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单从某字是否避讳来考订古籍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6浏览:2收藏

不能单从某字是否避讳来考订古籍,第1张

《百家姓》是一本关于中文姓氏的书,成书于北宋初。原收集姓氏411个,后增补到504个,其中单姓444个,复姓60个。 《百家姓》、《三字经》与《千字文》并称“三百千”,是中国古代幼儿的启蒙读物。“赵钱孙李”成为《百家姓》前四姓是因为百家姓形成于宋朝的吴越钱塘地区,故而宋朝的赵氏、吴越国国王钱氏、吴越国王钱俶正妃孙氏以及南唐国王李氏成为百家姓前四位。 2013年4月14日,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华夏姓氏源流研究中心通过综合分析,发布当今中国最新版“百家姓”排行榜。根据研究,“百家姓”排名前三位的王、李、张是中国最大群体的姓氏。此次研究发现,中国的王、李、张三姓分别有9500多万人、9300多万人和9000万人,三姓人群约占中国总人口的21%。最新版百家姓排行榜中:王姓成中国第一大姓。

发展史

姓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制度时期,所以中国的许多最早的姓氏都是女字旁或底,如姚姓。姓是作为区分氏族的特定标志符号,如部落的名称或部落首领的名字。传说黄帝住姬水之滨,以姬为姓;炎帝居姜水之旁,以姜为姓。皇天以大禹治水有功,赐姓为姒。此外,部落首领之子亦可得姓。黄帝有二十五子,得姓者十四人,为姬、酉、祁、己、滕、任、荀、葴、僖、姞、儇、依十二姓,其中有四人分属二姓。祝融之后,为己、董、彭、秃、妘、曹、斟、芈等八姓,史称祝融八姓。

随著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母系氏族制度过渡到父系氏族制度,氏族制度逐渐被阶级社会制度所替代,赐土以命氏的治理国家的方法、手段便产生了。氏的出现是人类历史的脚步在迈进阶级社会。姓和氏,是人类进步的两个阶段,是文明的产物。

夏、商时期,贵族皆有姓氏。姓的分支为氏,意思相当于家或族。夏王室为姒姓,另有霸主昆吾为己姓,己姓中有苏、顾、温、董、豢龙等氏。商王室为殷姓,另有霸主大彭、豕韦为彭姓。商代还有条氏、徐氏、萧氏等十三个姓。

周代是中国姓氏大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姓氏制度见于记载者较多。周王朝中,周王所封建的 百家姓 各诸侯国之君和卿大夫有同姓和异姓的区别。到东周春秋时,可考的有姒、子、风、嬴、己、任、祁、芊、曹、董、姜、偃、归、曼、熊、隗、漆、允等二十二姓。百家姓的排名只是名义上的,虽然有字面上的这么多姓。因为某些姓氏虽然在字面上不同,实际上部分姓是从某姓衍生出来的,比如姚姓,据2004年在湖南零陵召开的全球华人公祭舜帝大会上的最新统计,由姚姓衍生出的姓氏达60个之多,如陈、王、胡、孙、虞、田、袁、车、陆等姓氏,流布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五帝之一的舜有生于姚地(今河南濮阳范县),便以姚为姓,其后子孙便以地为氏,称为姚氏。因舜帝居姚地,有子孙以姚为姓,称为姚氏。舜在当帝之前,有搬到妫河边居住,他们的子孙有留在妫河边居住的,便以妫为姓。舜帝登帝位后,仁德荣耀,有子孙以帝名舜为姓,禹封皇舜长子商均于虞,至始祖四十三世孙妫满封于陈,官拜陶正,谥胡公,其子孙或以国号陈称姓,或以官号改称陶唐氏,或以谥号胡称姓,或以尊讳满称姓,演变至汉朝,姚氏衍生出:妫、舜、虞、陈、胡、田、袁、王、孙、陆、车等六十种,繁姓同根,异氏同源,是一家亲。在中华姓氏中,妫、陈、田、姚、胡五姓同根同源,其血缘先祖同为舜帝姚氏。郑樵《通志·氏族略》言:"虞有二姓,曰姚曰妫。因姚墟之生而姓姚,因妫水之居而姓妫。"因而史称妫、陈、田、姚、胡为"妫汭五姓"。

