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到底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还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姫制?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到底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还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姫制?,第1张

中国古代大多数朝代其实都是一夫一妻制,严格的说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制。

受影视剧和小说的影响,现代人常误解古代是一夫多妻制或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以为妾是可以随便纳的。事实并非如此,古代不仅妻子只有一个,妾也只能纳一个,不是想纳就可以纳的,满足条件了才能纳。

娶妻有严格的礼法步骤: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妻子和丈夫对家庭有共同话语权,举案齐眉、互相尊重。丈夫想要休妻也不是那么容易,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七出:不侍公婆、无后、*、口舌、妒忌、盗窃、恶疾;三不去: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贱娶贵不去。

值得一提的是:无后是指没有儿子,只生了女儿也不行,不过生了女儿没有儿子丈夫可以纳妾不可以休妻,如果儿子女儿都没有生,丈夫想要休妻也是等妻子五十岁之后,不过古代平均年龄三四十岁,活到五十岁也够呛。还有贱娶贵不去相当人性化,我们现代很需要啊。

丈夫想要纳妾有个前提:娶妻二十年或者满四十岁,妻子没生儿子。而且妾是不可以扶正的,妻子如果死了会再娶一个妻子,而非妾扶正顶上。

多妾的情况直到清末民国才开始混乱起来的。

所谓一夫一妻多妾的妾,都是周朝后早期贵族的特权,庶人多无妾。蔡邕《独断》:“天子一取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夫人九嫔。诸侯一取九女,象九州岛,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如果是平民百姓,一个小老婆也是不准娶的,“庶人一夫一妇”,只能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

从中可看出,即使是周朝,卿大夫以下最多也就只能纳一个妾,天子的妃子就连皇贵妃也都是妾。这些多妾都是特例,不是民间嫁娶制度。

汉文帝时期提出了一夫一妻,然而那个时候的一夫一妻和现在的一夫一妻制是有差别的。汉初律法《二年律令·置后律》:“大夫后子为簪袅,不更后子为上造,簪袅后子为公士。其毋适(嫡)子,以下妻子、偏妻子。”。规定庶子也有继承权。

推恩令是汉武帝推行的法令,大致内容是: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都有继承权,是为了蚕食地方藩王的实力。(嫡长子继承制开始瓦解)

到了唐朝,就已经有了明文的规定根据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律典籍《唐律疏议》上的记载,一个男子只能正大光明的娶一个妻子,只有在这个妻子病故之后方可以取另一个妻子。不能同时娶两个妻子,但是可以有小妾但是不能举行仪式。还有倘若已经是男子的小妾之后,就算是男子的正妻去世之后,小妾也不能进位成为男子名正言顺的妻子,小妾依旧是小妾。除此外古代男子可以休自己的妻子,但是对于男子的小妾而言由于这些小妾的身份并没有得到认可,所以根本不需要写休书只需要将她们赶出自己的家即可。

对妾的数量也提出了要求,除了皇帝,从汉朝时期开始丞相除了自己的正妻之外,只能纳三个小妾,剩余的官员要么两个要么一个。从中可以看出纳妾数量是一种统治特权,不是民间的老百姓能随便“享受”的。

妾是合法的,同时,妾在家庭中的权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

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其次,妾是能被用作交换的。

据记载,曹操的二儿子曹彰偶遇一匹好马,想要买下来,但是马主人说什么都不肯卖。曹彰没办法,于是便用一名美貌的侍妾跟马主人做了交换。这或许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曹彰得到了想要的骏马,马主人也得到垂涎的美女。然而,他们都没问过那名妾的感受。

第三,妾是能当赌注的筹码。

据记载,五代时期吴国大臣严续有一位绝世歌姬,长得绝美,歌声还动听。同僚唐镐有一条犀带,也是天下绝品。双方均觊觎对方的心头好。二人最终按耐不住对对方宝物的垂涎,相约来了一场赌局。双方玩了一种叫做“呼卢”的游戏,最终唐镐获胜,成功抱得美人归。

其实对于不少妾而言,其地位就相当于男人的玩物,只是在男人需要的时候才有利用价值,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简直就是生育工具而已。

一辈子也再无出头,哪怕很得宠爱,也无济于事。

因为,从被纳为妾之后此生再无出头之日,这是因为其在夫君的眼中就像是买回来的商品,高兴则宠爱你,不高兴打骂你,重则更可以随意侮辱、杀害,而且古代对此并不会有太大的惩罚。

唐朝名将严武八岁时就用铁锤把父亲的妾在睡觉之时,砸碎其脑袋。理由就是“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可想妾的地位之低,在小孩子心里也已经根深柢固了。

随着商人阶级的出现这一种纳妾制度也发生了改变,

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它拥有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极度膨胀的男权主义,基于这两个因素,“纳妾”在宋朝忽然变成了一种商业市场经济,买妾就如同买菜一样,摊开了卖,使劲儿挑。

要说宋朝的商业革命还真是名副其实,穷人家养大女儿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等她长大了卖掉。这个可以在宋代廖莹中的《江行杂记》中看到:“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

这看起来像什么?

