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要评价一下洪秀全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请简要评价一下洪秀全,第1张

亲爱的楼主,下面的是我查找来的:

洪秀全(1814—1864)原名仁坤,广东花县人,太平天国的领袖。出身农家,曾受聘为塾师。三次考秀才未取,绝望于科举功名。后受基督教徒梁发编写的《劝世良言》的启发,于1843年创立拜上帝会,组织群众谋起义。作为太平天国的理论基础,洪秀全在1845到1846年间,写出《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和《原道救世歌》,宣传了朴素的平等观念和消灭“阎罗妖”的革命思想,其中也表达了洪秀全的人口思想。

洪秀全完全排除人口增多会出现衣食不足的可能性,认为人类的生和死,都有上帝的妥善安排。他说:“予想夫天下凡间,人民虽众,总为皇上帝所化所生;生于皇上帝,长亦皇上帝,一衣一食并赖皇上帝。皇上帝天下凡间大共之父也;死生祸福由其主宰,服食器用皆其造成。”(《原道觉世训》)因此,无论人怎样多,都应该相互平等,不应该为争夺衣食而产生矛盾。“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何可起尔吞我并之念?”(《原道醒世训》)至于现实生活中发生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近代则有阎罗妖注生死邪说。(《原道觉世训》),即由清朝统治者所代表的整个封建统治体系造成的。他号召,“天下凡间我们兄弟姊妹所当共击灭之,惟恐不速者也”(同上),直到实现“天下一家,共享太平。几何乖漓浇薄之世,其不一旦变而为公平正直之世也”(《原道醒世训》)。总之,消灭封建统治体系,建立公平正直的太平天国,是使人口众多的中国“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天朝田亩制度》)的唯一途径。因此,他在1853年颁布了《天朝日亩制度》,准备用大规模的社会改革来解决中国当时的人口问题。

对他的评价:

新中国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学术界对洪秀全的评价基本上是肯定与褒扬。1964年,戚本禹挑起了一场批判李秀成的论争,使得以影射史学为特征的极“左”思潮在中国大地上泛滥。在随后发生的“文化大革命”中,美化太平天国,拔高洪秀全的做法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太平天国农民运动被说成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洪秀全被称之为革命领袖,甚至以洪秀全划线,以此区分太平天国历史人物的功过。一时间,洪秀全头顶佛光,被吹捧成“千古完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术界再呈百家争鸣局面,对包括洪秀全在内的若干历史人物的功过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评价。虽然长期以来神化洪秀全所形成的思维惯性还不时有所反映,但总体来说,对洪秀全的评价逐渐趋于人化。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学者以反激进主义为宗旨,祭起“告别革命”的大旗。他们认为,“20世纪的革命方式确实带给中国很深的灾难”。他们否定20世纪中国发生的一切革命,太平天国被称为“洪水滔天,鬼魅横行”,洪秀全被认为是“有轻度精神病的准皇帝”、“暴君”和“邪教主”,甚至认为洪秀全不存在鬼化问题,因为洪秀全本身就是魔鬼。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历史的洪秀全是一个人,不是神也不是鬼,无论将其神化或者鬼化都没有反映他的历史真面目。所以,对洪秀全的评价既不能神化,也不能鬼化,只有人化才是正确评价洪秀全的唯一途径。

拜读了著名文学评论家潘旭澜教授《还洪秀全的历史真面目》�刊于《探索与争鸣》2004年第9期,以下简称“潘文” 一文后,觉得潘先生虽然语出惊人,但掩卷深思,并没有给人以“还洪秀全的历史真面目”之感。作者把洪秀全描述成一个欺世盗名的政治邪教教主,描述成治政无术、腐败堕落的暴君,但有的叙述与史实不符。例如洪秀全在天京病逝,史有记载。《李秀成自述》:“天王之病,因食甜露病起,又不肯食药方,故而死也。”《洪仁�允觥芳牵骸爸两衲晁脑率�牛�抑骼咸焱跷圆《���臁!焙樾闳�亩�雍樘旃蟾K担骸氨灸晁脑率�湃眨�咸焱醪∷懒恕!薄渡虾P卤ā吩诩鬃恿�鲁趿�统蹙帕教斓谋ǖ贾校�妓岛樾闳�恰安」省钡摹J肥岛芮宄��宋娜此岛樾闳�窃诰��凶陨薄�

洪秀全与拜上帝教 洪秀全创立拜上帝教,发动农民起义并建立政权,最终也因偏执信仰拜上帝教而丧失政权,可以说,洪秀全以拜上帝教吹响了太平天国农民运动的号角,也因拜上帝教而唱起了太平天国农民运动的挽歌,真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从这一过程来看,洪秀全所创立的充其量只能算一个政治性宗教,而不是一个政治性邪教。

首先,洪秀全是一个虔诚的拜上帝教教徒,而不是蒙蔽信徒的教主。世界上一切邪教头子,都鼓吹教主崇拜而自己并不相信自己所设立的邪教。正如麻原彰晃宁愿坐牢也不自杀,等等。洪秀全和古今中外的邪教头子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因为洪秀全对自己创立的拜上帝教中的“皇上帝”有着执着甚至是偏执的信仰。

其次,洪秀全并没有全盘吸收基督教教义,他将独尊上帝的教义和中国古代崇敬上帝的神话结合起来,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宗教——拜上帝教。他对拜上帝教的教义深信不疑。1864年天京危急之时,李秀成提出“让城别走”,洪秀全却说:“朕奉上帝圣旨,天兄耶稣圣旨,下凡作天下万国独一真主,何惧之有!”天京没有粮食,他却要合城俱食“甜露”,由此而导致大病缠身,足见其对“皇上帝”、“天兄”的信仰已深入骨髓。

其三,利用宗教发动农民,组织农民起来参加农民战争,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太平天国之前已有诸如太平道、弥勒教、白莲教利用宗教发动农民起义。潘文将洪秀全所说的“在道光三十年我将遣大灾降世,凡信仰坚定不移者得救,凡不信者将有瘟疫,有田无人耕,有屋无人住”简单地归为邪教,认为洪秀全在宣传世界末日。洪秀全宣扬大灾降世的目的是为了鼓动农民参加起义。世界上几乎一切正统宗教都宣扬救世论,如基督教和佛教都以救世为其基本教义,“行善去恶”,以修来世之福。洪秀全倡导的“救世”是“救今世”而不是救来世,他渴望建立人间的现实“天国”,这与邪教蛊惑人心、煽动信徒不惜以牺牲今世的生命去换取来世所谓的幸福是有根本区别的。

