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的代表作及作品分类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2收藏

唐宋八大家的代表作及作品分类,第1张

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苏洵、苏轼、苏辙

(苏洵是苏轼和苏辙的父亲,苏轼是苏辙的哥哥。苏轼,苏洵,苏辙三人称为三苏)欧阳修、王安石、曾巩。 (分为唐二家和宋六家)

名称的起源

韩愈(768-824)

韩愈,字退之,世称韩昌黎,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祖籍河北昌黎。唐代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古文运动的领袖,“唐宋八大家”之首,在中国散文发展史上地位崇高,苏东坡称赞他为“文起八代之衰”。他在科名和仕途上屡受挫折,思想倾向复古。他在政治上反对藩镇割据,维护唐王朝统一。在思想上提倡儒家正统思想,批判佛老思想。他领导了唐代反骈文的“古文运动”,反对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文风。他提出的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散文的写作理论,对后人很有指导意义。他的文章气势宏大、豪逸奔放、曲折多姿、新奇简劲、逻辑严整、融会古今,无论是议论、叙事或抒情,都形成独特的风格,达到前人不曾达到的高度。他的作品都收在《昌黎先生集》里。

柳宗元(773-819)

柳宗元,字子厚,祖籍河东,世称柳河东,生于长安,贞元初年进士,官监察御史。顺宗时,王叔文执政,他任礼部员外郎,锐意推行政治改革。不久,王叔文失败,他也被贬为永州司马,迁柳州刺史。在南方凡十四年,死于柳州。唐代著名的思想家和杰出的文学家。作为唐代古文运动倡导者和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反对六朝以来笼罩文坛的绮靡浮艳文风,提倡质朴流畅的散文。著有《柳河东集》四十五卷,《外集》二卷。

欧阳修(1007-1072)

欧阳修(1007~1072年),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和诗人。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吉安永丰(今属江西)人,汉族人,自称庐陵人,因吉州原属庐陵郡,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天圣进士。仁宗时,累擢知制诰、翰林学士;英宗,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神宗朝,迁兵部尚书,以太子少师致仕。卒谥文忠。其于政治和文学方面都主张革新,既是范仲淹庆历新政的支持者,也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导者。又喜奖掖后进,苏轼父子及曾巩、王安石皆出其门下。创作实绩亦灿然可观,诗、词、散文均为一时之冠。散文说理畅达,抒情委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风与散文近似,重气势而能流畅自然;其词深婉清丽,承袭南唐余风。曾与宋祁合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编为《集古录》。有《欧阳文忠公文集》。诗歌《踏莎行》。

[苏洵(1009—1066)

个人简介

姓名:苏洵 字明允 号老泉

生卒年:1009—1066

所属朝代:宋代

所属文学时期:宋代文学

所属流派:三苏 唐宋八大家

代表作品:权书 衡论

生平介绍

北宋散文家。汉族,与其子苏轼、苏辙合称“三苏”,均被列入“唐宋八大家”。字明允,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应试不举,经韩琦荐任秘书省校书郎、文安县主簿。长于散文,尤擅政论,议论明畅,笔势雄健。有《嘉佑集》。亦有一女,名唤小妹,人称苏小妹。

[苏轼(1037-1101)

苏轼,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生于四川眉山。北宋大文学家、书画家,有多方面的创作才能,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了独特,优异的成就。世人称为苏东坡。

苏轼(1037~1101)宋朝人,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谥号文忠,享年64岁。南宋高宗朝,赠太师,追谥号“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山)人,汉族,是父亲苏洵的第五个儿子,是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诗人、词人。嘉佑二年(1057)与弟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文。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4个月后,迁为礼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佑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佑八年(1093)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阳),再贬儋州(今海南儋县)。徽宗即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于常州(今属江苏),年六十五,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他与他的父亲苏洵(1009~1066)、弟弟苏辙(1039~1112)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齐名。“三苏”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等。在政治上属他的父亲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愤”的“苏老泉”。苏洵发愤虽晚,但用功甚勤。苏轼晚年曾回忆幼年随父读书的状况,感觉自己深受其父影响。当然,假若没有苏洵的发奋读书,也就不可能使苏轼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后的文学大家。

