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问题] 只有发表后的作品才享有著作权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问题] 只有发表后的作品才享有著作权,第1张

  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是古籍出版者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再度引起业内人士对此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业内人士围绕与古籍整理作品相关的修改草案第13条进行讨论,该条规定,“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方式利用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为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业内人士认为,应当明确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加大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条款中增加注释权、整理权。那么,古籍整理是一种什么作品,是否应当赋予古籍整理者“注释权”“整理权”,如何加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笔者就此阐述一些个人观点。

古籍整理作品的性质与著作权

在著作权法中,古籍整理作品属于演绎作品。整理作品一般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或者缺失格式要求的作品进行条理化、系统化加工而形成的新的作品。古籍整理作品是整理者通过注释、修改、审定、校勘等方式对古籍进行加工整理,而形成的便于现代人学习、欣赏或研究的新的作品。一方面,古籍整理作品围绕着古籍内容展开,无法脱离古籍内容而孤立存在,例如,整理加工应保留原作的思想、文字表达应体现原作的风格,因而古籍整理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利用;另一方面,古籍整理作品是运用专业知识,花费大量时间物力,投入智力创造而产生的结果,整理所产生的新的作品是在已有作品基础上,进行再创作而产生的不同于原作的作品,即使是对同一部作品进行注释、整理,不同人的整理结果会有差异,整理者会因为各自的独创性而形成自己的作品,因而古籍作品具有独创性。

由此可见,演绎是一种在原作的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创作活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都是演绎创作的不同方式,各种演绎活动的结果都是产生一个独立于原作之外的新的作品,统称为演绎作品。所不同的是各种演绎方式适用对象有所区别,改编适用于任何类型作品,翻译适用于语言文字作品,注释、整理主要适用于进入公有领域的古代作品,也可适用于受著作权保护的现代作品。

演绎作品既然是作品类型的一种,其著作权必然体现“著作权属于作者”的基本原则,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古籍整理者,这是独立于原作者的著作权人,整理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与其他作品的著作权没有什么不同,包括在作品上署名、保护作品完整等著作人身权,复制、发行、改编等著作财产权。著作权的实质是著作人控制对作品进行使用的权利,以改编权为例,此权利是著作权人控制他人“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倘若有人要把古籍整理作品改编成漫画、通俗读物出版发行,就受到改编权的控制,改编者应当经过古籍整理作品整理者的许可后方能从事上述行为。

演绎作品既依附于原作品,又独立于原作品的特性,使得著作权法对它的保护一分为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享有,但演绎者演绎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时,应当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2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权利”,即是这一原理的立法体现。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13条规定,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前提下,以“演绎作品”统称之,使得此类作品的著作权地位更加清晰。一般演绎作品由于存在双重著作权,因此演绎者出版、发行、改编其演绎作品时还应当获得原作者的许可。但是,古籍均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而进入了公有领域。这就使得整理者可以不再受“原作者”的控制,自由地对古籍进行注释、整理和对古籍整理作品进行使用。古籍整理者因此比一般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了更为完全的著作权。

古籍整理者“注释权”“整理权”是否必要

如上述,古籍整理者对古籍整理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规定古籍整理者的“整理权”“注释权”呢

注释权、整理权同注释作品、整理作品和演绎权与演绎作品一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演绎权是原作者享有的自己演绎或授权他人演绎作品的权利,它体现的是对原作者的维护;演绎作品是演绎者在已有作品基础上创作的新的作品,体现对演绎者的维护。就古籍而言,注释、整理是使用作品的特定方式,而注释权、整理权是著作权人控制他人以此种方式使用其作品的权利,这里的“著作权人”即古籍的作者。不言而喻,古籍的作者早已作古,而古籍也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因此,为古籍作品设立“注释权”“整理权”,无异于让早已作古的先人来控制他们的作品“被注释”“被整理”,这样的权利实无必要,也是没有用途的。这也正是《著作权法》未明确列举注释权、整理权的主要原因。

对古籍工作者来说,增加注释权和整理权也不能使他们拥有某部古籍的专有权利去限制他人对该古籍的注释、整理行为。原因同样是,古籍已经进入了公有领域,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任何人都可以对古籍进行注释、整理。即便为古籍整理者设立注释权、整理权,也只能适用于一种情况:古籍整理者禁止其古籍整理作品被再注释、再整理。然而,这种情况不是绝无仅有也是非常少见的,试想:经过注释、整理已形成古籍整理作品的再注释、再整理,意义何在,有什么价值呢现代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使用,主要用于教学研究、改编、翻译,这些使用方式受复制权、改编权、翻译权的控制,或者构成合理使用而不受著作权控制。因此对古籍整理作品的保护,将其规定为演绎作品而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已经足够,无需再增设注释权、整理权。

当然,注释作品、整理作品不仅仅是针对古籍的,现代作品也有注释、整理的情况。但是现代作品需要注释、整理才可理解和阅读的情况实属罕见。也正因为如此,《著作权法》在著作财产权中为列举注释权、整理权,而在有关条款如第35条、第37条等提到注释、整理,其意义就在于,如果使用的作品是注释、整理有著作权作品而产生的,使用人应当取得注释、整理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的双重许可。

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着眼点

古籍整理作品是整理者投入了大量的创造性劳动的智慧结晶,对于学习、研究古代文化经典具有重要意义。保护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使得整理者的劳动得到尊重,利益得到保护是著作权法司法和行政执法所面临的问题之一。笔者认为,目前古籍整理作品保护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加强司法保护。司法上对构成演绎作品的古籍整理作品,应切实维护整理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制止抄袭古籍整理作品行为,惩治复制盗版古籍整理作品的行为。古籍的校点、补遗等不产生演绎作品的,应当根据版式设计权保护出版者的利益,使非法盗版行为得到应有制裁。

第二,加大古籍整理作品盗版者的法律责任。古籍整理作品的创作过程周期长、投入大,而购买群体特定、受众小。有组织的盗版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出来的数字化盗版对于正版古籍整理作品的出版和销售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对此,应根据古籍整理作品的特殊性,适用法定赔偿来加大民事赔偿力度,并运用行政处罚震慑多次从事古籍整理盗版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结论

古籍整理作品是一种演绎作品,整理者对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古籍的“注释权”“演绎权”属于早已作古的先人。古籍整理的著作权保护是鼓励整理者创作出不同的古籍整理作品,繁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注释作品、整理作品属于演绎作品,从而为古籍整理作品提供了充分的立法保障。当前,保护古籍整理作品的重点在于行政执法和司法。古籍整理形成演绎作品的,整理者对该演绎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有权控制他人对其作品的使用。古籍的校点、补遗不产生演绎作品的,按照版式设计权保护出版者的利益。