其四,洪秀全妻妾成群是封建帝王思想滋长的结果,与邪教利用歪理邪说奸*妇女是不一样的。不可否认的是,太平天国时期的妇女地位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如废除买卖婚姻制度,建立具有法律效能的婚姻秩序,凡男女自愿结婚者,经审查后发给盖有官印、绘有龙凤的证明“合挥”,即是合法婚姻。又如禁止强奸妇女、废除女子缠足,规定“凡强奸,经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等,表现了对妇女人格的尊重。虽然太平天国时期妇女的解放是有限的、局部的,但与清王朝是不一样的,更有别于所谓邪教。

关于《天朝田亩制度》与《资政新篇》 《天朝田亩制度》与《资政新篇》是太平天国颁布的两个纲领性文件,虽然最终未能付诸实践,但其进步意义并不能就此否定。太平军占领南京后颁布《天朝田亩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土地问题和政权组织问题作出规定。其中“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农民小生产者朴素的愿望,而不是如潘文所说是“骗人的门面话”。《制度》提出平分土地,反映了其革命性、进步性的一面,为起义农民描绘了一幅理想蓝图,对于鼓舞起义农民的士气至少是有直接作用的。由于《制度》杂糅了平均主义、禁欲主义和宗教信仰,使其内容互相矛盾、互相抵消,使得平分土地这一设想无法实现,只能继续实行“交粮纳税”,反映了农民小生产者经济地位所决定的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封建性、落后性的一面。《制度》虽未实行,但部分地区的农民分得了一些土地,或者减少了赋税,生活有一定改善,史料有所记载,这是不能否定的。

1859年4月,洪仁�酉愀鄣教炀�K��谙愀垩�昂土私獾降淖时局饕逍率挛镒�闯伞蹲收�缕�罚�M家苑⒄棺时局饕宓姆绞礁脑焯�教旃���┱棺约旱谋Ц禾峁┮桓銎教ā!蹲收�缕�泛�橇苏�巍⒎ㄖ啤⒕�谩⑽幕�⑼饨坏裙叵倒�泼裆�娜舾芍匾�侍猓�酝及烟�教旃�ǔ梢桓鲇搿胺�瞬⑿邸薄ⅰ懊窀还�俊钡男鹿�摇E宋闹薪�槿诗提出《资政新篇》的目的仅仅框裁于“以平物议,以服诸将”,未免过于片面。此外,潘文说:“《资政新篇》在介绍外国情况这一点上,远不如林则徐请人翻译的《四洲志》全面准确,亦远不如魏源在此书基础上编成的《海国图志》丰富充实,时间也晚了好多年”。潘先生对于农民出身的洪仁�疵夤�诳燎蟆A衷蛐焓乔逋醭�爻迹�H畏饨�罄簦��梢远�檬种械男姓�试础⒕�米试春腿肆ψ试蠢捶�搿端闹拗尽贰N涸幢嘈础逗9�贾尽罚�小端闹拗尽肺�� E┟癯錾淼暮槿诗呢?他没有任何资源,只能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与学习来了解和认识西方。潘先生将两者进行比较显失公平。洪秀全对待《资政新篇》这样一个发展资本主义的纲领性文件,不仅认真阅读,而且对其中的“兴舟楫之利”、“兴器皿技艺”、“兴银行”、“兴宝藏”等发展资本主义的建议,都作出了“此策是也”或“是”的批示,表明洪秀全对发展资本主义是表示赞成的。我们虽然不必据此认为洪秀全主动“向西方寻找真理”,但洪秀全面对“西方真理”至少没有斥之为“奇技*巧”而加以反对,这是事实。

洪秀全与中国传统文化 潘文说“洪秀全敌视中华传统文化,除了极少数他所需要的,其余不分良莠一概加以扫荡”,其目的是“要以他的政治邪教文化来取代”。洪秀全虽然痛恨中华传统文化,但他却无法与其决裂。洪秀全批判传统文化,大致经历了以儒教附缘基督教,以基督教排斥儒教和以基督教调和儒教三个阶段,在不同时期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他对儒学既批判又保留的态度是始终存在的。

1843年,洪秀全第四次赴广州应试失败,对清朝封建统治产生强烈愤恨,发誓“不考清朝试,不穿清朝服,等我自己来开科举士吧”。洪秀全由此对传统文化产生怀疑,继而产生排斥心理。洪秀全在起义前后,对一切传统文化的载体——古书和庙宇,采取了焚毁的手段。定都天京之初,手段更加过激,“敢将孔孟横称妖,经史文章尽日烧”,对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发起了空前猛烈的扫荡,手段显然是偏激的。但这些手段动摇了封建统治者赖以维持统治的思想根基,对动员农民起来反抗封建统治,应该说还是起到了很好的鼓动效果。

洪秀全用“火与剑”这种简单的方式对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发起猛烈攻击,但在攻击的同时,他又找不到合适的理论工具,而且他的思维也始终摆脱不了旧的封建意识的桎梏,未能超越中国传统文化。因此,为了维护业已建立的“洪家天子杨家将”政权,洪秀全不得不利用儒学的三纲五常。杨秀清以“天父下凡”的方式,反对对传统文化实行焚书坑儒。此后,洪秀全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转为比较温和的删改。从洪秀全对待传统文化的转变看,作为农民阶级的代表,洪秀全不可能摆脱根源于小生产者方式的家长制和等级制,更不可能创造出新的思想文化取代承袭了几千年之久的中国传统文化。洪秀全对于传统文化从批判到复归,从金田起义的领袖到定都天京后迅速封建化为一个新皇帝就是一个明证。

关于洪秀全暴政 潘文将洪秀全说成是“为人暴虐,嗜血成性,任人唯亲,立政无章,言而无信,随心所欲,恣意妄为”的暴君。太平天国确实存在很多过激的行为,潘文中几点归纳有的是切中要害的。但既然是要还洪秀全的历史真面目,就应该以真实的史料立论。

关于天京内讧,潘文说洪秀全和韦昌辉“唱双簧”,事实上洪杨矛盾没有发展到非杀杨不可的地步。洪秀全有没有“密诏”韦昌辉诛杀杨秀清?因为未发现“密诏”,学术界未敢断言。一般认为,韦昌辉出于对杨秀清的“忿气”和“不服”而伪造“密诏”,率三千精锐潜回天京偷袭东王府,诛杀杨秀清全家,后又设计杀戮其部属两万余。对于韦昌辉的疯狂行为,洪秀全事后派人指责他说,“尔我非东王不至此,我本无杀渠意,而今已拿戮之,此属又何辜。”韦昌辉在取代杨秀清以后暴戾专横,诛杀了包括石达开家属在内的许多天京军民,甚至将矛头指向洪秀全。因此,在石达开靖难大军迫近天京和天京军民强烈要求诛韦的双重压力下,洪秀全借机杀了韦昌辉。

潘文说“洪秀全为首的太平军造反,引发了中华民族史无前例的大灾难。仅苏、浙、皖、赣、闽五省,人口过量死亡就多达七千万。中国当时最富庶的地区,经济受到极惨重的打击。太平军所到之处,文化受到无法弥补的破坏。同时,导致沙皇俄国趁清朝政府与太平军作你死我活的搏斗,东北与华北兵力空虚,侵占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又导致英、法联军轻易地攻占天津、北京,大肆抢掠,火烧圆明园。”这种为清朝政府丧权辱国、御侮无力的无能开脱,把罪责强加于洪秀全及其领导的太平天国头上,是不够全面的。过量死亡的人口都是太平军杀的吗?清军杀死了多少人?外国洋枪队杀死了多少人?天灾死了多少人?再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太平天国农民运动,清政府还是那个日益腐朽的清政府,而列强却是更加贪婪的列强,清政府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一败涂地,这样的政府能够抵御俄国入侵、能够战胜英法联军吗?

