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的介绍?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朱自清的介绍?,第1张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现代著名作家、散文家、学者、民主战士。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朱自清祖父朱则余,号菊坡,本姓余,因承继朱氏,遂改姓。为人谨慎,清光绪年间在江苏东海县任承审官10多年。父亲名鸿钧,字小坡,娶妻周氏,是个读书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朱鸿钧由东海赴扬州府属邵伯镇上任。两年后,全家迁移扬州城,从此定居扬州。朱自清妻子名叫陈竹隐。幼年在私塾读书,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1912年入高等小学。

  朱自清在扬州生活了13年, 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对古城这段生活,他的感受是微妙、复杂的。大概是生活过于单调,所以他后来曾说,儿时的记忆只剩下“薄薄的影”,“像被大水洗了一般,寂寞到可惊程度!”但是,在漫长曲折的人生旅途上,儿时毕竟是首发的"驿站"。

  扬州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文化城,其湖光山色,风物宜人,曾使多少诗人如李白、杜甫、苏东坡、欧阳修等流连于此,寻幽探胜,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瑰丽诗章。扬州也是一个英雄的历史城,在抵御异族侵略的历史上,曾谱写下无数辉煌的篇章,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古城的绮丽风光和浓郁的崇尚文化的风气,于无形中陶冶着少年朱自清的性情,养成他和平中正的品性和向往自然美的情趣。而扬州美丽的山水,更如雨露般滋润他的心灵,哺育他的感情,丰富他的想象力,使他的情怀永远充溢着诗情和画意。扬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对他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又是深远的。

  1916年中学毕业后,朱自清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2月写的《睡罢,小小的人》是他的新诗处女作。他是五四爱国运动的参加者,受五四浪潮的影响走上文学道路。毛泽东曾赞扬过朱自清的骨气,说他“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

  1920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在江苏、浙江一带教中学,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1922年和俞平伯等人创办《诗》月刊,是新诗诞生时期最早的诗刊。他是早期文学研究会会员。1923年发表的长诗《毁灭》,这时还写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优美散文。

  1925年8月到清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则以散文为主。1927年写的《背影》、《荷塘月色》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1931年留学英国,漫游欧洲,回国后写成《欧游杂记》。1932年9月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校南迁至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讲授《宋诗》、《文辞研究》等课程。这一时期曾写过散文《语义影》。1946年由昆明返回北京,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

  朱自清晚年身患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全家12口人吃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当时,国民党勾结美国,发动内战,美国又执行扶助日本的政策。一天,吴晗请朱自清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美援面粉”的宣言书上签字,他毅然签了名并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这年(1948年)8月12日,朱自清贫困交加,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嘱咐夫人:“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民党配给的美国面粉。”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北京解放前夕,患胃病辞世。

  著作

  朱自清有著作27种,共约190万言,包括诗歌、散文、文艺批评、学术研究等。大多收入1953年开明书店出版的4卷《朱自清文集》。1988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对朱自清著作又一次全面的搜集、整理、出版了6册《朱自清全集》。朱自清虽在“五四”运动后开始新诗创作,但是,1923年发表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却显示出他的散文创作方面的才能。从此以后他致力于散文创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1928年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使朱自清成为当时负有盛名的散文作家。

  朱自清的散文主要是叙事性和抒情性的小品文。其作品的题材可分为三个系列:一是以写社会生活抨击黑暗现实为主要内容的一组散文,代表作品有《生命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和《执政府大屠杀记》。二是以《背影》《儿女》《悼亡妇》为代表的一组散文,主要描写个人和家庭生活,表现父子、夫妻、朋友间的人伦之情,具有浓厚的人情味。第三,以写自然景物为主的一组借景抒情的小品,《绿》《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是其代表佳作。后两类散文,是朱自清写得最出色的,其中《背影》《荷塘月色》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其散文素朴缜密、清隽沉郁,以语言洗炼,文笔清丽著称,极富有真情实感。

  他的写景散文在现代文学的散文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他运用白话文描写景致最具魅力。如《绿》中,就用比喻、对比等手法,细腻深切地画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质和色,文字刻意求工,显示出驾御语言文字的高超技巧。

  他的炉火纯青的文字功力在《荷塘月色》中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在描写月色下的荷花之美时,作者将它比喻为明珠,碧天的星星、出浴的美人;在形容荷花淡淡的清香时,又用了“仿佛远处高楼上飘过来的渺茫的歌声似的”一句,以歌声比喻香气,以渺茫比喻香气的轻淡,这一通感手法的运用准确而奇妙。

  朱自清还有另一语言风格的散文,即用平易的语言,在朴素的叙述中寄寓真挚深沉的情愫。这类作品常常能表现作者正直、热情、进步的心怀,如《生命的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等均为这一风格的代表作,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背影》。这篇散文洗去了他往日的铅华,透过父亲的一举一动,读者似乎看到了作者惨淡的家境及父亲对儿子深挚的爱。

  著作书目

  《雪朝》(诗集)1922年,商务

  《踪迹》(诗与散文)1924年,亚东图书馆

  《背影》(散文集)1928年,开明

  《欧游杂记》(散文集)1934年,开明

  《你我》(散文集)1936年,商务

  《伦敦杂记》(散文集)1943年,开明

  《国文教学》(论文集)1945年,开明

  《经典常谈》(论文集)1946年,文光

  《诗言志辨》(诗论) 1947年,开明

  《新诗杂话》(诗论)1947年,作家书屋

  《标准与尺度》(杂文集)1948年,文光

  《语文拾零》(论文集)1948年,名山书屋

  《论雅俗共赏》(杂文集)1948年,观察社

  《朱自清文集》(1—4卷)1953年,开明

  《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上下册)1981年,古籍

  《朱自清序跋书评集》(论文集)1983年,三联

  《朱自清散文选集》1986年,百花

  《朱自清全集》(1-3卷)1988年,江苏教育(未出齐) --

  朱自清散文集:

  1、 《匆匆》

  2、 《歌声》

  3、 《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4、 《温州的踪迹》

  5、 《背影》

  6、 《航船的文明》

  7、 《荷塘月色》

  8、 《女人》

  9、 《<梅花>后记》

  10、 《白种人——上帝的骄子》

  11、 《怀魏握青君》

  12、 《阿河》

  13、 《儿女》

  14、 《哀韦杰三君》

  15、 《旅行杂记》

  16、 《飘零》

  17、 《说梦》

  18、 《白采》

  19、 《海行杂记》

  20、 《一封信》

  21、 《序》

  名家论佩弦

  郁达夫《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引》: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章之美,要算他。

