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整理的介绍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5收藏

古籍整理的介绍,第1张

古籍整理专指对中国古代书籍进行审定、校勘、注释等加工整理工作,使新出版本便于现代人阅读。古籍整理是连接历史与现实的桥梁,是“存亡继绝”的工作,它不仅向人们展示历史、更重要的是要保留历史,让人们在纷繁芜杂的现实中仍能把握住民族发展的脉络,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参与世界文化交流。

潘先林

潘先林,男,1967年生,博士,云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中国民族史教研室、云南地方史研究室主任,专门史(中国民族史)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民族史、彝族史、云南地方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中文名:潘先林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67年

职业:教师

代表作品:《方国瑜先生与彝族史研究》

性别:男

从事领域:中国近代民族史、彝族史

职称:教授

基本信息

近年来,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了《中国民族史》(下)、《民族理论基础》、《中国民族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中国近代民族史研究》、《中国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专题研究》等课程。著有《民国云南彝族统治集团研究》,担任《滇缅抗战论文集》执行主编,参著《中华地域文化集成》等。承担了“二十世纪的彝族社会变迁”(云南省教委青年项目)、“二十世纪云南民族百年史”(云南省教委社科青年项目)、“陈度《昆明近世社会变迁志略》点校”(云南省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清代滇东彝族史料编年”(云南省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彝族通史》第六编之第三章“龙云对云南的统治”(云、贵、川等省民委项目,10万字)等课题的研究。

发表论文《近代化历程中的滇川黔边彝族社会——对中国近代民族史研究理论问题的思考》、《独辟蹊径的元代云南史地研究力作——读〈马可波罗行纪云南史地研究丛考〉》、《方国瑜先生与彝族史研究》、《略论陈度及其〈昆明近世社会变迁志略〉》、《略论晚清时期中国各民族人民的觉醒》等30余篇。

个人成就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

《中国民族史》(下),专业基础课,周学时2,历史学基地班5届,120人。

《民族理论基础》,专业基础课,周学时2,历史学基地班2届,51人。

《中国民族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专业基础课,周学时4,专门史(中国民族史)专业硕士研究生,5届,28人。

《中国近代民族史研究》,专业课,周学时3,专门史(中国民族史)专业硕士研究生,5届,25人。

《中国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专题研究》,专业基础课,周学时3,中国历史文献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届,1人。

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

“二十世纪云南民族百年史”,云南省教委社科青年项目,1999~2001年年,负责人,已结题。

“陈度《昆明近世社会变迁志略》点校”,云南省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2002~2004年,负责人,已结题。

“清代滇东彝族史料编年”,云南省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2005~2007年,负责人,在研。

《彝族通史》第六编之第三章“龙云对云南的统治”,云、贵、川等省民委项目,2003~2004年,已完成10万字交稿。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独辟蹊径的元代云南史地研究力作——读〈马可波罗行纪云南史地研究丛考〉》,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4期,独立完成。

《方国瑜先生与彝族史研究》,载《史学史研究》2003年第3期,独立完成。

《略论陈度及其〈昆明近世社会变迁志略〉》,载《西南古籍研究》2004年,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版,独立完成。

《略论晚清时期中国各民族人民的觉醒》,载《史学论丛》第9辑,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独立完成。

《许指严〈乌蒙秘闻〉概说》,载《西南古籍研究》2001年,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独立完成。

四川少数民族-苗族

苗族,是我国西南地区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人口约有730万人(1990年)。

苗族分布很广,主要居住在贵州、云南、湖南,其余分布在广西、四川等地,还有少数在广东海南岛及湖北西南角。贵州、云南和湘西有较大的苗族聚居区,其他地方的苗族居住分散,一般以一个或几个村寨为单位,和其他民族交错杂居。杂居的程度,各地因素件不同而很不平衡,但大杂居、小聚居则是主要的形态。这种形态是我国西南各省多民族地区的共同特点,由于苗族人数较多,分布较广,这个特点尤为突出。

在云贵高原以及边缘的山区,苗族一般是几家、几十家形成一个村寨,疏疏落落地分散在山坡、山垭以及山区里开阔的平坝和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

从历史上看,各地苗族主要是从若干比较集中的聚居区在不同时期分散出去的;还有一些来源不同的民族成份同化在苗族之中。有人曾认为汉文文献中所提到过的曾在江、淮一带住过,后来在洞庭湖地区落脚的“三苗”,可能就是现在的苗族的祖先。

由于苗族人民长期分散居住,在发展过程中又有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各地苗族的语言、名称和服饰等都比较复杂,形成了来自不同地区的苗族不能用苗语通话,服饰各有特点,甚至在节日,艺术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别。

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大体说来分湘西、黔东、川黔滇三大方言。湘西方言通行于湖南西部、贵州松桃、四川秀山、湖北来凤与鹤峰等地;黔东方言通行于黔东南地区,桂北各县及黔西南的贞丰、兴仁、兴义等县;川黔滇方言通行于川南、黔西、黔中、桂西和云南各县。各方言间差别较大。方言之下,有的又划分为若干个次方言或土语。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自称苗族的人说着与其他民族相同的语言。由于苗、汉两族人民长期交往,有不少苗族,尤其是杂居区的苗族,兼通汉语并通用汉文。

