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献学中的古籍目录是什么意思
中国古典文献学是研究古代典籍的产生、发展、整理和利用的科学。全书由“九论”即文献论、载体论、目录论、版本论、校勘论、辨伪论、辑佚论、专题论等组成。在内容上,既继承了传统,又有创新。本书注重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结合,并尽可能地体现最新研究成果。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古典文献学、文史哲有关学科、图书馆学以及相关专业的教材使用,也可供广大的中国文化爱好者参考。
中国古典文献学是综合运用版本、校勘、目录、注释、考证、辨伪、辑佚、编纂、检索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科学地分析、整理、研究中国古代文献,进而探讨古代文献的产生、分布、交流和利用的规律,并总结对古代文献进行分析、整理、研究工作的规律与方法的学科。 分而析之,中国古典文献学大致包括以下分支,即:古典文献形态学、古籍版本学、古籍校勘学、古籍目录学、古籍注释学、古籍考证学、古籍辨伪学、古籍辑佚学、古籍编纂学、古籍检索学。
四川少数民族-苗族
苗族,是我国西南地区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人口约有730万人(1990年)。
苗族分布很广,主要居住在贵州、云南、湖南,其余分布在广西、四川等地,还有少数在广东海南岛及湖北西南角。贵州、云南和湘西有较大的苗族聚居区,其他地方的苗族居住分散,一般以一个或几个村寨为单位,和其他民族交错杂居。杂居的程度,各地因素件不同而很不平衡,但大杂居、小聚居则是主要的形态。这种形态是我国西南各省多民族地区的共同特点,由于苗族人数较多,分布较广,这个特点尤为突出。
在云贵高原以及边缘的山区,苗族一般是几家、几十家形成一个村寨,疏疏落落地分散在山坡、山垭以及山区里开阔的平坝和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
从历史上看,各地苗族主要是从若干比较集中的聚居区在不同时期分散出去的;还有一些来源不同的民族成份同化在苗族之中。有人曾认为汉文文献中所提到过的曾在江、淮一带住过,后来在洞庭湖地区落脚的“三苗”,可能就是现在的苗族的祖先。
由于苗族人民长期分散居住,在发展过程中又有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各地苗族的语言、名称和服饰等都比较复杂,形成了来自不同地区的苗族不能用苗语通话,服饰各有特点,甚至在节日,艺术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别。
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大体说来分湘西、黔东、川黔滇三大方言。湘西方言通行于湖南西部、贵州松桃、四川秀山、湖北来凤与鹤峰等地;黔东方言通行于黔东南地区,桂北各县及黔西南的贞丰、兴仁、兴义等县;川黔滇方言通行于川南、黔西、黔中、桂西和云南各县。各方言间差别较大。方言之下,有的又划分为若干个次方言或土语。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自称苗族的人说着与其他民族相同的语言。由于苗、汉两族人民长期交往,有不少苗族,尤其是杂居区的苗族,兼通汉语并通用汉文。
在过去由于各地苗族的服饰、居地等方面不同,有过“长裙苗”、“短裙苗”、“红苗”、“黑苗”、“高地苗”、“八寨苗”等不同名称,现在统称为苗族。
各地苗族所处的自然环境差异很大。黔东南、黔南和桂北住于云贵高原的边缘,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从1,000m多降到400m左右,苗岭山脉横亘其间,河流有清水江、都柳江和盘江等。湘西、黔东北、鄂西南和川东南地势、海拔都与黔东南地区相近,山脉有武陵山,河流有沅江和澧水。这些地区除个别高寒山区以外,一般来说都是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山上竹木青翠,地下宝藏丰富。农作物有水稻、玉米、薯类、高粱、豆类、烤烟、苎麻、甘蔗、油菜、花生、棉花等,还盛产油茶、油桐等。木材资源十分丰富,有松、杉、柏、楠、青杠等等,尤以杉木最负盛名。广西大苗山素有“林海”之称,贵州清水江流域是我国南方的重要木材供应基地之一。黔西北的漆产量居全国首位,作为软木工业原料的栓皮栎的质量颇高。苗族地区出产的党参、桔梗、吴萸子、三七等名贵药材更是驰名国内外。贵州威宁等苗族地区所产的羊毛细长柔软,是毛纺工业的优质原料。黔西北的煤、铁、铜,黔东北等地的汞都久已著名。此外,钨、锑、锡、铅等的蕴藏量也很大。地处热带的海南岛苗族地区还盛产橡胶及各种热带水果。这些丰富的资源,在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中逐步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人种服饰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差异较大。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裳。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妇女的服饰,头上的发髻和裹巾,衣衫的颜色,绣花的图案,以及裙子的有无和长短等等,不仅省与省之间,而且县与县之间,有时甚至寨与寨之间,常有不同的特点。湘西、黔东北一带苗族妇女身着大襟右衽衣,下身穿裤子,衣袖、裤脚和衣裳领周围都镶有花饰。其他各地苗族妇女大都穿大领短衣,长的或短的各种百褶裙,裙子罩有裙片。有长裙长及脚背,有的短裙仅长及膝盖。妇女盛装时还佩戴多种银饰。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妇女头饰或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式各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或尖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别具一格。妇女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民居建筑
