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怀古》或《密州出猎》的故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赤壁怀古》或《密州出猎》的故事,第1张

  苏轼密州词散论

  本文从三个方面论述苏轼在密州时的词作:1无柳七郎风味,自是一家;2中秋词自东坡《水调歌头》一出,余词尽废;3用词写悼亡,是东坡的首创。

  〔关键词〕宋词 豪放派 婉约派 主体风格

  苏轼从熙宁七年(1074)九月至熙宁九年十一月在密州任上,共作词20多首,有婉约、豪放等多种艺术风格,充分显示了他的艺术才华。完全可以这样说,苏轼在密州时的词作已经进入了成熟期,有着自己的特色。

  一、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

  熙宁八年(1075)十月,苏轼在密州祭常山回,与同官会猎于铁沟附近,写作《江城子·密州出猎》: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苏轼作词较晚,但对这首词很满意。他在《与鲜子骏书》中说:“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呵呵。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柳七郎,即柳永。他是北宋前期著名词人,婉约词的代表作家。柳永词题材主要反映封建社会中大部分知识分子怀才不遇、宦途潦倒的悲愤的不满的情绪和封建社会中被压迫的妓女们的生活。柳永写过一些婉约含蓄的好词,如被苏轼肯定过的《八声甘州》里的“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但是更多的是脂腻香浓的纤丽作品。苏轼在密州,有意异军突起,在词的写作上进行大胆革新,“以诗为词”,使词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用豪放词风战胜纤丽词风。宋胡寅论北宋词时曾说:“……柳耆卿后出,掩众制而尽其妙,好之者以为不可复加,及眉山苏氏,一洗绮罗香泽之态,摆脱绸缪宛转之度,使人登高望远,举首高歌,而逸怀浩气,超然乎尘垢之外,于是《花间》为皂隶,而柳氏为舆台矣。”[1]

  苏轼“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是自觉行动,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从内容上突破“词为艳科”的传统藩篱。我们知道,晚唐词内容狭窄,感情苍白,成为歌台舞榭、樽前花下的消闲品。女人的娇娆、柔情的相思以及充满脂香粉气的糜烂生活,是这一时期词所表现的主要内容。北宋早期婉约词还没有完全脱去“花间派”的情调。柳永词虽然扩大了词的题材,但他的词的题材仍离不开抒写风月闲情、男女欢恋、羁愁旅思、歌筵绮席的樊笼。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以崭新的风貌出现在北宋词坛上,“新天下人耳目”[2]。这首词“是北宋词坛上慷慨豪壮的爱国词章的最早代表作。”[3]

  《江城子·密州出猎》描写打猎的盛况,抒发作者愿赴边疆,打出侵扰之敌的情怀。苏轼生活的时代,是北宋王朝积贫积弱、内外危机正在暗中滋长的时代。宋王朝一味妥协退让,订立和约,输送银绢,仍解除不了威胁,辽和西夏的侵扰一直是北宋王朝的心腹之患。苏轼青年时就主张抗击辽和西夏的侵扰,表示自己要“与虏试周旋”。[4]“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苏轼用词表达了自己请求抵抗西北敌人,立功边疆的情怀。

  把这种内容写入词,当时在词坛上还少见,自成一家。刘熙载在《艺概》中称赞:“东坡词似老杜诗,以其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可见苏轼的词作题材已扩大了,用词这种体裁抒发他意所欲宣,心所欲抒之任何情志。苏轼对自己的创作要求是“无柳七郎风味”,对苏门词人也要求他们不走柳永的道路。曾zào@①《高斋诗话》记载:“少游(秦观)自会稽入都见东坡。东坡曰:‘不意别后,公却学柳七词。’少游日:‘某虽不学,亦不如是。’东坡日:‘消魂,当此际(秦观《满庭芳》),非柳七语乎?’”看来,苏轼对婉约词充斥文坛是不满的,他要另立豪放一家。

  其次,这首词声情激越,气势豪迈,用狂飚突起、挥洒自如的语言,把内心世界表达得淋漓尽致,打破“诗庄词媚”的界限。这首词正如苏轼所说,“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激昂排宕,声韵高亢。词《江城子·密州出猎》奠定了苏轼作为豪放词派的开创人的地位,从而载入中国文学史。有人主张不必称苏轼为豪放词派之祖。诚然,在其以前也出现象范仲淹的《渔家傲》那样苍凉悲壮、气韵沉雄的优秀作品,但这样的词章毕竟太少了。苏轼继《江城子·密州出猎》之后,在黄州又创作了豪放词名篇《念奴娇·赤壁怀古》。尽管苏轼豪放风格的词作仅占苏轼全部词作的十分之一左右,但“豪放”却是苏词的主体风格。他的豪放词在中国文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刘乃昌在《东坡豪放词漫议》中指出:“从词的发展史上看,我们应确认苏轼是豪放词派的开创人。”

  二、中秋词自东坡《水调歌头》一出,余词尽废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苏轼这首词作于熙宁九年(1076),饮誉词坛,是中秋词中最著名的一首。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说:“中秋词自东坡《水调歌头》一出,余词尽废。”苏轼在密州,作词技巧已达到炉火纯青地步。这首词羸得评论家高度的评价:“玉局之《水调歌头》(中秋寄子由),则伫兴之作,格高千古,不能以常词论也。”[5]

  全词借问天、问月以抒发兄弟之情,兼以寄寓个人怀抱。词的上片写中秋赏月的情景和个人政治上的失意及其矛盾的心情。下片融写实为写意,化景物为情思,着重抒发他对亲人的怀念之情。作者通过想象设问,展现中秋月宫的奇景,再从景物的自然更迭引到人事的流转变迁,以自然境界的清澄辽阔反映出作者思想境界的开朗豁达。词集中表露了苏轼在特定的环境遭遇之中产生的、无法排遣的、自我安慰和自我解嘲的矛盾心理。

  苏轼生活在朝廷党争激烈的年代。他不满王安石变法,要求外任,实际上是被排挤出京师。苏轼作这首词时,离开朝廷已有5年,和弟弟苏辙更是7年未见。“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既写出作者丰富的想象,又暗示虽然想回到朝廷去,但又恐政见不同而受到冷遇、排斥、甚至打击。行文一“欲”一“悲”,转折自然。“高处不胜寒”一句,既是写夜气的清寒,又是写党争的激烈和残酷,令人心寒。“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这样追问,似乎无理,其实有情,它饱含了作者对远方亲人的极度思念。“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这两句又一大转折,作者自我解脱,自我安慰。既然月有圆缺,人有离合,自古皆然,那是没有什么可悲伤的了。结尾两句“向世间所有离别的亲人发出深挚的祝愿,给全词增加了积极奋发的意蕴。”[6]

  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历来被推崇备至,但也有微词。有人说它“格调显得低沉,缺乏激动人心的力量”,“含有消极的阴影”。[7]这首词主要通过中秋赏月展开奇异的想像,写出他壮志难酬的苦闷和对弟弟深切怀念的心迹。我们不应因词中出现出世与入世的矛盾,就断言词的格调“低沉”。判断一首词的积极意义,应从整首词所抒发的情感来看。夏承焘在《唐宋词欣赏》中指出:“词(指《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笔者)里虽有出世与入世的矛盾,情与理的矛盾,但最后还是以理遣情,不脱离现实,没有悲观失望的消极思想,情绪是健康的。”

