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的国语词典尚书的国语词典是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尚书的国语词典尚书的国语词典是什么,第1张

一)中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源头和核心

在五帝时代邦国林立,神州大地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文明。如江汉地区文明、太湖地区文明、海岱文明、甘青文明、燕山地区文明以及中原文明。中华文明的源头在中原地区。许顺湛先生在《再论黄帝时代是中国文明的源头》文章中,把这个问题已经说的很清楚。他提出:农业生产社会化、手工业专门化、脑力劳动阶层化、部落酋邦化、礼制规范化五条标准,与中原文化都能够对应,黄帝族团活动的地域主要在中原地区。关于文明的要素和文明社会形成的标志,国内外学者提出了许多不同标准,汇总起来有:文字、会对自然物进一步加工、一夫一妻制、城市、第三次分工、阶级和国家、礼仪建筑、宫殿庙宇、巨型建筑、青铜等。这些标准或称之为要素,与黄帝时代的中原地区文化相对应,基本上都很吻合。即使退一步说,把中华文明源头认定在尧舜时代,与它对应的考古学文化是中原龙山文化,近来文明探源工程确定了四个要点,即山西临汾的陶寺遗址、河南郑州市辖区的登封王城岗遗址、新密的古城寨古城遗址、新寨古城遗址。这就是说从考古学角度来看,学术界也把中华文明的源头锁定在中原大地。

国家文明多在国都中体现的比较突出。五帝时代属于邦国文明,夏商周三代属于王国文明,秦汉以后属于帝国文明。这些文明就是中华文明不同历史阶段的文明,它反映了中华文明的全过程。但是中华文明不仅它的源头出现在中原地区,而且从它几千年发展史来看,其核心地区也在中原文化圈内。前边已经作了介绍,从五帝到三王再到秦汉以后,其邦国、王国、帝国的国都基本上都在中原地区。如《史记·封禅书》 : 云:“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间,故嵩高为中岳,而四岳各如其方。”《正义》引《世本》和《帝王世纪》,不仅具体的介绍了夏禹、商汤、盘庚之居在河洛间,而且指明“周文、武都丰镐,至平王徙都河南,”也在河洛之间。《国语·周语》记载:“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商之兴也,檮杌次于丕山”,“周之兴也,鸑鷟鸣于岐山。”岐山在关中,丕山在荥阳,崇山即中岳嵩山。进入封建帝国时代,其国都基本上是在西安、洛阳、开封。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深刻指出“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17 页)。国都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核心,也是一个国家的代表。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国家的国都文化,是中原文化区别于其他地区文化的最大特点,它不仅是中华文明的核心,在一定意义上讲,它也是中华文明的代表。

(二)中原文化对中华文明的贡献。

关于史前中原文化对中华文明的贡献,许顺湛先生在《黄河文明的曙光》一书中对氏族部落时期,即裴李岗文化时期归纳为八大贡献:第一,发明了耒耜,使农业跨入锄耕农业新的历史阶段;第二,发明了地下粮仓;第三,发明了半地穴的房屋建筑;第四,发明了编制和纺织技术;第五,发明了烧陶窑;第六,发明了粮食加工工具;第七,发明了乐器;第八,发明了符号文字。从部落联盟到酋邦出现,即仰韶文化时期,中原文化对人类社会文明做出了十大贡献:第一,发明了犁耕农业,为古代文明奠定了经济基础;第二,制陶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率先走向专业;第三,冶铸青铜的火花照亮了文明社会的道路;第四,家畜的驯化奠定了几千“六畜“的基础;第五,建筑科学的发展奠定了民族建筑风格的基础模式;第六,衣著装饰是社会文明的风貌;第七,绘画艺术的发明,为社会文明穿上华丽的衣衫;第八,文字的出现是精神文明的催化剂;第九,度量衡是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活动的标准;第十,天文、律历、易学的出现是古代文明中科学技术的高峰。酋邦联盟到世袭王朝,即中原龙山文化到二里头文化时期,对社会文明也做出了十大贡献:第一,农耕技术进一步发展;第二,建筑技术的新成就,出现夯筑、高台建筑、石灰、土坯等;第三,制造陶器普遍使用快轮;提高了效率和质量;第四,青铜技术大有提高,并发明了镶嵌工艺;第五,发明了木漆器;第六,制玉工艺飞速发展;第七,文字的发展和乐器的新发明;第八,出现了丝织品;第九,发明了水井;第十,发明了酿酒技术。(见许顺湛《黄河文明的曙光》,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3 年版)以上均系中原考古学文化的反映,其实与史书记载也基本吻合。