这不是青楼培养人才的方法嘛!

所以,在宋朝,出现了一个词叫“以妓为妾”。这帮姑娘未来有两个发展方向,

一个是当妾,

一个是当妓。

不光如此,那会儿居然还出现了“雇妾”这样一种市场活动,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翻翻《夷坚志》卷第八的《郑主簿》,还有《癸辛杂识》的《银花》,都有记载。

要说宋朝的制度令人费解,还有一个方面,那就是地方官是不能携带家属上任的,使得妾的购买者群体规模扩大。

说完了市场经济的因素,我们再看看男权主义,三纲五常、男尊女卑这俩词我们听得多吧,从司马光的《家范》记载的:“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就能看出男权主义被这帮士大夫们拔高到了“天”的高度。我们知道,宋代之前的唐朝,那可是“妒妇”和“悍妻”盛行的年代,从武媚娘这么一个柔弱女子都能当皇帝就能看出来嘛。在宋代,可真是正儿八经的老爷们说话姑娘家闭嘴。南宋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过两个官员因为管不住家中母老虎而被降职的案子。

那个年代,真可谓是男权主义的极度膨胀期,所以,司马光和王安石的妻子才会乖乖地跑出去买妾送给丈夫。你要搁今天,逛街多看某个小短裙一眼,回家都没完。

当然,妾的法律地位还是有保障的,我们可以看到《宋刑统》的规定,妾是居于妻之下、婢之上的三阶等级的中层,有些人不知道婢是什么,就是婢女啦,这是从在家庭的角色来区分,另《宋刑统》第十二卷的第195页写明“妾者,取良人为之”,所以从法律地位上来区分妾和婢,那就是——

一个是良人,

一个是贱人。

如果你看上了家里的烧饭丫头,

怎么办?

《宋刑统》告诉你——

首先要将婢放良,把她变成良人。具体方法见《宋刑统》第十三卷的第215页。

虽说宋朝法律对妾是有一定法律保障的,比如遗产继承权。但许多学者反驳:

妾本身就是财产的一种,

可以随意买卖,

也可以雇佣或送人,

这样一“物件”,

何来财产权之说?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特意去翻了《夷坚志》志补,看到卷第十的第1641页记载了一个故事:

朱逊买了个叫福娘的姑娘为妾,后来又娶了妻,就叫福娘滚蛋,但福娘那会儿有身孕了啊,不愿意离开,结果被朱逊强行遣走。后来,朱逊死了,他之前娶的妻子又没怀上孩子,于是,朱家赶紧把福娘的儿子接回来继承香火,朱家特别高兴,给这孩子该名为“朱天赐”。

看到这里,你们以为这篇文章就是为妾打抱不平吗?

你们错了,

接下来,

我来讲讲——妾的逆袭。

通常最自然的逆袭就是偏房转正,在正室去世或者离异之后,男主人偶尔会把妾扶正,但自春秋战国时期以来,侧室扶正就涉及到继承人的问题,所以历代法律都会规定不能这么干,宋代法律是沿袭唐代的,所以宋代也会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但根据史料,并没有发现有太多的处罚案例,反而“以妾为妻”这种大团圆结局很多。我猜想,可能是唐高宗留下的前车之鉴,这家伙不能以身作则,废了王皇后,改立武媚娘为后,给后世立了太坏的榜样。

第二条路就是,通过妾自身的努力,赶走正宫娘娘。《夷坚志》支甲卷第五中第751页记载了一个小故事:

刘恕的妻子死了,又娶了高氏,当高氏怀孕的时候,刘恕的一个妾坐立不安了,她彪悍狡诈,想着自己的地位本来就这么低,如果高氏生了个儿子,那以后自己还有好日子?所以,她以“*邪之说”蛊惑了丈夫刘恕,赶走了正房嫡妻,摇身一变成为了这个家的女主人。

这是多么励志的故事!

