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解释迷信活动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科学的解释迷信活动,第1张

首先,什么叫做迷信,迷信是指不了解某件事物而盲目的相信。所以,如你所描述,我觉得你朋友没有迷信所谓的迷信活动,而是迷信科学。诸如你所说的某些迷信活动,本身就是很神秘的东西,你非得用所谓的科学来解释,让人觉得不伦不类。

 在各种收藏门类中,古书是最早的收藏品之一。那么古书收藏的知识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古书收藏的知识,希望对您有用。

古书收藏的知识

 按照图书所有者性质的不同,中国历史上藏书系统可分为四类:官藏(即国家藏书)、私藏(即私人藏书)、书院藏书和寺院藏书。

 有确切记载的我国的国家藏书起于周朝,著名的思想家李耳(即老子)是已知最早的国家图书馆馆长,当时馆长称为“守藏室之史”。到了秦代,国家藏书处称为“石室”。汉代初年,广征图书,并设立六处公藏图书处,即太常、太史、博士、延阁、广内和秘室。三国魏国设有秘书、中、外三阁国家藏书处,晋沿魏制,国家收藏图书归兰台和秘书两处。到隋唐两宋,国家藏书更加丰富,但却因朝代的更叠或意识形态的原因,而使国家藏书受损。到元代,先崇道贬佛,后崇佛贬道,将《道藏》大统《玄都宝藏》连书带版全部焚毁,以至今日,元《玄都宝藏》只有一二页残片留于世间。明代是中国古代藏书的一个兴盛时期,不只国家藏书,而分封的各藩王也大多喜藏书、刻书,从属性上讲,藩王藏书也是介于官藏与私藏之间的一种藏书形式。到了清代,才是中国藏书——不论公藏、私藏——的黄金时代,其藏书规模及其藏书研究都远胜于列代。

 书有水、火、兵、虫“四厄”。随着时代的发展,越古的书收藏难度越大,故善本的范畴也随之后延。清末藏书家叶德辉说:“南宋人重北宋本,元明人重宋本,国朝收藏家并重元明本。”从而说明了历代藏书的范畴。

 在中唐雕版印刷术发明之初,主要用于印刷佛经、字书和历书等。到北宋,印刷书才逐步取代抄本、写本而成为书之主流,于是隋唐五代及其之前的写本就成为宋人眼中的古书了。但宋初距今已逾千年,宋之前的古本流传至今已近绝迹。上世纪初敦煌莫高窟藏经洞的发现,才使得今人可以得见晋唐之珍籍,这些珍本今日仍有机会收藏到,有实力的朋友,当然应当买这些遗珍。

 至明代中叶,宋版书就已经是清中藏书家追求之物了,虽然宋代刻书达数万种,但到这时就稀见难得了。由于宋人刻书态度严肃,刊刻和印刷水平均很精良,所用纸墨也十分考究,再加上文化气息浓厚,自然成了明代藏书家珍藏之物。当时官府藏书也大增,明正统六年,杨士奇查勘文渊阁藏书,编出《文渊阁书目》,著录了图书43200余册,7000余种。可惜政府藏书疏于管理,到万历三十三年再查文渊阁藏书时已十不存一了,再加上明末战争,这些藏书基本上全部毁失了。

 私人藏书在明代大为兴盛,明开国之初分封藩王,他们由于不掌兵权,再加上皇帝赏赐大量宋元留下的善本,故多位藩王热心于藏书活动,如周王朱和宁王朱权都珍藏有大量珍籍秘本,尤其朱五世孙朱睦桔收购了山东章丘李开先的藏书,在开封筑万卷堂,成为皇族中最有名的藏书家。

 明代有名的藏书家有数百人,对后世影响较大的也有十余家,尤其私家藏书楼的兴起,使得私家藏书更加规范化,著名的有宋濂的青萝山房,藏书8万卷以上,叶盛的竹堂,以藏有抄本著称,藏书22700卷。叶氏尤其著名的是他的一方藏书章,章文是:读必谨,锁必牢,收必审,阁必高。子孙子,惟学,借非其人,亦不孝。范钦的天一阁,在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于家乡鄞县建天一阁藏书楼,藏书7万余卷。天一阁至今保存完好,为我国保存至今最古老的藏书楼。明代其它著名的还有胡应麟的二酉山房,祁承邺的澹生堂、毛晋的汲古阁、钱谦益的绛云楼等。