虽然周代贵族有姓,但只有女子才称姓,未婚女子如齐姜、宋子,齐、宋为国名,姜、子为姓。已出嫁女子,如江芊、栾祁,江、栾为夫家国、氏名,芊、祁为女子本人的姓。当时有同姓不婚的习俗,故称贵族女子的姓以示与夫家之姓有所区别。

周代实行宗法制,有大、小宗之别。一个氏的建立表示一个小宗从大宗(氏)分裂出来,另立门户。建立侯国要经周王认可,卿大夫立新家要得到君主允许,称之为“胙之土而命之氏”。

  其实汉族的传统节日忌讳的东西太多了各地的风俗习惯不同所忌讳的东西也不同!

  正月初一忌 正月春节是新年之始,正月初一又是新年的头一天,故禁忌繁多。吃年饭时忌无鱼,有鱼忌全部吃光,是为了讨个"年年有余(鱼)"的吉利,吃骨头的食物忌说"骨头",要说成"峙喜伦"。不能说:"我不吃了。"这一天忌动刀、斧、剪之类的器物,忌挑水,下地干活,忌借火种,忌讨债,忌购物,忌针线活,忌杀生,忌啼哭,忌说一切不吉利的话,凡"破"、"坏"、"死"、"光"、"鬼"、"输"、"穷"、"完"、"了"、"背时"、"病"等一切字眼都要避免,此外还忌扫地,扫了地也不能把垃圾倒掉,认为会把财气扫掉。又忌条凳倒地,因为人死是停枢在两条长凳上的,出殡时抬起棺材,踢倒条凳才起步。一般来说小儿无忌,有些地方在初一早晨家长要用干净草纸揩一揩小孩的嘴巴,意思是揩小孩的屁股,即使说了不好的字眼,也当是"放屁",不算犯忌。总之,正月特别是初一禁一切认为不吉利的事情。

  正月头七日忌 正月为一年之首,头七日尤应注意。因此,民间特别看重而禁忌这几天。古人以正月为鸡,二月为狗,三月为猪,四月为羊,五月为牛,六月为马,七月为人。因此正月不杀鸡,二月不杀狗,三月不杀猪,四月不杀羊,五月不杀牛,六月不杀马,七月不用刑。此禁忌今仍有残留。

  正月十六忌开仓 旧时河北一些地区以农历正月十六为"耗磨日",这一日忌开仓,否则意味着仓中所蓄耗磨,主人一年都会饥荒。

  初一、十五忌初一为一月之首,十五为后半月之始,人多看重而多禁忌,但所禁忌月份与事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又不相同。彝族禁五、七、九月的初一、十五,通常忌与人争吵、杀生、远行。江西苗民忌挑粪。裕固族忌出卖牲畜。凉山彝民则忌会客。如果犯禁则意味着开头不吉,月内事事不顺。

  恶月忌 民间双五月为"恶月",也称"毒月"、"凶月",以为这个月鬼特别多,故禁忌繁多。古人此月忌晒被子,盖房屋。但有些地区对"恶月"又有不同规定。如有些地方则又将六月为恶月,此月必在土地庙做"平安戏";每日一到傍晚由许多伶人扮魔王与小鬼的可怕形貌,排队沿村鸣金执旗巡游,俗谓召丧,认为这是召一般小鬼来看戏,以保村中平安。妇人小孩多插桃技或桃叶,用以避邪。古籍上又有记载:五月、正月、九月合称为"善月",因当年唐高祖诏天下说,每年正、五、九月不行刑,宫府私人都禁屠杀。后人不知这个原因,以为此几月为凶月,故有禁忌之说。

  除夕忌 阴历以十二月三十日为除夕。民间以为这一日是上界神仙鬼怪下界之日。因此这一日要禁祀,敬鬼神,且禁忌繁多。如忌说鬼、死、杀等不吉利字眼,忌打碎碗碟,忌恶声骂人说话,忌随地大小便和泼污水,忌将酒、灯、油搁在地上等。如果小孩犯禁,家长应立即以"童子无忌","越打(指打碎碗碟)越发","童言无忌"来补救。这一习俗在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地区都流行,今仍有残留。

