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2009修订)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2009修订),第1张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彝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凉山彝族自治州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彝族语言文字是彝族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的一种主要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和发展彝族语言文字是自治州的一项重要的自治权。第三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坚持语言文字平等原则,保障各少数民族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活动中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学习、使用、发展彝族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推广双语教学。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彝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第四条 自治州内通用彝族语言文字和汉族语言文字。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提倡彝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学习、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鼓励汉族干部学习、使用彝族语言文字或者当地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民族事务、民政、工商、公安、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配备彝族语言文字专业人员。

  自治州企事业单位可以配备彝族语言文字专业人员。第五条 自治州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彝文应当遵守国务院批准的《彝文规范方案》。第六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开展彝族语言文字工作,要为促进自治州的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第七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把彝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彝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增加投入。第八条 自治机关重视和加强彝族语言文字专业人才的管理和培养,有计划地做好彝文翻译和彝文古籍整理等专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提高彝族语言文字专业队伍的素质。第九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把执行本条例作为考核国家机关工作的一项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自治州人民政府每三年举行一次彝族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第二章 彝族语言文字的使用第十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使用其中一种。

  自治州国家机关公布法规和重要文告,应当同时使用彝文和汉文,下发文件和宣传学习材料,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文和汉文。第十一条 自治州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大集会时应当同时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一般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族语言文字和汉族语言文字。

  自治州和各县(市)以及彝族聚居乡(镇)举行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族语言文字和汉族语言文字。

  自治州内以彝族群众为主的各种会议,主要使用彝族语言文字,同时做好汉语文翻译工作。第十二条 自治州内制定或者公布的选举文件、选民名单、选民证、代表候选人名单和代表当选证书等,应当同时使用彝、汉两种文字。第十三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审理和检察案件,应当为不通晓彝、汉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第十四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在受理和接待彝族公民的来信来访时,应当使用来信来访者所使用的语言文字。第十五条 自治州各级档案部门,应当做好彝文文书的立卷存档和彝文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利用和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彝族语言文字列入考录国家公务员、聘用工作人员、招生考试等的内容,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七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考录国家公务员、聘用工作人员或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优先录用或者晋聘能够熟练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的人员。

  自治州在考录国家公务员、教师等人员时,应当按比例录用各级各类学校彝族语言文字专业的毕业生。

甲骨文是中国的一种古代文字,是汉字的早期形式,有时候也被认为是汉字的书体之一,也是现存中国王朝时期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

甲骨文,又称“契文”、“甲骨卜辞”、殷墟文字或“龟甲兽骨文”。甲骨文记录和反映了商朝的政治和经济情况,主要指中国商朝后期(前14~前11世纪)王室用于占卜吉凶记事而在龟甲或兽骨上契刻的文字,内容一般是占卜所问之事或者是所得结果。殷商灭亡周朝兴起之后,甲骨文还使用了一段时期,是研究商周时期社会历史的重要资料。甲骨文其形体结构已有独立体趋向合体,而且出现了大量的形声字,已经是一种相当成熟的文字,是中国已知最早的成体系的文字形式。它上承原始刻绘符号,下启青铜铭文,是汉字发展的关键形态,被称为“最早的汉字”。现代汉字即由甲骨文演变而来。

以现有考古资料发现,甲骨文并非商代特有,早在商朝之前就已经存在。(西安市西郊斗门乡花园村原始社会遗址)

甲骨文又称契文、龟甲文或龟甲兽骨文,是一种很重要的古汉字资料。在甲骨文中,“华”这个字具有非常崇高的地位。在总共10余万片有字甲骨中,含有4千多不同的文字图形,其中已经识别的约有2500多字。

甲骨文中形声字约占27%,可见甲骨文已是相当成熟的文字系统。从殷商的甲骨文看来,当时的汉字已经发展成为能够完整记载汉语的文字体系了。在已发现的殷墟甲骨文里,出现的单字数量已达4000左右。其中既有大量指事字、象形字、会意字,也有很多形声字。这些文字和我们如

