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问题] 只有发表后的作品才享有著作权
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是古籍出版者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再度引起业内人士对此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业内人士围绕与古籍整理作品相关的修改草案第13条进行讨论,该条规定,“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方式利用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为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业内人士认为,应当明确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加大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条款中增加注释权、整理权。那么,古籍整理是一种什么作品,是否应当赋予古籍整理者“注释权”“整理权”,如何加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笔者就此阐述一些个人观点。
古籍整理作品的性质与著作权
在著作权法中,古籍整理作品属于演绎作品。整理作品一般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或者缺失格式要求的作品进行条理化、系统化加工而形成的新的作品。古籍整理作品是整理者通过注释、修改、审定、校勘等方式对古籍进行加工整理,而形成的便于现代人学习、欣赏或研究的新的作品。一方面,古籍整理作品围绕着古籍内容展开,无法脱离古籍内容而孤立存在,例如,整理加工应保留原作的思想、文字表达应体现原作的风格,因而古籍整理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利用;另一方面,古籍整理作品是运用专业知识,花费大量时间物力,投入智力创造而产生的结果,整理所产生的新的作品是在已有作品基础上,进行再创作而产生的不同于原作的作品,即使是对同一部作品进行注释、整理,不同人的整理结果会有差异,整理者会因为各自的独创性而形成自己的作品,因而古籍作品具有独创性。
由此可见,演绎是一种在原作的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创作活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都是演绎创作的不同方式,各种演绎活动的结果都是产生一个独立于原作之外的新的作品,统称为演绎作品。所不同的是各种演绎方式适用对象有所区别,改编适用于任何类型作品,翻译适用于语言文字作品,注释、整理主要适用于进入公有领域的古代作品,也可适用于受著作权保护的现代作品。
演绎作品既然是作品类型的一种,其著作权必然体现“著作权属于作者”的基本原则,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古籍整理者,这是独立于原作者的著作权人,整理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与其他作品的著作权没有什么不同,包括在作品上署名、保护作品完整等著作人身权,复制、发行、改编等著作财产权。著作权的实质是著作人控制对作品进行使用的权利,以改编权为例,此权利是著作权人控制他人“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倘若有人要把古籍整理作品改编成漫画、通俗读物出版发行,就受到改编权的控制,改编者应当经过古籍整理作品整理者的许可后方能从事上述行为。
演绎作品既依附于原作品,又独立于原作品的特性,使得著作权法对它的保护一分为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享有,但演绎者演绎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时,应当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2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权利”,即是这一原理的立法体现。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13条规定,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前提下,以“演绎作品”统称之,使得此类作品的著作权地位更加清晰。一般演绎作品由于存在双重著作权,因此演绎者出版、发行、改编其演绎作品时还应当获得原作者的许可。但是,古籍均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而进入了公有领域。这就使得整理者可以不再受“原作者”的控制,自由地对古籍进行注释、整理和对古籍整理作品进行使用。古籍整理者因此比一般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了更为完全的著作权。
古籍整理者“注释权”“整理权”是否必要
如上述,古籍整理者对古籍整理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规定古籍整理者的“整理权”“注释权”呢
注释权、整理权同注释作品、整理作品和演绎权与演绎作品一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演绎权是原作者享有的自己演绎或授权他人演绎作品的权利,它体现的是对原作者的维护;演绎作品是演绎者在已有作品基础上创作的新的作品,体现对演绎者的维护。就古籍而言,注释、整理是使用作品的特定方式,而注释权、整理权是著作权人控制他人以此种方式使用其作品的权利,这里的“著作权人”即古籍的作者。不言而喻,古籍的作者早已作古,而古籍也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因此,为古籍作品设立“注释权”“整理权”,无异于让早已作古的先人来控制他们的作品“被注释”“被整理”,这样的权利实无必要,也是没有用途的。这也正是《著作权法》未明确列举注释权、整理权的主要原因。