 清代是中国古代藏书的鼎盛时期,无论公藏私藏都发展到了顶峰。清初皇帝对文化事业十分重视,除翰林院、国子监有大量藏书外,内府也分别珍藏了大量典籍,如皇史收藏本朝实录、玉牒与《大清会典》;昭仁殿专收宋、金、辽、元、明的善本;武英殿所刻之殿版书均存于此。尤其为后世藏书家所追求的是“天禄琳琅”藏书。天禄琳琅是乾隆皇帝的藏书处,专藏宋元明珍籍善本,到民国年间,这些书被宣统挟带出宫,有些流散到民间。这些书在宫中都进行了重新装潢,五色织锦封面,宣绫包角,尤其一望便知是天禄琳琅之物的特殊处,因其在每册书的封面和封底衬页上都钤上“古稀天子之宝”、“八征耄念之宝”、“太上皇帝之宝”、“天禄琳琅”、“天禄继鉴”等五方玉玺,称之为“乾隆五玺”。天禄琳琅之书大部分都存在故宫、国家图书馆和台湾图书馆,留在民间的已如星凤,藏书家见之自当珍惜机会。

 清代的私家藏书更是藏书史上的黄金时代,出现了几百位藏书大家,如吴骞、孙星衍、汪宪、汪启淑、鲍廷博、卢文、朱彝尊、卢址、徐乾学等。尤其著名的大藏书家黄丕烈,他的藏书观点开一代风气之先,经他手批跋之书成为后世藏书家追捧之物。

 清代四大藏书楼的出现,尤其是其藏书观念,对后世影响深远。

 民国藏书无论从藏书方式还是藏书理念,都是清代的余续,也产生了多位大藏书家,如傅增湘、陶湘、李盛铎、周叔等,他们仍然是按照传统的方式来藏书,但是他们在藏书的分类方式上有许多新观点,可供今日藏书者借鉴。有兴趣深入探求藏书真谛的书友,可读一些他们所著的版本学、目录学和校勘学方面的专著。

 古今善本观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学术思潮,随着时代的变迁,善本书的范畴也在发生着变化。从西汉到清末,中国总计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这期间,总计出版了181755部各类书籍,合2367146卷。这些典籍历经各种磨难,留传至今约有不足8万部。又由于历代的翻刻和改刻,又产生出不同的版本,而只有在内容、学术价值、艺术价值和文物价值皆佳的善本才极具收藏价值。所以首先搞清楚哪些是善本,才是藏书选择的关键。

 朱弁在《曲消旧闻》中写道:“宋次道家藏书,皆校雠三五遍,世之藏书,以次道家为善本。”叶梦得《石林燕语》:“唐以前,凡书籍皆写本,未有模印之法,人以藏书为贵。书不多有,而藏者精于雠对,故往往皆有善本。”从以上可以看出,宋人认为精加校雠的书籍就是善本。明代和清代中前期,基本延续宋之善本标准。清末张之洞从读书角度谈出自己的善本观:“善本非纸白版新之谓,谓其为前辈道人用古刻数本,精校细勘,不讹不缺之本也。善本三义有三:一曰足本(无缺卷、未删削),二曰精本(精校精注),三曰旧本(旧刻、旧抄)。”当时的旧刻、旧抄指的是明嘉靖前的刻本及明蓝格抄本。

 建国以后,国家组织专家编撰《全国善本书总目》,制定了《全国古籍善本书总目收录标准和范围》,将善本标准归纳为“三性九条”。虽然有些专家对此有不同看法,但对藏书者来说,这种规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故录全文如下:凡是在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三方面,或其中某一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应是善本。具体是:1、元及元以前刻印、抄写的图书;2、明刻本和明抄本;3、清代乾隆及乾隆以前流传较少的刻本和抄本;4、太平天国及历代农民革命政权所刻印的图书;5、辛亥革命前在学术研究上有独到见解或学派特点,或集众说较有系统的稿本,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6、辛亥革命前反映某一时期、某一领域或某一事件资料方面的稿件,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7、有名人学者亲笔批校、题跋、评论的刻本、抄本;8、在印刷上能反映我国古代印刷技术发展,代表一定时期技术水平的各种活字印本、套印本或有较精版画的刻本;9、明代的印谱,清代的集古印谱,名家篆刻的印谱(有特色又系足本或有亲笔题记的)。

