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忆江南如何解释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白居易的忆江南如何解释,第1张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

古语云,言而无文,行而不远。白居易的忆江南词从写成,流传至今,已是一千多年,而且还将一直流芳百世,那么这寥寥数语,文在何处?如何能“行”如此之远呢?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呆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这三首忆江南,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要用十几个字来概括江南春景,实属不易,白居易却巧妙地做到了。他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在大诗人杜甫的诗里常常可见,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两种不同的颜色互相映衬,使诗意明丽如画。白居易走的也是这条路,从他的诗里也可见端倪,“夕照红于烧,晴空碧胜蓝”、“春草绿时连梦泽,夕波红处近长安”、“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我们想象中的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几乎无需更多联想,江南春景已跃然眼前。

既是“能不忆江南”,那么杭州这个白居易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是什么给他的感受最深呢?古籍载:“杭州灵隐寺多桂。寺僧曰:‘此月中种也。’至今中秋望夜,往往子堕,寺僧亦尝拾得。”既然寺僧可以拾得,那么看起来,白居易做杭州刺史的时候,很有兴趣去拾它几颗,也似多次去灵隐寺寻找那月中桂子,正好欣赏三秋月夜的桂花。白居易是诗人,自然不乏浪漫的气质,在八月桂花暗飘香的月夜,徘徊月下,流连桂丛,时而举头望月,时而俯首细寻,看是否有桂子从月中飞堕于桂花影中。这是何等美丽动人的一副画面。一个寻字,而情与景合,意与境会,诗情画意,引人入胜。

也许,月中桂子只是传说,那么钱塘潮奇观确实是存在的。寻桂子不一定能寻到,潮头却是真正看得到的感受极深的景观。钱塘江自杭州东南流向东北,至海门入海。钱塘潮每昼夜从海门涌入,异常壮观。钱塘潮在每年中秋后三日潮势最大,潮头可高达数丈,正因为如此,所以白居易写他躺在他郡衙的亭子里,就能看见那卷云拥雪的潮头了,趣意盎然。上句写跑去寺里寻找那美丽的传说,下句写自己悠然躺在床上看澎湃的钱塘潮,一动一静,从中我们可以一窥作者内心蕴涵的种种心理活动,也许可以感受到杭州的难忘。

第三首,写的是苏州。吴酒一杯春竹叶,也许有人会说,竹叶青并非是吴酒啊,这是怎么回事呢?一来,竹叶是为了与下句的芙蓉对偶,二来,“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并非一定是指竹叶青酒,而是指能带来春意的酒。白居易在另一诗里就有“瓮头竹叶经春熟”的说法,而且白居易所在的中唐时代,有不少名酒以春字命名,如“富水春”、“若下春”之类。文人大多爱酒,白居易应该也不例外,喝着吴酒,观“吴娃双舞”犹如醉酒芙蓉的舞姿。“娃”者,即是美女,西施就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建的房子就叫“馆娃宫”。也许白居易这样写,就是出于对西施这位绝代佳人的联想吧。十多年后,他在洛阳,回忆起当年饮酒观舞,不禁叹道:“早晚复相逢?”。早晚,是当时的口语,意思就是何时。

三首词,从今时,忆起往日,最后又回到今天,从洛阳到苏杭,从今日直至十多年前的往事,今、昔、南、北,时间,空间都有极大的跨度。白居易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抚今追昔,无限深情地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使自己得到了一定的精神满足。而我们今日读此词,则因为白居易的出色描写,也能得到某种精神满足,不知当时白居易是写给自己回忆的,还是留待后人欣赏的,你觉得呢?

忆江南①

唐白居易

江南好,

风景旧曾谙。②

日出江花红胜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③

能不忆江南。

作者

772-846 ,字乐天,太原(今属山西)人。唐德宗朝进士,元和三年(808)拜左拾遗,后贬江州(今属江西)司马,移忠州(今属四川)刺史,又为苏州(今属江苏)、同州(今属陕西大荔)刺史。晚居洛阳,自号醉吟先生、香山居士。其诗政治倾向鲜明,重讽喻,尚坦易,为中唐大家。也是早期词人中的佼佼者,所作对后世影响甚大。

注释

①据《乐府杂录》,此词又名《谢秋娘》,系唐李德裕为亡姬谢秋娘作。又名《望江南》、《梦江南》等。分单调、双调两体。单调二十七字,双凋五十四字,皆平韵。 ②谙(音安):熟悉。 ③蓝:蓝草,其叶可制青绿染料。

