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盗墓会是何下场?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在古代盗墓会是何下场?,第1张

近年来,盗墓小说火遍大江南北。在中国,盗墓是渊源古远的社会文化现象。盗墓者的产生与墓葬的兴起几乎是同步的。从有墓葬文化的那一天起,盗墓者和盗墓文化也随之出现。在中华大地上,那些数以万计的陵墓,这些不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在全世界都排在了第一位。

历史上记载的被盗最早的墓葬是距今约 3600 年的商朝第一代王商汤冢,在距今约2700年的西周时期即被盗。在《庄 子 》一 书 中有一 则大 儒 小儒合伙盗墓 的寓言故事;《 吕氏春 秋·安 死 》 中一云: “ 宋 未 亡 而 东 家和 ,齐 未 亡 而庄 公 家 相”,从春秋时期的古籍中已经能找到不少关于盗墓文化及盗墓技术的详尽记录。

商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厚葬时期,从《 吕氏春秋 · 节丧》 我们能够发现先秦时的丧葬情形是 : “国弥大 , 家弥富 , 葬弥厚。含珠鳞施 , 玩好 货宝 , 钟鼎 壶滥 , 舆马衣被戈剑 , 不可胜其数 , 诸养生之具 , 无不从者。题凑之室 , 棺撑数袭 , 积石积炭 , 以环其外。

到了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之后, 厚葬之风更甚。特别是汉王朝,对厚葬之风而言,亦达到了历史性的高峰。

据载 ,汉代皇帝用于修建自己陵墓的费用,占到了整个国家税收的三分之一。汉武帝历时53年修建而成的茂陵,建筑宏伟,陪葬品十分丰厚。茂陵地宫封上那一刻起,不少盗墓者便盯上了。黄巾军攻进长安城时, 动用数千人开掘茂陵,数千人搬运陵中金银珠宝,历时数日,但“陵中之物不能减半”! 国宝级的文物金镂玉衣, 又名"玉匣",是汉朝皇帝和贵族死后穿用的殓服,目前出土金缕玉衣的就已经达到 20 套以上。

据《墨子·节葬》中记载:“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梴、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厚葬之风”的盛行和盗墓者对墓主随葬物品的追求,直接导致盗墓这一古老的“职业”产生,也是许多盗墓者盗墓的动机。不少盗贼,贫民以盗墓为生,《史记》中就记载了当时中山地方民间盛行“掘冢”以及游侠“铸钱掘冢”的事迹。

在今天,许多人都不再不相信 鬼神,盗墓者也因此不必再担心挖了坟,盗了墓会有厄运缠身或者会有恶鬼来索命。 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陵墓却是寄托了生者对逝者,对先人的哀思。同时,也象征着家族血脉的流传,有着十分庄严和不可冒犯的神圣地位。中国古代传统礼制对墓葬的保护, 表现出对宗法关系的重视。因而,在古代,盗墓者的行径会收到来自社会舆论的严厉谴责,来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那便是来自法律上的惩罚。

汉代《淮南子·氾论》载:“发墓者诛,窃盗者刑。”唐代法律明确规定,各种盗掘墓葬者, 罚处劳役,流放远方;已经打开棺椁的,处以绞刑。甚至是损害陵园墓茔内草木的行为,都要处以 徒二年和杖一百刑罚(《唐律疏议》。《元史》卷一 O 四《刑法志三》“盗贼”条下有“诸发冢, 已开冢者同窃盗,开棺椁者为强盗,毁尸骸者同伤人”的内容。《大清律例》二七六“发冢”中, 对 36 种情形分别处罪;其条例计 22 条,内容亦极详密。

对于墓葬保护《大清律例 》的覆盖面及严密程度 , 是之前任何一部法典无可比拟的。

古代墓葬的发掘一方面取决于技术和人类经验,另一方面取决于工具的操作,古代社会流行的挖掘工具是剑,长钉,蜡烛等,在明朝以前,强盗没有特殊的侦查工具。

明朝开始使用铁锥,他的出现使盗贼只将地面上有明显标志的坟墓(如土墩和墓碑)作为对象。盗墓者使用特殊的铁锥探索地面,而地面上没有任何痕迹,一旦发现了古墓,就根据锥的金属味选择位置并直接挖挖。