苏辙(1039~1112)北宋散文家。与其父苏洵、兄苏轼合称“三苏”,均在“唐宋八大家”之列。字子由。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仁宗嘉佑二年 (1057)与苏轼一起中进士。不久因母丧,返里服孝。嘉佑六年,又与苏轼同中制举科。当时因“奏乞养亲”,未任官职,此后曾任大名府推官。熙宁三年 (1070)上书神宗,力陈法不可变,又致书王安石,激烈指责新法。熙宁五年(1072),出任河南推官。元丰二年(1079),其兄苏轼以作诗“谤讪朝廷”罪被捕入狱。他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不准,牵连被贬,监筠州盐酒税。元丰八年,旧党当政,他被召回,任秘书省校书郎、右司谏,进为起居郎,迁中书舍人、户部侍郎。哲宗元佑四年(1089)权吏部尚书,出使契丹。还朝后任御史中丞。元佑六年拜尚书右丞,进门下侍郎,执掌朝政。元佑八年,哲宗亲政,新法派重新得势。绍圣元年(1094),他上书反对时政,被贬官,出知汝州、袁州,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后又贬循州等地。崇宁三年(1104),苏辙在颍川定居,过田园隐逸生活,筑室曰“遗老斋”,自号“颍滨遗老”,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为事。死后追复端明殿学士,谥文定。

王安石(1021-1086)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抚州临川人(现为抚州 东乡县上池里阳村人),汉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改革家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中国最伟大改革家。

政治家王安石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宁波)事、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一度调开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调知常州事、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继召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

曾巩(1019-1083)

曾巩(1019—1083)字子固,南丰(今属江西)人。北宋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宋嘉佑二年(1057年)登进士第,儿童时代的曾巩,就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白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其弟曾肇在《亡兄行状》中称其“生而警敏,不类童子”,而且记忆力超群,“读书数万言,脱口辄诵”。嘉佑二年(1057年),39岁的他才考取了进士,被任命为太平州司法参军,踏上了仕途。翌年,奉召回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熙宁二年 (1069年)先后在齐、襄、洪、福、明、亳等州任知州,颇有政声。元丰三年(1080年),徙知沧州,过京师,神宗召见时,他提出节约为理财之要,颇得神宗赏识,留三班院供事。元丰四年,神宗以其精于史学,委任史馆修撰,编纂五朝史纲,未成。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次年卒于江宁府。理宗时追谥“文定”。曾巩在政治舞台上的表现并不算是很出色,他的更大贡献在于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

