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标示错误
将其他单位藏书误标为河南省图书馆藏书
(1)在《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子部书目中,书名编号9508的《山堂先生群书考索前集六十六卷后集六十五卷续集五十六卷别集二十五卷》(宋章如愚辑,元延祐七年圆沙书院刻明修本),其收藏单位的代号有:0101,0201,2201(见《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所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藏书单位检索表》,以下此类情况不再进行说明)。根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中所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藏书单位代号表》,2201指代的是河南省图书馆(注:《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藏书单位代号表》中“0101”原指“北京图书馆”,以下行文统称为“国家图书馆”)。经查河南省馆藏书和目录,却并无此书。查阅《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正式出版前的《征求意见稿》对藏书单位的标示,该书为代号2261的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收藏。又请河南省社科院图书馆确认,此书的确是其所藏。可以确切地说,《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将2261误为2201。
正补: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子部:
书名编号 藏书单位代号
9508 0101,0201,2261
(2)《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书目中,书名编号8868的[万历]《山西通志三十卷》(明李维桢纂修,明万历刻本),标示有四家单位收藏,其中河南省只有一家,即河南省图书馆。经过一番查找求证,确认河南省馆没有收藏此书。查《征求意见稿》,又查当年编纂《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时,河南省内各单位著录各自所藏古籍善本、而后汇总到河南省馆的善本目录卡片(注:由于时间、地点、人事变化等的缘故,笔者没能见到这部分善本目录卡片的全部。以下行文中称其为“善本目录卡片”),均显示该书为河南省南阳市图书馆收藏,又与南阳市馆核对无误。《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错将南阳市图书馆的代号2210印成了2201。
正补: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
书名编号藏书单位代号
8868 0101X,0201X,0581,2210X
(3)《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书目中,书名代号9165的[顺治]《西华县志八卷》(清左国桢、王鼎镇等纂修,清顺治刻本),标示只有河南省图书馆一家收藏,为孤本。经过对河南省馆藏书的追究,又查《征求意见稿》和善本目录卡片,该书的收藏单位实为南阳市图书馆,经过联系,南阳市馆也对此书予以了确认。《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错误与上述[万历]《山西通志》的错误相同。
正补: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
书名编号藏书单位代号
9165 2210
(4)《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书目中,书名编号2734的《范忠宣公文集》二十卷(宋范纯仁撰,元刻明修本),标示国内有三家图书馆收藏,河南省图书馆为一家,另两家分别为国家图书馆和上海图书馆。《征求意见稿》的标示同上(注:《征求意见稿》集部宋别集类中,该书名编号为551)。但遍查河南省图书馆现有的古籍目录,却未见有对此书的著录。查善本目录卡片,关于元刻本的范纯仁文集,只有郑州大学图书馆著录的一张“二范集四十四卷”的目录卡片(归入集部宋别集类)中,显示有“范忠宣公文集二十卷”(位于其父范仲淹的“范文正公集二十卷别集四卷”之后,版本著录为“元天历至正间褒贤世家家塾岁寒堂刻本”)。在《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宋别集中,先后著录有范氏父子的集子。书名编号2355的为“范文正公集二十卷别集四卷政府奏议二卷尺牍三卷(宋范仲淹撰)遗文一卷(宋范纯仁、范纯粹撰)年谱一卷(宋楼钥撰)年谱补遗一卷祭文一卷诸贤赞颂论疏一卷论颂一卷诗颂一卷朝廷优崇一卷言行拾遗事录四卷鄱阳遗事录一卷遗迹一卷褒贤祠记二卷义庄规矩一卷”(元天历至正间褒贤世家家塾岁寒堂刻本)一书,在其收藏单位的代号中,可以找到郑州大学图书馆的代号2241,且标示其所藏书残缺;《征求意见稿》著录相同,只是未标示残缺且书名与《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著录略有差异(书名编号为集部宋别集192)。而在所有的元刻本(包括元刻明修本)的《范忠宣公文集二十卷》(见《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宋别集,书名编号从2732至2735)的收藏单位的代号中,却都没有郑州大学图书馆的代号2241。只有在书名编号2734《范忠宣公文集》(元刻明修本)的藏书单位代号中,有河南省图书馆的代号2201。又查《征求意见稿》(该书名编号为集部宋别集551),藏书单位的标示与《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相同。综上所述,可以推测,《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在编纂过程中,将原本是郑州大学图书馆藏书《范忠宣公文集》误标成河南省图书馆的藏书了。如果笔者的这种推论不误,《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对于郑州大学图书馆所藏范氏父子的这两种书籍的残缺情况、版本等方面的认定与著录,与郑州大学图书馆原来的判断和著录也是有所不同的。河南省图书馆现存有郑州大学图书馆著录的“二范集四十四卷”的另一张目录卡片,它与前面所提到的那张卡片著录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在卡片背面多出了对于书籍行款、版式、序文、牌记、印鉴等方面的描述文字,文字的旁边还有铅笔批字:“据纸张墨色看,系元刻明印本。”这一点似乎也能从另一方面佐证笔者的上述判断。
