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朱自清)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今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现代杰出的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
1916年中学毕业并成功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开始发表诗歌。1928年第一本散文集《背影》出版。[3-4] 1932年7月,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1934年,出版《欧游杂记》和《伦敦杂记》。1935年,出版散文集《你我》。
1948年8月12日病逝于北平,年仅50岁。
1916年,他考入北京大学预科,同年底与武钟谦女士完婚。1917年夏,迫于家庭经济状况恶化,为减轻家庭负担,乃改名“自清”,因自感性情迟缓,感于《韩非子》中“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之语,乃字“佩弦”以自警策,提前一年投考北京大学本科,被哲学门录取。
1919年,他加入《新潮》诗社,开始创作新诗,其新诗处女作《睡罢,小小的人》于同年2月问世。他积极五四爱国运动和新文化运动,并就此走上文学道路。在三年内,他修完四年的课程,于1920年提前毕业。此后,他曾在杭州、扬州、上海、台州、温州、宁波和上虞等处中学任教,同时从事新诗和散文创作。1922年,和俞平伯等人共同创办《诗》月刊(该刊是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诗刊)。他的诗呈现出一种纯正朴实的新风,或热切地追求光明,憧憬未来,或有力地抨击黑暗的世界,揭露血泪的人生,洋溢着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精神。
1925年夏,赴北京任清华大学教授。1928年8月,出版散文集《背影》,在文坛引起强烈反响,并以平淡朴素而又清新秀丽的优美文笔独树一帜。同年11月26日,其夫人武钟谦在扬州病逝,对他打击很大。
1931年4月,结识陈竹隐女士,同年8月赴欧洲进修和游历。1932年7月回国后写成《欧游杂记》,仍任清华大学教授,同年8月与陈竹隐结为伉俪。1934年后参与《文学季刊》杂志编辑工作。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校南迁至长沙、昆明、蒙自、成都,任长沙临时大学、西南联大教授。这一时期曾写过散文《语文影》,与叶圣陶合著《国文教学》等书。
抗日战胜利后,积极支持昆明学生反对国民党发动内战。1946年,由昆明返回北京,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7月,著名的民主战士李公朴、闻一多被国民党特务暗杀,他不顾个人安危,出席成都各界举行的李、闻惨案追悼大会,并报告闻一多生平事迹。1946年10月,他从四川回到北平,11月担任“整理闻一多先生遗著委员会”召集人。
1948年6月18日,他身患重病,仍签名《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并嘱告家人不买配售面粉,始终保持着一个正直的爱国知识分子的高尚气节和可贵情操。8月12日11时40分,病逝于北平,享年51岁。毛泽东曾称赞他“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的‘骨气’,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朱自清一生勤奋,共有诗歌、散文、评论、学术研究著作26种,约二百多万言。遗著编入《朱自清集》、《朱自清诗文选集》等。
中国国家博物馆
中国国家博物馆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是世界上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的博物馆,藏品数量有140万件,包括古代文物、近现代文物、图书古籍善本、艺术品等多种门类。其中,古代文物藏品815万套,也是中华文物收藏量最丰富的博物馆之一。
进馆必看:四羊方尊、红山玉龙、利簋、青瓷莲花尊、虢季子白盘、错金银云纹铜犀尊、后母戊鼎、木雕观音、西周重器大盂鼎、圆鼎之最子龙鼎。
中国国家博物馆建筑面积很大,馆内分南北两个区,一共48个展厅,哪怕你走马观花,也需要花费1天的时间才能勉强看完。但是,如果你同时是历史和艺术的爱好者,建议一定要专门来打卡一次。
上海博物馆
上海博物馆是一座大型的中国古代艺术博物馆,素有文物界“半壁江山”的美誉。馆藏文物近百万件,其中精品文物12万件,尤其是以青铜器、陶瓷器、书法、绘画为特色。以春秋晚期的青铜器最为出名。