曾巩的思想属儒学体系,他赞同孔孟的哲学观点,强调“仁”和“致诚”,认为只要按照“中庸之道”虚心自省、正诚修身就能认识世界和主宰世界。在政治上他反对兼并政策,主张发展农业和广开言路。他在任地方官时,总是以“仁”为怀,“除其奸强,而振其弛坏;去其疾苦,而抚其善良”(《齐州杂诗序》)。由于他思想有一定局限性,因此,对王安石变法有些不同看法。他认为法愈密,则弊愈多。但是曾巩也不主张死守成法,他对在位者的因循苟且表示不满,提出“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战国策目录序》)的观点。主张在不失先王意旨的前提下,对法制作必要的改革。在行动上,他能够维护新法,在齐州为官时,能力行保甲之法,使州人安居乐业。曾巩的散文创作成就很高,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加者。他师承司马迁、韩愈和欧阳修,主张“文以明道”,把欧阳修的“事信、言文”观点推广到史传文学和碑铭文字上。他在《南齐书目录序》中说:“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他强调只有“蓄道德能文章者”,才足以发难显之情,写“明道”之文。他的散文大都是“明道”之作,文风以“古雅、平正、冲和”见称。《宋史》本传说他“立言于欧阳修、王安石间,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他的议论性散文,剖析微言,阐明疑义,卓然自立,分析辨难,不露锋芒。《唐论》就是其中的代表作,援古事以证辩,论得失而重理,语言婉曲流畅,节奏舒缓不迫,可与欧阳修的《朋党论》媲美。他的记叙性散文,记事翔实而有情致,论理切题而又生动。著名的《墨池记》和《越州赵公救灾记》熔记事、议论、抒情于一炉,深刻有力,通情达理。他的书、序和铭也是很好的散文。《寄欧阳舍人书》和《上福州执政书》历来被誉为书简范文。叙事委婉深沉,语言简洁凝练,结构十分严谨。《战国策目录序》论辩人理,气势磅礴,极为时人所推崇。当西昆体盛行时,他和欧阳修等人的散文,一揖雕琢堆砌之风,专趋平易自然。王安石曾赞叹说:“曾子文章世稀有,水之江汉星之斗。”(《赠曾子固》)。苏轼也说:“醉翁门下士,杂从难为贤;曾子独超轶,孤芳陋群妍”。曾巩也擅长写诗,有400余首传世。其诗或雄浑瑰伟,或委婉超逸,无不含义深刻,妙趣横生。《迫租》描绘了“今岁九夏旱,赤日万里灼”,“计虽卖强壮,势不旭弱”的惨状,发出“暴吏体宜除,浮费义可削”的呼声,与王安石的《兼并》诗有异曲同工之妙。绝句《西楼》、《城南》,清新隽永,具有王安石晚年诗作的风致。他的咏物诗多数富有新意,如《咏柳》诗:“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以柳树隐喻奸臣和邪恶势力,形象逼真,寓意深刻,别开生面。曾巩的诗作,格调超逸,字句清新,但有些也存在宋诗言文言理的通病,又为其文名所掩,故不甚为人们所注意。曾巩一生整理古籍、编校史书,也很有成就。《战国策》、《说苑》、《列女传》、《李太白集》和《陈书》等都曾经过他的校勘。《战国策》和《说苑》两书,多亏他访求采录,才免于散失。他每校一书,必撰序文,借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 ”。曾巩好藏书,珍藏古籍达20000多册;收集篆刻500卷,名为《金石录》。曾巩治学严谨,每力学以求之,深思以索之,使知其要,识其微,故能“上下驰骋,愈出而愈工”。其弟曾肇,说他的文章“一落纸,为人传去,不旬月而周天下,学士大夫手抄口诵,惟恐得之晚也”(曾肇《亡兄行状》,见《元丰类稿》卷末)。曾巩培养了一批名儒,陈师道、王无咎、曾肇和曾布受业于他。《宋元学案》云:“陈无己(师道)好学苦志.以文谒曾子固,子固为点去百十字,文约而义意加备,无己大服。”曾巩的文章对后世的影响也很大。南宋朱熹“爱其词严而理正,居尝诵习”。明代唐宋派散文家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归有光,清代的桐城派方苞、刘大槐、姚鼐和钱鲁斯等人都把他的文章奉为圭臬。《明史·王慎中传》载:“慎中为文,初主秦汉,谓东京之下无可取,已司欧、曾作文之法,乃尽焚旧作,一意师仿,尤得力于曾巩;顺之初不服,久亦变而从之。” 曾巩一生著述丰富,有《元丰类稿》50卷、《续元丰类稿》40卷、《外集》10卷流行于世。另外,他还著有《卫道录》、《大学稽中传》、《礼经类编》、《杂职》、《宋朝政要策》、《诗经教考》等等。宋朝南渡后,《续稿》、《外集》散佚不传,今仅存《元丰类稿》 50卷。又世传《隆平集》30卷旧题曾巩撰,前人考订系出于伪托。

[编辑本段]概括

在唐贞元元和时期,韩柳崛起,欣起古文运动,使得唐代的散文发展到极盛,一时古文作家蜂起,形成了“辞人咳唾,皆成珠玉”的高潮局势。而到了宋代则以欧阳修为魁,他荐拔和指导了王安石、曾巩、苏洵、苏轼、苏辙等散文家,对他们的散文创作发生过很大的影响。其中,苏轼最出色地继承和发展了他所开创的一代文风

