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牺尊的出土记录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1收藏

春秋牺尊的出土记录,第1张

牺尊作为齐地齐国的“特产”之一,不但制作华美,而且“产量”丰富。自秦汉魏晋到今天,齐国牺尊的发现,见于记载的已有四件:曹魏时期(220-260年),在鲁郡(今曲阜、滕州、泗水一带)地中发现齐大夫子尾陪嫁其女儿的牺牛形酒尊一件,有铭。西晋永嘉(307-312年)中,曹嶷(yí)在青州发掘齐景公冢时得二尊,也作牺牛形。1982年7月17日,在齐国故城南约5公里的商王村原临淄区砖窑厂,齐中华等5名工人取土时发现了一件青铜酒器,后来献给了区文物管理所并得到了政府的表扬与奖励。经文物专家鉴定,确认是一件战国时期的金银错镶嵌铜牺尊。

该器物长46厘米,高283厘米 ,重65公斤,仿牛形,昂首竖耳,偶蹄。由头颅,体、盖分铸而成。首颈结合,有一项圈合缝自然遮掩,盖为一扁嘴长颈禽,禽颈反折,嘴紧贴背上,巧成半环形盖钮。两翅平展,羽翎均以绿松石铺填,通体以粗细相间的金、银丝嵌饰的几何云纹。设计独特,工艺娴熟,是战国时嵌金银工艺的佳品,国之瑰宝。 从国宝牺尊的铸造和镶嵌工艺上可反映出齐国手工艺技术水平的高超,同时也反映了齐国经济的繁荣昌盛。

<<穆天子传>>、《竹书纪年》、《国语》、《春秋左氏传》、《尚书、《周易》、《诗经》、《周礼》、《论语》、《孟子》、《荀子》、《韩非子》、《太公兵法》、《孙子兵法》、《孙膑兵法》、《鬼谷子》、《庄子》、《墨子》、《孝经》、《法经》、《司马法》、《吴起兵法》、《管子》、《商君书》、《黄帝内经》、《尉缭子》、《道德经》

据《世本》、《史记·秦本纪》等记述,江为嬴姓国。何光岳先生曰:江为“东夷族与夷的一支。江,又作 、鸿、邛、邛,音鸿。卜辞有“鸿”的国名,系以鸿鸟为图腾,以后发展成为国号”。周代江则位于今河南正阳县东南、淮水北岸。这里发现有江国故城,平面长方形面积约175万平方米,时代为东周至汉代。徐少华先生认为,江人周初以前应在东方,周公东征伐淮夷,践奄后才南迁。周穆王时及其以后,溯淮河两岸西侵,渐入中土。西周晚期,召公平淮夷,江、黄等嬴姓诸族归附于周,各自所居即成为周王室承认的封土。江为小国,春秋早期先依附于楚,楚成王曾嫁妹于江。待齐国称霸时,江又改依于强齐。

《春秋》僖公二年(前658年),“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左传》曰:“服江、黄也”,杜预注:“江、黄,楚与国也,始来服齐,故为合诸侯”。不久,江又参加了北方诸侯谋楚的阳谷和召陵之会。和黄国一样,江国因惧楚,未敢贸然参与直接伐楚的行动。即便如此,也已得罪了决意北上东进的楚国。前624年,“楚师围江”。后因晋国出兵救江,楚师暂时撤走。第二年秋天,楚穆王再次出兵,一举灭掉江国。《左传·文公四年》记载,江的亡国,大大刺痛了同姓秦国,秦穆公为之服哀。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杜预《注》:“降服,素服也、}意思是秦伯公穿朴素的衣服,表示悲哀谦卑,和现在的降半旗意义是一样的。出次、不举、过数。大夫谏,(秦伯)公曰:“同盟灭, 虽不能救,敢不矜乎!(意思是虽然江国也为嬴姓,但不能相救,实为惭愧,大丢面子。)吾自惧也。