  前人把词分为婉约和豪放两大派。东坡词的风格是多种多样的,但他是豪放词派的创始人,已为评论界肯定。按司空图《诗品》所列的艺术风格,豪放词包括雄浑、冲淡、高古、典雅、劲健、疏野、悲慨、超诣、飘逸、旷达、流动等。刘乃昌认为“豪放风格,是由从内容到形式各种因素来形成的。”[8]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采用的是浪漫主义的手法,展现了他的遐思奇想。古代浪漫主义倾向鲜明的诗人,其作品风格往往有豪放的一面。李白、李贺的许多诗就是一个明证。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和《江城子·密州出猎》固然是豪放的,但带有浪漫主义手法的《水高歌头·明月几时有》也是豪放的。

  三、用词写悼亡,是东坡的首创

  苏轼用《江城子》词牌既能写出“新天下耳目”的豪放词(《密州出猎》),也能写出蜚声文坛的婉约词(《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岗。

  苏轼的妻子王弗谢世于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年归葬于故乡眉山。结发夫妻,恩爱情深,一朝永别,十载萦心,积思成梦。这首词是为纪念妻子王弗去世10年而作的。

  王若虚《滹南诗话》引晁无咎的话:“眉山公之词短于情。”词自晚唐、五代以来,以清切婉丽为宗,到了北宋,虽然亦有俊爽之作,但是词家仍然把它视为不可违反的祖宗之法。苏轼生活在那个时代,他虽然有意在词坛上另立“一家”,写作“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的豪放词章,但是更多的是写作婉约清艳的词章。苏轼的婉约词大都写得形象鲜明,感情真挚。张炎在《词源》一书曾列举了大量苏轼婉约词,如《水龙吟》(咏梅花)、《卜算子》等。苏轼的《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写夫妇真挚爱情,也可与杜甫的‘今夜fū@②州月’五律诗比美。”[9]王弗是一位聪明、娴静的女子。她对苏轼十分体贴,还时常与他唱和吟咏诗文。王弗只有27岁就病死在京师。苏轼对她的死,十分悲痛,10年中念念不忘。词的上片直抒10年来对亡妻的伤悼和思念。首句点出“生死”两相隔绝,音讯杳然,包含着无限的感伤和感慨。“不思量,自难忘”,表达了作者对妻子诚挚的怀念之情。10年来,作者有多少哀情要叙说,但“孤坟”却远在“千里”之外。作者假设当真和亡妻“相逢”,但10年来,奔波于地方官任上,如今憔翠衰老,鬓发霜白了,即使再相逢也难以相识。在这深挚怀念亡妻中,作者融进自身际遇,使得悼亡之情更加凄恻动人。下片描写与亡妻梦中相遇情景。“小轩窗,正梳妆”,既是梦中所见,也是当时生活的实际情形。10年来,生者在人世间经历种种坎坷,饱受种种辛酸和苦难;死者在幽冥中遭受孤寂的折磨,夫妻相见,无言有泪,则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之中。最后梦醒回到现实,想到年年岁岁,冷月孤坟,永世相隔,能不断肠?“全词纯用白描,直抒胸臆,先刻画出饱经忧患、无处话凄凉的自身形象,再道相对泪千行的梦境,诉述了难以排遣的悲思。表现夫妇爱情的词不多见,而苏轼此词,能结合自己10年来宦海升沉的感慨,道出对亡妻的忆念,写得真挚沉痛,一往情深。”[10]还有那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抒发了苏轼对弟弟苏辙的深切怀念,表达了手足的深情。晁无咎评论“眉山公之词短于情”,显然是不公平的。

  苏轼开创豪放派一代词风,已成定论,“用词写悼亡,是东坡的首创”[11]这一观点,在词史上也应补上一笔。苏轼在词的革新上,不光表现在开创豪放派词,还表现在提高婉约词的气格上。清陈廷焯在《白雨斋词话》中说:“东坡词,纯以情胜,情之至者词亦至。只是情得其正,不似耆卿之喁喁私情耳。”从温庭筠到柳永,似乎词家填词,只能是刻红剪翠的“艳科”,或者旖旎温柔的“情语”男欢女爱,已成为晚唐五代以来,最普遍最有势力的题材和主题。苏轼在词的革新上又一突出的成就就是提高了婉约词的气格。所谓“纯以情胜”、“情得其正”,是指苏轼词情真意远,多不涉狎亵,与柳永“依红偎翠”的艳情词不同。虽同是婉约词,但苏词比柳词格调高雅,情意深远。

  注:

  [1]胡寅《〈酒边词〉序》。

  [2]王灼《碧鸡漫志》。

  [3]刘乃昌《苏轼文学论集》,齐鲁书社,1982年版。

  [4]苏轼《和子由苦寒见寄》。

  [5]王国维《人间词话》,齐鲁书社,1981年版。

  [6]《唐宋词鉴赏辞典》,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7]郑孟彤《唐宋诗词赏析》,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8]刘乃昌《东坡豪放词漫议》,齐鲁书社,1982年版。

  [9]夏承焘《唐宋词欣赏》,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

  [10]唐圭璋、潘君昭《论苏轼词》。

  [11]《唐宋词鉴赏辞典》,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作者单位:海南省儋州市委宣传部)

  字库未存注释:

  @①原字忄加造

  @②原字鹿加

  念奴娇①·赤壁怀古②

  宋苏轼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③。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④。羽扇纶巾, 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⑤。

  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⑥

  注释

  ①又名《百字令》。双调,一百字,仄韵,多用入声。

  ②周瑜破曹操的赤壁 在今湖北浦圻县,苏轼所游为黄州赤壁,一名赤鼻矶。

  ③千堆雪:流花千叠。“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又作“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

  ④周瑜二十四岁为东吴中郎将,人称周郎。小乔为乔玄次女,其嫁周瑜在建安三年,为赤壁之战十年前事。

  ⑤“笑应我多情早生华发”的倒装。

  ⑥酹: 以酒洒地,用以敬月。

  品评

  这首词是元丰五年(1082)七月苏轼谪居黄州时作。上片咏赤壁,下片怀周瑜,最后以自身感慨作结。起笔高唱入云,气势足与“黄河之水天上来”相侔,而且词境壮阔,在空间上与时间上都得到极度拓展。江山、历史、人物一齐涌出,以万古心胸引出怀古思绪。接着借“人道是”疑似之言,把江边故垒和周郎赤壁挂上了钩。“乱石崩云” 三句正面写赤壁景色, 惊心骇目。词中把眼前的乱山大江写得雄奇险峻,渲染出古战场的气氛和声势。对于周瑜,苏轼特别激赏他少年功名,英气勃勃。“小乔初嫁”看似闲笔,而且小乔初嫁周瑜在建安三年,远在赤壁之战前十年。特意插入这一句,更显得周瑜少年英俊 ,春风得意。词也因此豪放而不失风情,刚中有柔,与篇首“风流人物”相应。“羽扇纶巾”三句写周瑜的战功,也很特别。周瑜身为主将却并非兵戎相见,而是羽扇便服,谈笔风生。写战争一点不渲染士马金鼓的战争气氛,只着笔于周瑜的从容潇洒,指挥若定,这样写法更能突出他的风采和才能。苏轼这一年四十七岁了,不但功业未成,反而待罪黄州,同三十左右就功成名就的周瑜相比,不禁深自感愧。壮丽江山,英雄业绩,激起苏轼爽迈奋发的感情,也加深了他的内心苦闷和思想矛盾。故从怀古归到伤己,自叹“人间如梦”,举杯同江上清风、山间明月一醉销愁了。这首怀古词兼有感奋和感伤两重色彩,但篇末的感伤色彩掩盖不了全词的豪迈气派。词中写江山形胜和英雄伟业,在苏轼之前从未成功地出现过。因此这首《念奴娇》历来被看作苏轼豪放词的代表作。不但词的气象境界凌厉无前,而且大声铿锵,需要铜琵琶、铁绰板来伴唱。对于原破。