中原文化中的“河图”、“洛书”、《易经》集中反映了“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的哲学思想,“阴阳对立统一的宇宙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民族精神,及“和合”思维理念,一向被学术界誉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活水源头。文字萌芽于五帝时代,到商代在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已经是成熟的文字,它是中国汉字的鼻祖。由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直到楷书一脉相承,东汉许慎著《说文解字》,对中国的汉字进行了规范。天象历法出现在五帝时代,到夏商周大有发展,进入秦汉以后更加成熟,以张衡为代表的科学家首先在东汉国都营建了灵台,这是有遗迹作证的中国最早的天文台。中国最早的铸铜技术和冶铁术的发明,对社会发展起到划时代的作用。汉代的球墨铸铁技术早于西方国家一千多年。汉代的叠铸技术、造纸技术、水利机械、制造技术,以及后代活字印刷技术等,都是首先出现在中原。东汉在国都兴建太学,是国家的最高学府,学生最多时能达到三万多人,历经曹魏、西晋给全国培养了大批人才,揭开了中国教育史上辉煌的一页。先秦诸子百家形成了不少学派,影响后世最大的是儒、道、墨、兵、杂诸家,他们活动的地域大多在中原地区。儒家创始人是孔子,出生在鲁,祖根在豫,他尊崇周公,入周问礼,向李耳求教,周游列国十四年,足迹遍布中原。道家鼻祖李耳,出生鹿邑,在东周王朝为柱下史,在灵宝函谷关写下《道德经》五千言经典。墨家的鼻祖墨翟,毛泽东称他为平民圣人,他的老家在鲁山。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它的释源是洛阳白马寺,禅宗祖庭是登封少林寺。有影响的汉学、玄学以及北宋的理学都是在中原发迹。

典章制度形成于中原。关于典章制度,在早期实际上就是礼乐制度,或称礼仪制度,它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出现。美国有一位学者说:“制度通常包括一套习惯和传统,一系列法规和准则,以及物质的延伸,如建筑、惩罚手段、沟通和训诫机构。由于认识社会的人,这些成分有些大概从很早的时代开始即已存在,但完整形态的制度看来是新石器时代的一项成就。”(美·伯恩斯、拉尔夫合编《世界文明史》第一卷,,商务印书馆, 1988 年版)这里所说的制度就是中国史书上说的礼制。礼仪制度是中国古代精神文明的集中表现。在国家出现后的 ,它是宗法等级秩序、政治体系和全面的伦理道德规范。礼制是古代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法则,是人们言行的标准,国家赖以生存,社会赖以安定。《周礼》、《仪礼》、《礼记》的中心思想是:“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制,以民为极。”(《周礼·天官家宰第一》)其实这“三礼”便是当时的典章制度。早在尧舜时期,《史记·五帝本记》记载的很清楚,如说:‘舜乃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遂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辩于群神。”“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为挚,如五器,卒乃复。”“归,至于祖祢庙,用特牛礼。”“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烖国,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静哉。”夏商周直至秦汉以后的典章制度,即礼制不断完善以至更加成熟,成为精神文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肯定地说,反映高度文明的礼制,都是在中原地区历代国都中制定的。

1《太甲》

[左]欲败度,纵败礼。

[孟]徯我后,后来其无罚!