通过对洪秀全的评价,我深深感到“盖棺未必能定论”,特别是对于在历史上曾起过特殊作用的历史人物来说尤其如此。对于潘文中所说的“为现实功利而写作历史论著,是历史学的最大隐患。每一个写历史论著的人,其实同时也在写自己的历史”的结论,我深以为然。对于洪秀全的错误,我们没有必要为其掩饰,但是要从他所处的时代客观公正地评价他,而不是以今天的标准框裁他。

参考文献:

① 茅家琦. 太平天国通史.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

② 钟文典. 太平天国史丛书.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

③ 崔之清. 太平天国战争全史.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④ 中国史学会. 太平天国�资料丛刊 . 神州国光社,1952

⑤ 第一历史档案馆. 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 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2001

⑥ 司法部. 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政治邪教活动知识问答. 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⑦ 呤口利. 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王维周译

⑧潘旭澜. 太平杂说. 上海: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

一、近代民俗变迁的基本脉络

近代民俗变迁是近代社会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近代社会转型相始终。近代民俗变迁涉及到社会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以下从礼仪、消费、服饰、饮食、居住、出行、节日、婚丧等八个方面进行概括,大致可以窥见近代民俗变迁的基本脉络。

1礼仪习俗的变化:在鸦片战争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传统的社交礼俗和祭典礼俗,包括称谓、见面礼等仍在社会上占据主导地位。人们见面要行作揖、拱手、跑拜、请安等礼。跪拜本是互相致意的姿势,但在封建时代成为敬重、臣服的一种礼节,以体现封建社会的等级尊卑,跪拜主要对尊长,最隆重的是行三跪九叩大礼,平辈之间一般用作揖、拱手方式即可。与此相适应还有一套“大人”、“老爷”、“太太”、“老太太”等称谓。然而,开国以后,在沿海通商地区,受西方平等观念影响,先是在新式知识分子内部,逐渐采用握手、鞠躬等见面方式,并且用“先生”、“女士”、“**”、“同志”取代了先前的称谓。1912年民国成立后,明令祭孔时“除去拜跑之礼,改行三鞠躬,祭服则用便服。”(注:《丁祭除去拜跪》,〔上海〕《申报》1912年3月5日。)不久,又明令废除社交中实行的叩拜、相揖、请安、拱手等旧礼节,改行鞠躬礼为主。同年8月17日,民国政府公布了《礼制》,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新式礼节的合法地位(注:《东方杂志》第9卷第4号,1912年9月。)。行鞠躬礼,使用“先生”、“君”的称呼,反映出近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总之,脱帽、靶躬、握手、鼓掌等新礼俗逐渐成为中国通常的“文明仪式”、“文明礼”,反映出社会礼俗的进步趋向。此外,在城市中交际舞的流行、生日聚会以及同事宴请等,都反映出近代交际习俗的新变化。

2消费习俗的变化: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以及中国新式商业的产生和迅速发展,对传统消费习俗产生巨大冲击,并直接导致了消费习俗的变迁。在鸦片战争后的道光年间,享用洋货在上层社会已渐成时尚,不过开始仅限于通商口岸等少数地区和官僚富裕之家,到19世纪末,随着通商口岸增加到70余个,于是洋货消费遍及各阶层,即使在云南交通偏僻之地的商店里,也可见到不少洋货,包括各种哈剌呢、哔叽、羽纱、法兰绒、钟表、玻璃等,一应俱全,而且其售价“并非贵得惊人”(注:姚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06-1107页。)许多“农民亦争服洋布”,中产之家更是“出门则官纱纺绸不以为侈”,“一般青年均羔裘如膏矣”(注:宋延斋:《蒲圻乡士志》,转引自严昌洪:《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2页。)。此外,赛马、赛船、网球、足球、西餐、啤酒、西式点心、西式饮料、业余剧社、公园、室内音乐会、**、电灯、电话、自来水、邮政、电车等西式生活方式无不影响到中国人消费方式的改变,使中国人消费结构、消费内容均发生重大改变。此外,以上海为例,色情消费、游乐消费也成为商人、富人等消费方式中的重要内容。

3服饰习俗的变化:中国服饰习俗源远流长,各时代都有绚丽多彩的服饰。至清代中国服饰则多以长袍马褂为主,女子则穿旗袍。民谚有“孔雀翎,马蹄袖”之说。服饰具有体现等级森严、褒衣博带特点,这些弊端与近代人的平等要求以及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很不协调。为此,部分中国人开始接受西式服饰。在19世纪50年代,香港、广州即有人模仿洋人打扮,华商更多有穿洋装者。戊戌时期康有为力倡“易服”。20世纪初,当时青年穿西服的人渐多起来。1903年胡汉民任教的广西梧州中学允许学生可以在岁时年节“披洋衣揖孔孟”(注:《胡汉民自传》,〔北京〕《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可见在学生中穿洋服的人已不在少数。当时的出“洋”留学生更多着洋装。清亡后,曾出现过“洋装热”,在通都大邑,人们“趋改洋服洋帽,其为数不知凡几”(注:《潘月樵请用国货》,〔上海〕《申报》1912年3月4日。),在偏远小城,“文武礼服,冠用毡也,履用革也,短服用呢也,完全欧式”(注:民国《慈利县志》卷17,风俗。)。此外,洋式衬衣、绒衣、针织衫、西裤、纱袜、胶鞋、皮鞋等都渐渐普及推广,总之,中国服饰中的西方因素不断增加。值得一提的是,中山装则是近代中西服饰合璧的最典型标志。