今使用的文字,在外形上有巨大的区别。但是从构字方法来看,二者基本上是一致的。甲骨文中频繁地提到“羌”这个字,意为奴隶。

从字体的数量和结构方式来看,甲骨文已经是发展到了有较严密系统的文字了。汉字的“六书”原则,在甲骨文中都有所体现。但是原始图画文字的痕迹还是比较明显。其主要特点:

1、在字的构造方面,有些象形字只注重突出实物的特征,而笔画多少、正反向背却不统一。

2、在甲骨文中,有些字有没有“口”意思是一样的。比如“占卜”与“占”都出自“卜”这个字。

3、甲骨文的一些会意字,只要求偏旁会合起来含义明确,而不要求固定。因此甲骨文中的异体字非常多,有的一个字可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写法。

4、甲骨文的形体,往往是以所表示实物的繁简决定大小,有的一个字可以占上几个字的位置,也可有长、有短。

殷王武丁占卜用的龟腹甲

5、因为字是用刀刻在较硬的兽骨上,所以笔画较细,方笔居多。

由于甲骨文是用刀刻成的,而刀有锐有钝,骨质有细有粗,有硬有软,所以刻出的笔画粗细不一,甚至有的纤细如发,笔画的连接处又有剥落,浑厚粗重。结构上,长短大小均无一定,或是疏疏落落,参差错综;或是密密层层十分严整庄重,故能显出古朴多姿的无限情趣。

甲骨文,结体上虽然大小不一,错综变化,但已具有对称、稳定的格局。所以有人认为,中国的书法,严格讲是由甲骨文开始,因为甲骨文已备书法的三个要素,即用笔、结字、章法。

甲骨文由龙山文化时期的成熟文字骨刻文发展而来,甲骨文因镌刻于龟甲与兽骨上而得名,为殷商流传之书迹;内容为记载盘庚迁殷至纣王间二百七十年之卜辞,为最早之书迹。殷商有三大特色,即信史、饮酒及敬鬼神;也因为如此,这些决定渔捞、征伐、农业诸多事情的龟甲,才能在后世重见天日,成为研究中国文字重要的资料。

商代已有精良笔墨,书体因经契刻,风格瘦劲锋利,具有刀锋的趣味。受到文风盛衰之影响,其大至可分为五期,底下分别介绍。商代晚期自盘庚迁殷至商纣王共约273年,经历8世12王,这一时期的甲骨文也应有早晚先后之分。对商代甲骨的分期断代研究,有多种说法,如今主要采用的是董作宾依据世系、称谓、贞人等十项标准划分的五期说,即第一期:盘庚、小辛、小乙、武丁;第二期:祖庚、祖甲;第三期:廪辛、康丁;第四期:武乙、文丁;第五期:帝乙、帝辛。

雄伟期:

自盘庚至武丁,约一百年,受到武丁之盛世影响,书法风格宏放雄伟,为甲骨书法之极致。大体而言,起笔多圆,收笔多尖,且曲直相错,富有变化,不论肥瘦,皆极雄劲。

二、谨饬期:

自祖庚至祖甲,约四十年。两人皆可算是守成的贤君,这一时期的书法谨饬,大抵承袭前期之风,恪守成规,新创极少,但已不如前期雄劲豪放之气。

三、颓靡期:

自廪辛至康丁,约十四年。此期可说是殷代文风凋敝之秋,虽然还有不少工整的书体,但篇段的错落参差,已不那么守规律,而有些幼稚、错乱,再加上错字数见不鲜。

四、劲峭期:

自武乙至文武丁,约十七年。文武丁锐意复古,力图恢复武丁时代之雄伟,书法风格转为劲峭有力,呈现中兴之气象。在较纤细的的笔画中,带有十分刚劲的风格。

五、严整期:

自帝乙至帝辛,约八十九年。书法风格趋于严谨,与第二期略近;篇幅加长,谨严过之,无颓废之病,亦乏雄劲之姿。

甲骨上细瘦的笔迹,也受到刀刻的影响。占卜时常用“是”或“否”刻于龟甲中央纵线两侧,自此中线向左右书写,故两旁对称和谐,具有行款对称之美。且契刻后,大小字分别填上墨朱,或正反面分填朱墨,更深具艺术之意味,堪称书史奇迹。