粤语,一说源自岭南古苍梧(广信)。另有一说源自北方中原(即河南一带)雅语,经过较长时间的语言交流融合与调适,在唐代日趋成熟,发展到宋代,与现代的粤语相差不远。“粤语”之名,来源于中国古代岭南地区的“南越”。

“越”是一个泛称,古代“越”和“粤”是通假字,在秦汉古籍中,对于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的部族,常统称为“越”,文献上称之为百越、百粤、诸越,包括“吴越”、“闽越”、“扬越”等。隋唐以后“越”、“粤”两个字的含义开始有所区别,前者多用于江浙吴语地区,后者多用于岭南两广,并长期作为岭南地区的统称。

扩展资料:

粤语的使用情况:

在全球使用粤语人数甚多,广东使用粤语的人口大约有6700万,加上广西粤语使用人数大约为2500万、香港700万、澳门55万、泰国500万、新加坡和马来西亚500万、美国和加拿大200万,全球将近有12亿人口使用粤语。

粤语主要分布在广东省中部和广东西南部,广西东南部和西部部分地区。海南省西部地区(说儋州话、迈话的村落)、香港、澳门等地区和东南亚的新加坡、印尼北苏门答腊省棉兰市、圣诞岛、马来西亚、越南东北部(山由族聚居地)、以及北美、英国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华人社区中广泛使用。

清溪镇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东南部,毗邻港澳,与深圳市、惠州市接壤,镇府驻地距市城区及深圳均约为48公里。

2009年,清溪镇总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20个村委会,1个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34万人,常住人口约27万人。[1]

清溪镇是中国2012首批“最美小镇”、“2012中国最佳休闲小城”、“全国文明镇”、“中国最宜居城镇”。[2] 。2014年8月,清溪入全国重点镇,打造珠三角的香格里拉。[3]

清溪是岭南客家古镇,客家传统文化艺术在清溪得到了传承和发展,清溪客家山歌、麒麟舞、客家民俗舞蹈多次获得国际和国家奖项,清溪彩扎麒麟制作技艺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清溪麒麟舞、客家山歌已列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清溪客家酿酒已列入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清溪也获定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国麒麟文化传承基地。

历史编辑

清溪镇客家文化

清溪镇客家文化

清溪,明洪武年间(1386--1398),蓝万成从茅盎村迁清溪边立村,后形成清溪圩(老圩),民国13年(1927年)在清溪对岸建清溪新圩。明代为文顺乡辖,清代初为京山司辖,后又为捕厅管辖。

中华民国建立后设立筹办处,辖区为99村。民国24年设乡公所为东莞县第四区辖。1944间中共曾在此建立根据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与塘厦合称新三区,1951年又改作第七区,1958年并入塘厦公社,1959年析出成立清溪公社,1983年9月撤公社建区,1987年5月撤区建镇沿革至今,1988年东莞升格为地级市,清溪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为数不多的地级市直辖乡镇。

行政区划编辑

截至2009年,清溪镇下辖区20个村(重河村、大埔村、土桥村、谢坑村、荔横村、清厦村、大利村、九乡村、铁场村、铁松村、青皇村、三星村、厦泥村、三中村、上元村、松岗村、浮岗村、罗马村、长山头村、渔梁围村)和1个社区(清溪社区)。[1]

自然地理编辑

清溪镇位于东莞市东南部,与深圳市、惠州市接壤,濒临南海,地处北回归线以南,阳光充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春夏两季吹东南风,空气湿润,雨量充沛,秋季常吹西风,秋高气爽;冬季多吹北风或西北风,空气较为干燥,较冷年份会出现短期霜冻。[1]

人口编辑

截至2010年10月1日,清溪镇人口总数为312639人,其中户籍人口约32万人。[4]

经济编辑

2011年,清溪镇实现生产总值1511亿元,进出口总额907亿美元,各项存款余额1302亿元,本级常规性可支配财政收入总额57亿元,合同利用外资额248亿美元。

2011年,清溪镇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达67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达3371亿元;外贸进出口方面,全镇进出口总值为741亿美元,全镇合同利用外资114宗,新口径合同利用外资总额238亿美元;财政税收方面,全镇各项税收总额实现175亿元;社会投资方面,全镇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8亿元;商业发展方面,全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74亿元。

