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一些藏书的知识,我发现不少朋友喜欢买旧书,什么版本啦,哪些书有收藏价值?有什么讲究吗?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4收藏

我想知道一些藏书的知识,我发现不少朋友喜欢买旧书,什么版本啦,哪些书有收藏价值?有什么讲究吗?,第1张

古籍的版本类型 自从图书产生以来,特别是自从版印图籍产生以来,从内容、性质、形式等方面派生出许多版本类型和版本称谓。主要有:稿本、写本、抄本、刻本、活字印本、官刻本、坊刻本、私宅刻本、家刻本、自刻本、监刻本、经厂本、内府刻本、藩府刻本、殿本、局本、聚珍本、套印本、百衲本、书帕本、巾箱本、袖珍本、初刻本、重刻本、翻刻本、影刻本、重修本、递修本、朱蓝印本、四库底本、毛抄本。 稿本 古书版本著录中运用稿本概念大约有三种情况,一是指手稿本,二是指清稿本,三是指修改稿本。手稿本指的是由作者自己亲笔书写的自己的作品,判断这个极不容易,没有绝对把握,不敢运用手稿本的概念。清稿本指的是誊清的书本。誊清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由作者自己誊清,这在实际上应该归入手稿本;另一种是由别人誊清,实际上这已不具备稿本性质。故对清稿本概念的运用要特别慎重,不能以今度古,把现代人关于稿子的概念硬加在古稿本的头上去。修改稿本指的是在誊清的本子上又由作者亲笔加以修改。这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者自己誊清后自己又作修订,这在实际上又应归于手稿本;一种是别人誊清后作者亲笔加以修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用修改稿本的概念。这三种概念在通常的古书著录中都见有人运用,但在实践上并不十分确切,且容易造成混乱。国家图书馆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只用“稿本”一个概念,将作者亲笔书写、誊清、修改的情况,通通包容在“稿本”概念里边。而对由别人誊清的书本,则以“写本”或“抄本”称之;别人誊清作者自己亲笔修改的书本,则仍以“写本”或“抄本”称之,紧接着于其后注明某某校改。 写本 写本是相对于稿本、抄本和印本的名称。在古书版本著录中,凡运用写本概念,大约也有三种情况。一是时代早。唐以前,书籍生产都靠手写传抄,无所谓刻本印本,故统称为写本。人唐以后,刻本书渐行,至宋而盛。然唐宋所处的时代仍是较早,故唐宋时期手写传抄的书籍,仍称为写本。元以后传抄的书籍,便以抄本名之了。二是地位高。无论时代早晚,印本书是否盛行,一书的传抄凡出自名流学者之手,往往也要以写本名之,而不称其为抄本。三是涉及宗教。凡是抄写佛经、道经,抄写者常是为了还愿或做功德,有对宗教的崇信和虔诚包容在里边,故只称其为写经,而绝不称为抄经。至于早期写经生抄写的经卷,虽不是为了自己还愿做功德,而是为了佛门的善男信女们买去还愿,但由于其抄写时代早,也只能以写本名之。至于自己著作,自己抄写流传,那就不论其时代早晚,地位高低,便一律以稿本名之了。 抄本 在古书版本著录中,抄本的称谓经常应用,经常出现。除了写本、稿本之外,凡依据某种底本而再行传写者,均可以抄本名之。 刻本 刻本,亦称刊本、椠本、镌本,均指雕版印刷而成的书本。中国雕版印刷术发明很早,唐代已有雕版印刷的书籍流行。五代已由政府指令国子监校刻《九经》及《经典释文》。至宋代,雕版印刷的书籍大兴,旁及辽、金、西夏;直至元、明、清,前后盛行1000余年。在发展过程中,因时代不同,又有宋、辽、西夏、金、蒙古、元、明、清刻本的不同称谓;因地域不同,又有浙刻本、蜀刻本、闽刻本等不同称谓:具体细分,又有杭州本、越州本、婺州本、衢州本、潭州本、赣州本、池州本、建阳本、麻沙本、崇化本、平水本、眉山本等不同称谓;因出资和主刻性质不同,又有官刻本、私刻本、家刻本、自刻本、坊刻本等不同称谓;具体区分,又有内府本、监本、府州军本、仓台本、计台本、殿司郎局本、公使库本、郡斋郡庠本、兴文署本、广成局本、行中书省本、各路儒学本、书院本、司礼监本、经厂本、藩府本、布政司本、廉访司本、殿本、局本等不同称谓;因刻版形态不同,又有大字本、小字本、书帕本、巾箱本、袖珍本等不同称谓;因版印技术不同,又有墨印本、朱印本、蓝印本、套印本等不同称谓;因版印早晚不同,又有初刻本、复刻本、初印本、后印本、重修本、递修本等不同称谓。总之,什么时代、什么地区、什么单位、什么部门刻的书本,就可题为某某时代、某某地区、某某单位、某某部门刻本。 活字印本 用活字排版印刷的书本,均称活字印本。北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平民毕昇首先发明了泥活字。南宋的周必大,蒙古太宗十三年至海迷失后三年(1241-1250)时期的姚枢,清道光十二年(1832)的李瑶、二十四年(1844)的翟金生,都曾依据毕昇泥活字印书的原理,自制泥活字,实践并光大了泥活字印书的创举。元大德年间(1297-1307),农学家王祯又制成了木活字,并印刷《旌德县志》。此后,木活字发展较快,非但有汉文木活字,还有西夏文、回鹘文木活字。进入明、清,木活字书普遍流行,江南各省的祠堂常用木活字排印宗谱。还出现了串乡走镇专为人排印家谱的谱匠。明崇祯十一年(1638)以后,北京朝廷发行的“邸报”,也改用木活字排印。清代无论官署、私宅、坊肆,木活字印书更为普遍。规模最大的是乾隆时期用木活字排印的《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凡134种。金属活字包括铜、锡、铅活字,其中以铜活字印书较多。明朝弘治、正德时期无锡华、安两家的铜活字印书最有名,清雍正年间内府用铜活字排印的《古今图书集成》,是规模最大的金属活字印刷工程。著录活字印本,就要根据不同材料的活字,采取不同的著录称谓,如泥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等。 官刻本 官刻本是指清及清以前历代出公帑或由国家某种机构、单位主持雕印的书本。中国雕版印书始自唐朝。自五代起,始由国子监校刻经书,开官刻本之先河。两宋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司、局、殿,地方各府、州、县、军官署,各府、州、县学,各地仓台、计台、公使库;元代兴文署、广成局、中书省、行中书省、各路儒学、各地书院;明代两京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内府各监,各藩府,各布政使司,各府、州、县衙署,各级各地学校;清代武英殿、内府各监、中央各部、地方各级行政、文化机构、各省官书局等,凡由这些单位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均可称为官刻本。但在著录实践中,历来不采用“官刻本”这种称谓,而是将其分解,具体著录。国子监刻的书就称为国子监本,公使库刻的书就称为公使库刻本,经厂刻的书就称为经厂刻本,武英殿刻的书就称为武英殿刻本等。 坊刻本 坊刻本指唐至清历代各地书坊刻印的书本。书商编刻图书并经营书业的书坊,唐代已经出现,至两宋而兴盛。北宋的开封、南宋的杭州,都开有很多书坊、书斋、书轩、书林、书堂、书肆、书棚、经籍铺、纸马铺等。四川、两湖、江、浙、皖、赣、闽,尤其是福建建阳的崇化、麻沙等,也都有很多书坊。元代四川书坊衰落,山西平阳(今临汾)书坊兴起,福建书坊继续发展。明代南北两京,苏州、扬州、杭州、徽州、常熟、建阳,仍是书坊林立。