时期,是著述版本目录的鼎盛时期。这一时期的公私藏书版本目录,对版本的著述更加详细,不仅记载了图书的篇目、主旨、作者、出版者,还简略记述了版本的特征、源流等情况。但明代的版本目录学术价值不大,而清代的则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与参考价值。如钱曾的《读书敏求记》、于敏中等的《天禄琳琅书目》、纪昀等的《四库全书总目》等,著录古籍版本最为翔实,在藏书界影响很大,是权威性很高的版本目录书。

 民国以后,著名版本学家孙殿起所著的版本目录《贩书偶记》及《贩书偶记续编》,是近一内蒙最实用和常用的版本目录工具书。新中国建立后,国家专业古籍出版社陆续编辑和出版了《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上海图书馆善本书目》、《中国古籍善本书提要》、《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等重要版本目录工具书,成为当代图书馆、藏书家及古籍藏书爱好者最好的参考书。

 古籍版本目录的编制,按不同标准有如下分类:一是按国家目录、私人目录、史志目录3种;二是按学术内容分类,有综合性目录和专科目录2种;三是按编篡目的分类,有举要目录、缺书目录、辨伪目录3种;四是按收录范围分类,有丛书目录、地方目录、个人著述目录、善本目录、知见目录等。

 版本目录与古籍鉴定紧密联系。因为从古至今的版本目录,系统揭示了各个时代古籍图书的存佚状况,著录了历代古籍不同版本的源流、特征及概况,成为鉴定古籍版本真伪及其价值的重要依据。具体来说,版本目录对于古籍鉴定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帮助了解古籍概况。我国古代典籍浩如烟海,这些典籍分别著录在历代正史艺文志、经籍志、官修书目、私藏书目等目录中。阅览这些目录,能使我们较清楚地了解到各个朝代古籍的刊流、流通、收藏及存佚概况,从而便于比较、鉴定新近发现和收藏到的古籍。如果你看到一部古籍实物,可先对其外观、纸张等等进行初步鉴定,然后再与相应年代的版本目录进行对照。如果古籍实物与版本目录著述相符,即可做出鉴定结果;如果实物与著录不符,则要进一步查找资料,弄清是非,不能轻易下结论。

 第二,便于识别版本真伪。凡对版本目录了若指掌的人,都能详细了解古籍的书名、篇卷、作者、版刻、函册、提要的等情况,从而可以具体考证和辨别古籍的真伪。如汉代刘向父子所著《七略》,在《隋书经籍志》与《新唐书艺文志》两部目录书中均有著录,而在《宋史!艺文志》中却不见著录,说明《七略》一书在唐宋间已经失传。如果在宋代以后发现署名《七略》的古籍,除辑佚本外,其余可判定为伪本。

 第三,公正审定版本价值。当你发现收集到一部古籍时,可通过查阅《四库全书总目》、《贩书偶记》等版本目录,了解该书的递藏、传承等情况,从而可以正确判定其收藏价值;如果该书在以上版本目录中没有著录,则会有两种可能:一是伪书,二是海内孤本。到底属于哪种情况,则需进一步查阅其他古籍鉴定工具书,或请教有经验的鉴定人员协助鉴定。运用各种方法验明其正身后,就可以准确判定其价值。

 历代古籍版本目录有时也难免出现一些讹误。所以,利用版本目录鉴定古籍,还要有清醒的头脑和主见,不可盲从,以免出现错误。

 古籍的收藏与辨伪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有藏书的传统,在书房内放大镜置几册古书,既能显示出儒雅的生活情趣,又能体现出藏书者的文化修养。如今太平盛世,收藏风日渐趋浓,继字画、瓷器等收藏品之后,古籍又成为收藏者收藏投资的一个新热点。尤其是在拍卖会上,线装古籍连连拍出令人吃惊的高价后,更是激发了人们对古籍收藏的兴趣,同时,引得深藏民间的古籍纷纷浮出水面。近日,记者就古籍的收藏采访了南昌的古籍收藏家王令策和周海鹰先生。

 哪些古书具有收藏价值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古籍拍卖会场场火爆,且价格越拍越高。书价大幅提升是否等于所有古籍都能升值王令策认为,善本古籍和版画古籍的增值潜能较大。