[孟]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礼]厥辟不辟,忝厥祖。

[礼]民非后无能胥以宁;后非民无以辟四方。

[礼]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厥度则释。

[礼]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以逭。

[礼]顾諟天之明命。

2《盘庚》

[左]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

[左]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

[国]国之臧,则惟女众。国之不臧,则惟余一人,是有逸罚。

3《仲虺之诰》

[左]乱者取之,亡者侮之。推亡固存,国之利也。

[墨]我闻于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恶,龚丧厥师。

[墨]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

[墨]我闻有夏人,矫天命于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师。

[孟]徯我后,后来其苏。

[孟]葛伯仇饷。

[吕]诸侯之德,能自为取师者王,能自取友者存,其所择而莫如己者亡。

4《说命》

[左]圣作则。

[孟]若药不瞑眩,厥疾不廖。

[墨]唯口出好兴戎。

[礼]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礼]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事烦则乱,事神则难。

[礼]念终始典于学。

[礼]学学半。

[礼]敬孙务时敏,厥修乃来。

5《舜典》

[左]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左]慎徽五典,五典克従;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

6《大禹谟》

[左]皋陶迈种德,德乃降。

[左]地平天成。

[左]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

[左]成允成功。

[左]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

[左]与其杀不幸,宁失不经。

[左]昏、墨、贼,杀。

[左]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龟。

[国]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无与守邦。

[墨]济济有众,咸听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称乱,蠢此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而群对诸群,以征有苗。

[孟]降水儆予。

[孟]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

[吕]天子之德广运,乃神,乃武乃文。

7《甘誓》

[墨]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尔马之政,若不共命。

8《汤诰》

[国]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

[墨]聿求元圣,与之戮力同心,以治天下。

[墨]惟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于上天后曰:今天大旱,即当朕身屦,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简在帝心。万方有罪,即当朕身,朕身有罪,无及万方。

9《伊训》

[墨]鸣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允及飞鸟,莫不比方。矧隹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隹天下之合,下土之葆。

[墨]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小人否,似二伯。黄径乃言曰:呜乎!舞佯佯,黄言孔章,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降之百□(殃),其家必坏丧。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从饰乐也。武观曰:启乃*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大,天用弗式。

[孟]天诛造攻自牧宫,朕载自亳。

10《五子之歌》

[左]怨岂在明?不见是图。

[左]有穷后羿。

[左]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而亡。

[国]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

[国]关石、和钧,王府则有。

[国]一人三失,怨岂在明?不见是图。

11《虞人之箴》

[左]芒芒禹迹,尽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

12《胤征》

[左]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

[左]圣有谟勋,明征定保。

[左]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

[荀]先时者杀无赦,不逮时者杀无赦。

13《蔡仲之命》

[左]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左]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

[国]天道无亲,唯德是授。

14《君陈》

[左]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国]必有忍也,若能有济也。

[郭]未见圣,如其弗克见,我既见,我弗迪圣。

[郭]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

[论]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

[礼]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女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于乎!是惟良显哉。

[礼]未见圣,若己弗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

[礼]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

15《旅獒》

[左]民不易物,惟德繄物。

16《康诰》

[左]乃大明服。

[左]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

[左]殪戎殷。

[左]庸庸祗祗。

[左]明德慎罚。

[左]不敢侮鳏寡。

[左]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汝念哉!

[左]惠不惠,茂不茂。

[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国]怨不在大,亦不在小。

[荀]弘覆乎天,若德裕乃身。

[荀]乃大明服,惟民其力懋,和而有疾。

[荀]惟文王敬忌,一人以择。

[荀]义刑义杀;勿庸以即,女惟曰:未有顺事。

[荀]义刑义杀,勿庸以即,予维曰:未有顺事。

[荀]克明明德。

[荀]凡人自得罪。

[郭]敬明乃罚。

[郭]不还大暊,文王作罚,刑兹亡。

[孟]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礼]敬明乃罚。

[礼]克明德。

[礼]作新民。

[礼]如保赤子。

[礼]惟命不于常!

