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都是用什么东西调味的啊?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古人都是用什么东西调味的啊?,第1张

中国古代的调味品  中国自古以来到处都生长着丰富的调味品资源,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发现了甘、酸、辛、苦、咸五味,经过漫长的历史岁月的积累与探索,创制了丰富多采、名目繁多的调味料,对饭菜饮馔的色、香、味的形成具有极重要的作用。

  从周代起,人们即已认识饮食中调味与健康的密切关系,因而,有因季节不同及时变换调味品烹调饮食的习惯。大致可分为六类。

  一、食用油脂。有:花生油、动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芝麻油、玉米芯油、米糠油、棉子油、葵花子油、茶油、椰子油、油橄榄油、桂皮油、海松油、花椒油、红花油。

  二、鲜调味品。有:大葱、葱头、大蒜、生姜、香菜。

  三、香辛调味品:大茴香、小茴香、莳萝、食茱萸、花椒、丁香、桂皮、辣椒、竹叶椒、砂仁、陈皮、甘草、当归、川芎。

  四、粒粉调味品。有:食糖、芝麻粉、花椒粉、辣椒粉、椒盐粉、胡辣粉、五香粉、沙茶粉、虾籽、豆豉、红曲。

  五、酱制调味品。有:酱油、豉油、虾油、糟油、鱼露、食醋、酒、腐乳汁、甜面酱、辣椒酱、辣瓣酱、沙茶酱、蒜头酱、蜜桂花、芝麻酱、花生酱、菌油、笋油。

  六、花调味品。有:桂花、菊花、茉莉花、玫瑰花、夜合花。等等。《周礼天官食医》:“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

盐、梅、酒是最先出现的三大烹饪调味品。

传为商王武丁作的《商书》佚文《说命》三篇,下篇有“若作酒醴,尔惟麹糵;若作和羹,尔惟盐梅。”注渭:“酒醴须麹糵以成,盐咸梅醋,羹须咸醋以和之。”先秦文献有云:“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是知人们很早就对烹调两者关系的个中奥妙有较深的领会。我们知道,盐中的氯化钠是咸味所自来,主要作用能调节细胞间渗透平衡及正常的水盐代谢,是人体血汗中不可缺少成分,又能调增食品滋昧。

  盐的始用当甚早。《世本》称炎帝时“宿沙作煮盐。”甲骨文有云:“取■”(《合集》7022),末一字疑为卤字。《说文》谓卤“象盐形”。《玉篇》云:“卤,咸也。”《一切经音义》云:“天生曰卤,人生曰盐。”卤似指自然界的天然盐块,而非人工熬煮之盐。甲骨文又有“卤小臣”(《合集》5596)一名,似晚商已有盐官之设。《本味》述伊尹烹饪理论,有“咸而不减”之说。《尚书·洪范》记商末箕子言,有“润下作咸”,凡咸、苦、酸、辛、甘“五味”,咸为其一。

  梅则主要利用其果酸作调料,梅酸具有收敛固涩、健脾胃、增强肝脏功能的作用。新石器早期人们已知利用梅酸,河南新郑裴李岗遗址出有梅核。安阳出土商代铜鼎,曾发现有满盛已炭化梅核者。殷墟西区M284墓中随葬一铜鼎,内也尚存一梅核。

  至于酒的出现,似可上推到新石器中期以前,大汶口文化遗址墓葬出土有高柄陶酒杯以及硕大的滤酒缸;仰韶文化遗址发现的小口圆肩小底瓮、尖底瓶、细颈壶等,或认为曾作酿酒、盛酒或饮酒之用。《淮南子·说山训》谓“清醠之美,始于耒耜”,显然酒的出现与农业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世本》称“仪狄始作酒醒变五味。”《战国策·魏策二》云:“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看来酒为饮料及调味品,至夏禹时已相当流行。

  最早的酒属于谷物天然酒,谷类粮食受潮发芽变霉,由微生作用而引起糖化和酒化,大概至商代人们已从中悟出制造麹糵即酵母的酿酒新技术。郑州商城出土陶缸,曾发现粘有白色水锈状沉淀物。藁城台西中商遗址在一酿酒坊址出土的陶瓮内,发现盛有这种沉淀物达85公斤,经鉴定就是酵母,同出四件大口罐内还分别装有桃、李、枣等,说明商代不仅掌握麹糵酿酒,又能酿制果料酒。河南罗山天湖晚商息族墓地,出土过一密封良好的青铜卣,内装古酒,经色谱测试,每百毫升内含8239毫克甲酸乙酯,并有果香气味,是为浓郁型香酒④。安阳郭家庄一座殷墓出土的铜卣,也盛有白色透明液体,内含植物纤维状杂质,估计是酒⑤。总之文献提到的盐、梅、酒三大古代调味品,至少在夏商时代已用之于烹饪。

  古代还有一味常用的香料调味品花椒。《诗·载芟》:“有椒其馨。”《荀子·礼论》:“刍豢稻粱,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天论》:“君子啜菽饮水。”花椒能刺激味觉,减除腥腻,增加菜肴肉食的美味。花椒味辛而香烈,还可用酒浸泡,古称椒酒、椒浆,又可作药用,花椒调味,今已能追溯到商代,最近河南固始葛藤山发掘的晚商六号墓,墓主头旁发现放有花椒数十粒①。值得注意者,同一地区以前发掘的固始侯古堆春秋晚期一号墓,曾出一件制作精美、有盖紧扣的铜盒,盒内盛大半盒花椒②。似本地区先民一直持有花椒调味的食癖。

  糖作调味品大概也甚早。《洪范》“五味”中有甘。《诗·绵》述晚商时周人古公亶父迁周原,称“周原膴膴,堇荼如饴。”《礼记·内则》有“枣栗饴蜜以甘之”。饴是麦牙糖,蜜是蜜糖。五味之甘,可能指这类糖。适量食之,能补气血,养阴和中,解除疲劳。

  汉代以前,“酱”是“醢”和“醯”的总称,醢,指用鱼、肉等制成的酱;醯,指带酸味的酱或酱汁,用以调味。因此也称为“醢酱”和“醯酱”。

  醢的起源约在殷商时期,远早于豆酱。其制法是:以干肉为原料,加梁曲、食盐和好酒,渍之,置于容器中,密封百日,即成。古籍记载,周代有醢酱,包括兔醢、鱼醢、蚳(蚁卵)醢;有枸酱(一种水果酱)、芥酱(一种蔬菜酱)等。

  至汉代,因“醯”带酸味,借指醋;“酱”则包括豆腐。

  《周礼天官醢人》“醢人掌四豆之实”郑玄注:“醢者,必先膊干其肉,乃后蓙之,杂以梁曲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瓶中,百日则成矣。”

  《礼记内则》:“腶修蚳醢,脯羮兔醯,麋肤鱼醢。”

  《周礼天官醢人》:“馈食之豆,其实葵菹蜃,蚳醢。”

  《说文》:“醢,肉酱也。”