 善本古籍主要指具有历史文物、学术资料和版本艺术价值的版本书。它包括内府刊刻的殿版书,海内外绝无仅有的孤本,内容好、书法精的明清抄本,以及清初以前的精美刻本。年代越久远,书品就越珍贵。往往衡量私人藏书是否达到藏书家水平,也经常以收藏多少善本书为标准。

 宋版书一向被认为善本书之佼佼者,有“一页宋版,一两黄金”之说。由于宋版书弥足珍贵,有宋版书的人大都不愿意轻易出手,特别是收藏家手里的宋版书,别说让他出让,甚至从不示人。所以,一旦有缘与宋版书相遇,只要财力允许,下决心买下定是一条增值财路。元版书虽不能同宋版书相提并论,但收藏界一向认为,宋元本同属珍稀善本,爱好者值得关注。现在随着时光的流逝,许多年代较近的古书便自然升华,明版乃至清初版本,凡是具有文献价值和刻印精美的古籍,也已步入善本行列。王令策说,目前明清善本尚不难寻,价格也不算太高,但增值潜力颇大,收藏者值得关注。

 王令策告诉记者,善本的古籍有以下9种代表性:

 ①元及元以前刻印、抄写的图书;②明刻本和明抄本(刻印模糊和流传较多的除外);

 ③清代乾隆以前的流传较少的刻本和抄本;④太平天国及历年农民政权所刻印的图书;⑤辛亥革命前在学术研究上有独到见解或有学派特点,或集众说较有系统的稿本,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

 ⑥辛亥革命以前反映某一时期、某一领域或某一事件资料方面的稿本,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

 ⑦有名人学者亲笔批校、题跋、评论的刻本;⑧在印刷上能反映我国古代印刷技术发展,代表一定时期技术水平的各种活字印本、套印本,或有较精版画的刻本。

 ⑨明代的印谱、清代的集古印谱、名家篆刻的印谱(有特色又系足本或有亲笔题记)。

 版画古籍

 在收藏者关注善本古籍的同时,也越来越重视版画古籍的收藏了。王令策说,从历次书刊拍卖会的图录看,无不将漂亮的版画画面精印拍卖图册中,哪怕书中只有一幅也从不放弃。我国版画古籍很多,诸如《芥子园画谱》、《芥子园画传》、《晚笑堂画传》、《百孝图说》、《红楼图咏》、《唐诗画谱》、《鸿雪因缘图记》、《三才图绘》、《孔子圣迹图》、《御制避暑山庄三十六景图诗》以及《耕织图》、《棉花图》和《蝴蝶秋斋所藏画册》等。最为精美的要属明末画家胡正言的版画力作《十竹斋书画谱》和《十竹斋笺谱》,这两套版画古籍不仅在于艺术上的卓越成就,而且还开创了木版水印先河,解放初年,一部明版装裱成册的《十竹斋书画谱》仅售10元,如今它的价值已经超过10万,可见版本好,刻印精美,书品完整的版画古籍,都值得投资收藏。

古书收藏方法

 古书有“科学价值、历史价值、艺术(经济)价值”,但不是所有的古书都“值大钱”。李洪啸总结说,总的来说所有藏品的通则是讲究“真、精、新”。因为自古以来,好东西会被精心爱护,很多好的古玩,看起来就像新的一样。除此以外,还有古书收藏的特有原则:

 年代是古书收藏的重要因素,现在宋版书论页拍卖,明版书论册拍卖。明版书普遍刻印较精美,万历前的书少而更珍贵。清光绪之后的受西方印刷技术冲击,书普遍质量下降。带画的书比纯文字的好,多色印的比黑的好。

 同一时代版本的看内容,古书以“经、史、子、集”四部分类。除了佛教道教带图的经书外,儒家的经类不值钱。“史”多是“够古不够玩”,价值居中。而“子”和“集”中,则不乏珍贵之物。越是冷门,生僻,少见的越珍贵。

 同内容的看印刷,在版本上,初印本最珍贵,一般只有几本,是红色印刷,用来校对和主人自留。其次是蓝本,一般也就10来本,送朋友。最后才是大批量印刷的黑本。黑本里,字迹清晰的版本较好。印刷到最后,版已被磨损,甚至断裂,此时书籍印刷模糊,价值较低。

