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校勘所使用的资料来源有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古书校勘所使用的资料来源有,第1张

古书校勘所使用的资料来源有他书的引文、本书的异本、石刻文、古书注引文、抄本。

1、指对同一书籍用不同的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核对,以考订其文字的异同和正误真伪。

唐白居易《策林二·大官乏人》:“秘著之官,不独以校勘之用取之。”宋欧阳修《书后》:“予在馆中校勘羣书,见有八十馀篇,然多错乱重复。”胡适《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他料定读小说的人决不会费大工夫用各种本子细细校勘。”

2、犹核实。比较核对。

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定谥》:“太常博士掌谥,职事三品以上薨者,故吏录行状,申尚书省考功校勘,下太常博士拟议讫,申省,省司议定,然后闻奏。”《元典章·刑部二·狱具》:“照得先为校勘笞杖,具呈都省照详,遍行合属依例施行去讫。”

3、宋代校订宫中藏书的官名。

《宋史·欧阳修传》:“ 脩以文章名冠天下,入朝为馆阁校勘。”

校勘原则:

校勘的原则,即目的有三项:一日存真,二日校异,三日订讹。存真又分二种,一为求古本之真,二为求事实之真。求古本之真,多为藏书家所为。他们得到了一个善本,就要把它跟通行本对校,把文字异同,以及书的行款、版式、宁圆差异、纸质,甚至旧本中的圈点。

收藏图章等都要一一记录下来。求事实之真,就是“断其立说之是非”,即对原著的史实错误订误。校异,只是罗列众本并同,校者不作是非判断。订讹,是最上乘的校勘,要明其致讹原因,用正本或理校订正讹误。

答案:陈垣在《校勘学释例》中提出"校法四例",将校勘古籍的方法归纳为:

1对校法

“对校者,即以同书之祖本与别本对读”,“其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

也称为"版本校",是最基本的校勘方法·是在广泛搜集同一书籍的不同版本的基础上,从中选择一个错误较少的版本作为底本,再用其他版本进行校勘的方法。

2本校法

本校者,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谬误。

现代校对的通读检查采用的便是本校法。

校对人员在无原稿(或脱离原稿)的情况下,集中注意力辨别校样上文字的形态,理解文句的含义,通过比较、前后互证来发现错误。

3他校法

出版校对中的方法之一。即通过查检相关的权威工具书或权威著作,找到判断是非、改正错误的可靠依据,从而达到校对目的的校对方法。

4理校法

理校法,出版校对方法之一。理校法是校对者运用自己的知识进行分析、推理,在通读中对原稿是非作出判断的校对方法。

并对每种方法的内涵和具体操作方法作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第一次勾勒出古籍校勘的方法论体系,丰富了校勘学的内容。

校勘学·校勘源流及校勘的基本方法·校勘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前人有云:校书如扫落叶,随扫随生。极言校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从表面上看,拿几本书一对,既轻松,又机械,但这仅仅是表象而已。正如段玉裁和陈垣等人指出的,用诸本对校,确是一种机械的工作,只要有耐心,能细心就可以了。但这只是校勘的第一步工作,而重要的工作则是判定是非,决定弃取,这则要看一个人的功力和学术水平。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说:

校定书籍,亦何容易,自扬雄、刘向方称此职耳。观天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或彼以为非,此以为是;或本同末异;或两文皆欠,不可偏信一隅也。

这就是说,学问不到,很难改得正确,前人十分强调“通儒”校勘,原因就在这里。清代学者段玉裁在《重刊明道二年国语序》中说:

校定之学,识不到则或指瑜为瑕,而疵颣更甚,转不若多存其未校定之本,使学者随其学之浅深以定其瑕瑜,而瑕瑜之真固在。古者之坏于不校者固多,坏于校者尤多。坏于不校者,以校治之; 坏于校者,久且不可治。

段玉裁的意思很清楚,校错的后果更严重,现举一例为证。《韩诗外传》元刊本卷五有载:

用万乘之国则举错而定,一朝之自。《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可谓白矣。谓文王亦可谓大儒已矣。

这段话出自《荀子·儒效篇》,荀文作“举错而定,一朝而伯”,无“诗曰”以下云云。唐杨倞注《荀子》,谓“伯读为霸”,故清代学者赵怀玉(味辛)根据杨注,将《韩诗外传》的“一朝之自”改成“一朝而伯”,并删去“可谓白矣谓”五字。顾千里在给赵味辛的信中谈了对这校改的看法:

今以广圻考之,则 “自”当为 “白”之讹,即《荀子》“伯”亦“白”之误,杨所读非也。何以言之有二书之本文可证也:《荀·儒效篇》又云: “则贵名白,而天下治也。”《王霸篇》云:“仁人之所务白也”句屡见。又云:“故曰一国齐义,一日而白,汤武是也。”《君道篇》云:“欲白贵名。” 《致士篇》云: “而贵名白天下愿。”《天论篇》:“则功名不白。”《外传》卷一同。《荣辱篇》:“身死而名弥白。”《尧问篇》末云:“是其所以名声不白。”然则 “白”也者,固荀卿习用之语,惟此处传写误为“伯”耳。杨他注或云“显白”,或云“明白”,或云“彰明”,其义皆是。而此据误字,望文生义则非。幸《外传》未误,尚可证之。乃元刊既以形近讹为“自”,后来刻本又辄改为“间”,遂无由知其当为“白”矣。下文“可谓白矣”云云,若依此说,而作申说上文之 “白”解,则不须复删而已,无不可通矣。