进馆必看:晋侯苏、钟玉神人、淳化秘阁法帖4卷、大克鼎、鸭头丸帖卷、草书上虞帖、高逸图卷、白釉镂雕宫殿人物枕、粉彩蝠桃纹瓶。
如果你是瓷器爱好者,到上海来一定要来这里打卡。上海博物馆的参观者很多,工作日还好,一到周末就是排长队了,到了下午4点就停止进馆,建议尽早。另外馆内不定期有志愿者免费讲解提供帮助,如果遇到不懂的地方,不妨大胆地向他们咨询。
秦始皇陵博物院
中国较大规模的皇陵,它的秦兵马俑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兵马俑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和宝贵财富,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进馆必看:跪射俑,这尊跪射俑是保存最完整的兵马俑,他们头挽发髻,身披铠甲,持握弓箭的双手置于腰间,眼睛注视正前方,面容冷静,这些细节都清晰可见。
第一次去参观兵马俑的朋友一定要选择专业导游,否则故事都讲不好,还导啥?如果不想请,蹭听也行,不然你辛辛苦苦去看那几个大坑,会有种到此一游的感觉,当然如果你对这段历史很熟悉的话,可以全程自助游。
另外,一定要避开节假日,我第一次去的时候也是全程懵圈的,幸亏一起的朋友在西安生活,对于这里相当熟悉,全程陪同全程讲解(她学历史的),但是也是有种比较匆忙的感觉,主要是那天是周末,人太多了。
湖南省博物馆
湖南省最大的综合性历史艺术类博物馆,被国家文物局列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湖南省博物馆现有馆藏文物18万余件,尤以马王堆汉墓出土文物、商周青铜器、楚文物、历代陶瓷、书画和近现代文物等最具特色。
进馆必看:马王堆汉墓古尸、西汉直裾素纱襌衣、商皿方罍、辛追墓T形帛画、人物龙凤图等。
这是到长沙必打卡的一个景点,马王堆在长沙无人不知,建议大家一进馆就直奔主题,先上3楼看马王堆汉墓,场面太震撼,传说太唯美,历史感超强。
苏州博物馆
粉墙黛瓦里,装着姑苏城的前世与今生。具有中西合璧风格的建筑设计风格来自旺了17代的名门望族贝家的后人,贝聿铭的手笔。苏州博物馆里面的展品多是苏州本地出土的文物,很有本土的特色。
进馆必看:真珠舍利宝幢、手植藤、微缩明式家具。
博物馆建筑其本身就很有观赏特点,将园林元素和西方的几何学构架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湖石假山、直曲小桥、八角凉亭、贝聊珠贯,古典与现代的完美结合,让人过目不忘之余,还多了一个爱上这座城市的理由。进去之后直接拍照就对了,画面不要太美。
1 说明练习写文章重要性的文言文
说明练习写文章的重要性用现代文可以这样说:“练习写文章可以培养人们观察思考的习惯,可以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可以促进人们大脑的思考,练习写文章对开发人的智力非常重要”。
这句话可以翻译成文言文,即:练习:练。写文章:作赋。
可以培养:能训。人们:人。
观察思考:观与思。的习惯:之习。
可以提高:以升。语言表达能力:语叙之能。
促进人们大脑的思考:促人脑思。对开发人的智力:于掘人智。
非常重要:尤重。“练习写文章可以培养人们观察思考的习惯,可以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可以促进人们大脑的思考,练习写文章对开发人的智力非常重要”用文言文可以这样说:练作赋能训人观与思之习,以升语叙之能,以促脑思,练作赋于掘人智尤重也。
2 有意义的文言文+分析司马光,宋哲宗时宰相,尝主编《资治通鉴》,为一时之名臣。其幼时患记忆不若人,众兄弟既成诵而游息矣,独闭门不出,俟能讽诵乃已。自言:“用力多者收功远,乃终身不忘也。”及长,遍览古籍,博闻强志,曰:“书不可不成诵。或马上,或中夜不寝时,咏其文,思其义,所得多矣。”
注释:
“众兄弟既成诵而游息矣,……”既:已。
“俟能讽诵乃已,……”俟:等到。 讽诵:背诵。
“及长,遍览古籍,博闻强志,……”强志:记得牢。
“其幼时患记忆不若人,……”患:担心。
启示:勤劳的中华民族
勤劳、勤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说的是大诗人李白,少时浪荡,无所用心,戏游河边,巧遇老太婆铁杵磨针,而得到的启事,他从此发奋苦读勤学,终于功成名就。 “锥刺股”是先秦纵横家苏秦好学的故事。苏秦为吸取广博知识,夜以继日发奋苦读,当困乏时,以锥子刺腿,用来振奋精神,坚持学习。司马光的“警枕”说的是他从睡眠中挤出更多时间读书,自己设计了一个用木头削成圆形的枕头,只要一翻身,枕头就会滚开,头就会撞到床板上,人就会惊醒。他一生勤奋好学,编纂了我国最重要的历史典籍之一的《资治通鉴》,这本书包容了1300余年的史实,价值非凡。“三上”是北宋大文学家欧阳修充分利用时间的一种学习方法,乃马上、枕上、厕上,争分夺秒,积少成多,终于在文学方面作出了重大建树。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苏轼的“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都说明勤学的道理。
