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夫妻同墓千年来无人敢盗,原因是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刘备夫妻同墓千年来无人敢盗,原因是什么?,第1张

这座陵墓之所以千年无人敢盗,相传是因为**该墓有可能会受到惩罚。这一说法见于一本名为《坚威集》的清朝著作。据这本古籍所述内容可知,嘉靖年间曾有一盗墓贼偷偷潜入刘备陵墓,欲行偷盗之事。但是该盗墓贼刚入墓中便看到有两人在张灯对棋,另外还有十多名侍卫站在这二人身边。被此场景惊吓到的盗墓贼后来在“命速出”的呵斥声中,惊慌逃出墓穴。而待他逃出之后,早前被挖出好多个盗洞的陵墓竟然变得完好如期。

不过有关于这一记载的真实性,其实一直存有争议性,所以刘备陵墓不曾被盗窃的原因其实还是无从得知。相比起其他帝王陵墓,刘备陵墓为何会千余年不曾遭窃,其中缘由确实十分引人好奇。刘备与其夫人合葬的陵墓名为惠陵,位于今四川成都武侯祠内。就目前的资料来看,惠陵从建立至今确实都不曾有被偷盗的相关记录。

有关惠陵无盗墓贼光临的原因,除了上面那个说法之外,其实也有人认为这可能是因为刘备实际上并没有葬在这座陵墓中。这一说法的提出是基于刘备并不是在成都逝世的,而是逝世于白帝城永安宫。刘备于221年在成都称帝,蜀汉政权自此建立。称帝后没多久,刘备便向东吴宣战,声称要为之前被杀的关羽报仇。当时孙权其实是想要与刘备议和的,但是刘备不肯接受。待真正开战之后蜀汉抢先占据战争优势,秭归因此为蜀汉所占。不过待战事进行至第二年后,蜀汉开始出现败退之势,最后于夷陵遭遇惨败。

经历这次惨败之后,刘备退守至白帝城。之后孙权再次请和,此次刘备没再拒绝。223年,刘备因病于白帝城的永安宫逝世。这永安宫地处奉节,而奉节则是位于重庆境内。以三国时期的交通速度来看,从奉节到成都需要花费不少时间。而刘备去世之时又是四月,天气日渐炎热。基于这两点,想要将刘备遗体妥善运回成都并非一件易事,很容易中途发生腐臭。因为这一点,有人猜测刘备遗体其实并未运回成都,而是直接葬在了奉节,至于成都的惠陵应该就只是一处衣冠冢。也就是因为惠陵只是衣冠冢,所以该陵墓才没有遭到盗挖。

“结发夫妻”的来源说法众多,其中之一是关于一个皇帝的传说。相传,古代有个皇帝在登基的前一夜,担心自己的胡子太短会被众臣瞧不起(在古代,胡须的长短常被认为是男子才学和胆识的重要标志)而无法入眠。身边的娘娘计上心来,她剪下自己的头发,小心翼翼地接在皇帝的胡须上,一夜的工夫使短胡子成长胡子。次日皇帝登基时,众臣见皇帝一夜之间胡须过脐,无不惊叹“乃真命天子也”!于是,娘娘剪发给皇帝接胡须的故事为世人称颂。后来人们便用“结发夫妻”来表达互助互爱的夫妻间的深挚情感。

其二是古时成婚的习俗。古时候,新婚洞房里妻子头上盘着的发髻,她自己不能解,在古籍《仪礼·土昏礼》中记载着:“主人入室,亲脱妇之缨。”意思是只有丈夫才能解开盘着的发髻。后来,人们就称首次结婚的男女为“结发夫妻”。

结发夫妻---何谓结发?

二十岁,家境富裕的他意气风发、饱读诗书,二十岁,他棱角突现,自负而矜持。 初闻爹娘为他订了门亲事,他惊怒交加。夺下订亲的玉佩后,他不言不语的转身离去。 无人可摆弄他的一生!这是他的坚持。

为了退亲,他亲身到叶府。远望漆红大门紧闭,门外石狮尤如对他的嘲弄,他蹙眉。在门外,他遇见了少女,少女明眉皓齿,目若秋水。

少女问:“你找叶大人,叶夫人有何事?”