在广义的服饰民俗中,穿着和“打扮”是有机的统一体。例如纹身、化妆、发式、饰物、缠足等。鸦片战争前后,西方人到中国,首先看到的就是蓄着长辫子的男人和裹着小脚的女人,“许多年来,全欧洲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注:〔英〕哈利:《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王维周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51页。)。男人拖着大辫子、穿着宽大的褂袍,女人裹着小脚,这是清代中国人的基本装束。然而,19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人这种装束形象有了显著改观。首先,一批来华的传教士中有人首先提倡天足。维新派人士更率先反对缠足,主张放足,1883年康有为在广东南海县成立不缠足会,1896年又在广州成立不缠足会,1897年梁启超等人在上海成立不缠足会,不久不缠足会遍及东南沿海地区。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还发出上谕禁止缠足。1901年慈禧太后下达了劝禁缠足的懿旨,1912年民国成立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从反对传统道德,争取妇女解放的角度看,不缠足运动带有反封建的政治意义,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

辫发虽系清代男人的形象标志,但却是满族习俗同化汉族的结果,在外国人面前,却又成为中国人的民族标志了,而这种民族标志,在近代又成为与开化世界趋向短发的世界大潮相背驰的“落后”、“不开化”的标志而体现的。

戊戌时期康有为在给光绪皇帝的《请断发易服改元折》中公开要求清政府“断发”易服,一般开明人士也发出了剪辫的呼声。清政府更在1911年允许官民自由剪发了。辛亥革命爆发后,辫子陆续剪掉。当时甚至出现了众多的理发店取代了众多的“剃头匠”。连袁世凯也剪掉了辫子。民国的成立更带来了短发的普及。

4饮食习俗的变化:中国是世界上饮食文化发达的国家,至清代已逐渐形成了川、粤、鲁等各种菜系以及其它各地方风味菜肴及小吃。至鸦片战争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社会的饮食习惯并未发生明显的变化,但随着西方文化的进一步渗入,西方的一些饮食也逐渐传入中国,至19世纪中叶以后西式饮食开始在一些沿海通商城市流行。1876年葛元煦注意到,开设在上海虹口一带的西餐馆有“华人间亦往食焉”(注:葛元煦等:《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30页。)。到八、九十年代,天津、北京的西餐馆也相继开设,名声愈来愈大。翻阅这一时期的《大公报》,常可看到“品升楼”、“德义楼”等“番茶馆”的广告,称它们专办“英法大菜”、“请得巧手外国厨房精调西菜”(注:《大公报》光绪二十八年5月25日、8月23日。)。北京的西餐饭店档次很高,象“六国饭店、德昌饭店、长安饭店,皆西式大餐矣”(注: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一,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2页。),以至官商各界人士每每出入其间。辛亥之后,在一些大城市,吃西餐成为一种时髦。海昌太憨生在《淞滨竹枝词》中写道:“番菜争推一品香,西洋风味睹先尝,刀又耀眼盆盘洁,我爱香槟酒一觞”(注:顾柄权:《上海风俗古迹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12页。)。总之,在以“洋”为时尚中,具有西方风味的食品渐受中国人的欢迎,如啤酒、香槟酒、奶茶、汽水、冰棒、冰淇淋、面包、西点、蛋糕等皆被国人接受。说明西式饮食已引起了中国饮食习俗的较大变化,丰富了我国人民的日常生活。

5居住习俗的变化:中西居住习俗差异较大,这里既有都市化程度问题,也有不同的风俗问题。皇家建筑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的杰出代表,不过它与民居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北京的四合院、西北高原的窑洞、南方的天井院落、西南少数民族的吊脚楼和土楼、北方草原的毡包等,都是中国传统民居的典型形态。通常中国传统民居以平房为主,这主要与中国有广阔的土地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技术落后有关。在近代,由于受西式建筑风格的影响以及都市化程度的提高,在一些通商口岸,中国人也开始建筑西式或半西式住宅,出现“huán①huì②多仿西式”的风尚。邓子琴在《中国风俗史》中称,“晚清园亭,亦参以西式建筑,而通都大邑,几于触目皆是矣”。在天津,小洋楼渐渐取代北方的四合院而成为当地居室建筑的新潮流;在沈阳“建筑宏丽,悉法欧西,于是广厦连云,高甍丽日,绵亘达数十里”(注:《奉天通志》卷97,礼俗三、居室。);在青岛,“市内住屋多属欧式建筑”(注:袁荣叟:《胶澳志·民社志》,第72页。);在汉口,“尺地寸天,huán①huì②日密,中西厂肆,角胜争奇”(注:民国《夏口县志·序》。);在上海除了兴建了大量西式建筑外,还出现了西洋建筑风格影响下的中国民居——里弄房屋。受上海影响,汉口、南京、福州、天津、青岛等地也相继在租界、码头、商业中心附近建成了里弄住房。此外,与西式建筑的引进,钢铁、水泥、机制砖瓦、建筑五金、自来水、电灯等也大量应用。使近代中国居民尤其城市居民的居住习俗发生重大变化。

6出行习俗的变化:出行习俗是与交通工具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传统社会,代步工具主要是马车、牛车、肩舆(轿子)、木船以及骑马、骑驴、骑骆驼等。其共同特点是多用畜力、人力或自然力,速度慢、活动范围小。交通落后,必然造成社会的落后。在近代,随着西方的火车、轮船、电车、汽车、自行车、摩托车等的引入,逐渐导致了中国传统交通工具的变革。人们出行一下子就由“乡人”而变成“国人”。汽车兴起后,“男女授受不亲”的陈腐观念被打破了“男女杂坐不以为嫌”(注:民国《夏口县志》卷二,风土志。)。使传统的交往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7节日习俗的变化:中华民族的节日习俗独具特色,近代的岁时令节从总体上仍然沿袭自古以来的民间形成的节庆习俗,如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腊八节等,但这些节日是依据传统历法而来,属于封建农业文明的产物,且多有传统民间信仰色彩,因此,它有不适应近代工业社会的落后性也是非常明显的。清末已有改历的呼吁,梁启超于1910年就撰写《改用太阳历法议》一文,主张采用太阳历代替阴历(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25,〔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2页。)。民国政府成立后,断然于1912年1月2日宣布全国改用阳历,以求与国际上通行历法相一致。改历后,必然引起岁时节日习惯的变化。首先就是一些有意义的新式节日、纪念日相继出现在人们的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之中。民国初年的新纪念日除了民国成立日(元月1日)和国庆(10月10日)纪念以外,还有革命先烈纪念日(3月29日)、国耻日(5月9日)、植树节(清明节)等,二三十年代又有了国际妇女节(3月8日)、儿童节(4月4日)、国际劳动节、学生运动纪念节(5月4日)、教师节(8月27日)等等。特别是受西俗影响,圣诞节、情人节等也在城市中普及。这些都为中国的节日时令习俗增添了异彩。