(作者单位系中国政法大学)

行款指文字的书写顺序和排列形式,包括字序和行序。古籍为汉字直排者多,其字序自上而下,行序自右而左。行款疏密,字迹优劣、刀法精粗、墨色莹浊、刷印虚实,直接影响版面效果和版式格调。故古人刻版印书或活字排版印书,对行款都要精心测算,做到既降低成本,又行款讲究,提高版式效果。

特点:

1、纸色苍润,质地坚良,洁白厚实。笺则古香古色,柔韧而极薄,防霉防蛀。

2、墨色香淡,纸上墨色青纯,笺上墨色光泽如漆,虽水润而绝无漂迹。

3、字势生动,字画刻写古雅苍劲,宋刻字体有肥瘦两种。

4、早期宋版大多为白口,墨栏单边,其后双边渐多,分四周双边和左右双边。版心上记载字数、书名、卷第、刊工姓名,书名通常在鱼尾下。行宽字疏,行格多用乌丝栏,行字不等。

5、书中文字大多避皇帝讳,尤其是内府和官府。

工具:锥子、针线、纸镇、签条。

步骤:

1、认识古籍版式及术语,在电脑上排好版或直接复制已有的内容,裁好纸张打印,然后摺页。

2、折好的册页,先用重物压平待裁,然后齐栏,压平纸捻,将多余的部分剪去,捻端展开粘牢,重物压平。

3、粘封面,最后打孔钉线,自第二孔穿入,最后线打结后把针倒回到孔中,把另二股线穿入针孔中,用力把线结拉入孔中,剪断线即可。

4、贴签条,完成装书。

1. 古籍:指1911年以前抄写、出版的图书(需指出:上述时间是粗线条的,处于保护利用需要,民国时期出版的线装书(古人所著)通常仍当“古籍”看待)

2. 版本:由特定工艺制作的、具有特定形式和内容的图书物质形式

3. 古籍版本学:研究古籍版本源流以及古籍版本鉴定规律的一门学科

4. 版本源流:广义上:古籍制作方式的演变源流;狭义上:每种图书版本的演变源流

5. 文献考证法:把古籍版本放到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去研究

6. 比较研究法:通过比较版本异同,比较版本

7. 试验研究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如物理化学实验),对古籍版本进行鉴定

8. 计量分析法:通过计量分析研究版本

9. 版框:也叫边栏,指一张印纸四周的围线

10. 四周单边:四周边栏只有一条围线

11. 左右双边:左右边栏各有两条线组成的

12.四周双边:四周边栏都是两条围线的,又称文武栏

13.字栏:用 字组成的栏线

14.竹节栏:用竹节图案组成的栏线

15.博古栏:用各种乐器图案组成的栏线

16.界行:字行之间的分界线 界行和栏线有朱墨两色:红色栏线的叫朱丝栏;黑色栏线叫乌丝栏

17.版心:也叫中缝、书口、版口,指每页正中较窄的一格,格内常常刻有书名、卷次、页码、字数和刻工姓名

18.鱼尾:版心全长四分之一处的鱼尾形标志

19.单尾鱼:版心只有一个鱼尾

20.双尾鱼:版心有两个鱼尾

21.三尾鱼:版心有三个鱼尾

22.对尾鱼:两个鱼尾方向相反者

23.顺尾鱼:两个鱼尾方向相同者

24.以鱼尾虚实图案分:只有鱼尾外部轮廓的,叫白鱼尾

鱼尾轮廓用墨填写的,叫黑鱼尾

鱼尾由线条构成的,叫线鱼尾

鱼尾由图案构成的,叫花鱼尾

25.象鼻:连接鱼尾和版框的一条线。有粗细之分:粗的叫大黑口或阔黑口,细的叫小黑口、

线黑口或细黑口;没有象鼻的叫白口;白口刻有文字的叫花口

26.天头:也叫书眉,指上栏以外的空白处

27.地脚:下栏以外的空白处

28.书耳:也叫耳格或耳子,指版框外边上端的小方格,用以书写篇名、室名等

29.书衣:也叫书皮,指包在全书最外层的一张纸,较厚,有保护全书的作用

30.书签:贴在书衣左上方的一个长方形纸条或丝条,上面标有书名,书签常常请名人或师长题写

31.书名页:书衣之后题有书名的一页

32.书首:也叫书头,指书的上端

33.书根:书的下端截面

34.书脑:装订线右边的部分

35.书脊:也叫书背,装订线右侧的截面

36.副页:也叫护页、扉页,指夹在书衣和书名页之间的空白页子。其作用:保护图书,防潮防蛀

37.包角:用细绢所包订线一侧上下之角,既美观又起保护作用

38.衬纸:修补图书时,在书页内所加的白纸

39.金镶玉:修补图书时,因书品太小,不可剪裁,书页之内衬一张长于书页上下两端的白纸,由于原书旧页如金之黄,新村白纸如玉之白,故名

40.书帙:包装卷轴装书籍的外衣

41.书套:书函的一种,指保护古籍的外套

42.四合套:外露书首、书根,仅包前后左右四面的书套

43.六合套:前后左右上下六面全包起来的书套

44.木匣:书函的一种,指专门盛放珍贵图书的木制匣子

45.夹板:夹在图书上下的两块木板

46.高广:书页的长度和宽度

47.书品:两个意思,1 指书籍大小;2书籍的新旧完损程度

48.序:征文之前说明写作经过、刊刻情况、学术源流等内容的文字

49.跋:图书在流传过程中写上的有关版刻源流、流传源流的文字

50.凡例:全书编制体例的说明文字

51.卷首:正文之前独立成卷的部分

52.卷末:正文之后独立成卷的部分

53.附录:正集之后的附加部分,和卷末的情况基本相同

54.外集:正集之外的部分

55.卷端:每卷正文前两三行表示书名、著者、编纂校刊姓氏、版刻情况的文字

56.小题和大题:小题指篇名,大题 指书名(古籍卷端书名写在篇名之下者,叫做“小题在上,大题在下”)

57.牌记:刻书者用以宣传刻书情况的特殊标识

58.墨钉:正文中表示阙文的黑色方块

59.墨围:为了强调“注”、“疏”等关键字眼,在其四周围上墨线

60.阴文:笔画凹下的字,多用于“注”、“疏”等字

61.白文:只有正文、不含注疏的本子

62.行款:书页版面的行数和字数

63.藏章:也叫藏书印,是古籍在流传中钤上的印章

64.帮手:指藏章、序跋等可以帮助鉴定版本的一些东西

65.古籍版本的类别:

以刻印时间分:

宋刻本:宋朝刻的书

元刻本:元朝刻的书

明刻本:明朝刻的书

清刻本:清朝刻的书

三朝本:南宋时,国子监刻书甚多,到了元朝,其书版被运入杭州西湖书院,稍事修补,继续刷印。明朝洪武八年(1375年),又将书版运至南京国子监,再次修补印行。因为这些书版历经宋元明三朝修补刷印,故名

递修本:书版残缺,经过多次修补印成的书

旧刻本:刻印时代不详的早期刻本

初刻本:同书异本之中的最早刻本

重刻本:根据原书本重新付刻的本子 其行款n不一定与原刻本相同

翻刻本:也叫覆刻本,是指严格按照原刻本的内容、行款、版式重新付刻的本子

影刻本:按照原刻本逐页影摹刻印而成的本子

初印本:书版刻成之后初次印成的本子

后印本:初印本之外同一书版的其他版本

以刻印地点分:

浙本:即浙江刻本。

建本:又叫闽本,即福建刻本

蜀本:又叫川本,即四川刻本

江西本:即江西刻本

平阳本:即平阳刻本,平阳又叫平水,在今山西临汾一带,是金代和元代北方刻书中心

朝鲜本:即古代朝鲜用汉字刻印的书 因朝鲜古称高丽,故又称高丽本

日本本:古代日本用汉字刻的书,又叫和刻本

越南本:古代越南用汉字刻印的书

梵本:用古代印度文字书写的佛经

以刻印单位分:

官刻本:各级政府及其附属机构所刻的书

家刻本:私人所刻的书

坊刻本:书商所刻的书

京本:即京城官本的简称

监本:国子监刻本

兴文蜀本:元代兴文署所刻的书

经厂本:明代经厂所刻的书

殿本:清代武英殿所刻的书

内府本:明清两朝宫廷内部刻印的书

藩本:明代藩王在封地藩府所刻的书

局本:清代各省地方官书局所刻的书

扬州诗局本:清康熙间扬州诗局所刻的书

书院本:各地书院所刻的书

公使库本:宋代各地公使库所刻的书

汲古阁本:汲古阁所刻的书 汲古阁主人为明末清初著名刻书家毛晋,故又叫毛刻本

陈宅书籍铺本:南宋临安府棚北大街睦亲坊南陈宅书籍铺所刻的书

建安余氏本:宋代福建建安余氏所刻的书

以装订形式分:

写本:人工抄写而成的书

拓本:把铸刻在金石器皿上的文字图案用纸拓下来装订而成的书

刻本:雕版印刷而成的书

活字本:用活字摆印而成的书

套印本:将书中正文、评点等不同内容分别各刻一版,然后用不同的颜色一次加印在一起而成的书

钤印本:将印章直接钤盖在纸上而成的书

石印本:用药墨将文字写在特制药纸上,再将药纸上的字迹移置在石版上,然后滚刷油墨印成的书

影印本:将原书逐页照相制版印成的书

饾版:这是一种彩画的印刷方q法:把画面按颜色、深浅分刻若干小版,然后刷上颜色,逐块加印在一起。据说古代有一种五色小饼,像花卉禽兽珍宝之形,以盒盛放,名叫饾饤。饾版,大抵色彩斑驳陆离,同饾饤有些相像,故名

拱花:也是一种图画的印制方法:用凸凹两版嵌合,使画面部分拱起,就像使用钢印的效果一样

以写本种类分:

写本:成书时以写本形式流传的本子

稿本:著者的原稿

手稿本:著者亲笔写成的稿子

清稿本:指用以增补、校订或付印的著作眷清本

抄本:又叫传抄本,是指根据底本传录而制成的副本

精抄本:指纸墨精良、书法工整、内容错误较少的抄本

乌丝栏抄本:用墨栏格纸所抄写的书

朱丝栏本:用红栏格纸所抄的书

影抄本:把透明纸覆在底本上面,按其原有字体、行款照样摹写的本子

毛抄本:明末清初,毛晋所抄的书

旧抄本:时间不详的早期抄本

以活字种类区分:

泥活字本:用泥活字摆印而成的书

木活字本:用木活字摆印而成的书 清乾隆皇帝以为活字名称不雅,改称“聚珍版”

铜活字本:用铜活字摆印而成的书

铅活字本:用铅活字摆印而成的书

以字体、行款区分;

大字本:字体较大的本子。一般来说,大字本的行款小于半页10行、行20字

小字体:字体较小的本子。一般来说,小字本的行款大于半页10行、行20字

软体字本:用软体字(即楷体)所刻的书

硬体字本:用硬体字刻成的书 又叫宋体、匠体,是刻书工匠经常使用的字体

×行本:半页×行的本子

以纸张区分:详见第十二章第十节

以颜色区分:

朱墨本:用朱墨二色套印而成的本子

朱印本:用红色刷印的本子

蓝印本:用蓝色刷油的本子

以版式区分:

巾箱本:指那些版式较小、便于携带的本子

两节版本:书版分上下两栏的印本。或上图下文,或下栏为正文,上栏为注解或批语,多半是民间通俗读物

三节版本:书版分上中下三栏的印本

百衲本:拼凑不同书版印成一部(套)完整的书

配本:集合许多不同的书版,配合成一种完整的书

黑口本:凡书口为黑口的本子

以刻印质量区分:

邋遢本:版本模糊,极不整齐的本子

大花脸本:墨色深浅不一,字体大小不同,而用刷印模糊的本子

书帕本:明代官场作为礼品送人所刻的书

写刻本:名家手写上版刻成的书

精刻本:内容无误,写、刻俱佳的本子

以内容区分:

单刻本:只含一种书的刻本

合刻本:两种以上著作合刻在一起的本子

抽印本:抽取一种(套)书的部分内容刻印而成的书

丛书本:汇刻多种著作而成的书

增订本:增订原本内容而成的新书

删本:删节原本内容而成的书

足本:卷数完整的本子

残本:卷数残缺不全的本子

校本:经过校勘而成的本子

注本:带有注解的本子

批点本:带有眉批、圈点的本子

真本:也叫正本,内容无误的原本

伪本:通过各种手段作伪而成的书

序跋本:带有某人序跋的本子,在对同书异本比较的时候,常称××序跋本,以示区别

插图本:带有插图的本子

过录本:将名家批校文字移录而成的本子

×卷本:正文包含 ×卷的本子

以用途区分:

进呈本:进呈给内廷的本子

底本:作伪校勘主要依据的本子或据以编纂、刊刻的本子

样本:以待审查、校订、观赏的本子

以流传情况和价值区分

俗本:流布较广,容易得到的本子

孤本:举世无双的本子

秘本:秘不示人的本子

善本:文物价值、艺术价值或学术价值较高的本子

焦尾本:火灾之后幸存的本子

××藏本:×× 藏书家收藏的本子

66.版本目录:著录版本的目录

67.别本: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

68.正本:同书异本中最早的眷刻之本

69.流俗本:广为流传的本子

70.净本:据草稿写定的本子

71.版牍:用木板写成的书

72.简策:文字在在竹木上

73.帛书:文字写在缣帛上

74.檄:汉代皇帝发布的征召、声讨的文书。

75.杀青:就是把竹简烘干,以防虫蛀和腐烂。

76.赘简:在编连时简策开头常常另加两枚无字的简,以保护正文和撰写篇名、篇数。

77.经生:经生又叫书手、楷书、佣书、赁书、书工等。它是一种专以抄书谋生的社会职业。

78.国子监:国子监是国家最高学府和教育机关。

79.公使库:是专供公使厨传(饮食住行的总称)的机构,公使库不仅要为公使出差提供饮食住行的方便,而且承担起所有的费用。

80.经厂:经常是司礼监(掌管宫内仪礼、刑名、内外章奏、书籍名画等)内负责刻印书籍的专门机构。

81.南监:又称南雍,为明代南京国子监。由于明成祖迁都之后在北京又建立了一个国子监,所以命长出现了南北两监并存的局面。另北监即为北京国子监。

82.藩府刻书:明初,明太祖朱元璋将其子孙分封到全国,作为藩王,用来协助中央地域外族侵略和监督地方官吏。藩府刻书就是藩王在地方刻书,是明代官刻的一种。

83.书帕本:书帕本是古籍版本的一个类别,属官刻。明代官员上任或奉旨归京,例以一书一帕相馈赠。书帕本的制作分两种情况:一是官吏朝觐入都,地方官为了巴结上司,慷国家之慨,用公费刊书为其送行;二是官吏朝觐入都,时间紧迫,来不及新刻一书,于是就把官刻旧版拿来稍加删改,以旧充新。总体上说,书帕本就是为了把书当作礼物送给他人的刻书本子。

84.毛晋:毛晋,明末清初的著名藏书家和出版家,对于古代文化的传播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众多室名中以汲古阁和绿君亭为著名。

85.武英殿刻书:武英殿刻书始于康熙十九年,该年与清廷内务府设立武英殿造办处,在制作内廷所需文具、文艺品的同时兼事刻书。

86.官书局:官书局是清代末期地方官刻的重要代表。它产生于雕版印刷日趋没落,新的印刷技术日渐兴旺之际,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87.北京琉璃厂:,琉璃厂在北京南城,本名海王村。明清两代在此设窑烧制琉璃砖瓦,供营建宫殿、王公邸舍之用。从明代开始,琉璃厂即有书市出现,书市至清而大盛。除了书市贸易之外,不少书坊还从事刻书活动。

88.编例:是指一书内容的编制体例。

89.藏版:收藏书版。

90.室名:古时候文人墨客、书坊主任或社会地位较高的人,为了现实高雅,常常给自己的居室或书坊取一个寓意深刻的名字。这个名字就叫室名。

91.版藏:收藏版本

92.自序:作者本人所写

93.他序:非作者本人所写,而由他人写

94.总序:针对全书而写,范围较大

95.篇序(或类序):针对某篇而言,范围较小

96.原刻序:又叫初刻序,即一书初刻所写的序

97.重刻序:重刻一书时所写的序

98.避讳:封建时代对于对于君主、圣贤或尊长的名字,避免直接说出或写出的种种规定

99.改字法:即用同音字或同义字代替讳字

100.空字法:即碰到讳字,用“某”或“上讳”等字代替或用符号“”表示

101.缺笔法:省去讳字的最后一笔不写

102.书名作伪:即用挖改书名的办法冒充新本

103.著者作伪:用挖改著者姓名的办法冒充新本

104.卷数作伪:即以残充全欺人

105.序言作伪:即增删序言欺人

106.年号作伪:改刻年号以欺售

107.牌记作伪:即增删牌子欺人

108.藏书印作伪:即伪造名家藏书印欺人

109.题跋作伪:伪造名家题跋欺人

110.纸张作伪:把新纸伪作旧纸欺人

  嘉业堂《二十四史》书箱二十四史是我国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即:《史记》(汉·司马迁)、《汉书》(汉·班固)、《后汉书》(南朝宋·范晔)、《三国志》(晋·陈寿)、《晋书》(唐·房玄龄等)、《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梁书》(唐·姚思廉)、《陈书》(唐·姚思廉)、《魏书》(北齐·魏收)、《北齐书》(唐·李百药)、《周书》(唐·令狐德棻等)、《隋书》(唐·魏征等)、《南史》(唐·李延寿)、《北史》(唐·李延寿)、《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新五代史》(宋·欧阳修)、《宋史》(元·脱脱等)、《辽史》(元·脱脱等)、《金史》(元·脱脱等)、《元史》(明·宋濂等)、《明史》(清·张廷玉等)。

  “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称即专指“二十四史”。按《四库全书》的规定,正史类“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二十四史总共3249卷,约有4000万字。它记叙的时间,从第一部《史记》记叙传说中的黄帝起,到最后一部《明史》记叙到明崇祯17年(公元1644年)止,前后历时4000多年,用统一的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二十四史的内容非常丰富,记载了历代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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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史的发展

  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二十四史》三国时期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国志》,称为“前四史”。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后来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脱稿,民国十年(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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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版本

  毛泽东点评二十四史明南京国子监刻“二十一史”(南监本)

  明万历北京国子监刻“二十一史”(北监本)

  明崇祯毛氏汲古阁刻“十七史”

  清乾隆武英殿刻“清乾隆武英殿本二十四史”

  清同治光绪间五省官书局合刻“二十四史”

  民国商务印书馆印张元济辑“百衲本二十四史”

  中华书局排印“点校本二十四史”

  “毛泽东评点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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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评价

  梁启超评价二十四史

  梁启超在《中国史界革命案》中说:“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

  点校本二十四史评价

  点校本二十四史,底本选择精当,点校体例谨严,点校确当,版式设计,清晰便览。

  点校本动员了全国史学家许多学有建树的专家学者和古籍整理工作者,历时二十余年,于1978年全部出齐,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二十四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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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史内容