彝文彝文指的是四川、贵州、云南等地的彝族群众使用的文字,又叫“爨文”、“韪书”。明清两代不少书里说,这种文字“字如蝌蚪”、“字母一千八百四十”。根据民间传说,彝文的历史非常悠久,但最兴盛的时期是从明代以后才开始。

古彝文是彝族至今仍通行的表意文字,是一种原生的古老文字,它不是借用和摹仿汉字的产物。彝文产生于新石器时代到铁器时代之间,经历了文字发展的必经阶段,彝文典籍的内容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天文、地理、政治、经济、军事、医学、算术、地形、地貌、生物、农牧等无所不包,其中蕴含着大量的生产与生活的技能智慧,是彝族人民开发利用所在地自然资源的经验总结和科学的结晶。

目前发现的古彝文距今有8000年至1万年。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古彝文可以与中国甲骨文、苏美尔文、埃及文、玛雅文、哈拉般文相并列,是世界六大古文字之一,而且可以代表着世界文字一个重要起源。但由于多种原因,现在贵州能识别彝文的彝族老人越来越少,认识古彝文的彝族老人因为不认识汉文,对古老彝文典籍翻译不出来,古彝文研究队伍严重匮乏。有关专家呼吁国家和有关省市加大投入,加大古彝文研究队伍建设的力度,尽快抢救古彝文这一民族文化瑰宝。

毕阿诗拉祖造字说。四川彝族人多奉此说,许多到四川考察彝族文化的人都搜集到这传说,但具体细节有差别。一说毕阿什拉祖(谐音)被其母发现“蹲于树下正作书,树上有一如鸦似猫之怪物,口吐黑血,拉祖即蘸血而书,其母至树下,怪物忽遁去,……彝族之文字从此而起”(庄学本)。一说毕阿畸拉贵(谐音)死后。深为自己的经书经支未能传后而感到不安,后来他变成一只美丽的白鸟”嘴里吐出血丝落到树叶上变成各种各样的文字”,其子“耿春就用一根细木棒把这些文字一一抄写下来,……把这些文字整理传给别人,彝文就是这样流传下来的”(张纯德)。

伯博耿造字说。这一说主要流传于云南民间(王昌富)。

吉禄造字说。黔西北地区传说彝文的创始者是一位聪明的老人,名叫吉禄,他开始刻划六种家禽和六种野兽的形象,并到树上纪年,到石上纪月,形成了同汉字完全不一样的独特的彝族文字(王桂馥)。

杜米那确左造字说。《彝族古歌》中有杜米那确左大神教人们用树叶当纸,用红土当墨创写了彝族文字的传说。与此相类似的是《尼苏夺节》中有图纳到天上向六贝神仙人求得文字和理书的记载。 密阿叠造字说。丁文江于1935年编辑出版舞文经典《爨文丛刻》,译者罗文笔在其中的《帝王世纪·人类历史》前序中说,“从人类始祖希慕遮之时,直到撮侏渎之世,共有三十代人。此间并无文字,不过以口授受而已。流于二十九代武洛撮之时,承蒙上帝差下一祭司密阿叠者,他来兴奠祭,造文字,立典章,设律科,文化初开,礼仪初备。”

恒本阿鲁造字说。见于《西南彝志》卷九的记载,说他发现了天地的根源,创始供奉祖先,并创造了彝族的象形文字。

伊阿伍造字说。亦见于《西南彝志》卷十的记载,说他是一个“聪明无比”,能知天文地理,创造了彝文并且写了许多历史书籍。

阿轲造字说。这是一种流传广泛,历时久远的说法。云南《滇系·杂载》记载:“汉时有纳垢酋之后阿町者,为马龙州入,弃职隐山谷,贺爨字如蝌蚪,二年始成,字母千八百四十有奇,号书组。”贵州《大定县志》卷十三风土志也有记载:明朝“安国亨所译夷书九则,内载阿町唐时纳垢

