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1收藏

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第1张

规章制度来源:东莞图书馆

  外借处借书规则

  一、验证入库,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二、请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阅览图书每次限取一册。

  三、每证最多可借图书三册,且所借图书总金额以不超过押金为限。

  四、借书期限为30天,超期每天须交滞纳金一角。

  五、到期如需续期者,可电话续借或携带借书证到借阅处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只可续借一次。(续借电话:社科2119711、自科2119709)

  六、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後,请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缺页、涂污,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作技术处理。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出书库。

  七、爱护书刊,请勿在图书上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等情况,按 《东莞市图书馆读者损坏、遗失书刊情况赔偿的规定》处理。

  八、请将携带物品交读者存包处保管,不得将挂包、食品、饮料、书籍等物品带入书库。

  九、请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十、请家长勿带小孩入书库,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借阅图书。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 开架报刊,可自由取阅,每次限一份(册),看完後请自觉放回原处。

  二、 需要咨询、查找过期报刊信息,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先填写咨询登记表。

  三、 不得携带包裹、食品、书报等入室,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本室概不负责。

  四、 请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喧哗、吸烟和随地吐痰。

  五、 请爱护公物,严禁剪割、涂污、损坏报刊资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酌情赔偿;如有盗窃行为者,即取消其借书证或阅览证,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工具书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图书资料,只供阅览,不得自带书刊入内。

  二、闭架的图书资料,读者凭借书证或有效身份证换取阅览牌後由工作人员协助取阅;开架的图书,读者阅後请放在书车上由工作人员统一归架。

  三、查阅古籍线装书者,要凭单位证明并说明内容和用途。

  四、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作人员咨询。

  五、读者查阅资料後,请登记《查阅图书资料登记表》。

  六、请爱护图书,保持安静,注意卫生。

  电子阅览室读者守则

  一、凭本人"电子阅览证"入室。无证读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交押金50元方可上机。单人单机,对号入座。

  二、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恕不接待。

  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秽色情等信息;不得玩电脑游戏。

  四、不得在本室电脑上使用自带的磁盤、光碟。

  五、不得携带挂包、食品、饮料、书籍入内,所带物品可交读者存包处保管。

  六、要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按设备的原价赔偿。

  七、每次上机时间不能超过两小时,有空闲机时上机时间可适当延长。

  八、要保持环境清静、卫生。

  自 修 室 规 则

  一、读者衣著应整洁,大方。穿内衣、背心、拖鞋或赤脚者谢绝入内。

  二、不得在室内追逐、嬉戏、睡觉。

  三、手机和传呼机须调至振动功能,来电请到室外接听,不得高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四、室内禁止吸烟与乱抛纸屑、杂物。

  五、不得以个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

  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赔偿的规定

  一、读者办理借阅我馆书刊资料手续时,须当面检查原书。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二、书刊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10%赔款。

  三、书刊正文被污损较少的按书刊原价20%赔款,污损较严重的按书刊原价30%-50%赔款,严重污损的按书刊原价赔款。

  四、书刊丢失,可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的,按原价3-5倍赔款;在赔款手续办理两个月内若归还原书刊,可凭收据退款。

  五、珍贵书刊、绝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六、对有意破坏书刊(如裁割、撕裂等)者,除按书刊污损赔偿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七、对偷盗书刊者,除收回原书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八、读者损坏的书刊经办理赔款後,一律收归我馆处理。

科室名称 借阅规则 外借室 1、读者进入外借大厅后,请首先阅读本室规章制度及书库藏书分布图,了解图书分布情况。

2、在查询机上检索书目信息,了解所需图书的馆藏地和借阅状态,若显示馆藏地为“黄金流通”、借阅状态为“可借”,表示外借书库有此书,请记住该书分类号入库找书。

3、读者持校园卡,在门禁入口处领取代书板,进入书库找书。注意正确使用代书板,使用方法见代书板背面及外借室所贴图示。

4、读者找到自己需要的所有图书,回到大厅机台,把书翻到条码页,将书和本人校园卡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借出手续。办理借出手续前请仔细检查图书,若有污损缺页情况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5、读者经门禁出书库交还代书板,到柜台外等候办理借阅手续。

6、归还图书时,只需在柜台外直接将书交给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

7、借、还图书时,请仔细核对自己的借、还信息,离开柜台后,借、还立即生效。 外文图书借阅室 读者凭本人校园卡经门禁进入书库,自主找书,找到图书后,可在书库内阅览;如需外借,可在出口处办理借出手续。外借规则按我馆外借图书规定执行,外借册数与外借室中文图书合并计算。 文科阅览室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换取代书板,进入书库找书。找书时请留意书架上的标示,若有疑问,可向值班老师咨询。