苗族地区盛产木材,因而房屋大多为木结构建筑,以瓦或杉木皮、茅草等盖屋顶。黔中或黔西地区也有用薄石板盖屋顶的。房屋的形式,各地不尽相同。建筑在山区的吊脚楼,是在有二、三层阶梯的坡地上,利用山坡的自然地势于下方竖立较长的木柱,而上方则竖立较短的木柱来支撑,上铺楼板,盖房屋。吊脚楼下不住人,一般是堆放杂物或关养家畜,既经济又实用,别具特色。海南岛和云南昭通地区的苗族,则住长方形的茅草房或十分简陋的“杈杈房”,是以树干交叉搭棚,上盖茅草,以树枝或竹片编墙,涂以泥土,抵挡高寒山区的风寒。
生活方式
苗族人十分尊敬老人长辈,幼辈见到长辈,平时多行鞠躬礼,吃饭时,请老人上座,行路要让长者先行。遇喜庆盛会时,不分长幼,都行作揖礼,切记不可对妇女行握手礼。
到苗家做客,千万不可在火炕旁的凳子上就坐,因为火炕旁是苗家设灵位祭祖先的地方。晚上如果主人叫你“包总”(意为睡觉),你不要爬上床去睡,必须规规矩矩睡在火炕的“地铺”上,但千万不能说这是“地铺”,睡地铺苗家叫“包大斗”,是指睡在地上的牲畜的。安排客人“睡地铺”,是让客人同主人的祖先英灵睡在一起,表示敬重客人。
节日文化
每年二月十六日的芦笙节,是苗族人民的传统节日,它既是一个交流生产经验和农贸产品的大会,也是男女青年恋爱社交的盛会。母亲们通过特别注意观察青年们的歌舞技艺、聪明才智,并进一步了解他们的道德品质、劳动好坏,来帮助子女选择对象。节日期间,还同时举行斗牛、赛马、球赛等活动。
各地的苗族过的节日也不完全相同。这个地区过这个节,那个地区过那个节;同一节日,时间上可以有先后。黔东南部分地区和广西融水县盛行过“苗年”,在农历九至十一月的卯(兔)丑(牛)日举行,有踩鼓、跳芦笙、赛马、斗牛、“游方”等活动。贵阳附近几县的苗族,每逢农历四月初八日,都穿上盛装来到贵阳市喷水池附近,吹笙奏微,对歌谈心,纪念传说中的古代英雄“亚努”。此外,各个地区还有龙船节、花山节(五月初五)、吃新节(农历六、七月间稻谷成熟时)、清明节、赶秋节(立秋)等等。云南苗族几乎每年都有踩花山的活动,这种踩花山虽有迷信内容,但它又是苗族人民传统性的群众娱乐节日,凡多年不育的夫妇,为了求子心切而“还愿”,充当“承头”,负责筹备踩花山的人们所需饮用的酒,并事先在村寨不远的一块宽广平地栽一棵松树,上挂一壶酒,青年男女就在这棵树下唱歌跳舞,许多青年男女通过踩花山建立感情。此外,还有举行“斗牛”游戏。解放后国庆、五一劳动节也都成为苗族人民新的盛大节日。
饮食文化
苗族的饮食,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为主食。醅菜,是一种别具风味的酸腌菜。过去,由于山区缺少食盐,很多苗族人民终年淡食,只能以酸辣调味。饮酒也是苗族的嗜好。几乎家家都自己酿酒,有烧酒、甜酒、泡酒数种,以烧酒最为普遍,凡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以酒款待客人。湘西苗族有一种山珍——岩棒蛙,形椭圆,黑褐色,长二十cm左右,比一般青蛙大,最大的有一斤左右,肉质细嫩,味道极鲜,营养丰富,有活血强筋,补肝益智之功效。
宗教信仰
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祖先崇拜,敬奉盘古皇为始祖。自然崇拜也占有重要地位,迷信山鬼、海龙公、土地公、灶王公等。一九三零年以后,苗族部分地区还传入了基督教。
人生礼仪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同姓不婚。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婚姻多由父母做主,但婚前青年男女有比较自由的恋爱活动,多在节日或农闲时举行。在村寨附近有固定的地点,由本寨姑娘与外寨男青年在此对歌,双方有意后则互赠礼品作为定情的信物。这种传统的青年男女间的社交活动,在黔东南称为“游方”(又称“摇马郎”),广西融水称“坐妹”或“坐寨”,湘西及贵州松桃叫“会姑娘”,黔西北则称“踩月亮”。即使在歌场上结交了,结婚一般也都要得到父母的同意。云南楚雄一带苗族,几十年前,还有“姑娘房”制度,即在村寨里专设两幢公房,未婚青年男女每天劳动归来,即各在一幢公房住宿,唱歌娱乐,乘机择偶。同时还存在“抢姑娘”的习惯,抢来的姑娘如不同意,仍可回家,如同意结婚,则大办酒席。
湘西和贵州苗族还有“还姑娘”(又称“还种”)的习俗,即舅家有优先娶外甥女作儿媳妇的权利,即使舅家无子,外甥女出嫁,也必须征得舅舅的同意,并要向舅家送一笔“外甥钱”。有的还保留邙夫兄弟可娶寡嫂或弟媳的习惯叫作“转房”。云南苗族也存在“妻姊妹婚”,即同胞姊妹先后嫁给一个丈夫的,但不多见。在贵州的不少苗族还盛行“不落夫家”,即新妇结婚后就返回娘家,要待二、三年后才到夫家常住。
苗族的丧葬也是木棺土葬,没有陪葬品。一般请道公举行丧葬仪式,富裕人家要“打斋”三天方才入殓。
文体游艺