从铁锥到“ 洛阳铲”,对于使用地下探测工具的地下坟墓强盗来说是一个飞跃。在北部,尤其是洛阳和关中在黄土塬区中,水深且土地厚。刀片夹“ 洛阳铲”只有2英寸宽,呈半圆形U形。古墓丽影用一把长柄,每次将这把铲子插入地面时,它的深度都可以达到三到四英寸。

另一方面,宝物离开坟墓拥有70%的所有权,人们挖掘了砖墓,墓墙上画着死者的生活像,这里有剑,宝物,玉,漆器和金饼,莲竹筒等他们后来被卖给传教士美国,并因此变得富有。“看地形”是非常神秘的。不认识的人在坟墓旁行走时看不见。知道这些技巧的人可以在几公里外看到它,,一些强盗“喜欢”在下雪的气候中摆脱“滑移”,特别是与“地面”有关的雪的“细小雪粒”。

自古以来,尤其是今天,坟墓盗窃就一直存在,它的方法,技术和工具已经发展为更加现代,智能和分组化。军事罗盘,探测仪,雷管,炸药和电锯用于挖掘,汽车,摩托车和手机的运输和通讯,因此,打击古墓盗窃和买卖违禁品的斗争更加复杂和艰巨。

这是史上最早的一次古人盗墓行为,而发掘出的这批竹简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其中内容很多都是颠覆历史认知的存在,所以才说这个盗墓贼为考古发现做了大贡献。

(一)汲冢竹书

汲冢竹书曾和鲁壁籀文、安阳甲骨文并称为中国文化史上的三大发现,尤其是其中的《竹书纪年》至今还牵连着中国文化的许多关接,比如我们今天的共和国之“共和”,中国编年史原有的准确开端——公元前841年以及新的“夏商周年表”等,都出于这批神奇的古籍竹简。

那么,它是怎么被发现的?公元前279年,在如今的河南省汲县,一个名叫不准(fǒubiāo)的盗贼,盗掘了一座战国时期魏国诸侯王墓,原以为其中满满都是金银财宝,谁料墓穴中只是堆满了如小山一般的竹简,竹简上的蝌蚪型古文文字他一个也不认识。

于是不甘心的盗墓贼,便把其中的几捆竹简当成了火把继续向墓内探索,但最终还是一无所获,结果刚出墓室就被官府之人一举抓获。

《晋书•束皙传》:“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漆书皆科斗字。初发冢者烧策照取宝物,及官收之,多烬简断札,文既残缺,不复诠次。

竹书发掘后,西晋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了专家学者亲赴现场调查整理,其中就有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和峤,这两人都是饱学之士的大儒,面对这批竹简非常震惊,毕竟经历过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后,许多先秦古籍被焚毁,以至于自汉朝起,文人学者便一直在寻找先秦的古书。 

(二)竹书纪年

这次汲冢书中最为重要有两部文献,一个是《竹书纪年》,另一个就是《穆天子传》

《竹书记年》又称《汲冢纪年》或《古文纪年》,涵盖夏、商、西周和春秋晋、战国魏的历史,记载了89位帝王、1847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经秦火的编年通史。而且早于比《史记》二百多年,对研究先秦史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不仅如此,《竹书纪年》就一系列历史大事件,记载与《史记》等迥异。如“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舜放尧于平阳”等,颠覆了儒家相传千年的贤能禅让的理想政治模式。 

第二部,是流传至今的《穆天子传》,又名《周王传》、《穆王传》、《周穆王传》、《周穆王游行记》,它记载了周穆王驾八骏西巡天下,行程三万五千里,会见西王母的故事。《穆天子传》也是汲冢书出土后,唯一流传至今的一部文献。

这么看来,如果不是当时的盗墓贼不准无意间发现了这座地下文物宝库,可能我们看见冢书的时间就不知会是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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