8婚丧习俗的变化:婚礼是标志与庆贺结婚的民俗形式。近代汉族主要的婚姻形态仍然是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受男女平等观念以及西方婚俗的影响,19世纪五六十年代,少数与外国人交往密切的士大夫中有用西礼结婚的现象,“前日为春甫婚期,行夷礼”(注:上海人民出版社编:《清代日记汇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0页。)。光绪年间,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出现了婚姻论财不问门第的现象,西式婚礼渐有影响。19世纪末20世纪初,文明结婚形式在大城市及沿海通商口岸开始流行,“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注: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987-1988页。)。文明结婚,除婚礼地点不在教堂,不用牧师主婚外,许多仪式大致从西礼中移植过来,虽然杂有中国传统婚礼的某些内容,但精神和形式上基本上是西方化的。总之,近代在通商口岸及沿海城镇“文明结婚”的流行,毕竟反映出中国婚俗的变化,代表着晚清婚俗变化的正确方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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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代民俗变迁的基本脉络

近代民俗变迁是近代社会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近代社会转型相始终。近代民俗变迁涉及到社会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以下从礼仪、消费、服饰、饮食、居住、出行、节日、婚丧等八个方面进行概括,大致可以窥见近代民俗变迁的基本脉络。

1礼仪习俗的变化:在鸦片战争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传统的社交礼俗和祭典礼俗,包括称谓、见面礼等仍在社会上占据主导地位。人们见面要行作揖、拱手、跑拜、请安等礼。跪拜本是互相致意的姿势,但在封建时代成为敬重、臣服的一种礼节,以体现封建社会的等级尊卑,跪拜主要对尊长,最隆重的是行三跪九叩大礼,平辈之间一般用作揖、拱手方式即可。与此相适应还有一套“大人”、“老爷”、“太太”、“老太太”等称谓。然而,开国以后,在沿海通商地区,受西方平等观念影响,先是在新式知识分子内部,逐渐采用握手、鞠躬等见面方式,并且用“先生”、“女士”、“**”、“同志”取代了先前的称谓。1912年民国成立后,明令祭孔时“除去拜跑之礼,改行三鞠躬,祭服则用便服。”(注:《丁祭除去拜跪》,〔上海〕《申报》1912年3月5日。)不久,又明令废除社交中实行的叩拜、相揖、请安、拱手等旧礼节,改行鞠躬礼为主。同年8月17日,民国政府公布了《礼制》,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新式礼节的合法地位(注:《东方杂志》第9卷第4号,1912年9月。)。行鞠躬礼,使用“先生”、“君”的称呼,反映出近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总之,脱帽、靶躬、握手、鼓掌等新礼俗逐渐成为中国通常的“文明仪式”、“文明礼”,反映出社会礼俗的进步趋向。此外,在城市中交际舞的流行、生日聚会以及同事宴请等,都反映出近代交际习俗的新变化。

2消费习俗的变化: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以及中国新式商业的产生和迅速发展,对传统消费习俗产生巨大冲击,并直接导致了消费习俗的变迁。在鸦片战争后的道光年间,享用洋货在上层社会已渐成时尚,不过开始仅限于通商口岸等少数地区和官僚富裕之家,到19世纪末,随着通商口岸增加到70余个,于是洋货消费遍及各阶层,即使在云南交通偏僻之地的商店里,也可见到不少洋货,包括各种哈剌呢、哔叽、羽纱、法兰绒、钟表、玻璃等,一应俱全,而且其售价“并非贵得惊人”(注:姚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06-1107页。)许多“农民亦争服洋布”,中产之家更是“出门则官纱纺绸不以为侈”,“一般青年均羔裘如膏矣”(注:宋延斋:《蒲圻乡士志》,转引自严昌洪:《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2页。)。此外,赛马、赛船、网球、足球、西餐、啤酒、西式点心、西式饮料、业余剧社、公园、室内音乐会、**、电灯、电话、自来水、邮政、电车等西式生活方式无不影响到中国人消费方式的改变,使中国人消费结构、消费内容均发生重大改变。此外,以上海为例,色情消费、游乐消费也成为商人、富人等消费方式中的重要内容。

3服饰习俗的变化:中国服饰习俗源远流长,各时代都有绚丽多彩的服饰。至清代中国服饰则多以长袍马褂为主,女子则穿旗袍。民谚有“孔雀翎,马蹄袖”之说。服饰具有体现等级森严、褒衣博带特点,这些弊端与近代人的平等要求以及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很不协调。为此,部分中国人开始接受西式服饰。在19世纪50年代,香港、广州即有人模仿洋人打扮,华商更多有穿洋装者。戊戌时期康有为力倡“易服”。20世纪初,当时青年穿西服的人渐多起来。1903年胡汉民任教的广西梧州中学允许学生可以在岁时年节“披洋衣揖孔孟”(注:《胡汉民自传》,〔北京〕《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可见在学生中穿洋服的人已不在少数。当时的出“洋”留学生更多着洋装。清亡后,曾出现过“洋装热”,在通都大邑,人们“趋改洋服洋帽,其为数不知凡几”(注:《潘月樵请用国货》,〔上海〕《申报》1912年3月4日。),在偏远小城,“文武礼服,冠用毡也,履用革也,短服用呢也,完全欧式”(注:民国《慈利县志》卷17,风俗。)。此外,洋式衬衣、绒衣、针织衫、西裤、纱袜、胶鞋、皮鞋等都渐渐普及推广,总之,中国服饰中的西方因素不断增加。值得一提的是,中山装则是近代中西服饰合璧的最典型标志。

在广义的服饰民俗中,穿着和“打扮”是有机的统一体。例如纹身、化妆、发式、饰物、缠足等。鸦片战争前后,西方人到中国,首先看到的就是蓄着长辫子的男人和裹着小脚的女人,“许多年来,全欧洲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注:〔英〕哈利:《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王维周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51页。)。男人拖着大辫子、穿着宽大的褂袍,女人裹着小脚,这是清代中国人的基本装束。然而,19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人这种装束形象有了显著改观。首先,一批来华的传教士中有人首先提倡天足。维新派人士更率先反对缠足,主张放足,1883年康有为在广东南海县成立不缠足会,1896年又在广州成立不缠足会,1897年梁启超等人在上海成立不缠足会,不久不缠足会遍及东南沿海地区。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还发出上谕禁止缠足。1901年慈禧太后下达了劝禁缠足的懿旨,1912年民国成立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从反对传统道德,争取妇女解放的角度看,不缠足运动带有反封建的政治意义,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

辫发虽系清代男人的形象标志,但却是满族习俗同化汉族的结果,在外国人面前,却又成为中国人的民族标志了,而这种民族标志,在近代又成为与开化世界趋向短发的世界大潮相背驰的“落后”、“不开化”的标志而体现的。

