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传集的碑传集的版本
关于清人的四部碑传集,每一部都有其价值和使用的方便,但是若作有清一代的总体检索,则要把这四部书一一找来,必费寻觅之力;设若查找这四部书断限时代的人物,如嘉道之际、同光之际,不知是在哪一部书里?是正编还是续编,抑或是续编与补编、三编?要解决这类不便,最好是将这四部书汇刻在一起。近人深感于此,连续出了三种合集本。
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印的《清代碑传全集》,包含钱氏、缪氏、闵氏和汪氏四种书,系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陈金陵等编辑,十六开本,每页分三栏缩印,计二册, 1987年发行。编者对原书作了校勘,删去“三编”的六十六篇,免去与“补编”的重复。编者制作了《姓名字号索引》,将四部书的传主混合编码,以便读者迅速查到传记所在的页号。这个索引姓名为主,字号作参见条目,检字采用四角号码编排法。索引附有四角号码笔画对照表,便利读者使用不同方法检索。详见索引的《凡例》和《笔画索引》。
《清代碑传全集》问世的次年,即1988年,上海书店出版《清碑传合集》,也是十六开本,每页分上下两栏影印,分装五册,计四千四百五十页。第一册、第二册为钱氏书,第三册系缪氏续编,第四册是闵氏之补作,最后一册为汪氏书。前面关于各个碑传集传文的复印件,大多数是据这个本子复印的。这个本子页编有《人名索引》,检索方法与古籍出版社的索引不同,系以姓氏笔画为序。
台北文海出版社的本子。该社编辑并印行《中国名人传记丛编》,将清人的四部碑传集全部收入,并放置在一起,编成总目。分装四十四册,即正编十二册(1- 12),续编十册(13-22),补编十而册(23-34),三编十册(35-44)。制有人名、字号、谥号索引,依姓氏笔画编排;其对人名索引的制作颇下功夫,在人名下力求注出生卒年、字号、籍贯、旗籍、谥号,女性的丈夫姓名,对不知生卒年的则注明朝年。有了这样的说明,对区别同姓名的人特别有益,入康熙朝有两个做过两江总督的于成龙,一个是汉军旗人,一个是山西永宁人,不作这类说明,要找汉军于成龙的传文,可能翻阅的却是山西于成龙的传记,岂不费事,有了文海版的索引就不会发生这类问题了。详见附录。
清代碑传汇集本的行世,在两方面便利了读者,一是有清一代人物碑传文的全本,令读者觅书方便;二是备有索引,且检索方法多种,使读者能够利用其熟悉的方法迅速查检。
这个要与出版社或出版商直接商定,具体稿费支付方式有版税制和稿费制。此前国家有稿酬规定,但是比较老了。具体材料参加以下:
书籍稿酬暂行规定
(1990年6月15日国家版权局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保障著译者的正当权益,繁荣创作和学术研究,鼓励著译者和提高出版物的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著译一经出版或发表,应根据作品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付给适当的稿酬。初版的书按照字数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并且按照印数付给著译者印数稿酬;再版时不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
第三条 基本稿酬标准:(一)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的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40元。
(2)翻译稿:每千字8至24元。特别难译而质量优秀的译稿,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35元。
由外文译成中文,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对翻译者,按上述标准付酬。
由中文译成外文,对翻译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付酬。对原著作者按该著作翻译稿酬的20%至40%付酬。
由少数民族文字译成汉文,对原著作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定级支付60%的稿酬。
对少数民族文字翻译者所付的稿酬,按本款规定的外文译成中文的标准,另加25%至30%付酬。
由汉文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
(3)古籍稿:古籍整理,古籍的今译、笺证、注释、集解,每千字9至18元。对特别繁难,质量又高的,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过30元。
古籍资料的辑录、汇编,每千字5至12元(不付印数稿酬)。
各种古籍索引,每千字5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
断句、校正错讹,每千字4至8元(不付印数稿酬)。
标点加一般校勘,每千字5至10元;难度大的标点加繁重校勘,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超过15元(均不付印数稿酬)。
(4)词书稿:词书条目,照本条第(1)款标准,按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另外增加15%至25%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百科全书词条编撰,每千字24至30元,另增加20%至30%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5)根据他人著作改编和缩写的书稿,按本条第(1)款标准的40%至60%向改编者付酬。并按改编费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按改编费的10%至20%向原出版者付酬。
(6)译文的校订费,每千字4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由译者请他人代为校订者,费用由译者自付;出版社请他人校订者,校订费由出版社支付。
(7)索引和图书资料辑录,每千字3至7元,不付印数稿酬。
(8)约请社外人员编选的书籍付编选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约请社外人员编辑加工的书稿,付编辑加工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9)约请社外人员审查书稿,付审稿费。一般书籍的审稿费按每万字10至20元付酬;对于繁难的专著,可适当提高,但每万字不超过40元;不付印数稿酬。
第四条 印数稿酬:(一)一般书籍的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总额的百分比支付:(1)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8%;(2)印数超过一万册的,其超过部分以千册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千册的,按千册计算),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0。8%。
(二)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30%;印数超过一万册的,按本条第(一)款之(2)的规定支付。
(三)本条(一)(二)两款规定的印数稿酬,每次重印均应累计过去的印数。不论初版还是重印,出版社均应在版本记录页上如实注明印数。
(四)学习用书、临时教材或由于其他客观原因而大量印行的著译,在第一次出版后两年内,印数在10万册以下者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付酬;超过10万册以上,视不同情况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30%至50%付酬。