清版古书收藏的知识

 传统意义上的藏书以收藏善本古籍为宗旨,善本的概念因不同时期或者不同的取舍而有所区别,但基本上仍是指刊刻精美、流传较少、艺术价值和文献价值高等几个方面,但同时善本古籍的市场价格也随之升高,因此追求善本古籍的收藏不但要求有较高的鉴别水平,还需要相当的经济条件。除善本以外,藏书界还将流传较广、年代较晚或者存世量较大的古籍习惯上称为“通行本”。通行本这一称谓的历史也很悠久,大概有了善本一词以后就相应而生了。不同的时代对通行本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明清时期的通行本,今日已成为了善本。近代的藏书界将清代乾隆朝以后刊刻的一些书籍,包括清末的局本,统称“通行本”,这一概念一直沿用到了今天。

 “通行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据清末张之洞的说法,当属于善本求之难得,退而求其次。实际上清代中期以后有很多藏书家,将私藏宋元秘本翻刻成书,又称覆刻本或者影刻本。这其中相当多的书籍不但内容十分重要,且形式上也保存了宋、元善本的不少风貌,只是生产年代较晚,流传广泛,历来是“通行本”中引人注目的内容。其中如黄丕烈刻宋严州本《仪礼郑注》、翁方纲翻刻本《淳熙隶韵》、阮元影刻《古烈女传》、嘉业堂刻本《史记》等,一直为藏书家所珍爱。清代的翻刻本,目前市场价格大约二三百元一册,价格适中,很有收藏潜力。目前有些拍卖行中经常推出此类拍本,似当引起重视。

 清代中期以后,西方的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逐渐向中国传播,其中西方宗教作品通过传教士途径得以输入。在上海土内湾一带(即今日的徐家汇),开始使用德国海德堡的石印技术,最初是用于印刷宗教宣传品,后为上海点石斋等书肆用来印刷《康熙字典》、《紫光阁英雄谱》等。石印技术是采用近代的油水分离法原理形成的一种新的印刷方法,不仅印刷周期短、生产效率快,而且有的由于采用照相制版,印刷成品也很逼真,且价格低廉,深受当时学人推崇,很快得以风行。清末刊行的石印书籍,大部分采用手工纸,单面印刷,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开本很少。这类书中如《点石斋画报》、《芥子园画谱》等印制精美,艺术价值并不低。值得一说的还有清末曾用石印技术印刷过一批开本较小的微型书籍,如《四书备旨》、《五经》等,大不盈寸,可握于掌中,十分有趣。晚清的石印书由于产量大,且历来为藏书家所不取,至今价格仍然很低,不过二三十元一册。但其中有些使用了很白很细的宣纸印刷。制作精良,有些内容也很有参考价值,加之此种石印技术今日也基本废而不用,估计此类书籍今后升值空间乐观,一般初入藏界的书友,不妨从此入手。

 清代刊刻发行的古籍存量非常大,但究其主旨,主要是官刻本、私刻本和书坊刻本三大范围。坊间刻本是民间书坊业的出版物,此类作品由于刊刻者的水平不一,因此同为坊刻但情况差异很大。由于坊间书业大部分以逐利为目的,所刻书籍一般粗糙者较多,且彼此翻刻、校对不精,因此历来不为藏书界所重。但坊刻本中也有一些上乘之作,如南京、苏州等地有些书坊,工匠水平较高,其中如苏州江氏又曾于清晚期开设文学山房,用木活字排印书籍,被称为清季活字版收山之作。又如天津文美斋于宣统时曾刻有《文美斋诗笺谱》,套色丰富,刀法精妙,是为清代版画的终结之作。

 官刻本是封建朝廷的地方官署出版物,其中殿版自不必说。以地方官署而言,由于行政设置不同,又有府、州、县各衙门的不同,清代中期以前,地方官署刻本,常注有“本衙藏版”的特别说明,此表示其地位的特殊。此类刻本多为“官箴”或者“则例”、“章程”三类,内容主要是涉及地方行政、居官心得和地方制度。但由于各地物料不同,组织各异,作为研究清代地方出版历史,颇具文献价值。关于清代晚期的“局本”,其中就有官方组织的,当属官刻本的延续,乃由清朝地方官吏,冀图振兴经义,讲求国文传统,访求造书,详加精校,刊刻成书以为惠取士林。此种官书在清末仍有数十家,在清代的出版史上,可谓独树一帜。另外还有一些“书局”,则为地方新兴出版机构,有些介之于官民之间,有些全系民间出版机构,如北京的开智书局、四川的锦江书局、上海的同文书局等等,这类书局,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统的书坊,成为了中国近代新兴出版业的前身。由于书局的情况复杂,对“局本”的评价历来也很有区别,但目前市场“局本”书籍价格仅为每册二二百元,加之其中有很多是内容详实、校勘精到之作,初入藏界的书友如果对此“局本”多有留意,或者会有不少收获。