对古籍工作者来说,增加注释权和整理权也不能使他们拥有某部古籍的专有权利去限制他人对该古籍的注释、整理行为。原因同样是,古籍已经进入了公有领域,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任何人都可以对古籍进行注释、整理。即便为古籍整理者设立注释权、整理权,也只能适用于一种情况:古籍整理者禁止其古籍整理作品被再注释、再整理。然而,这种情况不是绝无仅有也是非常少见的,试想:经过注释、整理已形成古籍整理作品的再注释、再整理,意义何在,有什么价值呢现代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使用,主要用于教学研究、改编、翻译,这些使用方式受复制权、改编权、翻译权的控制,或者构成合理使用而不受著作权控制。因此对古籍整理作品的保护,将其规定为演绎作品而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已经足够,无需再增设注释权、整理权。
当然,注释作品、整理作品不仅仅是针对古籍的,现代作品也有注释、整理的情况。但是现代作品需要注释、整理才可理解和阅读的情况实属罕见。也正因为如此,《著作权法》在著作财产权中为列举注释权、整理权,而在有关条款如第35条、第37条等提到注释、整理,其意义就在于,如果使用的作品是注释、整理有著作权作品而产生的,使用人应当取得注释、整理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的双重许可。
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着眼点
古籍整理作品是整理者投入了大量的创造性劳动的智慧结晶,对于学习、研究古代文化经典具有重要意义。保护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使得整理者的劳动得到尊重,利益得到保护是著作权法司法和行政执法所面临的问题之一。笔者认为,目前古籍整理作品保护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加强司法保护。司法上对构成演绎作品的古籍整理作品,应切实维护整理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制止抄袭古籍整理作品行为,惩治复制盗版古籍整理作品的行为。古籍的校点、补遗等不产生演绎作品的,应当根据版式设计权保护出版者的利益,使非法盗版行为得到应有制裁。
第二,加大古籍整理作品盗版者的法律责任。古籍整理作品的创作过程周期长、投入大,而购买群体特定、受众小。有组织的盗版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出来的数字化盗版对于正版古籍整理作品的出版和销售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对此,应根据古籍整理作品的特殊性,适用法定赔偿来加大民事赔偿力度,并运用行政处罚震慑多次从事古籍整理盗版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结论
古籍整理作品是一种演绎作品,整理者对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古籍的“注释权”“演绎权”属于早已作古的先人。古籍整理的著作权保护是鼓励整理者创作出不同的古籍整理作品,繁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注释作品、整理作品属于演绎作品,从而为古籍整理作品提供了充分的立法保障。当前,保护古籍整理作品的重点在于行政执法和司法。古籍整理形成演绎作品的,整理者对该演绎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有权控制他人对其作品的使用。古籍的校点、补遗不产生演绎作品的,按照版式设计权保护出版者的利益。
(作者单位系中国政法大学)
古籍的版本类型 自从图书产生以来,特别是自从版印图籍产生以来,从内容、性质、形式等方面派生出许多版本类型和版本称谓。主要有:稿本、写本、抄本、刻本、活字印本、官刻本、坊刻本、私宅刻本、家刻本、自刻本、监刻本、经厂本、内府刻本、藩府刻本、殿本、局本、聚珍本、套印本、百衲本、书帕本、巾箱本、袖珍本、初刻本、重刻本、翻刻本、影刻本、重修本、递修本、朱蓝印本、四库底本、毛抄本。 稿本 古书版本著录中运用稿本概念大约有三种情况,一是指手稿本,二是指清稿本,三是指修改稿本。手稿本指的是由作者自己亲笔书写的自己的作品,判断这个极不容易,没有绝对把握,不敢运用手稿本的概念。清稿本指的是誊清的书本。誊清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由作者自己誊清,这在实际上应该归入手稿本;另一种是由别人誊清,实际上这已不具备稿本性质。故对清稿本概念的运用要特别慎重,不能以今度古,把现代人关于稿子的概念硬加在古稿本的头上去。修改稿本指的是在誊清的本子上又由作者亲笔加以修改。这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者自己誊清后自己又作修订,这在实际上又应归于手稿本;一种是别人誊清后作者亲笔加以修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用修改稿本的概念。这三种概念在通常的古书著录中都见有人运用,但在实践上并不十分确切,且容易造成混乱。国家图书馆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只用“稿本”一个概念,将作者亲笔书写、誊清、修改的情况,通通包容在“稿本”概念里边。而对由别人誊清的书本,则以“写本”或“抄本”称之;别人誊清作者自己亲笔修改的书本,则仍以“写本”或“抄本”称之,紧接着于其后注明某某校改。 写本 写本是相对于稿本、抄本和印本的名称。在古书版本著录中,凡运用写本概念,大约也有三种情况。一是时代早。唐以前,书籍生产都靠手写传抄,无所谓刻本印本,故统称为写本。人唐以后,刻本书渐行,至宋而盛。然唐宋所处的时代仍是较早,故唐宋时期手写传抄的书籍,仍称为写本。元以后传抄的书籍,便以抄本名之了。二是地位高。无论时代早晚,印本书是否盛行,一书的传抄凡出自名流学者之手,往往也要以写本名之,而不称其为抄本。三是涉及宗教。凡是抄写佛经、道经,抄写者常是为了还愿或做功德,有对宗教的崇信和虔诚包容在里边,故只称其为写经,而绝不称为抄经。至于早期写经生抄写的经卷,虽不是为了自己还愿做功德,而是为了佛门的善男信女们买去还愿,但由于其抄写时代早,也只能以写本名之。至于自己著作,自己抄写流传,那就不论其时代早晚,地位高低,便一律以稿本名之了。 抄本 在古书版本著录中,抄本的称谓经常应用,经常出现。除了写本、稿本之外,凡依据某种底本而再行传写者,均可以抄本名之。 刻本 刻本,亦称刊本、椠本、镌本,均指雕版印刷而成的书本。中国雕版印刷术发明很早,唐代已有雕版印刷的书籍流行。五代已由政府指令国子监校刻《九经》及《经典释文》。至宋代,雕版印刷的书籍大兴,旁及辽、金、西夏;直至元、明、清,前后盛行1000余年。