品评

此词写江南春色,首句“江南好”,以一个既浅切又圆活的“好”字,摄尽江南春色的种种佳处,而作者的赞颂之意与向往之情也尽寓其中。同时,唯因“好”之已甚,方能“忆”之不休,因此,此句又已暗逗结句“能不忆江南”,并与之相关阖。次句“风景旧曾谙”,点明江南风景之“好”,并非得之传闻,而是作者出牧杭州时的亲身体验与亲身感受。这就既落实了“好”字,又照应了“忆”字,不失为勾通一篇意脉的精彩笔墨。三、四两句对江南之“好”进行形象化的演绎,突出渲染江花、江水红绿相映的明艳色彩,给人以光彩夺目的强烈印象。其中,既有同色间的相互烘托,又有异色间的相互映衬,充分显示了作者善于着色的技巧。篇末,以“能不忆江南”收束全词,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把读者带入余情摇漾的境界中。

古诗今译

江南是个好地方,那里的风景我熟悉。日出时,江边红花比火还红艳,春天里,一江绿水仿佛被蓝草浸染。怎能让人不常常思念美好的江南?

名句赏析——“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这是一幅五彩的画,画出了江南好。白居易虽出生在北方,但担任杭州刺史、苏州刺史后,苏、杭的秀丽风景给他留下了美好的记忆,回到北方以后他写了不少怀念旧游的作品,《忆江南》便是其中的代表作。这首诗开篇就感叹“江南好”,江南好,好在何处,当然是一言难尽,而一首词的篇幅很小,容不得详细叙述,白居易在这里选择了江花和春水,衬以日出和春天的背景,显得十分鲜艳奇丽,生动地描绘出江南春意盎然的大好景象。“日出”二句对仗工整,色彩明丽,是一句广为后人传诵的名联。在作者笔下,江花与火对照,花的红艳令人赞叹;描绘江水,绿、蓝并举,水色的碧绿深浓似在眼前。短短两句十四个字,写尽了江南春日胜景。如此美丽的景色,怎能不使作者魂牵梦绕?因此,末句“能不忆江南”便自然流出,而作者对江南的忆念之情,对江南赞美之情也在不言中洋溢出来。

既是“能不忆江南”,那么杭州这个白居易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是什么给他的感受最深呢?古籍载:“杭州灵隐寺多桂。寺僧曰:‘此月中种也。’至今中秋望夜,往往子堕,寺僧亦尝拾得。”既然寺僧可以拾得,那么看起来,白居易做杭州刺史的时候,很有兴趣去拾它几颗,也似多次去灵隐寺寻找那月中桂子,正好欣赏三秋月夜的桂花。白居易是诗人,自然不乏浪漫的气质,在八月桂花暗飘香的月夜,徘徊月下,流连桂丛,时而举头望月,时而俯首细寻,看是否有桂子从月中飞堕于桂花影中。这是何等美丽动人的一副画面。一个寻字,而情与景合,意与境会,诗情画意,引人入胜。

也许,月中桂子只是传说,那么钱塘潮奇观确实是存在的。寻桂子不一定能寻到,潮头却是真正看得到的感受极深的景观。钱塘江自杭州东南流向东北,至海门入海。钱塘潮每昼夜从海门涌入,异常壮观。钱塘潮在每年中秋后三日潮势最大,潮头可高达数丈,正因为如此,所以白居易写他躺在他郡衙的亭子里,就能看见那卷云拥雪的潮头了,趣意盎然。上句写跑去寺里寻找那美丽的传说,下句写自己悠然躺在床上看澎湃的钱塘潮,一动一静,从中我们可以一窥作者内心蕴涵的种种心理活动,也许可以感受到杭州的难忘。

第三首,写的是苏州。吴酒一杯春竹叶,也许有人会说,竹叶青并非是吴酒啊,这是怎么回事呢?一来,竹叶是为了与下句的芙蓉对偶,二来,“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并非一定是指竹叶青酒,而是指能带来春意的酒。白居易在另一诗里就有“瓮头竹叶经春熟”的说法,而且白居易所在的中唐时代,有不少名酒以春字命名,如“富水春”、“若下春”之类。文人大多爱酒,白居易应该也不例外,喝着吴酒,观“吴娃双舞”犹如醉酒芙蓉的舞姿。“娃”者,即是美女,西施就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建的房子就叫“馆娃宫”。也许白居易这样写,就是出于对西施这位绝代佳人的联想吧。十多年后,他在洛阳,回忆起当年饮酒观舞,不禁叹道:“早晚复相逢?”。早晚,是当时的口语,意思就是何时。