清代书坊遍布全国各地,但有的已是单纯经销并不编刻图书了。所有历代这些书坊刻印的书,都可以称为坊刻本。但在版本著录的实践上,一般不使用坊刻本这个称谓,而是分解之后具体著录,如唐刻《陀罗尼经咒》,便著录为“唐成都府成都县龙池坊卞家刻本”,《十七史》便著录为“明毛氏汲古阁刻本”等。 私宅刻本 私宅刻本指历代私家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本。私宅家塾刻书的性质,与书坊刻书不尽相同。书坊刻书以出售营利为主要目的,私宅、家塾刻书多出于对圣贤、先辈、师友的崇尚,要推广某种思想和学说。明、清私宅刻书,有时也为了传布某些罕见的版本。但在版本著录实践上,一般并不使用私宅刻本这个称谓,而是分解之后具体著录。如宋黄善夫家塾之敬室所刻的《史记》,便著录为“宋黄善夫家塾刻本”;宋蔡梦弼东塾刻印的《史记》,便著录为“宋蔡梦弼东塾刻本”;宋蔡琪家塾之敬室刻印的《汉书集注》,便著录为“宋蔡琪家塾刻本”;南宋廖莹中世彩堂刻印的《韩柳集》,便著录为“宋廖莹中世彩堂刻本”;元代天历间褒贤世家家塾刻印的《范文正公集》,便著录为“元天历褒贤世家家塾岁寒堂刻本”。 家刻本 家刻本指历代自家出资或主持刻印的自己家人著作的书本。家刻本与私刻本性质不同。家刻本的实施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出资委托书坊,按自家满意的版式行款刻印;一种是自备木板,召雇刻印良工上门,让他们按自家的意愿设计行款版式刻印。这两种方式雕刻的书版都归自家所有,自家收藏。故古书雕版处与藏版处不全都一致。家刻本多为家族中晚辈实施,故校勘刻印一般都比较好。 自刻本 自刻本指历代由作者自己出资或主持刻印的自撰的书本。从出资的角度看,与家刻本性质近似;从所刻书的作者看,则与家刻本绝然不同。家刻本的作者范围限在本家族中,自刻本的作者仅指作者自己。自刻本始自五代和凝。《旧五代史·和凝传》说他平生为文章,长于短歌艳曲,尤好声誉。有集百卷,自篆于版,模印数百帙,分惠于人。五代以后,历代都有自刻本行世。自刻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作者自己委托书坊或召雇雕印工匠,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版式行款,施刀镌印;一种是不但自己出资,还要自己写样上板,然后委托书坊或召雇工匠刻印。所以自刻本一般都校勘精审,刻印精良,若是作者自己手写上版,就更为珍贵。清代郑板桥号称诗、书、画三绝,他自己写样上版雕印的自著《板桥集》,堪称艺术珍品。 监刻本 监刻本亦简称监本,指历代国子监刻印的书本。国子监,亦称国子学,简称“国学”,是中国封建时代的最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构。国子监刻书始于五代,后唐朝长兴三年(932),宰相冯道、李愚请令判国子监事田敏等校定九经,刻版印售。到后周太祖广顺三年(953),《九经》全部刻完,前后历时21年。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国子监祭酒尹拙奏请兵部尚书张昭、太常卿田敏同校勘《经典释文》,刻板印行。宋代国子监的刻书规模和刻印范围,都比五代时要大得多。景德二年(1005),距建国仅40余年,经、传、正义皆经过校勘,刻板印行。所集书籍版片10万余块。到北宋末年,正史亦由国子监全部校刻行世。南宋国子监所刻的书并非都是本监所雕,很多是本监校勘后下各地镂版。如《七经正义》、《史记》、《汉书》、《资治通鉴》诸书,都是由杭州镂版进呈。宋代国子监除主刻正经、正史外,还以医方一字差误,其害匪轻,故重要医籍也由国子监分官详校,镂版颁行。如《脉经》、《千金要方》、《千金翼方》、《补注本草》、《图经本草》等,宋代国子监都曾校刻行世。元代的中央刻书机构是兴文署和广成局,属秘书监,不属国子监,故无监本之称。明代南京、北京都设有国子监,刻书数量甚多。清代纂修校刻书籍多数在武英殿。清代国子监仅刻过极少的书。对于历代国子监所刻的书,均可著录为各时代的国子监刻本。 经厂本 经厂本专指明代经厂所刻印的书本。经厂是司礼监所属的机构,专管经书印版及印成书籍、佛经、道藏、蕃经等。经厂设掌司4员或六七员。经厂规模随着司礼监的权限及规模的扩大而扩大。洪武时内府有刊字匠150名,每二年一班;裱褙匠312名,印刷匠58名,一年一班。嘉靖十年(1531),调整精简过内府匠役,实留12255名,著为定额。其中司礼监占有1583名。而专事书籍刻印者为:笺纸匠62名,裱褙匠293名,摺配匠189名,裁历匠80名,刷印匠134名,笔匠48名,黑墨匠77名,画匠76名,刊字匠315名。总为1274名。据极不完全统计,明代司礼监经厂前后刻印的经、史、子书、祖训、圣训,以及《四书》、《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千家诗》、《神童诗》等内书堂课本,达168种。经厂本特点是开本大,印纸精,行格疏,字体大,粗黑口,铺陈考究。但由于出自内宦之手,校勘不精,故不为学人所珍重。 内府刻本 内府刻本这个称谓很不科学,很不确切。但历代相沿,版本著录和行文中又常出现这个提法。唐代有内府之役,它是指划归五府三卫和东宫三府三卫管辖的折冲府,下设若干监,分管内廷庶务。所谓内府刻本,并不专指由内务府各监所刻的书本。实际上,历来在运用内府刻本这个称谓时,其概念都是指中央各部院衙署和内廷各部门所刻的书本。或者说是指官刻本中,属中央国家机关所刻的那一部分书。所以在使用这个称谓时要特别谨慎,凡能考出具体刻书单位者,均应具体著录,不能轻易使用内府刻本这个称谓。 藩府刻本 藩府刻本指明代各藩王府所刻印的书本。明代270余年中,皇诸子受封为王的先后共有62人。受封并且建藩者,共50人。其中有的因获罪夺爵,有的无子封除,只有28个王府与明朝相始终。它们分布在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等诸布政行省。 殿本 殿本专指清代武英殿所刻印的书本。武英殿在今北京故宫博物院西华门内迤北。据《宸垣识略》记载,武英殿崇阶九级,环绕御河,跨石桥三,前为门三。内殿宇二重,前贮书版。北为浴德堂,即修书处。 局本 局本指清代各省官书局所刻印的书本。清代太平天国农民运动之后,以曾国藩创立的江南书局为起端,先后有淮南书局、苏州书局、浙江书局、崇文书局、思贤书局、江西书局、存古书局、皇华书局、福州书局、广雅书局、云南书局、山西书局等相继建立。这些官书局是清代以前历朝所没有的。在晚清的半个多世纪中,这些官书局刻印过不少书,还联合协作刻印过一些书,如五局合刻《二十四史》等。有些书校勘精审,刻印精良。像浙江官书局校刻的《二十二子》,金陵书局张文虎校刻的《史记》,就都很有名。在清末的文化事业上,起过一定推动作用。在版本著录上则分别具体称为某书局刻本。 聚珍本 聚珍本亦称聚珍版。指清乾隆时武英殿用木活字排版印刷的书本。 套印本 套印本指数种颜色套印的书本。中国传统的套印技术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初期阶段是在一块雕好的版片上刷上不同颜色敷印,所以称为敷彩印法。此法起于何时,很难详考。元至元六年(1340),中兴路江陵(今湖北荆州)资福寺刻的无闻和尚《金刚经注解》,其经文及卷尾无闻和尚注经图中的灵芝等,均用朱色刷印,注文用墨色刷印。表明14世纪中叶,中国已经有了敷彩印刷的作品,而且迄今仍流存于世。 在套色印刷的启发、推动下,将这种技术继续深化,施于版画,恒版印刷技术出现了。“饾版”是将彩色画稿按不同颜色分别勾摹下来,每色刻成一小块木板,犹如饾饤,故称饾版。