在发展过程中,因时代不同,又有宋、辽、西夏、金、蒙古、元、明、清刻本的不同称谓;因地域不同,又有浙刻本、蜀刻本、闽刻本等不同称谓:具体细分,又有杭州本、越州本、婺州本、衢州本、潭州本、赣州本、池州本、建阳本、麻沙本、崇化本、平水本、眉山本等不同称谓;因出资和主刻性质不同,又有官刻本、私刻本、家刻本、自刻本、坊刻本等不同称谓;具体区分,又有内府本、监本、府州军本、仓台本、计台本、殿司郎局本、公使库本、郡斋郡庠本、兴文署本、广成局本、行中书省本、各路儒学本、书院本、司礼监本、经厂本、藩府本、布政司本、廉访司本、殿本、局本等不同称谓;因刻版形态不同,又有大字本、小字本、书帕本、巾箱本、袖珍本等不同称谓;因版印技术不同,又有墨印本、朱印本、蓝印本、套印本等不同称谓;因版印早晚不同,又有初刻本、复刻本、初印本、后印本、重修本、递修本等不同称谓。总之,什么时代、什么地区、什么单位、什么部门刻的书本,就可题为某某时代、某某地区、某某单位、某某部门刻本。 活字印本 用活字排版印刷的书本,均称活字印本。北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平民毕昇首先发明了泥活字。南宋的周必大,蒙古太宗十三年至海迷失后三年(1241-1250)时期的姚枢,清道光十二年(1832)的李瑶、二十四年(1844)的翟金生,都曾依据毕昇泥活字印书的原理,自制泥活字,实践并光大了泥活字印书的创举。元大德年间(1297-1307),农学家王祯又制成了木活字,并印刷《旌德县志》。此后,木活字发展较快,非但有汉文木活字,还有西夏文、回鹘文木活字。进入明、清,木活字书普遍流行,江南各省的祠堂常用木活字排印宗谱。还出现了串乡走镇专为人排印家谱的谱匠。明崇祯十一年(1638)以后,北京朝廷发行的“邸报”,也改用木活字排印。清代无论官署、私宅、坊肆,木活字印书更为普遍。规模最大的是乾隆时期用木活字排印的《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凡134种。金属活字包括铜、锡、铅活字,其中以铜活字印书较多。明朝弘治、正德时期无锡华、安两家的铜活字印书最有名,清雍正年间内府用铜活字排印的《古今图书集成》,是规模最大的金属活字印刷工程。著录活字印本,就要根据不同材料的活字,采取不同的著录称谓,如泥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等。 官刻本 官刻本是指清及清以前历代出公帑或由国家某种机构、单位主持雕印的书本。中国雕版印书始自唐朝。自五代起,始由国子监校刻经书,开官刻本之先河。两宋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司、局、殿,地方各府、州、县、军官署,各府、州、县学,各地仓台、计台、公使库;元代兴文署、广成局、中书省、行中书省、各路儒学、各地书院;明代两京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内府各监,各藩府,各布政使司,各府、州、县衙署,各级各地学校;清代武英殿、内府各监、中央各部、地方各级行政、文化机构、各省官书局等,凡由这些单位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均可称为官刻本。但在著录实践中,历来不采用“官刻本”这种称谓,而是将其分解,具体著录。国子监刻的书就称为国子监本,公使库刻的书就称为公使库刻本,经厂刻的书就称为经厂刻本,武英殿刻的书就称为武英殿刻本等。 坊刻本 坊刻本指唐至清历代各地书坊刻印的书本。书商编刻图书并经营书业的书坊,唐代已经出现,至两宋而兴盛。北宋的开封、南宋的杭州,都开有很多书坊、书斋、书轩、书林、书堂、书肆、书棚、经籍铺、纸马铺等。四川、两湖、江、浙、皖、赣、闽,尤其是福建建阳的崇化、麻沙等,也都有很多书坊。元代四川书坊衰落,山西平阳(今临汾)书坊兴起,福建书坊继续发展。明代南北两京,苏州、扬州、杭州、徽州、常熟、建阳,仍是书坊林立。清代书坊遍布全国各地,但有的已是单纯经销并不编刻图书了。所有历代这些书坊刻印的书,都可以称为坊刻本。但在版本著录的实践上,一般不使用坊刻本这个称谓,而是分解之后具体著录,如唐刻《陀罗尼经咒》,便著录为“唐成都府成都县龙池坊卞家刻本”,《十七史》便著录为“明毛氏汲古阁刻本”等。 私宅刻本 私宅刻本指历代私家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本。私宅家塾刻书的性质,与书坊刻书不尽相同。书坊刻书以出售营利为主要目的,私宅、家塾刻书多出于对圣贤、先辈、师友的崇尚,要推广某种思想和学说。明、清私宅刻书,有时也为了传布某些罕见的版本。但在版本著录实践上,一般并不使用私宅刻本这个称谓,而是分解之后具体著录。如宋黄善夫家塾之敬室所刻的《史记》,便著录为“宋黄善夫家塾刻本”;宋蔡梦弼东塾刻印的《史记》,便著录为“宋蔡梦弼东塾刻本”;宋蔡琪家塾之敬室刻印的《汉书集注》,便著录为“宋蔡琪家塾刻本”;南宋廖莹中世彩堂刻印的《韩柳集》,便著录为“宋廖莹中世彩堂刻本”;元代天历间褒贤世家家塾刻印的《范文正公集》,便著录为“元天历褒贤世家家塾岁寒堂刻本”。 家刻本 家刻本指历代自家出资或主持刻印的自己家人著作的书本。家刻本与私刻本性质不同。家刻本的实施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出资委托书坊,按自家满意的版式行款刻印;一种是自备木板,召雇刻印良工上门,让他们按自家的意愿设计行款版式刻印。这两种方式雕刻的书版都归自家所有,自家收藏。故古书雕版处与藏版处不全都一致。家刻本多为家族中晚辈实施,故校勘刻印一般都比较好。 自刻本 自刻本指历代由作者自己出资或主持刻印的自撰的书本。从出资的角度看,与家刻本性质近似;从所刻书的作者看,则与家刻本绝然不同。家刻本的作者范围限在本家族中,自刻本的作者仅指作者自己。自刻本始自五代和凝。《旧五代史·和凝传》说他平生为文章,长于短歌艳曲,尤好声誉。有集百卷,自篆于版,模印数百帙,分惠于人。五代以后,历代都有自刻本行世。自刻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作者自己委托书坊或召雇雕印工匠,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版式行款,施刀镌印;一种是不但自己出资,还要自己写样上板,然后委托书坊或召雇工匠刻印。所以自刻本一般都校勘精审,刻印精良,若是作者自己手写上版,就更为珍贵。清代郑板桥号称诗、书、画三绝,他自己写样上版雕印的自著《板桥集》,堪称艺术珍品。 监刻本 监刻本亦简称监本,指历代国子监刻印的书本。国子监,亦称国子学,简称“国学”,是中国封建时代的最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构。国子监刻书始于五代,后唐朝长兴三年(932),宰相冯道、李愚请令判国子监事田敏等校定九经,刻版印售。到后周太祖广顺三年(953),《九经》全部刻完,前后历时21年。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国子监祭酒尹拙奏请兵部尚书张昭、太常卿田敏同校勘《经典释文》,刻板印行。宋代国子监的刻书规模和刻印范围,都比五代时要大得多。景德二年(1005),距建国仅40余年,经、传、正义皆经过校勘,刻板印行。