三首词,从今时,忆起往日,最后又回到今天,从洛阳到苏杭,从今日直至十多年前的往事,今、昔、南、北,时间,空间都有极大的跨度。白居易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抚今追昔,无限深情地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使自己得到了一定的精神满足。而我们今日读此词,则因为白居易的出色描写,也能得到某种精神满足,不知当时白居易是写给自己回忆的,还是留待后人欣赏的,你觉得呢?

罗先生将子龙将军塑造成一个汉末三国时期“完美将军”的形象。武力绝世,人品罕见,不近女色,绝对冷静,而且,帅。这样的角色,不深入人心,不能够啊!

演义精彩了,合着历史上的子龙,果真那么能打?

陈寿对五虎将作传,其实都很寒碜,五人传记加一块儿,抵不上半个诸葛亮。这和我们心中的天平,恐怕有点儿不一致。赵云的传记,也不例外。

赵云传里,其实并没有直接记录他的实战细节——怎么样,有没有意外——但幸好,陈寿在评语里写了“强挚壮猛,并作爪牙”八个字,让我们能一窥究竟。

前四个字,是就赵云个人战力说的。意思明白:子龙将军,很强壮,很勇猛,自然很能打;后八个字,是就赵云统军能力说的。意思也明白:子龙将军,是大国先锋式的人物——哪儿有难了,就去,去了,就能搞定。

赵云这种角色,在魏国,就是乐进、于禁、徐晃这几位存在。张辽和张郃恐怕有点儿偏差,张辽在个人战力上,怕是稍微高过赵云一些的;至于张郃,则已是方员大将的存在,拿他和前期的关羽比,没问题,比赵云,则有点儿委屈他,当然,他可能不如赵云能打。

哪位说了,长坂坡救主这事儿,您怎么不提,甭急,且听我道来。

要说长坂坡救主在人心中的名气,又得拜罗老先生妙笔生花了。三国演义里的封神之战,现实中,不过一句话,几十个字。

及先主为曹公所追于当阳长坂,弃妻子南走,赵云身抱弱子,即后主也,保护甘夫人,即后主母也,皆得免难。

并没有哪句提到赵云在这场战役中做了罗贯中笔下那些不是人做的事儿,什么一人挑掉曹魏五十多员战将,还得都是名将;什么收掉曹军十几面大纛——我不知赵云是怎么拿得过来,毕竟他的手没有典韦那么大。

就是简简单单:保护了后主,保护了甘夫人,没被曹军捉住,完事。甚至,有没有和曹军交战过,都不好说,为啥呢,因为赵云要保护一位婴儿和一位妇女啊,躲都躲不及呢,诸位换位思考,看是不是这么个事儿。

然而我们毕竟没有明证,所以还是先放一放。不过下面这位,就恐怖了。典韦在濮阳争夺战时,曾有过这样盘古开天地级的表现:

典韦手里握着十余把戟,声如轰雷,一跃而起,抵挡典韦的敌军,没有一个不应声而倒。

这是个怎样的情境?成百上千人围攻曹军,典韦带着敢死队,在乱军之中左砍右杀,所到之处无不应声而倒,最后硬生生把曹操给拔了出去,吕布勇猛,也身自搏战了,但也没捞着半点便宜。这里有一个细节,其实非常恐怖,诸位知道,典韦的兵器是双戟,曹军中有歌谣:“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典韦在濮阳之战时,双手拿着十余把戟,这下吓人了:拿着将近两百斤的兵器砍杀,敌人不被打跑,还能不被吓跑?