然后逐色依次套印或叠印,最后形成一幅完整的彩色图画。这样印出的作品颜色的深浅浓淡、阴阳向背,几与原作无异。在饾版技术兴起的同时,拱花技法也出现了。“拱花”是用凹凸两版嵌合压印,令纸面拱起花纹,使翎毛、山水凸现在纸面上,看去更富立体感,更具真实性。像胡正言的《十竹斋笺谱》、吴发祥的《萝轩变古笺谱》,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所有上述这些套印出来的书,都可称为套印本。且几色套印,就称几色套印本。惟朱墨两色套印,国家图书馆习惯上著录为“套印本”,其他各方面的人习惯上多称为“朱墨套印本”。 百衲本 百衲本,是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片拼印或用一种书的不同版本拼配起来的书本。这是个借喻性的版本称谓。衲,原义补缀。百衲,指用零星材料集成一套完整的东西。王隐《晋书》说“董威辇于市,得残缯辄为衣,号曰百衲衣”。蔡绦《铁围山丛谈》说“唐济公者号善琴,乃自聚灵材为之,曰百衲琴”。蔡君谟《画锦堂记》说“每字作一纸,裁截布列,连成碑形,谓之百衲碑”。足见“百衲”具有杂拼之义。故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片拼印,或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拼配而成的书本,也就名为“百衲本”了。 书帕本 明代官员上任或奉旨归京,官员朋友之间例以一书一帕相馈赠,当时将这种书就称为“书帕本”。清初顾炎武《日知录》引证《金台纪闻》评论元、明刻书优劣说:“元时州县皆有学田,所入谓之学租,以供师生饩廪,余则刻书。工程浩大者,则数处合力为之,故雠校刻画颇有精者。明洪武初年,将此项学租皆收归国子学,故县学、书院缺乏余资,刻书已不精审。隆庆、万历间,承嘉靖余风,皆喜刻书。但大率刻而不校,甚或妄加删削,以之馈遗当道官员,附之一帕,故有一书一帕之称,是为书帕本。”可见书帕本是明代例行官样礼品,只注意表面装潢,不注重文字内容。 巾箱本 巾箱本,指古时开本极小可以装在巾箱里的书本。巾箱是古时装头巾的小箧。《北堂书钞》卷一百三十五“王母巾箱”条引《汉武内传》,说帝见王母巾箱中有一卷小书,盛以紫锦之囊。晋葛洪《西京杂记》后序说:“洪家遭火,书籍殆尽,惟有抄本二卷在巾箱中,常以自随,故得犹在。”《南史·齐·衡阳王均》说他“手自细书《五经》为一卷,置于巾箱中,以备遗忘。……诸王闻而争效,为巾箱《五经》”。南宋戴埴《鼠璞》说:“今之刊印小册,谓巾箱本,起于南齐衡阳王(萧均)手写《五经》置巾箱中。”可见无论是手写本书,还是刻印本书,只要是开本较小,于随身携带的巾箱小箧中能够装下,就都可以称为巾箱本。在实践上,与袖珍本概念极难区分。 袖珍本 袖珍本亦指开本较小,便于随身携带的书本。其取义,盖因其开本极小,可藏于怀袖中携带。清代内府刻书集中在武英殿进行。历年雕印经、史所用版片极多,这当中有不少裁截下来的小块木料或版片。“高宗以校镌经、史,卷帙浩繁,梨枣解材,不令遗弃,仿古人巾箱之式,刻袖珍版书。”后世将当时遵照高宗旨意,于乾隆三十年(1765)用零材短板刻成的小版框小开本的《古香斋十种》,就称为袖珍本。直到今天,对小开本书仍常以袖珍名之。 初刻本 凡第一次镌刻的书均可称为初刻本。 重刻本 重刻本是相对于原刻本而言的。凡确知一书是重刻于某本,方可称为重刻本。然其情况复杂,与初刻本相关,没有确切的把握,不能随便运用重刻本的概念。且重刻与翻刻(覆刻)意义相近,容易混淆。重刻本就是将经过校勘的底本重新雕刻,其行款版式可与原底本同,也可以不同。翻刻虽也是重刻,但翻刻则是依底本原式照翻,非但行款字数一仍其旧,甚至讳字、刻工姓氏也照样翻雕。所以在运用重刻本称谓时,一方面要注意它是重刻某本,一方面还要注意它是否为翻刻。 翻刻本 翻刻本也称覆刻本。 影刻本 影刻本是以某一版本为底本,逐叶覆纸,将原底本的边栏界行、版口鱼尾、行款字数等,毫不改变地照样描摹或双勾下来,然后将描摹好的书叶逐一上版镌雕。这样雕印出来的书,因为版样是影摹下来的,对于那个原底本来说,就称为影刻本。影刻本书多发生在影刻宋元本书上。因为宋元本书传至明末清初,已属罕见。为了保存传本,流布久远,便常常采用这种影刻的办法。由于它能保持原底本的风貌,故历来为藏书家和版本家所珍重。 重修本 重修本也称为修补本或修补版。古书版片由于多用梨、枣等硬木,故可流传使用上百年乃至几百年。其间由于屡经刷印或遭受其他灾害,又很容易造成版片的缺损,所以再要进行刷印时,对其中缺损的版片就得重新加以修补。用这种修补过的旧版片刷印的书,在版本著录中就称为“×朝××年××人刻×朝××年重修本”。经过修补的版片,因为时代、刻工、技术的不同,呈现出来的版框、版心及字体风格等,与未经修补的就不尽相同,甚至墨色也显得不同。所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鉴别的。 重修本运用在家乘、地志等书时,要特别注意其另外的含义。中国地志之书浩如烟海。每换一任或几任地方官,就常常重修一次该地的方志,载入风土民情、山川地理、物产资源、名胜古迹、建置沿革、地亩四至、先贤仕宦、历朝贡举等新内容,以便掌握该地情况,实施封建管理。但有时因初修不久,有时因财力不敷,没有必要或没有能力另纂新志时,也常常修补旧志版片,或在旧版片的相应内容下增刻新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分别著录:只是修补旧版重新刷印的,应著录“×朝××年刻××年重修本”;若是在旧版本相应内容下增刻了新的内容,就得著录为“×朝××年刻××年增修本”。在著录志书重修本和增修本时,还要特别注意志书书名前所冠的纂修时代,这是极易发生混乱的地方。就是在版本著录为“重修”或“增修”的两种情况下,其志书书名前所冠的纂修时代,都只能是原来纂修的时代。若是志书书名前已明确冠有“重修”字样,则这里的重修决非重新修补版片之义,而是此志已经重新纂修之义。 递修本 凡一书版片经过两次及两次以上修补而重新刷印出来的书本,均可称为×朝××年刻×朝××年递修本。这种递修重印的古书在现存的中国古籍中为数还不少。有名的如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所刻的《六经正义》,多数到南宋末年和元朝初年,就曾两次递修重印过。又如南宋绍兴年间蜀中眉山地区所刻的《眉山七史》,其版片元代以后递有修补。明洪武年间版片移入南京国子监,一直到正德、嘉靖、万历时,还曾修补重印。到清代顺、康、雍、乾时,这套版片还存贮于江南布政使司衙门库中,嘉庆时才毁于火。明南京国子监刻的《玉海》,其版片自正德、嘉靖以后即屡经递修。万历十六年(1588)赵用贤、康熙三十六年(1697)李振玉、乾隆三年(1738)熊木,都曾修补重印。所有这些都是典型的递修本。 朱蓝印本 朱蓝印本,是指古代书版雕完,在正式刷印之前常要试印,以检查是否有错字和着墨是否均匀,以便进行修整。这时使用的颜色常用红或蓝色,目的在于醒目,便于发现版面上的问题。此种试印的书,红颜色者,就称××刻朱印本;蓝颜色者就称××刻蓝印本。这种印本因为是新版初试,字画清晰,刀法剔透,初印精美,加上印数少,传世罕,历为版本家和藏书家所看重。 四库底本 清代乾隆年间编纂的《四库全书》,是卷帙浩繁的大丛书,共收3507种,79337卷。在开馆纂修前及整个纂修过程中,广征天下遗书,故从全国各地进献的图籍数以万计。书到北京,全都送到翰林院点收,加盖翰林院关防,以备选用。有人将这些都称为四库底本,这是不对的。确切的概念,四库底本指的是被《四库全书》收入而作为誊抄底本的那些书,而不是指进过翰林院,钤有翰林院关防,实际却未被《四库全书》录入的书。

