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版本著录错误
1、《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清别集书名编号12237的《遗安堂诗文集四卷》,清王连瑛撰,清康熙五十五年王氏治古堂刻本。《征求意见稿》著录同(见集部清别集,书名编号1325)。查善本目录卡片,著录的是“清康熙五十五年永城王氏治古堂刻本”。仔细阅读此书中的序文后,上述著录中的“王氏治古堂”应为“吕氏冶古堂”之误。吕履恒在康熙丙申年即五十五年的序文中,有“先生(注:指王连瑛)既卒,嗣君安甫属(注:“属”通“嘱”)予序而梓之,区为四卷,卷若干首”句。考“冶古堂”,系吕履恒的室名。《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清别集类著录有吕履恒撰的《冶古堂文集五卷》(书名编号12876,清乾隆十五年吕宣曾刻本),系吕履恒去世后,由“淳安方楘如及其门人石屏张汉选定”。
正补: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清别集
书名 书名编号
遗安堂诗文集四卷12237
清王连瑛撰
清康熙五十五年吕氏冶古堂刻本
2、《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清别集书名编号12599的《聊斋文集》四卷,清蒲松龄撰,清道光二十九年邢祖恪抄本。该书中有抄者邢祖恪写于清道光“己酉”年即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的“自叙”,善本目录卡片和《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对该书版本的著录,应当是据此“叙”的时间而断定的。但笔者认为这种判断似可商榷。根据自叙所言,邢氏曾在“丙午岁(即清道光二十六年,1864年)馆于平舆”时,“同砚绣圃李君”向他出示“在召陵旧家所录”之《聊斋文集》四卷,邢氏当于此时因以抄录成书。据此可知,邢祖恪抄录《聊斋文集》的时间当是清道光二十六年他在“平舆”(注:其地清时隶属于河南省汝南县)坐馆教书期间,而不会迟至三年后他到“苑陵”(古县名,古城在今河南新郑县境)官衙任职之际。所以认为该书版本应著录为“清道光二十六年抄本”。
正补: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
书 名 书名编号
聊斋文集四卷12599
清蒲松龄撰
清道光二十六年邢祖恪抄本
《书目答问补正》[清]张之洞 缪荃荪 著 范希曾 补正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清]永瑢
《千顷堂书目》[明]黄虞稷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目录》
《北堂书钞》[唐]虞世南
《古书隐楼藏书》[清]闵一得
《千顷堂书目》[明]黄虞稷
《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清]瞿镛
《郘亭知见传本书目》[清]莫友芝
《楝亭书目》[清]曹寅
《古今伪书考》[清]姚际恒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曲海总目提要》[近代]董康
《知不足斋丛书》目录
《文渊阁书目》[明]杨士奇
《丛书集成新编》台湾新文丰公司
《崇文总目》[宋]王尧臣
《宝文堂书目》[明]晁瑮
《武林藏书录》[清]丁申
《四库、续四库、国学宝典、四部丛刊、四库禁毁、四库未收书、四库存目丛书、四库存目补编、丛书集成、北大开架图书、拓片编目工具书、野史集成、北图藏珍本年谱丛刊 道藏等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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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有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并流传较少的古籍,年代下限大致断至清代乾隆以及在此之后辛亥革命前有特殊价值的刻本、抄本、稿本、校本,都作为善本在收录之列。编排方法基本按四部分类法排列,并增设丛书部,故分为经、史、子、集、丛书五部。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经部,丛书部和史部分别于1990年和1992年出版。著录项目有书名(含卷数)、著者和著作方式、版本等。每部书均有编号,书末附藏书单位代号及检索表,并另编书名、作者、版本、批校题跋者索引。
本文2023-08-06 13:10:1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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