戊戌时期康有为在给光绪皇帝的《请断发易服改元折》中公开要求清政府“断发”易服,一般开明人士也发出了剪辫的呼声。清政府更在1911年允许官民自由剪发了。辛亥革命爆发后,辫子陆续剪掉。当时甚至出现了众多的理发店取代了众多的“剃头匠”。连袁世凯也剪掉了辫子。民国的成立更带来了短发的普及。

4饮食习俗的变化:中国是世界上饮食文化发达的国家,至清代已逐渐形成了川、粤、鲁等各种菜系以及其它各地方风味菜肴及小吃。至鸦片战争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社会的饮食习惯并未发生明显的变化,但随着西方文化的进一步渗入,西方的一些饮食也逐渐传入中国,至19世纪中叶以后西式饮食开始在一些沿海通商城市流行。1876年葛元煦注意到,开设在上海虹口一带的西餐馆有“华人间亦往食焉”(注:葛元煦等:《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30页。)。到八、九十年代,天津、北京的西餐馆也相继开设,名声愈来愈大。翻阅这一时期的《大公报》,常可看到“品升楼”、“德义楼”等“番茶馆”的广告,称它们专办“英法大菜”、“请得巧手外国厨房精调西菜”(注:《大公报》光绪二十八年5月25日、8月23日。)。北京的西餐饭店档次很高,象“六国饭店、德昌饭店、长安饭店,皆西式大餐矣”(注: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一,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2页。),以至官商各界人士每每出入其间。辛亥之后,在一些大城市,吃西餐成为一种时髦。海昌太憨生在《淞滨竹枝词》中写道:“番菜争推一品香,西洋风味睹先尝,刀又耀眼盆盘洁,我爱香槟酒一觞”(注:顾柄权:《上海风俗古迹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12页。)。总之,在以“洋”为时尚中,具有西方风味的食品渐受中国人的欢迎,如啤酒、香槟酒、奶茶、汽水、冰棒、冰淇淋、面包、西点、蛋糕等皆被国人接受。说明西式饮食已引起了中国饮食习俗的较大变化,丰富了我国人民的日常生活。

5居住习俗的变化:中西居住习俗差异较大,这里既有都市化程度问题,也有不同的风俗问题。皇家建筑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的杰出代表,不过它与民居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北京的四合院、西北高原的窑洞、南方的天井院落、西南少数民族的吊脚楼和土楼、北方草原的毡包等,都是中国传统民居的典型形态。通常中国传统民居以平房为主,这主要与中国有广阔的土地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技术落后有关。在近代,由于受西式建筑风格的影响以及都市化程度的提高,在一些通商口岸,中国人也开始建筑西式或半西式住宅,出现“huán①huì②多仿西式”的风尚。邓子琴在《中国风俗史》中称,“晚清园亭,亦参以西式建筑,而通都大邑,几于触目皆是矣”。在天津,小洋楼渐渐取代北方的四合院而成为当地居室建筑的新潮流;在沈阳“建筑宏丽,悉法欧西,于是广厦连云,高甍丽日,绵亘达数十里”(注:《奉天通志》卷97,礼俗三、居室。);在青岛,“市内住屋多属欧式建筑”(注:袁荣叟:《胶澳志·民社志》,第72页。);在汉口,“尺地寸天,huán①huì②日密,中西厂肆,角胜争奇”(注:民国《夏口县志·序》。);在上海除了兴建了大量西式建筑外,还出现了西洋建筑风格影响下的中国民居——里弄房屋。受上海影响,汉口、南京、福州、天津、青岛等地也相继在租界、码头、商业中心附近建成了里弄住房。此外,与西式建筑的引进,钢铁、水泥、机制砖瓦、建筑五金、自来水、电灯等也大量应用。使近代中国居民尤其城市居民的居住习俗发生重大变化。

6出行习俗的变化:出行习俗是与交通工具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传统社会,代步工具主要是马车、牛车、肩舆(轿子)、木船以及骑马、骑驴、骑骆驼等。其共同特点是多用畜力、人力或自然力,速度慢、活动范围小。交通落后,必然造成社会的落后。在近代,随着西方的火车、轮船、电车、汽车、自行车、摩托车等的引入,逐渐导致了中国传统交通工具的变革。人们出行一下子就由“乡人”而变成“国人”。汽车兴起后,“男女授受不亲”的陈腐观念被打破了“男女杂坐不以为嫌”(注:民国《夏口县志》卷二,风土志。)。使传统的交往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7节日习俗的变化:中华民族的节日习俗独具特色,近代的岁时令节从总体上仍然沿袭自古以来的民间形成的节庆习俗,如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腊八节等,但这些节日是依据传统历法而来,属于封建农业文明的产物,且多有传统民间信仰色彩,因此,它有不适应近代工业社会的落后性也是非常明显的。清末已有改历的呼吁,梁启超于1910年就撰写《改用太阳历法议》一文,主张采用太阳历代替阴历(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25,〔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2页。)。民国政府成立后,断然于1912年1月2日宣布全国改用阳历,以求与国际上通行历法相一致。改历后,必然引起岁时节日习惯的变化。首先就是一些有意义的新式节日、纪念日相继出现在人们的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之中。民国初年的新纪念日除了民国成立日(元月1日)和国庆(10月10日)纪念以外,还有革命先烈纪念日(3月29日)、国耻日(5月9日)、植树节(清明节)等,二三十年代又有了国际妇女节(3月8日)、儿童节(4月4日)、国际劳动节、学生运动纪念节(5月4日)、教师节(8月27日)等等。特别是受西俗影响,圣诞节、情人节等也在城市中普及。这些都为中国的节日时令习俗增添了异彩。

8婚丧习俗的变化:婚礼是标志与庆贺结婚的民俗形式。近代汉族主要的婚姻形态仍然是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受男女平等观念以及西方婚俗的影响,19世纪五六十年代,少数与外国人交往密切的士大夫中有用西礼结婚的现象,“前日为春甫婚期,行夷礼”(注:上海人民出版社编:《清代日记汇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0页。)。光绪年间,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出现了婚姻论财不问门第的现象,西式婚礼渐有影响。19世纪末20世纪初,文明结婚形式在大城市及沿海通商口岸开始流行,“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注: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987-1988页。)。文明结婚,除婚礼地点不在教堂,不用牧师主婚外,许多仪式大致从西礼中移植过来,虽然杂有中国传统婚礼的某些内容,但精神和形式上基本上是西方化的。总之,近代在通商口岸及沿海城镇“文明结婚”的流行,毕竟反映出中国婚俗的变化,代表着晚清婚俗变化的正确方向。