  立秋忌 旧时汉族地区认为立秋为大节,故禁忌繁多。此日农家忌家人在田间行走,否则以为秋收必不好。识字的人多用红纸写上"今日立秋,百病俱休",贴在墙壁上,用以避邪。

  寒食节忌清明前一二日为"寒食节",此日禁忌烟火。

  鬼节忌 阴历七月十四为"鬼节",此日忌晚间外出,以免惊动、冲击鬼神而遭殃。

  中秋节忌 八月中秋节阴雨天,则认为来年年景不好。

  重阳节忌 九月重阳节有的地方忌讳出嫁不到三年的女儿回娘家,民间俗话有"回家过重阳,死她婆婆娘"的说法。

  冬至节忌女儿做新娘,三日后必返娘家,名曰"回门",但在冬至节决不能在娘家过夜。到了冬至节,则无论出嫁时间多长,都不能在娘家过夜,否则被认为将克死其夫家家人。俗话有"娘屋住个冬,夫家去个公"的说法。这种禁忌旧时浙江等地流行,今仍有遗留。

  正月、五月、九月忌迁屋浙江一带旧时禁忌。据古籍记载:唐高祖诏天下,每年正月、五月、九月行刑时,官府私人都不得屠杀,故这几月以"善月"之称。后人不知这个原因,以为这几月为"凶月",迁屋不吉。

  二月、八月不造灶浙江一带旧时禁忌。以为这两个月造灶不吉。

  下面收集了一些少数民族的风情,忌讳,希望对即将走长线的驴子一些帮助。

  (一)藏族

  藏族分布在约全国总面积1/4的青藏高原上,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

  藏族以畜牧经济为主。藏区太阳辐射大,故农业也很发达。藏区还是丰富的药材资源区,著名的虫草,雪莲,三七等都产在这里。

  糌粑和酥油茶是藏族人必不可少的食品。藏人多食肉,非茶不消;青稞之热,非茶不解。故藏民“宁可一日无食,不可一日无茶”。牧区的藏民以肉好和奶制品(奶饼,奶块,奶渣粉)为主;城市的藏民爱吃大米白面,炒各种蔬菜。藏民爱吃带辣味的食品,还喜食风干的牛,羊肉。

  藏区主要节日有雪顿节,望果节等。

  雪顿节,又名“藏戏节”,每年藏历七月初一举行。最初是佛教的开禁日,是世俗百姓向喇嘛供酸奶和喇嘛们纵情游玩的日子。清朝时,开始演藏戏,并成为固定的节日。节日期间,各地藏剧团云集拉萨,先在哲拜蚌寺,后至罗布林卡,轮流上演藏戏。届时,藏民身着盛装在拉萨边看戏,边饮茶。青年人唱歌跳舞,中老年人则摆摊设棚,招徕生意。人们还要相互串帷幕做客,主客一起祝酒并唱歌,直到傍晚方散。

  望果节是藏族人民预祝丰收的节日。在每年秋收前夕,择吉日进行。届时,藏民们身着盛装,打着彩旗,手擎麦穗,以村落为单位绕本村转圈游行,意为“收地气”,祈丰年。同时,还举行赛马,射箭,唱藏戏等文娱活动。

  藏族的佛像,经书,钟鼓,活佛之体,念珠等被视为圣物,忌别人接触;转经筒,转寺院,叩厂头要按顺水针方向进行。做奶制品的器具上禁止放别的东西。接羊犊季节非亲属不能进入帐篷。拴牲口处忌大小便。忌吃狗,驴,马肉,忌吃尖嘴的动物的肉,有爪动物的肉,以及水生动物的肉。忌讳用脚踏灶,点火时忌烧不洁之物,忌把骨头扔入火中。忌讳用破裂器皿待客,互不熟悉的男女忌在一个碗里揉糌粑和吃糌粑,用的碗与茶具忌扣置。忌讳当着当事人谈其婚事。男女入室后男坐左,女居右,忌混坐。忌讳在家中吹口哨,拍巴掌。忌从对方手中接扫帚,亲人出门后忌马上扫地。家中有病人或产妇时,忌客人来访。忌别人过分夸奖自己的孩子。