正补: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
书名编号 藏书单位代号
2734 0101,0201,2241
周秦汉,一里=4158米
清光绪,一里=576米
1929年,一里=500米
中国里的长度及其演变,无论今人关于度量衡的著作和古籍记载,都很少谈及。著名中国经济史专家梁方仲先生在所著《中国历代度量衡之变迁及其时代特征》中说:“自汉代以后,历代计算长度,都是自尺以上,到丈为止。至清光绪34年(1908年)重定度量衡制时,……才明文规定于尺之外,另立里制。①所以,中国里作为计算道路等的长度单位在制度上确立得是很晚的。但这决不是说中国古代没有里这种长度的概念,相反这种概念当时应用很多。如《汉书·西域传》所载数十个方国中,大多数方国到长安有多少里的记载:“鄯善国,本名楼兰,……去阳关千六百里,去长安六千一百里。”“且末国,……去长安六千八百二十里”等等。这说明里这种长度概念在当时是常常用到的。虽然如此,正史讲度量衡时却没有里的长度。如《汉书·律历志》谈到长度时说:“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此处讲的五个长度单位,是分、寸、尺、丈、引,就是没有里。这里没有讲里的长度,不是没有里的长度,而是由于种种原因缺少记载造成的。
探讨中国里的长度演变,不仅要探讨里本身的长度,而且还要牵连到其他长度的演变问题,如尺的长度。有时,同一个朝代就有几十个不同长度的尺,与此相应,可以计算出几十种里的长度。但这些里的长度,并不一定是法权认可的现实应用的里的长度。因此,这里仅计算社会公认的里长度的演变,供关注此问题的人们参考。
一、周、秦、两汉里的长度:周代里的长度在计算井田面积时常常提到。《春秋·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前594年)载“古者,三百步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周代井田制下,方一里,耕地九百亩,四边都是三百步一里的长度。这一点在古代是公认的。《说文解字段注》引《谷梁传》曰:“古者,三百步为里。”然而,仅仅知道一里三百步,不知一里多少尺还是无法求得一里的具体长度。
《汉书·食货志上》说:“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升,井方一里,是为九夫。”从这一记载可知,井方一里,为九夫耕种的九百亩耕地,每一边的边长为一里三百步。一步六尺,则一里三百步为l800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据《续文献通考》卷108《乐8》载“周以八尺为步”,“秦以六尺为步”,同时又引《律学新说》指出,二者是相等的。所以《汉书·食货志上》在这里是用秦的步尺制度代替了周的步尺制度。由于秦汉尺的长度如商鞅量尺、新莽铜斛尺、后汉建武铜尺都是一尺等于0.231米。②由此可以算出一里等于1800尺为415.8米。现今的市里一里为500米。则知周代一里为今市里的83.16%。由于周代一里三百步的里制到秦汉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所以这一里制可视为周秦汉三代的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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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527页。
②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天赋统计》,第540页:古今尺度的比较表。
二、以商尺(营造尺)计算里的长度是里长度的一次重要演变。商尺,传说为商朝的尺,唐以后历代为工部用的营造尺,也称部尺,俗名叫鲁班尺,也叫大尺。这种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步为五尺。一尺的长度为秦尺的1.25尺。《续文献通考》卷108《乐8·度量衡》:“商尺者,即今木匠所用曲尺。盖自鲁般传至于唐,唐人谓之大尺。由唐至今用之,名曰今尺,又名营造尺。古所谓车工尺。”由于营造尺是历代工部用的尺度,公信力强,应用广泛。随着社会发展,以营造尺计算里的长度是一种合理的选择。然而这一点来得毕竟太迟了。清光绪34年(1908年)重定度量衡时明确规定里制为:“五尺为一步,二步为一丈,十丈为一引,十八引为一里。”在“新制说略”中指出:“长短度分为两种:一曰尺度,以尺为单位,所以度寻之长短也。一曰里制,以一千八百尺为一里,用以计道路之长短也。里制即积尺制而成。盖道里甚长,若仅以尺计,则诸多不便,故必别为里制。”①这里把尺制、里制作为基本长度单位列出,在当时是有新意的。
据上述清光绪末年所立里制可知:一里为营造尺1800尺。营造尺一尺等于0.32米,所以1800尺,等于576米。因今市里一里为500米,所以以营造尺计里则一里为今市里的115.2%。
三、第三次中国里制的变化,发生在民国时期,“公元1929年制定一市里为150丈,合公制为500米。这次制定的里制一直沿用至今,既继承了中国传统里制的特点,又吸收了西方米制,并与其结合。所谓继承中国里制特点表现在:从周代开始中国传统里制为一里300步,这次里制为一里150丈,而以营造尺的五尺为步、二步为一丈,则150丈恰为三百步。所谓吸收西方米制与之结合表现在:“一市里为150丈合公制为500米”,则是以西方的米制表示中国的里制,而中国的市尺则变为西方一米的三分之一。这样二者融为一体。由于这次制定的里制,适合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方便了与西方长度单位的换算,所以沿用至今。
上述三种里制,是中国历史上里长度变化的三次演变,今列表如下:
中国历史上里长度的三次演变
从上述三种里长度的演变来看,里的长度演变是很慢的。如与尺的演变相比较,这点尤为明显。从周代开始历代都有长度不同的尺存在,其发展的趋势是尺越来越长,这明显是由于统治者为多剥削民众造成的。里所以演变得慢,可能是由于里的长度与人们的利害关系牵连少的缘故。作者浅陋.由于里的长度演变探讨得太少,故写此文以抛砖引玉,如蒙指正,非常感谢!
参考资料:
医书成书年代不同,其度量衡单位跟现在换算也不同。具体要看成书的年代。
指导意见:秦和西汉,1升相当于3425毫升。王莽时期和东汉,1升相当于1981毫升。魏晋时期,1升相当于2023毫升。唐和五代,1升相当于5944毫升。宋代1升相当于6641毫升。元代1升相当于9488毫升。明代1升相当于10737毫升。清代1升相当于10355毫升。现在出版的古籍基本都把原文的单位换算过来了。
本文2023-08-06 05:53:15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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