但我们理解,一个长期受压迫的女性,在夫君的轻视以及嫡妻的嫉恨下,在法律的霸凌和社会的伦理道德下,她们只能靠自己,学会一点才艺,利用自身姿色和年龄的优势,占据夫君的肉体和精神世界。

《元史》是这样记载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朝廷从之。”也就是说,老百姓纳妾需要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四十岁以上;二是没有孩子。由此可知,政府对平民纳妾是有限制的。

到了开放的明代,比宋、元时期宽松多了。即使够格纳妾,也不是一生都可以随便娶的。虽然明朝的帝王大多荒*无度,但对民间的男女关系控制则从紧,庶人娶妾也是不许的,“仿元制”。嘉靖三十一有例,“至于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如果敢偷偷纳妾,则要受皮肉之苦,要被痛抽40大鞭:“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明朝普通百姓四十岁之后还没儿子才能纳妾,不然犯法。

《大明会典》: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明朝的一些纳妾规定。

1、不能纳义女为妾,违法

《明英宗实录》○民有收义女为妾者法司论奸大理寺评事王亮奏请行勘原卖与媒合人果系义女罪之如律若通房使女收为妾而立约明白两相愿者不治罪不离异从之遂著为令

2、通房侍女变为妾室是要立文书的。

《明英宗实录》○民有收义女为妾者法司论奸大理寺评事王亮奏请行勘原卖与媒合人果系义女罪之如律若通房使女收为妾而立约明白两相愿者不治罪不离异从之遂著为令

3、妾如果殉夫,是可以得到诰命的,比妻子的诰命要小一级

4、妾在夫主死亡后,是可以改嫁的

《明英宗实录》○丙申山西按察司佥事刘翀下狱有朱氏者先为安陆侯吴杰妾杰死改嫁指挥张能能死又嫁指挥程鹏皆为妾鹏坐事诛翀慕其赀貌取为妻至是巡按御史曹泰劾奏翀忘廉耻配失节妇为风宪玷上命逮翀下狱鞫之

5、守丧期间,不能纳妾

《明英宗实录》○锦衣卫指挥佥事倪正居母丧娶妾六科十三道交章劾之法司拟正赎杖还职上以正行止既亏难居近侍调边卫差操

6、官员纳了良家子为妾,妾被妻整治虐待,妾的父母可以告官自家女儿是被强取为妾,可以得到朝廷支持,男人重的话被绞杀,轻的话被免官——良家妾的日子应该没有那么惨。

《明英宗实录》○谪监察御史时纪戍威远卫先是纪巡按狭西回经长垣县县丞萧节之为聘殷氏为妾纪妻妒致殷父母忿怒扬言挟娶己女为锦衣卫所发刑部比强夺良家子女为妾律坐绞遇赦当为民上曰御史不才如此其谪戍边

7、官员纳同僚,下属妻女为妾风险甚大,是有罪的

《明英宗实录》○先是辽东苑马寺少卿黄琰为行太仆寺主簿田畯奏其娶部属定辽中卫千户萧成翟广女为妾又侵置庄田一所往来饮酒*乐妨废公事下巡按御史廉察未报至是琰以三年考满至吏部以闻命都察院执治之

○福建按察使谢庄谪戍大同威远卫坐娶部属子女为妾及挟妓饮酒也

8、治内不严,妾跟人私奔了,是被人极度耻笑的

《明英宗实录》○吏部右侍郎洪玙卒玙浙江淳安县人永乐辛丑进士授刑部主事转工部主事随侍郎罗汝敬巡抚狭西有能声善谈论大学士杨士奇奇其才正统初荐充经筵官改翰林院侍讲预修宣宗实录寻用士奇荐升吏部右侍郎进退人才必求其实不苟为异同然治内不严致妾*奔士论少之 

9收兄弟的妻妾是死罪

○若收父祖妾、及伯叔母者、各斩。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

10、“离异”——是指跟妾断绝关系。PS:现在离异这个词,归夫妻啦

○山西等道监察御史桂怡等劾武进伯朱英服制未终娶乐妇为妾诏宥英罪乐妇离异

11和尚道士娶小老婆要被强制还俗,兼打的半死

凡僧道娶妻妾者、杖八十、还俗。女家同罪、离异。寺观住持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12、官员不能纳妓女为妾,纳了也要原样退回