 鸦片战争以后,洋务运动兴起,清代政府提倡“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主张,这一时期,各地翻译引进了大批的西方政治、法律、科学、文化作品。最初由北京同文馆发端,由西洋传教士主持,中方人士协助,由官方组织出版了大量的国际法学作品,如美国传教士丁冠西翻译的《万国公法》、《公法会通》等,此后上海的制造局,在英国传教士傅兰雅主持下翻译了《法律医学》、《化学鉴原》、《英国水师章程》等等。此后外国政治、法律和科技书籍的翻译出版形成一种热潮,举国上下纷纷效仿。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严复主持翻译的《法意》、张相文翻译的《契约论》等。甚至还出现了林琴南翻译的《黑奴吁天录》等一批文学作品。这期间大量的西方近代科技书籍被介绍到中国。在所谓“格致救国”的口号下,北京和上海还陆续出版了一些以宣传西学为宗旨的杂志,其中以在北京出版的《中西闻见录》和上海格致书局出版的《格致汇编》最有影响。这类书籍不但宣传了西方的科学与文化,而且印刷制作也有很多更新之举,其中有以传统技术雕版印刷的,也有采用石印技术印刷的,甚至还出现了铅活字排印和铜版插图技术。但可惜这些出版物印刷量一般不多,而且又因其具有较高的文献研究价值,百年以来,被各种公私图书馆网罗了大半,但近来市场上也偶可见到,其价格也在二三百元左右,但往往一露面即为藏界必得之书,可见识货者颇多矣。

 除了通行本之外,还有一些地方的书坊、刻字店、学校、寺庙甚至私人还刻印了大量的学生识字、讲评经义、唱本小曲和一些阴阳数术及劝善公德之类的书籍。有人将此统称为“俗本”,此类书籍内容俗败,刊刻粗糙,收藏价值不大,目前在各地旧货市场上,经常可以见到此类“俗本”,往往已经无数淘选,几成书渣。对于这种“俗本”,初涉收藏的可选来作为“样品”,但随着藏书经验的丰富,对“俗本”的认知也会逐渐改变。

明朝主要的是《永乐大典》是世界从古到今最庞大的书籍。庞大到只有两分,一份在明朝晚期遇到火灾烧毁,一份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时候焚毁。但还有100多卷流传下来,从中找到很多古代失传的经典书籍。

永乐大典的特点是不删改原文。

满清在大兴文字狱的时候编纂《四库全书》,借机销毁了大量的珍贵古籍。即使没被销毁的,也被满清窜改的面目全非。《四库全书》编纂的过程就是我国古籍被有计划有步骤销毁窜改的过程。不过很多古籍在民间和海外有流传,现在才能见到真面目。例如,园林经典《园冶》,科学巨著《天工开物》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5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专职委员2名。内设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经济发展司、文化宣传司、教育司、国际司、规划财务司、人事司等8个职能司(厅)。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辖有民族大世界商场、国家民委招待所等。

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民委辖有6所普通高等院校。这些院校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还招收一部分汉族学生。国家民委所属的中央民族管理干部学院承担着培训少数民族干部的一部分工作。

国家民委辖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如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中国民族博物馆、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民族团结杂志社、民族出版社、民族画报社、中央民族歌舞团、民族文化宫及中国民族经济开发服务总公司等。原属国家民委的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旅行社等企业已与机关脱钩。