社会编辑

民生

2011年,累计设置“村民车间”17个,共安置本地富余劳动力就业321人;引导和鼓励本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和各类企业就业,201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100%,镇村两级投入资金近千万元,推进全镇农保与职保的整合,推动社保、医保城乡一体化,实现了户籍学生义务教育费用全免。[1]

设施

截至2009年,全镇城市绿化率达42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75平方米;修建了100多公里高等级公路,镇内交通四通八达;配套4座110千伏的变电站,年供电量达20亿度;四大水厂日供水能力达20万吨;设有电信大楼、邮政大楼、综合性公立医院、有线广播电视台、文化中心等一批基础设施。

2010年,清溪镇确定了森林公园配套工程、清溪湖配套工程、清溪湖水厂、敬老院、博物图书馆、清溪法庭、茅輋水库下游河道整治、上元路升级改造、商业街延长线等工程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1]

清溪以丰富的资源为内涵,规划出“生态围城”的整体景观——东北部,以森林公园、生态农业园、碗窑遗址、铁场客家围等为代表,规划出自然风光及遗址遗迹景区;中部,是以南山曾公祠、麒麟制作、客家酿酒、张松鹤等为代表的人文景观;南部,则是以青湖、金龙工业园等为代表的工业旅游线路;西部以银利高尔夫球场、石马河“一河两岸”等为代表的城市景观线路。通过城市绿道,将主要景点、湖泊水库、自然风光连成一线、串成一片,大力打造“十里画廊”景观。[3]

文化编辑

文化源流

文化范畴,分为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一般认为;清溪镇居民以客家人为主,故官方将客家文化视作传统文化。客家文化源自中原文化,客家先民纵使经数千年的由北至南的迁徙,然而依旧继承着传统文化。宗祠是其维系客家凝聚力、弘扬传统的一大媒介,宗祠此建筑的作用;其一为祭祀用途,先宗之灵位及骨灰安放以此;每至清民节,客家人以本姓或本村为单位,组织盛大的祭祀活动。其二为弘扬传统用途,祠内的文献、碑文中,可以了解到先民;来自何方、迁徙经过、定居于此的缘由、处世格言等。客家人又以族谱为纽带维系着代代后裔。遗憾的是;宗祠的职能及系统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成为了破除迷信运动的打击对象,大部分宗祠在此期间遭大肆破坏,祠中壁画皆被涂鸦或损毁、古籍文献遭焚毁,族谱从此绝后、先宗之灵位及骨灰亦难逃厄运。当今所见的宗祠,一般为重建所成。[1]

文化建设

清溪镇是客家人聚居地,客家文化源远流长,定期举办客家文化艺术节,编创的客家山歌获得粤赣闽桂客家山歌邀请赛、广东省首届民间歌会金奖等奖项;新编排创作的麒麟舞相继在全国首届麒麟舞大赛、广东省第二届民间艺术大赛和第六届中国民间艺术节上获金奖,2007年,获邀参加澳洲悉尼华人春节大巡游,2008年,参加第二届“文化中国·2008维也纳金色大厅青少年文艺晚会”并获演出金奖。清溪镇被广东省文化厅授予“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称号;2008年,被授予“中国麒麟文化传承基地”。[1]

2014年,10月17日,清溪首部微**《禾雀花开》首映,并且获得第23届伦敦创意文化节首届华语微**大赛最佳影片提名,结果将于11月底在伦敦揭晓。[5]

旅游景点编辑

茅輋水库

茅輋水库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铁场村下游,在市境东南方,距莞城53公里,1957年12月动工,1958年5月竣工。茅輋水库集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综合经营于一身。[6]

清溪森林公园

东莞市东南部清溪镇北部山地,属银瓶嘴山系,石马河水系。距清溪镇区3公里。北接樟木头和谢岗、东邻惠阳,南接凤岗,西接塘厦。

公园里面有黄茅田瀑布、龙潭水库、双尾山瀑布等多个景点。[7]