银雀山汉墓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市区银雀山西南麓,是全国规模较大的古代墓群之一,以西汉墓葬为主,兼有战国至唐、宋、元、明、清历代的墓葬群。该墓葬群于1964年被发现,1972年至1986年先后发掘一百余座墓葬,大多是西汉前期墓葬。

银雀山汉墓出土有竹简、漆木器、陶器、铜器和钱币等,以竹简最为珍贵。考古人员在古墓群发现的大量竹简,其中有中国古代四大兵法《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六韬》《尉缭子》和《墨子》《管子》《晏子春秋》《相狗经》《曹氏阴阳》等先秦古籍。尤其是失传1700多年的《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的同时出土震惊海内外,《汉武帝元光元年历谱》是中国迄今发现的最早、最完整的古代历谱。

银雀山汉墓群出土的这批珍贵竹简为研究中国先秦和汉初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哲学、文学、音训、简册、历法等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文献资料。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兵书有4000多部,而产生于2500年前的《孙子兵法》被世界公认为最出色的一部,然而,它的作者是谁,学者们争吵了一千多年。汉墓中出土失传1700多年的《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解开了历史上孙子和孙膑是否一人、其兵书是一部还是两部的千古之谜。汉简出土名扬四海,震惊中外,甚至与“马王堆”“兵马俑”齐名,被列为“新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但银雀山汉墓竹简所载史实与传世史籍有不同之处,如《史记·孙武吴起列传》记载齐魏桂陵之役比较详细,但根本未提及庞涓。至十三年之后马陵之役,方谓庞涓自杀,魏惠王的太子申被俘。简本《孙膑兵法·禽庞涓》谓孙膑擒庞涓于桂陵,与《史记》显然矛盾。从已有材料来看,孙膑擒庞涓确有可能在桂陵而不在马陵。

银雀山还有紧挨旁边的金雀山就是谜团组成。原来山体均呈红色,旧时总称赤石山,赤石山什么时候才开满金雀花和银雀花?为什么近在咫尺的两座小山岗却有两种相近的植物开着不同颜色的花朵?金雀和银雀花遍布大半个中国,为什么临沂唯独在这两座山岗上才能看到?是人为栽种,还是天然形成?

“金雀花”和“银雀花”,除了颜色有区别(金雀花和银雀花初开时都是**,但后期金雀花呈现红色,而银雀花则逐渐褪色成白色)外,形状也有差异(金雀花和银雀花从正面看都呈中轴线对称形,金雀花在中轴线上有一条凹陷槽线,而银雀花则无),它们都像一只只振翅飞翔的小雀。

发现的一号墓和二号墓,墓主人到底姓啥名谁?他们是夫妻,还是相差百年素昧平生的陌路?一号墓的主人为什么要以兵法殉葬?二号墓主人为什么要把《汉元光元年历谱》竹简带进阴间?《汉元光元年历谱》是我国考古史上发现的最早、也是最完整的古代年历,所记的朔晦干支,订正了自宋《资治通鉴目录》以来有关诸书的错误,难道他或者她和历法有什么瓜葛因由?

在那个时代考古发掘,出土的竹简自然会受到损坏,据说损坏的数量很是可观,这是时代造成的先天不良,不能怪罪在任何一个人的头上,但有一个问题也随之提出,既然损坏了那么多竹简,《孙子兵法》就仅仅只有短短的十三篇?

金雀山和银雀山是巨大的汉墓群,他们的主人是谁?他们为后世留下了什么?结合我们本地出土的众多的汉画像石,在汉代时,我们这里该是怎样的一番胜景?