○守备万全都指挥江福占妓者为妾诏宥其罪命给还其家福眷恋不遣巡按监察御史张蓥复奏其罪诏仍宥之 

13、官员管不住妻妾偷人,是会被免职的

○山西按察司副使章绘奏军官多纵勒妻妾与人通奸丧廉耻坏风俗宜例以败伦伤化削职为民从之

14、纳妻子的从家婢为妾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称为次妻,犯法。

○彭城伯张瑾初收其妻朱氏从嫁婢为妾婢死自称次妻上章乞祭祀礼部以无例格之至是为校尉所觉六科十三道劾举其罪下都察院狱具当徒都御史寇深按瑾下乱家法上欺朝廷难处以常律上是其言命锦衣卫固禁之 

15、私通别人家的妾,是有罪的,国法难容

○丁巳巡按四川监察御史钱琎奏守备威州都指挥佥事马云诱奸前巡抚侍郎罗绮之妾命执治之

16、官员如果卖自己妹妹给别人当妾,是可能会被砍头低

○府军前卫指挥佥事杨洪以屡失朝参纳赎致贫卖其妹与监生为妾因而劫之捕获诏斩于盗所

17、官员不能纳罪臣之女为妾

PS:罪臣之女,跟妓女一样惨,连官员妾都做不得

《明宣宗实录》○法司奏河南都指挥佥事王真坐买罪人女为妾罪应徒上命罚役以赎

18、妻虐妾致死,妻是会被治罪的——妾也不是妻想虐杀就虐杀的。

PS:看来妾的生命安全还是有一定保障的,妾的地位也有了一定提升。

○行在都察院奏御史傅敬妻殴妾中其要害妾自缢死当治其妻罪缘已受封上曰杀人岂可容罪之如律因与侍臣曰妇妒是恶行况以妒杀人其恶甚矣

19、明朝官员的妾是可以正经上奏朝廷的

PS:明朝对纳妾管的很严,但是妾的日子应该没那么艰难

○命故清平侯王友庶孙鉴袭羽林前卫指挥佥事永乐间友坐逗遛下锦衣卫狱子顺授羽林前卫指挥佥事宣德间友故至是其妾乞以鉴袭爵上以友在先朝既坐死论故有是命

○司礼监故太监吴诚妾姚氏奏诚随驾迤北阵亡存日曾于香山置坟今欲将诚衣冠按魂安葬从之仍命礼部赐祭 

20、王爷要纳良家子为妾,都要给皇帝打报告

○甲午淮靖王妃萧氏奏长子淮王祁铨先册李氏为妃自婚之后染患风疾无子恐误宗嗣乞照襄世子祁镛例自备财礼于本境地方官员军民良家子女内选娶一妾从之

PS:良家女为妾和奴籍女放良为妾区别还是很大的。明朝限制宗室妾媵数量,宗室奏选妾媵必须开明本人年纪,有无嫡子,是出于宗 室嫡配无出,征选妾媵意在续嗣的考虑,得到允许后才能拿纳妾。而且按规定不能纳乐户、妓女为妾。如果不强调无子,不是良家女,还不会被允许纳妾哩。

21、姐姐当元配,妹妹当继室的实例,在明朝,我现在还没有看到

PS:我怎么觉得这种事情是丑事啊,咱么在宅斗文中那么普遍呢?庶女文中的典型女主出路啊,给姐夫当填房,好恶心啊。

三言二拍中有篇就是说一个女子死了,鬼魂还要撮合自己的妹妹嫁给自己的未婚夫的事。虽然正史没有,说明社会上层基本没有这种事,但是民间应该不少的。“小说中有”,反映了社会中下层的情况。而且小说也说“不忍断亲,续上小姨,乃是世间常事”。

以明朝市场价作为参考,男人如果要纳妾,需要花费一百多两白银,这个跟现在娶老婆给的礼金差不多,不过都是平民价而已。但虽如此,要知道当时古人一年生活的开支(家庭)仅需几两白银,所以明朝纳妾是很贵的,也不是一般人能纳的起妾的。

清朝就不多少了,例如和珅有权和有钱,但他只有一个正室,两个侧室,这就证明官员不是随便可以纳妾的。

可是在民间有钱有势的男人不能只看着皇帝权贵们娶很多个女人啊,而他们就只能一妻最多一妾啊,所以就有了后来的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其实影视剧中的多妾基本都是多婢也就是通房丫头的情况,通房大丫头就是主子夫妇行房事的时候,她不但可以贴身伺候,还可以在主子招呼下,一起行房。

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通房丫头的地位要低于妾。只有办了手续、有了名分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通房丫头在性事上和妾差不多,地位却不如妾,但要高于一般的丫头。