所集书籍版片10万余块。到北宋末年,正史亦由国子监全部校刻行世。南宋国子监所刻的书并非都是本监所雕,很多是本监校勘后下各地镂版。如《七经正义》、《史记》、《汉书》、《资治通鉴》诸书,都是由杭州镂版进呈。宋代国子监除主刻正经、正史外,还以医方一字差误,其害匪轻,故重要医籍也由国子监分官详校,镂版颁行。如《脉经》、《千金要方》、《千金翼方》、《补注本草》、《图经本草》等,宋代国子监都曾校刻行世。元代的中央刻书机构是兴文署和广成局,属秘书监,不属国子监,故无监本之称。明代南京、北京都设有国子监,刻书数量甚多。清代纂修校刻书籍多数在武英殿。清代国子监仅刻过极少的书。对于历代国子监所刻的书,均可著录为各时代的国子监刻本。 经厂本 经厂本专指明代经厂所刻印的书本。经厂是司礼监所属的机构,专管经书印版及印成书籍、佛经、道藏、蕃经等。经厂设掌司4员或六七员。经厂规模随着司礼监的权限及规模的扩大而扩大。洪武时内府有刊字匠150名,每二年一班;裱褙匠312名,印刷匠58名,一年一班。嘉靖十年(1531),调整精简过内府匠役,实留12255名,著为定额。其中司礼监占有1583名。而专事书籍刻印者为:笺纸匠62名,裱褙匠293名,摺配匠189名,裁历匠80名,刷印匠134名,笔匠48名,黑墨匠77名,画匠76名,刊字匠315名。总为1274名。据极不完全统计,明代司礼监经厂前后刻印的经、史、子书、祖训、圣训,以及《四书》、《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千家诗》、《神童诗》等内书堂课本,达168种。经厂本特点是开本大,印纸精,行格疏,字体大,粗黑口,铺陈考究。但由于出自内宦之手,校勘不精,故不为学人所珍重。 内府刻本 内府刻本这个称谓很不科学,很不确切。但历代相沿,版本著录和行文中又常出现这个提法。唐代有内府之役,它是指划归五府三卫和东宫三府三卫管辖的折冲府,下设若干监,分管内廷庶务。所谓内府刻本,并不专指由内务府各监所刻的书本。实际上,历来在运用内府刻本这个称谓时,其概念都是指中央各部院衙署和内廷各部门所刻的书本。或者说是指官刻本中,属中央国家机关所刻的那一部分书。所以在使用这个称谓时要特别谨慎,凡能考出具体刻书单位者,均应具体著录,不能轻易使用内府刻本这个称谓。 藩府刻本 藩府刻本指明代各藩王府所刻印的书本。明代270余年中,皇诸子受封为王的先后共有62人。受封并且建藩者,共50人。其中有的因获罪夺爵,有的无子封除,只有28个王府与明朝相始终。它们分布在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等诸布政行省。 殿本 殿本专指清代武英殿所刻印的书本。武英殿在今北京故宫博物院西华门内迤北。据《宸垣识略》记载,武英殿崇阶九级,环绕御河,跨石桥三,前为门三。内殿宇二重,前贮书版。北为浴德堂,即修书处。 局本 局本指清代各省官书局所刻印的书本。清代太平天国农民运动之后,以曾国藩创立的江南书局为起端,先后有淮南书局、苏州书局、浙江书局、崇文书局、思贤书局、江西书局、存古书局、皇华书局、福州书局、广雅书局、云南书局、山西书局等相继建立。这些官书局是清代以前历朝所没有的。在晚清的半个多世纪中,这些官书局刻印过不少书,还联合协作刻印过一些书,如五局合刻《二十四史》等。有些书校勘精审,刻印精良。像浙江官书局校刻的《二十二子》,金陵书局张文虎校刻的《史记》,就都很有名。在清末的文化事业上,起过一定推动作用。在版本著录上则分别具体称为某书局刻本。 聚珍本 聚珍本亦称聚珍版。指清乾隆时武英殿用木活字排版印刷的书本。 套印本 套印本指数种颜色套印的书本。中国传统的套印技术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初期阶段是在一块雕好的版片上刷上不同颜色敷印,所以称为敷彩印法。此法起于何时,很难详考。元至元六年(1340),中兴路江陵(今湖北荆州)资福寺刻的无闻和尚《金刚经注解》,其经文及卷尾无闻和尚注经图中的灵芝等,均用朱色刷印,注文用墨色刷印。表明14世纪中叶,中国已经有了敷彩印刷的作品,而且迄今仍流存于世。 在套色印刷的启发、推动下,将这种技术继续深化,施于版画,恒版印刷技术出现了。“饾版”是将彩色画稿按不同颜色分别勾摹下来,每色刻成一小块木板,犹如饾饤,故称饾版。然后逐色依次套印或叠印,最后形成一幅完整的彩色图画。这样印出的作品颜色的深浅浓淡、阴阳向背,几与原作无异。在饾版技术兴起的同时,拱花技法也出现了。“拱花”是用凹凸两版嵌合压印,令纸面拱起花纹,使翎毛、山水凸现在纸面上,看去更富立体感,更具真实性。像胡正言的《十竹斋笺谱》、吴发祥的《萝轩变古笺谱》,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所有上述这些套印出来的书,都可称为套印本。且几色套印,就称几色套印本。惟朱墨两色套印,国家图书馆习惯上著录为“套印本”,其他各方面的人习惯上多称为“朱墨套印本”。 百衲本 百衲本,是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片拼印或用一种书的不同版本拼配起来的书本。这是个借喻性的版本称谓。衲,原义补缀。百衲,指用零星材料集成一套完整的东西。王隐《晋书》说“董威辇于市,得残缯辄为衣,号曰百衲衣”。蔡绦《铁围山丛谈》说“唐济公者号善琴,乃自聚灵材为之,曰百衲琴”。蔡君谟《画锦堂记》说“每字作一纸,裁截布列,连成碑形,谓之百衲碑”。足见“百衲”具有杂拼之义。故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片拼印,或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拼配而成的书本,也就名为“百衲本”了。 书帕本 明代官员上任或奉旨归京,官员朋友之间例以一书一帕相馈赠,当时将这种书就称为“书帕本”。清初顾炎武《日知录》引证《金台纪闻》评论元、明刻书优劣说:“元时州县皆有学田,所入谓之学租,以供师生饩廪,余则刻书。工程浩大者,则数处合力为之,故雠校刻画颇有精者。明洪武初年,将此项学租皆收归国子学,故县学、书院缺乏余资,刻书已不精审。隆庆、万历间,承嘉靖余风,皆喜刻书。但大率刻而不校,甚或妄加删削,以之馈遗当道官员,附之一帕,故有一书一帕之称,是为书帕本。”可见书帕本是明代例行官样礼品,只注意表面装潢,不注重文字内容。 巾箱本 巾箱本,指古时开本极小可以装在巾箱里的书本。巾箱是古时装头巾的小箧。《北堂书钞》卷一百三十五“王母巾箱”条引《汉武内传》,说帝见王母巾箱中有一卷小书,盛以紫锦之囊。晋葛洪《西京杂记》后序说:“洪家遭火,书籍殆尽,惟有抄本二卷在巾箱中,常以自随,故得犹在。”《南史·齐·衡阳王均》说他“手自细书《五经》为一卷,置于巾箱中,以备遗忘。……诸王闻而争效,为巾箱《五经》”。南宋戴埴《鼠璞》说:“今之刊印小册,谓巾箱本,起于南齐衡阳王(萧均)手写《五经》置巾箱中。”可见无论是手写本书,还是刻印本书,只要是开本较小,于随身携带的巾箱小箧中能够装下,就都可以称为巾箱本。在实践上,与袖珍本概念极难区分。 袖珍本 袖珍本亦指开本较小,便于随身携带的书本。其取义,盖因其开本极小,可藏于怀袖中携带。清代内府刻书集中在武英殿进行。