彝文

酋,居岩谷撰爨字,字如蝌蚪,三年始成,字母一千八百四十,号曰韪书,即今彝字。文字左翻倒念,亦有象形、会意诸义”。《天启滇志》、《一统志》、《云南通志》(旧)、《景春云南志》、《开化府志)等也有类似记载。

宋朝编《淳化阁帖》内收了最古的《苍颉书》和《夏禹书》,前人均无法释读这两帖古文字。而今人刘志一(1990)却用古彝文成功破译了《苍颉书>;和《夏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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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汉字以表意文字为主,每种文字初始都是象形的,属表意文字体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许多民族的文字已经表音化,而汉字则至今仍保持着表意文字体系的基本特点。

在表音和表意这两大文字体系中,汉字属于表意文字的体系。一般地说来,每种文字初始都是象形的,属表意文字体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许多民族的文字已经表音化,而汉字则至今仍保持着表意文字体系的基本特点。

扩展资料:

汉字作为方块形,除少数联绵词外,每个字都有独立的意义,都可进行形与义的灵活的组合。汉字从形式上可以划分的最小语言单位就是音节,所以一个汉字也就是一个音节。

汉语中有大量的单音词,尤其在古汉语中是这样。汉字是一字一音,因此所谓单音词就意味着单字即词;那么,词义、字形、音节就成为一个灵活的组织了。

-表意文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彝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促进其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峨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峨边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彝族语言文字(以下简称彝语文)是彝民族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彝族人民的主要交际工具,是自治县的一种主要语言文字。使用彝语文是自治县的一项重要的自治权。第三条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坚持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原则,保障各民族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活动中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提倡彝族公民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学习、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鼓励其他民族公民学习、使用彝语文。第四条 自治县内通用彝语文和汉语文。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新闻等各个领域里应加强彝语文的推广和使用。第五条 自治县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使用彝语文时应当遵守国务院批准的《彝文规范方案》。第六条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在彝语文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慎重的方针,使彝语文为促进自治县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促进自治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第二章 彝语文在自治县国家机关执行职务中的使用第七条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使用其中的一种。第八条 自治县内召开各种会议,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语文和汉语文。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使用其中的一种。第九条 自治县及自治县内彝族聚居乡、镇制定或公布选举文件、选民名单、选民证、代表候选人名单和代表当选证书等,应当同时使用彝、汉两种文字。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公布法规和重要文告,应当同时使用彝文和汉文。印发文件和资料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分别使用彝文和汉文。第十条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执行公务、发布法律文书、进行诉讼时,应当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语文和汉语文,并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翻译。第十一条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在受理和接待彝族公民来信来访时,应当为不通晓汉语文者提供彝语文的翻译。第十二条 自治县档案部门,应做好彝文文书的立卷存档和彝文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第十三条 自治县内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干、招工、招生考试时,应当提供彝、汉语文两种试题,允许应考者选择其中一种语文应试。具体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四条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职称评定工作中,可视其具体情况,选择彝、汉两种文字中的一种进行考核和评定。第三章 彝语文在社会事业中的使用第十五条 自治县重视开展学校彝语文教学。以彝族学生为主的中、小学校和班级,应当实行彝、汉双语教学,逐步完善双语教学体制。第十六条 自治县重视在成人教育中开展彝语文教学,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教育时,应对彝族职工开设彝语文课;农村中,对彝族村民可以首先用彝语文扫除文盲,彝族领导干部应带头学习彝语文,提高自己使用彝语文执行职务的能力。第十七条 自治县重视彝语文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保障和鼓励用彝语文进行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自治县彝语文工作部门和文化部门,有计划地收集、整理、编译、出版彝文古籍和彝族民间文艺作品。第十八条 自治县的广播、电视、报刊、交通运输、新华书店、邮电等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和社会需求努力做到同时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为社会服务。第十九条 自治县内各机关、社会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公章、牌匾,公共场所的铭牌,有重要意义的碑文、标语,汽车门徽等应当同时使用彝、汉两种文字。