们还是没有分出二位的高下,尽管这是因为没有赵云战力的直接记载,但当年陈寿作史时,没有引用的一部古书,或许能颠覆我们的认知。裴松之在为三国志作注时,曾经引用过一本叫做《云别传》的史料,里面正好有对赵云战力的直接记载。汉中战役期间,赵云为了救援黄忠,曾经参与过一次肉搏战。

曹操大军出动,赵云被曹军大军的先锋军攻击,赵云刚和曹军先锋交战时,曹操后续大军已经杀到,当时的情形非常严峻,赵云于是向前,突入敌军阵中,边打边退。

这处记载,直接将典韦的战力和赵云拉开了层次。按照典韦的风格,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还能不“手持十余大戟,先登冲入万军之中,左砍右杀,如入无人之境?”绝对不会如赵云般且战且却,边打边退。当然,赵云当时不想恋战,但典韦当年的情况或许比赵云更不应该恋战,然而典韦的表现还是胜过赵

私以为,典韦不仅和赵云不是一个级别,和五虎将里的马超、黄忠,也不是一个级别。如果我提到关羽和张飞,诸位可能不服,但若论起勇猛,则关羽和张飞真的未必能打过典韦(以及许褚)这样不世出的怪物。

《宋史·岳飞传》:“初,兀术有劲军,皆重铠,贯以韦索,三人为联,号‘拐子马’,官军不能当。是役也,以万五千骑来,飞戒步卒以麻札刀入阵,勿仰视,第斫马足。拐子马相连,一马仆,二马不能行,官军奋击,遂大败之。兀术大恸曰:‘自海上起兵,皆以此胜,今已矣!’”岳飞用的就是麻札刀,即钩镰枪。

你可以看《二十四史》中的宋史。

《宋史》撰修于元朝末年,全书有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计四百九十六卷,约五百万字,是二十五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早在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因体例未定而未能成书。元朝末年,丞相脱脱主张分别撰修宋、辽、金三史,各自独立,这一意见得到元顺帝的同意,于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三月开局,三史同时修撰。

经过二年半时间,至正五年(公元1345年)十月,《宋史》匆匆成书。

《宋史》是在原宋《国史》的基础上删削而成的。两宋时期,史官组织完备,雕版印刷术广泛应用,书籍流传和保存都较为便利,积累了大量史料。这就为元修《宋史》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宋史》修撰者匆匆急就,在史料的裁剪、史实的考订、文字的修饰、全书体例等方面存在不少缺点,如一人两传,无传而说有传,一事数见,有目无文,纪与传,传与传,表与传,传文与传论之间互相抵牾等,这使它在二十五史中有繁芜杂乱之称。尽管《宋史》存在不少缺点,但是它卷帙浩繁,仅《列传》就有二千多人,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叙事详尽,就史料的学术价值而言详胜于略。同时《宋史》的主要材料是宋代的国史、实录、日历等书,而《宋史》是保存宋代官方和私家史料最有系统的一部书。

明朝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正式向明朝宣战,由此拉开了改朝换代的序幕。敢直接与明政府角力,足以说明努尔哈赤的实力足够强大。但是努尔哈赤能够有这个实力,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他自己和他的祖先、父辈们努力和不断努力的结果。都说成功人士背后的故事更精彩,那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努尔哈赤的人生“第一桶金”吧。

明朝对关外少数民族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以夷制夷。这个政策不仅省钱省力,而且在一段时间内效果非常好。只不过明朝政府和守边官员一旦懈怠,或者因为对边境以外的情况不完全了解,弄错了团结对象,后果相当危险。大辽治理白山黑水,大金治理蒙古高原就是这样,后者取而代之。

其实早在明朝英宗统治时期,这种以夷制夷的方法就有一个重大缺陷。好在有一批有能力的大臣力挽狂澜,但此后明朝并没有制定出更有效的方法来解决外夷问题。有隐患就可能出现混乱。直到嘉靖末年,发生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错误:——年建州女真人王高父子造反。熟料从此不得安宁,船翻在明朝的阴沟里。

据清代古籍记载,艾辛乔罗家境显赫,祖上是建州佐为女真的首领。不管古书记载是真是假,努尔哈赤的祖父觉长安那一代开始衰落,建州佐为的首领已经换了人。尽管如此,此时的绝长安还是有一定的实力和财力的,至少应该是个部落首领。所以他的儿子塔克,也就是努尔哈赤的父亲,才得以建立高国,他的妻子王高的女儿塔拉希有三个儿子,他的长子是努尔哈赤,所以王高是努尔哈赤的祖父。

随着王高实力的逐渐增强,他变得锋芒毕露,一心要反对明政府,这着实让觉长安父子感到十分不安。此时喜玛拉雅一家已经过世,于是决定背叛王高,投靠明朝边关官员。他们投靠的正是大名鼎鼎的李。当然,觉长安父子的投靠是一种隐蔽的行为,他们不敢让王高知道。