[韩]毋彝酒者。

17《洪范》

[左]沈潜刚克;高明柔克。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

[左]三人占,従二人。

[左]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荀]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

[吕]惟天阴骘下民。

[吕]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偏无颇,遵王之义。无或作好,遵王之道。无或作恶,遵王之路。

18《泰誓》

[左]商兆民离,周十人同。

[左]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余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

[左]民之所欲,天必従之。

[国]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国]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

[墨]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

[墨]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于四方于西土。

[墨]纣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只不祀,乃曰吾有命,无廖其务。天下。天亦纵弃纣而不葆。

[墨]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

[墨]纣夷处,不肯事上帝鬼神,祸厥先神不祀,乃曰吾民有命,无廖排漏,天亦纵弃之而弗葆。

[墨]纣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戮其务。』天不亦弃纵而不葆。

[墨]恶乎君子,天有显德,其行甚章,为监不远,在彼殷王。谓人有命,谓敬不可行,谓祭无益,谓暴无伤。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祝降其丧,惟我有周,受之大帝。

[荀]独夫纣。

[孟]天将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何敢有越厥志。

[孟]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

[孟]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礼]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

19《武成》

[左]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

[孟]有攸不惟臣,东征,绥厥士女,篚厥玄黄,绍我周王见休,惟臣附于大邑周。

20《无逸》

[国]文王至于日中昃,不皇暇食。惠於小民,唯政之恭。

[论]高宗谅阴,三年不言。

[礼]三年其惟不言,言乃讙。

21《吕刑》

[左]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

[国]重、黎寔使天地不通。

[墨]皇帝清问下民,有辞有苗,曰群后之肆在下,明明不常,鳏寡不盖,德威维威,德明维明。乃名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哲民维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隆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维假于民。

[墨]王曰:于!来!有国有土,告女讼刑,在今而安百姓,女何择?言人何敬不刑?何度不及?

[墨]苗民否用练折则刑,唯作五杀之刑,曰法。

[荀]维齐非齐。

[荀]刑罚世轻世重。

[郭]非用臸,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郭]播刑之迪。

[郭]一人有庆,万民赖之。

[礼]敬忌而罔有择言在躬。

[礼]德威惟威,德明惟明。

[礼]苗民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是以民有恶德,而遂绝其世也。

[礼]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礼]播刑之不迪。

22《尹诰》

[郭]惟伊尹及汤咸有一德。

[礼]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

[礼]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吕]五世之庙,可以观怪。万夫之长,可以生谋。

23《君牙》

[郭]日傛雨,小民惟曰;晋冬耆沧,小民亦惟曰。

[孟]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佑启我后人,咸以正无缺。

[吕]若临深渊,若履薄冰。

[礼]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

24《君奭》

[郭]昔在上帝,割绅观文王德,其集大命于厥身。

[郭]唯冒丕单称德。

[郭]襄我二人,毋有合才音。

[礼]昔在上帝,周田观文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

25《汤征》

[孟]汤一征,自葛始。

26《洛诰》

[孟]享多仪,仪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

27《汤誓》

[孟]时日害丧,予及女皆亡。

28《尧典》

[孟]二十有八载,放勋乃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

[礼]克明峻德。

29《秦誓》

[礼]若有一介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实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嫉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实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

30 逸句

[墨]禹七年水。

[墨]汤五年旱。

[墨]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家无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

[墨]允不着,惟天民不而葆,既防凶心,天加之咎,不慎厥德,天命焉葆?

[荀]从命而不拂,微谏而不倦,为上则明,为下则逊。

31《周志》

[左]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

32《郑书》

[左]安定国家,必大焉先。

[左]恶直丑正,实蕃有徒。

33《军志》

[左]允当则归。

[左]知难而退。

[左]有德不可敌。

[左]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

34《前志》

[左]敌惠敌怨,不在后嗣。

[左]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

35《志》

[左]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左]多行无礼,必自及也。

[左]言以足志,文以足言。

[左]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左]能敬无灾。

[左]敬逆来者,天所福也。

[左]圣人不烦卜筮。

36《谗鼎之铭》

[左]昧旦丕显,后世犹怠。

37《正考父鼎铭》

[左]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饘是,鬻于是,以糊余口。

38《象魏》

[左]旧章不可亡也。

39《道经》

[荀]人心之危,道心之微。

40《聘礼志》

[荀]币厚则伤德,财侈则殄礼。

41 仅存书名

[左]《九刑》、《禹刑》、《汤刑》、《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伯禽》、《竹刑》。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罚是“斩首”,五代才开始在刑法之外增设了“凌迟”的条款,元朝开始把“凌迟”作为正式条款列入刑法,直到清末。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随之被废除了。

