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造人的神话渊源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女娲造人的神话渊源,第1张

女娲神话的第一批古书籍记载例如先秦时期的《山海经》和《楚辞》(虽然《说文解字》记载西周末年的周宣王太史籀所作著作中有娲字,但已亡佚,仅作传言)。尽管二书中的记载还比较模糊朦胧,但今人多肯定其以造人为职能的始母神神格意向。袁珂先生就将《楚辞·天问》中的“女娲有体,孰能匠之”理解为“女娲作成了别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又是谁作成的”。丁山先生则更为明确地认为这两句话说明:“(至少)在战国时代中国人固已盛传女娲造人的故事了。”

至于《山海经·大荒西经》中:“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的记载,袁珂则以晋人郭璞注为解:“或作女娲之腹。”又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并以汉人许慎和刘安的话作为参证 。丁山也认为这“显然又是孕毓人类的寓言” 。尽管如此,这些记载当中仍然没有明面提出女娲造人的说法。

除了造人之外,先秦典籍中女娲为乐器始神(发明瑟、笙簧、埙等)的记载也应该是女娲造物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似乎尚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注意,尤其是它在移位到文学中的浪漫题材,更是缺少关注。《礼记》与《帝王世纪》、应劭《世本·作篇》作“女娲作笙簧”,可见孔疏不误。这短短五个字的记载却成为后代文学家驰骋才华的平台。

古籍中最早明面提出女娲造人故事的是《风俗通义》,这则故事虽然正面描写了女娲造人的事迹,显示出女娲始祖母神格的地位,但毫无疑问,其中已经烙上人类社会变迁的影子。“抟黄土作人”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史上制陶技术的发明在神话中的投影,而所造人类产生富贵贫贱之分则是人类进入等级社会的反映。这说明,神话一旦离开了它自身的生长土壤,它的形态就要随着新的生长土地而呈现出新的姿态。

同时,女娲还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婚姻之神。《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罗泌认为:“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因典祠焉。”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造婚神话的痕迹。 《风俗通》(应劭著)中有关女娲的两则短文:

1、民间传说,天地开辟之初,大地上并没有人类,是女娲把黄土捏成团造了人。她干得又忙又累,竭尽全力干还赶不上供应。于是她就拿了绳子把它投入泥浆中,举起绳子一甩,泥浆洒落在地上,就变成了一个个人。后人说,富贵的人是女娲亲手抟黄土造的,而贫贱的人只是女娲用绳沾泥浆,把泥浆洒落在地上变成的。

2、女娲在神祠里祷告,祈求上苍任命她做女媒。于是女娲就安排两性婚配。

其它传说的来源典籍:

《太平御览》:女娲在造人之前,于正月初一创造出鸡,初二创造狗,初三创造猪,初四创造羊,初五创造牛,初六创造马,初七这一天,女娲用黄土和水,仿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一个个小泥人,她造了一批又一批,觉得太慢,于是用一根藤条,沾满泥浆,挥舞起来,一点一点的泥浆洒在地上,都变成了人。为了让人类永远的流传下去,她创造了嫁娶之礼,自己充当媒人,让人们懂得“造人”的方法,凭自己的力量传宗接代。

这些传说是由于当时受到母系社会的影响,从而来编造这么一个英雌,体现出了当时的母系社会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女娲造人的神话,反映出早期人类社会的生活状况。众所周知,人类历史上存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当时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子女只认自己的母亲,无父无夫的国度。女娲造人的神话正是含有母系社会的影子。

《淮南子·说林训》提出了女娲与诸神共同造人之说,当女娲造人之际,诸神一起来襄助她:黄帝造出女男性别,上骈造出耳朵眼睛,桑林造出胳膊手掌,女娲所以能多般转变 创造化育。”汉末学者高诱注解:“黄帝,是古代的天神,在开始造人的时候,造出性别;上骈、桑林,都是神的名讳;女娲,是天下共主的王者。多般转变创造化育,这里说创造化育(人类)的社会进化大业并非只是一个人的功劳。”

后续时代提出另一种传说,女娲是与伏羲为兄妹繁衍人类 ,《独异志》卷下:从前宇宙初开时,天地之间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下,而天下未有别的人民。相议想为夫妻,又自觉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请将天上的云都合起来一团,要不就把云散了吧。”于是天上的云立即合起来,兄妹俩就成了夫妻 。中华民族都是俩人的子孙后代。