  叶圣陶《朱佩弦先生》:谈到文体的完美,文字的会写语,朱先生该是首先被提及的。

  林非《现代六十家散文札记》:朱自清的成功之处是,善于通过精确的观察,细腻地抒写出对自然景色的内心感受。

  朱德熙《漫谈朱自清的散文》:朱自清的散文是很讲究语言的,哪怕是一个字两个字的问题也绝不放松。可是他的注重语言,绝不是堆砌词藻。

  佩弦逸事

  函请接济家父

  芦沟桥事变发生之后,朱自清先生转往大后方,他写信给当时在上海教书的李健吾,请他就近接济自己住在扬州的老父亲,李健吾自然不会让老师失望。那么,朱自清先生何以有信心如此重托他人呢?原来,这二人之间早已建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1925年暑假过后,朱自清先生应聘来到清华大学担任了中国文学系的教授。李健吾这时刚好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毕业,考取了清华大学中文系。上第一堂课,朱自清先生点名,点到李健吾时,问道:“李健吾,这个名字怪熟的,是不是常在报纸上写文章的那个李健吾?”李健吾回答:“不敢瞒老师,是我。”确实是在师大附中读书时,李健吾就和蹇先艾等组织了爝火社,从事新文学活动了。“那我早认识你啦!”朱先生高兴地说。下课后,朱自清先生劝李健吾:“你是要学创作的,念中文系不相宜,还是转到外文系去吧。”当时中文系只念古书,所以朱自清先生这么说。李健吾听了朱自清先生的话,第二年就转到外文系去了。师生虽不在一个系,但李健吾写了作品,都先送给朱先生看,始终把朱自清先生当作导师。朱自清先生也每次都字斟句酌地帮李健吾定稿。多年互动,使他们真挚的师生情笃定终生。

  不领美国面粉

  由于长期的困苦生活和工作劳累,朱自清先生患了严重的胃病。1948年初,人民解放战争进入最后阶段的时候,他的病情也加重了,然而他顾不得疗养,倒是更加忘我地投入到斗争中去。此时的朱自清先生,已经重病缠身而且无钱医治,但他毫不犹豫地在写着“为表示中国人民的尊严和气节,我们断然拒绝美国具有收买灵魂性质的一切施舍物资,无论是购买的或给予的……”的宣言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之后立即让孩子把面粉配给证退了回去。8月上旬,朱自清先生病情恶化,入院治疗无效,不幸于12日逝世,终年仅50岁。临终前,朱自清先生以微弱的声音谆谆叮嘱家人:“有件事要记住: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民党配给的美国面粉!”

  关于朱自清不领美国“救济粮”

  吴 晗

  “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99页)我对这件事特别感到亲切、悲愤。事隔十几年了,现在读到这几句话,当时情景还历历在目。所谓“救济粮”是这么一回事:1948年6月间,当时国民党政府的法币像大江东下一样,时时刻刻在贬值,买一包纸烟要几万块钱。教授的薪水月月在涨,但法币贬值更快,物价涨得更快,原来生活比较优越的教授们,此时也和广大人民一样难以生活下去。特别是家口众多的人,生活更为困难。国民党政府也知道人民的怨恨,特别是高等学校知识分子,他们更是对这种情况忍受不下去。于是便耍了一个手法,发了一种配

  购证,可以用较低的价格买到“美援的面粉”。也正当这个时候,美国政府积极扶助日本,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对中国人民发出诬蔑和侮辱的叫嚣。一面是廉价收买,一面是扶植日本,侮辱中国人民。我们一些人商量了一下,要揭穿国民党政府的阴谋,抗议美国政府的侮辱,发表一个公开声明。

  声明是这样的:

  为反对美国政府的扶日政策,为抗议上海美国总领事卡宝德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对中国人民的诬蔑和侮辱,为表示中国人民的尊严和气节,我们断然拒绝美国具有收买灵魂性质的一切施舍物资,无论是购买的或给与的。下列同人同意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购物证,特此声明。

  三十七年六月十七日

  声明写好了,要征集签名,也和往常一样,决定每人负责联系若干人,年纪大一点的教授多半是归我跑腿的。我拿着稿子去找朱自清先生。当时,他的胃病已很重了,只能吃很少的东西,多吃一点就要吐,且面庞瘦削,说话声音低沉。他有许多孩子,日子过得比谁都困难。但他一看完稿子,便立刻毫不迟疑地签了名。他向来写字是规规矩矩的。这次,他还是用颤动的手,一笔不苟地签上了他的名字。于此,也应该交代一笔,1946年从昆明回到清华园以后,他的态度有了显著的改变,不再沉默了。他反对内战,讨厌国民党。对***的看法也开始改变了,他曾在公开集会上朗诵解放区的诗歌,有时候还和学生们一起化装扭秧歌,弄得满头是汗。在反对美国反对国民党的一些宣言、通电、声明等等的斗争中,我总是找他。他一看见我,也就明白来意,“是签名的吧?”看了稿子,就写上自己的名字。就我记忆所及,大概十次中有八九次他是签名的。也有不签的时候,原因是文字的火气大了一些。这次,我也曾找了另外一些教授,都是平时比较熟的,或是住在附近的,大多数签了名,但也碰过钉子。有个教授只有三个孩子,但他的答复很乾脆:“不!我还要活!”朱自清的胃病是饿出来的,家里人口多,要他养活。在昆明的后期,有人算过帐,我们这类人的薪水折合战前的银元仅约十几元钱。 朱自清对政治是关心的,但不大发表意见,可说是温文尔雅,没有火气。抗战时期,消息被国民党封锁了,对于国民党对日本帝国主义消极抗战,对***却积极摩擦,掀起几次反共高潮的真实情况,大后方的人们是不清楚的。他认为只要抵抗,生活过得苦一些也应该,少发牢骚。昆明的许多政治活动,他虽然同情,但很少参加。到了国民党反动派暗杀了闻一多,他感到极大愤慨。复员回到北平以后,又看到美帝国主义帮助国民党发动内战,大打特打,他的态度变了,在美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面前站起来了,除了很少几次的例外,他参加到我们的行列里来了。有几件事值得提出,一件是他对编纂《闻一多全集》的努力,我在全集的跋文中曾指出:

  佩弦先生是一多十几年来的老友和同事,为了这部书,他花费了一年的时间,搜集遗文,编缀校正。拟定了目录……一句话,没有佩 弦先生的努力,这集子是不可能编辑的。

  在当时,编印一多全集这一举动,就是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抗议和谴责。相反,和有些人相比,这些人曾经是一多的同班或者旧时同学,有二三十年的交谊,但在一多死后,却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件事,也没有写一篇纪念的文字。另一件是他对青年学生的爱护。举一个例子,有一回他系里的两个学生打架,一个是民主青年同盟的,一个是国民党三青团的。打架的原因当然是政治性的,两人都到老师面前告状。自清先生怕民青这位同学吃亏,背地里劝他让一点。我在知道这件事情以后,便写一封信提出意见,请他要考虑政治上谁对谁不对,大概措辞的口气尖锐了一些。第二天他就到我家里来了,非常认真严肃地说明他的用意,春秋责备贤者,他说了进步的学生几句,目的是为了保护他,免遭三青团的报复,同时,他也同意我的意见是正确的。事后我把这情况告诉了民青的同学,这个同学也很感动。他对国民党特务统治的反对,虽然没有大声疾呼,却也可以从我亲身接触的一件事看出来。这时候,国民党反动派为了挽救濒于死亡的命运,加强了对高等学校的特务控制。为了抗议,我写了一篇学术论文《明初的学校》,说的是明初,骂的是国民党反动派,送给学校刊物《清华学报》发表。学报的编辑有些是国民党员,他们当然不肯发表,认为这不算学术性文章。我和自清先生谈起,他也是学报的编辑委员,写信给主编,极力主张发表,终于发表了这篇文章。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他的思想感情的变化。