  (二)彝族

  彝族是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文化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云南,四川,贵州三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西北部。

  彝族主食是玉米,次为荞麦,大米,土豆,小麦,和燕麦等。副食有豆类,青菜。肉食有牛,猪,羊,鸡肉等,喜切成大块煮食,称为“砣砣肉”。大小凉山及大部分人忌食狗肉,不食马肉及蛇蛙之类的肉。彝族人喜食酸,辣味食品,嗜酒,有以酒待客的礼节。酒为解决各类纠纷,结交朋友,婚丧嫁娶中必不可少之物。

  彝族有抢亲的风俗。抢婚前,男子约一些同伴,整夜在女家屋前拉二胡,待女家放松警惕后,便一拥而进,把姑娘抢走,就算成亲了。

  火把节是彝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一般在农历六月二十四,二十五举行。这天,人们聚集在村寨广场上,树一根十几米的树干,周围堆上松枝,干柴,形成宝塔形。晚上锣声一起,人们带着自治的松木火把赶赴广场点火,一时间,火光冲天,金光耀眼的火花到处闪烁,身着节日盛装的男女便围着火光,载歌载舞,尽情欢唱。欢唱完毕,人们便成群结对的在村边举着火把漫游,表示驱 灾降福。白天杀猪宰羊,饮酒欢庆,并进行赛马,斗牛,摔跤,射箭,拔河等各民间娱乐活动。

  彝族最恨被称为“老彝胞”和“敲子”,他们认为这是莫大侮辱。到彝族人家里做客,忌坐在火塘的下方和左方,忌用脚踏火塘,更不准从火塘上跳过。彝族人给你东西你一定要吃,不然他们认为你瞧不起他们,但你千万不能带走彝族人给你吃的食品,否则,他们认为你不讲义气。彝族人有敬“神树”的习惯,严禁砍伐。祭祀时忌外人观看。宰家畜时忌外人在场。忌外人骑马进寨子。到寨门前必须下马。

  (三)白族

  白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80%以上聚居在云南大理 白族自治州。

  白族以稻米或小麦为主食,山区杂以玉米,荞麦,薯类和豆类等。四季有新鲜瓜果和蔬菜。肉以猪肉为主, 四季有鲜活鱼供人们食用。喜食酸辣味食品。善腌制火腿,腊肉,香肠,弓鱼,螺蛳酱等美味食品,喜糯米甜酒。有的地方还制作蜜饯,雕梅和苍山雪炖甜梅。白族人还喜欢烤茶。

  “绕山林”是云南白族人民的传统盛会。“山林”也称三灵,即崇圣寺,圣源寺,金圭寺,绕三灵指串三个佛寺。每年农历四月二十三至二十五,白族人民以村寨为单位负,开始绕山林。走在最前面的一般是两名歌手,随后是吹着树叶,弹着三弦敲着八角鼓和打着霸王鞭的群众。他们一路载歌载舞。入夜后,在宿营地上进行篝火晚餐。之后,绕着篝火举行篝火晚会,青年男女则在僻静处幽会 。

  白族人在夏历七月十五接送祖先亡灵时,不能出门;火把节晚上,岳父不能接女婿来家中过节。

  (四)苗族

  苗族主要分布在苗岭山脉和武陵山脉。贵州苗族人口最多。

  苗族的饮食,土山区与石山区不同。土山区苗民以大米为主食,小米,玉米为辅;石山区苗民以玉米为主食,小米,荞面,土豆,大米为辅。老少饮酒,喜酸辣味。待客饭一般是鸡肉,腊肉,腌鱼,腌豆腐,鲤鱼,糯米饭等。每逢节日,都要舂糯米粑粑,蒸糯米饭。

  苗族的节日主要有“芦笙节”。每年农历正与十六到二十举行。届时身着迷人服装,佩戴印花首饰的姑娘与小伙便从四面八方涌进笙堂。吹笙跳月场面,便骤然翻腾。年轻的陈趁此机会大显身手,老一辈则在旁引导或伴奏。姑娘们趁机取出新爱的腰带,系在中意人的芦笙上,播下爱情的种子。节日期间,还举行斗牛,赛马,文艺表演,球类比赛等活动。