对于爵长安父子的主动投降,自然是欢迎李的。但是,李怀疑这对父子的忠诚,于是李以好朋友的名义把努尔哈赤留在了自己家里。名义上照顾它,实际上是把它当人质养着。因此,努尔哈赤十几岁后就住在李的家中。

住在李家里的这段时间,使努尔哈赤有机会了解汉文化。再加上努尔哈赤本人天赋异禀,很快就具备了阅读三国演义等历史典籍的文化水平。这样的机会在建州女真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同时,努尔哈赤利用这段时间与李和李的次子李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据当时古籍记载,努尔哈赤与李情同父子,与李情同手足。这段早期经历对努尔哈赤的人生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努尔哈赤的这段经历可以发现,努尔哈赤从小就有很强的适应环境和把握机遇的能力,少年时就懂得面对逆境如何经营自己的人生。这个本事很多人一辈子都比不上,但是努尔哈赤做到了。这与努尔哈赤幼年丧母的不幸童年经历有关,但更多的是源于他与生俱来的天赋和一颗出人头地的心。

努尔哈赤十六岁那年,努尔哈赤以结婚为借口,离开李,回到建州。由于幼年丧母,努尔哈赤兄弟经常住在祖父王高的家里。好景不长,一场灾难带来了怒

万历二年,李正式向嚣张已久的王高发起总攻。李不愧为一个名人。再过几天,他就要把霸道的王高带回老家古乐了。古乐城,王高经营已久,易守难攻,所以凭借地理优势拼死抵抗。见此情况,李用火对进行了突然袭击。果然奏效,王高的军队猝不及防,迅速溃败。李入侵并一举占领了城。王高见大势已去,仓皇而逃,他的长子阿泰也同时逃脱。但努尔哈赤和他的兄弟没能逃脱,被明军俘虏。

就在这时,努尔哈赤再次展现了他的机智。努尔哈赤见到李时,紧紧抓住李的马腿,乞求他的死亡。李认了努尔哈赤,不忍心,就把他们兄弟俩抓到部队里当苦力。在关键时刻,努尔哈赤利用自己的机智和与李的老关系,救了自己和兄弟们的命,说成功的人总是有好运气的。但是,这种好运起源背后的故事,真的很值得人们回味。

被俘后的努尔哈赤对极为恭敬,甚至频频巴结李,试图取得的信任。李是一个享受巨大成就、过着奢华个人生活、痴迷于身外之物的人。这样的人很容易被“糖衣炮弹”击倒。再加上之前与努尔哈赤的关系,李不仅放松了警惕,还开始有意培养努尔哈赤。李打算把努尔哈赤培养成一支忠于自己国家的地方势力。

可惜李低估了努尔哈赤,他一生功勋卓著,无数女真、蒙古首领都栽在自己手里。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此时的疏忽最终葬送了明朝。

土匪头子王高逃走了,李自然不肯罢休。先是李抓了觉长安做人质,要挟塔克就范。塔克父子都在李手里,所以他们自然是百依百顺,不敢懈怠。不过塔克很聪明,他不想这么早暴露自己的卧底身份,所以塔克只提供线索,不亲自参与抓捕。

最后,王高逃到南关的哈达部落,被哈达万可汗的儿子们逮捕。当时的哈达部落是整个女真中实力最强的部落,它完全是为明朝“服务”的。所以可以断定,王高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到达哈达的领地的。塔克的命是唯一能让王高在建州的女真绝望的人,所以王高抓捕塔克的命可谓“功不可没”。

纸包不住火。觉长安和塔克父子的背信弃义终于被很多女真部落,甚至是自己家族的人知道了。这也是努尔哈赤在势力鼎盛时屡遭表亲攻击的原因之一。

万历三年,建州枭雄王高被处死。他死了,然后用他的瘦脑袋游来游去。努哈赤对他的祖父有着深厚的感情,非常崇拜他。晚清皇帝祭祖墓,必先拜王高。如此隆重的仪式,可以说明王高在努尔哈赤心中的地位。当众看到爷爷的头像,小伙子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如果你是一个一般的16岁青年,仇恨会战胜理智,但努尔哈赤把仇恨埋在心里,闭口不言,仍然照常侍奉李。年轻的努尔哈赤的深度可见一斑。

故事讲到这里,觉长安及其后裔似乎都已经效忠李,而努尔哈赤也与李建立了良好的父子关系。然而事实上,他们的“友谊之舟”并不可靠,他们的利益远远大于亲情。无论是绝代长安还是李都深知这一点。下一个重大“悲剧”的发生,恰恰印证了上述结论。