  由于他被胃病长期折磨,身体过度衰弱,但他也明白天快亮了,乌云就要过去了,好日子要来到了。他感到欣慰,在自己的书桌上玻璃板下,写了两句诗:“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是从唐人李商隐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套来翻案的。这两句诗十分贴切地表达了他当时的心情。

  7月23日,在清华大学工字厅举行“知识分子今天的任务”的座谈会,这是他最后一次参加的政治活动。我亲自到他家请他,和他一起漫步从北院走到工字厅。他走一会儿,停一会儿,断断续续地对我说:“你们是对的,道路走对了。不过,像我这样的人,还不大习惯,要教育我们,得慢慢地来。这样就跟上你们了。”开会时他也发了言,主要一段话也还是这个意思,他说:“知识分子的道路有两条:一条是帮凶帮闲,向上爬的,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有这种人。一条是向下的。知识分子是可上可下的,所以是一个阶层而不是一个阶级。要许多知识分子都丢开既得利益,是不容易的事。现在我们过群众生

  活还过不来。这也不是理性上不愿意接受,理性是知道应该接受的,是习惯上变不过来。”

  自清先生在理性上知道要丢开既得利益,要过群众生活,他又进了一步了,这是大踏步前进的一步。他拒绝购买美援面粉,在签了名以后,这天的日记记了这件事:6月18日,此事每月须损失600万法币,影响家中甚大,但余仍定签名。因余等既反美扶日,自应直接由己身做起。由此可以看出他的决心。

  不止如此,在逝世前一天,他还告诉他夫人:“有一件事得记住,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自清先生是旧时代知识分子中的典型人物,他曾经是自由主义者,他不大喜欢参加政治活动,特别是比较激烈、斗争性较强的政治活动。但是,他具有正义感,随着国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奴役、压迫的加强,和向中国人民的武装挑衅、屠杀、镇压,他毕竟忍受不住了。他说话了,行动了,通过文化生活、朗诵诗歌和扭秧歌,表明了他的态度。

  另一方面,他坚决不走中间路线,第三条道路,当时有人要他参加国民党办的中间路线刊物《新路》,他坚决地拒绝了。但是他却带病参加了我们的座谈会。

  他明辨是非,爱憎分明,在衰病的晚年,终于有了明确的立场,抬起头来,挺起脊梁,宁肯饿死,坚决拒绝敌人的“救济”,这种品德,这种气节,是值得我们今天学习的。"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许多曾经是自由主义者或民主个人主义者的人们,在美国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面前站起来了。”(《毛泽东选集》第4卷,1499页)毛泽东同志赞扬了闻一多、朱自清的骨气,说“应当写闻一多颂,写朱自清颂”,这是我们未死者,特别是一多先生和自清先生生前战友的责任。这种表现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的颂歌,还有待于未来。这一篇文字,只能算是重读《别了,司 徒雷登》一文所引起的一些回忆罢了。

  朱自清的散文风格

  李广田在《最完整的人格》一文中说:“《背影》一篇,论行数不满五十行,论字数不过千五百言……由于这篇短文被选为中学国文教材,在中学生心目中,‘朱自清’三个字已经和《背影》成为不可分的一体。”这里说的是解放前的情况。至于解放后,选《背影》的少了一些,而《荷塘月色》一文,则因其文笔的优美,一直被选作教材,为大中学生所吟诵。

  为什么朱自清的散文如此为人所推崇?主要因为他的散文具有真、善、美的品格。真,就是内容真实、感情真挚。善,是指作品表露出来的思想感情是进步的,作者是非爱憎和广大人民群众一致。美,当然包括很多方面,而特别为一般散文作品所不可企及的,是它的语言秀美而富有韵味,既如溪水般清澈流畅,又如橄榄般甘美耐嚼。

  朱自清在散文创作中是怎样追求真、善、美的呢?

  从内容看,朱自清写的都是他亲身经历的事情。不仅大的事情有根有据,就是一个细节,也力求真实准确。他不能容忍自己的散文中出现丝毫不真实的地方。有这样一件事:他的《荷塘月色》里有一句话:“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和水里的蛙声。”后来有一个读者写信告诉他,说蝉子夜晚是不叫的。朱自清觉得自己那晚确是听到了蝉声,但为了稳妥起见,他还是问了好几个人,并写信向某昆虫学家请教。结果大家都认为蝉子夜晚是不叫的,只是偶尔才叫。朱自清因此怀疑自己是记错了,准备在散文集《背影》再版时,删掉蝉叫这个句子。可是后来,他又两次亲耳听到月夜的蝉声,他才相信自己没有写错,而一般人对月夜蝉叫的认识不准确。他为此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说明观察事物之不易。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朱自清在对待写作内容的真实性方面,态度是多么认真严肃。

  朱自清散文感情的真挚更是有口皆碑。他的《背影》、《给亡妇》等,被称为“天地间第一等至情文学”。在淡淡的笔墨中,流露出一股深情,没有半点矫揉造作,而有动人心弦的力量。他在《论逼真和如画》、《论标语口号》、《钟明<呕心苦唇录>序=等文章里,强调“真”“就是自然”,强调“修辞立其诚”,强调“宣传与写作都不能缺少……至诚的态度”。正是这种“至诚的态度”,使他把自己的真情实感,都倾注在字里行间。而这种从心灵深处流露出来的喜怒哀乐之情,更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

朱自清(1898.11.22—1948.8.12)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幼年在私塾读书,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1912年入高等小学,1916年中学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2月写的《睡罢,小小的人》是他的新诗处女作。他是五四爱国运动的参加者,受五四浪潮的影响走上文学道路。

1920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在江苏、浙江一带教中学,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1922年和俞平伯等人创办《诗》月刊,是新诗诞生时期最早的诗刊。他是早期文学研究会会员。1923年发表的长诗《毁灭》,这时还写过《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优美散文。

1925年8月到清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则以散文为主。1927年写的《背影》、《荷塘月色》都是烩炙人口的名篇。1931年留学英国,漫游欧洲,回国后写成《欧游杂记》。1932年9月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校南迁至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讲授《宋诗》、《文辞研究》等课程。这一时期曾写过散文《语义影》。1946年由昆明返回北京,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