历年雕印经、史所用版片极多,这当中有不少裁截下来的小块木料或版片。“高宗以校镌经、史,卷帙浩繁,梨枣解材,不令遗弃,仿古人巾箱之式,刻袖珍版书。”后世将当时遵照高宗旨意,于乾隆三十年(1765)用零材短板刻成的小版框小开本的《古香斋十种》,就称为袖珍本。直到今天,对小开本书仍常以袖珍名之。 初刻本 凡第一次镌刻的书均可称为初刻本。 重刻本 重刻本是相对于原刻本而言的。凡确知一书是重刻于某本,方可称为重刻本。然其情况复杂,与初刻本相关,没有确切的把握,不能随便运用重刻本的概念。且重刻与翻刻(覆刻)意义相近,容易混淆。重刻本就是将经过校勘的底本重新雕刻,其行款版式可与原底本同,也可以不同。翻刻虽也是重刻,但翻刻则是依底本原式照翻,非但行款字数一仍其旧,甚至讳字、刻工姓氏也照样翻雕。所以在运用重刻本称谓时,一方面要注意它是重刻某本,一方面还要注意它是否为翻刻。 翻刻本 翻刻本也称覆刻本。 影刻本 影刻本是以某一版本为底本,逐叶覆纸,将原底本的边栏界行、版口鱼尾、行款字数等,毫不改变地照样描摹或双勾下来,然后将描摹好的书叶逐一上版镌雕。这样雕印出来的书,因为版样是影摹下来的,对于那个原底本来说,就称为影刻本。影刻本书多发生在影刻宋元本书上。因为宋元本书传至明末清初,已属罕见。为了保存传本,流布久远,便常常采用这种影刻的办法。由于它能保持原底本的风貌,故历来为藏书家和版本家所珍重。 重修本 重修本也称为修补本或修补版。古书版片由于多用梨、枣等硬木,故可流传使用上百年乃至几百年。其间由于屡经刷印或遭受其他灾害,又很容易造成版片的缺损,所以再要进行刷印时,对其中缺损的版片就得重新加以修补。用这种修补过的旧版片刷印的书,在版本著录中就称为“×朝××年××人刻×朝××年重修本”。经过修补的版片,因为时代、刻工、技术的不同,呈现出来的版框、版心及字体风格等,与未经修补的就不尽相同,甚至墨色也显得不同。所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鉴别的。 重修本运用在家乘、地志等书时,要特别注意其另外的含义。中国地志之书浩如烟海。每换一任或几任地方官,就常常重修一次该地的方志,载入风土民情、山川地理、物产资源、名胜古迹、建置沿革、地亩四至、先贤仕宦、历朝贡举等新内容,以便掌握该地情况,实施封建管理。但有时因初修不久,有时因财力不敷,没有必要或没有能力另纂新志时,也常常修补旧志版片,或在旧版片的相应内容下增刻新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分别著录:只是修补旧版重新刷印的,应著录“×朝××年刻××年重修本”;若是在旧版本相应内容下增刻了新的内容,就得著录为“×朝××年刻××年增修本”。在著录志书重修本和增修本时,还要特别注意志书书名前所冠的纂修时代,这是极易发生混乱的地方。就是在版本著录为“重修”或“增修”的两种情况下,其志书书名前所冠的纂修时代,都只能是原来纂修的时代。若是志书书名前已明确冠有“重修”字样,则这里的重修决非重新修补版片之义,而是此志已经重新纂修之义。 递修本 凡一书版片经过两次及两次以上修补而重新刷印出来的书本,均可称为×朝××年刻×朝××年递修本。这种递修重印的古书在现存的中国古籍中为数还不少。有名的如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所刻的《六经正义》,多数到南宋末年和元朝初年,就曾两次递修重印过。又如南宋绍兴年间蜀中眉山地区所刻的《眉山七史》,其版片元代以后递有修补。明洪武年间版片移入南京国子监,一直到正德、嘉靖、万历时,还曾修补重印。到清代顺、康、雍、乾时,这套版片还存贮于江南布政使司衙门库中,嘉庆时才毁于火。明南京国子监刻的《玉海》,其版片自正德、嘉靖以后即屡经递修。万历十六年(1588)赵用贤、康熙三十六年(1697)李振玉、乾隆三年(1738)熊木,都曾修补重印。所有这些都是典型的递修本。 朱蓝印本 朱蓝印本,是指古代书版雕完,在正式刷印之前常要试印,以检查是否有错字和着墨是否均匀,以便进行修整。这时使用的颜色常用红或蓝色,目的在于醒目,便于发现版面上的问题。此种试印的书,红颜色者,就称××刻朱印本;蓝颜色者就称××刻蓝印本。这种印本因为是新版初试,字画清晰,刀法剔透,初印精美,加上印数少,传世罕,历为版本家和藏书家所看重。 四库底本 清代乾隆年间编纂的《四库全书》,是卷帙浩繁的大丛书,共收3507种,79337卷。在开馆纂修前及整个纂修过程中,广征天下遗书,故从全国各地进献的图籍数以万计。书到北京,全都送到翰林院点收,加盖翰林院关防,以备选用。有人将这些都称为四库底本,这是不对的。确切的概念,四库底本指的是被《四库全书》收入而作为誊抄底本的那些书,而不是指进过翰林院,钤有翰林院关防,实际却未被《四库全书》录入的书。
目前市场上出售古籍书,较为盛行,但唐、宋、元、明等朝代的古籍书已是凤毛麟角,难以见到,故大多数均为清代或者民国时期的书籍。
对于如何鉴别清代版本古籍书的问题,根据笔者多年来的一些实践体会,有如下几点以供参考。 对清代书籍的版别要有所认识,其大致可分内府刻本、官刻本、私刻本、坊刻本等四大类别。内府刻本主要指武英殿刻本;官刻本主要指各省、府、州、县学校、书院刻本;私刻本主要指私人刻书;坊刻本指书坊刻本,如苏州扫叶山房,扬州文官堂、宁波群玉山房,安徽屯溪茹古堂、金陵奎璧斋等等。 对清代书籍的特征要有所掌握清初刻本多有明代遗风,字形长方、横细竖粗。如顺治刻本《甲申集》、《梅村集》。康熙以后多为硬体字和软体字。硬体字即仿宋体;软体字即写体,如《板桥集》、《绿窗遗稿》、《杨太后诗》等。 对清代书籍的纸张要有所了解。其多为开化纸、棉纸、黄榜纸、毛边纸、毛太纸等,颜色呈暗黄,纸质柔软耐久。 对清代书籍的版式要有所辨别。一般多为左右双边,也有四周双边、单边。多白口、少黑口,装帧大多为线装。 总之,对清代版本书籍的鉴定方法除上述几方面外,还应注意书的作者及成书年代是否相符,也是鉴定清代古籍书是否属真本或仿本的重要一环。
雕版印刷的出现
书册制度
宋刻本(包括辽金刻本)宋浙本
宋建本
宋蜀本
辽本和金平水本
元刻本元浙本
元建本
明刻本明前期即从洪武到弘治的刻本
明中期即从正德到隆庆的刻本
明后期即从万历到崇祯的刻本
清刻本(以及清以后的民国刻本)清前期即从顺治到雍正的刻本
清中期即从乾隆到咸丰的刻本
清后期到民国即从同治到宣统民国的刻本
活字本
套印本
插图本
抄本
稿本
批校本
影印本雕版印刷的出现
书册制度
宋刻本(包括辽金刻本) 宋浙本
宋建本
宋蜀本
辽本和金平水本
元刻本 元浙本
元建本
明刻本 明前期即从洪武到弘治的刻本
明中期即从正德到隆庆的刻本
明后期即从万历到崇祯的刻本
清刻本(以及清以后的民国刻本) 清前期即从顺治到雍正的刻本
清中期即从乾隆到咸丰的刻本
清后期到民国即从同治到宣统民国的刻本
活字本
套印本
插图本抄本稿本批校本影印本展开 我国古代的图书,主要是以写本和印本两种形式流传后世的。由于写刻的时代不一,地区有异,写刻者不同,以及抄写方式和刻写方式的差别等原因,古代图书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版本。我们通常把研究这些版本的学问叫古籍版本学。
编辑本段雕版印刷的出现