本草纲目最接近医疗史研究的对象。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本草纲目》是明代李时珍在继承和总结明代以前本草学成就的基础上,结合作者长期并广泛地向药农、民间医生、猎人、渔人等劳动人民学习与采访所积累的大量药物学知识,共参考各类典籍八百余种,经过长期的刻苦实践和钻研,历时数十年而编成的一部药物学巨著。《本草纲目》刊于1590年,共五十二卷。

古人为什么把老虎称作“大虫”?当然是为了壮胆。老虎对应的是“吃人”,大虫或小虫都是虫,对应的是“危害作物”。两害相权取其轻。叫老虎容易把人、把自己,吓傻吓着。叫大虫就好受多了,轻松多了,好自由想法子,去规避,或去捕猎。

不象现在,老虎成了“濒危动物”,几近绝迹,须要人类去保护才能繁衍生息。动物园里的老虎都被铁笼牢牢镇固着,伤不成人。小孩也敢把它当猴戏。

古时候毕竟是人虎杂居,老虎不时出来吃人的生存状态啊!老虎是强者,人是弱肉。人们谈虎色变。除了猎人,谁不惧怕呢?即便猎人,面对老虎也不敢掉以轻心,而是高度警惕的!

为了抵消这种恐惧,避免灾祸,人们自然而然地发明了一个方法:避讳。宋代阳谷人老虎不叫老虎,而叫大虫,就是避老虎的讳,避凶趋吉。

避讳的方法不只用在老虎身上,在其它各个有危险的地方都会使用。比如皇帝的名字,不能直呼,其他人的名字也不能使用,就改别的。免得让皇帝不高兴,招来杀身之祸。

这个方法,这个传统,在现代 社会 依然流行。

比如人们口耳相传生活圈子里的黑恶之人的一些烂事、臭事时,不会使用当事人的姓名。而用一些“他”、“那”、“唏”等指代不明又双方都明白的词汇、语气,甚至眼色或其它肢体语言。目的就在严防“隔墙有耳”,对话外传,传到当事人的耳朵里,招来找茬,甚至打击报复。

而没有指名道姓的话,当事人即便听闻了,也不敢上门“对证”。一方面“对证”等于“坐实”了,另一方面说话者也可以否认。

亲们,你们那里是不是这样?欢迎出来

聊聊。

老虎被称为“大虫”,最早见于东晋志怪小说集《搜神记》。古代的人把所有动物都叫“虫”,无论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走的、爬的,或者是水中游的。

古书《大戴礼记》将所有的动物共分“五虫”:禽类为羽虫,兽类为毛虫,龟贝为甲虫,鱼蛇为鳞虫,人和青蛙、蚯蚓之类为倮虫。倮(luǒ )同“裸”,意思是人和青蛙、蚯蚓等没有任何羽毛、鳞片和甲壳等遮盖东西的动物。

我们熟知老虎叫“大虫”,蛇叫“长虫”。“大虫”之“大”有长、为首的意思,如称兄弟中排行第一的为“大哥”或“兄长”;“大”还表示敬意,如“大人”“大夫”、“大王”等。虎属“五虫”划分的毛虫类,是兽中之王。“大虫”也就是毛虫之首领,兽中之王的意思。

类似的东方之神龙为鳞虫之长,南方之神凤为羽虫之王而被称为“龙王”“凤凰”都是同样的意思。

将老虎称为“大虫”,最早形成与唐朝。唐朝的开国皇帝是李渊,李渊的祖先名叫李虎。李虎是北朝西魏柱国大将军,西魏八大柱国之一。李家当了皇帝后,“虎”字就不是老百姓可以叫的了,所谓避讳。因此,在唐朝的官方文字记录中,几乎见不到“虎”字。

大虫是避皇帝讳的产物。把老虎称做大虫是从唐朝正式开始的。

皇帝的名是要避讳的。比如宋朝皇帝赵匡胤当了皇帝,他的弟弟就不能用这个“匡”字了,于是弟弟赵匡义改名赵光义,另外一个弟弟赵匡美改名赵光美,等赵光义当了皇帝,这个悲催的小弟还得改名,好像是改名赵廷美。

再比如清朝雍正皇帝胤禛继位后,一众兄弟为避讳都将胤改成了允字。例如十三阿哥本来叫胤祥,后来改成允祥。

避皇帝讳,唐朝自然也有这个习惯,比如为了避李渊的讳,名剑“龙渊剑”改名“龙泉剑”,为了避李世民的讳,“观世音”改为“观音”,“民部”改为“户部”等等。

有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李家皇帝好像没有带“虎”字的,避皇帝讳跟老虎改名又有什么关系呢?

唐朝皇帝确实没有人带“虎”字,但李渊的爷爷叫李虎。李虎是北朝西魏柱国大将军,西魏八大柱国之一。李渊当了皇帝,追谥李虎为景皇帝,庙号太祖。他爷爷的名带虎,民间自然也是要避讳的。

大家可能不知道,避李虎讳,不光是老虎,马桶都避讳。以前的马桶它不叫马桶,最初叫“虎子”,传说汉朝飞将军李广那次著名的“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射虎事件之后,为了纪念此事,专门打造了一个老虎形状的尿桶,其他人效仿,这东西逐渐流传起来了,因其虎形被人们称做“虎子”。

到了唐朝老李家掌权,这个玩意自然要避讳了,所以就不能再叫“虎子”了,甚至老虎的形状尽量也不要弄了,虎形马桶逐渐被其他动物形状代替,“虎子”慢慢改成“兽子”或“马子”,后演变成“马桶”,“虎子”之名逐渐退出。

说这个小故事,是说明避皇帝讳这事很严肃,老虎一个吃人的玩意,更要避讳了。

避讳我们了解了,老虎避讳改一个字儿就行了呗,叫“老猫”或者别的老什么的也行啊,为什么俩字儿都改了,由老虎变成了大虫呢?