苗族在文艺上也表现出共同基础上的多样性。苗族是一个喜爱歌舞的民族,民间文学也很发达。苗歌通俗易懂,一般是五言体或七言体,大多只讲调而不押韵,篇幅长短不拘,有的只有几行,有的却长达一万五千行。短的一般属于抒情,长的一般用于叙事;有讲述苗族历史的古歌,如《老人开天地》、《九十九个太阳和九十九个月亮》等,反映了古代苗族人民与自然界的斗争情景。还有控诉旧社会的苦歌,赞扬起义军的反歌,诉说爱情的情歌及歌颂新生活的民歌等等。一般曲调简单,变化不大,节奏也不太严格,在保持同音度的情况下,常常随歌唱者的气量,可长可短。黔东南施洞口一带的“飞歌”(确切的意译应是“高歌”,即“高声唱歌”。)常为二人或四人的齐唱,高亢嘹亮,豪迈奔放,曲调明快,有强烈的感染力。
芦笙是流行于各苗族地区的著名乐器,由六支竹管组合而成,大的长至一、二丈,小的只有八、九寸,各地芦笙的构造和音调上都有显著的差别。伴奏有莽筒。大的莽筒直径八九寸,用树干挖空而成,内安一支有簧塞的竹管,用时两人抬一人吹,声音低而宏亮、雄厚。此外,还有唢呐、箫、笛、铜鼓、口琴等。很多地区的苗族青年还擅长吹木叶。芦笙舞、鼓舞、板凳舞等是流行的舞蹈。苗族的歌舞曾在国内外演出,受到热烈欢迎。
苗族的挑花、刺绣、织花、蜡染、剪纸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用蜡刀蘸蜡在白布上画好图案花纹后,浸入染缸染色然后用水煮沸,脱去黄蜡现出兰底白纹图案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左右的历史。现在已发展到能染彩色图案,并向国外出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籍的保护,促进对古籍的研究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古籍的普查登记、保存修复和使用保护等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古籍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区域内的古籍保护工作。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古籍保护工作。
教育、民族宗教、史志、档案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鼓励社会机构和个人参与古籍保护工作。第五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将古籍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为古籍保护工作管理机构和国有古籍收藏单位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古籍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古籍保护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全市古籍保护工作进行评定、论证和专业指导。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古籍保护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市古籍普查登记成果的汇总、古籍联合目录整理等工作,并向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提供古籍版本鉴定、保管、修复和使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第八条 对古籍与古籍收藏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对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予以重点保护。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江苏省古籍保护单位和所藏古籍被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单位,予以重点扶持。第九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长期从事古籍保护工作,成果显著的;
(二)将非国有古籍捐赠给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古籍收藏单位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古籍从事公益性服务,成果显著的;
(四)在古籍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五)在古籍面临严重危险时,为抢救古籍作出重要贡献的;
(六)在古籍保护领域作出其他重要贡献的。第二章 普查与登记第十条 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古籍的普查、登记工作。