国家民委负责指导地方民族工作,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国家宗教局等工作部门保持着密切的工作联系。 办公厅: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委领导活动;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和国家民委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会议活动管理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委内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委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联系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自治地方成立逢10周年庆祝有关工作;承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的具体工作和有关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值班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在京直属单位文电、应急、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司:起草民族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措施,承担民族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办理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有关事宜;参与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少数民族的妇女儿童、人口与计划生育、老龄、残疾人、双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检查司: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司: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负责规划管理和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承担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民族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承担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承担参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化宣传司: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成就、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有关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承担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民族文物保护工作;指导直属文化宣传单位的业务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科技司: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项;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有关科技科研工作;参与管理少数民族教育中央补助专款;指导民族语文机构和直属民族院校业务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际交流司(港澳台办):研究拟定民族事务方面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规划;承办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了解境外少数民族同胞的有关情况,承办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涉外事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民委系统的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司:承担国家民委部门预算、机关本级财务收支和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国家民委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司: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直属社团管理工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纠风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学习和有关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等服务工作;具体组织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承办老年大学有关事宜,组织开展老龄教育和文体活动;负责办理离退休干部丧葬事宜;负责局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研究室(民族问题研究中心):起草有关民族工作和国家民委综合性的重要文件文稿;组织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重大问题,以及世界民族问题、涉港澳台民族问题和人权问题的研究;组织、协调国家民委重大调研活动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的规划、立项、验收及评奖等工作;指导全国民委系统的民族研究工作,联系有关民族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专家学者,组织并参与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和有关民族工作决策咨询论证活动;整理、编撰民族工作和国家民委重要文献,负责编发有关刊物和年鉴;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中心:承担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民委系统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建设、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政府网站,协助有关部门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承担组织、协调、联络、指导民族地区抢救、搜集、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工作;起草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草案;承担组织制定少数民族古籍重点项目规划及全国性重大课题的规划与实施工作;承担指导少数民族古籍人才培养培训和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古籍》刊物的编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宣传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服务中心(局):承担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委机关保卫、人民防空、交通安全、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运动和义务献血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在京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和人民防空的业务工作;承担机关交由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古籍承载了这悠久的历史。而中国古籍数量巨大,经过历朝历代的传承,蕴含了我国文化中精髓的部分。现如今传世古籍大概有十余万种,它们的保存状况却不是很好。许多古籍修复工作者一直在拼命的修复,然而古籍修复工作依然进展得十分缓慢。为什么古籍修复那么困难呢?

其一是古籍破损严重,这是很多图书馆都出现的问题。很多古籍破损严重到不能翻阅的程度,这给修复人员带来了巨大的难题。古籍在流传的过程中不仅受到自然的侵蚀,还经历了人为的破坏。随着时间的流失,纸张变得很脆,一碰就会碎。其二是很多古籍都是通过购买,收集,捐赠等方式进入图书馆的,书籍在进馆之前保存程度不同,有些古籍甚至还有残损。其三是资金问题,古籍修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设备不足,人员不足。其四是在图书借阅过程中受到人为损坏,很多人在翻阅书籍的时候没有保护的意识,导致一些古籍在后期借阅的过程中损坏了。

那么想要传播古迹文化应该怎么做呢?其实现在随着人们对古籍保护认识程度的加深,古籍修复的过程越来越专业,主要是修复,尽量保持古籍的原汁原味。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在修复的过程中要保持书籍的原意,不要放太多的主观因素。在用于修复古籍的设备和材料中,要注意成分,不能对古籍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在修复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古籍的保护,比如将古籍放在特定的环境中,延长古籍的寿命。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在图书馆借阅古籍时要注意轻轻翻页,尽量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古籍的磨损程度。

办公室(保卫处、机关党委)

1、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协调、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

2、负责全局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

4、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文化产业处)

1、起草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的法规规章草案;

2、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3、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4、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规划财务处

1、拟定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2、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

3、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4、负责全市文化设施项目的立项、申报;

5、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等行业的统计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社会文化处

1、负责拟定本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2、负责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图书馆和文化馆业务工作;

4、负责全市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建设;

5、负责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保护工作;

6、负责指导基层文化活动及场所建设。

艺术处

1、负责拟定全市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

2、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3、指导全市艺术创作、文艺演出、艺术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4、协调管理全市性艺术展演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5、组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

广电传媒机构管理处

1、拟定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2、拟定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3、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管;

4、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境外电视节目(不含影视剧)和卫星传送方式引进的境外电视节目已经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监督。

科技事业处

1、拟定全市广播**电视及视听类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落实;

2、拟定全市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

3、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站)频率的规划管理工作;

4、负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

5、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

新闻出版版权处:

1、拟定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印刷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对全市各类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市公开发行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的日常审读和年检审核;

4、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

5、负责印刷(复制)业监管;

6、指导版权和发行行业协会工作。

文物管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

2、拟定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及利用工作;

3、组织文物普查工作,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监督、指导,管理全市文物遗迹维修工作;

4、指导博物馆业务工作。

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大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

3、审核鉴定非法出版物的性质与等级;

4、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5、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文化市场管理处

1、拟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

2、指导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对全市娱乐、演出、**、美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活动以及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新闻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

4、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

**电视剧管理处

1、拟定全市**、电视剧发展规划和政策;

2、指导、监督**、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和放映工作;

3、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公共服务工程。

党委办公室

1、负责制定全局党建工作规划;

2、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管理工作;

3、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人才建设规划,指导文化广播影视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4、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5、负责全局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会、共青团工作。

纪委、监察(审计)室

负责纪检、行政监察和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地址:同仁街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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