朱自清有著作27种,共约190万言,包括诗歌、散文、文艺批评、学术研究等。大多收入1953年开明书店出版的4卷《朱自清文集》。1988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对朱自清著作又一次全面的搜集、整理、出版了6册《朱自清全集》。朱自清虽在“五四”运动后开始新诗创作,但是,1923年发表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却显示出他的散文创作方面的才能。从此以后他致力于散文创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1928年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使朱自清成为当时负有盛名的散文作家。

朱自清的散文主要是叙事性和抒情性的小品文。其作品的题材可分为三个系列:一是以写社会生活抨击黑暗现实为主要内容的一组散文,代表作品有《生命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和《执政府大屠杀记》。二是以《背影》《儿女》《悼亡妇》为代表的一组散文,主要描写个人和家庭生活,表现父子、夫妻、朋友间的人伦之情,具有浓厚的人情味。第三,以写自然景物为主的一组借景抒情的小品,《绿》《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是其代表佳作。后两类散文,是朱自清写得最出色的,其中《背影》《荷塘月色》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其散文素朴缜密、清隽沉郁,以语言洗炼,文笔清丽著称,极富有真情实感。

因三代人定居扬州,自己又毕业于当时设在扬州的江苏第八中学高中,且在扬州做过教师,故自称“扬州人”。他是现代著名的作家和学者。朱自清祖父朱则余,号菊坡,本姓余,因承继朱氏,遂改姓。为人谨慎,清光绪年间在江苏东海县任承审官10多年。父亲名鸿钧,字小坡,娶妻周氏,是个读书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朱鸿钧由东海赴扬州府属邵伯镇上任。两年后,全家迁移扬州城,从此定居扬州。

朱自清在扬州生活了13年,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对古城这段生活,他的感受是微妙、复杂的。大概是生活过于单调,所以他后来曾说,儿时的记忆只剩下“薄薄的影”,“像被大水洗了一般,寂寞到可惊程度!”但是,在漫长曲折的人生旅途上,儿时毕竟是首发的“驿站”。

我国著名散文家朱自清教授,晚年身患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全家12口人吃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当时,国民党勾结美国,发动内战,美国又执行扶助日本的政策。一天,吴晗请朱自清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美援面粉”的宣言书上签字,他毅然签了名并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这年(1948年)8月12日,朱自清贫困交加,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嘱咐夫人:“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民党配给的美国面粉。”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北京解放前夕,患胃病辞世。

著作书目:

《雪朝》(诗集)1922,商务

《踪迹》(诗与散文)1924,亚东图书馆

《背影》(散文集)1928,开明

《欧游杂记》(散文集)1934,开明

《你我》(散文集)1936,商务

《伦敦杂记》(散文集)1943,开明

《国文教学》(论文集)1945,开明

《经典常谈》(论文集)1946,文光

《诗言志辨》(诗论) 1947,开明

《新诗杂话》(诗论)1947,作家书屋

《标准与尺度》(杂文集)1948,文光

《语文拾零》(论文集)1948,名山书屋

《论雅俗共赏》(杂文集)1948,观察社

《朱自清文集》(1—4卷)1953,开明

《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上下册)1981,古籍

《朱自清序跋书评集》(论文集)1983,三联

《朱自清散文选集》1986,百花

《朱自清全集》(1-3卷)1988,江苏教育(未出齐) ----

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号秋实。祖籍浙江绍兴,1898年生于江苏东海,1903年随家定居扬州,所以自称“我是扬州人”。 1916年中学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预科班,次年改名自清,考入北大哲学系。毕业后先后在江苏、浙江的中学任教。

他的写景散文在现代文学的散文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他运用白话文描写景致最具魅力。如《绿》中,就用比喻、对比等手法,细腻深切地画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质和色,文字刻意求工,显示出驾御语言文字的高超技巧。

他的炉火纯青的文字功力在《荷塘月色》中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在描写月色下的荷花之美时,作者将它比喻为明珠,碧天的星星、出浴的美人;在形容荷花淡淡的清香时,又用了“仿佛远处高楼上飘过来的渺茫的歌声似的”一句,以歌声比喻香气,以渺茫比喻香气的轻淡,这一通感手法的运用准确而奇妙。

朱自清还有另一语言风格的散文,即用平易的语言,在朴素的叙述中寄寓真挚深沉的情愫。这类作品常常能表现作者正直、热情、进步的心怀,如《生命的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等均为这一风格的代表作,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背影》。这篇散文洗去了他往日的铅华,透过父亲的一举一动,读者似乎看到了作者惨淡的家境及父亲对儿子深挚的爱。

朱自清在扬州生活了13年, 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对古城这段生活,他的感受是微妙、复杂的。大概是生活过于单调,所以他后来曾说,儿时的记忆只剩下“薄薄的影”,“像被大水洗了一般,寂寞到可惊程度!”但是,在漫长曲折的人生旅途上,儿时毕竟是首发的"驿站"。

扬州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文化城,其湖光山色,风物宜人,曾使多少诗人如李白、杜甫、苏东坡、欧阳修等流连于此,寻幽探胜,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瑰丽诗章。扬州也是一个英雄的历史城,在抵御异族侵略的历史上,曾谱写下无数辉煌的篇章,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古城的绮丽风光和浓郁的崇尚文化的风气,于无形中陶冶着少年朱自清的性情,养成他和平中正的品性和向往自然美的情趣。而扬州美丽的山水,更如雨露般滋润他的心灵,哺育他的感情,丰富他的想象力,使他的情怀永远充溢着诗情和画意。扬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对他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又是深远的。

朱自清虽在"五四"运动后开始新诗创作,但是,1923年发表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却显示出他的散文创作方面的才能。从此以后他致力于散文创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1928年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使朱自清成为当时负有盛名的散文作家。

朱自清的散文主要是叙事性和抒情性的小品文。其作品的题材可分为三个系列:一是以写社会生活抨击黑暗现实为主要内容的一组散文,代表作品有《生命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和《执政府大屠杀记》。二是以《背影》、《儿女》、《悼亡妇》为代表的一组散文,主要描写个人和家庭生活,表现父子、夫妻、朋友间的人伦之情,具有浓厚的人情味。第三,以写自然景物为主的一组借景抒情的小品,《绿》、《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是其代表佳作。后两类散文,是朱自清写得最出色的,其中《背影》、《荷塘月色》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其散文素朴缜密、清隽沉郁,以语言洗炼,文笔清丽著称,极富有真情实感。

在红楼梦众多人物当中,有一个人物,作者虽然着墨不多,却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乡村老妪刘姥姥。刘姥姥这个人物本身有故事情节,有性格,在小说中又起着重要的结构作用,有了他,小说中的很多人物、事件才得以连缀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小说用刘姥姥引出故事,推进情节,提示结局,前后以一贯之。