 此外,特殊内容(如禁书)、知名度高的书的早期印本、精印本及殿刻本、官刻本、名家刻本等较珍贵。名家批校本或收藏本价值高。白纸比黄纸价值高。

入馆须知

1 该校读者入馆需出示校园一卡通或借阅证,校外读者需到图书馆办理临时阅览证后,方可入馆查阅资料。

2 校园一卡通持有者可享受本馆所有资源。

3 举止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得体。

4 保持馆内安静, 进入阅览区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铃声调至无声状态,严禁在馆内喧哗、高声谈笑和朗读。

5 保持馆内清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准乱贴、乱涂。

6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

7 爱护书刊、设备和馆舍,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8 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图书借阅规则 图书借还 (1)借还书手续:图书的借还手续在图书馆各借阅处办理。借书时请出示本人的校园一卡通。

(2)借期:30天

(3)借书量:5—30册,具体参见《读者借阅权限》。

2 续借和预约

(1)续借手续:所借图书在无他人预约的情况下可续借2次。续借手续须于图书到期前在图书馆OPAC系统或到图书馆各借阅处办理。续借期限从续借当日算起与原借期相同。

(2)预约手续:读者所需图书已被全部借出时,可在网上办理预约手续。一次只能预约3册。预约到书保留4个工作日。

3 图书逾期

所借图书需按期归还。图书逾期不还,需缴纳逾期费,每册030元∕天。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请于开学后两周内归还;其他法定节假日到期的图书,还书日期向后顺延。逾期未还书或逾期欠款累加到10元的读者,图书馆暂停其借书资格,待其还清所借图书、交纳欠款后,再为其开通。

4 污损和遗失

(1)污损: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画、污损、撕拆,违者按《图书馆文献遗失、损坏赔偿管理规定》赔偿。

(2)遗失:按《图书馆文献损坏、遗失赔偿管理规定》赔偿。

5 图书阅览

(1)本馆阅览室馆藏向读者提供开架阅览,阅毕请放到指定书车。

(2)读者不得用书、包等物品占用阅览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期刊阅览规则

1 该校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借阅证,校外读者凭临时阅览证阅览。

2 阅览室内开架报刊,仅限馆内阅览,不能外借。读者阅览每次限取2册,阅毕归架。

3 需要复印的报刊,需要向柜台工作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于馆内复印,当班归还。不得私自携书出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阅览室内简装中文过期期刊可以外借,借阅规则同《图书借阅规则》。

阅览室规则

1. 图书馆内各种功能的阅览室是读者学习、阅览的公共场所。该校人员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入内。

2. 外单位人员查阅资料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在办公室办理临时借阅证后方能入内。

3. 不得携书包、带拉锁的夹子、塑料袋及本馆所借书刊等进入室内。

4. 阅览室内陈列书刊只限室内阅览,未经特许,不得携出室外。凡将资料擅自带出者,图书检测仪报警,按违章处理,罚款20元。

5. 在书架上取书请使用代书板,每次不得超过两册,阅后按号归架。

6. 需要复印的文献,经工作人员办理手续后由本馆负责复印。违反规定者,须交图书损失费20元。

电子阅览室规则

电子阅览室是读者上网的公共场所,主要服务项目有:公共查询、数据库查询、网络资源利用、上网浏览、文件打印、视频点播以及读者培训等。为了保持良好的网络环境和计算机正常运转、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特做如下规定:

1. 读者须持计费卡上机;用户办理计费卡地点:北外通卡务中心。

2. 读者自带U盘或移动硬盘上机,应先由工作人员检查U盘或移动硬盘有无病毒,无病毒方能上机操作。

3. 爱护室内设备,读者请按计算机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改动系统设置,不得擅自输入规定以外的任何指令。

4. 读者上网浏览应看学术性强、健康向上、知识丰富、趣味性强的内容。如发现浏览不健康内容,图书馆会予以批评教育,依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100元罚款。

5. 读者如有疑难问题或机器故障,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6. 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室内,以免损坏微机。

7. 读者离开机器时,请按规定程序关机。

图书馆文献遗失、损坏、逾期的规定

为保护国家文献资料防止损失特作如下规定:

1. 对盗窃文献资料行为,报请学校依法处理,并追回原资料,如无原资料,按原资料价十倍罚款。

2. 遗失文献资料者,以同样版本实物赔偿为原则,并付文献加工费。无法赔偿同样版本的,视具体情况按下列办法赔偿现金。

(1) 1987年后出版的中文文献按原价的五倍赔偿;1987年前(含1987 年)出版的中文文献按原价的十倍赔偿。

(2) 外文文献国内版按原价的五倍赔偿;国外原版文献按原价十倍赔偿;孤本、绝版、珍贵书刊、画册等文献按原价十五倍赔偿。

(3) 全套分卷中一册或一部分,在无法赔偿原样文献时,按全套书总价的5-10倍赔偿。

3. 读者如有批点、划线、涂改、污损等损坏文献的行为,按下列情况处理:

(1) 若用铅笔批划、涂改书刊,要求借书人擦净,并予以批评教育;若用圆珠笔、钢笔、毛笔等勾画、涂改或撕掉插图,丢失其他附件时, 视情节罚款原书价2倍。

(2) 污损严重、影响文献继续使用者,按遗失条款处理。

(3) 撕毁文献,按原价五倍赔偿,并通报批评。被损坏的文献仍留在图书馆。

馆际互借制度

1. 本馆读者(限该校师生)需要向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书,可到本馆信息咨询部办理相关手续。

2. 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阅本馆图书,可凭馆际借书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相关借阅处(室)办理借书手续。

3. 凭馆际互借证借阅的图书借期为一个月,不得续借。

4. 凭馆际互借证借阅的图书不能按期归还或丢失,读者须按

5. 本馆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6. 办理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的读者,读者只须到图书馆信息咨询部注册,由图书馆工作人员负责借还书;办理其他馆馆际互借的读者,应先到图书馆信息咨询部登记、换证,再自行到相关图书馆借还书。

图书馆馆藏文献复制规定

1. 复制本馆馆藏文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任何载体的文献资料均不得复制整册和版权页,复制篇章不得超过全书的三分之一,否则一切责任由复制者自负。

2. 学位论文只能查阅,不得复制。

3. 图书馆复印收费标准:

公费 自费(校内人员) 自费(校外人员)

A3 075 050 060

A4 045 025 030

B4 065 040 055

B5 035 020 025

复印双面或页面中带有插图,按两页收费。

4. 本馆所购买的电子资源均提供免费下载,读者必须严格遵守版权法的相关规定,维护原作者和出版者的知识产权利益。

5. 读者在下载复制互联网信息时,必须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本馆不承担由于用户不可控原因造成的侵权责任。

九、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

1. 存包柜是图书馆为方便广大读者而提供的设备,供读者无偿使用。读者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毁。

2. 使用存包柜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箱体上所标明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3. 开箱存放物品后,请及时关闭柜门并妥善保管好一卡通或密码条。因读者错误操作所造成的物品损失由读者负责。

4. 不得存放易爆、易燃物品,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追究存包人责任。

5. 现金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放入存包柜内,如违反规定,后果自负。

6. 存放的物品请在当日闭馆前取走,不得过夜存放。

7. 一卡通、密码条开门仅一次有效,如需再存请另开柜门。

8. 因各种原因造成柜门无法打开时,请及时找在场的工作人员解决。但读者必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凭证(如密码条、一卡通、学生证等),并说明柜内所存物品的大致情况。柜门打开后请与工作人员共同清点物品,并在“应急开箱登记本”上登记,然后方能取走物品。

9. 存包柜出现故障时,请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耐心等待。

10. 本规定未尽事宜,图书馆拥有最终解释权。 馆藏分布 藏书内容 馆藏简介 馆藏位置 中文藏书 1993年后入藏的中文图书;中文工具书。 二层 港台书阅览室 港台地区出版的中文图书。 二层 英文藏书 英语藏书;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研究中心藏书;英文工具书。 三层 特藏书阅览室 百年以上历史的老版外文图书。 三层 多语种藏书

(非英语) 除英语外其他语种藏书。 四层 费尔梅登赠书阅览室 费尔梅登(Paula Vermeyden)女士赠书,计2700余册。 四层 中文藏书 1993年以前入藏的部分中文图书。 五层 古籍阅览室 古籍、《中华再造善本》、《四部备要》等中华文化典籍。 五层 北外文库 北外教师及校友出版的著作。 五层 北外硕博论文 北外硕士、博士毕业论文纸版。 五层 中文藏书