李焘(1115年-1184年),字仁甫,一字子真,号巽(xùn)岩。眉州丹棱(今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人。南宋官员、著名历史学家、目录学家、诗人,唐太宗第十四子曹王李明之后。

绍兴八年(1138年),李焘登进士第,授成都府华阳县主簿,未就任,于丹棱龙鹄山读书。至绍兴十二年(1142年)秋,李焘始赴任。其后历官州县及朝廷史职,宋孝宗朝仕至同修国史。李焘以名节、学术著称,长于吏治,关心民瘼,但终未获大用。淳熙十一年(1184年),以敷文阁学士致仕,不久后逝世,年七十,追赠光禄大夫,赐谥“文简”。累赠太师、温国公。

李焘博览典籍,著述颇多。著有《巽岩文集》、《四朝通史》、《春秋学》等五十多种,大多失佚。今存《续资治通鉴长编》五百二十卷、《六朝制敌得失通鉴博议》十卷、《说文解字五音韵谱》十卷,清代皆编入《四库全书》。原有诗文集五十卷,今已佚,《两宋名贤小集》、《全宋诗》等录有其诗。

基本介绍 本名 :李焘 别称 :李文简 字号 :字仁甫,一字子真

号巽岩 所处时代 :南宋 民族族群 :宋人(汉族) 出生地 :眉州丹棱 出生时间 :1115年 去世时间 :1184年 主要作品 :《续资治通鉴长编》《六朝制敌得失通鉴博议》《巽岩文集》等 主要成就 :编修《续资治通鉴长编》;长于吏治,关心民瘼 官职 :敷文阁学士 爵位 :丹棱县开国伯→温国公(追封) 追赠 :少师→太师 諡号 :文简 人物简介,主要成就,个人著作,人物评价,逸闻趣事,亲属成员,家世,妻子,子女,史料记载,后世遗迹,墓葬,书屋, 人物简介 李焘为唐宗室曹王之后,生于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年甫冠,愤金仇未报,著反正议十四篇。 绍兴八年(1138年),李焘登进士第,调华阳县主簿。再调雅州推官。 乾道八年(1172年),出知泸州。当时王氏(王安石)学盛行,唯独李焘博极古籍,慨然以史自任。于有宋一代的典故,尤其悉力研究,他仿照司马光《资治通鉴》,撰成《续资治通鉴长编》。累官礼部侍郎,进敷文阁学士、提举佑神观兼侍讲、同修国史。李焘举荐尤袤、刘清之等十人堪任史官。 淳熙十一年(1184年)春,李焘上章告老,宋孝宗优诏不许,还多次询问他的病情。给事中宇文价传达了孝宗的旨意,李焘说:“臣子留恋朝廷,不是又老又病,怎忍心请求告老还乡。”于是又向宇文价询问时事,勉励他尽忠尽职。李焘又听说四川乞求减少酒课税额,还亲自写札子勉促孝宗实行。 同年,孝宗准其以敷文阁学士致仕。不久后,李焘逝世,享年七十岁,追赠光禄大夫,赐谥“文简”。临终前遗言:“臣年七十,死不为夭,所恨报国缺然。”累赠太师、温国公。 主要成就 李焘一生著述弘富,《续资治通鉴长编》是他的代表作。这部著作的正式写作时间,应为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李焘时年四十岁。他在知成都府双流县任上,于公务之外,“日翻史册,汇次国朝事实。谓司马光修史,先为《百官公卿表》十五卷,后颇散佚。乃遍求正史、实录,傍采家集、野史,增广门类,起建隆,迄靖康,合新旧官制,成一百四十二卷。其重编者仅七之一,《长编》之书盖始于此”。实际上这部著作纂修时间,应该更早一些。淳熙九年(1182年),他说为修此书,“网罗收拾垂四十年”。以此上推,当在李焘读书龙鹤山以后不久。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李焘自隆兴元年(1163年)至淳熙四年(1177年)先后四次上进此书。隆兴元年(1163年),李焘在知荣州任上,进太祖朝部分。自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迄开宝九年(976年),计十七年,为书十七卷。当时李焘四十九岁。乾道四年(1168年)又进上已修成的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五朝,共一百零八卷,写成一百七十五册和《目录》册。由《进〈续资治通鉴长编〉表》可知此书在编纂方法上是仿司马光《资治通鉴》体例。此年,李焘五十四岁。 淳熙元年(1174),李焘六十岁,他又进神宗朝《长编》,自治平四年(1067年)至元符三年(1100年),计四百一十七卷。 淳熙三年(1176年)宪宗擢李焘为秘书监,权同修国史,兼权实录院同修撰。朝廷意在专付李焘以史事。 淳熙四年(1177年),徽宗、钦宗二朝《长编》编成,孝宗称赞他“无愧司马光”。北宋“一祖八宗”至此完篇。但李焘仍在不断地修订重编。完成修订工作一说是在淳熙七年(1180年),一说是在淳熙十年(1183年),《文献通考·经籍考》认为是在淳熙九年(1182年)。白寿彝在《中国通史》中认为这样一部卷帙浩大的著作,根据孝宗的要求,进行增损的内容达四千四百余条,绝不是一、二年所能完成的,应该是开始修订为淳熙七年(1180年),淳熙九年(1182年)“重别写进”,完成在淳熙十年(1183年)。重编的《长编》为九百八十卷,记北宋一百六十八年史事,另有《修换事目》十卷,《举要》六十八卷,《总目》五卷。总计一千零六十三卷。凡实录、国史、会要、野史、家乘、墓志铭、行状等有关资料,无不广收博采。其中分注考异,详引他书,保存了大量史料。 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的最初动机,是要整理北宋九朝史事。他说:“臣尽力史学,于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士大夫各信所传,不考诸《实录》、正史,纷错难信。如建隆、开宝之禅授,涪陵、岐、魏之迁殁,景德、庆历之盟誓,曩霄、谅祚之叛服,嘉祐之立子,治平之复辟,熙宁之更新,元祐之图旧,此最大事,家自为说,臣辄发愤讨论,使众说咸会于一。”