到底是谁第一个发现了银雀山汉墓中的竹简?这个问题在竹简问世的前30年就不是什么谜,但随着人们对竹简汉墓的重视,特别是随着一些当事人的离去,原本清晰的历史现场变得扑朔迷离。

而在一号墓出土的两个耳杯底部刻有隶书“司马”二字,刻工较粗,据考古人员分析,应该为墓主人的姓氏,而非官衔。因为按照一般习惯,不会把官衔随意刻在器物上。但是从墓葬出土的大批兵书来看,可以肯定墓主人是一位关心兵法或与军事有关的人物。二号墓出土的陶罐肩部刻有“召氏十斗”四个字,“召氏”或是墓主人姓氏,但从1951年湖南长沙西汉刘骄墓出土署有“杨主家般”四字漆盘的情况看来,也可能是赠送人的姓氏。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墓葬距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的“焚书”,不算太远,而这座墓的随葬器物里,竟这么集中地保存下来了一批先秦典籍,却唯独不见儒家经典残简断片,难道这仅仅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吗?秦始皇所焚的究竟是些什么书?这些竹简,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个问题。

在春秋前期产生的正式典籍,由于文字内容的增多,其载体已不再是早期典籍所用的甲骨材料。《礼记·王制》称:“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忌。”《周礼·司民》称:“司民掌登易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仪礼·聘礼》称:“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左传·隐公十一年》曰:“灭不告败,克不告胜,不书于策。”这些记载都间接说明,产生于春秋前期的正式典籍的书写材料是竹质的简、策和木质的版、方。从孔子读《易》,“韦编三绝”的记载看,当时正式典籍的载体材料当是编连的竹木简。

 春秋是一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华文化的大发展时期,春秋时期的主要文字是金文,金文从西周流传演变而来,那么,你知道春秋时期的金文是怎样的吗?简述春秋时期的金文的演变。

 春秋早期的金文

 春秋早期接近西周,故此时列国金文皆不同程度地保留了西周晚期金文的一些特征。体现在文字结构及书体上,尤其是一些重要诸侯国的金文更与西周晚期金文形似:文字作长方形,端庄凝重,布局较整齐、规范。春秋早期的秦国金文尤其和西周晚期虢季子白盘铭文在字形结构、风格上很相近,这由1978年宝鸡太公庙出土的春秋早期偏晚的秦公镈铭文与虢季子白盘铭文相比较可知。秦国文字继承了西周晚期王纤地区西部区域的文字特征。

 春秋中晚期的金文

 至春秋中晚期,列国金文在形体上均已形成较鲜明的时代特色,不同地理区域,甚至区域相邻的不同国家间的金文也有了较大的差别。专家们根据现有资料,将这一阶段金文大致分为东方齐鲁、中原之晋、南方诸国、关中秦四个区域进行研究。

 春秋中晚期的齐、鲁金文

 春秋中期,齐金文出现两种风格,第一种风格:字形瘦长而工整,笔画流畅,竖笔往往长垂而迂曲,显得庄重而又典雅。例如出土于易县的所谓齐侯四器(鼎、敦、盘、匜)之铭文。然齐侯盂铭文,字体与易县所出齐侯器铭文极相近。

 第二种风格:字形较方,笔画舒张,风格比较豪放,如国差黵铭文,传世之洹子孟姜壶的铭文《大系》也可归属此种形式,唯布局较为草率。

 以上春秋齐国金文的这两种形式虽书法不同,但字形结构却是一致的,这只要将以上齐侯盂铭文、筋镈铭文与国差黵铭文比较一下即可知。两种形式中,前者当是一种著意加工的艺术字体,后者则是接近于平时流行的手写体,或称“俗体”。

 鲁国金文中罕见齐金文那种瘦长、工整而多垂笔的字体,多数器铭之书体仍较多地保留西周晚期金文的风格,稳重而敦厚,这也许与鲁国保存周礼最多有关。相比西周晚期,个别字体笔画亦迂曲,布局多显得宽松,体现了时代风格。

 齐鲁金文的不同,说明列国政治上独立性之增强与地域上割据之状态加深了文化上的隔阂,即使地域邻近亦未可免。

 鲁国与齐国相毗邻,但现所见到的春秋中晚期鲁国金文罕见齐金文那种瘦长,工整而多垂笔的字体,多数器铭

 之书体仍较多地保留西周晚期金文的风格,稳重而敦厚,这也许与鲁国保存周礼最多有关。惟此阶段金文字形大小已不尽同,相比西周晚期,个别字体笔画亦迂曲,布局多显得较宽松。体现了时代之风格。比较典型的字体,如鲁大司徒厚氏元铺铭文、鲁大司徒子中白匜铭文。

