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焚书坑儒性质一样的历史事件有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和焚书坑儒性质一样的历史事件有哪些,第1张

焚书坑儒

到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丞相李斯加以反驳。他指出,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儒生们“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统一可能遭到破坏。因此他建议:

一、除《秦纪》、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外,凡私人所藏儒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逾期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作城旦(旦即早晨,是清晨就开始筑城的一种苦役);

二、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

三、严禁私学,“以吏为师”。

秦始皇支持了李斯的建议。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

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对秦始皇进行议论、诽谤。于是秦始皇下令追查,共逮捕了460人,全部坑杀在咸阳。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新气象。至其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冶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运用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制政策。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

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后,把以前分裂的诸侯国改为郡县。博士淳于越反对郡县制,说:“不遵从以前的制度和风俗,是不会长久的。”这种说法引起民了争论。

丞相李斯反对这种说法,认为法规制度应因具体情况而定,古代的制度是不能适用于今天的。同时他又指出,上面的说法扰乱民心,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应该严加禁止。因此,他建议:除官家藏书和秦国史书以外,所有的《诗》、《书》、百家语和史书一律烧掉,有敢谈论《诗》、《书》的杀头;医药、算卦、农业的书不烧;禁止私人办学等。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

秦朝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行政体制后,一些儒生和游士针对时政,引证《诗》、《书》和百家语,以古非今,“入则心非,出则巷议”。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又建议封子弟功臣以为枝辅,其依据的理由即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现象,提出“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认可。当时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一是统一前的列国史记,二是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至于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此列。所禁书籍都必须在三十天之内上交地方官府焚毁。为此还制订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等。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由于六国史记被焚,战国纪年至今还不能完全搞清楚。

坑儒事件发生在焚书的次年,从性质上来说,坑儒是焚书的继续,但起因有所不同。秦始皇晚年为求长生不老,寄希望于方士寻觅仙药。因此,方士侯生、卢生等很受宠幸。有两个方士一类的人物卢和侯生,平日很得秦始皇的信任。正是这两个人,又在背后议论指责秦始皇,说他凶残好杀。在一个晚上,这两人弃官逃跑了。秦始皇闻讯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黔首,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

秦始皇知道了这些事情后,不同地大怒道:“我对这些方士这么好,他们却在背后议论我,又背叛了我。方士都是这个样子,现在咸阳的书生有几百,肯定经常妖言惑众。这次一定要彻底清查一下。”随后,他就叫御史把咸阳书生都抓起来拷打、盘问。这些书生刚开始都大喊冤枉,等被打得一个个皮开肉绽时,都屈打成招了。秦始皇命令把这些书生都杀了。公子扶苏替他们求情,反而被秦始皇臭骂了一顿。监斩官看到秦始皇怒气冲天,就把这些书生全部赶到一个深谷中,用石头把谷填满,把这些书生活活坑埋了,总计有四百六十多人。这一事件发生后,连始皇的长子扶苏都觉得过于残暴。他对秦始皇说,天下初定,百姓尚不得安宁,这样做恐怕会引起骚动。秦始皇听了,反而把扶苏贬到上郡去监督蒙恬军。坑儒激起了儒生的普遍反抗。陈胜、吴广起义后,孔子的后裔孔鲋立即怀抱礼器参加农民起义队伍,就说明了这一点。

坑杀了咸阳的四百六十多个书生后,秦始皇暗想着要把天下的书生全部杀了,斩草除根,不留遗患,但又怕书生逃跑,秦始皇就想了个计策。他命令地方官员,访求各地的有名的书生,送到京城以待录用。不过几个月,各地方就送来了七百多个想当官的书生。秦始皇命这七百多人都为郎官,把这些书生高兴得手舞足蹈。

这年冬天,有人报骊山的马谷中硕果累累。大家都觉得很奇怪,秦始皇就让这七百多书生去马谷看一看。这七百多书生到了马谷一看,果然有几个瓜果,新鲜得很。大家正在议论时,就听一声爆响,随后石头像雨点一样从谷上落了下来,瞬间,这七百多书生就被砸死在马谷。而所谓的瓜果,是因为马谷地下有温泉,所以四季如春。秦始皇密令心腹,先在谷内种瓜果,后来还真的结了果实。这些书生哪里知道秦始皇的阴险毒计,全部屈死在马谷中。

焚书坑儒暴露了秦政的暴虐以及当时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离心离德。秦始皇想采取严厉的手段来巩固自己的统治,但最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利用国家权力强制推行思想的统一,只会锢闭思想,摧残学术文化的发展,激起人民的普遍反抗。焚书坑儒的结果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不过和它的历史事件道是不知道,你去问问你门的老师或同学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董仲舒建议汉武帝实行的统治政策。所谓的“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指的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前者是后者的别名。

汉初,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经济上实行轻徭薄赋。在思想上,主张清静无为和刑名之学的黄老学说受到重视。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上述政治需要,更与汉武帝的好大喜功相抵触;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