  史记

  汉·司马迁著,130卷。

  《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

  作者司马迁,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人。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大约卒于汉武帝征和三年。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在汉中央政府做太史令,负责管理皇家图书和收集史料,研究天文历法。司马谈打算编写一部通史,愿望没有实现就死去了。临死的时候,嘱咐司马迁完成他未竟的事业。

  司马迁幼年时就很刻苦,十岁开始学习当时的古文,后来跟着董仲舒、孔安国学过《公羊春秋》、《古文尚书》。汉武帝元朔三年,司马迁二十岁,满怀求知的欲望,游遍了祖国的名山大川,到处考察古迹,采集传说。通过对历史遗迹和西汉建国前后的史实的实地调查,司马迁开阔了胸襟,增长了知识,为后来编写《史记》作了很好的准备。司马谈死后,司马迁承袭父职,做了太史令,有条件看到大量的图书文献和国家档案,这对司马迁编写《史记》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汉武帝太初元年,司马迁开始编写《史记》。天汉二年,李陵率兵随李广利出击匈奴,兵败投降。汉武帝向司马迁询问对李陵的看法,于是,司马迁说,李陵投降,是因为众寡不敌,又没有救兵,责任不全在李陵身上。汉武帝认为司马迁有意替李陵庇护开脱,贬责汉武帝的爱姬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于是,把司马迁投进监狱,处以腐刑。三年后他被赦出狱,更加发奋写作《史记》。大约在征和二年,基本上完成了编撰工作。司马迁死后许多年,他的外孙杨恽才把这部五十二万多字的不朽名著公诸于世。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叙述了我国三千年左右的历史。《史记》序中写道,全书有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三十篇。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中提到《史记》缺少十篇。三国魏张晏指出这十篇是《景帝本纪》、《武帝本纪》、《礼书》、《乐书》、《律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列传》。后人大多数不同意张晏的说法,但《史记》残缺是确凿无疑的。今本《史记》也是一百三十篇,有少数篇章显然不是司马迁的手笔,汉元帝、成帝时的博士褚少孙补写过《史记》,今本《史记》中“褚先生曰“就是他的补作。《史记》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国策》、《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地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同的说法。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

  汉书

  东汉·班固著,100卷。

  继司马迁撰写《史记》之后,班固撰写了《汉书》。班固,字孟坚,扶风安陵人,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父亲班彪是一个史学家,曾作《后传》六十五篇来续补《史记》。《汉书》就是在《后传》的基础上完成的。和帝永元元年,班固随从车骑将军窦宪出击匈奴,参预谋议。后因事入狱,永元四年死在狱中。那时《汉书》还有八表和《天文志》没有写成,汉和帝叫班固的妹妹班昭补作,马续协助班昭作了《天文志》。班昭是“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的女作者。

  《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它的记事始于汉高帝刘邦元年,终于王莽地皇四年。

  《汉书》的体例与《史记》相比,已经发生了变化。《史记》是一部通史,《汉书》则是一部断代史。《汉书》把《史记》的“本纪”省称“纪“,“列传”省称“传”,“书”改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

  《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常常移用《史记》。但由于作者思想境界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易。

  《汉书》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刑法志》第一次系统地叙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和一些具体的律令规定。《地理志》记录了当时的郡国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和户口数字,有关各地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民情风俗的记载更加引人注目。《艺文志》考证了各种学术别派的源流,记录了存世的书籍,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食货志》是由《平准书》演变来的,但内容更加丰富了。它有上下两卷,上卷谈“食”,即农业经济状况;下卷论“货”,即商业和货币的情况,是当时的经济专篇。

  《汉书》八表中有一篇《古今人表》,从太昊帝记到吴广,有“古”而无“今”,因此引起了后人的讥责。后人非常推崇《汉书》的《百官公卿表》,这篇表首先讲述了秦汉分官设职的情况,各种官职的权限和俸禄的数量,然后用分为十四级、三十四官格的简表,记录汉代公卿大臣的升降迁免,详细的展现了当时的官僚制度和官僚的变迁。

  从思想内容来看,《汉书》不如《史记》。班固曾批评司马迁“论是非颇谬于圣人”。这集中反映了两人的思想分歧。所谓“圣人”,就是孔子。司马迁不完全以孔子思想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正是值得肯定的。而班固的见识却不及司马迁。从司马迁到班固的这一变化,反映了东汉时期儒家思想作为封建正统思想,已在史学领域立稳了脚根。

  后汉书

  南朝宋·范晔著,120卷。

  《后汉书》九十卷,南朝宋范晔撰。范晔字蔚宗,顺阳人。出身于一个世族家庭。他的祖父范宁曾任晋豫章太守,著《谷梁集解》一书。《十三经注疏》中的《谷梁传注疏》就是以《谷梁集解》为基础写成的。他的父亲范泰官拜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是宋武帝刘裕的得力助手。他博览群书、潜心著述,作《古今善言》二十四篇。所以范晔有很深的家学渊源,一直以名门之后自居,生性孤傲,不拘小节,仕宦不甘居人后,著述也不甘居人后。以此成名,也以此丧身。

  元嘉九年,范晔在为彭城太妃治丧期间,行为失检得罪了司徒刘义康,被贬为宣城太守,范晔郁郁不得志,就借助修史来寄托他的志向,开始写作《后汉书》。元嘉二十二年,当他完成了本纪、列传的写作,同时又和谢俨共同完成《礼乐志》、《舆服志》、《五行志》、《天文志》、《州郡志》等五志的时候,有人告发他参与了刘义康的篡位阴谋,因此下狱而死。谢俨怕受牵连,毁掉了手中的志稿,使《后汉书》只有纪传部分流传了下来。

  在范晔《后汉书》之前,已问世的有关东汉历史的重要著作不下十部,范晔以《东观汉记》为基本史料依据,以华峤书为主要蓝本,吸取其他各家书的长处,删繁补缺,整齐故事,超越众家,后来居上。所以到了唐代,范晔《后汉书》取代《东观汉记》,与《史记》、《汉书》并称“三史“,盛行于世。而诸家《后汉书》,除袁宏《后汉纪》外,都相继散亡。于是范晔《后汉书》成为我们现在研究东汉历史的最基本的依据。范晔《后汉书》的记述,起于刘秀起兵推翻王莽,终于汉献帝禅位于曹丕,详载了东汉一百九十五年的历史。