通房丫头∶旧时指名义上是随女主人一同陪嫁到男方家的婢女,实际是姬妾的人。通房丫头和陪嫁丫头是两码事。陪嫁丫头是女主人带来的,但能不能当通房丫头或姨娘却要看情况。

一边倒的科学,就是男尊女卑,一夫多妾……这是古代;男女平等,相对论科学,一夫一妻……结论,古代离婚率高于现代,只是现代单亲家庭较多,人种变态率高于古代……当然,古代,一夫多妾,也有战争的原因在历史的长河徘徊……

喜报投门

拜上府泰山亲结大人

门下女婿顿首百拜

今则良辰迎娶令爱,结焉联姻。

并请众眷亲迎凤嫁,不胜焉望,门下女婿。

登门拜拜

扩展资料:

相关庚帖:

女方庚帖由媒人带回男家,进行"合婚”,古代人对命理很是看重,婚配在成亲前是必做的,会把二人的属相、八字、家庭情况都了解清楚,然后进行合婚,看二二人是否相克,能否在一起,而合婚包括"问神祖”和“合八字”两个部分。

现在的人自由恋爱,不听媒妁之言,也不受父母干扰,看似选择性强、更加自由,却也存在着多种不稳定因素,因为现在的小年轻少有人会用双方八字进行合婚配对。

有些人虽然在性格上相合,但是命理上不一定相配。所以婚后也许就会出现问题,而古代婚前交换合婚庚帖,合过八字,利用双方八字中夫妻言、配偶星、属相、日主之间相互关系、大运、流年、八字中组合特点加以过运算分析,得以良配,就等同为爱情投保。

我们都知道现在结婚都需要伴娘,但是没人知道伴娘到底起源于何时,也不知道伴娘的作用是什么?在网上也搜索了关于伴娘的起源,得到的答案,竟然说是起源于欧洲。还有说法是,伴娘在古代被称作“女傧相”。我通过古文检索,搜索结果发现,很多古典文学当中其实已经有了“伴娘”一词。而我搜索“女傧相”的时候,反而没有。为了把“伴娘”弄懂,我抱着极大的好奇心。由于,我不是这方面的婚姻专家,国内也没有研究“伴娘”的婚姻专家和可靠的解释,关于“伴娘”的起源,我只能引征旁博,尽量将“伴娘”一词的来源解释清楚。

古代女子

关于伴娘的起源?

什么是“伴娘”我相信大家都懂,就是陪伴新娘举行婚礼的女子。根据网上的说法:“伴娘是保护新娘的,为了混淆视听,她与新娘穿着相仿,以防恶人掳走新娘。”至于“伴娘”起源于什么时候,在《中国传统文化大百科》当中也没有这个词汇,网上也是一片空白。不过,在百科里面的解释是“伴娘”在古代称之为“女傧相”。

什么是“女傧相”呢?根据《周礼•秋官•司仪》的说法:“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以诏仪容辞令揖让之节。” 据说,在古代在举行婚礼时替主人接引宾客和赞礼的人,按习惯,傧相一般是新郎和新娘的好友,且是未婚女子。说实在的,我认为“伴娘”起源于“女傧相”不靠谱,我的根据是什么呢?

首先:“女傧相”要懂礼仪,掌管九仪的宾客之礼,为主婚新娘念祝词。在古代未婚女子,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不可能为主婚新娘抛头露面。其次:在古代需要媒人或者专业的司仪,为主婚的新娘说祝词以招待宾客。所以“傧相”应该是媒婆或者专门主持婚礼的司仪才对,而不是伴娘。最后:明代文学家凌濛初在其著作《初刻拍案惊奇•卷之九》中有一段:“傧相念了诗赋,启请新人出轿。伴娘开帘,等待再三,不见抬身。”这里面将“傧相”和“伴娘”是分开的,并非我们所说“傧相”就是“伴娘”。所以,“女傧相”就是古代的“伴娘”是不靠谱的。“傧相”和“伴娘”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在这里说一下,关于“伴娘”起源的传说:“据说,古时候新人结婚的时候婚房里都不允许点灯。有一对夫妻拜堂之后,新娘被送入漆黑的洞房,新娘劝说丈夫应多陪陪亲戚朋友们,于是丈夫便去了。这时客人中恰好有一个浪荡公子,他趁新娘不在溜进了洞房,摸黑向新娘求欢之后溜之大吉。后来新娘发现跟自己求欢的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他人,因为羞愧便吊死在房间里。死的时候还留下了遗书,上面写着她是在新婚当天被人侮辱。经过县官审案之后,终于将犯人绳之以法。为此,县官也更改了规定,今后人们举办婚事,洞房内必须点灯,并且还要选一名女子在洞房里陪伴新娘。从此,这一习俗一直流传至今。”