  汉刘熙《释名释饮食》:“醯,多汁者曰醯。醢,沈也。宋、鲁人皆谓汁为沈。”

  汉崔寔《四民月令》:“正月可作诸酱至六七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以作鱼酱、肉酱、清酱。”

  一种酸性调味料。我国酿醋的历史悠久,大约起于汉代。在甲骨文、钟鼎文及其他已发现文物中,未见有关于谷物醋的记载。醋,最初指酸的滋味。殷商时期,调味用盐与梅。至周代,制作肉酱,秀醢,因在分解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机酸,如各种氨基酸、乳酸、醋酸等,因而,酱汁的味道是酸的,称为“醯”。至汉代,醯、酢混用,皆指食醋。南北朝以下至唐,始从“酢”渐过渡到用“醋”字。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中,记载了许多制曲酿醋的方法,其时并已能酿造具有独特风味的陈醋。唐代时《新修本草》中载有米醋、麦醋、杂果醋等外,药物学家还特制加有药物的药醋,用于治病。后世传其技,使醋成为中国人民调味烹饪中不可或缺的原料。

  驰誉中外的有山西太原一带的老陈醋,江苏镇江的香醋,四川阆中用多种中药制成的保宁醋等。古代,又称女子善妒为“吃醋”、“醋娘子食杨梅”,以为调侃。

  《尚书》:“酒醴须曲蘖以成,盐咸梅醋,羮须成醋以和之。”醋,指酸味。

  汉史游《急就篇》:“芜荑盐豉醯酢酱。”王应麟补注:“[酢],醋也。”

  汉崔寔《四民月令》:“五月五日可作酢。”

  《齐民要术》卷八注:“酢者,今醋也。”

  宋吕本中《官箴》:“王沂公常说:‘吃得三斗酽醋,方做得宰相’,盖言忍受得事。” 油

  我国古代食用油脂来源于植物与动物。植物油脂在食物烹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使用与生产当晚于动物油脂,大约迟至秦汉之际,人们已知道以白苏子榨油,然其产量甚低。其后,中国人食用的植物油脂主要有:芝麻油、菜籽油、胡麻油、花生油、向日葵油、豆油等。

  芝麻,也称脂麻、胡庇,原产于我国,古籍中称麻、苴、油麻等,其所产油也称香油,大约于唐代时开始生产。

  油菜,也称胡菜和芸薹,来自西域,初时作为蔬菜,见载于《齐民要术》。唐代开始榨油。

  胡麻,原产我国,即由用亚麻,生长于北方,《诗经》中以其为粮食作物,榨油食用的记载见于明代的《土方记》,至清末已火面积载培,成为我国主要的油料作物之一。

  花生,也名落花生,明宋应星《天工开物膏液》中尚未见记载,始见于王世懋《学圃杂疏》,清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 始谓其可以榨油。

  向日葵,十七世纪时从国外传入,原产美洲的墨西哥与秘鲁,当时以其籽炒食,别名有向阳花、迎阳花、天葵子、转日莲、西番莲、西番葵、西番菊、大菊、洋瓜子等,至近代才榨油。

  大豆,原产于我国,古代作为粮食作物的“五谷”之一。称为菽,以其榨油食用,大约在隋、唐、宋时期。

  其中,以芝麻油、菜籽油、豆油最为重要,与饮食烹饪有密切的关系。

  六朝至唐以前,食用多为荤油,至宋代始普遍食用素油,而以芝麻油为上品。唐韩鄂《四时纂要》:“[香油]治头风、白屑、头痒、头旋、胸闷。”

  宋沈括《梦溪笔谈》:“今之北方人,喜用麻油煎物,不问何物皆用油煎。”

  庄绰《鸡肋编》:“油通四方可食胡麻为上,俗呼芝麻。”

  明韩奕《易牙遗意》:“用肥鹅肉切长条丝麻油浇供。”

  宋应星《天工开物》:“凡油供馔食用者,胡麻、菜菔子、黄豆、菘菜子为上;苏麻、芸薹子次之;大麻仁为下。”

蔗糖

  用甘蔗汁加工制成的糖。中国自古以来就栽培甘蔗、饮食蔗汁。

  公元前,即推广至中原地带,已懂得将蔗汁加工成固体糖块。至五世纪,甘蔗产地,由两广、两湖扩展到长江下游,广州已能从蔗汁炼制“沙糖”。

  七世纪初,在学习印度制糖技术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生产工艺,使制出的白沙糖和冰糖质量远超过外国。

  蔗糖,因其原料、工艺的不同,呈现不同的色味和形态,在古籍中又称做石蜜、糖霜、蔗霜、蔗冰、沙糖等。古代除食用外,还常用于医药。

  唐天宝十二年(公元753年)鉴真和尚东渡日本,有方物蔗糖二斤十两三分,献给东大寺,同时,也把制糖的方法传给了日本人民。

  汉杨孚《异物志甘蔗》:“交趾所产甘蔗特醇好,本末无薄厚,其味至均斩而食之既甘,榨取汁如饴饧,名之曰糖,益复珍也。又煎而曝之,既凝而冰,破如砖,其食之入口消释,时人谓之石蜜者也。”

  《新唐书西域传》:“贞观二十一年太宗遣使取熬糖法,即诏扬州上诸蔗,榨沉如其剂,色味愈西域远甚。”

  元洪希文《糖霜》诗:“携来已见坚冰渐,嚼过谁传餐玉方?”

  明宋应星《天工开物甘嗜蔗品》:“凡狄蔗造糖,有凝冰、白霜、红砂三品。糖品之分,分于蔗浆之老嫩。”

  又《造兽糖》:“凡狮、象糖模,两合如瓦为之,杓泻糖入,随手覆转倾下。模冷糖烧,自有糖一膜靠模凝结,又曰享糖,华筵用之。”参阅袁翰青《中国化学史论文集》。

  省称“蜜”。即由蜂采花汁酿制而成,不加人工或略加人工的具有天然甜味的一种稠厚液体。在麦芽糖发明前,是唯一的甜味食品。蜜的组成及香气、颜色,因蜂种、蜜源的花不同而异。含有多量果糖及葡萄糖,此外尚有蔗糖、麦芽糖、有机酸类、挥发油、维生素类等的微量成分。我国用蜜,约始于周代后期,人们以蜜作食品,封建贵族间以蜜作馈赠之礼,其时已有蜜渍的果实。所食之蜜,皆为岩石、林木、土穴间野蜂所产,因而称为石蜜、崖蜜、岩蜜、木蜜、土蜜等。至迟东汉时,已有人工养蜂产蜜。魏晋南北朝至隋,有蜜饯、蜜蟹等食品。蜜多由南方贡献至中原。宋以后,广泛用于菜肴、糕点、医药。

  晋皇甫谧《高士传》、张华《博物志》及《永嘉地记》,皆有关于养蜂产蜜的记载。

  《礼记内则》:“子事父母,枣栗饴蜜以甘之。”