2014年10月,清溪银瓶山森林公园正式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8]

唐宋八大家,又称唐宋古文八大家,是中国唐代韩愈、柳宗元和宋代苏轼、苏洵、苏辙、欧阳修、王安石、曾巩八位散文家的合称。其中韩愈、柳宗元是唐代古文运动的领袖,欧阳修、三苏等四人是宋代古文运动的核心人物,王安石、曾巩是临川文学的代表人物。他们先后掀起的古文革新浪潮,使诗文发展的陈旧面貌焕然一新。

明初朱右选韩、柳等人文为《八先生文集》,遂起用八家之名,实始于此。明中叶唐顺之所纂《文编》中,唐宋文也仅取八家。明末茅坤承二人之说,选辑了《唐宋八大家文钞》共164卷,此书在旧时流传甚广,“唐宋八大家”之名也随之流行。自明人标举唐宋八家后,治古文者皆以八家为宗。通行《唐宋八大家文钞》164卷,有明万历刻本及清代书坊刻本。清代魏源有《纂评唐宋八大家文读本》8卷。

八大家中苏家父子兄弟有三人,人称“三苏”,分别为苏轼、苏洵、苏辙,又有“一门三学士”之誉。故可用“唐有韩柳,宋为欧阳、三苏和曾王”概括。

韩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是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河阳(今河南省焦作孟州市)人。祖籍河北昌黎,,世称韩昌黎,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称韩吏部。谥号“文”,又称韩文公。他与柳宗元同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主张学习先秦两汉的散文语言,破骈为散,扩大文言文的表达功能。宋代苏轼称他“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勇夺三军之帅”(八代:宋、齐、梁、陈、魏、齐、周、隋);明人推崇他为唐宋散文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杜牧把韩文与杜诗并列,称为“杜诗韩笔”,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著有《韩昌黎集》四十卷,《外集》十卷,《师说》等。韩愈还是一个语言巨匠,他善于使用前人词语,又注重当代口语的提炼,得以创造出许多新的语句,其中有不少已成为成语流传至今,如“落井下石”、“动辄得咎”、“杂乱无章”等。在思想上是中国“道统”观念的确立者,是尊儒反佛的里程碑式人物。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汉族,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祖籍河东(现山西运城永济一带)。世称“柳河东”、“河东先生”,因官终柳州刺史,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并称为“韩柳”,与刘禹锡并称“刘柳”,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生于长安,贞元九年(793年)进士,官监察御史。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的成就大于诗,享年不到50岁。

苏轼(1037年-1101年),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 ,

南宋高宗朝,赠太师,追谥号“文忠”,四川眉山人,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词人、诗人,豪放派代表人物。苏轼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是中国数千年历史上被公认文学艺术造诣最杰出的大家之一。其散文与韩愈并称“韩潮苏海”,与欧阳修并称“欧苏”,诗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被称为“中国古代第一全才”。苏轼与其父苏洵(1009~1066)、其弟苏辙(1039~1112)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嘉佑二(1057)与弟辙同登进士。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东坡志林》等。

苏洵(1009年-1066年),字明允,号老泉;四川眉山人。年五十八岁。年二十七,始发愤为学。岁余举进士,又举茂才异等,皆不中。乃悉焚所写文章,闭户益读书,遂通六经、百家之说,下笔顷刻数千言。至和、嘉祐间,与二子轼、辙同至京师。欧阳修上其所著《衡论》《权书》等二十二篇,士大夫争传之。宰相韩琦奏于朝,除秘书省校书郎。与陈州项城令姚辟同修建隆以来礼书,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书成而卒。洵著有<嘉祐集>二十卷,及<谥法>三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愤”的“苏老泉”。苏洵发愤虽晚,但用功甚勤。在苏轼晚年曾回忆幼年随父读书的状况,感觉自己深受其父影响。当然,假若没有苏洵的发奋读书,也就不可能使苏轼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有年未及冠即“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的苏轼。