印刷术是我国发明的,开如发明的是雕版印刷,这应是家喻户晓的事情。所谓雕版,是指用木板雕刻。木板选料有讲究,质地太松不适宜,所以一般用梨木和枣木,前人把刻印书叫做“付之枣梨”, 印书一般都用黑墨,但第一遍印时为了便于三校,有时也用蓝色或红色印,清代以到民国时刻书则多用红印,也有用蓝印,当然也可以不用红蓝试印直接用黑墨印。 雕版印刷发明的时代,明清以来有种种讲法。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隋文帝开皇时说和唐太宗贞观时说。雕版印刷进入五代,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局面,即不再停留于刻民间需要的日用印刷品以及一些字书、宗教读物,而转入刻印正统的书籍。重点是刻经,这不仅因为在封建社会中经是最主要的、为人所必读的书籍,而且和唐以来推地科举制有很大关系。
编辑本段书册制度
是指书籍的形式,再具体点可以说是单指书籍的外形,而不包括书籍的内容,也不包括书籍的材料,以及抄写、刊刻或其他印刷的方法。 “旋风叶”是从卷子演变成册叶的第一步,或者可以说是从卷子到册叶的过渡形式。翻到哪里就可翻到哪里,查找起来极其方便,即使从头到尾翻一遍也极其迅速,迅速得像旋风一样,于是给它起了个“旋风叶”的名称。旋风叶进一步演变就成了“蝴蝶装”。到蝴蝶装书已不用长条木板印刷而改用长方块木板印刷,成为若干单页装订起来的书籍。
纸面上印版所占的地方,叫“版面”。版面以外空白的余纸,上边叫“天头”,下边叫“地脚”,左右都叫“边”。版面的四周叫“版框”,拼成版框的粗线叫“边栏”,也叫“栏线”,。上方叫“上栏”,下方叫“下栏”,左右叫“左右栏”。边栏只有一条线的叫“单边”或“单栏”,在粗线内侧现加一条细线叫“双边”或“双栏”。有“四周单边”、“左右双边”、“四周双边”三种形式,而绝无作上下双边而左右单边的。版面用直线划分成若干“行“。版面中间一行,不刻正文(当然也不刻小注),叫“版心”,也可叫“中缝”。版心往往用花纹或横线分划成三段,花纹按其形状叫“鱼尾”。只有上面一个鱼尾,下面用横线的叫“单鱼尾”,上下都有的叫“双鱼尾”。 蝴蝶装有个缺点,即由于书页的后半页的背面和第二页前半页的背面不相连,读下去必须连翻两页,平时打开书来,也往往遇上空白的背面,不方便。于是,有人把书页的反面对后面折起来(像后来的线装书那样),让书页的两个外边粘在书背上,就成为“包背装”,也叫“里背装”。 现在的线装,是明代中期出现的。其所以出现,当是由于包背装在书背处易于破损,破损了光靠两三个纸捻不能把书脑部分压平伏,书的右上右下两角卷起来很不美观。于是在包背装的基础上加以改良,即在打孔订好纸捻后,不再用整张书衣而改用两张半页大小的书衣,分置书前书后,然后在书脑处再打孔穿线订成,所以叫线装。线装是有一定规格的,一般只打四个孔,叫“四针眼装”,厚一点的书有时在上下角各多打一个孔,叫“六针眼装”。书衣在明代多用蓝色(也称磁青色)和棕色(也称古色、古铜色),清代则棕色多一点,个别也用混金的,但清末民国时又喜用蓝色。绝大多数用纸裱两至三层,也有用绫或绢裱制的。在前后书衣和正文之间至少订进一张空白纸,有时可多至两三张,叫“护页”或“副页”,也有人称之为“看页”。 明清时喜欢给线装书做“书套”,雅一点也称之为“函”。用硬纸做亲里,外面裱糊蓝布,里面裱糊白纸,把书四边包起,用两个牙签插紧,只空出书头和书根,讲究的则不用蓝布而用锦,有时还把书头和书根也包起来,叫“四合套”。四合套中讲究的更把书头、书根的两块接边处挖成云纹镶嵌,叫“云字套”。但这些书套因为用桨糊裱 ,易被鼠咬,日子外了又易散坏,因此好多人喜欢用所谓“夹板”。这是用两块和书册一样大小的木板,上下两头各穿上一根布带子,把书册夹住扎牢。木板要结实,多用梓木、楠木、花梨木、枣木、樟木之类。此外,还有些文物性的善本书除了用书套或夹板外还常做精致的木匣子或小木箱子装起来,匣里或社会公德同上刻上书名、版本、册数以及收藏者姓名字号。
编辑本段宋刻本(包括辽金刻本)
宋浙本
北宋继承五代的传统,以官刻为主,官刻中又以国子监词条一即监本为主。 南宋泊本中的官刻本仍以国子监粞为主。当时礴京国子监的书版都被金人弄走了,为了满足读书的需要,新京城颐安府即杭州的国子监覆刻了北宋监本的经注和单疏,现存的《周易正义》、《春秋公羊传疏》、《尔雅疏》就都是南宋初年的监本,不过有的版片已经后来修补过。
宋建本
北宋时福建地区刊刻的书,现在留下来的只有两部佛教的《大藏经》,一部是北宋元丰三年在今福州开刻的《万寿藏》,一部是政和二年在同地开刻到南宋乾道八年才完成的《毗卢藏》。 古藉版本学上所说的宋建本,主要是指建宁府建阳县的坊刻本。因为建宁府在宋代属于福建路,而福建地区古称为闽,所以也有人称之为闽本。北宋时的建阳坊刻本没有能流传下来,传世的都是南宋时所刻,其为数不多,几不亚于浙本官刻而大大超过杭州的陈、尹诸家坊刻。
宋蜀本
唐五代以来,今四川成都成为与杭州东西对峙的全国雕版印刷中心。北宋开宝四年中央政府专门派人到成都开刻了我国最早的一部印本佛教《大藏经》,也称《开宝藏》,是卷子本,字体颇有唐写卷子本的味道,多少夹杂点北魏字体的成分,现在还保存有一些零卷。早期的蜀本已经看不到了,保存下来的最早也只是北宋末南宋初的刻本,此外都是南宋本。
辽本和金平水本
辽的刻书技术应是从宋传过去的。刻书中心大概不会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的辽的政治中心上京,辽的南京即今北京,倒有成为刻书中心的可能,但也无明文可稽。刻本则长期以来从未有人见过。今天见到的辽刻本,是在山西应县发现的。应县有个佛宫寺,寺里有座辽清宁二年建筑的木结构的释加塔,1974年在塔第四层主像释加牟尼腹中找出六十一件辽刻本。 金初兴时虽然以武力称雄,但也颇重视文化。现存的金平水本为数极少,只有《南丰曾子固先生集》、《壬辰重改正吕太尉经进荘子全解》、《刘知远诸宫调》、《南帝内经素问》、《重编添补分门事苑撮要》、《萧间老人明秀集注》、《新修■音引证群籍玉篇》等几种,基本上都是坊刻。
编辑本段元刻本
元浙本
国子监这个名称当然取消了,但原先南宋的国子监并没有拆毁,而改成了西湖书院,元黄溍《西湖书院义田记》说:“西湖书院,宝宋之太学,规制尤甚,书所刻经史群书,有专宫以掌之,号书库官,宋亡学废,而板库具在。”据考证,其中绝大多数是南宋国子监遗留下来的,也有个别是元代浙江地区刊刻的元浙本。这些地区的家刻本,也和南宋一样还不如官刻之多。现存较有名的有在今浙江淳安的邵桂子编刻《邵氏世谱》,在今江苏松江的业曾南阜书堂刊刻《东坡乐府》,在今江西南丰的西思敬刊刻《元丰类稿》,在今江西南丰王常刊刻《王荆文公诗笔注》。
元建本
元建本上多有牌记,或曰某某书堂,或曰某某书舍,或曰某某精舍,或曰某某书院,一概都是书铺的牌号,和政府设立的书院是两回事。和南宋时一样,在元代官方有时也把书交给建阳书坊刊刻。
编辑本段明刻本
明前期即从洪武到弘治的刻本
明前期的刻本,基本上延续了元刻本的风格。除了北方的临汾人明后不再成为别具格局的刻书中心,不再有明平水本之称外,大体分成一大一小两个系统。即建阳的坊刻建本继续局守一隅成其小系统,此外全国各地几悉继承元浙本系统成为大系统。此大系统的主要特点即和元浙本同样使用赵体字,而且不论官刻、家刻、坊刻在字体以至版式上几无甚出入,仅管刻手有精粗之别。这种所谓明初本以官刻为多。官刻中包括内府本,国子监本,其他中央机构的刻本,地方官刊的所谓书帕本,以为介于官刻和家刻之间的潘府本。明前期家刻本传世的似不如官刻之多。明前期坊刻本除建本外也不算多。