他虽不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但在作品中却不时被作者提起。刘姥姥的出场就给人们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是非常注意重要人物的出场的,刘姥姥出场就表现出他的见识不凡。如第六回①这是叙述的开始,从刘姥姥一家说起,描写了他一进荣国府的情景。在第三十九回到第四十二回中,则详细叙述了他二进荣国府的情景。其中第三十九回,写他“信口开河”,胡编凑趣,痴心宝玉反信以为真,偏去“寻根究底”,第四十回,在“两宴大观园”中,他甘当丑角。第四十一回,是他酒沉饭饱,迷失路径,误入怡红院。第四十二回,他临行为凤姐女儿取名“巧姐”,终于满载而归。但在后四十回中,又写了两次:第一百一三回,凤姐病笃,依巧姐相托。第一百一九回,他将巧姐、平儿接到乡间躲藏,并给巧姐说媒。[2]

通过这些回的描写,刘姥姥这个人物形象被刻画得栩栩如生。他见证了贾府兴衰荣辱的全过程。一进荣国府,刘姥姥小心谨慎,打通关节,与赫赫有名的金陵大户建立关系。二进荣国府,刘姥姥左右逢源,装疯卖傻。三进荣国府,刘姥姥挺身而出,侠肝义胆,成为《红楼梦》里重要的收场人物。作为一个被刻画得如此成功的艺术形象,那么刘姥姥在作品中起到一个怎样的作用?他的人物形象又是如何被塑造的呢?

我认为刘姥姥在作品中主要发挥了下面三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红楼梦》结构宏大,人物众多,情节复杂,寓意深远,所以在开头,曹雪芹用了整整五回来做铺垫,等到第六回时,“且说荣府中合算起来,从上至下,也有三百余口人,一天也有一二十件事,竟如乱麻一般,没个头绪可作纲领。正思从那一件事那一个人写起方妙,却好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府略有些瓜葛,这日正往荣府中来,因此便就这一家说起,倒还是个头绪。”这一家便是“以务农为业”的刘姥姥家,这一个便是王门刘氏寡妇刘姥姥。曹雪芹把刘姥姥视为鸿篇巨著红楼梦的开篇“纲领”和叙事的“头绪”,可见刘姥姥在全书中的作用非同一般。

刘姥姥进荣国府始自红楼梦故事的开端止至全书的结束,贯穿始终。但是,刘姥姥几进荣国府,并非构成红楼梦一书情节的线索,而是对红楼梦的故事情节起了起承转合的结构性作用。那三次比较详细描述刘姥姥进荣国府的时刻,正是贾家由兴盛到鼎盛及至衰败的变化转折时刻。所以,如果读者细心阅读便会发现,每逢红楼梦情节发生重大转折时,刘姥姥便会在荣国府出现。这正是结构式人物的特征。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时,荣府正处于“人口日多,事务日盛,主仆上下,都是安富尊荣”的时期,②黛玉和宝钗都已来到荣府,红楼梦中三个主人公已经会齐,故事即将开始。刘姥姥来到荣府,便拉开了红楼梦故事的帷幕。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时,贾元春已经“才选凤藻宫”,为迎接元妃省亲,荣府花巨资兴建大观园,更是气派非凡,连元妃都觉得“太奢华过费了”!从此红楼梦故事的舞台搬进了大观园,而刘姥姥来到荣府,便引出“史太君两宴大观园”等故事。作者极尽铺张地通过刘姥姥游大观园写出一个贵族庄园中平时豪华奢侈的生活状况,充分展示了荣府的鼎盛气势;同时把宝、黛、钗的爱情纠葛也进一步深化了。刘姥姥三进荣国府则是荣府发生了巨变的时刻,不仅女主人公黛玉“焚稿断痴情”,结束了宝、黛悲剧,而且发生了“锦衣卫查抄宁国府”事件,从而牵连到荣国府,虽经贾母拿出私房钱“散余资”维持局面,也终于难撑大厦而魂归地府。曾在荣府叱咤风云、一手遮天的王熙凤也遭众叛亲离,一病不起,连自己的女儿都保护不了,不得已把自己的女儿巧姐的命运都托付给山村老妪刘姥姥。刘姥姥侠肝义胆不负重托,直到一百二十回全书结束时,不仅为巧姐找到了家境殷实的婆家,而且又把巧姐送回荣府,交代了十二金钗中最后一个人物的命运结局。一部人物众多、关系复杂、情节曲折的红楼梦是由刘姥姥的几进荣国府串联起来的。所以刘姥姥这一形象的结构作用就显而易见了。

第二,红楼梦一书共写了有名有姓的人物四百多个,其中决大部分都是贾氏宗族中人,完全没有关系的重要人物却只有刘姥姥一人。他是大观园兴衰盛败的特殊见证人。他从一个特殊角度拓展了红楼梦的思想内涵。

刘姥姥女婿家姓王,“祖上也做过一个小小京官,昔年曾与凤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认识。因贪王家的势利,便连了宗,认作侄儿。”③因此,这门所谓“远亲”实际上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假亲。后来,这位“远亲”的祖先故去,有一个儿子名唤王成,“因家业萧条,便搬出城外乡村中住了。王成亦相继病故,有子小名狗儿,娶妻刘氏,生子小名板儿;又生一女名唤青儿;一家四口,以务农为业。”(第六回)这个刘氏,便是书中刘姥姥的女儿。可见这位刘姥姥与荣府谈不上有任何关系。

刘姥姥是以一个下层社会贫困妇女的身份走进这“诗礼簪缨”的公侯世家,从一个终身务农的穷寡妇的角度观察这“钟鸣鼎食”的豪门巨宅。这一视角的选择也曹雪芹经历了家族巨变之后,在穷途潦倒的日子中感悟到的认知有密切关系。因此,刘姥姥也是曹雪芹执意塑造的人物,他从另一个角度丰富了红楼梦的思想内涵。