苏辙(1039年-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欧阳修(1007年-1072年),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和诗人。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六一即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琴一张,棋一局,常置酒一壶,醉翁一人),吉州永丰人,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天圣进士。仁宗时,累擢知制诰、翰林学士;英宗时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神宗朝,迁兵部尚书,以太子少师致仕。卒谥文忠。既是范仲淹庆历新政的支持者,也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导者。又喜奖掖后进,苏轼兄弟及曾巩、王安石皆出其门下。他的诗、词、散文均为一时之冠。诗文说理畅达,抒情委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风与散文近似,重气势而能流畅自然;其词深婉清丽,承袭南唐余风。曾与宋祁合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编为《集古录》。著有《欧阳文忠公文集》。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字介甫,晚年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汉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改革家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宰相肚里能撑船”说的就是王安石。被列宁誉为是“十一世纪中国最伟大改革家。

曾巩(1019年-1083年),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

韩愈三岁而孤,受兄嫂抚育,早年流离困顿,有读书经世之志,虽孤贫却刻苦好学。二十岁赴长安考进士,三试不第。二十五岁后,他先中进士,三试博学鸿词科不成,赴汴州董晋、徐州张建封两节度使幕府任职。后回京任四门博士。三十六岁后,任监察御史,因上书论天旱人饥状,请减免赋税,贬阳山令。宪宗时北归,为国子博士,累官至太子右庶子,但不得志。五十岁后,先从裴度征吴元济,后迁刑部侍郎。因谏迎佛骨,贬潮州刺史。移袁州。不久回朝,历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等职,五十七岁终。政治上较有作为。诗力求险怪新奇,雄浑而重气势。

柳宗元顺宗时,王叔叔执政,他任礼部员外郎,锐意推行政治改革。不久,王叔文失败,他也被贬为永州司马,迁柳州刺史。在南方凡十四年,死于柳州。唐代著名的思想家和杰出的文学家。作为唐代古文运动倡导者和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反对六朝以来笼罩文坛的绮靡浮艳文风,提倡质朴流畅的散文。著有《柳河东集》四十五卷,《外集》二卷。柳宗元永州八记中《小石潭记》最著名。

柳宗元一生留下600多篇诗文作品,其诗多抒写抑郁悲愤、思乡怀友之情,幽峭峻郁,自成一路。最为世人称道者,是那些情深意远、疏淡峻洁的山水闲适之作。柳宗元与唐代另一位文学家韩愈,共同倡导了唐代的古文运动。在游记、寓言等方面,柳宗元同样为后世留下了极其优秀的作品。“永州八记”已成为中国古代山水游记名作。这些优美的山水游记,生动表达了人对自然美的感受,丰富了古典散文反映生活的新领域,从而确立了山水游记作为独立的文学体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因其艺术上的成就,被人们千古传诵、推崇备至。除寓言诗外,柳宗元还写了不少寓言故事,《黔之驴》、《永某氏之鼠》《临江之麋》等,也已成古代寓言名篇。“黔驴技穷”,已成成语,几乎尽人皆知。有的寓言篇幅虽短,但也同他的山水记一样,被千古传诵。最为脍炙人口的作品,均写于被贬后,以永州之作更胜。典范之作为《永州八记》:《始得西山宴游记》《钴姆潭记》《钴姆潭西小丘记》《小石潭记》《袁家渴记》《石渠记》《石涧记》《小石城山记》。则或峭拔而又峻洁,或清邃而又奇丽,以精巧的语言再现自然美。《永州八额记》作于元和四年以后。那时,柳宗元因政治改革失败被贬永州,即今湖南永州。文章写的都是当时永州附近的一些山水风景,文章短小、轻灵,朴实、顺畅,为历代所传颂。其中以《小石潭记》最为著名,作者通过他的笔向人们描述出了一个清幽宁静的小石潭风景。文章引人入胜,隽咏无穷。开头用未见其形,先闻其声的写法展示小石潭。以鱼写潭,则潭水之清澈可以想见;以鱼写人,则人羡鱼乐之情溢于言表。作者状形、传神、布影、设色,笔墨经济,手法高超。结尾以清寂幽邃之境写凄寒悄怆之感,情景交融。