古人搞避讳也是有讲究的,像刚才说的“老猫”这个名就太随意了,不讲究。用“大虫”它是有讲究的。

早在晋代干宝的《搜神记》就将老虎称为大虫:“扶南王范寻养虎于山,有犯罪者,投于虎,不噬,乃宥之;故虎名大虫。”

这段文字的意思就是扶南王把犯人投到养着老虎的大山中,犯人被老虎吃了,证明犯人罪有应得,不吃就可无罪释放了。这成活的概率绝对不高啊,除非老虎刚吃饱,心情又不错。

这段文字就把老虎叫做了大虫。至于为何以“大虫”称呼老虎,文中没说。

这篇资料虽没说,但关于把老虎叫大虫的解释还是有的。那就是古人习欢用“虫”泛指一切动物,根据特征不同又把虫分五类, 禽为羽虫,兽为毛虫,龟为甲虫,鱼为鳞虫,人为倮虫(没羽没毛没甲没鳞) 。而“大”字又有长、首的意思,老虎为百兽之王,当得一个“大”字。

所以唐朝的老虎为了避讳,就开始叫上了这个有讲究的名字“大虫”,因叫的时间太长了,就成了一个常用名。

老虎被称为“大虫”,最早出现在唐朝。因为李渊的爷爷叫李虎,李渊建立唐朝之后,对皇室的避讳十分看重。老虎作为一种吃瓜动物,自然而然的躺枪与他的爷爷犯了忌讳,又因古代把所有动物皆称之为“虫”,故称老虎为“大虫”。

唐朝之后,这种叫法便逐渐被人遗忘,其实“虫”在古代可以指代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动物。李渊称老虎为“大虫”,虽然现在听起来不太好听,但在当时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种美称和尊称,因为“大”。

除了李渊只在,唐朝的其他皇帝对避讳也是十分看重的,比如李世民把“观世音”,改为观音,连神仙都要管。《大戴礼记易本命》中说:“ 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倮之虫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此乾坤之美类,禽兽万物之数也。 ”所以,在古代,所有动物皆被称为“虫”,因此,天下动物也被称作“五虫”。

至于《水浒传》中称老虎为“大虫”,其实早就与避讳没有任何关系了,只是一种习惯罢了。不管是“老虎”,还是“大虫”,从名字上都能看出人们对虎的敬畏。

老虎在中国有很多个名字,有的人们认识,有的人们不认识。

虎和巫源自风声,风字本身就带虫,而风崇拜源自沿海每年从太平洋刮来的台风风暴。所以风氏也成了中华第一姓氏。

老虎、老鼠都带老,其实也是对应农耕民族尊老,以老人为首的传统,因为老人掌握更多耕作经验。老挝、法老都是与之有关。汉族其实很多地区称爷爷都是佬,佬爹。少数地区指外婆。

古籍里通常朱虎为一个词,熊罢为一个词。其实朱虎是猪虎的意思,也是颛顼梼杌的猪虎同体。就是说所有信息虎都是指向沿海体系。沿海支的确是存在猪虎和虫崇拜。九黎蚩尤就是上面一个牛字甲骨文,下面一个虫字,蚩尤死后就有化蝶的传说。地名里蜀和闽都带虫。而蜀也能证实为躲避洪水由沿海地区迁来。

中国人崇拜虫其实与古代的生态有关,上古一定是植被茂密,所以才只发展出木质建筑。同时也与桑蚕有关。第三就是与蝎子有关,因为蝎子代表了鱼钩,就是九字的来源。还与螃蟹有关,指的是黄白联姻后对应的蝎子形态是螃蟹。就是屎壳郎都被叫做羌螂,羌人又可以锁定由中东返回,所以听听名字都知道埃及圣甲虫崇拜是怎么来的。

古代其实崇拜大多数虫子,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蚊子,因为蚊子被古人认为与打雷有关,所谓成语聚蚊成雷,嗡玛丽轰。在日耳曼语里风就读蚊子,在《圣经》里该隐这个额头上有标记的农耕人就被说成吸血鬼,其实就是对应蚊子。所以虫几乎就是古代最重要的崇拜。蛇都还叫长虫。

老虎其实还有斑这个名字,大班就是指老虎,打扮则是指最早在脸上、身上图画。有些民族传统祭祀还会那么干。日本的大阪和新疆的达板城以及汉族的大板桥地名都源自虎。中国以泰山为尊,其实泰也是虎的意思,日耳曼语里就叫泰格。

把老虎称作大虫还源自虎斑,很明显都不用解释,老虎斑纹确实像虫。那些说避讳的,不是没有道理,而是太过于纠结于记录了。我就不太相信记录。比如光棍节目前我们都搞不清他的确切起源,虽然离我们那么近。所以有些东西不是记录了就是真理。记录一般只能做参考。

小虫 已经有虫叫唤上

中虫 好像跟个头儿不搭

看来只好用 大虫 这名儿了

其实这也侧面说明古代人的英雄气概

藐视猛兽敢和老虎死掐的必胜信心

不就是一条个儿大的虫子吗

怕它做甚

武二郎就三拳

没多打一下

就把大虫给拌了

瞧瞧

这也反应现代人的格局

真没古人豁达

一个虎

不是

就是 纸+老

透着不自信

还是古人叫着带劲

大虫

稍大点儿的虫

现在敢吗

人有一个习惯,往往对那些凶恶的、恶心的、不吉利的、经常会对人造成危害的事物,忌讳直提其名。举几个例子:

棺材,觉得是不吉利之物,改叫“寿材”、进而“木头”、又成“长生”。

厕所,农村原来叫“茅坑”,觉得叫的不好听,叫“厕所”,又“卫生间”,又“洗手间”、又“更衣室”。

老鼠,令人讨厌的东西,不敢叫老鼠,改叫“耗子”,在农村还有人只敢提“那东西”。

老虎,以前它经常对人造成危害,人们对它产生恐惧心理,好像一提到它它就会来到跟前似的,那就用另一个代号提它吧。

因为一种轻微的迷信。

打个比方就很好理解了,古代人信奉神明或者宗教传说,认为只要谁念出一个猛兽或者不祥之物的名字,就会把这些给招来。

如果念出“老虎”,则会招来老虎,残害圈养的牛羊。

原始宗教思想有一条判断事物的准则,就是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物体,都是具有灵性的。

树木有灵,山石有灵,桂花糕有灵,天灵盖也有灵。

所以冥冥之中,这就形成了思想层面,意识层面的共通,中间的桥梁和架构是“灵”。

每当人们念出某个猛兽的名字,在他们看来,已经从“灵”的层面与这头猛兽产生了交流,后者很有可能无比凶恶,那人们当然不希望把这种凶兽招来。

诸如古代迷信中的向天请愿,做法事等等,也都是想通过本体的“灵”,在意识层面与天地产生交流,从而表达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正面的反馈。

实际上,这些行为与想法,也是一种古人的禁忌。

他们避讳某种不详的事物,因此才避讳说出与其相关的“字”,因此,才将老虎念作“大虫”。

不过现代文明已经证实,很多东西都有科学道理,迷信之事自然被破解。

但放在古代,确实是一件百口莫提的忌讳,这才导致人们借用“大虫”称呼老虎,并沿用了数百乃至上千年。

而其实在更早一些的时候,很多地方也将大虫两个字,代替“蛇”,意思与上文说到的相同,也是将蛇看成不祥之物。

只不过这种文化传承了下来,在现代的很多地方,还是有人会按照祖辈的叫法,将老虎或者蛇称为大虫,我之前在北方地区,还听人将蛇念成“长虫”,将老虎念成“大猫”,也是一样的道理。

这个问题很好解释,为什么老虎在古代被称为“大虫”,理由很简单,因为它就是个个头很大的“虫子”呗~

哈哈哈别急着喷,容逻辑文史姨给您慢慢道来。从汉字的形成 历史 来说,“虫”这个字的创造时间远早于“虎”,再加上古代信息流通不方便,古人在发现新的物种也不能及时的为其起名以公布于世,于是在古人看来,我们肉眼所见的一切动物都可称之为“虫”。在《尔雅·释虫》中有如下记载:

也就是说按照《尔雅》的说法,虫不是单纯指昆虫,而是说万物都可以用“虫”来称呼之。而“虫”的种类也多种多样,有地上爬的(走兽),有天上飞的(鸟类),有长毛的(大小都有),有长鳞片的(鱼)。按照这个说法来看,其实人类也不过是虫子的一种罢了。

那么古人看到老虎什么反应,他们肯定不会说“哇,好大一只小脑斧”,而是会说“哇,好大的一只虫子啊”!同理在看到没见过的狮子、恐龙、铁甲小宝、数码暴龙、神奇宝贝等他们也会发出看到了虫子的感叹。

所以说老虎之所以被称为大虫就是单纯因为个头大,有些地区至今依然给老虎沿用“大虫”的称号。同样的,在北方有不少人管蛇叫“长虫”,管蚂蚁叫“可怜虫”,至于人,如果按照《尔雅》的说法,称作“裸虫”也是合适的~

文/逻辑文史游

景阳冈武松打大虫!

“虫”在古代曾作为所有动物的泛称,包括人在内,而老虎体型大,被称作大虫,再加上大有尊称的意思,百兽之王受尊称是很自然的事。

《 大戴礼·易本命》记载: “ 故曰: 有羽之虫 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 有毛之虫 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 有甲之虫 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 有鳞之虫 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 倮之虫 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此乾坤之美类,禽兽万物之数也。故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刳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溪塞谷,则神龟不出焉。故王者动必以道,静必以理,动不以道,静不以理,则自夭而不寿。妖孽数起,神灵不见,风雨不时,暴风水旱并兴。人民夭死,五谷不滋,六畜不蕃息。 ”

适合初中生阅读的历史书籍如下:

1、人神异兽录:山海经画传(珍藏版)。

《山海经》不仅是我国先秦重要古籍,而且也是一部充满神话传说的古老奇书,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关于神话的启蒙读本。精卫填海、大禹治水、夸父逐日等典故皆出于《山海经》,轩辕国人、刑天、西王母、天狗等人神异兽在书中亦有记载。

2、世界小史。

本书由著名艺术史家贡布里希撰写,一经出版便受到热烈欢迎。作者用成熟睿智的文笔,将人类自古至今几千年的历程浓缩在这本小书里,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幅神态鲜明、脉络清晰的景象: 猛犸象猎人栖身的简陋山洞,在广阔水域上闪闪发光的雅典卫城,黑烟滚滚的迦太基城废墟,充满雄性荷尔蒙和血泪的罗马斗兽场,折戟沉沙的无敌舰队。

只剩断壁残垣的圆明园,还有硝烟弥漫的二战战场。随着贡布里希的讲述慢慢推进,当我们意识到历史的存在的时候,它已经近在我们眼前了。

3、少年读史记。

该系列丛书由台湾著名作家张嘉骅精选《史记》中的人物故事编写而成,共计60篇。主要根据《史记》的“本纪”、“世家”和“列传”的相关篇章,精选了唐尧到汉武帝间杰出人物的事迹,其中有帝王、将相、世家公子、谋士、教育家、武士、辩士、刺客等。语言生动,文字流畅简约,通俗易懂,有极强的故事性和可读性。

除此之外,全集还将《报任安书》收录进来,这是司马迁的名篇,是司马迁与任安的心灵对话,引进这篇文章,对于了解司马迁的人生际遇和心路历程都有重要意义。

4、希利尔讲给孩子的历史地理。

内容简介:这个世界是圆的,沿着一个方向一直走下去,谁都可以回到原地!让我们从美国的东部出发,从北美洲最早的十三个殖民地开始,逐渐走向辽阔的西部,沿途你会看到“五个大水坑”,那是美洲的五大湖,然后穿过密西西比河,就来到了美国西部。这里有巨大的红杉,雄伟的高山和壮丽的峡谷,以及圆圆的大橙子!

接下来,我们要跨越美洲,来到拥有众多国家的欧洲。别着急,我们会把这里走遍,看看伦敦桥和大本钟,也许还会吹一次苏格兰风笛,在威尼斯划船,在荷兰看风车。当我们环游世界一周,你就会发现:自己又回到起点了!

5、人类的故事。

本书以深厚的人文关照和俏皮睿智的文笔,展示了人类历史的浩荡长卷,其中有节奏明快的“大历史”叙述,也不放过任何真正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事件和细节,无论是对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或是通读过浩繁巨著的专家,都可以在这本经典的通俗人类史中,获得启发和阅读快感。

更重要的是本书以房龙的经典原著加入大量精心选配的插图以丰富的视觉效果,再现历史的重要时刻或秠同时代典型的社会,并以21世纪最新的发现和观点升级了原著的文化背景和时代局限。

五谷之神——后稷》是《中国神话故事》中很有名的一篇,故事的主人公叫后稷,被后人尊奉为“五谷之神”,在他的身上有着神奇的传说和一种奉献的精神。后稷,原来叫弃。他的妈妈因为踩上了一个巨人的大脚印,生下了他。这就让我们感受到在弃的身上有着神秘的色彩。这也是神话故事的一个特点。弃,长大后非常喜欢农艺,总是喜欢吧野生的麦子、稻子、高粱、大豆等农作物的种子收集起来,亲自播种、培育、收获,这样就积累了很多经验。他还发明了几样简单的农具,然后把种植的方法教给家乡的人,这样,大家就有了更多的粮食,能够吃得饱一点。国君尧聘请他为全国的总农艺师,舜给他了一块封地作为农业试验场。后稷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把他尊为“五谷之神”。读了后稷的故事,我想起了科学家袁隆平爷爷,作为中国杂交水稻第一人,他热爱生活,有自己的追求。时刻把解决中国更多人的吃饭问题当成他伟大的追求。他已经83岁了,依然奔波在田间地头,天南海北。他就是当代的“后稷”。后稷的传说、袁隆平爷爷的故事家喻户晓,我要学习他们的钻研和奉献精神,长大后,也做一个对家乡、对祖国有贡献的人!

1条追问追答

编辑于 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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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稷的传说读后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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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后稷的故事