关于“伴娘”的传说,虽然没有根据。但是,古代的传说绝对不是一下冒出来的。“伴娘”的出现肯定有他的源头,由于我国的婚礼起源本来就很早,起源的过长肯定很漫长。为了弄明白,我们只能从古籍当中寻找蛛丝马迹了。

新娘

“伴娘”与古代的“抢婚”制度

古代流行“抢婚”的习俗,且“抢婚”的起源非常的早,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在上古时期,古人以“抢婚”的形式来缔结姻缘,可以在《易经》的爻辞中窥见一二:

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屯•六二》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贲•六四》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脱)之弧。匪寇,婚媾。——《睽•上九》

简单的翻译一下就是:“骑马迎亲的队伍欲进又退,会被误认为是一帮强盗。迎亲队伍策马飞奔,也会被误认为是一帮强盗。迎亲的车辆遇到大雨,车上人溅了一身泥,又会被误认为是一帮装鬼的强盗,以致险遭冷箭。”在婚嫁吉日产生这种误会,可见和抢婚有极大关系。也许很多人不明白,抢婚与“伴娘”又有什么关系呢?

上古时期抢婚盛行,在新娘婚嫁出行的时候,新娘害怕被抢婚,所以新娘的家人就将同族的女子和男子伴做“新娘”和“新郎”,陪伴新娘嫁到自己的丈夫家去。此外,抢婚的人不知道谁是新娘,又见队伍庞大,所以不敢贸然抢婚。这应该是“伴娘”最早的源头。

“伴娘”与春秋时期的“媵婚”

什么是“媵婚”呢?《尔雅•释言》云:“媵,将送也。 ”其实,“媵”就是护送的意思。在《公羊传•庄公十九年》云:“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娣侄从。”郑玄解释说:“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侄,兄之子;娣,女弟也。”意思是,诸侯娶某诸侯国之女,嫁女的一国则让兄弟陪同一起前往。然而网上将“侄娣”又理解为“妹妹和侄女”。可见,两者的理解差距有多大。

从“娣侄”两个字来看,都是带“女”字旁,所以“妹妹和侄女”的解释要靠谱一点。当然,还有一种解释就是,新娘的兄弟和姊妹一起陪嫁,这正符合现在的“伴娘”和“伴郎”随嫁的习俗。

新娘

此外,“媵”在西周之前仅是送嫁的意思,没有陪嫁之意。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媵女”单指嫁女时陪嫁出去的女子。所以,“媵婚”也是从上古的“抢婚”起源的。

西周之前的“侄娣陪嫁”,就是男女陪伴新娘一起到新郎家里去,意在保护新娘不被他人抢婚。而到了春秋时期,开始出现的“媵婚”已经变味了。诸侯国君为了政治联姻,在嫁女之时,干脆将女儿的姊妹或同宗族女子同嫁一夫。所以新娘有宗族妹妹陪嫁,就不再孤独。

所以,在春秋战国时期“伴娘”就变成了“媵妻”。诸侯嫁女的时候,与新娘一起作为陪嫁同嫁一个丈夫。随着秦始皇统一六国,六国贵族瓦解,“媵婚”才逐渐消失。

“伴娘”到底出现于何时?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媵婚”消失,而大户人家常以奴婢作为女儿的陪嫁,这种陪嫁一直流行于贵族阶级。然而,平民阶级没有奴婢,用什么作为女儿的陪嫁呢?大家可能想到了,就是花钱请伴娘,以充当陪嫁。这就是,现代“伴娘”的真正由来。

新娘

“伴娘”一词最早出现于哪个朝代,现在难以确定。不过,通过古籍检索发现,在元朝以前的诗词当中并没有发现“伴娘”这个词。在元曲和明清小说当中,随便一搜,就是一大把的“伴娘”词汇。我们推测,“伴娘”出现在元代,流行于明末清初。以下,是从古典文学当中,截取的片段供大家参考:

在《全元曲•杀狗记》中有一段:“奴家年少多聪慧,伴娘行宴乐游戏。”《全元曲》中收录的是元朝时期的杂剧和散曲,可见元朝就有了“伴娘”一词。明末文学家冯梦龙在《醒世恒言•第七卷:钱秀才错占凤凰俦》中有:“其夜酒阑人散,高赞老夫妇亲送新郎进房,伴娘替新娘卸了头面。几遍催新郎安置,钱青只不答应。正不知甚么意故。只得服侍新娘先睡,自己出房去了。”《醒世恒言》属于明代小说,可见明朝也有“伴娘”。清末民初徐珂编撰的《清稗类钞•婚姻类》中说:“衡州的婚俗毕竟奇特,每于未婚之前,必由媒氏传语女家,聘伴娘一二,以容貌清丽歌曲工雅者充之。”衡州就是现在湖南衡阳,在嫁女之前,还要聘请伴娘,以容貌清丽会才艺的女子充当。可见,清朝也有请伴娘的习惯。