明中期即从正德到隆庆的刻本
明刻本到这个时期起了一次大变化。变化的最显著之点,即字体由前此的赵体突然改换成整齐的欧体,而版式也由前此的大黑口变成了白口。这个变化始于正德,剧于嘉靖,下及隆庆,其中尤以嘉靖时所刻的数量既多,质量又高,成为明刻本以至我国版本史上的一大特色。“嘉靖本”也随之成为了版本目录上的专用词语。 大概由于这种刻书风格新鲜受欢迎,很快传播到外地,不仅影响到外地的家刻,还影响到官刻、藩府刻、坊刻。这种标准嘉靖本的风格,到隆庆时才逐渐起了变化,向后期的万历本过渡。
明后期即从万历到崇祯的刻本
从万历开始,明刻本又出现不同于标准嘉靖本的新风格。其主要特点仍在字体和版式,尤以字体的转变更为显著,即由原先虽见方板整齐但仍出于南宋浙本欧体的标准嘉靖本字体,转变成为更加方板整齐、横平竖直,而且横细竖粗、完全脱离欧字的新字体。这种新字体世称“方体字”,但也有人称之为“宋体字”。从现有资料来看,开始用这种方体字刻书是在安徽的徽州。明以来徽州人多外出经商,人称“徽商”。徽商们常到南京、扬州、杭州等地活动或定居,往往会把徽州的刻工带过去,同时徽州刻书又常请苏州的文人主持校勘,因此江浙的刻书风气很快受其影响,随之这种方体字刻本普及到全国很多地区。 万历时还出现了一种所谓“写刻本”。所谓“写刻本”,而是由于嘉靖、万历时刻书字体日益整齐规范,最终产生了完全脱离普通书写字体而专用来刻书的方体字,这时再重新用普通书写字体来刻书,就被称之为“写刻”,称其本为“写刻本”。万历时出现的写刻本仍用赵体字,但讲究的已不像所谓明初本的赵体那样笔道丰利刚健,而转趋流利生动。 天启、崇祯两朝的刻本通称为明末刻本。明末刻本中除保持了万历时的方体字和少数写刻者外,在杭州的坊刻中又使用了一种新的方体字。它不像万历时始创的方体字那么方,那么横细竖精,而变为字体稍长、笔画较瘦的方体字,可称之为长方体字,看上去颇有清朗醒目之感。
编辑本段清刻本(以及清以后的民国刻本)
清前期即从顺治到雍正的刻本
清代前期,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的刻本,多数继承了明代后期的传统刻方体字本,其中以万历传下来的方体字为主,也有用天启时创制的长方体字和汲古开创制的扁方体字。这时期的方体字本有粗有精。长方体字的本子比方体字本刻得少。清前期这种方体字本以及写刻本的纸张,一般用厚一点的毛边纸或薄一点的毛太纸,而以毛太为多,早一点的也使用明末刻本常用的质地更差的竹纸,另有用一种白色的纸叫连史纸,这些都比较常见。 清代坊刻的章回小说一般也通用方体字,但多数比明后期的建本小说还要拙劣。清代前期刻本中比上述几种方体字本更具特色的是写刻本。顺治时清世祖还宠用宦官,设立十三衙门,汉经厂等依然存在,内府刻书当仍由宦官掌管。世祖死,宦官即被整肃,其首脑吴良辅处斩,十三衙门撤销,其后修书刻书当转归文职职人员办理。所以清代皇家刻书笼统地自可称为内府本,而习惯上将康熙及其后的专称“武英殿本”,还常简称为“殿本”,而顺治时刊刻的仍称之为内府本。
清中期即从乾隆到咸丰的刻本
清武英殿刻书在乾隆整六十年间可说进入了全盛时期。所刻书据统计多至三百零八种,到嘉庆时的二十九部、道光时十二部、咸丰时二部就明显地在走下坡路。进入后期同治一部、光绪二十二部、宣统二部然后清朝的统治结束。
在乾嘉学派的推动下,又一次出现了刊刻古书的高潮。这次高潮和明嘉靖时出现的不完全一样,嘉靖时刻古书重在作诗文,乾嘉时则重在讲学问,所刻古书的特点一是注重校勘,多数要写出校语,叫校勘记或考异。再是不惜工本地刻仿宋本,版式行款一依旧本不让变动。这时期不论仿宋本、写刻本、方体字本一般都有内封面,多数是正面题书名卷数,背面题刊刻者或年月,不像明万历以来坊刻本的内封面具有广告性质。
清后期到民国即从同治到宣统民国的刻本
就刻书事业来看,乾嘉的全盛时期过去之后,到这时却颇有点复苏的气象。其标志则是在好些省会正式办起了公家的刻书机构,叫书局,刻印了大量价廉而质量也不坏的书籍。前此地方官刻书全凭官们个人的喜好或需要,不曾设立过专职的刻书机构,所以这时书局的设立可说是我国出版史上一件大事。以致到民国时好多公私出版机构还承用了书局这个名称,即至今日仍有中华书局之称。 按设置地点来讲,在南京的有金陵书局,人民国幷入江苏省立第一图书馆,即今南京图书馆,有江楚书局(人民国并入江苏省立第一图书馆),在扬州的有淮南书局(人民国并入江苏省立第一图书馆),在苏州的有江苏书局(人民国并入江苏省立第二图书馆),在杭州的有浙江书局(人民国改为浙江省立图书馆附设印行所),在南昌的江西书局,在武昌的崇文书局(人民国改湖北官书处),在长沙的有传忠书局、思贤书局,在成都的有存古书局,在济南的有皇华书局(后改山东书局),在太原的有浚文书局(后改山西书局),在福州的有福州书局,在广州的有广雅书局(人民国改为广雅版片印行所),在昆明的有云南书局,在贵阳的有贵州书局。这些书局刊刻的书,人们通称之为“局版”、“局本”。
编辑本段活字本
不用整片的木板来刻书,而改刻单个可刷印的反体字,不要印书不须雕版用这些单个字拼排就能印,印毕拆散这些单个字又可用来印别的书,灵活而不像雕版印刷那么固定死。所以当年沈括把这种用单个字拼排的书版叫“活板”,后来就称这些拼版用的单个字叫“活字”,印成的书叫“活字本”,以便和整片雕版的刻本相区别。
编辑本段套印本
不论刻本或活字本,一般都用一种颜色来刷印,其中最常用的自然是黑色,试印本或其他特殊情况有用蓝色或红色的。套印本则印一部书一页书用两种颜色,即除黑色外还用红色,而且是把这印黑色的文字和印红色的文字分别刻成两副版片,先在纸上刷印黑色的,再把红色的套上去刷印,刷印成既有黑色即墨色、又有红色即朱色的本子,人们称之为“朱墨套印本”,更常省称之为“套印本”。
编辑本段插图本
在书上配刻了图书的
,通称为“插图本”,也可称“带图本”,再由此派生的以图书为主体的书则通称为“书谱”。这些都是我国雕版印刷中固有的东西。
编辑本段抄本
抄本,过去多写作“钞本”,如今则习惯作“抄本”。这里讲的抄本是指刻本出现后派生的抄本,即绝大多数是从当时已难得的旧刻本抄录及展转抄录的本子。
编辑本段稿本
“稿本”,广义的是凡撰写的文章著作没有付印的都应叫稿本,付印了那原稿也仍是稿本。但古籍版本里的稿本,只是指总论第一章古籍范围之内的书籍的稿本。此外的近现代人著作的稿本如是名字且有价值者自宜珍藏,但不在这古籍的稿本之列。
稿本又应分为三类,即“原稿”、“清稿”和“写样待刻稿”。原稿:是作者的手稿,一般是亲笔。清稿:原稿往往要经作者涂改,涂改得多了,就由作者自己或请别人重抄一遍,叫清稿。写样待刻稿:著作要刊刻时,如第三章所说要在印好的方格纸上用刻书的字体、刻书的要求把全书腾写一遍,叫做“写样”。
编辑本段批校本
“批校本”,是一个笼统的广义词,它包括了“批本”、“校本”、以及既校又指的“批校本”。批本:是在刻本或抄本上施加批评圈点。校本:是在刻本或抄本上用其他刻本抄本或其他古籍来校出异文,改正文字。批校本:这是狭义的批校本,即指既校又加圈点评语的本子。
