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产业集群
《意见》指出,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精准对接,推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意见》以坚持导向,提升内涵;创新引领,激活市场;数据驱动, 科技 支撑;融合发展,开放共享为基本原则。同时《意见》还提出了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即到2025年,培育20家 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各具特色、活力强劲的中小微企业持续涌现,打造5个具有区域影响力、引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集群,建设200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数字文化产业项目。
《意见》提出要夯实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基础 、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型业态 、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
在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型业态方面,《意见》提出要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对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将所蕴含的价值内容与数字技术的新形式新要素结合好,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支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新媒体传播推广,鼓励线下文艺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创新表现形式,深化文化内涵。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助力扶贫开发。
要深化融合发展。以数字化推动文化和 旅游 融合发展,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 旅游 企业对接合作,促进文化创意向 旅游 领域拓展。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与金融、物流、教育、 体育 、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品牌授权,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品牌价值和文化价值。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发展 旅游 直播、 旅游 带货等线上内容生产新模式。推动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丰富公共文化空间体验形式和内容。
发展平台经济 。深入推进“互联网+”,促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培育文化领域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发文化服务功能和产品、举办文化消费活动,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文化资源传播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平台化拓展,培育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平台企业。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 旅游 景区度假区合作, 探索 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引导“宅经济” 健康 发展,鼓励线上直播、有声产品、地理信息等服务新方式,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
同时也要培育云演艺业态、丰富云展览业态、发展沉浸式业态、提升数字文化装备实力 、满足新兴消费需求。
在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方面,《意见》要求推动产业链创新与应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融入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市场环境、深化国际合作。
发展部数字化经济,推进数字化产业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创意产业第一次进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文化部出台《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数字文化产业”的概念,也是国家层面首个针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性文件;
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发展文化产业,也要与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样,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
二要积极主动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要围绕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依法运营的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区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要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通过改革,不断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营造有利于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要确定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推动国家数字**制造基地建设、国产动漫振兴工程、“中华字库”工程等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加快发展和集约化经营。主要包括:发展影视内容产业,提升生产能力,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发展的需求;推动出版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物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共存的现代出版业转变,从主要依赖区域性市场向综合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转变;发行业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和网络书店等现代出版物流通系统;印刷复制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印刷、特色印刷和光盘复制业;广告业要扩大规模,提高媒体广告的公信力;演艺业要发展演艺经纪商,加强演出协作网络建设;娱乐业要重点发展电子娱乐业,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健康向上和技术先进的新型娱乐方式,创新娱乐业态;文化会展业要发展各类综合及专业文化会展,重点支持覆盖全国并有国际影响的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
四要增强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总体规模还比较小,文化产品的进出口存在很大逆差,文化及相关产业创造的增加值还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约3%,而西方发达国家这一比重普遍高于10%。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创新文化“走出去”的形式和手段,实施“走出去”重大工程,培育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提升我国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积极推动中华文化面向世界、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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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推动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文化强国建设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我国文化数字化生产力不充分、“大文化”格局尚未形成以及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联动机制尚未建立。文化数字化包含有五个战略支点,即文化新基建、文化大数据、文化数据资产化、文化体验新场景和文化数据安全。我们可通过文化大数据体系架构,将五个战略支点连结在一起,推动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把文化机构和文化人从不擅长、不熟悉、不精通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构建起数字化时代的分工新格局。
解锁文旅产业发展新模式
疫情作为景区近年来面临的最大困境,直接导致景区收入承压,景区需要在保障自身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新型业务带动整体产业的恢复。数字藏品为文旅景区发展提供了新模式,助力文旅产业走出现有的困境。
数字藏品:文化和旅游结合的新媒介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指出,加快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及5G、北斗系统、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在旅游领域的应用普及,以科技创新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其中,数字藏品作为区块链的一个重要应用,在赋能地方文旅领域将起到重要作用。
文旅数字藏品,依托区块链技术,通过标准化、年轻化和全球化的发行体系及链上确权,保证用户购买、收藏文旅景区数字藏品的真实性,在有效保护数字版权的同时,让更多传统文化爱好者、收藏者拥有不可复制、永久保存、可随时鉴赏和分享的数字藏品,形成全新的文旅数字消费业态。
数字藏品与真实藏品分属网络与现实两个空间,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相比展厅里的文物,数字藏品更具表现力,通过三维建模,在文物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消费者通过较便宜的价格及更便捷的通道,在线上实现文创产品购买、观赏和收藏,并了解到这件文物的历史背景、文化内涵等。将数字藏品与实体文创相互补充,也是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契机。
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对于文旅产业来说,数字藏品的发行是实体文旅与数字化消费、数字化娱乐进行的有机结合,是数字化产业赋能线下实体文旅的创新试验。以数字藏品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成为文旅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正在重塑文旅发展的新优势。未来,数字技术在文旅场景的运用将更深度挖掘分众市场的文旅需求,倒逼数字文旅服务和产品的迭代升级拓展延伸。
可以通过加强文化内容创新、加强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来拓展“网络+文化”新样态。
1、加强文化内容创新:在“网络+文化”的新样态下,创新内容是至关重要的,可以借鉴互联网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年轻用户,创作更有创意、更有吸引力的文化内容,如在线文学作品、网络剧、动漫等,以满足年轻用户的需求。
2、加强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文化产业是“网络+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化转型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文化产业的管理、营销、推广等方面的建设,提升文化产业的竞争力。
本文2023-08-05 18:15:0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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