在林语堂的长篇小说《京华烟云》当中有一段描写:“孙曼妮在在出嫁的时候,父母为她请来了一个职业性的赞礼,一个职业性的伴娘,在复杂的仪式之中随时陪伴新娘,随时指点新娘。”林语堂在小说当中,已经写出了平常老百姓请职业伴娘的习俗。

所以,“伴娘”的起源就是从上古时期的抢婚,再到春秋时期的“媵婚”,六国灭亡以后“媵婚”瓦解,贵族以奴婢充当陪嫁。而民间的普通家庭没有奴婢,于是花钱请职业“伴娘”充当陪嫁。其实,最初的“伴娘”主要由新娘的宗族姊妹充当。其作用,就是保护新娘避免被抢婚。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现在,所以结婚的时候,必须请伴娘,其实意在保护新娘,不被他人抢走。

“媵婚制”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夫多妻制,这个制度起源于娥皇女英的故事。中国历史上对于小老婆的称呼有很多,比如妾,姬,小星,君等。

1、妾

妾这个称呼是对于小老婆最通俗的称呼,是古代一直用到的。这个称呼在古代的流行程度不亚于今天的二奶。这个字一直出现在很多的历史古籍中,很多人都把他作为小老婆的官方称呼。而且这种称呼一般只用于书面,在口头称呼上一般称呼为小妻。

2、姬

这个称呼是比较模棱两可的一种称呼,这个用法主要是在春秋时期。当时的赵国的公子称呼自己的小老婆为姬,也就是美人的意思。但是在后世中并没有怎么用到过这个称呼,所以我们也只是大概的了解或者是意会。因为这个字和美人的意思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在使用的时候,很难分清它是指的小老婆,还是指的一种称赞。

3、小星

这个称呼算是最文雅的一种称呼了,这两个字出现在诗经之中,在诗经里面把小老婆称呼为小星。我觉得意思大概就是一夫多妻制如同众星捧月一样,中间的月亮就是正房夫人,旁边的星星就是小老婆。

4、君

这种称呼是最谄媚的叫法,在春秋战国时期,一些诸侯国的君主都是称呼为君。用这个称呼来称呼自己的小老婆,可谓是一种讨好。

综上所述,在我们的古代历史中,对于小老婆的称呼一直在改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夫多妻制是贯穿中国封建制度的。

古籍《天工开物》中说:“兔望月而孕,蚌望月而胎。”虽然只是古人的一种说法,但也在某种程度上让人们把月亮和怀孕生子等繁衍生息之事联系到了一起,因此我国一些地方在每年农历八月十五中秋祭月神的时候,就会有想怀孕的妇女祈求婚嫁和子嗣,那么就让老黄历为你介绍一二。

中秋祈求子嗣中秋正值秋成时节,民间在对神灵酬谢的同时,也祈求着生殖的力量。月神让人们联想到怀孕生子,所以想怀孕的女子,可用西瓜、葡萄、石榴、枣、栗子、豆角等祭月,这些瓜果都蕴涵着多子的寓意。

宋代,中秋夜游玩已经开始流行,清代后俗称“走月亮”。中秋月,女子盛装结伴相游,其背后隐含着祈求生殖的意义。据同治《江夏县志》记载,中秋夜江夏城中桥上的石龙首成为出行**争相抚摸的对象,明确地表达出祈子之意。

过去,南京盼望子嗣者,中秋先游夫子庙,然后过桥一行,说是可以如愿;湘潭一带,中秋有游宝塔的习俗,也是为了祈求生殖与健康,就如当地一首民谣所唱:“八月十五游宝塔,带起香烛敬菩萨。老人家青头发,后生子有财发,堂客们生个胖娃娃,满妹子对个好人家。”

过去在江西南昌,中秋时节,会有**乘夜深人静时到邻居家的菜园偷瓜,称为“摸青”;安徽有些地方的妇女,在中秋晚上“组团”偷南瓜,而且每个菜园子都不放过。

以前老上海的男人,在中秋之夜会将偷来的南瓜藏在被窝里,让妻子抱着南瓜睡觉,称为“留籽(子)”;在广西,妇女在中秋夜入园偷瓜,用儿童的衣服包上瓜,送到未育**的床上,叫做“送子”。