  三国志

  西晋·陈寿著,65卷。

  《三国志》,六十五卷,包括《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主要记载魏、蜀、吴三国时期的历史。作者陈寿,字承祚,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人,生于汉后主刘禅建兴十一年(233年),死于晋惠帝元康七年(297年)。他在蜀汉做过官,三十岁时,蜀汉政权灭亡,入晋后做过晋平令、著作郎。陈寿写《三国志》以前,已出现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三国志》中的《魏书》、《吴书》,主要取材于这些史书。蜀政权没有设置史官,无专人负责搜集材料,编写蜀史。《蜀书》的材料是由陈寿采集和编次的。陈寿写书的时代靠近三国,可资利用的他人成果并不多,加上他是私人著述,没有条件获得大量的文献档案。我们阅读《三国志》时,就会发现陈寿有史料不足的困难,内容显得不够充实。陈寿没有编写志。我们要了解三国时代的典章制度,只好借助于《晋书》。《三国志》善于叙事,文笔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就毁弃了自己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可以同《史记》、《汉书》相媲美,可惜的就是内容太少。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一直流传到现在。

  晋书

  唐·房玄龄等著,130卷。

  《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记载了从司马懿开始到晋恭帝元熙二年为止,包括西晋和东晋的历史,并用“载记”的形式兼述了十六国割据政权的兴亡。

  唐太宗是一位有所作为的君主,他非常重视史书的撰修工作,而在唐太宗以前,有关晋代的史料,没有一家令人满意的。唐太宗在修晋书诏中对各家史著逐一进行了批评。撰写一部系统、完整、旨趣较高的晋史,是唐太宗的一大心愿。贞观二十年他下诏让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担任监修,组织编写《晋书》。

  众人撰写《晋书》,从受命到成书,仅历时两三年。成书时间之所以较短,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晋书》由于有政府作后盾,人力、物力、财力和图书档案资料都有保证,这些条件,是私人修史无法比拟的。二是有多种晋史著述可供参考。由于有蓝本作为依据,成书自然较为容易。

  《晋书》在取材方面,不十分注意史料的甄别取舍,喜欢采用小说笔记里的奇闻轶事,《搜神录》、《幽明录》中一些荒诞不经之谈也加以收录,有损于它的史料价值。另外,书中有记事前后矛盾和疏漏遗脱的地方。《晋书》的执笔人,大多数擅长诗词文赋,撰史过程中,有片面追求词藻华丽的倾向。因此,后人批评它“竞为绮艳,不求笃实”。这也是《晋书》的缺点之一。

  宋书

  南朝梁·沈约著,100卷。

  《宋书》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著,记述南朝刘宋王朝自刘裕建基至刘准首尾六十年的史实,为沈约所撰。全书一百卷,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作者根据何承天、徐爱等所著宋史旧本,旁采注纪,撰续成书。

  纪传部分成于南齐永明六年,诸志当成于隆昌元年之后。全书以资料繁富而著称于史林,为研究刘宋一代历史的基本史料。

  各志工程巨大,内容详备,篇幅几占全书之半。志前有《志序》,详述前代修志情况,并上溯各志所记制度源流,可为考补前史缺志之助。《州郡志》记三国以来地理沿革并及东晋以来侨州郡县情况,有补于史事考证。《律历志》全载景初、元嘉、大明三历文字,为历法学的珍贵资料。

  《乐志》记叙汉魏及两晋乐府情况,乐府诗章有分类开录,并保存有汉魏以来大量乐府诗篇及乐舞文辞,其中“古辞”多为汉代遗篇,是研究乐府及诗史的重要文献。纪传叙事详密,列目入载二百三十余人。纪传中收录的大量诏令、奏疏、书札及文章,虽冗长,但有多方面的史料价值。

  《宋书》的作者沈约,是南朝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声律学家,字休文,吴兴武康人。父沈璞,刘宋时为淮南太守,元嘉末年于皇族争权夺位之乱中被害,沈约时年十三岁。少年时代,沈约横遭家难,潜窜流寓,家境孤贫。他笃志好学,读书昼夜不倦,遂博通群籍,善属诗文。天监十二年卒,年七十三岁,谥曰“隐”,后世亦称“隐侯”。

  南齐书

  南朝梁·萧子显著,59卷。

  《南齐书》记述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原名《齐书》,至宋代为区别于李百药所著《北齐书》,改称为《南齐书》,撰著者为萧子显。

  萧子显,字景阳,南朝历史学家、文学家。出身皇族,萧子显博学多识,长于写作,又是自齐入梁的贵族人物,对南齐许多史事、王室情况是熟悉的或是亲自经历过的,加之梁朝取代南齐,未经重大战乱,许多图书文籍得以保存,都为萧子显撰著史书提供了有利条件。

  《南齐书》现存五十九卷,其中帝纪八卷,志十一卷,列传四十卷。所缺一卷为《自序》。

  梁书

  唐·姚思廉著,56卷。

  《梁书》记载自梁武帝萧衍建国至梁敬帝萧方智亡国共五十六年间的历史,是姚察及其子姚思廉两代人辛勤撰写完成的。

  姚察,字伯审,吴兴武康人,南朝历史学家。历经梁、陈、隋三朝,于陈朝任秘书监、领大著作、吏部尚书等职,于隋朝任秘书丞。入隋后于文帝开皇九年又受命编撰梁、陈两代历史,未竟而卒。临终时遗命,嘱其子姚思廉继续完成撰史工作。

  姚思廉,字简之,姚思廉在撰史工作中,充分利用了其父已完成的史著旧稿。自贞观三年至贞观十年,历时七年最终完成了《梁书》与《陈书》的撰写工作。

  姚察及姚思廉父子虽为史学家,但都有较深厚的文字素养,于史文撰著方面,文字简洁朴素,力戒追求辞藻的华丽与浮泛,继承了司马迁及班固的文风与笔法,在南朝诸史中是难能可贵的。

  陈书

  唐·姚思廉著,36卷。

  《陈书》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了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被隋文帝灭国首尾三十三年间的史事,由姚察及其子姚思廉两代人撰写的。姚察,字伯审,吴兴武康人,姚思廉,字简之,陈亡后,迁家关中,为万安人。两人事迹已于本书《梁书》前言中作了介绍,可以参阅。

  《陈书》中的帝纪六卷,列传三十卷,共三十六卷,无表志。

  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

  魏书

  北齐·魏收著,130卷。

  《魏书》,一百二十四卷,其中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二卷,志二十卷。因有些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三卷,实共一百三十卷。北齐魏收撰。