在过去由于各地苗族的服饰、居地等方面不同,有过“长裙苗”、“短裙苗”、“红苗”、“黑苗”、“高地苗”、“八寨苗”等不同名称,现在统称为苗族。

各地苗族所处的自然环境差异很大。黔东南、黔南和桂北住于云贵高原的边缘,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从1,000m多降到400m左右,苗岭山脉横亘其间,河流有清水江、都柳江和盘江等。湘西、黔东北、鄂西南和川东南地势、海拔都与黔东南地区相近,山脉有武陵山,河流有沅江和澧水。这些地区除个别高寒山区以外,一般来说都是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山上竹木青翠,地下宝藏丰富。农作物有水稻、玉米、薯类、高粱、豆类、烤烟、苎麻、甘蔗、油菜、花生、棉花等,还盛产油茶、油桐等。木材资源十分丰富,有松、杉、柏、楠、青杠等等,尤以杉木最负盛名。广西大苗山素有“林海”之称,贵州清水江流域是我国南方的重要木材供应基地之一。黔西北的漆产量居全国首位,作为软木工业原料的栓皮栎的质量颇高。苗族地区出产的党参、桔梗、吴萸子、三七等名贵药材更是驰名国内外。贵州威宁等苗族地区所产的羊毛细长柔软,是毛纺工业的优质原料。黔西北的煤、铁、铜,黔东北等地的汞都久已著名。此外,钨、锑、锡、铅等的蕴藏量也很大。地处热带的海南岛苗族地区还盛产橡胶及各种热带水果。这些丰富的资源,在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中逐步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人种服饰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差异较大。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裳。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妇女的服饰,头上的发髻和裹巾,衣衫的颜色,绣花的图案,以及裙子的有无和长短等等,不仅省与省之间,而且县与县之间,有时甚至寨与寨之间,常有不同的特点。湘西、黔东北一带苗族妇女身着大襟右衽衣,下身穿裤子,衣袖、裤脚和衣裳领周围都镶有花饰。其他各地苗族妇女大都穿大领短衣,长的或短的各种百褶裙,裙子罩有裙片。有长裙长及脚背,有的短裙仅长及膝盖。妇女盛装时还佩戴多种银饰。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妇女头饰或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式各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或尖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别具一格。妇女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民居建筑

苗族地区盛产木材,因而房屋大多为木结构建筑,以瓦或杉木皮、茅草等盖屋顶。黔中或黔西地区也有用薄石板盖屋顶的。房屋的形式,各地不尽相同。建筑在山区的吊脚楼,是在有二、三层阶梯的坡地上,利用山坡的自然地势于下方竖立较长的木柱,而上方则竖立较短的木柱来支撑,上铺楼板,盖房屋。吊脚楼下不住人,一般是堆放杂物或关养家畜,既经济又实用,别具特色。海南岛和云南昭通地区的苗族,则住长方形的茅草房或十分简陋的“杈杈房”,是以树干交叉搭棚,上盖茅草,以树枝或竹片编墙,涂以泥土,抵挡高寒山区的风寒。

生活方式

苗族人十分尊敬老人长辈,幼辈见到长辈,平时多行鞠躬礼,吃饭时,请老人上座,行路要让长者先行。遇喜庆盛会时,不分长幼,都行作揖礼,切记不可对妇女行握手礼。

到苗家做客,千万不可在火炕旁的凳子上就坐,因为火炕旁是苗家设灵位祭祖先的地方。晚上如果主人叫你“包总”(意为睡觉),你不要爬上床去睡,必须规规矩矩睡在火炕的“地铺”上,但千万不能说这是“地铺”,睡地铺苗家叫“包大斗”,是指睡在地上的牲畜的。安排客人“睡地铺”,是让客人同主人的祖先英灵睡在一起,表示敬重客人。

节日文化

每年二月十六日的芦笙节,是苗族人民的传统节日,它既是一个交流生产经验和农贸产品的大会,也是男女青年恋爱社交的盛会。母亲们通过特别注意观察青年们的歌舞技艺、聪明才智,并进一步了解他们的道德品质、劳动好坏,来帮助子女选择对象。节日期间,还同时举行斗牛、赛马、球赛等活动。

各地的苗族过的节日也不完全相同。这个地区过这个节,那个地区过那个节;同一节日,时间上可以有先后。黔东南部分地区和广西融水县盛行过“苗年”,在农历九至十一月的卯(兔)丑(牛)日举行,有踩鼓、跳芦笙、赛马、斗牛、“游方”等活动。贵阳附近几县的苗族,每逢农历四月初八日,都穿上盛装来到贵阳市喷水池附近,吹笙奏微,对歌谈心,纪念传说中的古代英雄“亚努”。此外,各个地区还有龙船节、花山节(五月初五)、吃新节(农历六、七月间稻谷成熟时)、清明节、赶秋节(立秋)等等。云南苗族几乎每年都有踩花山的活动,这种踩花山虽有迷信内容,但它又是苗族人民传统性的群众娱乐节日,凡多年不育的夫妇,为了求子心切而“还愿”,充当“承头”,负责筹备踩花山的人们所需饮用的酒,并事先在村寨不远的一块宽广平地栽一棵松树,上挂一壶酒,青年男女就在这棵树下唱歌跳舞,许多青年男女通过踩花山建立感情。此外,还有举行“斗牛”游戏。解放后国庆、五一劳动节也都成为苗族人民新的盛大节日。