中华民族以勤劳的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华夏文明,以吃苦耐劳著称于世。如张蘅发明的地动仪,马钧发明的翻车,李春建造的赵州桥,黄道婆改良纺织工具等都体现了中华民族勤劳的生动例子。
3 所有的文言文三家分智氏之田。
赵襄子漆智伯之头,以为饮器。智伯之臣豫让欲为之报仇,乃诈为刑人,挟匕首,入襄子宫中涂厕。
襄子如厕心动,索之,获豫让。左右欲杀之,襄子曰:“智伯死无后,而此人欲为报仇,真义士也!吾谨避之耳。”
乃舍之。豫让又漆身为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
行见其友,其友识之,为之泣曰:“以子之才,臣事赵孟,必得近幸。子乃为所欲为,顾不易邪?何乃自苦如此!求以报仇,不亦难乎?”豫让曰:“不可!既已委质为臣,而又求杀之,是二心也。
凡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者也。”
襄子出,豫让伏于桥下。襄子至桥,马惊,索之,得豫让,遂杀之。
襄子为伯鲁之不立也,有子五人,不肯置后。封伯鲁之子于代,曰代成君,早卒,立其子浣为赵氏后。
襄子卒,弟桓子逐浣而自立,一年卒。赵氏之人曰:“桓子立,非襄主意。”
乃共杀其子,复迎浣而立之,是为献子。献子生籍,是为烈侯。
魏斯者,桓子之孙也,是为文侯。韩康子生武子,武子生虔,是为景侯。
(优因培注) 在文言文中,一词多义的现象比较多:同一个词,在这个句子中是一个义项,在另一个句子里又是一个义项。一般说来,一词多义的各个义项之间均有一定的联系。
一词多义是由本义引申、比喻和假借而形成的,因此应该由本义入手,来理解和掌握它的引申义、比喻义和假借义。词的本义有两种理解:A就词的来源说,即该词的最初意义。
如“去”的最初意义是“离开”,“兵”的最初意义是“兵器”。B就词的应用来说,把常用的那个意义算作词的本义,也叫基本意义。
如“兵”的常用意义是“士兵”等。 引申义是从基本义发展而来的,同基本义有相似的、相对的或相关联的意义。
如“刑”,本义是“刑法”,基本义还包含对犯人的处罚,后来这个意义发展出“惩罚”的意义(皆刑其长吏《陈涉世家》)。 比喻义是词的比喻用法固定下来的意义,有的比喻义是从词的本义、基本义产生的。
如“窝”的本义、基本义都是“鸟兽昆虫居住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产生出的比喻义,即“坏人居住的地方”。《伯牙琴》中的:越人遇狗 越人道上遇狗,狗下首摇尾人言曰:“我善猎,与若中分(对半分。)
”越人喜,引而俱归。
食以粱肉,待之以人礼。 狗得盛礼,日益倨(读音ju四声。
傲慢。),猎得兽,必尽啖乃已。
或嗤越人曰:“尔饮食之,得兽,狗尽啖,将奚以狗为?”越人悟,因为分肉,多自与。狗怒,啮其首,断领足,走而去之。
夫以家人养狗,而与狗争食,几何不败也! 翻译:越地的人在鲁上遇到一只狗,(那)狗低头摇尾发出人的语言说道:“我善于捕猎,(捕到的猎物)和你平分。”(那)越人很高兴,带着狗一起回家。
喂给它高粱和肉食,象对待人一样对待它。 (那)狗受到盛情的礼遇,日益傲慢起来,猎取的野兽,必定全部吃掉了事。
有的人就讥笑那越人说:“你喂它饮食,捕猎到的野兽,狗全部吃了,那狗是干什么用的啊?”那越人醒悟,因此给狗分(野兽)的肉,多的给自己。狗恼怒,咬他的头,咬断了他的脖子和腿,(就)逃跑了。
把狗当成家人养,(然后)却(又)和狗争食,哪有不失败的呢! 寓意:讥讽那些巧言善骗、贪得无厌、凶狠残忍的邪恶小人 感悟:对于恶人和恶势力,不要姑息纵容。到自己无法忍受的时候,就难免自取其祸的。
此所谓养虎为患是也。 《自护其短》 有个北方人,自出生以来就没有见过菱角。
后来他到南方作官,(一次大家)坐在席上吃菱角,这个人连壳一起放到嘴里。有人提醒他说:“吃菱角要去壳。”
他却想掩盖自己的短处,说:“我不是不知道要去壳,是想用来清热呀!”人家问他:“北方也有菱角吗?”他说:“前山后山,哪块地上没有!” 以学自损,不如无学 读数十卷书便自高大,凌忽长者,轻慢同列。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与陈伯之书(节选)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见故国之旗鼓,感生平于畴日,抚弦登陴,岂不怆悢!所以廉公之思赵将,吴子之泣西河,人之情也。
将军独无情哉?想早励良规,自求多福。 自护其短 北人生而不识菱者,仕于南方。
席上啖菱,并壳入口。或曰:“啖菱须去壳。”
某人自护其短,曰:“我非不知。并壳者,欲以清热也。”
问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后山,何地不有?” 以学自损,不如无学 夫学者,所以求益耳。见人读数十卷书便自高大,凌忽长者,轻慢同列。