这些传说则是反映母系社会过渡父系社会,男性权力的增大与对社会的掌控,越来越多的人不能接受人类的造物主与至高神为女性的说法,即女神中心神话向男神中心神话转换,最后以男神权力取代女神为终结。女娲造人的降格,随着父系社会对女神的削弱,不一产生了黄帝、伏羲、盘古等,与女娲共同造人或繁衍人类或取而代之。 女娲造人的神话,并非空穴来风的纯粹杜撰,而正是早期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中女性占据人口生产主导地位的反映。

对于女性而言,男性在一开始处于劣势。

男性对于自己在人口生产中作用的认识,来得较晚。

但是,父系社会的确立,主要并不是因为男性终于认识了自己在人口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地位;而是因为当物资生产(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工具的生产)取代人口生产而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历史过程中,男性比之女性,具有特殊的有利条件。

在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的公社生活中,土地、房屋、森林、水源等生活、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食品、衣服和其它生活必需品实行公有、分配制。

而在此同时,外出作战、渔猎、放牧的男性,则率先开始了诸如弓箭、鱼叉、抛石索、独木舟等武器以及小型劳动工具的私有化进程,并在以物易物的交换过程中,开始了对牲畜等生活资料的私人占有。

女性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得不太重视。

男性在私有制建立初期所具有的历史有利条件,以及男性在物资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天生体能优势,使得男性很快成为新的社会主角。

人类历史之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的进程,乃是以人口生产为其主导的血缘社会向以物资生产为其主导的物缘社会的转变。

此一转变一旦完成,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便不再是血缘情结,而转变成为物缘情结以至金钱情结。

物缘关系即物质的依赖关系,成为此时人类社会群体的主要人际关系,功能要素。

在此“物缘时代之父系社会”中,即使是“血缘关系”,也逐渐由女为中心转变成为以男性为中心。

出土的文物说明,在突出女性性征的女神塑像之后,世界各地都开始制造突出男性性征的男神塑像。

女性生殖器崇拜向男性生殖器崇拜的转变,以及产翁制(一种在孩子出生之后,立即让母亲离开,而让父亲上床怀抱婴儿,卧床坐月子的风俗)的发生,都说明:在物缘时代,女性不仅没有掌握物质生产的控制权利,而且也失去了人口生产的主导地位。女性因之而由女神沦落为女奴,甚至沦落为神女即妓女。黄帝曾向之问道的素女一类人物,成为男性发泄性欲的工具。

所有这些女性性地位的低落,其实不过是一种非本质的表象。就其实质而言,女性性地位的低落,主要是因为她们没有掌握物资生产过程中的物资所有权、生产控制权以及产品分配权。即使是在物缘社会之中,一旦女性由于某种历史的机缘掌握了这些权利,她们的性奴役状态就会顷刻瓦解,她们的性关系地位就会随之提高。武则天的故事,可以使人们对此产生深刻的印象。近代一些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权主义先驱,之所以把目光注视着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和改善,正是基于对此实质的深切认识。

正如女人不会永远甘心女奴的地位。随着信缘时代(亦称信息时代)的到来,女性真正开始成为女人。在这个全新的信缘时代,女性、男性已经无须白白耗费精力再去争执人口生产的牛耳。两性在物资生产过程中由于自然造物而形成的体能差异,也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变得无足轻重。

当今时代,信息生产占据主导地位。在此领域之中,就其自然本性而言的男性、女性,都不再具有天生的优势。在超越两性差别之信息生产过程中,女性和男性开始分有真正平等竞争的机会。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真正平等竞争的机会,尚未完全由两性均分。不仅如此,超越两性差别之资讯的优势,正在成为拥有生活资料和生产工具、控制物资生产和商品分配的重要条件。

在这个以信缘关系即信息的依赖关系为人类社会群体主要人际关系、人类社会结构主要功能要素的全新的信缘时代,女性和男性的畸形发展(诸如神女和面首、吃青春饭之类)正在逐渐失去实际的意义;从而,女性和男性的本真状态才有可能真正得以展示和显现。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两性才有可能形成真正和谐的互补关系。

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人口生产、物资生产、信息生产这三种社会生产,不断地变换着主导与被控的地位;随着三种社会生产之主导与被控地位的变换,女性社会地位,也在不断地变换。女性因此,由血缘时代之女神,到物缘时代之女奴,再到信缘时代之女人,逐渐完成了自己的历史生成。女神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再复返;女奴的时代,正在一去不再复返;女人的时代,业已揭开历史帷幕。