语音若泉水叮咚,他有了一瞬间的失神,凝视着少女,道:“来退亲!” 声音微恼。

少女又问:“你对未过门妻子有何不满?”

“素昧平生,何来不满之说。但,无人可决定我的人生。”

“仅是如此?”

“仅是如此!”

少女莞尔,道: “回去吧,叶大人与夫人去了‘寒来寺’上香,明日,一定在。”

说完,少女娉婷离去,他立于原地怔忡。

第二日,他登门叶府,对叶大人与夫人说明来意,不卑不亢。 叶大人沉怒不允,争执间,一少女话语静静落下:“爹爹,允了他吧。”

他又见她,宛如空谷幽兰静静的直视着他,目光清澈。

他失声问: “你是叶家**?”

她淡淡一笑,一点头间,他又怔愣半晌。最后,他退了亲。

两年后,他家逢巨变,爹被昏官屈打,家中被搜刮一空。爹咽不下气,抑郁而终,娘为与爹作陪殉情井底。失去所有后,他又遇见她。看着手中被塞进的银两,他直视她

她仍是静笑,道:

“你非池中物,打击、摧折对你而言已是不必,银两借你,若有将来,变成你理想中模样,我们再相见。”

他抿唇,不发一言。久久,他将颈项的玉佩取下,伸手戴入他的颈间,抚过她的长发,黑发如云,缠绵在他的指间,使他心生不舍。末了,取下她发上一簪,放入怀中。

是订情,也是订亲。

她终于没等到他回来,爹娘为她订了另一门亲事,是西湖首富之子。三书六礼无一不全,无一不精致。而她总在独自一人时抚着玉佩,念起他的容貌,但已失了微笑的心情。戴上凤冠,披上霞帔,她是别人的妻。紧紧握着玉佩,就如已掌握了他的心。

迎娶途中,遇山贼抢劫,花轿外,四处惊叫呐喊,她已无情绪波澜,但,当头盖掀起,她看见了他的脸,她的泪滑落。掀了红头盖,这一世她便是他的妻……

“你要嫁作他人妇,洗手做汤羹?”

他问,仍是直视着她。

她笑,点头。

他的目光炽热、肆无忌掸,伸手拥她入怀,道:

“要嫁,就只能嫁我。”

这一生,她只能是他的妻。

他没有考科举,爹娘的死令他寒了心。用她借予的银两拜师,以原有的武功底子令武学造诣更进了一步。 在山头了,他建了山寨,自封为王。他用自己的方法与朝廷作对,劫贪官,赈银两予穷苦百姓。山寨里,皆是被逼得无法回头的百姓。

张灯结彩,今夜,他的王要迎妻了。 她坐在他的床头,脸上的微笑如春日。他凝望着她,凤冠霞帔下她美得惊人,喜悦与悸动盈满心间。终于,他按捺不住不住急切将她拥入怀里,她的身子如无依柳枝紧偎在他怀中,他们是夫妻,也契合着彼此的怀抱。 当喘息、轻呓停下后,她坐起了身子,为他梳着黑发,亲昵的气氛溢满国周。 取了一股他的发,一股她的发,她将发绾成同心结。

结发,夫妻。

偎在她的怀里,年轻但已沧桑的他抚着同心结,笑了。想起了爹娘,不同生,求共死。

几年后,他的声势直逼朝廷,惊动了圣上,皇上盛怒之下,下令围剿。 他被捕了,判秋后处斩。

他握着她的手,道: “好好照顾自己。”

她笑,凄怨而缠绵。她没有点头。

当日,他去赴死,而她在梁悬上白绫。 在刑场上,他被救,策马赶回时他只见她沉静的容颜,一如初见时惊艳脱俗。 他紧抱着她,无法自抑的狂笑,和着泪水与呜咽。与她的生死之约,他晚了一步,而她已先他而去。

第二日,在县崖上有人发现了他的玉佩与她的发簪。

纵然阳间无法相会,在幂界他也义无反顾的追随而去,因为,他们的发被绾成同心结,这一生,无人能阻止他们相爱。

结发,夫妻。

七出之条 定义、源流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为首”。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即刻休弃)。唐律令把“*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家族在对犯*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妇女犯*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宫廷惩罚*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他认为犯*、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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