  中国近代社会习俗的变化

  一、近代民俗变迁的基本脉络

  近代民俗变迁是近代社会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近代社会转型相始终。近代民俗变迁涉及到社会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以下从礼仪、消费、服饰、饮食、居住、出行、节日、婚丧等八个方面进行概括,大致可以窥见近代民俗变迁的基本脉络。

  1礼仪习俗的变化:在鸦片战争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传统的社交礼俗和祭典礼俗,包括称谓、见面礼等仍在社会上占据主导地位。人们见面要行作揖、拱手、跑拜、请安等礼。跪拜本是互相致意的姿势,但在封建时代成为敬重、臣服的一种礼节,以体现封建社会的等级尊卑,跪拜主要对尊长,最隆重的是行三跪九叩大礼,平辈之间一般用作揖、拱手方式即可。与此相适应还有一套“大人”、“老爷”、“太太”、“老太太”等称谓。然而,开国以后,在沿海通商地区,受西方平等观念影响,先是在新式知识分子内部,逐渐采用握手、鞠躬等见面方式,并且用“先生”、“女士”、“**”、“同志”取代了先前的称谓。1912年民国成立后,明令祭孔时“除去拜跑之礼,改行三鞠躬,祭服则用便服。”(注:《丁祭除去拜跪》,〔上海〕《申报》1912年3月5日。)不久,又明令废除社交中实行的叩拜、相揖、请安、拱手等旧礼节,改行鞠躬礼为主。同年8月17日,民国政府公布了《礼制》,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新式礼节的合法地位(注:《东方杂志》第9卷第4号,1912年9月。)。行鞠躬礼,使用“先生”、“君”的称呼,反映出近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总之,脱帽、靶躬、握手、鼓掌等新礼俗逐渐成为中国通常的“文明仪式”、“文明礼”,反映出社会礼俗的进步趋向。此外,在城市中交际舞的流行、生日聚会以及同事宴请等,都反映出近代交际习俗的新变化。

  2消费习俗的变化: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以及中国新式商业的产生和迅速发展,对传统消费习俗产生巨大冲击,并直接导致了消费习俗的变迁。在鸦片战争后的道光年间,享用洋货在上层社会已渐成时尚,不过开始仅限于通商口岸等少数地区和官僚富裕之家,到19世纪末,随着通商口岸增加到70余个,于是洋货消费遍及各阶层,即使在云南交通偏僻之地的商店里,也可见到不少洋货,包括各种哈剌呢、哔叽、羽纱、法兰绒、钟表、玻璃等,一应俱全,而且其售价“并非贵得惊人”(注:姚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06-1107页。)许多“农民亦争服洋布”,中产之家更是“出门则官纱纺绸不以为侈”,“一般青年均羔裘如膏矣”(注:宋延斋:《蒲圻乡士志》,转引自严昌洪:《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2页。)。此外,赛马、赛船、网球、足球、西餐、啤酒、西式点心、西式饮料、业余剧社、公园、室内音乐会、**、电灯、电话、自来水、邮政、电车等西式生活方式无不影响到中国人消费方式的改变,使中国人消费结构、消费内容均发生重大改变。此外,以上海为例,色情消费、游乐消费也成为商人、富人等消费方式中的重要内容。

  3服饰习俗的变化:中国服饰习俗源远流长,各时代都有绚丽多彩的服饰。至清代中国服饰则多以长袍马褂为主,女子则穿旗袍。民谚有“孔雀翎,马蹄袖”之说。服饰具有体现等级森严、褒衣博带特点,这些弊端与近代人的平等要求以及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很不协调。为此,部分中国人开始接受西式服饰。在19世纪50年代,香港、广州即有人模仿洋人打扮,华商更多有穿洋装者。戊戌时期康有为力倡“易服”。20世纪初,当时青年穿西服的人渐多起来。1903年胡汉民任教的广西梧州中学允许学生可以在岁时年节“披洋衣揖孔孟”(注:《胡汉民自传》,〔北京〕《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可见在学生中穿洋服的人已不在少数。当时的出“洋”留学生更多着洋装。清亡后,曾出现过“洋装热”,在通都大邑,人们“趋改洋服洋帽,其为数不知凡几”(注:《潘月樵请用国货》,〔上海〕《申报》1912年3月4日。),在偏远小城,“文武礼服,冠用毡也,履用革也,短服用呢也,完全欧式”(注:民国《慈利县志》卷17,风俗。)。此外,洋式衬衣、绒衣、针织衫、西裤、纱袜、胶鞋、皮鞋等都渐渐普及推广,总之,中国服饰中的西方因素不断增加。值得一提的是,中山装则是近代中西服饰合璧的最典型标志。

  在广义的服饰民俗中,穿着和“打扮”是有机的统一体。例如纹身、化妆、发式、饰物、缠足等。鸦片战争前后,西方人到中国,首先看到的就是蓄着长辫子的男人和裹着小脚的女人,“许多年来,全欧洲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注:〔英〕哈利:《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王维周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51页。)。男人拖着大辫子、穿着宽大的褂袍,女人裹着小脚,这是清代中国人的基本装束。然而,19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人这种装束形象有了显著改观。首先,一批来华的传教士中有人首先提倡天足。维新派人士更率先反对缠足,主张放足,1883年康有为在广东南海县成立不缠足会,1896年又在广州成立不缠足会,1897年梁启超等人在上海成立不缠足会,不久不缠足会遍及东南沿海地区。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还发出上谕禁止缠足。1901年慈禧太后下达了劝禁缠足的懿旨,1912年民国成立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从反对传统道德,争取妇女解放的角度看,不缠足运动带有反封建的政治意义,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

  辫发虽系清代男人的形象标志,但却是满族习俗同化汉族的结果,在外国人面前,却又成为中国人的民族标志了,而这种民族标志,在近代又成为与开化世界趋向短发的世界大潮相背驰的“落后”、“不开化”的标志而体现的。

  戊戌时期康有为在给光绪皇帝的《请断发易服改元折》中公开要求清政府“断发”易服,一般开明人士也发出了剪辫的呼声。清政府更在1911年允许官民自由剪发了。辛亥革命爆发后,辫子陆续剪掉。当时甚至出现了众多的理发店取代了众多的“剃头匠”。连袁世凯也剪掉了辫子。民国的成立更带来了短发的普及。

