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个民族分别有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2收藏

56个民族分别有哪些,第1张

  1 汉族 115940万人

  2 壮族 16,178,811

  3 满族 10,682,263

  4 回族 9,816,802

  5 苗族 8,940,116

  6 维吾尔族 8,399,393

  7 土家族 8,028,133

  8 彝族 7,762,286

  9 蒙古族 5,813,947

  10 藏族 5,416,021

  11 布依族 2,971,460

  12 侗族 2,960,293

  13 瑶族 2,637,421

  14 朝鲜族 1,923,842

  15 白族 1,858,063

  16 哈尼族 1,439,673

  17 哈萨克族 1,250,458

  18 黎族 1,247,814

  19 傣族 1,158,989

  20 畲族 709,592

  21 僳僳族 634,912

  22 仡佬族 579,357

  23 东乡族 513,805

  24 拉祜族 453,705

  25 水族 406,902

  26 佤族 396,610

  27 纳西族 308,839

  28 羌族 306,072

  29 土族 241,198

  30 仫佬族 207,352

  31 锡伯族 188,824

  32 柯尔克孜族 160,823

  33 达斡尔族 132,394

  34 景颇族 132,143

  35 毛南族 107,166

  36 撒拉族 104,503

  37 布朗族 91,882

  38 塔吉克族 41,028

  39 阿昌族 33,936

  40 普米族 33,600

  41 鄂温克族 30,505

  42 怒族 28,759

  43 京族 22,517

  44 基诺族 20,899

  45 德昂族 17,935

  46 保安族 16,505

  47 俄罗斯族 15,609

  48 裕固族 13,719

  49 乌孜别克族 12,370

  50 门巴族 8,923

  51 鄂伦春族 8,196

  52 独龙族 7,426

  53 塔塔尔族 4,890

  54 赫哲族 4,640

  55 高山族 4,461

  56 珞巴族 2,965

少数民族还有“一妻多夫制”的有:藏族。

一妻多夫制指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保持夫妻关系的婚姻制度。这种制度曾盛行于爱斯基摩的某一部落,现在仍盛行于印度南部及中国西藏的某些民族。

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与一夫多妻制都被认为是人类婚姻的例外形式,并不是普遍流行的。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

①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

②朋友共妻。这种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归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多夫制除起源于群婚这一因素外,发展到现代,还有重要的经济原因。

中国西藏门巴族的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朋友共妻也是与经济原因有关的。一妻多夫制主要在我国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

扩展资料:

藏族这个男性彪捍勇猛的民族,在古代曾是女性中心社会。这个社会最初发生于中亚之游牧部落,并随游牧部落的固驻一区,而成为女性中心的国家。游牧部落,因为居无屏障,容易受外敌侵袭。所以壮健男子保卫家族,管理牲畜帐幕则委托于妇女与老弱。

在对偶婚姻制度尚未严格建立以前,这样社会的妇女,为何具有战胜一切的魔力,缘由有三点:

一、以性的关系,使男子颠倒。

二、以掌握衣食资粮之关系,使全群男性无形中受羁勒。

三、以乳哺婴孩之关系,博全群爱护。

这样自然形成为女性中心之制度。因女性一般柔弱,缺乏控制多数的力量。因此只有当其群体发展到十分盛大,常须与他族争战时,才会有男子势力崛起为王,改造为男性中心之社会。假设这个社会长久沉滞于渺小、孤立、和平、幽静之中,那么此女性中心制度可能延续到很久。

在西藏冈底斯附近,是古代为女性中心社会。它实际上是隋唐时代女国。隋唐迄宋各书之记载西方异国者,多曾志述“女国”,或称“东女国”。

西藏一妻多夫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这是保护家庭财产不分散的一种办法。在一夫一妻的婚姻模式下,几个男丁分家后会造成家中财产的分割,减弱大家庭的力量。而且也会使家中劳动力缺乏,影响家庭财富的聚集。

在西藏有句俗语:“一家分开,乞丐一堆。”由于生存环境恶劣、生产力低下,为使家产和劳动力不分散,历史上形成罕见的“一妻多夫”婚姻现象,实行区域自治的西藏自治区对此拥有“变通条例”,规定对执行变通条例之前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法律准予维持。

参考资料:

 一妻多夫制

汉族 蒙古族 回族 壮族 维吾尔族 藏族 苗族 彝族 布依族 朝鲜族 满族 侗族 瑶族 白族 土家族 哈尼族 哈萨克族 傣族 黎族 僳僳族 佤族 畲族 拉祜族 水族 东乡族 纳西族 景颇族 柯尔克孜族 土族 达斡尔族 仫佬族 仡佬族 羌族 锡伯族 布朗族 撒拉族 毛南族 阿昌族 普米族 塔吉克族 怒族 乌孜别克族 俄罗斯族 鄂温克族 德昂族 保安族 裕固族 京族 基诺族 高山族 塔塔尔族 独龙族 鄂伦春族 赫哲族 门巴族 珞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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