  汉赵晔《吴越春秋》:“截止以甘蜜丸攩,报吴增封之礼。”攩,属茱萸类的一种芳香果实。

  汉许慎《说文》:“蜜,蜂甘饴也。”

  晋郭璞《蜜赋》:“繁布金房,叠构玉室。咀嚼滋味,酿以为蜜。散似甘露,凝如割肪。冰鲜玉润,髓滑兰香。穷味之美,极甘之长。百果须以谐和,灵娥御以艳颜。”

  晋葛洪《西京杂记》:“南越王献高帝石蜜五斛,帝大悦,厚报遣其使。”

  南朝梁陶弘景《本草注》:“石蜜,即岩蜜也,在高山岩石间作之。色青,味小(少)酸,食之心烦,其蜂黑色似虻。其木蜜悬树枝作之,色青白。土蜜在土中作之,色亦青色,味碱。人家及树空作者亦白,而浓厚味美。”

  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杨国忠家,以炭屑和蜜,塑成双凤。”宋沈括《梦溪笔谈》:“隋大业中,吴郡贡蜜蟹二千头。”

  宋张邦基《墨庄漫录》:“东坡性喜饮,而饮京不多。在黄州,尝以蜜为酒,又作《蜜酒歌》,人罕传其法予尝试为之,味甜如醇醪。”

  关于三坟、五典、九丘、八索的来源,早期的古书中不断有零星记载。 但没有全貌了。

  《春秋 左氏传》中有:

  (传十二·十一)析父谓子革:“吾子,楚国之望也。今与王言如响,国其若之何?”子革曰:“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王出,复语。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对曰:“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臣问其诗而不知也。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王曰:“子能乎?”对曰:“能。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王揖而入,馈不食,寝不寐,数日,不能自克,以及于难。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干溪?”

  这里可以看到确切的看到《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的名称。

  《周礼 太卜》中有:“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这里已经可以看到三坟的具体内容是:《连山》、《归藏》和《周易》。

  《山海经》中有:“伏羲氏得河图,夏后因之,曰《连山》。”

  这里又将《连山》与伏羲、夏后联系了起来。

  上面三部古代经典属于后来公认的本原正典,不存在伪造的嫌疑,而且成书年代至少都在战国或以前,所以三坟、五典、九丘、八索就其存在的真实性是无可质疑的,问题是,学术界一直认为,这些上古神秘遗书早都已经亡佚,现存三坟中的内容,包括《乾坤易》,后人都以为属于伪造,《九丘》真容后世当然不曾见过,关于八索,到是还有人说是八卦,比如当代台湾著名易学家南怀瑾先生,他以为八索就是八卦,下面是南先生在《易经杂说》中一部分的引用:

  “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不要说现代人不知道,连我们当时的袁先生也弄不清楚。三坟是什么?三坟就是三易:连山、归藏、周易。五典呢?就是五经,或者说是《尚书》,洪范五福。八索就是八卦。九丘就是九畴,就是《河图》、《洛书》的理数。”

  其实南怀瑾先生的观点是来自西汉时代孔安国所作的《尚书序》: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至于夏、商、周之书,虽设教不伦,雅告奥义,其归一揆。是故历代宝之,以为大训。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春秋 左氏传》曰:‘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即谓上世帝王遗书也。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籍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

  这样看来,三坟五典九丘八索的问题又寻根到了孔安国身上,据汉书记载,孔安国大概是孔子的第十二代子孙,由于鲁共王想要扩展自己的宫殿,所以要拆除孔子宅院,在这个过程中,从孔子宅院的夹壁墙中发现了其中的《尚书》、《孝经》《周礼》等古书,这样当时的孔子后裔孔安国就得到了这些书,由于汉武帝时代,十分重视经典的考证,孔安国就作为汉武帝博士开始研究《尚书》。所以孔安国的观点应当是具有经典权威的性质,所以后代学者也十分信奉孔安国的观点。

  但是,除了《八索》是八卦的之外,三坟、五典、九丘还是不曾有确切的下落,难道这些古书确实都亡佚了不成么?我不敢断然无依据的得出是或否的结论,既然自古至今都在争论,那也不妨继续争论下去,不过继续的前提是要有新的足以立足的文史依据,我想就个人的一些发现来参与这个讨论,希望为这个结论假设一种可能性。

  我想有人已经说了,八卦就是八索,我也十分赞同这个说法,而且还希望能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不过可以把这个工作放到最后来作。

  而我首先要提出来的是,“太玄”就来自“九丘”。九宫八卦就是九丘八索。《玄》《易》体系是《丘》、《索》体系的继续和发展,所谓“丘索”,可是说就是“求索”,是一个华夏百科文明通过总结升华聚合成《易》,反过来又提供实践指南和应用的过程。

  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有以下依据。

  九八体系,反复的出现在古代典籍中,比如前面说的九宫八卦、九丘八索,在黄帝内经中有九宫八风和九野八风,古代还有九州八方,当然过去人们理解的九八往往就是井字分格的图形,八在外,九有中,不是我所发现的九九八十一,和八八六十四的关系,但是从研究的结果看,八九的分法可能是八十一和六十四的简化导致的误会。其实八九的分法后来也有继续简化的痕迹,就是所谓二三的问题,庞朴曾研究的古人“天三分”的问题就是一个例子,而老子《道德经》主张的“守一”归一问题也就是这种简化的极端。

  关于八十一的问题,众多道家经典的章数也都是八十一,比如《参同契》比如《道德经》等等。中国古代音律学中的三分损益的基础也是八十一,宫、商、角、徵、羽五音中,宫数就是八十一。

  我在有关《太玄》和《易经》的关系的文章中,详细的说明了玄易的准应关系,从这种准应关系中包含的严密的逻辑性来分析,得出了太玄的原作者并不是扬雄,但是如果不是扬雄又是谁呢?我当然不能说出是谁作了太玄的基本体系,但是可以说明的是,太玄来自九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九丘的名称表明和两个特征字有关,一个是“九”,一个是“丘”,我们不妨来检索一下,在《太玄》中去寻找包含了“丘”字首名,结果会令人感到惊讶,太玄八十一首中,确实是不多不少的有九个首包含了“丘”字,这是一个隐藏了几千年的天机,罗列如下供大家验证:

  1、礥: 次六:将其车,入于丘虚。 测曰:将车入虚,道不得也。

  次七:出险登丘。或牵之牛。 测曰:出险登丘,莫之代也。

  2、干: 次五:蚩蚩,干于丘饴,或锡之坏。测曰:蚩蚩之干锡不好也。

  3、狩: 次三:卉炎于狩,宜于丘陵。 测曰:卉炎丘陵,短临长也。

  4、增: 次七:增其高,刃其峭,丘贞。 测曰:増高刃峭,于损皆行也。

  5、释: 次四:动之丘陵,失泽朋。 测曰:动之丘陵,失下危也。

  6、夷: 次六:夷于庐,其宅丘虚。 测曰:夷干庐,厥得亡也。

  7、唫: 次六:泉原洋洋,唫于丘园。 测曰:泉园之唫,不可讥也。

  8、聚: 次七:竦萃于丘冢。 测曰:竦萃丘冢,礼不废也。

  9、养: 次三:粪以肥丘,育厥根荄。 测曰:粪以肥丘,中光大也。

  由此可以提出这个假设,九丘就是当今流传的、被普遍认为是扬雄所著作的《太玄》中赞辞,由于其中包含了九个丘字,并且又合乎九九之数而得名“九丘”。

  如果是这样,一个新的问题就出来了,这九个丘字到底有什么样的特殊含义呢,我想,孔安国在《尚书序》中的说法还是可以相信的:“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当然,不能从书面看到这些内容,丘实际有可能是具有地理图典的功能,当今传世的《太玄》可能并不是九丘的全部,仅仅是图罢了,当然,图也是十分关键的,所谓图就是《太玄》中首名的顺序以及和易经的准应关系,应当说,还有许多以此为中心而展开的解释和说明,亡佚的应当是大量的说明文件。

  在我发现的《玄易经纬图》中的《斗建图》中,可以清楚的看到玄易的地图意义,这一点也恰好符合《尚书序》中有关:“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的描述,所以《太玄》和《九丘》的关系是有古代地理依据的。

  关于九丘的地理含义,本人也一直在寻找,目前已经找到了一个地方,有一些地面遗迹可能和此有关,不过需要继续考证,待考证完结后再总结公布。

  下面就解决前面说的,关于八卦就是八索的依据问题。

  著名的楚国大夫屈原,流芳千古,经久不衰,他有一章句令后人传诵成为千古名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里我们暂且不讨论屈子的忠烈,也不讨论他的文采,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个“求索”的来历。《玉篇》中说:“求,索也。” 《说文》中说:“索,入家搜也。”到此可以看出,求索一词来源应当十分久远,我们当今使用“搜索”“检索”“寻求”等词的来源就与此有关。作为索这个字,分解开来可以看到,有一个关系的系字,这个系字具说和上古时代结绳而治的习惯有关,就是用绳子大结来记录世代传承的关系,包括子孙这些字的甲古文字型也都和此有关。我在易经中也希望使用查找特征此的方法来验证八索的的问题,结果发现,索子、系和包含系字的素的和是八:

  否: 九五:休否,大人吉。 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随: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 王用亨于西山。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无妄: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遯: 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 象曰:系遯之厉,有疾惫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姤: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踟躅。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震: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 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 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未得中也。 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渐: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履:初九:素履,往无咎。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解释《易经》的有《系辞传》之所以叫系词,可能和“索”、“素”中的系和本身的“系”有关。此点依据似乎有些牵强,但是可以作为前人观点的一个旁证。

  另外,关于求和丘字,古老的含义是否一致,有待继续研究,不过从甲古文字型来看,丘字是两个人相背而立,是否可以理解为:“不用说话就可以明白意义”,是否可以理解为一个人出题,请另一个求解。当然这需要验证,不过求和丘最近已经有人说其中有关联了。现在的求字,按《说文》的解释是:“丘,土之高也。非人所为也。从北,从一。一,地也。人居在丘南,故从北。”还有就是裘皮大衣的意思。不过孔子的名字为“丘”,所谓“孔丘”不知是否和九丘有关也不得而知,不过丘字曾经因为避讳孔子的名称而改过“邱”字,不知是否影响过这个字的含义。如果真的有关系,“求索”一词的起源含义可能就有出处了。-------------------------------------------

《墨

子》一书,其十七篇文章里引用古代典籍多达四十八处;其所引

古书,有些已不可考。今按《墨子》篇目顺序,抄录被引古籍及

引文于此:

《所染》引《诗》“:必择所堪”。

《七患》引《夏书》“:禹七年水”;《殷书》“:汤五年旱”;《周

书》:“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家无三年之食者,子非其

子也。”

《尚贤中》引《诗》“:告女忧恤,诲女予爵,孰能执热,鲜不

用濯”;《汤誓》(《尚书商书》篇名)“:聿求元圣,与之戮力同

心,以治天下”;《吕刑》(《尚书周书》篇名)“:皇帝清问下民,

有辞有苗。曰:‘群后之肆在下,明明不常,鳏寡不盖。德威维威,

德明维明’。乃名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哲民维刑;禹平水

土,主名山川;稷隆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维假于民”;

《周颂》(《诗经》的组成部分)“:圣人之德,若天之高,若地之

普,其有昭于天下也;若地之固,若山之承,下坼不崩;若日之

光,若月之明,与天地同常”。此外,《尚贤中》还转述了《距

年》尚贤为政之本的思想。

《尚贤下》引《吕刑》“:於!来!有国有土,告女讼刑。在今

而安百姓,女何择言人?何敬不刑?何度不及?”引《竖年》(毕

沅曰“:竖,距字假音晞夫圣武知人,以屏辅而:耳”。

《尚同中》引《吕刑》“:苗民否用练,折则刑,唯作五杀之刑,

曰法”;《术令》(即《商书》《说命》篇)“:唯口出好兴戎”;《周

颂》“:载来见辟王,聿求厥章”;《诗》“:我马维骆,六辔沃若,载

驰载驱,周爰咨度”,“我马维骐,六辔若丝,载驰载驱,周爰咨

谋”;《相年》(毕沅曰“:‘相年,当为‘拒年。”)“:夫建国设都,

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轻大夫师长,否用佚也。维辩使治天

均”。

《尚同下》引《大誓》(即《尚书周书》《泰誓》篇)“:小人

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

《兼爱下》引《泰誓》“: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于四方,于西

土”;《禹誓》(《尚书夏书》篇目)“:济济有众,咸听朕言!非

惟小子,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对诸群,

以征有苗”;《汤说》(疑为《商书汤诰“:惟予小子履,敢用

玄牡,告于上天后曰:‘今天大旱,即当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

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简在帝心,万方有罪,即当朕身,朕

身有罪,无及万方,;《周诗》(古《诗》、《书》互称。前四句见

《周书洪范》,后四句见《诗小雅大东》)“:王道荡荡,不偏

不党;王道平平,不党不偏。其直若矢,其易若厎。君子之所履,

小人之所视”;《大雅》(《诗》的组成部分)“:无言而不仇,无德

而不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非攻中》引《诗》“:鱼水不务,陆将何及乎?”