人疾之如仇敌,恶之如鸱枭。如此以学自损,不如无学也。
王充求学 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无城徒焉。充少孤,乡里称孝。
后到应有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
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 庄公出猎 齐庄公出猎,有一虫举足将搏其轮。
问其御曰:“此何虫也?”对曰:“此所谓螳螂者也。其为虫也,知进而不知却,不量力而轻敌。”
庄公曰:“此为人,而必为天下勇武矣!”回车而避之。 吴起 昔吴起出遇故人,而止之食。
故人日:“诺。”起曰:“待公而食。”
故人至暮不来,起不食待之。明日早,。
4 文言文中〞以〞的作用及意思有哪些以
1 用作介词
表示凭借,译为“凭、靠”。例: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译为“用、拿、把、按照”。 例: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以”后省略介词宾语。)(《为学》) / 策之不以其道。(《马说》)
2 用作连词
表示并列、承接、修饰,“以”相当于“而”。例:新城之上,有池洼然而方以长(《 墨池记》)
表示目的,译为“来、用来”。例: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因为”,“由于”。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3 用作副词
译为“已”,“已经”。 例: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
5 什么文言文是写读书好处多原文王冕者,诸暨人。七八岁时,父命牧(1)牛陇上,窃(2)入学舍,听诸生诵书;听已,辄(3)默记。暮归,忘其牛,父怒挞(4)之。已而复如初。母曰:“儿痴如此,曷(5)不听其所为?”冕因去,依僧寺以居。夜潜(6)出坐佛膝上,执策(7)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8)。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9),冕小儿,恬(10)若不知。(《宋学士文集》)
注释(1)牧:放牧牲畜。(2)窃:偷偷地,暗中。(3)辄:总是(常常)、就。(4)挞:用鞭子、棍子等打人。(5)曷:通“何”,为什么。(6)潜:暗暗地、悄悄地步。(7)执策:拿着书。(8)达旦:到早晨,到天亮。(9)狞恶可怖:狰狞凶恶,令人害怕,(10):恬:神色安然,满不在乎的样子。
译文 王冕是诸暨县人。七八岁时,父亲叫他在田埂上放牛,他偷偷地跑进学堂,去听学生念书。听完以后,总是默默地记住。傍晚回家,他把放牧的牛都忘记了。王冕的父亲大怒,打了王冕一顿。过后,他仍是这样。他的母亲说:“这孩子想读书这样入迷,何不由着他呢?”王冕从此以后就地离开家,寄住在寺庙里。一到夜里,他就暗暗地走出来,坐在佛像的膝盖上,手里拿着书就着佛像前长明灯的灯光诵读,书声琅琅一直读到天亮。佛像多是泥塑的,一个个面目狰狞凶恶,令人害怕。王冕虽是小孩,却神色安然,好像没有看
①[原文]顷岁②,孙莘老识欧阳文忠公③,尝乘间④以文字问之。云:“无他术⑤,唯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懒读书,又一篇出,即求过人,如此少有至者⑦。疵病⑧不必待人指摘⑨,多作自能见之。”此公以其尝试者告人,故尤有味。 [注释]①本文选自宋人苏轼《东坡志林》。②顷岁:年初 ③欧阳文忠公:指欧阳修,文忠是其谥号,公是尊称 ④乘间:乘机 ⑤术:方法 ⑥工:擅长 ⑦至者:成功的事 ⑧疵病:毛病 ⑨指摘:指出过错。
[译文]某年初,孙莘老结识了欧阳修,曾乘机拿写文章的事向他请教。欧阳修说:“没有别的方法,只有勤奋读书并经常写文章,自然会有长进;但是世上一般人的毛病是练笔的机会很少,还懒于读书,而且一篇文章写好后,马上要求它超过别人,像这样很少有成功的。文章缺点也用不着别人指出来,自己多练笔就能发现了。”欧阳修把他写文章的经验告诉别人,所以(我认为)特别有意义。 [简析]勤读书,多作文,才能提高文章的质量,此外别无蹊径。文学大家苏东坡,才华绝世,饮誉古今,犹能这样重视别人的成功经验,并引为良训,足见他治学的严谨、刻苦。由此,它给了我们—个很大的教益:文章的好坏与读书的勤懒、练笔的多少,有着密切联系。
原文:陆友仁苏子美豪放不羁,好饮酒。在外舅杜祁公家,每夕读书,以一斗为率。公深以为疑,使子弟密觇之。闻子美读《汉书·张良传》,至"良与客狙击秦皇帝",误中副车,遽抚掌曰:“惜乎!击之不中。”遂满饮一大白。又读,至"良曰:'始臣起下邳,与上会于留,此天以臣授陛下。'"又抚案曰:“君臣相遇,其难如此。”复举一大白。公闻之,大笑曰:“有如此下酒物,一斗不为多也。”