  苗族禁忌:忌吃牛,羊肉,忌狗肉上灶,忌在家里煮蛇肉;忌在险恶环境中嬉笑;忌刀口朝上,忌用凶器指人。-父母或同村人去世,一月内忌食辣椒;忌在夜间或家里打口哨。

  过年时民间“十大忌讳”

  “小孩望过年,大人望插田”、“过年就是过钱”小孩哪里知道大人们生活的艰辛。儿时的记忆中,新年总是美好的,有比平日多一些的东西吃,多一些人一起玩耍,大人的心情相对也好一些,比平日宽容许多。同时,也有不少不准做的事情留在记忆里,现在称之为“忌讳”。

  一是不许说不吉利的话。凡是“破”、“死”、“光”、“鬼”、“杀”、“病”、“痛”、“输”、 “穷”等不吉利的字眼,都禁忌说出口来。连除夕“睡觉”(谐音为“睡窖”,不是好事),都要说成“挖窖”同时口中念念有词“挖金子”、“挖银子”安心作个发财梦。

  二不许让小孩哭脸,因为啼哭是“没彩头”,多坏事,兆示疾病、凶祸。所以过年时,即使小孩惹了祸,也不能打他或骂他,以免他啼哭不休。所以我们经常利用这个机会干些不得体的事,或提些平日不敢提的要求。

  三是不能打碎端杯、盘、碗、碟,不慎打坏时,如果小孩失手打破碗碟,要说“岁岁(碎碎)平安”或“落地开花”之类的吉利话。有时甚至要用红纸包上碎片,新年后丢入河中,口吟“撞破瓷,钱银一大堆”。

  四是女婿不能在大年初一给岳家拜年。已嫁的女儿若在正月初一归家,会使娘家变穷,所以要到初二才能回娘家。作媳妇的一大早就要偕同夫婿、子女“返外家”,多半要准备一些礼物。女儿带回的外孙,则由外家赠送鸡腿,或用红绒绳系古钱,挂在外孙的颈上,这些习俗现在已被红包所取代。

  五是初三以前都不要扫地、倒垃圾会把财富也都扫出去“扫地出门”很不吉利。所以,一直要到年初三,或到初五,才将垃圾收拾起来,拿到郊外烧掉,称为“送穷鬼”,据说这样就可以穷去富来。年三十夜燃放的鞭炮纸屑都不能扫掉。

  六是这一天米缸不能空着,以免一年之中有断炊之虞。这叫做"聚财"。除夕夜大小水缸也不能空,装满之后,乡下还举行封井仪式。即用一个大的簸箕将井面盖住,然后祭拜井神。初一日不能揭开簸箕,因为人们往往将水视作财水,一揭开簸箕用水,岂不意味着财气外流?

  七是过年这一天不准吃药。否则,被认为会导致一年从头到底病疾缠身,吃药不断。无论有什么病痛,都不许请医生。

  八是年三十夜不能倒油,那是很不吉利的事情,点灯的油、炒菜的油,大人们都要小心伺候着,深恐小孩捣乱,泼了油,等于“倒了灶”,来年要倒大霉。

  九是除夕之夜,不能听到猫叫,民间说法“猫来孝家,狗来富家”。想来是夜猫子喜欢到整夜守灵的孝家去凑热闹,狗却喜欢到富人家去啃骨头。

  十是这一天债主不许上门讨债,因为人们认为这一天讨债对借贷双方均不吉利。也忌从别人口袋里掏东西,人们认为,正月初一的口袋让人掏了,可能导致一年都被“掏空”的危险

为尊者讳:古代避讳的一种,是指古人在取名或者说话时,避开能代表尊者的字或号。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此语出自《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这是孔子编纂删定《春秋》时的原则和态度。这一态度是儒家“礼”文化的体现。

1、整旧如旧,图书修复时,尽可能保持书籍部分原有特点,保持原貌,使图书的资料价值、文物价值不因修复而受损。

2、最小干预,比如,不该托裱的不要托。档案馆里,所有书籍无论有没有问题,下面都要托裱上一层,觉得这样就结实了。其实从修复的角度来看,这样做改变了纸的性状,是无谓的干预。并且,从保护的角度来看,托裱的硬了反而更容易坏。