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作者侧以刘姥姥的视角表现荣府的权势。刘姥姥看到荣府门两旁气派的石狮,满门口的轿马,“挺胸叠肚”的看门人,使得他战战兢兢,见人就称“大爷”;而门人们则是连理都不理,这种颐指气使的派头与刘姥姥的低三下四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刘姥姥二进荣国府重点写的则是荣国府的豪富。这一次曹雪芹用了近四回的篇幅,通过刘姥姥的眼,具体描述了琳琅满目、花团锦簇的大观园景物和荣国府豪华奢侈的日常生活。刘姥姥一进门,偶尔遇上一顿“普通饭”经刘姥姥算了算帐:“这一顿的银子,够我们庄稼人过一年了!”等到“史太君两宴大观园”时就更无法比拟了。在游大观园时,刘姥姥刚进园子就说:“我们乡下人,到了年下,都上城买画儿贴,……大家都都说:‘怎么得到画上逛逛!’想着画儿也不过是假的,……谁知今儿进这园子里一瞧,竟比画儿还强十倍!”足见荣府景物之华美!在游园过程中,作者随意点了两笔:凤姐的穿着打扮和使用之物,非金即银,非中即洋;对宴席上的菜肴,作者着意具体描述了一道菜——茄鲞。凤姐介绍说:“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钉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肉脯子合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各色干果子,都切成钉儿,拿鸡汤煨干了,拿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了。要吃的时候儿,拿出来,用炒的鸡爪子一拌,就是了。”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说:“我的佛祖!倒得多少鸡配他,怪道这个味!”④曹雪芹如此细写这样一道菜,一把荣府穷奢极欲的生活写得淋漓尽致,再加上令刘姥姥“摇头吐舌”慨叹莫名的反应,简直使已贫苦的农民达到不可想象的地步,从而把荣府犹如官府的奢靡生活揭露得更为深刻!刘姥姥第三次看到的荣府已与第一二次看到的有天壤之别。他只是因为“听到姑奶奶这里动了家”就赶着进城来了,荣府已没有过去那样令人生畏的权势,刘姥姥见不到那些“挺胸叠肚、指手画脚”的门人,也不用“溜”、“蹭”着走,而是“一径来到后门”,等了半天才找见一个人。等见到凤姐时,这位原来雍容华贵以泼辣著称的姑奶奶已经“骨瘦如才、神情恍惚”气息奄奄病入膏肓了。刘姥姥第一次到荣府来是“打抽丰”,寻求救援的,这一次却是凤姐把刘姥姥当作最可信赖、可以寄托救助的人。他把亲生女儿巧姐交给了刘姥姥。所以刘姥姥即是荣府兴衰的见证人,又是荣府兴衰的“对照物”。

第三,刘姥姥虽着墨不多,但却是红楼梦众多人物当中一个亮点人物。

曹雪芹自称《红楼梦》是“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的“悲金悼玉”之作,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⑤的悲剧。的确,红楼梦中的主人公,包括“十二金钗”的结局都是很不幸,甚至连书中的一些次要人物,如金钏、晴雯、司棋、鸳鸯、尤二姐、尤三姐、赵姨娘,乃至“老祖宗”贾母的结局都是悲惨的。可是刘姥姥却不然。他虽然不像大观园里公子、**们那样才貌双全,却也从来没有他们那么多愁苦烦恼。他家即便贫困得连过冬的东西都无从准备,但也没有被抄家、坐牢的危险。而当荣府衰败之日,刘姥姥家里却靠辛勤的劳动“挣了好几亩地,又打了一眼井,种些蔬菜瓜果。一年买的钱也不少,尽够他们嚼吃的了。”当凤姐走投无路时,还伸出了援助之手真正帮了凤姐一把。她给荣府的人们带来了不曾感受过的轻松与欢乐,她是《红楼梦》沉闷的氛围中一个熠熠闪光的亮点人物。

接下来谈一下刘姥姥这个人物形象是如何被塑造得如此成功。这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使用素朴、本色的个性化语言。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写好人物的语言是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曹雪芹是写人物语言的能工巧匠,他善于用个性化的语言塑造人物形象。而个性化语言又是人物出身、社会地位、生活阅历、文化素养、为人嗜好等诸多方面形象本质的再现,使我们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刘姥姥是一个生活在乡村的劳动妇女,同时也是一个久经世故的老寡妇,膝下无子,跟着女儿女婿生活。一方面要尽心尽意地帮着女儿女婿过活,另一方面又要时时注意语言分寸。例如第六回,女婿狗儿因家境不好在家吃闷酒寻气恼,刘姥姥看不过去乃劝道:“姑爷,你别嗔着我多嘴:咱们村庄人家儿,那一个不是老老实实,守着多大碗儿吃多大的饭呢!”这样的语言和口吻完全符合刘姥姥的身份,既婉言规劝又怕惹女婿发火,同时也道出了生活的艰辛。

我们再看刘姥姥同王熙凤的一段语言。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是为了“打抽丰”,即过去同王家的关系取得赠予,以解眼下生活之危。当听到凤姐给他二十两银子接济时,有下面一段话:

刘姥姥喜得眉开眼笑道:“我们也知道艰难的,但只俗话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还大’呢。凭他怎样,你老拔一根寒毛比我们的腰还壮哩。”周瑞家的在旁听见他说的粗鄙,只管使眼色止他。凤姐笑而不睬,叫平儿把昨儿那包银子拿来,再拿一串钱,都送至刘姥姥跟前。

周瑞家的认为刘姥姥说的粗鄙,只管使眼色止他,殊不知正是这粗鄙的语言打动人心。正是这样的素朴语言才写出了刘姥姥的本色,也正是得力于这样素朴、本色的个性化语言,才使得刘姥姥这一典型形象获得了不朽的艺术生命力。

所谓本色,就是说同人物身份、性格、感情和此时次地的主客观条件相符合、贴切。使人一听就认出了“这一个”,能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来。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时得到贾母的赏识(这一次是送一些时鲜表示感谢的)。鸳鸯把他洗得干干净净,换上衣服,派他去当女清客,以帮太太**们开胃口助消化。其中一项节目是行酒令,刘姥姥不像太太**们那样熟悉诗词歌赋,只会说写俗言俚语,结果则难免贻笑大方。现摘录如下(第四十回):

原是凤姐和鸳鸯都要听刘姥姥的笑话儿,故意都叫说错了。至王夫人,鸳鸯便代说了一个,下便该刘姥姥。刘姥姥道:“我们庄稼闲了,也常会几个人弄这个儿,可不像这么好听就是了。少不得我也试试。”众人都笑道:“容易的,你只管说,不相干。”鸳鸯笑道:“左边大四是个人。”刘姥姥听了,想了半日,说道:“是个庄稼人罢!”众人哄堂笑了。贾母笑道:“说得好,就是这么说。”刘姥姥也笑道:“我们庄稼人不过是现成的本色儿,姑娘姐姐别笑。”鸳鸯道:“中间三四绿配红。”刘姥姥道:“大火烧了毛毛虫。”众人笑道:“这是有的,还说你的本色。”鸳鸯笑道:“右边么四真好看。”刘姥姥道:“一个萝卜一头蒜。”众人又笑了。鸳鸯笑道:“凑成便是一枝花。”刘姥姥两只手比着,也要笑,却又掌住了,说道:“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众人听了,由不得大笑起来。

刘姥姥让这些太太**们很开心。这几句酒令对词,只能出自刘姥姥之口,只这几句令词已似令人看见刘姥姥的神情姿态。读此妙文,我们既同情刘姥姥的被耍弄,同时又不仅赞赏曹雪芹的艺术匠心,活脱脱写出刘姥姥的本色,我们只须一看语言便可听出这是刘姥姥。这些村野俗语在刘姥姥的口中自然流露,使这一形象更加鲜明生动,也正是如此,这个艺术形象才世世代代流传在人们的生活中。