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叫“过录本“的,是借到了一部名人或有价值的批本、校本或批校本,自然另找一部相同的刻本把这种批校原样过录在上面。
编辑本段影印本
这里所说的是影印本,是狭义的专指我国古籍的影印本,是把古籍的刻本以及前面讲过的活字本、套印本、插图本、抄本、稿本、批校本等摄影后制版印刷,
印成基本上保留原书面貌的本子。这种摄影和制版的技术,都是从国外引进的,在这以前要新本子保留原书面貌,只能用前面讲过的仿刻、覆刻等办法,但即使最精细的覆刻,也不如这种影印的新技术之能不走样。因为这种新技术引进后,很快地“洋为中用”用在影印古籍上面,从清后期开始,到民国时已基本上取代了前此仿刻、覆刻而成为古籍出版的一种重要方式。 我国用来影印古籍的技术,大体有石印、珂罗版印、金属版印、照相胶版印几种。
书者,述也,以文字记述事物者也,书之含义甚多,今人称述书为书籍,为别于书法言也。书籍之肇始甚早,文字发明之后,即有书籍。不过,各代所用书写之质料,及其装订之形式,多有不同耳。从古至清,所有之书籍,以其形式可分为三期。由古至周末,为简牍时期;由秦至唐,为卷轴时期;由宋至清,为线装时期,兹分别述之如下:
简牍时期:三代以前,所用以载文者,竹木而已。载于竹者,曰简;载于木者,曰牍;连编简牍,则谓之策。古者,大事书之于策,小事则书之于简牍而已。初以刀刻,继以漆书,周宣王时,始有墨书。三代以上社会之文化,完全赖此以推进,国家之文明,亦完全赖此以保存,与后世之书籍功用正同。是简牍者,实即当时之书也,创之最早,行之最久。降及周末,尚仍流行“孔子读易韦编三绝”。既以韦编,其为简策也可知。是孔子之时之所谓书籍者,仍为简牍也。由古至周,所有书籍完全为简为牍,故谓之为简牍时期。 卷轴时期:嗣以简牍之书写烦难,而所载之文字有限,在秦以前人文简易之时,尚足应用。及秦灭六国,事务增繁,官私文书,日益增多,以前书写之方式,在事实上已感运用不能圆滑,不适于使用。而首感棘手者,厥为狱隶。因狱隶之文字,时间有限,不能任意积压,遂由狱隶之片倡而自动发生改革。篆书之耗时也,而改篆为隶;竹木之难治也,而代以缣素。以帛作书,从此肇始。但缣素价昂,一般平民无力购用。故缣素虽兴,只于官方通行,社会尚不普遍也。即以前所遗传之典籍文书,仍以简策保存者为多;钞录于缣素者,尚少也。迨至汉时,发明造纸,从此书写上又发生一极大之转变。盖纸为书写之惟一合适质材,有缣素之长而无竹木之短,价值既廉,得之亦易。此后遂以纸张为书写之独用品,缣素竹木均受自然之淘汰,而无人使用矣。惟无论缣素或纸张,其文字均系手写,所谓书籍者亦不过手写之纸卷,并非如今日之书也。及隋文帝开皇十三年,敕废像遗经,悉令雕撰。从此始有刻板印刷之书籍。以常理言之,刻印与抄写,其难易何止倍蓰,宜乎刻印发明,社会景从,各种书籍均改刻印也。乃事实竟大谬不然,除敕令刻印之刻经典外,其余文书仍均手抄,且以抄本为贵。此固由于提倡者之不力,要亦由于刻印之不佳使然。盖刻印初创前无取法,办理者既非有经验之人,而从事者又系毫无训练之辈。刻印度既不精良,文字尚多错误,其不受社会欢迎,固其宜也。且当时之士子,尚有一种特殊之成见,以为手抄一次,足抵目读数次。故多数上层社会家庭,仍多为其子弟聘请名师,专为指示抄写一切经史,印刷之书,概不购读。故刊印之木虽发明于隋,然终隋之世,未有特殊之进展。及唐,刻印之事,仍未畅行,社会心理仍贵抄录,不尚雕撰。迨至五代,后唐长兴三年二月,冯道、李愚等奏请刊印九经,从此重要经书均用刻印,而不再事抄写矣。雕刻刷印,至此方为成功。然一般每易误会,以为一代所刻之经书,即与现之经书同。其实则相去悬殊,极为不同。盖自以缣素作为以来,直至五代所有之书籍,无论缣素或纸张,无论手抄或刻印,均系成卷成轴,所谓邺候架插三万轴者是也。并非如今装辑成本、成册、成部、成套者,其一卷即系一卷书。《史书》载宋以前之书籍,均系若干卷,并无若本者,盖系统记实。非如今以卷为虚以设之符号,有名无实地。其后,以卷本之舒卷为不便,检阅烦难,乃变而为折,又以折之久而易断,乃分为薄帙。及至有唐中叶,又创用叶子,即将长卷折叠成为若干叶,其形式宛如今之手折,或前清朝考之籍,无论缣素或纸张,无论手写或刻印,其形式完全为卷轴,故谓之为卷轴时期。 线装时期:至宋,因长卷之种种不便,遂依据叶子之格式,而改进为今日之线装式。即将一叶分割,使不连续,以一叶为一板,一叶为变易,但在检阅上、诵读上以及收藏,其为便利已不可以道里计也。故吾人所读之线装书,其实际肇始于宋,为时仅千年。宋以前,绝未有线装书也。文字多为刻印,抄写者甚少。至宋仁宗庆历中,有布衣毕升为活板,用胶泥刻字,从此又有活字印板之发明。元王桢亦有活字印刷法。明弘治嘉靖中,无锡华燧、安国先名曰“了聚珍板”。是均活字印刷也。在印刷上比较经济,但在书籍上,固与刻印无殊也。总之,自宋至清,其书籍之形式完全相同,均为线装,故此时期谓之为线装时期。清末则渐有洋装,民国后且有取线装而代之之势,其形式与装订,尽人所悉,毋庸赘述矣。 历代流传下来的古籍分为抄写本、刻印本两类,抄写本即人工抄写的图书,刻印本即采用雕版印刷或活字印刷的图书。但具体区分,又有种种不同的版本名称。
写刻情形:
按照写刻的不同情情形,可分为祖本、写本、影写本、底本、抄本、精抄本、稿本、彩绘本、原刻本、重刻本、精刻本、修补本、递修本、配本、百衲本、邋遢本、活字本、套印本、巾箱本、袖珍本、两截本、石印本、铅印本等等。
祖本,版本学中的专业术语。中国古籍中无论是刻本或是写本,最接近著作人或成书年代的本子最为真实完整,错误也最少,称为祖本或母本。
底本,是古籍整理工作者专用的术语。影印古籍时,选定某个本子来影印,这个本子就叫影印所用的底本。校勘古籍时要选用一个本子为主,再用种种方法对这个为主的本子作校勘,这个为主的本子也就叫校勘所用的底本。标点古籍时也要选用一个本子在上面施加标点,这个本子也可叫标点使用的底本。注释、今译以及做索引时,也都要分别选用一个本子来注,来译,来做索引,这个本子也可叫注释、今译或索引的底本。除影印外,其他各种整理方法所用的底本,通常也可叫做“工作本”。
写本,早期的图书,都依赖于抄写流传,雕版印刷术普及之后,仍有不少读书人以抄写古籍为课业,所以传世古籍中有相当数量是抄写本。宋代以前,写本与抄本、稿本无较大的区别,但宋元以后,写本特指抄写工整的图书,例如一些内府图书,并无刻本,只以写本形式传世,像明代《永乐大典》、清代《四库全书》以及历朝实录。
影写本,明清时期,藏书家为保存稀见宋元版书原稿,雇请抄手,用优良纸墨,照原样影摹下来,版式、字体往往与原本相差无几,这样的写本被称作影写本,又叫影抄本。其中以汲古阁毛氏影宋写本最为著名。
抄本,精抄本,由于工抄写的图书,非抄写者亲撰。其中抄写精美,字体工整的称为精抄本。
稿本,已经写定尚未刊印的书稿,称为稿本。其中,由作者亲笔书写的为手稿本,由书手抄写又经著者修改校定的为清稿本。稿本因其多未付梓,故受人重视,尤其是名家手稿及史料价值较高的稿本,一向为藏书家珍爱。
彩绘
本文2023-08-06 21:31:1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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