 此一阶段齐、鲁金文不仅在书体上有一定差别,而且在习惯采用的字形结构上也不尽同,当然,在某些字上有共同的、较特殊的写法,如“寿”字上部笔画(“老”字头),此点曾为学者所注意。但是齐鲁金文字体结构的差别还是更引人注目的,如比较一下鲁大司徒子中白匜铭文与齐侯盂铭文,由“其”、“寿”、“万”、“保”等字的写法,即可看出字体结构上定差异。以上齐鲁金文的不同,说明列国政治上独立性之增强与地域上割据之状态加深了文化上的隔阂,即使地域邻近亦未可免。

 春秋中晚期的的晋国金文

 春秋中晚期时晋国政治中心还在晋南,地可归属中原。属于这一阶段晋国的金文发现得不多。现归中国历史博物馆所藏之栾书缶,因铭文中“栾书”之名见于《左传》,为晋景公、晋厉公时人,活动于春秋中期偏晚,故一般认为这件缶即栾书所作。近年有学者提出此器乃楚器形制,文字亦属楚系。持此说者对该器之年代则有战国时期、春秋晚期二说。

 目前可以见到的这一阶段有铭晋器中,晋公奠为春秋晚期器,器铭之晋公,有平公(前557一前532)、定公(前511一前477)等说法。器铭布局较散,横不成排,字大小亦不同,但笔画细劲而多方折,其书体接近于侯马盟书,所以应属于当时流行之手写体,而未经刻意加工。约属春秋末叶的郘钟,为魏氏之器,其铭文书体近于晋公奠,但圆笔较多。此外还有长子购臣簠(《文物》1964年7期),长子在春秋时属晋国,其布局松散,字体仍带西周晚期遗风,惟亦多圆笔,风格较柔弱。另一件著名的春秋晚期晋国有铭器物是出土于河南辉县的赵孟庎壶,今藏英国博物院。其铭文记前482年晋定公与吴王夫差黄池之会,知器当制于春秋末叶。铭文与晋公奠明显不同,字形修长,笔画工整而流畅,显然是郑重的艺术型字体。

 由上面提到的几件器铭,可知春秋中晚期晋国金文书体较纷杂,但大致可归属手写体(或称俗体)与艺术形字体两种,前者又有方折笔与圆笔之分。

 春秋中晚期的南方列国金文

 这里所谓南方列国,主要是指当时江淮流域或邻近江淮流域的诸国,包括蔡、许、徐,楚,吴,越等国。宋国比较靠北,但从其金文字形看,亦可归入于此介绍。这一区域的金文大致有三种形式:

 其一,较为随意的字体,亦可称为手写体或俗体。特点是,字形长方或较瘦长,圆笔较多,稍显粗犷,笔画多拉长,末端弯曲。这种书体当是袭自于上述春秋早期陈伯元匜、楚赢匜铭文的风格。此种形式之铭文字的大小不统一,布局亦不甚规整,如以下诸器铭文:徐王义楚鍴、宋公栾簠、楚王子申盏。

 其二,较工整的艺术型字体。其字形硕长,笔画细劲,竖笔挺直,撇捺多迂曲,并列笔画喜作平行婉蜒之态,带有很强的修饰性。如以下器铭:吴王孙无壬鼎,蔡公子义工簠、许子妆簠。楚王孙遗者钟铭文稍显草率,但亦大致可归属此种形式。