第一,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

《红楼梦》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而细节描写则是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文学作品来说,细节描写则是反映生活情景,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在优秀的文学作品中,成功的细节描写能够加强作品的真实性、形象性、和生动性,进而形成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使读者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进作品所描绘的艺术境界中去。曹雪芹是细节描写的艺术大师,不仅对主要人物通过细节描写塑造其形象,对像刘姥姥这样的小人物也有许多生动的细节描写。

比如,第六回中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向凤姐求增予接济的一段描写:

刘姥姥会意,未语先红了脸。待要不说,今日所为何来?只得勉强说道:“论今日初次见,原不该说的,只是大远的奔了你老这里来,少不得说了……”

正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恰好贾蓉此时来向凤姐借屏风,等贾蓉走了以后刘姥姥方安顿了,便说道:

“我今日带了你侄儿,不为别的,因他爹娘连吃的没有,天气又冷,只得带了你侄儿奔了你老来。”说着,又推板儿道:“你爹在家里怎么教你的?打发咱们来作煞事的?只顾吃果子!”凤姐早已明白了,听他说不会说话,因笑道:“不必说了,我知道了。”

刘姥姥真的不会说话吗?非也!从他对女婿的规劝和后来两进荣国府同众多人的对话,以及在宴会上他能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有时还故意装傻装呆,我们知道六老老是一个久经世故很会说话的人,只不过此时此刻以穷亲戚的身份向富亲戚乞讨的尴尬和窘迫,再会说话也不知道如何开口了,只能”未语先红了脸”,待无可奈何说出口后又忙去推板儿以解窘态。作者用极精练的文笔,活生生地勾勒描绘出这种特定情景下的刘姥姥的心理活动、神情和下意识的动作,把一个刘姥姥写活了。

再比如说小说的第四十回写到刘姥姥二进荣国府,受到贾母赏识留住几日,在宴会上刘姥姥个性化的语言以及夸张的表演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那刘姥姥入了座,拿起箸来,沉甸甸的不伏手,——原来上凤姐和鸳鸯商议定了,单拿一双老年四楞象牙镶金的筷子给刘姥姥。刘姥姥见了,说到:“这个叉巴子,比我们那里的铁锨还沉,那里拿得动他?”说得众人都笑起来。……凤姐偏捡了一碗鸽子蛋放在刘姥姥桌上。贾母这边说声“请”,刘姥姥便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却鼓着腮帮子,两眼直视,一语不发。众人先还发怔,后来一想,上上下下都一齐哈哈大笑起来。……

刘姥姥拿起箸来,只觉不听使唤,又道:“这里的鸡儿也俊,下的这蛋也小巧,怪俊的。我且得一个儿!”众人方住了笑,听见这话,又笑起来。那刘姥姥正夸鸡蛋小巧,凤姐儿笑道:“一两银子一个呢!你快尝尝吧,冷了就不好吃了。”刘姥姥便伸筷子要夹,那里夹得起来?满碗里闹了一阵,好不容易撮起一个来,才伸着脖子要吃,偏又滑下来,滚在地下。忙放下筷子要亲自去拣,早有地下的人拣去了。刘姥姥叹道:“一两银子,也没听见个响声儿就没了!”读到这里,真的让人忍俊不禁。作者在这里仅用普普通通的文字,但却生动形象地将刘姥姥当时的表情、动作、音容笑貌惟妙惟肖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效果,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再比如说,刘姥姥跟着贾母游园,大观园的景物使他看得眼花缭乱,但来到省亲别墅的牌坊底下,是这样描写的:

刘姥姥道:“嗳呀!这里还有大庙呢。”说着便爬下磕头。众人笑弯了腰。刘姥姥道:“笑什么?这牌楼上的字我都认得。我们那里这样庙宇最多,都是这样的牌坊,那字就是庙的名字。”众人笑道:“你认得这是什么庙?”刘姥姥便抬头指那字道:“这不是‘玉皇宝殿’!”众人笑得拍手打掌,还要拿他取笑儿。刘姥姥觉得肚子里一阵乱响,忙的拉着一个丫头,要了两张纸,就解裙子。众人又是笑,又忙喝他:“这里使不得!”忙命一个婆子,带着东北角上去了。

作者在这里通过刘姥姥把牌坊当作大庙,还有后面的把大观园竹篱当作扁豆架子,把美人壁画当作真人,自己被人戴上满头花映在镜子里,却以为是亲家母并嘲讽他,“你好没见过世面,见这园子花好,你就没死没活地戴了一头”等细节描写,无不叫人啼笑皆非。所以“刘姥姥进大观园”也就成为现实生活中人们常用的语言。

总之,在《红楼梦》中,刘姥姥虽不是主要人物,却贯串书的始终,既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同时也见证了荣府的兴衰盛败;其人物形象在曹雪芹的笔下被刻画得栩栩如生。作者运用素朴、本色的个性化语言,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使刘姥姥的形象通过三进荣国府得到反复皴染和表现,更加鲜明和饱满。从而也印证了“存在即是合理”的规律。

注释:

① 选自《红楼梦》原著第六回。

② 选自《红楼梦》原著“冷子兴”语。

③ 选自《红楼梦》原著第六回。

④ 选自《红楼梦》原著第四十一回。

⑤ 选自《红楼梦》原著第五回。

参考文献:

[1] 《杭州商学院报》 2002年第1期(总第52期)

[2]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 [清] 曹雪芹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0年版

[3] 《铜陵学院学报》 2002年第1卷第2期(总第14期)

[4] 《红楼梦人物论》 王昆仑 第126页 三联书店 1980年版

[5] 《红楼梦人物论》 王昆仑 北京出版社 2004年版

[6] 《红楼梦研究》 俞平伯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7] 《论〈红楼梦〉》 王蒙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3年版

朱自清(18981122—1948812)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现代著名作家、散文家、学者、民主战士。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朱自清祖父朱则余,号菊坡,本姓余,因承继朱氏,遂改姓。为人谨慎,清光绪年间在江苏东海县任承审官10多年。父亲名鸿钧,字小坡,娶妻周氏,是个读书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朱鸿钧由东海赴扬州府属邵伯镇上任。两年后,全家迁移扬州城,从此定居扬州。朱自清妻子名叫陈竹隐。幼年在私塾读书,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1912年入高等小学。

  朱自清在扬州生活了13年, 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对古城这段生活,他的感受是微妙、复杂的。大概是生活过于单调,所以他后来曾说,儿时的记忆只剩下“薄薄的影”,“像被大水洗了一般,寂寞到可惊程度!”但是,在漫长曲折的人生旅途上,儿时毕竟是首发的"驿站"。