3、材料和措施可逆,即在古籍修复工作中采取的任何一项措施都可以反复地重复使用,比如在书上补的纸是可以随时拿掉重新补过的。这点非常重要。

4、最大限度保存信息,有些人,传统的做法就是修复完后达到“乱真”的效果。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补完之后,应该让人看出来修补的痕迹。但这也要把握一个原则,比如黄纸的书我不能用白纸补,但是要比原件的稍微浅一点的**。站在两米的距离,看不出来,但再近一点能够看出来。

避讳之名起源于何时呢?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避讳起源于西周,据史料记载,春秋时已有鲁国大夫有关取名六忌的见解,《礼记》中亦有"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等,这都说明当时已经有不少具体的避讳要求了,不过直到战国时,避讳还没有形成过一整套制度。避讳的要求也不太严格,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也不用回避,甚至名字中有一个字相同也无须回避。

秦汉以后,大一统的政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君主之尊变得无以复加,那时,皇权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君王的名字当然也就不能随便称呼;而在以家庭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尊长的名字也不能轻易书写,凡遇有帝王或尊长之名,就要想方设法避开,这样,“避讳”逐渐就成为我国古代的重要礼俗之一了。早在先秦古籍《礼记•曲礼上》中,就有“入国问俗,入门问讳”的记载。

秦汉以后,随着皇权和宗法制度的日益加强,避讳也日益严格,甚至被明文写进了法律。唐朝的法律就规定,直呼皇帝的名字犯“大不敬”罪,不能赦免。这样以来,五花八门的“避讳”有如网罗,兜揽了臣民的全部言论行为,稍有触犯,轻则遭谴,重则罹祸,乃至灭家灭族。十六国时的前秦国主苻生,是个独眼龙,因此讳“不足”、“不具”、“少”、“无”、“缺”、“伤”、“残”、“毁”、“偏”、“只”等字眼。手下人无意犯了讳,就要受到剁腿、破肚、拉肋、锯颈等种种酷刑。有一次他叫太医令程延配药时,问及所需人参的好恶与多少,程延回答:“虽小小不具,自可堪用。”这“不具”可是犯了大讳,苻生勃然大怒,先将程延的双眼凿出,再将他杀死。

中国历史上的避讳,从先秦一直避到清末,真可谓源远流长,花样百出。这种避讳,不仅给后人读史造成很多误会、增加了很大麻烦,也闹出了不少使人哭笑不得的笑话。

秦始皇姓嬴名政,讳“正”,在秦朝,凡遇到“正”字全改为“端”字,因此“正月”叫做 “端月”。琅琊台石刻镌有“端平法度”、“端直效忠”,而不说“正平法度”、“正直效忠”。汉明帝名利庄,讳“庄”字,东汉人就把旧书中的“庄子”改为“严子”,把“庄周”改为“严周”,把“楚庄王”改为“楚严王”。

封建时代,不但对皇帝的名字要避要讳,地方长官、朝廷诸臣的大名也得避 讳,不能直呼其名,连同音字也不能提及,否则就会遭罪。五代时有个冯道,历朝为相,有一次,他命一个门客讲《道德经》,门客想到书中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连犯冯道的忌,于是就把第一句念作“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古代也有避讳家庭长辈称谓的,林黛玉读"敏"字时皆念作"密",就是避母亲名讳。再如南朝范晔,因父名"泰",便推辞太子詹事这一官职,因"太"与"泰"同音,犯了他家讳。刘温叟因父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因"乐"、"岳"同音,犯其家讳,甚至也从不去三山五"岳"游玩。唐代大诗人李贺,只因父名"晋肃",竟终身失去参加进士考试的机会,因"进士"之"进"与"晋"同音,也犯家讳。照这样看来,诗礼之家最忌用与"饭"、"食"、"水"、"菜"等字同音或形似之字取名,否则后代连吃饭饮水都成问题了。

传说有个叫贾良臣的人,要求家人对自己的名字必须严格避讳。他的儿子很乖巧,一天读到《孟子》里“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就大声朗诵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气得他老头子干瞪眼。有个学生在私塾里读书,因他父亲名谷,每遇到“谷”字时,也都要改读为“爹”。如读到《管子•牧民》“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五谷”念成“五爹”。读到刘禹锡《上杜司徒书》“百谷之仰膏雨”,“百谷”念成“百爹”。同窗听了,取笑他道:“你一会儿‘五爹’,一会儿‘百爹’,到底有多少个爹啊?”