《天志中》引《皇矣》(《诗大雅》篇目)“:帝谓文王,予

怀明德,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太

誓》(即《泰誓:“纣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祇不祀,

乃曰:‘吾有命。’无廖务天下,天亦纵弃纣而不葆”;先王之书:

“明哲维天,临君下土”。

《天志下》引《大夏》(即《诗大雅“:帝谓文王,予怀明

德,毋大声以色,毋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

《明鬼下》述周之《春秋》所记周宣王杀杜伯之事,燕之《春

秋》所记燕简公杀庄子仪之事,宋之《春秋》所记厉神附于祝史

身上杀观辜之事,齐之《春秋》所记祧神杀中里徼之事。此外,

《明鬼下》引《大雅》“:文王在上,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

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

问不已”;《商书》“: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

允及飞鸟,莫不比方。矧佳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

不宁;若能共允,佳天下之合,下土之葆”;《禹誓》“:大战于甘,

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

正,天用剿绝其命。’有曰: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

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

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尔马之政,若不共命。是

以赏于祖,而僇于社’”;《禽艾》“:得玑无小,灭宗无大”。

《非乐》引《官刑》“: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其刑:君子出

丝二卫,小人否,似二佰”;《黄径》“:呜乎!舞佯佯,黄言孔章,

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降之百,其家必坏丧”;《武

观》“:启乃*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

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大,天用弗式。”

《非命上》引《仲虺之告》(《尚书商书》篇名)“:我闻于

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恶,龚丧厥师”;《太誓》(即《泰

誓:“纣夷处,不肯事上帝鬼神,祸厥先神禔不祀,乃曰:‘吾

民有命。’无廖排漏,天亦纵弃之而弗葆。”

《非命中》引《仲虺之告》“:我闻于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

帝伐是恶,龚丧厥师”;《太誓》“:纣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弃

阙其先神而不礼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天不亦弃纵而

不葆”;《执令》“:具!敬哉,元天命!惟予二人,而无造言,不

”自降天之哉得之”;商、夏之《诗》、《书》“:命者,暴王作之

命下》引《总德》:“允不著惟天,民不而葆。既防凶星,

天加之咎。不慎厥德,天命焉葆”;《仲之诰》“:我闻有夏人矫

天命于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师”;《太誓》“:恶乎君子天有显

德,其行甚章。为鉴不远,在彼殷王。谓人有命,谓敬不可行,谓

祭无益,谓暴无伤。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祝降其丧。

惟我有周,受之大帝。”

《非儒下》引《礼》“:丧,父母,三年;妻、后子,三年;伯

父、叔父、弟兄、庶人,其;戚族人,五月。”

《公孟》引《子亦》(疑为《箕子“:其傲也出,于子不祥”。

《墨子》一书引用了哪些谚语和古人言论

墨家广泛汲取了古文化的精华。《墨子》一书除多处引用三代

古籍以外,还惯于引用当时的谚语和古人的言论。这对于我们从

墨子著作中挖掘资料,探讨墨学源头,提供了宝贵的依据。如果

说墨子援引古代书籍,表明他继承了古代有文字记载的官方文化,

那么,他征引谚语和古人言论,则表明他也继承了流传于民间的

大众文化。

观《墨子》全书,墨子在十篇文章里引用谚语和古人语达十

三处(不包括公孟子所引),并有专门的表述方式:“吾闻之”、

“圣人有传”“、先王之言”“、古者有语”等。现依《墨子》篇目顺

序,抄录被引的谚语及古人语于此:

《亲士》“:吾闻之曰:‘非无安居也,我无安心也;非无足财

也,我无足心也’”。

《辞过》“:圣人有传:天地也,则曰上下;四时也,则曰阴阳;

人情也,则曰男女;禽兽也,则曰牝牡雌雄也”。

《尚贤上》“:古者圣王之为政也,言曰:‘不义不富,不义不

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

《尚贤中》“:先王言曰:‘贪于政者,不能分人以事;厚于货

者,不能分人以禄,“;先王之言曰:‘此道也,大用之天下则不

窕,小用则不困,修用之则万民被其利,终身无已’”。

《尚同中》“:先生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

视听,使人之吻助己言谈,使人之心助己思虑,使人之股肱助己

动作,,。

《尚同下》“:古者有语焉,曰:‘一目之视也,不若二目之视

也:一耳之听也,不若二耳之听也;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之强

也’”。

《非攻中》:“古者有语:‘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知

隐”“;古者有语:‘唇亡则齿寒,“;古者有语曰:‘君子不镜于

水,而镜于人。镜于水,见面之容;镜于人,则知吉与凶’”。

《明鬼下》“:于古曰:‘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岁于社者考,

以延年寿’”。

《耕柱》“:翟闻之:‘为义非避毁就誉’”。

《贵义》“:翟闻之:‘同归之物,信有误者’”。

此外,《公孟》载公孟子引谚语一条“:公孟子曰:‘善!吾闻

之曰:宿善者不祥’”。

周人武装拓殖的“城”通常有两层城墙,内者曰城,外者曰郭。《孟子·公孙丑下》所谓“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周七里的小面积就是古代的“国”。居住在城郭之内的称为“国人”,以别于郊外的“野人”或“鄙人”,即“庶人”。“国人”和“野人”都是脱胎于原始社会的公社农民,灭商后的周族公社农民与奴隶主贵族一起分别驻守在城邦与都邑,被征服的商族等公社农民则居住在野鄙之中,或隶属于“国”,或隶属于采邑,即“都”或“邑”。西周时期的“国人”和“野人”,由于前者是征服族,后者是彼征服族,因而他们的社会地位并不一样。

“国人”有参与政治的传统,所以国王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尚书·洪范》)。由于史料的残缺,关于西周各地“国人”干政的情状,虽难确知,但从西周铜器《�》铭文“邦人(“国人”)正人师氏人”、“虐逐厥君厥师”,与“国人”有力量放逐厉王于彘相似测之,可知西周时代“国人”的政治力量当不亚于春秋时代。

“国人”干预政治的方式很多,或决定国君的废立,或过问外交和战,或参议国都迁徙,大凡中原的中小国家如郑、卫、宋、曹、陈、许或山东半岛的莒、纪等表现得最为明显,这可能是这些国家中保留原始公社的遗习较多的缘故。《左传》僖公十八年(公元前642年),邢人、狄人伐卫,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荀能治之,毁请从焉。”众不可,而后师干訾娄。狄师还。“国人”不是统治阶级,无权染指王位,卫侯让位,只能让给“父兄于弟”,这本来是氏族共同体的现象,但是,凡国之事又要经过全体成员的认可,所以卫侯让位而朝“众”即“国人”,“国人”反对,奴隶主贵族也无可奈何。这也是氏族共同体的残留习俗。《左传》成公十年(公元前581年)三月,郑国贵族于如立公子�,越一月,“郑人(即郑国“国人”)杀�,立髡顽,子如奔许”。这种内政外交方面的例证很多。春秋时期,晋、楚争霸,中原小国深受其苦,朝楚则晋攻之,朝晋则楚攻之。卫国夹在晋、楚之间,有一次,“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于晋”,卫侯乃“出居于襄牛”(《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卫国国君在外交上违背“国人”的意见而自作主张,就被流亡于襄牛,如果不从氏族社会遗习去看“国人”的行为,是很难做出充满的解释的。