这将是真正女人诞生的时代——女娲母系女权的诠释。

古籍中最早明面提出女娲造人故事的是《风俗通义》,这则故事虽然正面描写了女娲造人的事迹,显示出女娲始祖母神格的地位,但毫无疑问,其中已经烙上人类社会变迁的影子。“抟黄土作人”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史上制陶技术的发明在神话中的投影,而所造人类产生富贵贫贱之分则是人类进入等级社会的反映。这说明,神话一旦离开了它自身的生长土壤,它的形态就要随着新的生长土地而呈现出新的姿态。

同时,女娲还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婚姻之神。《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罗泌认为:“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因典祠焉。”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造婚神话的痕迹。

《太平御览》引《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做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牵、拉)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贫贱者,引縆(绳)人也。

《独异志》卷下: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妇,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遗我兄妹二人为夫妇,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於烟即合,二人即结为夫妇。

  女娲: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 。并不是真实存在的。又称娲皇,女阴娘娘,史记女娲氏,是华夏民族人文先始,福佑社稷之正神。 相传女娲造人,一日中七十化变,以黄泥仿照自己抟土造人,创造人类社会并建立婚姻制度;后因世间天塌地陷,于是熔彩石以补苍天,斩鳖足以立四极,留下了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

  1、来历

  女娲,据考古出土的文物遗址、遗迹和彩陶纹饰提供的史前人类与洪水抗争及对生殖崇拜的生活印迹信息,究其历史文化根源,在于原始母系社会女性崇拜观念的遗传。

  称号亦有娲皇、灵娲、帝娲、风皇、女阴、女皇、女帝、女希氏、神女、阴皇、阴帝、帝女 等,史记女娲氏,风(或为凤、女)姓,是古代传说中的大地之母 。

  一说她的名字为风里希(或为凤里牺),是中国历史神话传说中对万物救助巨大的一位上古女神。相传她是华夏族的母亲,创造了生命,又勇敢照顾生灵免受天灾,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她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

  传说女娲用黄土仿照自己造成了人,创造了人类社会。还有传说女娲补天,即自然界发生了一场特大灾害,天塌地陷,猛禽恶兽都出来残害百姓,女娲熔炼五色石来修补苍天,又杀死恶兽猛禽,重立四极天柱,平整天地。另外传说女娲制造了叫一些叫笙簧、瑟、埙的乐器,于是人们又奉女娲是音乐女神。记载中她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使青年两性相互婚配,繁衍后代,因此也被传为婚姻女神。

  在古代宗法制下:父权、夫权、男权成为三座牢牢压抑着女娲神话发展的大山枷锁,使得其拆分为三类性质:一、作为上古贤王,人族先灵,圣母祭祀的女娲:肯定其作为人类之母与地母三皇的身份;二、作为福佑社稷、补天之神,得以祭拜的女娲,确认其作为伏羲之妹(兼下任继任者)与补天圣女的身份;三、祭祀供奉女娲所有神职业位:才是完整一体的创世始先神形象。

  2、简介

  女娲: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又称娲皇,女阴娘娘,史记女娲氏,是华夏民族人文先始,福佑社稷之正神。相传女娲造人,一日中七十化变,以黄泥仿照自己抟土造人,创造人类社会并建立婚姻制度;后因世间天塌地陷,于是熔彩石以补苍天,斩鳖足以立四极,留下了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

  女娲不但是补天救世的英雌和抟土造人的女神,还是一个创造万物的自然之神,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她开世造物,因此被称为大地之母 ,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

  3、历史地位

  女娲是中华民族的共同人文始祖,是中华民族的母亲。女娲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是史前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也是已经开展的中国史前文明探源的重要研究对象。

  它是人类发展史和民俗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

  一是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是传承华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重要史料;

  二是具有实现民族大融合、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三是对增强创业精神、充实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促进文化交流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体现了奇特的民间、民俗文化现象,对人生礼仪、人类生存、文化传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女娲造人中国上古神话传说之一,创世女神女娲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开世造物,因此被称为大地之母。她是古老相传的大母神。

相传女娲以泥土仿照自己抟土造人,创造并构建人类社会;又替人类立下了婚姻制度,使青年两性相互婚配,繁衍后代,因此也被传为主职姻缘与情爱的皋禖古神。

因为这个故事有很多的版本,但无论是哪个版本女娲都是以泥土女娲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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