(1976年前部分) 1976年前出版的部分中文图书。 六层 乐黛云比较文学资料中心 比较文学资料,由乐黛云教授捐赠。 六层 郝平教授赠书阅览室 人文社科类书籍,由郝平教授捐赠。 六层 电子阅览区 上网浏览、检索馆藏电子资源、文字处理、多媒体视听等。 一层 报刊阅览区 中外文期刊和报纸,实时上架。 一层

1读者须持本人借阅证经门禁通道验证后方可进入图书馆,借阅证过期者不能进入图书馆 。

2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阅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挂失,挂失前所造成的后果由证件所有者本人负责。

3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禁止吵闹、喧哗,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接听或拨打手机请去室外。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未经许可,不得使用馆内电源。

5保持图书馆内的清洁卫生。读者不能携带食品、饮料入馆,不能在馆内进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得随意涂抹、刻画;未经许可,不得张贴或散发广告单及宣传品。

6自觉爱护图书馆的图书、电脑、桌椅等公共设备。

7读者书包和个人物品自己负责保管,如有遗失和被盗后果自负。

8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室、自习区座位,要求“人走桌净”,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图书馆的管理,提高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发挥图书馆文献信息中心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维护读者的利益,结合该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该校教职工(包括临时工)、学生、持有该校图书馆办理的借阅证的校外读者及需到该校图书馆查阅资料、参观学习的校外人员。

第三条读者须凭学校图书馆办理的借阅证进入图书馆。校外读者到该校图书馆查阅资料时,须凭单位介绍信或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入馆手续。

第四条 读者进入图书馆,必须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规定。

借阅证的办理与使用

第五条 办理借阅证

(一)新参加工作的教师、新入学的学生统一免费办理。

(二)自考生、留学生、进修生、借读生、函授生、访问学者、跟读研究生需携带学生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在交纳押金后按使用费办理(按毕业年限一次性交齐,退证时,押金凭收据全额退回本人)。

(三)校外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在交纳押金后按使用费办理(退证时,押金凭收据全额退回本人)。

第六条 借阅证的使用范围

(一)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并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二)读者可凭本人借阅证在该校图书馆借还图书、阅览和复印馆藏文献、上机等。

(三)图书馆所有期刊、报纸、工具书、古籍特藏及有“内阅”标志的图书一律不外借。

第七条 借阅证的管理

(一)本专科毕业生离校或教工调离前,须还清所借的图书,并退回借阅证(由图书馆统一销毁);研究生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须还清所借的图书及退回借阅证;借阅证持有者逝世后,其遗属在人事处发放抚恤金前须到图书馆办理还书和退证手续。

(二)读者办理离校手续时,如未能退回借阅证,须按相关规定支付管理费,超期退借阅证需按规定交纳违约金;办证有押金的读者,在还清所借的图书后,才可退清押金;若需续办借阅证的,其押金可继续使用。

第八条 借阅证的补办与更新

(一)借阅证丢失后应立即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挂失手续(在挂失前因借阅证遗失而造成的后果由遗失证件者负责)。在未补办证之前若找回已挂失的借阅证,可到图书馆办理解挂手续。

(二)若挂失的借阅证确实无法找到又需补办时,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图书馆办理补办手续。

(三)补办新证或旧证更换后,原证作废,原证上的借还书等记录将自动转到新证上。

借还书规则

第九条 借书数量和期限

(一)本专科学生每人可借阅中外文图书共5册,借期为30天,不可续借。

(二)研究生、教师每人可借阅中外文图书共10册,借期为6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30天(从续借之日算起),过期图书不可续借。

(三)读者办理图书续借手续时,应在借期期限内办理(仅可办理一次),否则按超期处理。

(四)凡未经办理借阅手续而私自把图书带出馆外者,一经查实,视为违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还书时只需将书交给还书处工作人员办理即可;不可代借图书。

阅览规则

第十条 读者可凭借阅证到各阅览室阅览书(刊)。

第十一条 读者只可带笔记本、纸张进入各阅览室查阅书籍,所带的书包及已办理借阅手续的书籍等物品应放在存包柜,不可带入各阅览室。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第十二条 只提供内阅的各阅览室所陈列的报刊、图书资料、各类工具书,只供读者在该室内阅览,不予外借。擅自将该阅览室内的书刊携带出该室者,视为违规,按相关规定处理。