春秋未年,吴国兴起于东南,与楚争霸,滨临的陈、蔡深受其害,《左传》哀公元年(公元前494年),吴军人楚都,“使召陈怀公,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左传》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载:楚子围郑,十又七日,“郑人卜行成,不吉;卜临于大宫,且巷出车,吉。国人大临,守阵者皆哭”,准备迁都。这都是“国人”参与国之迁徙与和战的例证。秦穆公帮助晋惠公入主晋国,晋惠公恩将仇报,秦、晋两国战于韩原,惠公被俘。秦伯会晋使暇吕怕甥,盟于王城,秦伯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耻失其君而悼其亲,不惮征缮以立国也,曰:‘必报仇,宁事戎狄’。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缮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以此不和”(《左传》傅公十五年)。以晋这样一个大国,还承认国是由贵族(君子)和国人(小人)构成的,可见,“国人”发挥氏族社会传统与遗习,晋国的统治阶级已经予以事实上的承认。

《左传》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载:吴国称霸,召集卫国参加诸侯会盟,卫侯由于观望而迟到,吴太嚭责备卫君“之来也缓”,“故将止之”,即不许卫君回去,要扣留他。亏得子贡为之辩解曰:“卫君之来,必谋于其众,其众或欲或否,是以缓来。”这番话说得“太宰嚭说,乃舍卫侯”。可见,国君有事“必谋于其众(即“国人”)’,是当时统治阶级所认可的。

综上可见,有周一代历史记载虽有东西南北之分,时间悬隔虽有几百年之遥,但其承认“国人”干预政治则是相同的。所以,《周礼·秋宫·小司寇》职询万民三政,即“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绝非虚构。

“国人”在当时政治上所以有着这般重要作用,是与他们所依附的公社组织密切相关的。“国”中的“国人”基本上是周族奴隶主贵族的后裔及其平民,他们虽然也受当时统治阶级的“百亩而彻”(《孟子·滕文公上》)的剥削,但在政治上却与统治阶级有利害一致的地方。所以,晋国史苏说:“昔者之伐也,兴百姓以为百姓也,是以民能欣之,故莫不尽忠极劳以致死也”(《国语·晋语一》)。氏族共同体的公社农民各有其权利义务,各人的生命权也不会随便遭到统治者的剥夺和危害。邾文公所说的“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传》文公十三年)。师旷也说:“夭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左传》襄公十四年),尚有共同体之遗风。春秋时代,山东半岛的莒国“国人”几次放逐国君,都是因为国君危害传统共同体存在的缘故。例如,公元前609年莒纪公子“多行无礼于国”,太子仆“因国人以弑纪公”(《左传》文公十八年)。公元前542年,“犁比公虐,国人患之”,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越二十三年,“莒子庚舆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诸人。国人患之”。庚舆甚且想与齐为盟,出卖共同体,贵族“鸟存帅国人以逐之”(《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上引事实表明,“国人”的利益遭受危害时,他们有权,也有能力反抗,而贵族也利用“国人”的力量更换国君。氏族共同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国”中公社农民的“国人”也都尽力维护这种传统。不过,由于历史的前进,象莒国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少,多数国家业已有所改变。大体说来,春秋以前,氏族共同体的基本精神依然存在,也只有这种遗习遗俗才能维系各个邦国的存在。“野人”地位的低下

住在“野”里的“野人”亦即“庶人”,与西周的统治阶级没有血缘关系,他们的来源是被征服的民人。庶字,似有卑贱、藐小、旁 出和次等诸义,例如,庶子、庶姓就是指的次于嫡长子和姬姓的人。古籍中称“野人”又作“庶人”,可能就有次于周族奴隶主贵族、周族平民的含义。武王灭商和东征胜利以后。他们对于被迫迁于成周的殷民称之为“殷庶”或“庶殷”(《尚书·召诰》),对一般被征服的部族和小国,则称之为“庶邦”(《尚书·梓材》)。《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说:“三姓之后,于今为庶。”杜注云:“三后,虞、夏、商。”可见,不但殷亡后的民人成了庶人,虞、夏灭亡后的民人也成了庶人。西周时期的庶人与“国人”不同,前者是外族,后者是本族。惟其如此,他们的地位差别,表现得非常明显。当时的“野人”虽然也保有公社组织,但在古籍中绝无“野人”与政之例。《周礼》六遂中的官吏职守大都说的“掌其政令”、“掌其戒令政事”、“掌其教令政事”等,从来未有见到“库序”、“宾兴”之类的记录。由于“六遂”的“野人”只从事农业生产,因而凡属六遂的官吏也都只是注意管理农业之事。例如,《遂师》职说:“巡其稼秸”;《遂大夫》职说:“以教稼稿”、“简稼器,修稼政”;《县正》职说:“趋①其稼穑而赏罚之”;《酂长》职说:“趋其耕褥,稽其女功”;《里宰》职说:“以治稼穑”。《遂人》职更说:

凡治野,以下剂(下等役法)致甿,以田里(分授田里)安甿,以乐昏(劝其昏姻)扰甿,以土宜(指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辨十有二壤之物)教甿稼稿,以兴锄(指征收锄粟以时颁发与民而助之)利甿,以时器(铸作农时所用的器具)劝甿,以疆予(郑注云:“谓民有余力,复予之田,若余夫然”)任甿。”甿”,郑康成注云:“变民言甿,异内外也。贮犹懵懵无知貌也。”说颇可取。这里把“野人”不称“田民”而言“甿”,亦作“萌”或“氓”②,可能反映了“野人”在当时无政治权力,也不能建学受教育、“懵懵”无知的历史实际。“野人”与“国人”的地位差别不但表现在政治上,在法令税役上二者的地位亦极悬殊。《周礼·地官·小司徒》职云:

掌建邦之教法……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此追胥,以令贡赋。这就是说,当时的平民阶级需为统治阶级服兵役、从事田野生产、提供劳役、纠察通逃之事,但是这些负担“国人”与“野人”是不同的。所以在稽察户口时则有“国中与四郊都鄙之夫家”(《小司徒》)的分别,具体些说,当时参与卒伍虽属义务,也是权力,只有“国人”才有资格“以起军旅”,“野人”只能做些“田役”之事。鲁国伯禽就封于鲁国后,准备伐淮夷、徐戌时,首先对“国人”誓师,要他们整修甲胄、干戈和弓矢;对三郊三遂的“野人”则曰:“峙乃桢……我惟筑,无敢不供……峙乃刍茭,无敢不多”(《尚书·费誓》)。刍茭以喂饲牛马,桢以备筑城,“野人”只有服苦役、干杂役的资格。《周礼·地官·乡大夫》职云:

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贾疏云:“七尺谓年二十”,“六尺谓年十五”。服摇役的年龄,“国人”二十至六十,“野人”十五至六十五岁,相差十年,可见,他们对统治阶级所提供的劳役有轻有重。《周礼·地官·均人》职又云:

凡均力政(征),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凶札(指年谷不熟而有疾病流行),则无利征,无财赋。这段记载是说,“国人”对西周王国的劳役范围可能限于“修城郭”、“除道”、“成梁”(《国语·周语中》)一类工作,并且说明“国入”依年成丰欠起役。但是,“野人”的劳役则没有时间、种类和轻重的规定。《诗经·幽风·七月》中的具体写照,便是其证。诗中说,“野”里的公社农民,男耕女织,粮食收获完毕,立刻就为奴隶主贵族服徭役,开春后马上又需耕种。“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陶,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十二月的寒冬季节,“凿冰冲冲”,“纳于凌阴”,准备明年夏天供奴隶主贵族享用。“野人”一年四季耕为奴隶主贵族而耕,役为奴隶主贵族而役,劳役也就无所谓对不时了。

“国人”与“野人”之身分地位的不同,亦见于免役的规定上。《周礼·地官·乡大夫》职云:

其舍(免除)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前面已经指出,六十六岁以上的“野人”,六十岁以上的“国人”和疾病者一律免役,这里又说“国”中还有贵、贤、能和服公役的人都可以得到免役的优遇。这条记载不管其真实程度如何,但总可以反映西周时期“野人”的地位较之“国人”低下的事实。由于“野人”即“庶人”的身份地位比“国人”低,目前不少同志主张庶人就是奴隶。他们把“庶人”说成奴隶的主要根据之一是《大盂鼎》铭中的一句活:

易(锡)女邦司四白(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九夫;易尸(夷)司王臣十又三白(伯),人鬲千又五夫。

他们说“人鬲”是奴隶,“自驭至于庶人”统统包括在“人鬲”之内,因而就都成为奴隶了。其实,情形未必如此。铭文中的邦司、夷司以及人鬲、驭、庶人等都是按被俘以前的身份称谓说的。他们由周天子赏赐给贵族之后,是不是都变成了奴隶呢?铭文中没有说明。即使他们已经变成了奴隶,那也不能根据这段铭文证明庶人本身就是奴隶①。还有人根据1954年6月在江苏丹徒县出上的《宜侯矢》(即《俎侯簋》)中也有赏赐庶人的记载,认为庶人即奴隶。周王赏赐宜侯的有田土、邑落、人民,又值周初伐商之后,这是封国。如果说赏赐的人都是奴隶,奴隶不能有姓,也不能有“才(在)宜王人”、“宜庶人”的道理。铭文中的“奠”即“郑”,和“奠七白(伯)”一起封赐的“千又五夫”当是他们所属的庶人。这里的赐土赐民,是指周天子将其征服地区划归被封者的统治区而已。铭文中的“才宜工人”、“宜庶人”和“郑七伯”,绝非奴隶。就已知铜器铭文看来,周王赏赐奴隶的规模很小,如:“学(余)其舍女(汝)臣十家”(《令鼎》),“易(锡)……臣五家”(《不婴毁》),“易(锡)女(汝)尸(夷)臣十家”(《》)等等。这种“锡人”恐怕只是供奴隶主贵族使唤的奴隶,不一定从事耕作。金文锡人之例,唯《麦尊》有赐二百家的记载,铭曰:

雩王才(在),已夕,易(锡)者(诸)臣二百家。这个“臣”可能与《叔夷钟》铭“余易(锡)女(汝)马车戎兵厘(莱)仆三百又五十家、女(汝)台(以)戒戎(作)”中的“以戒戎作”的“戎兵莱仆”一样都是一种“虎臣”性质,不是一般的奴隶或土地劳动者。武士既然可赏,可知金文中的“锡人”的记录不能完全视为都是赏赐奴隶。

奴隶是无生命权的。例如,骊姬为了诬陷申生,将祭于曲沃的祭肉置毒,呈献给晋献公,“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毙”(《左传》僖公四年)。可见,“小臣”与“犬”的地位不远。又如,重耳在齐,有齐姜为妻,又有马二十乘,乐不思晋。从者为使重耳归晋,“谋于桑下,桑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杀之”(《国语·晋语:四》)。女奴传了一句话,就赔掉了一条性命。但在古籍中,从未见到“野人”即“庶人”任意被奴隶主贵族杀戮的记载。可见,“野人”即“庶人”不是奴隶。在残有公社的古代社会中的公社农民并不是完全自由的,他们被束缚在公社之内,是不能随意迁徙的。所以,《周礼·地官·比长》职云: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族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圜土内之。《邻长》职又云:

徙于他邑,则从而授之。至于公社农民有时被奴隶主贵族当作隶属于自己的人而被赏赐域交换出去的现象,在古代埃及和两河流域的一些国家里也是不乏其例的。

《山海经》是中国先秦古籍。一般认为主要记述的是古代神话、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有些学者则认为《山海经》不单是神话,而且是远古地理,包括了一些海外的山川鸟兽。

《山海经》从东、南、西、北四个方面介绍了中华腹地的山川宝藏,特别是一些异鸟怪兽、奇花异石,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其中《海外经》介绍了传说中的海外异国,如双头国、三首国、女子国、丈夫国、大人国、小人国等国的风俗习惯,更是奇中有奇,不但使人赏心悦目,而且能使人增长很多知识。……

《山海经》一书的作者和成书时间都还未确定。过去认为为大禹、伯益所作。现代中国学者一般认为《山海经》成书非一时,作者亦非一人,时间大约是从战国初年到汉代初年楚,巴蜀,东及齐地方的人所作,到西汉校书时才合编在一起。其中许多可能来自口头传说。

《山海经》现在最早的版本是经西汉刘向、刘歆父子校刊而成。晋朝郭璞曾为《山海经》作注,考证注释者还有清朝毕沅的《山海经新校正》和郝懿行《山海经笺疏》等。

《山海经》全书十八卷,其中“山经”五卷,“海经”八卷,“大荒经”四卷,“海内经”一卷,共约31000字。记载了100多邦国,550山,300水道以及邦国山水的地理、风土物产等讯息。

古代中国神话的基本来源就是《山海经》,其中最着名的包括:夸父追日、女娲补天、羿射九日、黄帝大战蚩尤、共工怒触不周山从而引发大洪水、鲧偷息壤治水成功、天帝取回息壤杀死鲧以及最后大禹治水成功的故事。

除此之外,《山海经》还以流水帐方式记载了一些奇怪的事件,对这些事件至今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论。

该书按照地区不按时间把这些事物一一记录。所记事物大部分由南开始,然后向西,在向北,最后到达大陆(九州)中部。九州四围被东海、西海、南海、北海所包围。 古代中国也一直把《山海经》作历史看待,是中国各代史家的必备参考书,由于该书成书年代久远,连司马迁写《史记》时也认为:“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馀不敢言之也。”

《山海经》18卷分别如下:

山经

第一卷 《南山经》 第二卷 《西山经》 第三卷 《北山经》 第四卷 《东山经》 第五卷 《中山经》

海经

第一卷 《海外南经》 第二卷 《海外西经》 第三卷 《海外北经》 第四卷 《海外东经》

第五卷 《海内南经》 第六卷 《海内西经》 第七卷 《海内北经》 第八卷 《海内东经》

第九卷 《大荒东经》 第十卷 《大荒南经》 第十一卷 《大荒西经》 第十二卷 《大荒北经》

第十三卷 《海内经》大禹

◇一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古代典籍中,《山海经》无疑是最富有神奇色彩,让人一时难以说清的著作之一。