农业始祖后稷的故事 一、稻从枫来 鄂东南的农民每年到了吃新米的时候,第一顿饭总要祭神。他们祭的是哪一位神呢是农业始祖后稷。大冶南边有座神农山,传说后稷在这儿住了很长一段时间,试种了谷子、麦子和豆类等农作物。 在后稷之前,人类过着群居的生活,春天吃草根,夏天吃野菜,秋天吃野果,冬天猎取野兽。到后来,人类不断增加,野兽被猎取得所剩无几。到了冬天,人们整天打不到野兽,只好去找没有被雪埋住的野果吃。那时候,漫山遍野白茫茫一片,大部分植物都被冰雪盖住了。寒风吹来,枫树上的枫球被吹落在雪地上。人们发现,枫树球内的小籽子和松子的味道差不多,又甜又鲜。 后来到了后稷生活的时代,后稷发现,从枫树球里掉出来的小籽子,随着雨水往低洼处流,一到春天,这些小籽子发了芽,慢慢地长成了一棵棵野草,这些野草结的果实有点像枫树球,剥开后,里面也有一粒很甜的小籽子。 过了几年,这些长在沟洼里的野草又有了变化,果实不成球状,变成了刁子,样子和现在田里的稗差不多。后来,经过后稷的不断观察和无数次栽培,才成为现在的稻子。稻子是百谷之首,农民非常感谢后稷,每当新谷割下来,农民会多做几个好菜,先祭后稷,后尝新米。 二、豆从槐出 俗话说,豆有三十六变,麦有七十二翻。豆的祖先是哪个呢《神异记》里说:“豆出于槐。” 人们发现,槐树的叶、荚和豌豆的叶、荚相差不大。据传,使槐变成豆,也是我们的农业始祖后稷的功劳。 秋天,槐树荚成熟了,槐豆悄悄地掉落到地上。第二年大槐树 下长出了一片槐树秧,这些树秧到秋天结了荚,里面有几粒油亮的小槐豆。 “能不能使槐豆变大点儿,使树变小呢”后稷这样想,就把槐树种移到自己的住房附近,即后稷坳。以后每月移一个地方,一年移了十二次,槐树变成像现在田野里的野绿豆一样,豆荚很小很小,里面也有小颗粒。 第二年,后稷再把这些像野绿豆的槐树移栽十二次,豆荚变大了一些,就成了现在山上那种野豌豆。 第三年,野豌豆经过后稷十二个月的移栽,就变成了豌豆。豌豆前后经过三十六次移栽,产量高,营养也丰富。后稷又想,仅仅只种一种豆子还是太少了。 传说,后稷有很多徒弟,大徒弟叫油丘。有一次,油丘在山上发现一种树,结了很多野皂角,他把野皂角秧和豌豆秧栽在一起,让它们开花后进行杂交,这些杂交后的豌豆变成不圆不扁的豆子。又经过四十八次移栽,才培育成了蚕豆。油丘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师傅,后稷非常高兴。 后来,油丘又看到一种树,树荚里也有像豆一样的小颗粒,他把树旁边的小草锄掉,把豌豆栽在旁边与树进行杂交。经过十二次移栽,就培育出了黄豆。 有了豌豆、蚕豆、黄豆之后,后稷和油丘发现:吃了豌豆和蚕豆比吃黄豆的感觉好。后稷和油丘告诉人们:把黄豆作为配料。 油丘还不满足,想把黄豆种变一变。他经常跋山涉水进行调查研究。有一天,他看见一个农人背了一大捆红豆藤,藤上有很多毛茸茸的小豆荚,里面的颗粒是深红色的。油丘问农人:“这是从那里弄来的?”农人告诉他说,某座山上满山都是。油丘摘些豆荚回去煮熟了尝一尝,觉得味道还不错。于是他又把黄豆和野红豆进行杂交,经过十二次移栽,又培育出红豆。红豆不仅可以食用,还是中药材。 三、麦从杏来 传说麦子是从杏树发展来的。 杏树的栽培人是哪个呢是后稷。后稷山下有许多野生杏树,长得矮墩墩的。杏子熟了的时候,紫红紫红的,想要吃,伸手就能摘到,吃起来又酸又甜。人们吃完杏,杏核随手扔。有杏核的地方,第二年就长出一棵棵杏树秧。 据传,一次,后稷无意中把一枚杏核扔进了烧茶的陶罐里,随后那枚杏核又被倒在外面的垃圾堆里。到第二年,垃圾堆里长出一棵杏秧。后稷很惊奇:陶罐里的水滚烫,它怎么能发出芽来呢后稷觉得这棵杏秧有些特别,就对它注意观察。过了很久,这棵杏树结杏子了,比野生的杏子又大又多,并且好吃多了。后稷又惊又喜,他收集了许多杏核,用热水浸泡后,在山坡上一片片地栽种。后稷把这个巧妙的方法告诉附近的农民。从此以后,人们种杏子,先用开水浸泡杏核后,再种下去,就能获得更多的果实。 又有一次,后稷发现,杏子树下有一种野生的燕麦,以前它是没有子实的,现在长出了小颗粒。后稷看在眼里,又产生了试种的念头。他种几行燕麦就栽一行杏树。从此以后,杏子比从前甜,燕麦比从前饱满。再把燕麦和其它麦子杂交,又变成了一种植物,它就是现在的大麦。后稷看到大麦的壳太厚,又把大麦和野生麦杂交,就长成了现在的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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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农师后稷这篇短文,后稷是个什么样的人

吃苦耐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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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的传说读后感是什么?

伏羲的传说在中国源远流长,有关伏羲的记载在先秦典籍及以后历代的古籍中累见不鲜。唐代历史学家司马贞综合各类古籍作补《史记》之《三皇本纪》,比较完整地勾划了伏羲事迹、功绩。 太皞庖牺氏,风姓,代燧人氏继天而王。母曰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庖牺于成纪。蛇身人,有圣德。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旁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于是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结网罟以教佃渔,故曰宓牺氏,养牺牲以供庖厨,故曰庖牺。有龙瑞,以龙记官,号曰龙师。作三十五弦之瑟。 以此为基础,再参阅其他古籍,可得出如下结论:伏羲是我们的第一代祖宗。名号写法繁杂,诸如包羲、□羲、宓羲、庖羲、包牺、伏戏、虑戏等,又称羲皇、戏皇、皇羲等,还有太昊、泰昊、大皞、大皓等。风姓,人首蛇身。生于古成纪(今天水市境),因德而王,建都陈(今河南淮阳)。始画八卦,发明渔猎工具,规范嫁娶礼义,制作琴瑟,多有发明创造,被誉为“人文始祖”。 伏羲的传说看似神乎其神,互相抵牾,难以圆通,但绝不是凭空编造。在其传说的背后折射着古史的影子,包含着历史的真象。通过对传说史料的研究,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伏羲:伏羲众多的名号都是同音通假,并无什么特别的意义,只是同一语音的记录而已。闻一多先生《伏羲考》根据神话情节和古音相转,认定伏羲即“匏瓠”也就是葫芦的意思,寓意先民的葫芦崇拜习俗和人类出自葫芦的传说。伏羲的形象当是中国原始社会西方部落一位伟大首领形象的放大。人首蛇身是图腾主义的痕迹,“蛇身”也就是“龙身”。伏羲不仅代表个体,也代表群体,更代表一个时代。伏羲时代的历史背景和考古学上的前仰韶文化大体相当,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距今约7000~5000年。在伏羲时代,原始畜牧业大发展,原始农业起步,农牧并举。其发明创造当时仰韶文化时期原始文明的曲折反应。伏羲是一个历史时期文化的象征,是一个文化符号,伏羲的传说具有特定的文化意义。

27赞·1,116浏览2019-10-22

后稷的传说读后感是什么 — 找答案,就来「问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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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追传奇》的读后感是什么?