可见李焘修史,最初兴趣在文献的网罗整理及考订。 《续资治通鉴长编》选材上是“宁失于繁,无失于略”。编纂过程也是按长编法进行,先以年月为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李焘对史料进行考订,也是遵司马光的考异法,所以时人评说李氏之书是“仿司马氏《通鉴》,踵为之”(李心传语)。“大略皆温公旧规”(陈振孙语)。 李焘从形式上继承了司马光史学,但与司马光作史旨趣略有差异,司马光是“删削冗长,举撮机要,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戒者,为编年一书”。李焘说他写《续资治通鉴长编》是“统会众说,掊击伪辨,使奸欺讹讪不能乘隙乱真,祖宗之丰功盛德益以昭明”(《进续资治通鉴长编表》)。因此,李焘认为他的书不敢称作《续资治通鉴》,只能称作是《续资治通鉴长编》。但李焘以四十年之精力,撰成近千卷的当代史,为治宋史之要籍。《长编》行文简洁,颇有章法,虽无“史臣曰”之类文字,但叙事中有识断;材料增删,足见其用心。 个人著作 李焘著述颇多,著有《巽岩文集》、《四朝通史》五十卷、《唐宰相谱》一卷、《江左方镇年表》六卷、《晋司马氏本支》、《齐梁本支》、《王谢世表》、《五代三衙将帅年表》各一卷,《春秋学》、《易学》五卷、《春秋学》十卷等五十余种,大多失佚。今存《续资治通鉴长编》五百二十卷、《六朝制敌得失通鉴博议》十卷、《说文解字五音韵谱》十卷,清代皆编入《四库全书》。 《续资治通鉴长编》原书世鲜传本。由于原书卷帙繁博,刻写有困难,流行诸本,也是节录本,详略互异。明代修《永乐大典》曾把《续资治通鉴长编》绝大部分内容收入。清人开四库馆,从《永乐大典》中辑出该书,厘定为520卷;原书全貌虽未恢复,但主要内容已经收入。中华书局整理点校有《续资治通鉴长编》全书34册(520卷及目录)。 李焘原有诗文集五十卷,今已佚,《两宋名贤小集·李文简诗集》、《全宋诗》等书均收录有其诗。 人物评价 赵昚:①焘爱朕,屡进谠言。( 《宋史》 引)②卿可谓忠爱,顾朕老矣,安得此声。( 《宋史》 引) 张轼:李仁甫如霜松雪柏。无嗜好,无姬侍,不殖产。平生生死文字间。( 《宋史》 引) 叶适:李氏《续通鉴》,《春秋》之后,才有此书。……及公据变复之会,乘岁月之存,断自本朝,凡实录、正史、官文书,无不是正,就一律也;而又家录、野记,旁互参审,毫发不使遁逸,邪正心迹,随卷较然。夫孔子之所以正时日月必取于《春秋》者,近而其书具也,今惟《续通鉴》为然尔。故余谓《春秋》之后,才有此书,信之所聚也。虽然,公终不敢自成书,第使至约出于至详,至简成于至繁,以待后人而已。( 《文献通考》引 ) 马廷鸾:李文定公纂本朝《长编》,自绍兴、隆兴、乾道、淳熙,节次上进,收拾旧事,垂四十年。是《长编》一百六十八年之书,以四十年而成。( 《文献通考》 ) 脱脱:高、孝之世,李焘耻读王氏( 王安石 )书,掇拾礼文残缺之余,粲然有则,《长编》之作,咸称史才,然所掇拾,或出野史,《春秋》传疑传信之法然欤!( 《宋史》 ) 全祖望:先生性刚大,特立独行。早著书,秦桧当路;桧死,始闻于朝。既在从列,每正色以订国论。( 《 宋元学案 》 ) 赵翼:考古之学,至南宋最精博。如郑樵、李焘、王应麟、马贵与( 马端临 )等是也。( 《 廿二史札记 》 ) 纪昀等:焘博极群书,尤究心掌故。……其( 《续资治通鉴长编》 )淹贯详赡,固读史者考证之林也。(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 ) 逸闻趣事 据史载,李焘在蒐集材料时,“作木厨十枚,每厨作抽屉匣二十枚,每屉以甲子志之。凡本年之事,有所闻,必归此匣,分月日先后次第之,井然有条”,因卷秩庞大,前后分四次上进。 亲属成员 家世 先祖 李明,唐太宗李世民第十四子,封曹王,武则天掌权时被降封零陵郡王,流放至黔州,后被逼迫自杀。唐中宗时追谥为”恭“。 李偲,李明第五子,官至右武卫大将军,后被武氏陷害,流放剑南,遂定居眉州丹棱县。 六世祖 李瑜,官至长江令。 曾祖 李夔。 祖父 李夙,追赠奉直大夫。 父母 父亲:李中,官至朝奉大夫、知仙井监,累赠宣奉大夫。 母亲:史氏,封硕人。 妻子 杨氏,封硕人,赠朝散大夫杨素之孙女,后追封福国夫人。 子女 李焘有七子 : 长子:李谦,早逝。 次子:李垕,官至奉议郎,主管成都府玉局观。 三子:李<无+土>,曾任朝散郎、权发遣忠州。 四子:李塾,曾任承议郎。 五子:李垡,亦早逝。 六子:李壁(一作李璧),字季章,号石林,又号雁湖居士,历任参知政事、资政殿学士,卒谥“文懿”。 幼子:李埴,字季允,一作季永,号悦斋,官至资政殿学士、知眉州,卒谥“文肃”。 李焘有六女 : 长女:李均,嫁朝散郎、知果州曹执中(一作同)。 次女:李元,嫁朝奉大夫、知崇庆府师祖庆。 三女:李坛,嫁文林郎、汉州州学教授任阜。 四女:李典,嫁薛纯颖。 五女:李增,嫁承议郎、充云安军使兼知县事张伸(一作坤)。 :李堪,嫁朝散大夫、利州路提点刑狱公事范子庚。 史料记载 《宋史·卷三百八十八·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宋元学案·卷八·涑水学案》 后世遗迹 墓葬 李焘墓位于今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杨场镇境内的九龙山丞相湾。据《中国地方志集成·丹棱县志》记载:“宋李文简公焘墓,在县北龙鹄山下。墓前有文库二,翁仲四,文兽八,至今尚存。” 李焘墓 书屋 巽崖书屋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龙鹄山的半山腰,为李焘所创建。清代时更名为“巽崖书院”,为蜀中三大书院之一。今已不存,仅在在龙鹄山半山腰的一块巨大岩石上,还镌刻有“巽崖书屋”四个大字。

《庐山烟雨浙江潮》是北宋诗人苏轼的诗作。全诗鉴赏如下:

作品鉴赏

第一句的“庐山烟雨浙江潮”,是理想的目标,每个追求者都为之魂萦梦绕,不惜任何代价,一定要一睹为快。如 该诗写到的,庐山的烟雨和浙江的潮水,未曾到过见过,便觉得心中有千万种的遗憾,没办法消除,一旦有一天去过看过,也就觉得没什么新奇,那烟雨依旧是庐山的烟雨,潮水依旧是浙江的潮水。没见过以前总是充满着向往和期盼,然后就想方设法地去追求和实现,一旦亲眼所见,身临其境,得到和拥有了之后,反倒觉得很平常。

对此,世俗的感叹是:“不过如此!”而禅意的态度却截然相反。禅者会发出由衷的赞叹:“正是如此!”凡夫总是把极乐世界想象成远在十万八千里之外,并且即使到了极乐世界,也感觉不到乐趣存在。对于他们,日常的生活、熟悉的地方、得到了的东西就没有美妙可言。占有一物便失去一物的刺激,如此永远陷于无聊——痛苦――无聊的恶性循环中,精神的流浪从不停止。而已经解脱了的悟者,虽然与凡夫生活的空间原来是同一个,却能将日常的生活、熟悉的景致化为极乐世界,对拥有的东西倍加珍惜,将理想落成于现实,从不沉溺于海市蜃楼的幻想。如此,穿衣吃饭,行止语默,无不感受到真实、鲜活的生命之存在。

这首诗颇富禅意,一般都把它当作禅宗的悟道诗,全诗展示出人生追求真理的三个历程。

华东政法学院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教授洪丕谟《佛诗三百首》:“庐山烟雨,浙江潮水,纷纷滔滔,了无穷时,看来,这就是呈现在你眼前无边无际的浩荡佛法了。”

出处

《庐山烟雨浙江潮》——苏轼

原文

庐山烟雨浙江潮,未至千般恨不消。

到得还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

译文

庐山美丽神秘的烟雨,钱塘江宏伟壮观的潮汐,很值得去观赏一番。无缘去观赏庐山的烟雨和钱塘江的潮汐,是会遗憾终身的。

终于亲临庐山、浙江,看到了蒙蒙烟雨、澎湃潮水,却发现过去的冲动妄念不过如此、并无惊奇,只觉庐山烟雨就是庐山烟雨,浙江潮水就是浙江潮水。

关键词注解

浙江潮:即指钱塘江潮汐。浙江,钱塘江。

恨:遗憾。

创作背景

某日,苏轼到了庐山。名山大川,气象万千,是日,天朗气清苏轼和几个朋友一起,登山访寺。走近一座山寺,只见亭阁灵秀,树木蓊郁,粉墙雪白,一个老僧迎了出来。“请问施主,是东坡居士吗?久仰,久仰。老僧已在此恭候多日,请施主为我寺,赐下墨宝。”苏轼接过小僧所奉笔墨,未加思索,就着粉墙,写下了这首诗。

作者简介

苏轼(1037年—1101年),宋代文学家。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宋仁宗年号,1056年—1063年)进士。曾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诗讽刺新法而下御史狱,贬黄州。宋哲宗时任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颖州,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多惠政。卒谥文忠。学识渊博,喜奖励后进。与父苏洵、弟苏辙合称“三苏”。其文纵横恣肆,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并称“苏辛”。 又工书画。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等。

翻译如下:

苏轼开门见山指出,什么叫政治清明天下太平?理想的局面是百姓无怨无诉,不用向官府求告就能解决问题。其次是不能够达到无诉无怨,但只要百姓有诉求,都能得到回应解决,不在乎地位和地域的差别。也算是天下大治了。

然后用人的身手比喻;人的身体任何一处只要稍有躁痒,手就随即而至。“夫是以天下可使为一身。”但怎样才能做到“天下可使为一身”?他认为,重要的关键是推行仁政。所谓的爱民如子,视君如父。因此,“天子之贵,士民之贱,可使相爱。忧患可使同,缓急可使救。”实质上是儒家忠恕思想的观点。

笔锋一转,以“今也不然”折引当下,历数弊端。百姓有怨,求告无门。如诉之于天,如诉之于鬼神。高官高高在上不察民情,基层官吏贪污不堪贿赂肆行。“举天下一毫之事,非金钱无以行之。”与前述两相对比,当下的危世败局已赫然在目。何至于此?

一般而言,法治是当政者的首选治国方略。文章把这个论点隐略了。而直接以汉唐朝和宋朝当下作为论据两相比较;“昔者汉唐之弊,患法不明,而用之不密,使吏得以空虚无据之法而绳天下,故小人以无法为奸。”

汉唐朝的弊端在于法制不明,导致“故小人以无法为奸”。而当下却是法网恢恢,举手动足皆涉法。但贪官污吏却以借法整人敛财,逃避罪责。“故小人以法为奸。”相比之下,结论是显然的:表面意义上的法治与否是起不到安邦治国实际效果的。

议论到此,不禁引人入胜。此路不通,途径何在?之后文章又另辟蹊径“今天下所为多事者,岂事之诚多耶?吏欲有所鬻而未得,则新故相仍,纷然而不决,此王化之所以壅遏而不行也。”政事繁多的主要原因是官吏和部门的私利所致。都是变着法要以权谋利。政府系统患了“肠梗阻”。导致不能政通人和,令行禁止。这就是“壅弊”。

行文到此,才把中心论点“决壅弊”赫然亮出。在列举了王猛治秦的史实,分析了当下官场的各种弊端后,苏轼顺理成章的推出"决壅弊"的措施;“欲去其弊也,莫如省事而厉精。”“省事莫如任人,厉精莫如自上率之”。

苏轼的说法简而言之,政治要务实;说到底还是人的因素第一。执政者要励精图治,勤政为民,接地气,做好表率;管治要减省烦民扰民的政事,而要做到这一点又有赖于必须具备高素质的官吏队伍。他认为表面上的法治与否都不是关键的。

想法不错。但再仔细推敲,如何才能做到“省事莫如任人,厉精莫如自上率之”。岂不是又是没有答案的答案。

苏轼还是儒家的仁政理想。从中国几千年的社会发展来看,以人治为基础的儒家仁政理想不仅从来没有实现过而且史实证明也是行不通的。毕竟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这是毋庸置疑的。

扩展资料

作者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

嘉祐二年(1057),苏轼进士及第。宋神宗时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元丰三年(1080),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

宋哲宗即位后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党执政被贬惠州、儋州。宋徽宗时获大赦北还,途中于常州病逝。宋高宗时追赠太师,谥号“文忠”。

代表作品

1、《东坡七集》

苏轼的诗文集110卷。包括《东坡集》40卷,《东坡后集》20卷,《东坡奏议》15卷,《东坡外制集》3卷附乐语,《东坡内制集》10卷,《东坡应诏集》10卷,《东坡续集》12卷附校记。

2、《东坡易传》

”全书以“四库全书”中的《东坡易传》为底本,参照其它多种刻本进行校勘整理,并在每一篇章前写了简要评介,以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

3、《东坡乐府》

东坡乐府,北宋苏轼的词集。今存最早的版本是元代延佑年间括苍人叶曾云间南阜书堂刻本(云间,即今之松江),该本子曾于一九五七年由古典文学出版社影印出版。

一九七九年,复旦大学中文系陈允吉用影印元刊本作底本,并以《宋六十名家词》、《四印斋所刻词》、《︹村丛书》等本子中所及苏轼词作校,校点整理,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东坡乐府》在宋徽宗崇宁二年与苏轼的其他著作集子一起被禁。