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终于取代了道家的统治地位。所以他只是确立儒家为官方的正统教育思想,虽有打压其他学派的事实,但不存在烧书的说法

主要是发型、服饰以及历史典籍等。清朝一进入中原地区,作为统治阶级的满族人,是打算对汉族文化进行修改的,想让汉族人也学习满族的文化。而最早实行的政策,其实是发型和服饰。

实际上,常见的旗袍其实就是从清朝的服饰上变化而来的。而我们对清朝人的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他们的小辫子了。另外,清朝还打算控制读书人的思想,销毁了许多珍贵的书籍。接下来我们具体来看看清朝所施行的政策。

1统一辫子发型。

说起清朝的辫子发型,现代人在影视剧中看多了,不觉得有奇怪的地方。但在清朝早期的汉人看来,是一种耻辱。清朝一开始入关的时候,就要求汉族人剃发,结果引发民间的大动乱,统治者只能停止这些改革。之后,还是因为一个官员强烈要求,才重新进行了改革。

这个官员就是投降清朝的原明朝官员孙之獬,不知道是为了拍马屁还是想表达忠心,自己率先仿照满族人的发型,剃发留辫。结果上朝的时候,汉族官员和满足官员都不认可他,搞得他没地方站。因为当时的满汉官员是分列站队的,汉族官员看不惯孙之獬留辫子,不肯让他来汉族队伍;满族官员看不起汉族官员,也不肯接纳孙之獬。

孙之獬接连受到满汉官员的嘲讽,脸面全失,一气之下就呈了奏章,请求统一发型。从这件事上看得出来,满汉之间的对立关系。统一发型,能打破两者的对立关系,起码不会用发型抱团,互相排挤。

2采用满蒙服饰。

服饰这一项就更不用说了。其实汉族的服饰在各个朝代的时候,款式造型都有一定的差距。清朝人入关,希望采用自己的服饰,也很正常。而服饰的推广,也比较顺利一些。因为人们对于穿什么样的衣服要求并不高。而在实行统一服饰的时候,清朝统治者也吸收了明朝服饰的一些纹理,这样也算是文化融合。

3以整理《四库全书》为名,销毁大量历史典籍。

而清朝对汉族文化影响最大的应该就是销毁了很多历史典籍。《四库全书》大家都知道吧?是由纪晓岚主持编撰的,很多人都曾经读过。但是乾隆帝一边让人整理书籍,一边又悄悄将某些历史典籍销毁了。很可能是这些历史典籍的观点不利于清朝的统治,或者仅仅是统治者不喜欢那些书。

因为在清朝的康熙、雍正、乾隆时期,读书人一个不小心就会得罪清朝统治者,而被处死。这就是当时牵连许多人的文字狱。不管读书人是有意还是无意诋毁了清朝统治者,是会被处死,而且还会牵连许多无辜的人。乾隆帝会将不喜欢的历史典籍毁掉也是有可能的。

4禁止裹小脚。

这一项政策应该算是清朝颁布的一项比较合理的政策了。汉族一直以来都有裹小脚的习惯,这其实是对女性的身体伤害。清朝统治者是从草原来的,满族女性为了骑射是不可能裹小脚的,他们也觉得裹脚的习惯是很不正常的。不过禁止裹小脚的政策,反而是施行得比较差的。因为女性不管你如何禁止,她们就是要偷偷裹脚,官员们拦都拦不住。

总的来说,清朝入关后,为了统治汉族,进行一系列的文化政策改革,比如改变发型、服装,销毁了汉族珍贵的历史典籍,同时也下令禁止裹小脚的旧习。

  现在离高陵县城约二十里许的一个地方名叫灰地坡,相传就是当年秦始皇焚书的地方

  现在临潼县城西二十里处的洪泾堡,相传就是秦始皇坑儒的地方,过去叫洪坑,久而久之,人们叫转了音,读成了“洪泾”。

  秦始皇坑儒的场地,在西安与临潼之间的韩峪乡洪庆堡即现在的庆安公司附近,至今存留有坑儒谷地名。秦始皇畏惧“天下不从所更改法”,将700儒生以种瓜为名诱至坑中,“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唐天宝年间这里改名旌儒乡,命贾至撰写碑文,并修庙纪念。后庙毁碑失,宋时重刻并作序,“文革”中被毁。洪庆堡曾叫洪坑堡,又叫灭文堡等名,最近从坑附近出土一石头文人雕像,是唐时旧物。坑儒的同时又焚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也就是说,秦始皇特意将“种树之书”留出,还算是有一点环保意识。也还是这个秦始皇,在始皇35年(公元前212年)驱使70万劳力在渭河以南的上林苑大兴土木,营造阿房宫。

焚书主要是销毁儒家典籍。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民间将诸子著作和六国的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秦纪》、医药、卜筮、农家、法家等著作不受影响。

《山海经》是一部志怪奇书,对秦始皇统一思想没有什么影响,所以不在焚书之列。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