(《与赵味辛论〈韩诗外传〉误字书》,见 《思适斋集》卷六)

据《白虎通·爵》引《春秋元命苞》:“伯之为言白也,明白于德也。”故《荀子》作“伯”犹不算大错,但杨倞“伯读为霸”,赋伯以霸意,则完全错了。因不明“一朝而白”之意,将其改为“一朝之间”,从而掩盖了“白”、“自”,乃至于“伯”之间的讹误演变过程,难怪段玉裁有书 “坏于校者尤多”的感叹。

然而,校书毕竟是学术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很多学者都不免涉足此事,为了避免前人指出的弊病,有几点是务必要注意的:

①凡校一书,一定要将其版本、前人校勘成果调查清楚,以便统观全局。

②校勘强调重证据,如果有确凿证据才改,没有证据即存疑,就不会出现较大纰漏。

③不要借“理校”一说,主观臆测,妄改原文,否则是很危险的。

校勘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研究成果多体现于点校的古籍中,而专门论述校勘学的著述较少。除上文多有引证的陈垣《校勘学释例》外,还有蒋元卿《校雠学史》、倪其心《校勘学大纲》,以及王云海、裴汝诚《校勘述略》等。

清代校勘学者的主要特点表现在求真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和注重批判的特点。

一、求真精神。清代校勘学者强调“真伪难辨”,认为“盲从”是人们认识错误的重要原因,所以强调通过准确的文本考证来寻求真理,不断探究古书原文之谜。例如,清代学者钱大昕在《四库提要》中提出了“以究竟为第一”,强调对古籍的确证和挖掘。

二、精益求精的态度。清代校勘学者对文献考证的要求非常高,他们认为只有通过严谨的研究,才能得到科学的结果。在对经典文献的研究过程中,他们进行严密的考证和编辑,并不断推出全面精细的校点,为后来的学者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三、注重批判。清代校勘学家重视对文献的批判性反思,对一些错误的历史、言论等提出质疑,并且致力于推翻一些错误的观点。例如,洪亮吉对《春秋左传》《诗经》等文献进行的批判,旨在推翻某些学派的错误观点,让读者能够得到更准确的认识。

校勘学

清代是中国文化弘扬、传承、发展的重要时期之一。在清代,校勘学是文学领域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学问,主要特点是注重文本考证,强调原汁原味的古书核心价值,注重历史、地理、语言等相关知识的交叉运用,并在对传统文化进行批判性反思的过程中呈现了显著的发展特征,

  校勘古书不能轻易更改古书内容,否则,古书会失去原来的面貌。

  中国具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华文化的传承除通过传统习俗的传承,最主要是依靠图书的传承,古代图书起了重要作用。秦始皇“焚书坑儒”,导致大量中华文化的灭失,而不能往下传承。清朝乾隆年间编撰的《四库全书》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时间的推移,古代图书会出现版本不同、破损等现象 ,需要后人对其进行校勘。古代图书的校勘,应该以保持图书原貌为原则,不能轻易更改图书内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应该在注释等相应位置进行说明,说明更改的依据是什么,以免产生歧义、以讹传讹等现象。

  例如,由郭锡良主编的《古代汉语》,在收录《论语•季氏将伐颛臾》一文时,有一句“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虽然出现文字互误,但是没有进行更改,而是以注释的形式进行说明:这两句文字互误。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初六”按:寡、贫二字,传写互易,此本作’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贫‘以财言,’不均‘亦以财言?不均则不如无财矣,故’不患贫而患不均‘也。’寡‘以人言,’不安‘亦以人言?不安不如无人矣,故’不患寡而患不安‘也。《春秋繁露•度制篇》引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可据以订正”。

校勘学·什么是校勘·校勘释义

校勘的本义应该是考核与审定,《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云:

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 “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

对于这“校”字,颜师古解释说:“谓计数也。”(引自王先谦《汉书补注》)而“计数”,即“核对”、“考核”之意。至于“勘”字,据顾野王所撰《玉篇》解,是 “复定也”,即再一次核准、审定。如果根据“校”“勘”两字的意义,大致可以给校勘下一个这样的定义:“通过一书的不同版本(包括唐以前的写本、刻本、抄本等),他书有关记载及一书前后有关文字的对比,发现并尽可能地清除这部书在流传过程中所产生的讹误、衍脱、倒置、错简及其它诸类问题,以恢复古籍和有关记载的本来面目,这就是校勘。”从过去的记载考察,早在南北朝,“校”和“勘”二字便连在一起使用了,但当时不是“校勘”而是“勘校”。魏收所撰《魏书》卷六七《崔光传》提到崔光上表言及石经从汉代创作以来,经历了数百年,其间屡遭戎乱人毁,致使经石弥减,文字增缺,请求朝廷遣国子博士一人,处理此事,“料阅碑牒所失次第,量厥补缀”。于是朝廷下诏曰:“此乃学者之根源,不朽之永格,垂范将来,宪章之本,便可一依公表。”崔光“乃令国子博士李郁与助教韩神固、刘燮等勘校石经,其残缺者,计料石功,并字多少,欲补治之”。《北史》卷四四《崔光传》所载亦基本相同。这里的“勘校”虽重点在于拾遗补缺,但从其工作性质和“勘校”的字面而言,已与我们后来所说的“校勘”基本上是一致的。宋代的馆阁,就已增设“校勘”一职,可见,“校勘”一词到宋代已普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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