关于《山海经》的性质,也就是它是一部什么书,从汉代以后就有不同的看法。有人把它看作是地理书,如汉代的刘秀(歆)就是如此。他认为《山海经》是“内别五方之山,外分八方之海。纪其珍宝奇物异方之所生,水土草木禽兽昆虫麟凤之所止,祯祥之所隐,及四海之外,绝域之国,殊类之人。”(《隋书·经籍志》)而《汉书·艺文志》把它列入数术略形法家之首,认为是巫卜星相之类的书。明人胡应麟称之为专讲神怪的书,认为:“《山海经》,古之语怪之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视它为最古的小说,认为:“究其本旨,实非黄老之言定名,则小说之最古者尔。”清人张之洞《书目答问》则把它看作历史著作,把它列入古史类。鲁迅则认为它是巫书。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山海经》“记海内外山川神祗异物及祭礼所宜……所载祠神之物多用糈,与巫术合,盖古之巫书也。”由此可见,给《山海经》定性归类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吕子方先生认为,《山海经》“涉及面广泛,诸如天文、地理、动物、植物、矿物、医药、疾病、气象、占验、神灵、祀神的仪式及祭品、帝王的世系及葬地、器物的发明制作,以至绝域遐方,南山北地,异闻奇见,都兼收并录,无所不包,可以说是一部名物方志之书,也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类书”。这个说法比较准确。当然,把它称为中国第一部山岳地理专著和中国神话渊府也不错。

现在流传下来的《山海经》是西汉后期著名学者刘秀(歆)在校阅古籍时整理而成的。当时,刘秀(歆)发现的《山海经》是三十二篇,后经整理成为十八篇。这十八篇经晋郭璞作注后流传了下来。清人郝懿行博采诸家之长,为《山海经》作注,写成《山海经笺疏》。现在行的就是郝懿行的笺疏本。

今本《山海经》为十八卷三十九篇,由《山经》、《海经》、《大荒经》三个部分组成。《山经》包括“南山经”、“西山经”、“北山经”、“东山经”、“中山经”五卷二十六篇,共二万一千多字。这部分又称为《五藏山经》,是全书的主要部分,占全书三分之二的篇幅。《海经》包括“海外南经”、“海外西经”、“海外北经”、“海外东经”这“海外四经”四卷四篇及“海内四经”的“海内南经”、“海内西经”、“海内北经”、“海内东经”四卷四篇以及《海内经》一卷一篇。而《大荒经》包括了“大荒四经”的“大荒东经”、“大荒南经”、“大荒西经”、“大荒北经”四卷四篇。

关于《山海经》的成书年代和作者,刘秀(歆)在整理《山海经》时,认为是“出于唐虞之际”,为伯益所著。司马迁和班固都承袭此说。南宋朱熹则认为是战国屈原之后人为解释《天问》而作。当代学者认为,《山海经》的成书情况较为复杂,决非一人一时所作。大都认为,《山经》,即《五藏山经》成书最早,保存了许多远古的传闻资料,产生的年代当不晚于战国中后期。《海经》和《大荒经》产生的年代要晚一些,但最晚也不会晚于西汉初期。由于《山海经》内容及成书情况非常复杂,要确定其具体的作者及作年是非常困难的。

《山海经》的《山经》、《海经》及《大荒经》三个部分内容各有侧重。《山经》的内容多记山川地理、奇异的动植物矿物、祀神的典礼仪式和所用之物等,对各山山神的形貌、职司和神力也时有描写。《海经》中的《海外经》多写海外各国的异人、异物,也记有一些古老的神话传说,如夸父逐日、刑天断首等。《海内经》则杂记海内的神奇事物。如昆仑景象,建木形态,枭阳、巴蛇、贰负的状况等,也记载了一些国家和民族的情况。《大荒经》则主要记载神话,在各部分中,它保留的神话是最多的,一些重要的神话,如鲧、禹治水、禹杀共工、黄帝战蚩尤等神话就记载在这一部分里,是研究神话的宝贵资料。

在古代,《山海经》是图文并茂的,图画在书中还占着相当重要的地位,所以有“山海图”这样的说法。郭璞注《山海经》时也有“图亦作半形”、“亦在畏兽图中”这样的说明。可惜的是,这些图大部分都已亡佚了。

◇二《山海经》具有多方面的价值,是我们研究古代地理、宗教、神话、动植物、医药、历史、气象等必不可少的参考文献。

正如当代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指出的那样:“《五藏山经》在《山海经》全书各部分中最为平实雅正,尽管免不了杂有一些传闻、神话,基本上是一部反映当时真实知识的地理书。”据谭先生研究,《山经》共写了四百四十七座山,这些山中,见于汉晋以来记载,可以指系确切的约为一百四十座,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对晋南、陕中、豫西地区记述得最详细正确。这应该是研究我国古代地理的宝贵资料。而《山经》在记述时,往往以山为纲,以首山叙起,依次叙山名、水名、道里、民族、风俗、物产、药物、祭祀、巫医等,又是研究其他学科的宝贵材料。在《海经》中,记载了一些诸如结胸民、羽民国、厌火国、贯胸国、不死民、反舌国、三首国、长臂国、三身国、一臂国、奇肱国、丈夫国、巫咸国、女子国、轩辕国、白民国、长股国、一目国、大人国、君子国、无肠国、夸父国、黑齿国、玄股国等奇异的国家和民族,虽然这些国家和民族并非真有,只存在于传说中,但也有一定的地理学和民族学价值。

《山海经》最重要的价值也许在于它保存了大量神话传说,这些神话传说除了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如夸父逐日、鲧、禹治水等之外,还有许多是人们不大熟悉的。如《海外北经》中载:“共工之臣曰相柳氏,九首,以食于九山。相柳之所抵,厥为泽溪。禹杀相柳,其血腥,不可以树五谷种。禹厥之,三仞三沮,乃以为众帝之台。在昆仑之北,柔利之东。相柳者,九首人面,蛇身而青。不敢北射,畏共工之台。台在其东。台四方,隅有一蛇,虎色,首冲南方。”这个禹杀相柳的传说充满了神奇色彩,既可从文学或神话学的角度来研究,也可以从中看出共工、相柳、禹三人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古代民族部落之间的斗争。《山海经》中大量存在的这些神话传说,是今天我们研究原始宗教的难得材料。例如:巫咸国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在登葆山,群巫所从上下也。(《海外西经》)

有灵山,巫咸、巫即、巫盼、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大荒西经》)

这是研究古代巫的活动的资料。又如:有系昆之山者,有共工之台,射者不敢北乡(向)。有人衣青衣,名曰黄帝女魃。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魃不得复上,所居不雨。叔均言之帝,后置之赤水之北。叔均乃为田祖。魃时亡之。所欲逐之者,令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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