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没有标点,为什么卖的四大名著和古书都有标点呢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古书没有标点,为什么卖的四大名著和古书都有标点呢,第1张

  我国的古籍,一般是没有标点符号的,这给阅读带来极大的不便。其实远在汉代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已创造了句号和逗号。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就有记载。《丶部》:“丶,有所绝止,而识之也。”这便是后代的逗号。《�部》:“�,钩识也。”这就是今天的句号了。古人在写作中,有时就加上它,有时则是碰到容易混淆的地方,加上它以示区别。

  现代意义上的古书标点,是指根据古书的内容,用标点符号把原文的停顿、结构和语气等准确清楚地表现出来。这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需要经过专门的学习训练。

  关於“句读”的概念

  《增韵》:“凡经书成文语绝处,谓之句;语未绝而点分之以便诵咏,谓之读。”所谓成文语绝处,是指在意义上和语气上可以自足;而“读”则主要是为便於诵读而划分的语言片段。

  韩愈《师说》:“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也。”古代童子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句读,而老师给学生讲书的过程也就是传授句读古书的能力。所以《礼记·学记》说:“一年视离经辨志。”“离经”就是句读经典文献的能力,能够正确句读文献,也就对文献的思想大意有了正确的理解。古代谚语说“学识如何覌点书。”(唐·李匡义《资暇集》引稷下谚)也是讲能否给古书加上正确的标点,体现了读书人的学识修养和水平。据《后汉书·班昭传》记载,《汉书》始出,多未能读者,马融伏於阁下,“从昭受读”。由此可知,对於没有标点的著作,即使在当时,读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需要经过专门传授。

一般情况下必须加标点符号。

现存的古籍,绝大多数已经被后人加了标点符号,并且有权威性的出版物参照。引用时应按照权威性出版物的文字引用。如果所引用的古文文字没有权威性的标点,可自己做标点。

假如你的论文是专门论述某一篇没有被标点的古文的,可以引用未标点的原文,然后自己给予标点,再做论述。

中国的古籍,没有类似今天使用的标点。古代有些文字(例如甲骨卜辞)有时用分行或隔离来表示停顿,这种情况也并不普遍。所以历来认为学会断句是读书的基本要求。汉代表示断句的符号是“、”和“�”。“、”用来表示较小的停顿,“�”表示较大的停顿。20世纪初发现的汉简《流沙坠简》中有使用了这种符号的简片。“�”和“、”汉朝人称之为句读 。这两种符号到了宋代才逐渐推广使用,但形态有些改变。一种是句号用“。”,读号用“、”;另一种是句号读号都用同样的点,句号的点用在字旁,读号的点用在两字之间。宋元时代出版的书籍,特别是经书,一般不加句读。句读符号多用于教学或校勘方面。宋刻本也有仿照校书式印上圈点的,但不多见。

元明刻本小说多在句子的末了加圈,也有一律用“、”或用“。”的。有些戏曲和启蒙读物也采取这种方法。此外,明刻本小说还增添了人名号和地名号,前者是在人名右边加一条直线,后者是在地名右边加两条直线。

标点这两个字,始见于宋代。《宋史·何基传》:“凡所读,无不加标点,义显意明,有不待论说而自见者。”这里的标点指的是阅读古书时添加的句读符号,即所谓旧式标点。

新式标点 新式标点是模仿西方的书写习惯而借用的 ,在清代末年才开始使用。翻译家严复的《英文汉诂》(1904)是最早应用外国标点于汉语的著述。五四运动前些年,不少作家已经开始使用新式标点。《新青年》杂志第4卷(1918)也开始部分地使用。由于当时的出版物多采取直排方式,于是使用者都做了不同程度的修改。这样就出现标准不一的现象。1919年马裕藻、朱希祖、钱玄同、刘复、周作人、胡适等人联名提出《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并在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一次大会上议决,1920年由当时的教育部正式颁行。这个议案先说明了使用标点符号的必要性,再列出各种符号,包括句号、点号、分号、冒号、问号、惊叹号、引号、破折号、删节号、夹注号、私名号、书名号共12种。

五四运动以后,公布的标点符号逐渐推广应用。比较西方使用的标点,有几处明显的不同:①句号用“。”,不用“·”。②引号用『』和「」,不用“”和‘’。是为了适应直排文字的特点。③西方文字的人名和地名等专有名词的开头用大写字母表示,汉字没有这种标记,所以要有私名号和书名号。

1951年9月,原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同年10月原政务院下达指示,要求全国遵照使用。四十年来,文字书写和书刊排印已由直行改为横行,标点符号用法也有了某些发展变化,因此,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标点符号用法》。本标准就是在新颁《标点符号用法》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参考了国内标点符号用法的文献,广泛听取了语文学界、新闻界、出版界、教育界的意见。

本标准对汉语书面语中的常见的标点符号用法进行了规定和说明,目的在于使人们正确掌握标点符号用法,以准确表达文意,推动汉语书面语言的规范化。

本标准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室《标点符号用法》课题组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龚千炎、刘一玲。

本标准从1996年6月1日起实施,从实施之日起,原《标点符号用法》即行废止。

在古文中没有标点符号,断句只能靠人的经验来完成(在文章里加入“句读符号”:句号貌似现在的句号,表示句子的完结;读号貌似现在的顿号,表示语气的停顿),经常出现歧义、造成对文章字句的误解;例如清人赵恬养〈增订解人颐新集〉中“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一句就有七种解释方法。1919年,胡适与其他人提出了《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年2月出版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是正式用白话和新式标点写作的第一部“新书”。1920年,在陈独秀、胡适等人的支持下,在上海经营一家小出版社的汪原标点、分段并出版了《水浒传》,这是中国第一次使用标点符号出版古典书籍。标点符号的使用,对中国的白话文的推广使用起了很大的作用。

古书一般没有句读(至宋代少数木刻本才有句读),读书的人往往边读边断,直到对文章能完全理解,所以古人很重视句读的训练。《礼记·学记》有“一年视离经辨志”的说法。郑玄注:“离经,断句绝也。”也就是给古书断句。可见断句是古代启蒙教育的第一步。古人断句采取句读(d6u)的方法。句读是指阅读文章时音节停顿的所在。最初,凡文章的音节停顿处,既可称为句,也可叫做读,合称句读。句读又称为句投、句断、句度、句逗等。后来句与读产生区别。 “语绝”,即语意已完处叫做句,;也称句绝,相当于现在使用的句号;“语未绝”或“半绝”,即语意虽未完但须停顿处叫做读,也称逗分,相当于如今使用的逗号。古代主要用、作为句读的符号。《说文》:“、,有所绝止, 、而识之也。”、的读音,古音读如“豆”,今音读如“主”。在文句语意已完的地方,将、.标在该字的旁边,称为句;在文句语意未完而应当停顿处,把、标在该宇与下一字之间,叫做读。标示的位置虽然有所区别,但由于使用同样的符号,便容易造成混淆。后来为了明示句和读的区别,就用圈(O)

作为句的标志,用点(、或·)充当读的记号,而位置一般都放在应当句绝或读分的末字的右下方。现在我们要求的断句,都是用圈(O)标示在当断之宇的右下方。“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有些学者提倡新式标点,并用以标点古书。今人句读使用标点符号。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共十四种,即句号(。)、分号(;)、逗号(,)、顿号(、)、冒号(:)、问号()、感叹号(!)、引号(“”)、括号( )、省略号(……)、破折号(——)、着重号(·加在字下)、书名号(《·》)、专名号(——加在字下),另有间隔号(.)b口在字间)。前八种统称点号,后六种加上间隔号统称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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