中秋对月祈婚嫁妇女对月祈求婚嫁可能与月下老人的传说有关。旧时,未婚女子以香花月饼拜月,拜月时要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以及想要找哪种类型的夫君,然后把串有两枚铜钱或玉佩的红丝线,在香炉上过火,藏在口袋或皮包中。

有些少数民族现在仍保留着中秋跳月、对歌和青年男女联欢、缔结姻缘的习俗。如仫佬族的中秋节名为“后生节”,男女青年身穿节日盛装,打着布伞,带着粽耙等食品,在野外举行派对。他们先是集体对唱,在各自找到意中人后,便双双对唱,并约定下次幽会之期。

福建南平、龙溪一带有中秋“抛帕招亲”的习俗。中秋这天,未婚的姑娘装扮成“嫦娥”,登上事先搭好的彩台。姑娘们在台上先要与台下的观众一起唱歌,然后把一些绣有不同花色的手帕抛向围观者。

谁抢到的手帕与“嫦娥”手中剩下的手帕花色相同,则可得到“嫦娥”的奖赏;如果抢到手帕的未婚男子爱上了“嫦娥”,他要上台亲手将手帕还给“嫦娥”,在得到“嫦娥”的默许后,小伙子就要向“嫦娥”赠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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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法定结婚年龄相信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对古代几岁结婚就不是很了解了。古代男子一般多少岁结婚?和如今相比差距如何呢?今天就详细的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古代结婚年龄一般都是什么时候,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古代几岁结婚

 古代结婚年龄一般都比较早,但是不同的时代规定也不同。比如在周朝,规定了最晚结婚的年龄是男性30岁,女性20岁。而在汉昭帝时期,上官安女年仅6岁就已经被封为皇后了。整体上看,古代普遍女性结婚年龄是在14岁左右,而那男性结婚年龄是在20岁左右。

 可见,在过去对人们最早结婚年龄其实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往往会限定一个最晚的结婚年龄。比如在司马炎时期,曾经就有过一个规定,如果女性到了17岁还没有出嫁,地方官吏会派人亲自帮忙搭配,强制出嫁。古籍春秋中也有提到,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古代男子一般多少岁结婚

 从各个朝代的规定总体上看,古代男子一般是在15岁到20岁之间结婚。过去非常讲究多子多福,认为生子越多就越好。所以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遍比男性早,一般在13岁到17岁之间。这就是为了抓住女性的生育年龄,间接性导致了过去女性的平均寿命普遍偏低。

 而男性,20岁才是弱冠之年,算是真正的成年了。在这个时间段结婚,整体上看还是比较合理的。不过,这类结婚年龄规定,一般对皇室没有限制作用。在古代也有8岁的皇帝,6岁的皇后,都是顺应封建社会礼仪设置的头衔,不能概括在真正的结婚年龄统计里。

古代女子成婚的年龄一般都在12岁到14岁,但是也存在个例。因为古代的女子身份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并且有一句话叫做女大当婚,所以说古代的女子一般都是听从父母的命令,在适当的时间就会嫁人,而且纵观历史,各个朝代都有礼法规定女子的成婚年龄。

按照我们现在科学的说法,人的发育成熟期一般在18岁左右,但是在古代的时候,基本上12岁到14岁之间女子初潮来临时就已经代表可以嫁为人妇了。在很多的历史资料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唐朝一直到清朝,女子的实际成婚的年龄往往比他们所规定的要早一些。比如说唐朝规定女子13岁以上即可成婚,但实际上因为要听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特别是达官贵族家的女子,因为其中夹杂着很多利益关系,所以说他们一般很早就已经定下婚事。

在历史上其实也有很多的事迹表明古代女子成婚的年龄是非常的低的,比如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听说过的,陈后主的妃子张丽华。在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进宫了,并且深得陈后主的喜爱,有史料记载, 她17岁的时候就已经生了四个孩子,这就可以证明她成婚的年纪大概就在十岁左右,放到现在来说还是一个小孩子。

除此之外,历史上有的朝代的法律还对女子成婚的最大年纪做了限制,有些超过年龄而没有婚配的女子就会由朝廷的专门的部门进行强行婚配,这个年龄一般是20岁为上。其实从这里也不难能够看出古代女子的身份地位是多么的低,而且也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所以说我们应该感谢现在的生活,虽然有父母催婚,但是已经幸福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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