饮食文化

苗族的饮食,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为主食。醅菜,是一种别具风味的酸腌菜。过去,由于山区缺少食盐,很多苗族人民终年淡食,只能以酸辣调味。饮酒也是苗族的嗜好。几乎家家都自己酿酒,有烧酒、甜酒、泡酒数种,以烧酒最为普遍,凡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以酒款待客人。湘西苗族有一种山珍——岩棒蛙,形椭圆,黑褐色,长二十cm左右,比一般青蛙大,最大的有一斤左右,肉质细嫩,味道极鲜,营养丰富,有活血强筋,补肝益智之功效。

宗教信仰

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祖先崇拜,敬奉盘古皇为始祖。自然崇拜也占有重要地位,迷信山鬼、海龙公、土地公、灶王公等。一九三零年以后,苗族部分地区还传入了基督教。

人生礼仪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同姓不婚。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婚姻多由父母做主,但婚前青年男女有比较自由的恋爱活动,多在节日或农闲时举行。在村寨附近有固定的地点,由本寨姑娘与外寨男青年在此对歌,双方有意后则互赠礼品作为定情的信物。这种传统的青年男女间的社交活动,在黔东南称为“游方”(又称“摇马郎”),广西融水称“坐妹”或“坐寨”,湘西及贵州松桃叫“会姑娘”,黔西北则称“踩月亮”。即使在歌场上结交了,结婚一般也都要得到父母的同意。云南楚雄一带苗族,几十年前,还有“姑娘房”制度,即在村寨里专设两幢公房,未婚青年男女每天劳动归来,即各在一幢公房住宿,唱歌娱乐,乘机择偶。同时还存在“抢姑娘”的习惯,抢来的姑娘如不同意,仍可回家,如同意结婚,则大办酒席。

湘西和贵州苗族还有“还姑娘”(又称“还种”)的习俗,即舅家有优先娶外甥女作儿媳妇的权利,即使舅家无子,外甥女出嫁,也必须征得舅舅的同意,并要向舅家送一笔“外甥钱”。有的还保留邙夫兄弟可娶寡嫂或弟媳的习惯叫作“转房”。云南苗族也存在“妻姊妹婚”,即同胞姊妹先后嫁给一个丈夫的,但不多见。在贵州的不少苗族还盛行“不落夫家”,即新妇结婚后就返回娘家,要待二、三年后才到夫家常住。

苗族的丧葬也是木棺土葬,没有陪葬品。一般请道公举行丧葬仪式,富裕人家要“打斋”三天方才入殓。

文体游艺

苗族在文艺上也表现出共同基础上的多样性。苗族是一个喜爱歌舞的民族,民间文学也很发达。苗歌通俗易懂,一般是五言体或七言体,大多只讲调而不押韵,篇幅长短不拘,有的只有几行,有的却长达一万五千行。短的一般属于抒情,长的一般用于叙事;有讲述苗族历史的古歌,如《老人开天地》、《九十九个太阳和九十九个月亮》等,反映了古代苗族人民与自然界的斗争情景。还有控诉旧社会的苦歌,赞扬起义军的反歌,诉说爱情的情歌及歌颂新生活的民歌等等。一般曲调简单,变化不大,节奏也不太严格,在保持同音度的情况下,常常随歌唱者的气量,可长可短。黔东南施洞口一带的“飞歌”(确切的意译应是“高歌”,即“高声唱歌”。)常为二人或四人的齐唱,高亢嘹亮,豪迈奔放,曲调明快,有强烈的感染力。

芦笙是流行于各苗族地区的著名乐器,由六支竹管组合而成,大的长至一、二丈,小的只有八、九寸,各地芦笙的构造和音调上都有显著的差别。伴奏有莽筒。大的莽筒直径八九寸,用树干挖空而成,内安一支有簧塞的竹管,用时两人抬一人吹,声音低而宏亮、雄厚。此外,还有唢呐、箫、笛、铜鼓、口琴等。很多地区的苗族青年还擅长吹木叶。芦笙舞、鼓舞、板凳舞等是流行的舞蹈。苗族的歌舞曾在国内外演出,受到热烈欢迎。

苗族的挑花、刺绣、织花、蜡染、剪纸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用蜡刀蘸蜡在白布上画好图案花纹后,浸入染缸染色然后用水煮沸,脱去黄蜡现出兰底白纹图案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左右的历史。现在已发展到能染彩色图案,并向国外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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