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学派的重要典籍有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法家学派的重要典籍有哪些,第1张

春秋时期,诸侯势力渐盛,建立在氏族血缘基础上的贵族宗法制度开始瓦解,维护宗法社会等级秩序的礼乐也逐渐失去其统摄力量。周王室虽是名义上天下君王,但诸侯各自为政,欲成为当代霸主,于是富国强兵,就成为春秋战国学术的主旋律。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颇具影响的一个学派,如果说儒、墨在春秋战国时期是思想学术的"显学",那么,法家当时则是在政治上独步天下。

现代的学者描述传统政治的特点,有几种说法:儒表法里,儒法互补,儒道互补。这可见法家对历代王朝的巨大影响。《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谈将其列为六派之一,《汉书·艺文志》中刘歆将其列为九流之一。

法家代表人物——

法家人物有管仲、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韩非等人。 主要代表有两人,一位是李斯(?--公元前208年),战国时楚人,拜荀子为师;另一位是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前233年),战国时韩人,也师从荀子,口吃。

法家著作——

法家的文献流传至今的主要有《管子》(作者不只一人,系战国至汉代间人托管仲之名而编撰)八十六篇,今存七十六篇。《商君书》(为商鞅及其后学者的著述合编)二十九篇,今存二十四篇。为韩非所著(或有少部分他人的著作混入);《韩非子》(为韩非所著,或有少部分他人的著作混入)五十五篇,今俱存。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所谓的法家。先秦古籍中从来没有“法家”这个概念。“法家”这个概念是汉朝儒生提出来,与自己瞥清关系的。

即使李悝、商鞅,他们的老师也是儒家子夏,教授他们的则是儒家的两位大人物。后来儒家两大流派古今文经学所尊经典就是他们写的。一个是《公羊传》,一个是《谷梁传》。所以李悝和商鞅不但是儒生,而且是儒生中的正统。另一位魏秦法家的代表人物吴起,则是儒家曾子的学生。

秦国后来虽然保持了法制,但却清扫了商鞅。但自从荀子、李斯入秦。秦国对内一变而为暴秦,开始统一思想、统一组织。之前秦国是能容纳不同学派的,《吕氏春秋》的写作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儒家李斯则怂恿秦始皇独尊学术,到董仲舒则真正实现了独尊。汉儒比秦儒高明的地方,是不烧书,但改写书中内容。这种做法源自孔子著《春秋》微言大义。。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