2、找到图书后,将书及代书板一并交给值班老师办理计算机借出手续。读者经门禁出书库,到柜台外领取所借图书及代书板。

每人每次限借一册,次数不限,所借图书仅限在本阅览室阅读,当班归还。如需外借复印,需经值班老师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归还。

3、还书时,请将图书及代书板一并交给值班老师。取回证件时,请认真核对。 理科阅览室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换取代书板,进入书库找书。找书时请留意书架上的标示,若有疑问,可向值班老师咨询。

2、找到图书后,将书及代书板一并交给值班老师办理计算机借出手续。读者经门禁出书库,到柜台外领取所借图书及代书板。

每人每次限借一册,次数不限,所借图书仅限在本阅览室阅读,当班归还。如需外借复印,需经值班老师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归还。

3、还书时,请将图书及代书板一并交给值班老师。取回证件时,请认真核对。 教师阅览室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换取代书板,进入书库找书。找书时请留意书架上的标示,若有疑问,可向值班老师咨询。

2、找到图书后,将书及代书板一并交给值班老师办理计算机借出手续。读者经门禁出书库,到柜台外领取所借图书及代书板。

每人每次限借一册,次数不限,所借图书仅限在本阅览室阅读,当班归还。如需外借复印,需经值班老师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归还。

3、还书时,请将图书及代书板一并交给值班老师。取回证件时,请认真核对。 教材阅览室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换取代书板,进入书库找书。找书时请留意书架上的标示,若有疑问,可向值班老师咨询。

2、找到图书后,将书及代书板一并交给值班老师办理计算机借出手续。读者经门禁出书库,到柜台外领取所借图书及代书板。

每人每次限借一册,次数不限,所借图书仅限在本阅览室阅读,当班归还。如需外借复印,需经值班老师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归还。

3、还书时,请将图书及代书板一并交给值班老师。取回证件时,请认真核对。 古籍特藏室 古籍室实行闭架借阅,借阅古籍须由工作人员入库查找。每人每次限借一册,次数不限,所借图书仅限在本阅览室阅读,当班归还。

特藏室借阅规则参见文科阅览室。 期刊阅览室 1、读者持本人学生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放入指定证件箱位置,请记住证件存放的位置号码,进入书库找刊。找刊时,请注意书架侧面的分类标识,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值班老师咨询。

2、读者找到所需期刊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规范填写索书单,填好后与证件一起放入证件箱。每人每次限借一册,次数不限,所借期刊仅限在本阅览室阅读,当班归还。如需外借复印,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办理好相关手续,及时归还。

3、归还时请将期刊放回原处,在证件箱取出本人学生证和索书单,仔细核对证件无误后,将索书单放到指定地点,方可离开。 专业期刊阅览室 1、读者持本人学生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放入指定证件箱位置,请记住证件存放的位置号码,进入书库找刊。找刊时,请注意书架侧面的分类标识,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值班老师咨询。

2、读者找到所需期刊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规范填写索书单,填好后与证件一起放入证件箱。每人每次限借一册,次数不限,所借期刊仅限在本阅览室阅读,当班归还。如需外借复印,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办理好相关手续,及时归还。

3、归还时请将期刊放回原处,在证件箱取出本人学生证和索书单,仔细核对证件无误后,将索书单放到指定地点,方可离开。 过刊阅览室 1、读者在查询机上检索期刊信息,规范填写索书单;报纸只需直接填写报纸名称、年限。

2、将本人校园卡和索书单一并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入库查找,计算机登记借出。开架借阅的读者可凭校园卡直接进入书库查找报刊。

3、所借报刊仅限在本室阅览,一次限借一册,次数不限,当班归还。如需复印,需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外借手续,按时归还。 报纸阅览室 1、读者持本人学生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放入指定证件箱位置,请记住证件存放的位置号码,进入书库找报。找报时,请注意书架侧面的分类标识,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值班老师咨询。

2、读者找到所需报纸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规范填写索书单,填好后与证件一起放入证件箱。每人每次限借一份,次数不限,所借报纸仅限在本阅览室阅读,当班归还。如需外借复印,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办理好相关手续,及时归还。

3、归还时请将报纸放回原处,在证件箱取出本人学生证和索书单,仔细核对证件无误后,将索书单放到指定地点,方可离开。 工具书检索室 本阅览室实行内阅制,读者持本人校园卡登记后经门禁入库,自主找书、内部阅览,不外借。 电子阅览室 读者持校园卡刷卡上、下机。