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向所属辖市(区)人民政府或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登记所藏古籍。鼓励收藏古籍的个人向所属辖市(区)人民政府或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登记所藏古籍。第十一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区域内的古籍建立古籍保护档案。古籍保护档案应当包括各古籍收藏单位所保管古籍的书目、版本信息、保存状况,及古籍保护设施情况等。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市珍贵古籍名录。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名录申报工作,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古籍进行评审,形成推荐书目,经公示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公布。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籍,凡列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珍贵古籍名录的,应当收入市珍贵古籍名录。第三章 保存与修复第十三条 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等设施,进行书库的建设与维护;
(二)建立古籍库房管理、古籍阅览等各项古籍管理制度;
(三)建立完备的古籍保护工作档案,包括古籍目录、接收档案和修复档案等;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古籍保护人员。第十四条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不得对所藏古籍实施赠予、出售、出租、担保等行为。第十五条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因科学研究、举办展览等原因需要将所藏古籍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出借的古籍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还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出借国有所藏古籍时,出借双方应当签订借用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确保古籍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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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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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份:1994-9
页数:225
内容简介:
《近三百年古籍目录举要》主要内容:目录之学,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目录学著作,对了解我国文化、学术研究具有重要价值。而明清两代,私人藏书盛极,因而私家目录著作也极为丰富。《近三百年古籍目录举要》对近三百年来古籍目录著述中较为重要和有价值者作了梳理,对其源流、古籍收藏、学术价值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作者简介:
严佐之,男,1949年1月生于上海,祖籍安徽歙县。1981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古籍研究所所长,兼任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委员、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主要从事古典文献学与古籍整理、传统文化的研究、教学。著述《古籍版本学概论》、《近三百年古籍目录举要》,主编《朱子全书》(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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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之学,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目录学著作,对了解我国文化、学术研究具有重要价值。而明清两代,私人藏书盛极,因而私家目录著作也极为丰富。
首先看一下中国古典文献学的概念,中国古典文献学是指综合运用版本、校勘、目录、注释、考证、辨伪、辑佚、编纂、检索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科学地分析、整理、研究中国古代文献,进而探讨古代文献的产生、分布、交流和利用的规律,并总结对古代文献进行分析、整理、研究工作的规律与方法的学科。 分而析之,中国古典文献学大致包括以下分支,即:古典文献形态学、古籍版本学、古籍校勘学、古籍目录学、古籍注释学、古籍考证学、古籍辨伪学、古籍辑佚学、古籍编纂学、古籍检索学。
可以看出,中国古典文献学注重的是文学方面的造诣,未来从事的职业比较偏向于研究方向的类型,也可以接着去攻读博士学位,因此,对于读中国古典文献学来说,这注定是一场孤独但又深刻的研究道路,希望能坚持走下去。
本文2023-08-05 20:46:0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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