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学概要(修订本)杜泽逊
校勘记是记录校勘内容与成果的文字,古人又名异文、考异或辨证、辨误。其撰写目的,一则说明校改的依据和理由,增加校本的可信性;二则备列异同,供读者分析选择。撰写校勘记,是校勘工作中的重要一步。校勘的成果能否很好地反映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校勘记的撰写水平。
校勘的目的和体裁不同,出校的数量与校勘记的撰写方法亦各不相同。但总的说来,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凡改动底本上的任何一个字,包括误字、脱文、衍文、倒文等,均一律出校记;②虽不改动原文,但若校出的异文有参考价值,如其义两通,或多歧可存异者,亦应出校记说明。③凡作者引书或引事有误,虽不可改动原文,但要出校记说明其误。④凡作者避本朝名讳或家讳者,一律不改,但对影响文义理解者应出校记说明。⑤各本之间的异体字、通假字、古今字、俗写字,一般不出校。⑥根据校书的目的和读者群的不同,一般普及性著作的出校应精少简明,研究性著作的出校应广博深透。
校勘记的撰写,并非是简单地分条过录的工作。首先必须做到出校精要。这就需要对校勘所得进行分析归纳,对异文疑误有所删汰,从而确定哪些异文疑误必须注出,对异文的质量和疑误的价值进行恰当的估量,存精去芜,得要而出,以免罗列无遗,烦琐无用。异文都是有版本出处的,或出他本,或出他书。习惯上估量异文的质量,大多看版本是否为古本善本,是否为名家校本。其次必须对校记的行文进行加工。校记在行文上,宜用精练准确,简明扼要。所以,在撰写校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提校之文不宜过长。一般只提记需要校勘的字词或文句。如《中医古籍整理点校本编辑体例、抄写规格和标点注意事项》云:校勘、训诂提示的字句,均不加引号。校勘记只提示与校勘有关的字数,不必提示文句。提示字句之下或后空一格,写注文或校记。提示语句过长者,中间可用删节号》。 ②据校者应标记其名称,版本或书名较长者宜采用简称,篇卷名称过长者宜用卷次或篇次称引。如《甲乙甲乙经》卷之一五脏大小六府应候第五,可记作:《甲乙》卷一第五。③行文时要注意文字精练,用词准确。多采用浅近的文言撰写,用语力求规范,尽量使用校勘术语。
完整的校记,在内容上应包括校、证、断三个部分。所谓校,是指运用多种校勘方法通过比勘得到的异文或疑误;所谓证,是指校者对异文、疑误进行的分析论证;所谓断,是指校者对是非正误的判断。如《针灸甲乙经校注》卷二第一:雷公问曰:禁脉之言,凡刺之理,经脉为始,愿闻其道。注云:禁脉,原作禁脉,《灵枢》同。正抄本及《太素》均作禁服。《类经》卷七第一注:'脉,当作服。即本经禁服篇。'《灵枢发微》:'按禁脉当作禁服。本经第四十八禁服篇云: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知其度量,内刺五脏,外刺六府。则此篇数语,乃出于禁服篇也。'按据以上诸者,当以作禁服为是。禁服,亦古医书也。《灵枢》引非一处,故据改。此段校文,包括了校、证、断三个部分。但在实际撰写的过程中,校记的内容可因校书的目的和读者对象的不同而异,不必三者悉具。一般说来,面向普通读者的校记宜简要,考证宜少;面向研究者的校记宜详明,考证宜多。
本文2023-08-05 19:16:1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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