更为有趣的是,古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有一任太守名田登,其名与“灯”字谐音,为避此讳,只得将元宵前夕的告示写成“本州照例放火三天”。结果,老百姓讥之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迂腐地坚持避讳固然闹了不少笑话,不过,巧妙地避讳,也能显示出一个人的机智。有这样一则笑话,有一个名叫阿九的老头子外出赶集去了,恰好有一个自称阿九叔的人登门讨债,儿媳妇对他说:“我公公赶集去了,你有什么事对我说吧。”那人说:“阿九伯欠我九百九十九两银子,叫他九月九日送到我家里,我名叫阿九叔,住在九里湾。” 阿九伯回来后,聪明的儿媳妇巧妙地避开了公公的名字中的“九”,说道:“刚才有人来找您老人家,不知他是四五叔,还是三六伯,他说公公欠他一千少一两银子,叫你重阳节那天,送到他家里,他住在八里湾过去,十里湾过来。”公公听明白了儿媳妇的话意,逢人就夸自己的儿媳妇聪明。

为王者讳,为贤者讳,为长者讳,看来古人避讳的还真不少,在前面提到的那个例子中,“谈”字所以避讳,就是因为唐武宗的名字叫李炎。从他当皇帝那天起,人们说话或写文章,凡遇到有两个火字相重的“炎”字,都要避讳,另选其它字来代替。于是也就出现了以“谭”代“谈”的怪现象,以至后来“谈”和“谭”也就相通了。

由于避讳历史悠久,很多避讳词语历代流传,沿用久远。如当今人们熟知的“嫦娥”,本名“恒娥”,是因避西汉文帝刘恒之讳而改。再如封建社会中朝廷掌管户口、财赋的官署——“户部”,三国至隋朝,原称为度支、左民、右民、民部,到了唐代高宗李治永徽初年,为避其父唐太宗李世民之讳,改称“户部”,历代沿用,直至清朝末年。又如西汉美女王昭君,因其名触犯晋文帝司马昭之讳,晋代改称为“王明君”,后人又称为“明妃”。唐代杜甫《咏怀古迹》(之三)诗有“生长明妃尚有村”之句,宋代王安石也写有《明妃曲》诗。诗中的“明妃”,都是指“王昭君”。

可见,了解避讳的有关知识,对我们理解古籍是不无帮助的。

  在《辞海》中这样解释“避讳”:“封建社会对于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避免写出或说出叫避讳。”在中国,避讳有悠久历史,《礼记·典礼》载曰:“名字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明文规定取名的避讳;后来,《左传》又加上“不以畜牲,不以器帛”的词条,正式宣言“六避”。可见,早在周代就已出现了避讳。

  不过直到战国时,避讳还没有一整套制度。秦汉以降,大一统的政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君主之尊无以复加,儒学在上层建筑中逐渐占有统治优势,避讳制度也日臻完备。五花八门的讳禁犹如网罗,兜揽了臣民的全部言论行为,稍有触犯,轻则遭谴,重则患祸,乃至灭家灭族。于是避讳之道自然而然地发达起来,成为所有人不可不懂的一门学问。

  避讳有“国讳”、“家讳”、“圣讳”等三种形式。

  一、国讳,即当朝皇帝和其七世以内祖先的名字。如秦始皇名“嬴政”,秦历中改“正月”为“端月”。溺器以前叫“虎子”,唐代避李渊祖父“李虎”的讳,一律改叫“马子”,现在马桶之称就是由此而来。宋朝的国讳尤其厉害,皇帝的七世祖以上的祖宗名字,都得避讳。

  二、家讳,即父母祖先的名字。作为小辈,在日常言行或行文用字时要回避。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在《史记》里,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名,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