  鲜卑族是我国古代东北大兴安岭东麓一个古老的民族。公元一世纪末,随着匈奴帝国的解体,鲜卑族逐渐向西迁徙,成为大漠一个强大的民族集团,公元三世纪初,鲜卑拓跋部首领猗卢在塞北建立了代国,公元376年,代政权被氐族建立的前秦消灭。公元386年,拓跋鲜卑各部复拥拓跋珪为代王,重建政权。拓跋珪解散了拓跋鲜卑原有的部落组织,定居农耕,迁都平城,于公元398年改称魏,史称北魏。由于吸收先进的汉族文化,北魏国力日益强盛,终于在公元439年统一中国北方,结束了十六国时期的动荡局面。公元493年,孝文帝拓跋宏迁都洛阳,改姓元氏,推行了一系列汉化改革措施。到宣武帝元恪时,北魏达到鼎盛时期,在西边夺取汉中,进窥巴蜀,在东边巩固了洛阳周边的防御,并与梁朝争夺淮南,但不久就由于政治腐败和人民的反抗而崩溃,分为东魏和西魏两个对峙的政权。《魏书》记载了鲜卑拓跋部早期至公元550年东魏被北齐取代这一阶段的历史。

  拓跋时就曾命令邓渊撰《代记》十卷,按年月编次本朝史事。太武帝拓跋焘神嘉二年,诏撰《国记》,由崔浩定为编年体,成书三十卷。

  《魏书》在流传过程中亡佚甚多,本纪缺二卷,列传缺二十二卷,此外又有三卷残缺不全,分别由后人取其它史书补足。

  魏收,北齐钜鹿下曲阳人,字伯起,小字佛助。他机警能文,与温子升、邢子才号称三才子,但生性轻薄,人称“惊蛱蝶”。他奉命著《魏书》时曾声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书成之后,众口喧嚷,指为“秽史”,魏收三易其稿,方成定本。

  北齐书

  唐·李百药著,50卷。

  北魏末年,北方六镇发生声势浩大的反叛浪潮,后出身于怀朔镇低级武官的高欢获得了对二十余万鲜卑人的领导权,控制了北魏朝政。公元534年,高欢所立的孝武帝元修被逼西奔长安,高欢于是另立孝静帝元善见,迁都邺城,史称东魏。公元550年,高欢之子高洋废孝静帝自立,建立北齐。东魏、北齐统治区域南至长江,与梁、陈两朝先后对峙,西边在今山西、河南、湖北,与西魏、北周分界。公元577年,北齐被北周吞并。

  《北齐书》本名《齐书》,宋时才加一“北”字而成今名。它虽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

  李百药(公元565--648年),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出身仕宦之家。李百药从小好学,博览经史著作,隋初曾任太子舍人,袭父爵为安平公。贞观二十二年卒,享年八十四岁。

  北齐政权中,皇族内部叔侄、兄弟相互残杀,使这个二十年的短命王朝换了六个皇帝。《北齐书》对封建统治者之间的权势争夺有较多的叙述。《北齐书》在流传过程中残缺严重,现在只有十七卷保持原貌,其他都是后人用《北史》等著作增补,这使《北齐书》的价值大大降低。

  周书

  唐·令狐德棻等著,50卷。

  《周书》,五十三卷,其中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唐令孤德主编,参加编写的有岑文本和崔仁师。

  北魏末年,政治动荡,乱事遍起。出身于北魏北方六镇中武川镇的宇文泰,率领一批以武川镇人为主的鲜卑族军队,联合关陇地区的汉人豪族武装,建立起西魏政权。后宇文泰的第三子宇文觉在公元557年代魏建周,史称北周。西魏、北周这两个前后相续的政权,统治区域大致包括今天陕西、宁夏、甘肃和四川的大部,山西西南部、湖北西部及河南西部。与东边的东魏、北齐和江南的梁、陈成鼎足之势。公元577年,北周灭北齐,统一中国北方。公元581年,杨坚代周,建立隋朝。

  《周书》虽以“周”题名,但实际上记述了从公元534年东、西魏分裂到杨坚代周为止四十八年的西魏、北周的历史。

  《周书》由于根据的资料贫乏,再加上它所记载的人物多是本朝显官的祖先,因而显得单薄而不尽合事实。但它基本上反映了宇文政权的建立,建立后三个封建政权之间的战争,以及宇文政权上层集团内部斗争的情况,是研究和了解西魏、北周历史最基本、最原始的一部史书。

  隋书

  唐·魏征等著,85卷。

  《隋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本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隋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

  《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

  首先,它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下令修隋史的唐太宗亲历了灭隋的战争,在执政之后,他经常谈论隋朝灭亡的教训,明确提出“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的看法。汲取历史教训,以史为鉴就成了修隋史的指导思想。其次,《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如隋文帝之“刻薄”专断,“不悦诗书”,“暗于大道”,隋炀帝矫情饰貌,“锄诛骨肉,屠剿忠良”等情况,都照实写来,了无隐讳。再次,《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

  南史

书者,述也,以文字记述事物者也,书之含义甚多,今人称述书为书籍,为别于书法言也。书籍之肇始甚早,文字发明之后,即有书籍。不过,各代所用书写之质料,及其装订之形式,多有不同耳。从古至清,所有之书籍,以其形式可分为三期。由古至周末,为简牍时期;由秦至唐,为卷轴时期;由宋至清,为线装时期,兹分别述之如下:

简牍时期:三代以前,所用以载文者,竹木而已。载于竹者,曰简;载于木者,曰牍;连编简牍,则谓之策。古者,大事书之于策,小事则书之于简牍而已。初以刀刻,继以漆书,周宣王时,始有墨书。三代以上社会之文化,完全赖此以推进,国家之文明,亦完全赖此以保存,与后世之书籍功用正同。是简牍者,实即当时之书也,创之最早,行之最久。降及周末,尚仍流行“孔子读易韦编三绝”。既以韦编,其为简策也可知。是孔子之时之所谓书籍者,仍为简牍也。由古至周,所有书籍完全为简为牍,故谓之为简牍时期。 卷轴时期:嗣以简牍之书写烦难,而所载之文字有限,在秦以前人文简易之时,尚足应用。及秦灭六国,事务增繁,官私文书,日益增多,以前书写之方式,在事实上已感运用不能圆滑,不适于使用。而首感棘手者,厥为狱隶。因狱隶之文字,时间有限,不能任意积压,遂由狱隶之片倡而自动发生改革。篆书之耗时也,而改篆为隶;竹木之难治也,而代以缣素。以帛作书,从此肇始。但缣素价昂,一般平民无力购用。故缣素虽兴,只于官方通行,社会尚不普遍也。即以前所遗传之典籍文书,仍以简策保存者为多;钞录于缣素者,尚少也。迨至汉时,发明造纸,从此书写上又发生一极大之转变。盖纸为书写之惟一合适质材,有缣素之长而无竹木之短,价值既廉,得之亦易。此后遂以纸张为书写之独用品,缣素竹木均受自然之淘汰,而无人使用矣。惟无论缣素或纸张,其文字均系手写,所谓书籍者亦不过手写之纸卷,并非如今日之书也。及隋文帝开皇十三年,敕废像遗经,悉令雕撰。从此始有刻板印刷之书籍。以常理言之,刻印与抄写,其难易何止倍蓰,宜乎刻印发明,社会景从,各种书籍均改刻印也。乃事实竟大谬不然,除敕令刻印之刻经典外,其余文书仍均手抄,且以抄本为贵。此固由于提倡者之不力,要亦由于刻印之不佳使然。盖刻印初创前无取法,办理者既非有经验之人,而从事者又系毫无训练之辈。刻印度既不精良,文字尚多错误,其不受社会欢迎,固其宜也。且当时之士子,尚有一种特殊之成见,以为手抄一次,足抵目读数次。故多数上层社会家庭,仍多为其子弟聘请名师,专为指示抄写一切经史,印刷之书,概不购读。故刊印之木虽发明于隋,然终隋之世,未有特殊之进展。及唐,刻印之事,仍未畅行,社会心理仍贵抄录,不尚雕撰。迨至五代,后唐长兴三年二月,冯道、李愚等奏请刊印九经,从此重要经书均用刻印,而不再事抄写矣。雕刻刷印,至此方为成功。然一般每易误会,以为一代所刻之经书,即与现之经书同。其实则相去悬殊,极为不同。盖自以缣素作为以来,直至五代所有之书籍,无论缣素或纸张,无论手抄或刻印,均系成卷成轴,所谓邺候架插三万轴者是也。并非如今装辑成本、成册、成部、成套者,其一卷即系一卷书。《史书》载宋以前之书籍,均系若干卷,并无若本者,盖系统记实。非如今以卷为虚以设之符号,有名无实地。其后,以卷本之舒卷为不便,检阅烦难,乃变而为折,又以折之久而易断,乃分为薄帙。及至有唐中叶,又创用叶子,即将长卷折叠成为若干叶,其形式宛如今之手折,或前清朝考之籍,无论缣素或纸张,无论手写或刻印,其形式完全为卷轴,故谓之为卷轴时期。 线装时期:至宋,因长卷之种种不便,遂依据叶子之格式,而改进为今日之线装式。即将一叶分割,使不连续,以一叶为一板,一叶为变易,但在检阅上、诵读上以及收藏,其为便利已不可以道里计也。故吾人所读之线装书,其实际肇始于宋,为时仅千年。宋以前,绝未有线装书也。文字多为刻印,抄写者甚少。至宋仁宗庆历中,有布衣毕升为活板,用胶泥刻字,从此又有活字印板之发明。元王桢亦有活字印刷法。明弘治嘉靖中,无锡华燧、安国先名曰“了聚珍板”。是均活字印刷也。在印刷上比较经济,但在书籍上,固与刻印无殊也。总之,自宋至清,其书籍之形式完全相同,均为线装,故此时期谓之为线装时期。清末则渐有洋装,民国后且有取线装而代之之势,其形式与装订,尽人所悉,毋庸赘述矣。 历代流传下来的古籍分为抄写本、刻印本两类,抄写本即人工抄写的图书,刻印本即采用雕版印刷或活字印刷的图书。但具体区分,又有种种不同的版本名称。

写刻情形:

按照写刻的不同情情形,可分为祖本、写本、影写本、底本、抄本、精抄本、稿本、彩绘本、原刻本、重刻本、精刻本、修补本、递修本、配本、百衲本、邋遢本、活字本、套印本、巾箱本、袖珍本、两截本、石印本、铅印本等等。

祖本,版本学中的专业术语。中国古籍中无论是刻本或是写本,最接近著作人或成书年代的本子最为真实完整,错误也最少,称为祖本或母本。

底本,是古籍整理工作者专用的术语。影印古籍时,选定某个本子来影印,这个本子就叫影印所用的底本。校勘古籍时要选用一个本子为主,再用种种方法对这个为主的本子作校勘,这个为主的本子也就叫校勘所用的底本。标点古籍时也要选用一个本子在上面施加标点,这个本子也可叫标点使用的底本。注释、今译以及做索引时,也都要分别选用一个本子来注,来译,来做索引,这个本子也可叫注释、今译或索引的底本。除影印外,其他各种整理方法所用的底本,通常也可叫做“工作本”。

写本,早期的图书,都依赖于抄写流传,雕版印刷术普及之后,仍有不少读书人以抄写古籍为课业,所以传世古籍中有相当数量是抄写本。宋代以前,写本与抄本、稿本无较大的区别,但宋元以后,写本特指抄写工整的图书,例如一些内府图书,并无刻本,只以写本形式传世,像明代《永乐大典》、清代《四库全书》以及历朝实录。

影写本,明清时期,藏书家为保存稀见宋元版书原稿,雇请抄手,用优良纸墨,照原样影摹下来,版式、字体往往与原本相差无几,这样的写本被称作影写本,又叫影抄本。其中以汲古阁毛氏影宋写本最为著名。

抄本,精抄本,由于工抄写的图书,非抄写者亲撰。其中抄写精美,字体工整的称为精抄本。

稿本,已经写定尚未刊印的书稿,称为稿本。其中,由作者亲笔书写的为手稿本,由书手抄写又经著者修改校定的为清稿本。稿本因其多未付梓,故受人重视,尤其是名家手稿及史料价值较高的稿本,一向为藏书家珍爱。

彩绘本,以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绘写的图书。多用于插图或地图较多的图书,如民间流传的《推背图》等。

原刻本,据原刻本重印的图书。其中凡版式、行款、字体依照原刻本摹刻的,称为仿刻本、翻刻本、覆刻本、影刻本;对原刻本内容进行增删校订或添加评注的,则称为增刻本、删刻本、评注本。

精刻本,指校勘严审、字体工整、纸墨优良的刻本。其中请名人书写上版的刻本(多在书版上留有姓名)称为写刻本。

修补本,递修本,将旧存书版重新修整、补配之后印出的图书称为修补本或重修本。有的书版保存时间较长,历经多次修补,则称递修本。如果宋朝书版经过宋、元、明三朝修补的,则称为三朝递修本或三朝本。

配本,将不同地区的书版,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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