  4饮食习俗的变化:中国是世界上饮食文化发达的国家,至清代已逐渐形成了川、粤、鲁等各种菜系以及其它各地方风味菜肴及小吃。至鸦片战争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社会的饮食习惯并未发生明显的变化,但随着西方文化的进一步渗入,西方的一些饮食也逐渐传入中国,至19世纪中叶以后西式饮食开始在一些沿海通商城市流行。1876年葛元煦注意到,开设在上海虹口一带的西餐馆有“华人间亦往食焉”(注:葛元煦等:《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30页。)。到八、九十年代,天津、北京的西餐馆也相继开设,名声愈来愈大。翻阅这一时期的《大公报》,常可看到“品升楼”、“德义楼”等“番茶馆”的广告,称它们专办“英法大菜”、“请得巧手外国厨房精调西菜”(注:《大公报》光绪二十八年5月25日、8月23日。)。北京的西餐饭店档次很高,象“六国饭店、德昌饭店、长安饭店,皆西式大餐矣”(注: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一,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2页。),以至官商各界人士每每出入其间。辛亥之后,在一些大城市,吃西餐成为一种时髦。海昌太憨生在《淞滨竹枝词》中写道:“番菜争推一品香,西洋风味睹先尝,刀又耀眼盆盘洁,我爱香槟酒一觞”(注:顾柄权:《上海风俗古迹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12页。)。总之,在以“洋”为时尚中,具有西方风味的食品渐受中国人的欢迎,如啤酒、香槟酒、奶茶、汽水、冰棒、冰淇淋、面包、西点、蛋糕等皆被国人接受。说明西式饮食已引起了中国饮食习俗的较大变化,丰富了我国人民的日常生活。

  5居住习俗的变化:中西居住习俗差异较大,这里既有都市化程度问题,也有不同的风俗问题。皇家建筑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的杰出代表,不过它与民居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北京的四合院、西北高原的窑洞、南方的天井院落、西南少数民族的吊脚楼和土楼、北方草原的毡包等,都是中国传统民居的典型形态。通常中国传统民居以平房为主,这主要与中国有广阔的土地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技术落后有关。在近代,由于受西式建筑风格的影响以及都市化程度的提高,在一些通商口岸,中国人也开始建筑西式或半西式住宅,出现“huán①huì②多仿西式”的风尚。邓子琴在《中国风俗史》中称,“晚清园亭,亦参以西式建筑,而通都大邑,几于触目皆是矣”。在天津,小洋楼渐渐取代北方的四合院而成为当地居室建筑的新潮流;在沈阳“建筑宏丽,悉法欧西,于是广厦连云,高甍丽日,绵亘达数十里”(注:《奉天通志》卷97,礼俗三、居室。);在青岛,“市内住屋多属欧式建筑”(注:袁荣叟:《胶澳志·民社志》,第72页。);在汉口,“尺地寸天,huán①huì②日密,中西厂肆,角胜争奇”(注:民国《夏口县志·序》。);在上海除了兴建了大量西式建筑外,还出现了西洋建筑风格影响下的中国民居——里弄房屋。受上海影响,汉口、南京、福州、天津、青岛等地也相继在租界、码头、商业中心附近建成了里弄住房。此外,与西式建筑的引进,钢铁、水泥、机制砖瓦、建筑五金、自来水、电灯等也大量应用。使近代中国居民尤其城市居民的居住习俗发生重大变化。

  6出行习俗的变化:出行习俗是与交通工具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传统社会,代步工具主要是马车、牛车、肩舆(轿子)、木船以及骑马、骑驴、骑骆驼等。其共同特点是多用畜力、人力或自然力,速度慢、活动范围小。交通落后,必然造成社会的落后。在近代,随着西方的火车、轮船、电车、汽车、自行车、摩托车等的引入,逐渐导致了中国传统交通工具的变革。人们出行一下子就由“乡人”而变成“国人”。汽车兴起后,“男女授受不亲”的陈腐观念被打破了“男女杂坐不以为嫌”(注:民国《夏口县志》卷二,风土志。)。使传统的交往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7节日习俗的变化:中华民族的节日习俗独具特色,近代的岁时令节从总体上仍然沿袭自古以来的民间形成的节庆习俗,如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腊八节等,但这些节日是依据传统历法而来,属于封建农业文明的产物,且多有传统民间信仰色彩,因此,它有不适应近代工业社会的落后性也是非常明显的。清末已有改历的呼吁,梁启超于1910年就撰写《改用太阳历法议》一文,主张采用太阳历代替阴历(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25,〔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2页。)。民国政府成立后,断然于1912年1月2日宣布全国改用阳历,以求与国际上通行历法相一致。改历后,必然引起岁时节日习惯的变化。首先就是一些有意义的新式节日、纪念日相继出现在人们的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之中。民国初年的新纪念日除了民国成立日(元月1日)和国庆(10月10日)纪念以外,还有革命先烈纪念日(3月29日)、国耻日(5月9日)、植树节(清明节)等,二三十年代又有了国际妇女节(3月8日)、儿童节(4月4日)、国际劳动节、学生运动纪念节(5月4日)、教师节(8月27日)等等。特别是受西俗影响,圣诞节、情人节等也在城市中普及。这些都为中国的节日时令习俗增添了异彩。

  8婚丧习俗的变化:婚礼是标志与庆贺结婚的民俗形式。近代汉族主要的婚姻形态仍然是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受男女平等观念以及西方婚俗的影响,19世纪五六十年代,少数与外国人交往密切的士大夫中有用西礼结婚的现象,“前日为春甫婚期,行夷礼”(注:上海人民出版社编:《清代日记汇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0页。)。光绪年间,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出现了婚姻论财不问门第的现象,西式婚礼渐有影响。19世纪末20世纪初,文明结婚形式在大城市及沿海通商口岸开始流行,“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注: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987-1988页。)。文明结婚,除婚礼地点不在教堂,不用牧师主婚外,许多仪式大致从西礼中移植过来,虽然杂有中国传统婚礼的某些内容,但精神和形式上基本上是西方化的。总之,近代在通商口岸及沿海城镇“文明结婚”的流行,毕竟反映出中国婚俗的变化,代表着晚清婚俗变化的正确方向。

说明原作者是谁。就是引用了谁的文章或是转载了哪句话,都要写明原作是什么或原作者是谁。比如转载别人的文章,就要标明文章的出处。

而且要经过作者的同意,不然涉及侵,严重的会打官司。

出处,〈动〉出仕和退隐;〈名〉(引文或典故的)来源。

基本解释

1、刊登别的报刊上发表过的文章。

2、网络用语:指在非原作品发表网站,重新发表该作品,但前提是标明并非再次发表者原创。

例句:转载《光明日报》社论指把一个运输工具上装载的东西卸下装到另一个运输工具上。

引证解释指报刊上刊登其他报刊上已经发表过的作品。

巴金 《秋》九:“她问众人有没有看见 觉慧 那篇关于 苏菲亚 的文章,她主张把它转载。”说明:转载至少要注明出处,实在不知道也要写明来自地点,实在不清楚也要写"来自网络",写"原创"的人已经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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