古代史书指古籍中专门记载历史的书,在四库分类之中就是史部。

中国西周末年各诸侯国已有历史记载,如晋国之《乘》、郑国之《志》、楚国之《梼杌》、鲁国之《春秋》等,《墨子》里面说墨翟曾见过“百国春秋”。早期的史书都是以编年史的形式存在,晋朝太康年间汲冢出土的《竹书纪年》也是编年体。东汉末年,荀悦撰成《汉纪》,开创了编年体的断代史。北宋司马光撰《资治通鉴》,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至五代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编年体的优点是方便考查历史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了解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还避免叙事重复,《资治通鉴》的成功开创了撰写编年史的高潮。陈寅恪曾说:“中国史学莫盛于宋。”。编年体盛行起来,从而产生了纲目体与纪事本末体,梁启超以为:“盖纪传体以人为主,编年体以年为主,而纪事本末体以事为主。夫欲求史迹之原因结果以为鉴往知来之用,非以事为主不可。”

范晔撰著《后汉书》时曾对纪传体和编年体进行过比较。他说:“《春秋》者,文既总略,好失事形,今人拟作,所以为短;纪传体,史班之所变也,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作之。”张辅根据《史记》、《汉书》字数多寡来评价作者,“迁之著述,辞约而事举”,所以认为《史记》优于《汉书》。干宝《晋纪》,“其书简略,直而能婉,咸称良史。”

袁宏谈及写作动机说:“予尝读后汉书,烦秽杂乱,睡而不能竟也,聊以暇日,撰集为《后汉纪》。”袁山松撰写《后汉书》,他总结说:“书之为难也有五:烦而不整,一难也;俗而不典,二难也;书不实录,三难也;赏罚不中,四难也;文不胜质,五难也。”

杜佑推出《通典》后,史书增加了典制体,又衍生了会要体。

章太炎在《中国通史略例》主张以《表》、《典》、《记》、《考纪》、《别录》等五种体例来撰写历史;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主张以《年表》、《载记》、《志略》、《传志》四种体例撰写历史。

梁启超在《新史学》将史籍划分为十种二十三类,即正史(官书、别史)、编年、纪事本末(通体、别体)、政书(通体、别体、小纪)、杂史(综记、琐记、诏令奏议)、传记(通体、别体二)、地志(通体、别体)、学史、史学(理论、事论、杂论)、附庸(考据、注释)等。

《史记》用宋庆元黄善夫家塾本,《汉书》用宋景祐刻本,《晋书》以几种宋刻本配齐,南北朝七史均用宋眉山七史本,《隋书》和《南史》、《北史》用元大德刻本,《旧唐书》用宋绍兴刻本,《新唐书》用宋嘉祐刻本,《旧五代史》世无传本,用清人自《永乐大典》中辑出的本子,《新五代史》用宋庆元刻本,宋、辽、金三史均用元至正刻本,系初刻本,《元史》用明洪武刻本,《明史》用清乾隆武英殿原刻本。

我国的史书卷帙浩繁,种类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下列几种:

正史:以纪传体、编年体的体例,记载帝王政绩、王朝历史,人物传纪和经济、军事、文化、地理等诸方面情况的史书叫正史。如,通常所说的二十四史。除少数是个人著述(如司马迁的《史记》、范晔的《后汉书》、陈寿的《三国志》、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外,大部分正史是由官修的。

别史:主要指编年体、纪传体之外,杂记历代或一代史实的史书,如《东观汉纪》、《东都事略》、《大金国志》以及《通志》等史书都属于别史。由此可见,别史实际上是正史类史籍的重要补充部分,犹正史之别支,所以《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别史类叙》中才有“犹大宗之有别支”的说法。由著名学者创作的,有时与杂史难以区分。如《汉晋春秋》。

杂史:只记载一事之始末,一时之见闻或一家之私记,是带有掌故性的史书。它不同于纪、传、表、志等体例齐全的正史,也不同于关系一朝执政的别史。它不受体例限制,博录所闻,虽杂荒疏浅,却可弥补官修史书的疏漏与不足,包括家史,外史,小史,稗史,野史,逸史等类别。

野史:有别于官撰正史的民间编写的史书。

稗史:通常指记载闾巷风俗,民间琐事及旧闻之类的史籍,如清代人潘永因的《宋稗类钞》,近代人徐珂的《清稗类钞》。有时也用来泛指“野史”。

按照体例分类:

纪传体:纪传体史书创始于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它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用“本纪”叙述帝王;用“世家”记叙王侯封国和特殊人物;用“表”统系年代、世系及人物;用“书”或“志”记载典章制度;用“列传”记人物、民族及外国。历代修正史都以此为典范。又如《汉书》。有个别的正史没有书或者志,比如《三国志》

编年体:编年体史书按年、月、日顺序编写,以年月为经,以事实为纬,比较容易反映出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以编年体记录历史的方式最早起源于中国。如《左传》、《资治通鉴》等都属于这一类。《春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

纪事本末体:创始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这种体裁的特点是以历史事件为纲,重要史事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日顺序编写。现有九部纪事本末体的古籍。

国别体:国别体史书创始于《国语》。国别体史书是一部分国记事的历史散文。分载多国历史。如《战国策》都属于这一类。

按时间和空间分类:

通史:连贯地记叙各个时代的史实的史书称为通史,如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因为他记载了上自传说中的黄帝,下至汉武帝时代,历时三千多年的史实。

断代史:记载一朝一代历史的史书称为断代史,创始于东汉班固的《汉书》。二十四史中除《史记》外,其余都属断代史。

国别体:以国家为单位分别记叙的史书。如《战国策》。

另外,还有记载各种专门学科历史的史书称专史,如经济史、思想史、文学史、史学史等。

纪传体史书的体裁:

⒈本纪:是按年月顺序编写的帝王简史,以记载帝王的言行为中心,兼述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重大事件。

⒉表:是用表格的形式,谱写人物和事件。

⒊书:是有关各种典章制度以及某些自然与社会现象的专编。

⒋世家:用来记载王侯封国以及历史上重要人物的活动。

⒌列传:主要是人物传记。

⒍志:记载《地理志》、《乐志》等,志在正史的地位很重要又比较深刻难写,梁朝江淹说过:“修史之难,无出于志。”《宋书》的《志序》是一篇不可不读的好文章,概述志的源流和《宋书》志的缘起,也讲到志的撰述之不易。

⒎载记:最早用来指被废黜的帝王之史,而到《晋书·载记》后用来指称那些曾立名号而又被斥为僭伪者的历史记载。

史书未必一定能如实纪录历史,而是收集各地事件,再编集成书。中国王朝历史的真实性一直受到质疑,被指是统治者的治国工具。刘知几称之:“自战国以下,辞人属文,皆伪立客主,假相酬答。”其中有诸多不合理或以神鬼描述的文字,如皇帝未出生便有龙气包围之类。而在当时修书时皇帝必定会对史官加以控制,增加奉承之说话,删除负面事件,如唐太宗的皇位问题。而后代的皇帝亦会对前朝的历史加以篡改,以保证江山正统,清朝的历史则被指是褒扬满族对中国的贡献。即便在现代,不论资讯如何发达,亦常常出现消息被封锁的情况,所以学者只能认为史书皆有不少虚构成分。