自治县内生产的主要工业产品的商标和产品说明书,根据实际需要,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汉两种文字。第二十条 自治县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称的彝文翻译和书写,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彝语文主管部门审定。

自治县内的彝语地名,一律使用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名称。第四章 彝语文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第二十一条 自治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委员会,是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民族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检查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负责推行国务院批准的《彝文规范方案》;

(三)负责彝语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四)指导和检查自治县内彝语文的使用和翻译工作;

(五)协调彝语文工作的业务关系,组织业务协作,开展彝语文学术交流活动。

西南民族大学坐落于天府之国,位于芙蓉之都的锦绣成都,是民族高等教育镶嵌在祖国大西南的一颗明珠。学校为一所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起步于国家需要、百业待兴之际,前身为西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0年7月,于1951年6月1日正式成立,2003年4月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是在周恩来、邓小平、王维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关怀下,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民族院校之一,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历新玉沙街,迁武侯祠旁,建双流校区,65年来,学校始终以服务少数民族、服务民族地区为己任,在探索中发展,在曲折中前进,在追求中创新。2015年3月,国家民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2015年10月,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共建学校; 2016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学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彰往考来,发扬踔厉。经几代民大人的披荆斩棘、锐意进取,目前,学校含文、史、哲、经、管、法、教、理、工、农、医、艺等12个学科门类,占地面积近3000亩,有“三校区一基地”,在成都市有武侯校区、航空港校区、太平园校区三个校区,在阿坝州红原县有“西南民族大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高科技研究示范基地”,校舍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有56个民族的在校全日制学生3万余人,教职员工近3千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近700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400余人。学校汇聚了一批又一批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优秀教师,有51人先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8人先后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1人先后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7人先后为国家民委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9人为国家民委领军人才人选,8人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7人为国家民委中青年英才人选,57人先后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励精图治,笃行致远。学校有23个学院;有本科专业8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0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是全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和“中央部属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养基地”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连续七次被评为四川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有5个一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 13个专业获批省级以上“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其中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本科特色专业、19个双学位专业,5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十二五”期间,获110余项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目前,馆藏图书资料800余万册(含电子文献),教学科研实验设备总值49亿元,校园数字化建设成效显著。

铸造品牌,彰显特色。学校科研能力较强,拥有极富特色的民族博物馆和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藏学文献馆、彝学文献馆。2000年以来,承担国家级项目300余项,省(部)级项目11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18000篇,出版学术著作及教材近1000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00余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特别是在畜牧兽医理论与技术、民族经济、民族旅游、民族文化研究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学校有2个“四川2011协同创新中心”、7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全国彝语术语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全国高等院校彝汉双语教材编译审定委员会”挂靠学校;国家部委、文化部、中国社科院、四川省、中国生产力学会先后在学校建立了“国家民委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西南研究中心”、“中国西南民族语言资源库建设基地”、“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四川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四川省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普及基地”、“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和“中国生产力科学研究院”等。出版的学术刊物主要有公开发行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民族学刊》等。学报(文科版)连续多年入选CSSCI来源期刊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被中国社科院评为“民族学与文化学”类权威期刊。

春风化雨,桃李芬芳。建校66年来,一批又一批各族学子从学校踏入社会建功立业。在16万各族各类毕业生中,涌现出新中国第一个藏族博士、羌族博士,涌现出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批藏族将军,涌现出不少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和大批各级领导干部,为民族地区的解放、政权建设、边疆巩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开放办学,多元融合。学校是四川省对外开放的重点单位,迄今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来校学术交流活动或参观访问。学校与德国慕尼黑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弗吉尼亚大学、日本法政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台湾辅仁大学等近40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与交流关系。“十二五”期间,选派包括研究生在内的600余人次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累计招收2200余人次留学生,国别数达68个。学校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在多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中,56个民族师生员工情同手足、守望相助,营造了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人文环境。学校是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民族博物馆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多项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分获全国、四川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

宏图开新卷,传薪火铸辉煌。学校正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西南民大宗旨,弘扬“和合偕习、自信自强”的西南民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共享发展,凝练特色,积蓄优势,铸造品牌,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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