  扬州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文化城,其湖光山色,风物宜人,曾使多少诗人如李白、杜甫、苏东坡、欧阳修等流连于此,寻幽探胜,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瑰丽诗章。扬州也是一个英雄的历史城,在抵御异族侵略的历史上,曾谱写下无数辉煌的篇章,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古城的绮丽风光和浓郁的崇尚文化的风气,于无形中陶冶着少年朱自清的性情,养成他和平中正的品性和向往自然美的情趣。而扬州美丽的山水,更如雨露般滋润他的心灵,哺育他的感情,丰富他的想象力,使他的情怀永远充溢着诗情和画意。扬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对他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又是深远的。

  1916年中学毕业后,朱自清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2月写的《睡罢,小小的人》是他的新诗处女作。他是五四爱国运动的参加者,受五四浪潮的影响走上文学道路。毛泽东曾赞扬过朱自清的骨气,说他“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

  1920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在江苏、浙江一带教中学,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1922年和俞平伯等人创办《诗》月刊,是新诗诞生时期最早的诗刊。他是早期文学研究会会员。1923年发表的长诗《毁灭》,这时还写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优美散文。

  1925年8月到清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则以散文为主。1927年写的《背影》、《荷塘月色》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1931年留学英国,漫游欧洲,回国后写成《欧游杂记》。1932年9月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校南迁至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讲授《宋诗》、《文辞研究》等课程。这一时期曾写过散文《语义影》。1946年由昆明返回北京,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

  朱自清晚年身患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全家12口人吃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当时,国民党勾结美国,发动内战,美国又执行扶助日本的政策。一天,吴晗请朱自清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美援面粉”的宣言书上签字,他毅然签了名并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这年(1948年)8月12日,朱自清贫困交加,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嘱咐夫人:“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民党配给的美国面粉。”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北京解放前夕,患胃病辞世。

  著作

  朱自清有著作27种,共约190万言,包括诗歌、散文、文艺批评、学术研究等。大多收入1953年开明书店出版的4卷《朱自清文集》。1988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对朱自清著作又一次全面的搜集、整理、出版了6册《朱自清全集》。朱自清虽在“五四”运动后开始新诗创作,但是,1923年发表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却显示出他的散文创作方面的才能。从此以后他致力于散文创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1928年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使朱自清成为当时负有盛名的散文作家。

  朱自清的散文主要是叙事性和抒情性的小品文。其作品的题材可分为三个系列:一是以写社会生活抨击黑暗现实为主要内容的一组散文,代表作品有《生命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和《执政府大屠杀记》。二是以《背影》《儿女》《悼亡妇》为代表的一组散文,主要描写个人和家庭生活,表现父子、夫妻、朋友间的人伦之情,具有浓厚的人情味。第三,以写自然景物为主的一组借景抒情的小品,《绿》《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是其代表佳作。后两类散文,是朱自清写得最出色的,其中《背影》《荷塘月色》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其散文素朴缜密、清隽沉郁,以语言洗炼,文笔清丽著称,极富有真情实感。

  他的写景散文在现代文学的散文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他运用白话文描写景致最具魅力。如《绿》中,就用比喻、对比等手法,细腻深切地画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质和色,文字刻意求工,显示出驾御语言文字的高超技巧。

  他的炉火纯青的文字功力在《荷塘月色》中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在描写月色下的荷花之美时,作者将它比喻为明珠,碧天的星星、出浴的美人;在形容荷花淡淡的清香时,又用了“仿佛远处高楼上飘过来的渺茫的歌声似的”一句,以歌声比喻香气,以渺茫比喻香气的轻淡,这一通感手法的运用准确而奇妙。

  朱自清还有另一语言风格的散文,即用平易的语言,在朴素的叙述中寄寓真挚深沉的情愫。这类作品常常能表现作者正直、热情、进步的心怀,如《生命的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等均为这一风格的代表作,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背影》。这篇散文洗去了他往日的铅华,透过父亲的一举一动,读者似乎看到了作者惨淡的家境及父亲对儿子深挚的爱。

  著作书目

  《雪朝》(诗集)1922,商务

  《踪迹》(诗与散文)1924,亚东图书馆

  《背影》(散文集)1928,开明

  《欧游杂记》(散文集)1934,开明

  《你我》(散文集)1936,商务

  《伦敦杂记》(散文集)1943,开明

  《国文教学》(论文集)1945,开明

  《经典常谈》(论文集)1946,文光

  《诗言志辨》(诗论) 1947,开明

  《新诗杂话》(诗论)1947,作家书屋

  《标准与尺度》(杂文集)1948,文光

  《语文拾零》(论文集)1948,名山书屋

  《论雅俗共赏》(杂文集)1948,观察社

  《朱自清文集》(1—4卷)1953,开明

  《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上下册)1981,古籍

  《朱自清序跋书评集》(论文集)1983,三联

  《朱自清散文选集》1986,百花

  《朱自清全集》(1-3卷)1988,江苏教育(未出齐) ----

  朱自清散文集:

  1、 《匆匆》

  2、 《歌声》

  3、 《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4、 《温州的踪迹》

  5、 《背影》

  6、 《航船的文明》

  7、 《荷塘月色》

  8、 《女人》

  9、 《<梅花>后记》

  10、 《白种人——上帝的骄子》

  11、 《怀魏握青君》

  12、 《阿河》

  13、 《儿女》

  14、 《哀韦杰三君》

  15、 《旅行杂记》

  16、 《飘零》

  17、 《说梦》

  18、 《白采》

  19、 《海行杂记》

  20、 《一封信》

  21、 《序》

  名家论佩弦

  郁达夫《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引》: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章之美,要算他。

  叶圣陶《朱佩弦先生》:谈到文体的完美,文字的会写语,朱先生该是首先被提及的。

  林非《现代六十家散文札记》:朱自清的成功之处是,善于通过精确的观察,细腻地抒写出对自然景色的内心感受。

  朱德熙《漫谈朱自清的散文》:朱自清的散文是很讲究语言的,哪怕是一个字两个字的问题也绝不放松。可是他的注重语言,绝不是堆砌词藻。

  佩弦逸事

  函请接济家父

  芦沟桥事变发生之后,朱自清先生转往大后方,他写信给当时在上海教书的李健吾,请他就近接济自己住在扬州的老父亲,李健吾自然不会让老师失望。那么,朱自清先生何以有信心如此重托他人呢?原来,这二人之间早已建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1925年暑假过后,朱自清先生应聘来到清华大学担任了中国文学系的教授。李健吾这时刚好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毕业,考取了清华大学中文系。上第一堂课,朱自清先生点名,点到李健吾时,问道:“李健吾,这个名字怪熟的,是不是常在报纸上写文章的那个李健吾?”李健吾回答:“不敢瞒老师,是我。”确实是在师大附中读书时,李健吾就和蹇先艾等组织了爝火社,从事新文学活动了。“那我早认识你啦!”朱先生高兴地说。下课后,朱自清先生劝李健吾:“你是要学创作的,念中文系不相宜,还是转到外文系去吧。”当时中文系只念古书,所以朱自清先生这么说。李健吾听了朱自清先生的话,第二年就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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