设备、载体使用规则

第十三条 读者凭借阅证进入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一人一机,禁止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

第十四条 使用图书馆的计算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观看和浏览不健康光碟与网站,不得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信息)。如有违反,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拒不改正者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上实验有可能造成本机或其他机器系统损坏的软件;不得在任何计算机上使用可能造成网络阻塞和瘫痪的软件;不得恶意传播病毒或使用黑客程序。违者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读者不得随意删除、更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内文件,不得随意拔插网线、电源线等连接线。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多媒体设备。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如有疑问或出现技术故障,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第十八条 使用图书馆各区内提供的设备、载体和资料时,可自带软盘、U盘等载体。在使用视听设备时,请带上耳机,不可使用机内扬声器放音,不可出声跟读和语音聊天,以免影响他人。

第十九条 读者如需将本人的笔记本电脑带入馆内使用,请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图书馆不提供笔记本电脑所需的网络设备和电源;入馆后不可开放笔记本电脑的扬声器,以免影响其他读者的学习。

自修规则

第二十条 读者可以自带书包、书籍进入自习区学习。保持区内安静和整洁,不得将自习区的桌椅搬出区外。

第二十一条 自习区内一人一座,先到先坐,任何个人不得以书包、书籍等物品占位,如有占位现象,图书馆有权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馆藏文献复印规则

第二十二条 不能外借的文献如需复印,须与工作人员联系,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复印(但不可带出馆外),并在一个小时内归还,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图书馆已开设复印室,请读者在各阅览室办理有关手续后,一律到图书馆复印室复印。

第二十四条 馆内书刊如确实需要带出馆外复印的,须报图书馆领导批准,经图书馆开具批条,方可带出。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图书如有遗失、污染和损毁,均按相关规定赔偿。

第二十六条逾期滞纳金

(一)超出借阅期限的图书按规定缴纳罚款。

(二)还书日期在放假期间内的,可开学一周内办理归还,不算逾期。逾期不归还者,超期日期按其应正常归还日起计算。

(三)还书日期在实习期内的,应在实习前,由所在院、系出具书面通知到图书馆办公室,并详细说明实习院系、年级和日期,可在实习期满一周内办理归还,不算逾期。如无相关手续,则一律视为逾期。逾期不归还者,超期日期按其应正常归还日起计算。

(四)遗失图书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图书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缴纳逾期滞纳金。

(五)复印的资料,在规定时限内不还者,按规定交纳滞纳金。如丢失,则按照遗失图书情况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有违反本规定而又不服从管理或处理者,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借阅权限。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严肃处理。 自习室读者须知

1.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等)占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应做到人走桌净。

2.读者应自觉保持自习区的安静,不得闲聊和大声喧哗,讨论问题时不得影响他人。手机须置于静音状态,且不得在室内通话。

3.读者应自觉保持自习室卫生,禁止乱扔废弃物或随地吐痰;禁止进餐或吃零食,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4.根据图书馆防火要求,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馆,严禁吸烟。未经允许,自习室内不允许使用电器。

5.爱护自习室内的所有公共设施,不得在桌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桌椅,不得随意调换桌椅。

古籍特藏阅览室读者须知

1.古籍阅览室文献是该校的珍贵文献资源,具有重要的文献参考和文物保护价值。

2.古籍阅览室文献仅对教师和相关专业研究生开放,阅览时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阅览;其他读者如有需要,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及有关介绍信,经馆领导批准后方可阅览。

3.本室只可携带铅笔、纸张入内。阅览时读者可根据本人需要提供索书单,由工作人员负责提供所需文献。

4.本室文献不可外借,只限室内阅览,读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书库。

5.读者必须特别爱护本室文献,阅览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圈点、折页、污损,抄录时只准使用铅笔,抄录字数不能超过该册文献的三分之一。

6.古籍文献禁止拍照、复印。所藏孤本、善本等珍贵文献,需经馆领导批准后在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阅览或摘录,摘录时不得超过规定字数范围。

7.参观古籍特藏阅览室,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入内。

8.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其它规章制度。

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1.使用图书馆的计算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观看、浏览不健康光碟与网站,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信息),如有违反,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拒不改正者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除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得挪移、拆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对损害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禁止带包、食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要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拨打、接听手机、大声喧哗等,避免妨碍他人。