  东晋桓玄初任太子洗马时,设宴款待来客,来客因酒冷而呼侍者温酒,桓玄因此哭泣,原来桓玄父名 “温”;南朝范晔,因父名“泰”,便推辞太子詹事这一官职,因“太”与“泰”同音,犯了家讳;杜甫母名海棠,因此不作咏海棠的诗;苏轼的祖父名“序”,所以苏轼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

  三、圣贤讳,就是圣贤的名字,主要指至圣孔子。孔子名“丘”,宋朝时读书读到“丘”字,要念成“某”字;清朝时,天下姓“丘”的,加耳字旁改姓“邱”,要读成“七”字。

  在历代古籍中,避讳字的书写方法主要有三种:

  一、改字法,即对避讳之字不用,另择他字代替。所改名称多种多样,如:

  (一)避讳改姓。汉宣帝名“询”,荀、询同音,“荀”姓改姓“孙”,连他们的先人“荀卿”也被冠以“孙卿”;唐玄宗名“李隆基”,姬、基同音,“姬”姓都姓了“周”;唐武宗名“炎”,避及啖,“啖”姓改为“澹”。

  (二)避讳改名。汉光武帝名“秀”,为避秀字讳,改“秀才”为“茂才”;东晋人为避晋文帝“司马昭” 讳,把“王昭君”改名“王明君”;唐太宗名“世民”,为避讳,“世”都改为“代”,“民”都改为“人”;神话传说中的“嫦娥”本作“姮娥”,因避宋真宗 “赵恒”讳改称的。

  (三)避讳改地名。汉文帝“刘恒”,因讳将“恒山县”改为“常山县”;南京本名“建业”,晋元帝司马睿建都建业时,因避晋愍帝“司马邺”讳,改名“建康”。

  (四)避讳改物名。节气“惊蛰”,先秦时叫“启蛰”,为避汉景帝“刘启”的名讳而改;清初,为避康熙(玄烨)之讳,常与生地配伍的中药“玄参”改叫“元参”。

  (五)避讳改国名。秦朝时置“钱唐”县,唐时便改为“钱塘”;唐朝曾置“明州”,到明朝时改为“宁波”。

  二、空字法,即将应避讳之字,空而不书,或作“某”,或作“”,或直书“讳”字。《史记孝文本纪》:“元年正月,‘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某”即汉景帝刘启;唐人写《隋书》避李世民讳,将“王世充”、“徐世绩”分别写成了“王 充”,“徐 绩”,中空一字,不懂为讳之道者,常误抄成王充、徐绩。

  三、缺笔法,即不写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或中间一笔。

  避讳还衍化出不少幽默故事,凭添了一些笑料。南宋钱良臣有一子喜爱读书,每读经史见有“良臣”两字时,因避讳就改读为“爹爹”。一次读《孟子》中“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两句,就改口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一时传为笑谈。

  古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灯,太守田登因其名与“灯”字谐音,将元宵前夕的告示写成“本州岛照例放火三天”,从而留下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笑柄。

  因避讳闹个笑话,算不上什么,避讳有时还事关个人的前程命运,甚至是身家性命。唐代诗人李贺才华横溢,但因其父名叫李晋肃,为避父讳而断绝了仕进之途,二十七岁便郁郁而终,韩愈为此事专撰《避讳》一文以伸其怨:“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避讳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地方,人们利用它去辨别古书、文物的真伪,或敲定书籍版本的确切年代。

  因为某个时代出版的书,没有避当代君主的圣讳或个人祖辈先人的私讳,则是伪作无疑。但署名隋朝王通的《六经》,书中避唐高祖“李渊”讳,将“戴渊”改为“戴若思”,隋人避唐人讳,显然是后人伪作;宋钦宗名“桓”,因桓、纨读音相近,宋代避“纨”字的讳。而宋代黄庭坚的书法《千字文》中的“纨”和“丸”避了讳,但黄庭坚没有活到宋钦宗时,可以肯定这就是一副品。

  本文来源:中新网-华文报摘(摘自香港《大公报》),作者:刘翠领,原题:《古往今来话“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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