虽然王高死了,但他的长子阿泰没有一起被捕。经过几年的蛰伏,实力大增的接过父亲“反革命”的大旗,继续与明政府斗争,试图杀死李为父报仇。李当然什么都不肯做。现在有了收拾王高的实战经验,也擅长对付台湾。因此,李对胸有成竹,志在必得。事实上,急于让李露头作乱,正好借此机会消灭各路反动势力。

同理,如何收拾王高,如何对付台湾,导是快速取胜的必要环节。这一次,向导不仅是塔克,还有另一个人。他是尼坎瓦兰。注意,绝长安不在向导名单上,因为绝长安此时已经70多岁了,已经被阿泰俘虏,囚禁在古乐城。

关于觉长安被阿泰囚禁的原因,历来众说纷纭。更可信的是,觉长安去古乐城看望他的孙女,也就是阿泰的妻子,因其与阿泰的政治观点偏左而被阿泰囚禁。我个人猜测,绝长安已经知道了李要攻打古拉城的消息,并劝说台方尽快收手,以免被杀。然而,阿泰怎么能就此止步呢?就连阿泰也已经知道当年的惨败与觉长安父子有直接关系,于是囚禁了觉长安。

李的大明官兵如期而至,在塔克士和尼坎外兰的带领下,分别攻克了阿海和台湾守卫的城池。根据事实的结果推测,塔克士以明军向导的身份主攻阿海珐,尼坎外兰和李则以攻台为主。三三五四火攻的老方法被用来攻击李。在强大的火力下,明军很快攻占了这座城市,并枪毙了黑帮头目阿泰,而爵长安老人早已葬身火海,被烧成了碎片。塔克从另一条路赶来寻找他的父亲,而埋伏在暗处的李被杀了。

李产生除掉塔克的想法主要有三个原因:

1爵长安和塔克士这对父子,对自己并不忠诚。李对他们的口是心非极为反感;

2塔克骁勇善战,足智多谋,他误“杀”了父亲爵长安。李很担心自己会成为王高第二,成为他的敌人;

3Nikamwai兰花蛋。肯外兰的想法很简单。除掉觉长安和塔克史,李的“大腿”就由他一个人抱了。

基于以上分析,李最终以塔克的发型和衣着与土匪相似为借口,将塔克击毙。于是,传说后来的觉长安和塔克父子同时死在古勒城。

此时努尔哈赤正在向叶的亲戚求爱,所以刚好躲过了这场劫难。其实努尔哈赤的求爱很可能是塔克刻意安排的,就是为了让努尔哈赤逃离这一场流血事件。所以在这样一个残酷守法的生存环境中,智慧对于生存是如此重要。

逃过一劫的努尔哈赤听说父亲和父亲都死了,悲痛万分,义愤填膺。但努尔哈赤并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而是理性地与明朝边关官员谈判。李知道自己理亏,李不想让尼康外兰包揽所有战果,于是给了努尔哈赤丰厚的赔偿,还给了努尔哈赤统帅的军衔。应该说,通过这次谈判,努尔哈赤取得了经济和政治的双丰收。

再加上祖祖辈辈留下的遗产,努尔哈赤得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而所谓的“第一桶金”也不过百人而已。努尔哈赤带着这一桶金,开始了伟大的征程。

郭宝玉,字玉臣,华州郑县人,唐中书令子仪(郭子仪)之裔也。通天文、兵法,善骑射。金末,封汾阳郡公,兼猛安,引军屯定州。岁庚午,童谣曰:“摇摇罟罟,至河南,拜阏氏。”既而太白经天,宝玉叹曰:“北军南,汴梁即降,天改姓矣。”金人以独吉思忠、仆散揆行中书省,领兵筑乌沙堡,会太师木华黎军忽至,败其兵三十余万,思忠等走,宝玉举军降。木华黎引见太祖,问取中原之策,宝玉对曰:“中原势大,不可忽也。西南诸蕃勇悍可用,宜先取之,藉以图金,必得志焉。”又言:“建国之初,宜颁新令。”帝从之。于是颁条画五章,如出军不得妄杀;刑狱惟重罪处死,其余杂犯量情笞决;军户,蒙古、色目人每丁起一军,汉人有田四顷、人三丁者签一军;年十五以上成丁,六十破老,站户与军户同;民匠限地一顷;僧道无益于国、有损于民者悉行禁止之类:皆宝玉所陈也。