与外借室图书配套的随书光盘也存放于电子阅览室,读者可携外借所借图书及本人校园卡到该室闭架借阅。每人每次限借一套,借期一个月,其它规定参照外借室图书借阅规定。

一、本院师生员工凭借阅证入馆,校外人员须凭单位介绍或身份证登记入馆,无证者不得入内。

二、讲究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

三、保持馆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嬉闹。

四、保持馆内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

五、书库为“藏阅合一,开放管理、统借统还”模式,计算机管理,自选书刊借阅。

六、不得乱放书刊,更不得倒放、反放书刊。

七、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渍污条形码、磁条。

八、严禁在书库、大厅、楼道、阅览室等地方抽烟。

九、爱护馆内一切设施,不准在桌、凳、门、窗、墙壁涂抹刻画。

十、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按指定的地点存放。

十一、严格遵守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 一、凡我院正式职工和取得学籍的学生,凭有关单位证明,申请办理借书证(卡)。

二、凭借阅证、借书卡借书。借阅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否则扣证罚款。

三、现刊、工具书、样本书、线装图书、古籍图书、陈列图书仅供馆内查阅。

四、教职工、硕士生(含外籍教师)每人限借15册,学生限借10册、校外人员限借3册。

五、教职工借期为180天,学生为90天、校外人员为90天。不续借。超期者计算机拒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爱惜图书,若图书丢失破损,需按照原价1-6倍赔偿;

七、外借图书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待技术处理好后方可带出;

八、师生员工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时,应清还所借图书并缴还借阅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一、爱护仪器设备,损坏者按该设备原价加倍赔款。

二、严禁在禁烟区域内抽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三、不准在馆内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违者将给以严格批评教育。

四、撕损图书磁条、条码,每条罚款10元。

五、损坏、污渍图书每页罚款3元或按原价加倍赔偿。

六、用他人证件借书,暂扣双方证件,停借1个月。

七、故意损毁图书,如“偷梁换柱”、撕页等,一律按原书价1—3倍罚款。

八、盗窃图书,按原价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九、图书超期不还,每天按02元计罚。超期丢失,先计超期罚款后计丢失赔款。

十、丢失图书,视图书价值按原价的3-6倍赔罚。

十一、对违犯图书馆规章制度,又不接受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停止其借书权。 一、借阅证(卡)一旦发现丢失,请立即到网上查询终端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二、 挂失15天后,持学生证到十楼借书证办理处,办理补办手续,原证卡从补办之日起作废。

三、 补办借阅证,须按规定缴纳补证费。

四、 凡违反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或其它原因被收回证(卡)者,不得申请补办。

工作人员守则

一、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提前关门。

二、热情接待读者,说话和气,文明服务。

三、严格执行馆内规章制度,赔罚严明。

四、不在岗位上接待私客或闲谈。

五、不在岗位上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书刊。

六、认真回答读者提出的问题与咨询。

七、维护室内及环境的清洁卫生。

八、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抽烟。 十做到:①上岗认真,有求必应;②态度热情,以礼待人;③服务主动,有问必答;④操作规范,科学有序;⑤语言和蔼,以理服人;⑥举止端庄,穿工作服;⑦卫生清洁,环境优美;⑧秩序井然,忙而不乱;⑨接待礼貌,讲普通话;⑩关心读者,助人为乐。

十不准:①迟到早退,擅离职守;②吸烟、随地吐痰;③大声喧哗,与人争吵;④吃瓜果等零食;⑤会私客,玩忽职守;⑥趴卧瞌睡,目中无人;⑦埋头看书、看报,上网聊天玩游戏;⑧无证借书,目无规章;⑨说脏话、粗话,恶语伤人;⑩无故提前清退读者。 一、熟悉消防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知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馆办公室汇报,并通知维修单位修理。

二、每学期结束前,对消防设备作全面检查,保证完好率达100%。

三、对有关值班人员进行培训,若有火情,应采取各项措施,如确定方位、紧急疏散人流,切断电源、通知“0119”等等。

四、确定消防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作好定期检查工作,负责同保卫处联系领取或更换各种灭火器材。

五、成立由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为副组长,各部室主任为成员的图书馆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各部门违犯消防规定或查出有火灾隐患的有权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通报馆办公室或馆长室。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扩展资料:

除专供学生自修用的阅览室外,各种阅览室都带有辅助藏书(见馆藏组织)。在采用开架制时,阅览桌椅与书架的布局随读者对象和管理方式的不同而采用多种形式:

①集中式,即阅览桌椅集中设在书架的中间或一边,这样可容纳较多的读者,便于管理,多用于普通阅览室。

②分散式,即阅览桌椅分散设置在书架之间,这样能给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览小环境,多用于专门阅览室。