 其三,特殊的图案化字体,即所谓鸟虫书,常以错金形式出现,高贵而华丽,富有装饰效果,流行于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此类书体可细分为虫书,鸟书两种,但有时兼用于同一铭文中。鸟书亦称鸟篆,笔画作鸟形,即文字与鸟形融为一体,或在字旁与字的上下附加鸟形作装饰,如越王勾践剑铭、越王州勾剑铭。多见于兵器,少数见于容器、玺印,至汉代礼器、汉印,乃至唐代碑额上仍可见。虫书笔画故作蜿蜒盘曲之状,中部鼓起,首尾出尖,长脚下垂,犹如虫类身体之弯曲,故名。春秋晚期楚王子午鼎铭,除少数几个字近鸟书外,余多当属于虫书。吴王子于戈铭亦是鸟书与虫书。虫书不仅见于容器,兵器,亦见于战国古玺及两汉铜器、印章、瓦当。

 春秋中晚期的秦国金文

 春秋中晚期之秦金文发现较少,仅就现有资料看,它与当时东方及南方诸国金文在字形结构与书体上均有比较明显的差别。1919年甘肃天水出土的春秋中期偏早之秦公簋铭文,即是本阶段秦金文的代表。将此铭与春秋早期秦公镈铭文比较,可以看到,此时的秦金文较多地承继着春秋早期秦金文之特征,即依然有西周晚期金文的遗风。秦公镈,秦公簋铭与石鼓文无沦在字形结构还是书体上均相近。对于石鼓文年代;学者间有不同看法,但多数学者还是认为其时间范围约在春秋中晚期之内。秦公簋的文字结构与书体特征较之秦公镈更近于石鼓文。

 秦公镈文字较舒展,多圆转,而秦公簋文字与石鼓文一样,均显得在结构上较为谨严,方正,在字形上更加规整,且在笔法上改圆转为圆折之笔,这说明秦金文字体是在春秋中期开始得到进一步改造,从而更规范化、渐接近于小篆。

 以上就是春秋时期的金文,春秋时期的金文由西周演变而来,又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一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将文字重新规范直至统一。

考古人员从成都这座春秋时期的古墓之中出土了诸多青铜器、玉石器以及陶器等文物。去年10月份时候,成都郫都区的犀浦街道为了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而欲在犀方路修建一座小学。这一小学正式动工开建之前,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与郫都区文物保护所联手对这一建设项目所在地事先进行了文物勘探。经由一番勘探,考古队真的在这片项目地内发现了一处古代遗址。

今年3月,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在国家文物局以及四川省文物局的双重批准之下开始对这处遗址展开抢救性发掘。考古人员对这处遗址中的动植物遗存外加环境考古,通过航拍、测绘等技术对遗址进行了全面且详细的勘探。经过几个月的详勘,这处遗址的面积基本得到确定,其面积大致有三千平方米。与此同时,这处遗址的年代也基本得到确定。

考古人员根据现场反馈的信息将这处遗址分为两个时期,分别是西周中晚期与春秋时期。其中西周中晚期阶段的遗迹、遗物多为生活类,比如说房屋遗址、灰坑、盆、瓮等。考古人员由此判断,此处遗址在西周中晚期主要是作为居住场所。而春秋时期的遗迹、遗物则多为墓葬、随葬物,是以该遗址的第二阶段被认为是作为墓地使用。

考古人员发现第一阶段的建筑遗存共计有15座,这些建筑的风格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基槽式与柱洞式。其中在基槽式建筑中,考古人员发现了不少陶罐;而在柱洞式建筑中,考古人员则发现了钻孔卜甲。相比起第一阶段,作为墓地使用的第二阶段遗址出土了数量众多的随葬品,这其中有青铜器、玉石器、陶器,还有鹿骨。因为之前成都平原较少发现春秋时期的墓葬,所以此次遗址的发现对于考古界来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件。

其中就陶器来说,这一类器物因变化快而拥有较大的时代文化差异。而这次于春秋时期的墓葬之中发现的大量陶器有不少是可以修复的且包含罐、盏、豆等多个类型,所以它们的发现将非常有助于补充现阶段成都平原在春秋这一时期所存在的文化空白。除此之外,柳叶剑、鹿骨这两类随葬品的发现则有助于了解古蜀的社会组织形式与狩猎业。总的来说,此处遗址的发现是具有很大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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