《辛追传奇》的读后感 说来也挺有渊源,我曾多次到省博物馆观察过马王堆干尸辛追,对其人其事及当年的长沙国,也颇有些小兴趣。据说某电视台还拍了一部关于辛追的电视剧,可惜无缘观看。本京剧演出的故事情节,顺便介绍一下:在英雄天子汉刘邦立国后不久,朝中委派利苍任长沙国丞相,偶遇织锦的辛追一家,辛追一见倾心,见其穿着破旧,赠锦缯。后辛追一家去江西访亲,路遇英布造反被捉,幸得利苍相救,重逢后经人撮合,相亲相爱,辛追在夫家支持下研发纺织锦绣,发展民生。利苍部下越,一直暗里喜欢辛追,却不得芳心相顾,经年累月,因爱生恨,屡屡设陷其一家,因在吕后乱政期间夺得利苍丞相之位,利苍也被刺身亡。辛追携家仆避难于正在前线攻打南越国的儿子利希,吕后驾崩后,越也被革职,利稀因战功接任长沙国国王,辛追也荣归临湘(长沙)城,因其特殊的地位,死后厚获厚葬,才有了后来的马王堆干尸。

1赞·113浏览2019-08-28

传说的读后感 50字

1、今天,我读了《鹿和狼的故事》,讲的是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兆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有四千多只鹿在生存,狼是鹿的天敌。罗斯福想把狼消灭,让鹿得到保护,让他们繁衍得更多一些。森林里的鹿增长到了十万只。结果,不仅鹿没得到保护,因为饥饿和疾病,减少到了八千多只鹿在苟延残喘,还把凯巴伯森林糟蹋得面目全非。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罗斯福目光太短浅了。不管什么东西,有好的一面,但也有坏的一面。狼常被人认为是“恶人”,鹿则是“善人”。但狼却也在保护鹿,保护森林。狼吃鹿,鹿吃森林,狼吃的大多数是病鹿,把鹿控制在范围内,森林就不会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动物,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所有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使者,它们将会保护的井然有序。 比如说,苍蝇,都让人厌恶,但它们也有好的一面。苍蝇可以分解大便,可以使它分解成肥料。如果没有了苍蝇,全世界就会臭死了。苍蝇可以说是最光荣的“清洁工”了。前苏联在空间站用一种家蝇来分解自己的大便,使大便有处理,还有许多有用的资源。 这件事告诉我们要懂得自然的规律,生态平衡,才能做好事。 2、读过这遍课文后,我感到有些吃惊。因为在我平常读的故事中,狼,在我们记忆中是十恶不赦的。恨不得早日将它们杀掉。但读过这篇课文后,我的想法变了…… 人们为了保护鹿,就叫猎人把狼杀死。猎人们就把森林里的狼全部消灭掉了。但没想到的是,鹿不但没有更好的繁殖、生活,反而把森林的植物全部吃光,自己也没有了食物而死亡…… 我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动物,没有好坏之分的。或许你看过一些童话、传说,那里的狼都是罪恶的象征,那些食草动物都是善良的化身……但是你错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所有的动物都是维护生态均衡的必要环节,不是万事万物都是唯一的,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但是必定会给你开一扇窗。所有的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们不能所有的事都追求绝对的好与坏,我们应该在看到它的坏的同时也考虑到客观好的一面。这样我们才能客观理智的去面对任何人和事,才能冷静的去决策自己的将来道路。

1 《阅微草堂笔记》的一篇文言文

应该是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 姑妄听之三 为虎作伥伥鬼中一节

原文为

有樵者,伐木山冈,力倦小憩,遥见一人持衣数袭,沿路弃之。不省其何故,谛视之,履险阻如坦途,其行甚速,非人可及,貌亦惨淡不似人,疑为妖魅,登高树瞰之,人已不见。由其弃衣之路,宛转至山坳,则一虎伏焉。知人为伥鬼,衣所食者之遗也。急弃柴,自冈后遁。次日,闻某村某甲,于是地死于虎矣。路非人径所必经,知其以衣为饵,导之至是也。物莫灵于人,人恒以饵取物,今物乃以饵取人,岂人弗灵哉。利汨其灵,故智出物下耳。然是事一传,猎者因循衣所在得虎窟,合铳群击,殪其三焉,则虎又以智败矣。

翻译为:

有个樵夫,在山冈上砍柴,累了休息,远远看见一人拿了许多衣服,沿途丢弃,不明白是做什么。仔细看他翻越险阻如同平地,走得十分迅速,人所难能,相貌也很惨淡,不像是人,怀疑是妖魅,爬上大树俯身看时,人已经不见了。顺着他丢弃衣物的道路,转弯抹角地来到一处山坳,有一只猛虎卧在那里。这才明白那人是伥鬼,衣服是被老虎吃掉的人剩下的。他急忙丢掉木柴,从山冈后面逃走。第二天,听说某村某甲在这个地方被老虎吃了。那条路不是人们日常的必经之路,可知他是用衣服做诱饵,把人引诱到这里。万物没有比人更聪明的,人总是用诱饵捉动物,现在是动物用诱饵捉人,难道是人不聪明吗?被利益泯灭了人的灵性,所以智力反而在动物之下了。但这件事一传开,猎人于是顺着衣物的位置找到了老虎的洞穴,众枪齐发,打死了三只虎,这样虎又因为它的智力自取败亡了。

2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译文

《 两则》原文和翻译 40《阅微草堂笔记》两则选自《阅微草堂笔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题目为编者所加。纪昀(1724—1805),字晓岚,直隶献县人。

学问渊博,长于考证训诂,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任总纂官,并主持写定了《四库全书总目》200卷。②〔泥(nì)古〕拘泥于古代的成规或古人的说法。

③〔佚其名〕其名字遗失了,不可知。羽冲是他的字。

④〔斋公〕对道士的尊称。⑤〔迂阔〕迂腐不合时宜。

⑥〔倩〕请人代劳。⑦〔董天士〕清初民间画家。

⑧〔块然无与伍〕孤独寂寥,没有人愿望与他为伍。⑨〔但见须眉古〕只见他的面目很像古人。

须眉,面目。〔井田谱〕即《周礼井田谱》,宋代夏休著。

研究周代所实行的井田制度。〔规〕规劝。

〔角〕较量。〔好事〕喜欢多事。

〔洫(xù)〕田间的水道。〔人几为鱼〕人几乎被淹死了。

〔歘(xū)〕忽然。〔阿文勤公〕清满洲正白旗人阿克敦,文勤是他的谥号。

〔国弈不废旧谱〕国手不会废弃旧的棋谱。〔不执〕不偏执。

纪昀 泥古②不化 刘羽冲,佚其名③,沧州人。先高祖厚斋公④,多与唱和。

性孤僻,好讲古制,实迂阔⑤不可行。尝倩⑥董天士⑦作画,倩厚斋公题。

内《秋林读书》一幅云: 兀坐秋树根,块然无与伍⑧。 不知读何书,但见须眉古⑨。

只愁手所持,或是井田谱⑩。 盖规之也。

偶得古兵书,伏读经年,自谓可将十万。会有土寇,自练乡兵与之角,全队溃覆,几为所擒。

又得古水利书,伏读经年,自谓可使千里成沃壤。绘图列说于州官,州官亦好事,使试于一村。

沟洫甫成,水大至,顺渠灌入,人几为鱼。 由是抑郁不自得,恒独步庭阶,摇首自语曰:“古人岂欺我哉!”如是日千百遍,惟此六字。

不久,发病死。后风清月白之夕,每见其魂在墓前松柏下,摇首独步。

侧耳听之,所诵仍此六字也。或笑之,则歘隐。

次日伺之,复然。泥古者愚,何愚乃至是欤! 阿文勤公尝教昀曰:“满腹皆书能害事,腹中竟无一卷书,亦能害事。

国弈不废旧谱,而不执旧谱;国医不泥古方,而不离古方。故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又曰:‘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某公表里 同年〔同年〕指科举考试中同年考中者。