  “凌迟”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把“凌迟”一词借用来作一种刑罚的名称,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凌迟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种名称,虽然说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凌迟”是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见于《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沈家本先生说“凌迟之刑始见於此,古无有也。”(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辽代以后,宋、元、明、清的史书中均有关于凌迟刑的记载。《宋史·刑法志》介绍:“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绞斩以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市井骂人“小挨刀的”“干刀万剐”的说法是有所据的。官修的史书不便把这种酷刑的手段说得太详细。明人王明德就说得比较清楚了:“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头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枭首。皆刽子手师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师与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国家未明定制度,未详其故。”(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八刀凌迟不能算作寸磔,凌迟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说法无明文,全凭刽子手具体操作。据记载明正德五年(1510)大太监刘瑾伏诛,以凌迟处死,“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先十刀一歇一喝。头一日该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开刀……凌迟三天刑毕。”

  明末崇祯年间郑鄤被凌迟处死,时人记下了当时的场面“黎明脔割之旨乃下。行刑之役具提一筐,筐内均藏铁钩利刃,时出刃钩颖以沙石磨利之。埊阳(即郑曼)坐于南牌楼下,科头跷足,对一童子嘱咐家事絮絮不已。鼎沸之中忽闻宣读圣旨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皆股栗。炮声响后,人拥挤之极,原无所见,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见有丫之木指大绳勒其中,一人高距其后伸手取肝肺两事置之丫颠。忽又将绳引下,聚而割之如娟。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云电走,云以刀数据报大内。”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清嘉庆八年(1803)亦有一人因“大逆”遭凌迟处死。是年二月二十日清仁宗颙琰从圆明园回宫进神武门。此时一人从神武门西侧俗称“黑老呱殿”之后冲出欲刺嘉庆。此人被捕后审不出所以然来,只知名叫成德是一杂役。因其罪恶滔天,定凌迟处死,同时被杀的有他两个十来岁的孩子。成德凌迟处死应在菜市口,据云成德被凌迟过程中到后来“血尽但流黄水而已”,“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剐到一半成德对刽子手说:“快些”,刽子手回答他“上让你多受些罪”,“遂闭目不复言”。凌迟后还要枭首陈尸示众,以警效尤。菜市口西鹤年堂一带就是刑杀之地,沿途冥衣铺、棺材铺独多,为此地是杀人场也。凌迟从辽代开始定为正式刑罚,一直沿袭到清末。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沈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凌迟等酷刑被废除,死刑仍分绞、斩两种,而且各种名目的酷刑并没有禁绝。酷刑是随着封建统治的倒台而废除,随着封建意识的消亡才会绝种的。

  1黥、劓、笞、杖、刖、膑、宫

  黥(qíng)是古代一种肉刑,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用刀刺刻犯人额颊等处,再涂上墨,作为惩罚的标记。用来惩治犯有轻罪的人。

  劓(yì)是一种割鼻子的刑罚。是古代五刑之一。起于商代。

  笞(chī)刑是一种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搭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沿用到清代。

  杖刑是一种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抽搭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沿用到清代。

  刖(yuè)刑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是一种砍掉脚的刑罚。

  膑刑是古代一种剔去膝盖骨的一种酷刑。

  宫刑是破坏人的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司马迁曾受宫刑。

  2大辟、炮烙、汤镬、车裂、凌迟、腰斩、弃市

  大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砍头的刑罚。

  炮烙相传为商代纣王所用的一种酷刑,是把人放在炭火里烧的一种酷刑。

  汤镬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人投入到滚汤中的煮死的一种酷刑。

  车裂,俗称五马分尸,即将人头、四肢分别拴在5辆马车上,同时分驰,撕裂肢体。商鞅就是受此刑罚死的。

  凌迟是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五代时开始在刑法外另设凌迟一条。元代正式列入刑法内,明清2代沿用。