苏轼嘉祐二年(1057)与弟苏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文。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4个月后,迁为礼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祐八(1093)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阳)。绍圣四年(1097年),年已62岁的苏轼被一叶孤舟送到了徼边荒凉之地海南岛儋州(今海南儋县)。徽宗即位后,苏轼被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于建中靖国元年七月二十八日(1101年8月24日)卒于常州(今属江苏)。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享年六十五岁,。苏轼留下遗嘱葬汝州郏城县钧台乡上瑞里。次年,其子苏过遵嘱将父亲灵柩运至郏城县安葬。[21]宋高宗即位后,追赠苏轼为太师,谥为“文忠”。

苏洵父亲苏序,母亲史氏,有两位兄长苏澹、苏涣。苏洵少时不好读,19岁时娶妻程氏,27岁时立下决心发奋读书,经过十多年的苦读,学业大进。

仁宗嘉祐元年(1056),他带领苏轼、苏辙到汴京,谒翰林学士欧阳修。欧阳修很赞赏他的《权书》、《衡论》、《几策》等文章,认为可与贾谊、刘向相媲美,于是向朝廷推荐。一时公卿士大夫争相传诵,文名因而大盛。

嘉祐二年(1057年),二子同榜应试及第,轰动京师。

嘉祐三年(1058年),仁宗召他到舍人院参加考试,他推托有病,不肯应诏。

嘉祐五年(1060年),经韩琦推荐任秘书省校书郎,后为霸州文安县主簿,又授命与陈州项城(今属河南)县令姚辟同修礼书《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书成不久,即去世,追赠光禄寺丞。

苏辙宝元二年二月二十日(1039年3月18日)出生,仁宗嘉祐二年(1057)与苏轼一起中进士。不久因母丧,返里服孝。嘉祐六年(1061),又与苏轼同中制举科。当时因“奏乞养亲”,未任官职,此后曾任大名府推官。

熙宁五年(1072),出任河南推官。元丰八年(1085),旧党当政,被召回,任秘书省校书郎、右司谏,进为起居郎,迁中书舍人、户部侍郎等职,直至崇宁三年(1104)在颍川定居,过田园隐居生活,自号“颍滨遗老”,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为事。卒于1112年十月三日(10月25日),死后追复端明殿学士,谥“文定”。

欧阳修幼年丧父,在寡母抚育下读书。仁宗天圣八年(1030)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佑元年(1034),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景佑三年,范仲淹因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1040),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后知谏院。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庆历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也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以后,又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诏入京,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嘉佑二年(1057)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的文风,录取了苏轼、苏辙、曾巩等人。这对北宋文风的转变很有影响。嘉佑五年(1060),欧阳修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以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神宗熙宁二年(1066),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曾表异议,且未执行。熙宁三年(1070),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这一年,他改号“六一居士”。熙宁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卒谥“文忠”。

王安石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曾巩自称“家世为儒”(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一书》),祖父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非常强,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自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史称巩“十二岁能文,语已惊人”。其弟曾肇在《亡兄行状》中称其“生而警敏,不类童子”,而且记忆力超群,“读书数万言,脱口辄诵”。18岁时,赴京赶考,与随父在京的王安石相识,并结成挚友。20岁入太学,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欧阳修见其文笔独特,非常赏识。欧阳修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上欧阳学士第二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庆历七年(1047),其父去世,其身为次子(其上尚有一兄长),只好辍学回归故里,尽心侍奉继母。曾巩少年时与王安石为密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推荐了王安石。直至嘉祐二年(1058),欧阳修主持会试,坚持以古文、策论为主,诗赋为辅命题,曾巩才与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第一。

嘉祐四年(1059),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五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

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等知州。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元丰四年,朝廷认为“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同年九月,遭母丧,去官。次年,病逝于江宁府(今南京)。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南宋理宗时追谥为“文定”,人称“南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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