5.上机者应保持计算机及环境清洁,自觉维护上机秩序。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严禁吸烟,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任何人不得在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上实验有可能造成本机或其他机器系统损坏的软件,不得在任何计算机上使用可能造成网络阻塞和瘫痪的软件,不得恶意传播病毒或使用黑客程序。违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可送有关部门处理。

7.读者使用本室计算机时应了解正确的上下机方法,下机错误或没有下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读者自行负责。

8.读者不得随意删除、更改计算机系统配置文件,不得随意拔插网线、电源线等连接线;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多媒体设备,如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9.如有疑问或出现技术故障,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流通阅览部借阅室读者须知

1.读者须持本人借阅证换取代书板进入本室阅览图书,不得携带图书、书包、食品、坐垫等个人物品。

2.读者凭代书板可在书架上取阅图书,每次限阅1册,阅后放回原处,如无法还原,则平放在空架处。

3.借阅限量:本、专科生、预科生5册;教师、研究生10册;自考、校外读者3册。

4.借阅期限:本、专科生、预科生30天;教师、研究生60天;自考、校外读者20天。

5.教师、研究生可续借一次,由续借之日起计算续期,续期为30天,续借可在还书处办理,也可登陆图书馆网页自行办理。

6.读者应爱护图书及书标、条形码等附件,不得圈画、污损、撕页。借书时,读者应对欲借图书当面检查,发现上述情况应向馆员说明,由馆员盖印处理,分清责任,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书者承担责任。

7.借书时,请将所借图书与代书板一并交给馆员,待馆员办完借阅手续后,再经过监测仪走出借阅区,取走所借图书及借阅证,离开本室。

8.任何以失误为借口,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携带出室外的现象,均视为偷窃行为。

9.偷书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按遗失图书处理,原书一律收回,并通报所在院、系,按《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学校保卫处或学生工作处处理。

10.押证复印的资料,如当日不还者,第二天起按相应规定交滞纳金。

11.读者圈画、污损图书按照还书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撕毁图书者按照偷书处理。

12.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还书处办理挂失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使用他人遗失的借阅证借书者,按偷窃图书处理。

尊重馆员,服从馆员的管理和指导,不明事项请向馆员咨询。

工具书阅览室读者须知

开放时间:每日 8:20~ 21:00。周三11:30~18:00闭馆。

本室限教师、研究生使用,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工作证、研究生证进入本室。

读者须持本人借阅证换取代书板进入本室借阅图书,不得携带图书、书包、食品、坐垫等个人物品。

读者凭代书板可在书架上取阅图书,每次限阅1册图书,阅后放回原处,如无法还原,则平放在空架处。

读者应爱护图书及书标、条形码等附件,不得圈画、污损、撕页。阅览图书前,读者应对图书当面检查,若发现上述情况应向馆员说明,由馆员盖印处理,分清责任。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阅览者承担责任。

读者已选择阅览的图书,请到工作台办理阅览手续。将所阅览的图书与代书板一并交给馆员,待馆员办完阅览手续后, 再经过监测仪走到阅览区。

任何以失误为借口,将未办理阅览手续的图书携出室外的现象,均视为偷窃行为。

偷书按书价的20倍以上罚款,停借1年,视情节通报本人所在院系或学校。

押证复印的资料,如当日不还者,第2天起每日每册交滞纳金5元。

读者圈画、污损图书按照还书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撕毁图书者按照偷书处理。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如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视情节轻重各处以20元以上罚款,扣留借阅证并停借1个月。被扣证件必须在1周内到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者,证件将被注销。

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还书处办理挂失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使用他人遗失的借阅证者,按偷书处理。

尊重馆员,服从馆员的管理和指导,不明事项请向馆员咨询。

以上规定中与《读者手册》不一致处,暂按本规定执行。 —— 江北校区 ——

报纸阅览室  藏有报纸 99 种,位于图书馆一楼 123 室,本室报纸只限室内阅览。 现刊阅览室  藏有期刊 2017 种,位于图书馆一楼 127 室。本室书刊只限阅览,有需要复印者,可到工作台 办理手续。  合订本期刊阅览室  藏有合订本期刊 46314 册,位于图书馆一楼 123 室,本室书刊只限阅览。  电子阅览室  位于图书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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