译文:苏子美为人豪放不羁,喜欢饮酒。他在岳父杜祁公的家里时,每天读书,(他边读边饮酒,)以喝完一斗为限度。杜祁公(对此)深感怀疑,就派家中年轻的晚辈去偷偷察看他。正听到子美在读《汉书?张良传》,(当他)读到张良与刺客偷袭行刺秦始皇,刺客抛出的大铁椎只砸在秦始皇的副车上(这一段)时。他突然拍手说:“可惜呀!没有打中。”于是满满喝了一大杯酒。又读到张良说:“自从我在下邳起义后与皇上在陈留相遇,这是天将我送给陛下呀。”(苏子美)又拍桌子说:“君臣相遇,竟如此艰难呀。”又喝下一大杯(酒)。杜祁公听说后,大笑说:“有这样的下酒物,一斗不算多啊。”
6 之在文言文的作用“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作代词
1、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作助词
1、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补语的标志。如《捕蛇弗酣缔叫郫既惦习定卢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7、衬音助词(不译),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凑足一个音节,它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起着协调音节的作用。如《劝学》中的“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之”嵌在时间词“须臾”的后面,协调音节,作词缀,此句译作“比不上片刻学到的东西多”。《谏逐客书》中的“由此观之”,这里的“之”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8、嵌在姓名中间,无实义。如“佚之狐言于郑伯曰”、“若使烛之武见秦君”、“介之推不言禄”、“宫之奇谏假道”中的“佚之狐”、“烛之武”、“介之推”、“宫之奇”。
9、嵌在专用名词之间,无义。如《病梅馆记》中的“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前一个“之”用在“病梅馆”这个专用名词中,不译。
三、作动词
用在处所句词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
朱自清(1898——1948)
央视国际 2003年10月21日 16:50
朱自清先生原名自华,号实秋,后改名自清,字佩弦。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诗人、散文家、学者,他的作品文字质朴,蕴意深刻,有许多大家耳熟能详的佳作传世,像《匆匆》、《背影》、《荷塘月色》、《春》……
朱自清先生1898年11月22日生於江苏江都县。六岁那年随家人迁居扬州,在那里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期。朱自清先生从小读私塾,继承了父辈的家学渊源。江南古镇秀丽的自然风光和浓郁的文化氛围,也在不知不觉中陶冶了少年朱自清平易的性情和向往自然美的情趣,这些都潜移默化地融入了他后来的诗歌与散文创作中。
1916年,十八岁的朱自清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这使他有更多机会接受新文艺思潮的影响,而 “五四”运动的爆发,则推动他坚定地走上文学的道路。1920年,朱先生从北京大学毕业,先后在江、浙两省的多所中学担任国文教员。1922年,为生计所迫,他只身一人来到浙江台州第六师范学校任教。每到夜晚,他常常会因往事而陷入迷茫的愁绪中。有一回,他在给俞平伯的信中写道:“我想将这宗心绪写成一诗,名曰《匆匆》。”于是,一篇早期广为流传的散文诗就这样诞生了。
相传两千多年前,孔子在山东尼山,看到一条大河,白天黑夜奔流不息,于是便发出“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朱自清先生写《匆匆》时也才24岁,因为早早悟到了时光的飞逝和短暂,因而,对人生也更加珍惜,教学之余更加勤奋地从事文学创作。1922年,他和俞平伯等人创办了《诗》月刊,这是新诗诞生时期最早的诗刊。1923年,他又发表了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首抒情长诗《毁灭》,在当时的诗坛产生了巨大影响。同年他还发表了《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显示出他散文创作的才能。从此以后,他便开始专心致力于写作散文。
本文2023-08-06 08:51:11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i.net/article/29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