③书库式,即在书库内书架的四周摆放一些阅览桌椅,其特点是能容纳较多的辅助藏书,适用于读者短时查阅文献的文献检索室。

图书馆的阅览室一般分为普通阅览室、专门阅览室和参考研究室3种类型。 普通阅览室有时也称综合阅览室,开放时间较长,使用手续简便,学校图书馆还有专为学生提供自修场所而设的普通阅览室,通常不配备书刊或只配备少量报刊和常用工具书。

专门阅览室是为满足特定读者群的不同需求而设立的,便于读者集中使用某一范围的文献,也便于馆员对特定读者群和特定范围文献的研究,一般按知识门类、读者类型、文献类型和语种分别设置,如社会科学新书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缩微品阅览室、外文期刊阅览室等。

参考研究室是为专家、学者进行科研活动而专门设置的工作室,一般规模较小,图书馆将某一课题所需文献集中陈放在室内,供他们在课题研究期间专用。此外,一些群众团体和文化机构也专门为公众阅读现期报刊和通俗读物而设立阅览室。

参考资料:

——图书管理制度

入馆指南

一、入馆文明守则

图书馆是借阅书刊、查检文献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维护图书馆的良好秩序,实现科学管理,入馆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1讲文明、讲礼貌。使用“您好、谢谢、请、对不起、再见”等日常文明用语。

2保持肃静,不得吹口哨、打闹和喧哗。

3讲究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4借书处、阅览室、查检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

5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6爱护馆内的一切设备,损坏公物者一律照价赔偿。

7本守则应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如有违反,人人有权劝阻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拒不接受劝阻和批评教育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借阅证办理、使用办法

(一)办证范围

1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

2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3学校招收的各类进修班(含进修教师、进修研究生)学员、各院系和各部门举办的各类学位班、研修班、培训班及夜大、自考班和函授学生;

4其他读者借书另行规定。

(二)办证手续

1读者办理借阅证,需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2本校教职工凭工作证、离退休证办理并交纳办证工本费,新分配、调入的教工,凭人事处有关证明办理;

3全日制的各类学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凭教务处出具的入学名册统一办理并统一交办证工本费;

4社会读者来本馆借阅图书资料,可由馆长同意签字办理临时借书证,6个月之内的收300元押金,50元服务费,12个月的收500元押金,100元服务费,书证到期后,读者还清所借图书,交回借阅证,图书馆退还押金。

5其他读者每证除交纳工本费和照片外,另需交纳抵押金300元。

(三)挂失与补办

1读者对电子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不应随意乱放。若不慎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任何借阅终端挂失,并到办证处申请补办手续,按办证处的取证时间领取新证。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该借书证持有人承担责任。

2补办借书证需提供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并交纳手续费(10元)和工本费。读者补发新证后,如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办证处,工本费不退。

(四)离校手续

1读者应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如果有书未还,请先到借书处办理还书或失书赔款手续。

2离校时电子借阅证应交回办证处,由负责办证的工作人员统一注销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三、图书馆文献借阅管理规定

(一)书、刊借阅期限与数量

借书的期限和数量(期限:天,数量:册) 人员对象 总数量 主书库(南北两库各) 新书库 社科、技术、自然

阅览室 续借次数 教授、博士 21 5册(91天) 2册(7天) 每室3册(35天) 2 其他教工、研究生 20 5册(35天) 1册(7天) 每室3册(35天) 2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13 3册(35天) 1册(7天) 每室2册(7天) 2 其他各类读者 6 1册(35天) 1册(7天) 每室1册(35天) 2 注:1、学生设计用书集体借阅,须由任课教师或院、系证明,由班长负责办理集体借阅证,数量最多不超30本;

2、期刊、特种文献、报纸仅供在典藏地阅览,可复印;

3、未实现计算机借阅的书籍一般每室不得超过3册,期限为35天,可续借两次,期限为35天;

4、特藏阅览室、样本阅览室、邓论室、检索室文献仅限在典藏地阅览;

5、随书磁带、光盘可复制,不外借。

(二)预约借书

1、由计算机借阅的书籍,读者在图书公共检索系统中自行预约,在预约期内必须由亲自到馆办理借阅手续,逾期计算机系统将自动取消预约。

2、由手工借阅的书籍,若已经借出,读者可写出书面申请,待该书还回后立即通知读者来馆办理借阅手续。借书处负责保留3天,3天过后借书处可另行借出。

(三)催还图书

对到期未还的图书,借书处应每周检索一次,对到期未还者将在图书馆公告栏及图书公共检索系统公告栏上贴出公告。对图书馆特殊用书、急需用书,图书馆有权收回。

(四)馆际互借

我馆未收藏的书籍,将由图书馆信息部负责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