帝将伐西番,患其城多依山险,问宝玉攻取之策,对曰:“使其城在天上,则不可取,如不在天上,至则取矣。”帝壮之,授抄马都镇抚。癸酉,从木华黎取永清,破高州,降北京、龙山,复帅抄马从锦州出燕南,破太原、平阳诸州县。甲戌,从帝讨契丹遗族,历古徐鬼国讹夷朵等城,破其兵三十余万。宝玉胸中流矢,帝命剖牛腹置其中,少顷,乃苏。寻复战,收别失八里、别失兰等城。次忽章河,西人列两阵迎拒,战方酣,宝玉望其众,疾呼曰:“西阵走矣!”其兵果走,追杀几尽。进兵下挦思干城。次暗木河,敌筑十余垒,陈船河中,俄风涛暴起,宝玉令发火箭射其船,一时延烧,乘胜直前,破护岸兵五万,斩大将佐里,遂屠诸垒,收马里四城。辛巳,可弗叉国唯算端罕破乃满国,引兵据挦思干,闻帝将至,弃城南走,入铁门,屯大雪山,宝玉追之,遂奔印度。帝驻大雪山前,时谷中雪深二丈,宝玉请封山川神。壬午三月,封昆仑山为玄极王,大盐池为惠济王。从柘柏、速不台二先锋收契丹、渤海等诸国,有功,累迁断事官,卒于贺兰山。

历史名著《资治通鉴》中确实有吃人的记载:

黄巢军中无粮,掠人为食。生投于锥硝,并骨食之。

黄巢平,秦宗权复炽,军行无粮,车载腌尸以从。以盐尸为粮,也是中国的一大发明。

再晚些,朱茂贞和朱全忠争夺天子,冬,大雪。城中食物已尽。冻饿死不可胜数,有些人卧而未死,肉已经被人割了。市场卖肉,人肉数百,犬肉五百。

刘守光围沧州。城中食尽。选男女赢弱者烹之,以给军食。

更早些,忘莽末年“关中人相食”。

隋末,民外为盗贼所掠,内为官吏所赋。生计无遣。无食,吃掉草木和树皮后,煮白土为食。诸物皆尽,乃相自食。

将人肉分为三六九等而吃人的记载出自宋·庄绰《鸡肋编》:

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开始吃人,江淮之间人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比猪肉还便宜;肉质还分等级,男女老幼不等,“自靖康丙午岁(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擦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陷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意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

王小波的《红拂夜奔》谈到:

隋炀帝在位时,常在洛阳城外招募菜人,应募者可以从城外搬到城里住些日子,有吃有喝有房子住。等到他养得肥胖,皇帝大宴各国使节时,就给他脑后一棒,把他打晕,然后剥去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在身上抹上番茄酱,端上桌去招待食人生番。端上桌时是活人,端下来就只剩一副骨架。有时候碰上那些酋长的胃口不好,只把内脏吃掉了,剩下空帮子却活过来,那就是最可怕的事。那个菜人从盘子里醒来,抬起头来一看,原来鼓鼓的肚皮只剩了个大窟窿,总要惨叫一声:"怕的就是这个!"据我所知,每次皇帝招募菜人,应募者都极多,这都是为了在被吃掉之前能在洛阳城里住几天。这一点在我看来很难理解,因为洛阳不过是个烂泥塘罢了,而且相当招蚊子,但是有好多人并不这样看。对于他们来说,洛阳是宇宙的中心,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洛阳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大城。

明 刘侗 于奕正 《帝京景物略·白云观》:“真人名 处机 ,字 通密 , 金皇统 戊辰正月十九日生……今都人正月十九,致浆祠下,游冶纷沓,走马蒲博,谓之燕九节。又曰宴丘。”亦省称“ 燕九 ”。 明 刘若愚 《酌中志·饮食好尚纪略》:“﹝正月﹞十九日,名燕九是也。都城之西南,有 白云观 者,云是胜国时, 邱真人 成道处。此日僧道辐辏,凡圣溷襍,勋戚内臣,凡好黄白之术者,咸游此访丹诀焉。” 清 方文 《正月十九日龚孝升都宪社集观灯》诗:“京师胜日夸燕九,远近黄冠会 白云 。”参见“ 宴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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