②〔馆〕用做动词,任家馆教师,或在贵人家做食客。③〔为 外吏者〕做地方官的。

④〔崖岸高峻〕指品性高傲,态度严正。⑤〔厅事〕此指客厅。

⑥〔刻〕古代计时单位。一昼夜为一百刻。

⑦〔诟谇(suì)〕斥责,责骂。谇,斥责。

⑧〔承尘〕天花板,顶棚。⑨〔盖狐魅云〕大概是狐狸精之类吧。

项君廷模言:昔尝馆②翰林某公家,相见辄讲学。 一日,其同乡为外吏者③有所馈赠。

某公自陈平生俭素,雅不需此。见其崖岸高峻④,遂逡巡携归。

某公送宾之后,徘徊厅事⑤前,怅怅惘惘,若有所失。如是者数刻⑥。

家人请进内午餐,大遭诟谇⑦。 忽闻数人吃吃窃笑。

视之,无迹;寻之,声在承尘⑧上。盖狐魅云⑨。

《泥古不化》写了一个不能学以致用、拘泥古书的读书人。文中写了他照搬古书闹出乱子的两个事例,又写他死后仍执迷不悟,让人觉得他可笑又可怜。

文末的议论对于我们今天的读书学习仍具有警诫意义。 《某公表里》由三个画面组接而成:翰林公平常喜好“讲学”、翰林公拒贿前后、狐魅“窃窃私笑”。

作者对那位翰林公没有下一句评语,读者却由狐魅的“笑”对翰林公的“内在”心知肚明了。结尾让狐魅出场,真是神来之笔,既简洁,又冷峭。

鲁迅称赞《阅微草堂笔记》道:“隽思妙语,时足解颐”“叙述雍容淡雅,天趣盎然”,阅读时要注意体会。 刘羽冲,佚其名,沧州人。

先高祖厚斋公多与唱和①,性孤僻,好讲古制,实迂阔不可行。尝倩②董天士作画,倩厚斋公题。

内《秋林读书》一幅云:“兀做秋树根,块然无与伍。不知读何书?但见须眉古。

只愁手所持,或是井田谱③。”盖规之也。

偶得古兵书,伏读经年,自谓可将十万。会有土寇,自练乡兵与之角,全队溃覆,几为所擒。

又得古水利书,伏读经年,自谓可使千里成沃壤。绘图列干④州官。

州官也好事,使试于一村。沟洫⑤甫成,水大至,顺渠灌入,人几为鱼。

由是抑郁不自得,恒独步庭阶,摇首自语曰:“古人岂欺我哉!”如是日千百遍,惟此六字。不久,发病死。

后,风清月白之夕,每见其魂在墓前松柏下,摇首独步。倾耳听之,所诵仍此六字也。

或笑之,则歘⑥隐。次日伺之,复然。

泥古者愚,何愚乃至是欤?何文勤公尝教昀⑦曰:“满腹皆书能害事,腹中竟无一卷书亦能害事。国弈不费旧谱,而不执旧谱;国医不泥古方,而不离古方。

故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⑧。’又曰:‘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⑨。

’” (选自纪昀《阅微草堂笔记》) 〔概述〕有一个叫刘羽冲的读书人,性格孤僻,好讲古制。一次他偶尔得到一部古代兵书,伏案读了一年,便自称可以统率十万大军。

恰好这时有人聚众造反,刘羽冲便训练了一队乡兵前往镇压,结果全队溃败,他本人也差点儿被俘。后来他又得到一部古代水利著作,读了一年,又声称可以把千里瘠土改造成良田。

州官让他在一个村子里试验,结果沟渠刚挖成,天降大雨,洪水顺着渠道灌入村庄,村里人。

台湾古画邮票 专382 元世祖出猎图小型张和邮票零售价格分别为85元——9元左右,发行量较大。

发行日期: 1998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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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贯道擅长画山水、人物、花竹、鸟兽。“元世祖出猎图”,系台北故宫博物院镇院 之宝,列名限展书画菁华之一,描绘元世祖忽必烈轻骑率领随从在秋凉时节,旷野狩猎情景。画中黄沙浩瀚,一片塞外风光,人物描绘细腻,表情生动自然,而犬、马、骆驼各类动物,亦极传神写实。画中人物,以身着红衣,外披黑边白色毛裘,勒马回首的元世祖忽必烈为主角,而左方弯弓射雁的骑士,却为全画焦点的所在,画中所有人物的目光 ,全部凝聚于渠箭矢离弦的刹那。

如果他愿意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或许他就不会多次被贬以及入狱,甚至被流放到海外之地了。但也正是因为他始终秉持着“ 生命不息,折腾不止” 的生活原则,他才会成为世人敬仰的苏东坡。

1童年与青年

1036年,腊月深冬,川西眉山,当地苏家,随着一声啼哭,终于迎来了长子。后取名苏轼,字子瞻,东坡居士是其谪居黄州时自己起的。

苏家广有田产,较为富有,家中有个小花园,里面栽种了种类繁多的花和果树。

他出生时,祖父当时还健在,酒量极大,虽目不识丁,但慷慨大方,遇着荒年,他必开仓散粮。据说有一次祖父大醉之后,把附近庙里的一尊神像摔的粉碎,因为他总向村里的信徒们勒索钱财。祖父 虽无较高的文学修养,但是其开阔的胸襟和正直的品行却深深地影响了苏东坡 。

父亲苏洵,性格沉默寡言,祖父深知儿子倔强古怪,有才赋却不正用,但未施加管教,坚信儿子会浪子回头,痛改前非。果如祖父所料,在苏东坡降生之年,父亲27岁时,终于开始发奋读书。

他幼年下学后,常和弟弟子由一起去赶集,或在菜园里挖土翻石子,或爬到树上掏鸟窝。在他十岁时,父亲进京赶考,便由母亲在家管教孩子,教的正是《后汉书》,书上记载后汉当时由小人统治,民不聊生,有正义的学者冒生命之险,上书弹劾奸人,后都遭受迫害。 他抬头问母亲:“母亲,我将来也做正义的人,可以吗?”母亲反问道:“你能做正直大义的人,我难道不能做正义之人的母亲吗 ?”

1056年,他和弟弟皆已婚配,上次赶考名落孙山的父亲,未言放弃,带着两个儿子一同赴京应试。在考试时,他引用典故,杜撰了几句话,而判官阅卷时,担心自己被同僚嘲笑涉猎书籍不够多,便没有提出疑问,最终使得苏东坡混过考试。次年四月,他成为进士,名列前茅。

而正当他要开始仕途之路,母亲病故,他需返回家乡守丧两年三个月。此后的一段蛰居生活,是他青年时代难有的快乐日子,他经常和表兄弟前往庙中游历,坐在堤防上野餐。在夏夜,他与家人坐在茅屋外,看天边星辰大海,听四野蛙声一片,吃着瓜子蚕豆,畅聊诗意人生。

期满后,父子三人与两个儿媳同行,启程进京,安顿之后,便恭候朝廷任命了。

2壮年

1061年,朝廷任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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