  腰斩,即将罪人从腰部斩断。

  弃市是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的一种刑罚。秦、汉、魏、晋各代很是流行。隋唐2代以后,虽然没列为刑罚种类,但是执行死刑,一般都用弃市。

参考资料:

语文基础手册

卷八㐆部殷 yīn 于身切

原文作乐之盛称殷。从㐆从殳。《易》曰:“殷荐之上帝。”

译文制作盛大乐舞叫殷。由“㐆”和“殳”会意。《周易》说:“用这盛大的乐舞奉献给上帝。” 〖作乐之盛称殷〗

此殷之本义也,如易豫象传是。引伸之为凡盛之称;又引伸之为大也。又引伸之为众也。又引伸之为正也、中也。

〖从㐆从殳〗

依《广韵》订。乐者、乐其所自成。故从㐆、殳者、干戚之类。所以舞也,不入殳部者、义主于㐆也。于身切。古音十三部。广韵于斤切是也。

〖《易》曰:“殷荐之上帝”〗

豫象传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𦒱。郑注。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籥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各充其德而为制。祀天地以配祖𦒱者。使与天同飨其功也 辰集下殳字部殷 ·康熙笔画:10 ·部外笔画:6

《唐韵》于身切《集韵》《韵会》于巾切,𠀤音咽。《说文》作乐之盛称殷。《易·豫卦》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

又凡盛皆曰殷。《书·洛诰》肇称殷礼,祀于新邑。

又《吕𠛬》三后成功,惟殷于民。

又《尔雅·释言》殷,中也,正也。《书·尧典》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宵中星虚,以殷仲秋。《传》殷,正也,以正春秋之气节。郑𤣥曰:殷,中也。春分,阳之中。秋分,隂之中。

又《禹贡》九江孔殷。《正义曰》言甚得地势之中也。

又众也。《诗·郑风》殷其盈矣。《周礼·天官》陈其殷,置其辅。

又《春官·大宗伯》殷见曰同,殷覜曰视。《传》《注》具训众。

又大也。《礼·曾子问》服除而后殷祭。《疏》殷,大也。大祭谓之殷祭。《庄子·山木篇》翼殷不逝,目大不覩。《注》翼大逝难,目大视希,故不见人。

又当也。《史记·天官书》衡殷中州河、济之闲。《正义曰》衡,北斗衡也。殷,当也。言斗衡当黄河、济水之闲地。

又国号。《史记》契始封商,后盘庚迁都殷墟,改号曰殷。《书传》殷,亳之别名,在河南。

又姓。《史记·殷本纪》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北殷氏。

又齐人言殷声如衣。今姓有衣者,殷之胄。见《礼记注疏》。

又《尔雅·释训》殷殷,忧也。《诗·邶风》忧心殷殷。《释文》殷,于巾切,又音隐。

又俗谓周致为殷勤,别作殷。

又《集韵》倚谨切《正韵》于谨切,𠀤音隐。雷发声也。《诗·召南》殷其雷,在南山之阳。或从石作磤。

又殷殷,盛貌。《史记·苏秦传》輷輷殷殷,若有三军之众。《扬雄·羽猎赋》殷殷轸轸。

又《集韵》《韵会》𠀤于靳(jìn)切。音㒚。《庄子·外物篇》其不殷非天之罪。《注》殷,当也,中也。○按当与中皆去声读。

又《广韵》《正韵》乌闲切《集韵》于闲切《韵会》幺闲切,𠀤音黫(yān)。赤黑色也。《左传·成二年》左轮朱殷。《杜注》血色久则殷。殷,音近烟。今人以赤黑为殷色。《杜甫诗》曾闪朱旗北斗殷。《白居易诗》白珠垂露凝,赤珠滴血殷。具读黫yān。

字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如鲁迅字豫才、老舍字舍予,但一般都是褒性词,因为古人称呼别人都呼字不喊名的。号可随自己的兴趣而取,较能贴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如陆漩号放翁,可理解为他自认为是一个狂放、奔放的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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