二十四史是我国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即:《史记》(汉·司马迁)、《汉书》(汉·班固)、《后汉书》(南朝宋·范晔)、《三国志》(晋·陈寿)、《晋书》(唐·房玄龄等)、《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梁书》(唐·姚思廉)、《陈书》(唐·姚思廉)、《魏书》(北齐·魏收)、《北齐书》(唐·李百药)、《周书》(唐·令狐德棻等)、《隋书》(唐·魏征等)、《南史》(唐·李延寿)、《北史》(唐·李延寿)、《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新五代史》(宋·欧阳修)、《宋史》(元·脱脱等)、《辽史》(元·脱脱等)、《金史》(元·脱脱等)、《元史》(明·宋濂等)、《明史》(清·张廷玉等)。 “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称即专指“二十四史”。按《四库全书》的规定,正史类“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脱稿,民国十年(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书者,述也,以文字记述事物者也,书之含义甚多,今人称述书为书籍,为别于书法言也。书籍之肇始甚早,文字发明之后,即有书籍。不过,各代所用书写之质料,及其装订之形式,多有不同耳。从古至清,所有之书籍,以其形式可分为三期。由古至周末,为简牍时期;由秦至唐,为卷轴时期;由宋至清,为线装时期,兹分别述之如下:

简牍时期:三代以前,所用以载文者,竹木而已。载于竹者,曰简;载于木者,曰牍;连编简牍,则谓之策。古者,大事书之于策,小事则书之于简牍而已。初以刀刻,继以漆书,周宣王时,始有墨书。三代以上社会之文化,完全赖此以推进,国家之文明,亦完全赖此以保存,与后世之书籍功用正同。是简牍者,实即当时之书也,创之最早,行之最久。降及周末,尚仍流行“孔子读易韦编三绝”。既以韦编,其为简策也可知。是孔子之时之所谓书籍者,仍为简牍也。由古至周,所有书籍完全为简为牍,故谓之为简牍时期。 卷轴时期:嗣以简牍之书写烦难,而所载之文字有限,在秦以前人文简易之时,尚足应用。及秦灭六国,事务增繁,官私文书,日益增多,以前书写之方式,在事实上已感运用不能圆滑,不适于使用。而首感棘手者,厥为狱隶。因狱隶之文字,时间有限,不能任意积压,遂由狱隶之片倡而自动发生改革。篆书之耗时也,而改篆为隶;竹木之难治也,而代以缣素。以帛作书,从此肇始。但缣素价昂,一般平民无力购用。故缣素虽兴,只于官方通行,社会尚不普遍也。即以前所遗传之典籍文书,仍以简策保存者为多;钞录于缣素者,尚少也。迨至汉时,发明造纸,从此书写上又发生一极大之转变。盖纸为书写之惟一合适质材,有缣素之长而无竹木之短,价值既廉,得之亦易。此后遂以纸张为书写之独用品,缣素竹木均受自然之淘汰,而无人使用矣。惟无论缣素或纸张,其文字均系手写,所谓书籍者亦不过手写之纸卷,并非如今日之书也。及隋文帝开皇十三年,敕废像遗经,悉令雕撰。从此始有刻板印刷之书籍。以常理言之,刻印与抄写,其难易何止倍蓰,宜乎刻印发明,社会景从,各种书籍均改刻印也。乃事实竟大谬不然,除敕令刻印之刻经典外,其余文书仍均手抄,且以抄本为贵。此固由于提倡者之不力,要亦由于刻印之不佳使然。盖刻印初创前无取法,办理者既非有经验之人,而从事者又系毫无训练之辈。刻印度既不精良,文字尚多错误,其不受社会欢迎,固其宜也。且当时之士子,尚有一种特殊之成见,以为手抄一次,足抵目读数次。故多数上层社会家庭,仍多为其子弟聘请名师,专为指示抄写一切经史,印刷之书,概不购读。故刊印之木虽发明于隋,然终隋之世,未有特殊之进展。及唐,刻印之事,仍未畅行,社会心理仍贵抄录,不尚雕撰。迨至五代,后唐长兴三年二月,冯道、李愚等奏请刊印九经,从此重要经书均用刻印,而不再事抄写矣。雕刻刷印,至此方为成功。然一般每易误会,以为一代所刻之经书,即与现之经书同。其实则相去悬殊,极为不同。盖自以缣素作为以来,直至五代所有之书籍,无论缣素或纸张,无论手抄或刻印,均系成卷成轴,所谓邺候架插三万轴者是也。并非如今装辑成本、成册、成部、成套者,其一卷即系一卷书。《史书》载宋以前之书籍,均系若干卷,并无若本者,盖系统记实。非如今以卷为虚以设之符号,有名无实地。其后,以卷本之舒卷为不便,检阅烦难,乃变而为折,又以折之久而易断,乃分为薄帙。及至有唐中叶,又创用叶子,即将长卷折叠成为若干叶,其形式宛如今之手折,或前清朝考之籍,无论缣素或纸张,无论手写或刻印,其形式完全为卷轴,故谓之为卷轴时期。 线装时期:至宋,因长卷之种种不便,遂依据叶子之格式,而改进为今日之线装式。即将一叶分割,使不连续,以一叶为一板,一叶为变易,但在检阅上、诵读上以及收藏,其为便利已不可以道里计也。故吾人所读之线装书,其实际肇始于宋,为时仅千年。宋以前,绝未有线装书也。文字多为刻印,抄写者甚少。至宋仁宗庆历中,有布衣毕升为活板,用胶泥刻字,从此又有活字印板之发明。元王桢亦有活字印刷法。明弘治嘉靖中,无锡华燧、安国先名曰“了聚珍板”。是均活字印刷也。在印刷上比较经济,但在书籍上,固与刻印无殊也。总之,自宋至清,其书籍之形式完全相同,均为线装,故此时期谓之为线装时期。清末则渐有洋装,民国后且有取线装而代之之势,其形式与装订,尽人所悉,毋庸赘述矣。 历代流传下来的古籍分为抄写本、刻印本两类,抄写本即人工抄写的图书,刻印本即采用雕版印刷或活字印刷的图书。但具体区分,又有种种不同的版本名称。

写刻情形:

按照写刻的不同情情形,可分为祖本、写本、影写本、底本、抄本、精抄本、稿本、彩绘本、原刻本、重刻本、精刻本、修补本、递修本、配本、百衲本、邋遢本、活字本、套印本、巾箱本、袖珍本、两截本、石印本、铅印本等等。

祖本,版本学中的专业术语。中国古籍中无论是刻本或是写本,最接近著作人或成书年代的本子最为真实完整,错误也最少,称为祖本或母本。

底本,是古籍整理工作者专用的术语。影印古籍时,选定某个本子来影印,这个本子就叫影印所用的底本。校勘古籍时要选用一个本子为主,再用种种方法对这个为主的本子作校勘,这个为主的本子也就叫校勘所用的底本。标点古籍时也要选用一个本子在上面施加标点,这个本子也可叫标点使用的底本。注释、今译以及做索引时,也都要分别选用一个本子来注,来译,来做索引,这个本子也可叫注释、今译或索引的底本。除影印外,其他各种整理方法所用的底本,通常也可叫做“工作本”。

写本,早期的图书,都依赖于抄写流传,雕版印刷术普及之后,仍有不少读书人以抄写古籍为课业,所以传世古籍中有相当数量是抄写本。宋代以前,写本与抄本、稿本无较大的区别,但宋元以后,写本特指抄写工整的图书,例如一些内府图书,并无刻本,只以写本形式传世,像明代《永乐大典》、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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