第五条 曾在报刊上发表过的著译,辑成个人专集出版,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编选不同著译者的报刊文章合集出版,对著译者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分章撰写,内容相互有连贯性的专著,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撰写,单篇独立(没有连贯性)的合集,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期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发表过的作品,按第三条第(1)款标准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并按第三条第(1)款的10%至15%向首次发表该作品的报刊付酬。
第六条 出版社已接受出版的著译,属于非作者原因未能出书者,出版社应按该书稿基本稿酬的30%至50%付给作者著译费(书稿归作者所有)。出版社主动约稿,但因稿件质量不合格未能出书者,出版社视具体情况,酌付少量的约稿费。
第七条 解放前出版过的著译重印或校订重印,支付部分或全部基本稿酬(对已故作者著译的付酬办法见第八条)。解放后出版(或再版)的已付过基本稿酬的著译,再版以及辑成个人专集(包括全集、选集、文集等)或和他人著作合集出版,不再支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著译修订再版,视修订程度支付修订费。修订费按增补部分的实际情况付酬;修订后,质量有显著提高,可重新支付原基本稿酬的部分或全部,但其印数稿酬,仍应累计原来的印数。
第八条 对已故作者稿酬的继承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1)著译者死亡在30年以内者,出版其未曾发表过的遗作,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只付印数稿酬,不付基本稿酬。
(2)著译者死亡超过30年者,重印其作品不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其首次发表的遗作,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
第九条 一部书稿分别出版不同字体的版本,或以几种装帧形式出版,或改变书名重印,或由一家出版社转移到另一家出版社出版,或编进另一书时,除对首先出版的版本付一次基本稿酬外,对另外的版本不付基本稿酬,但应累计印数,付印数稿酬。
出版社将一种书籍分地印造,或经地方出版社租型造货,其印数均应一并累计。印数稿酬由供型的出版社付给。
第十条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计算单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诗词每10行作千字算(曲艺等韵文体行数计算从诗词)。旧体诗词稿酬可酌量提高。乐曲、歌词、画稿、地图等付酬办法,另定。
支付稿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字数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一般文字的末尾排不足1行的和占行的题目按1行计算。标点排在行外的,字数加十分之一计算。
出版社编辑部增加的例言、说明、注解、目录、索引或其他附件,书上排印的中缝、书眉、页码和翻译书籍中就原书复制的图表以及附录转载的文件资料,均不计稿酬;但翻译书籍的附录、图表内夹有译文的,译文部分计酬。
第十一条 封面和图表的设计,以及中外文对照表的编纂等,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付酬标准另行拟定。
第十二条 出版者同著译者应签订约稿合同或出版合同,是否预付稿酬,由合同约定,但书籍出版后,应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每次重印应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
第十三条 书籍出版后,出版社应送给著译者样书,一般性的书籍可送10至20本,情况特殊的可以酌增酌减。对著译者购书应予以优待,在100本以内者,可以按批发折扣售给。情况特殊者,在售书数量上可酌增酌减。
第十四条 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著译,按本规定以人民币支付稿酬。外国人(包括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的著译(国外未曾出版过),在我国首先出版者(不含翻译或重印),稿酬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出版社可根据本规定,视具体情况制定本社的稿酬实行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送有关出版行政机关和国家版权局备案。各级出版行政机关和出版社的有关领导部门要加强对稿酬的管理,监督执行。出版社不得任意提高或压低稿酬标准,如有违反者,版权行政机关要予以纠正。各出版社应实行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辑三级审查确定稿酬的制度。
第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的付酬标准,报纸、期刊可参照执行,但不付印数稿酬。
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实行,计酬界限以版本记录页上的出版日期为准。初版的书籍以本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支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书的印数稿酬,根据本暂行规定的基本稿酬数额,按第四条的规定付酬。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国家版权局。
参考资料:
目录学是研究目录工作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即研究书目情报运动规律的科学,是目录工作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和总结。
目录学的内容,主要包括文献的揭示与记录,书目索引编制法,书目情报服务以及目录学史等。目录学的分支学科,包括普通目录学:研究目录学的一般原理,编制书目索引的基该方法;专科目录学:研究各学科文献的积累、整理和利用;比较目录学:研究中外目录学发展的特性。此外,还有侧重于对图书版本状况进行考证研究的分支学科,称版本目录学。 目录的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世界上最早的目录要推古希腊目录学家、诗人卡利马科斯(约公元前305~约前240)编撰的《皮纳克斯》(又名《各科著名学者及其著作目录》,现存残片)。该书目不仅记录了卡里马科斯领导的亚历山大图书馆的藏书,还包括当时所有的希腊文献。印刷术的发明,大大促进了世界文化的交流与传播,也促进了书目编制的发展。
1545年C格斯纳出版了《世界书目》。16世纪意大利法学家乔万尼·内维扎诺编制了《法学家文献目录》,1591年德国的伊斯雷尔·施帕赫编制了《医学著作目录》。1564年在德国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出版的《法兰克福图书市场目录》(此后每半年出版一次,直至1749年)成为出版发行书目的开端,以后很多国家都出版了这种目录,并在18、19世纪得到进一步发展。国家书目的出现是书目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它在书目收录范围以及分类体系、检索途径等编制技术方面都具有很大进步。
19世纪在西方出现定期出版的国家书目,此后各国都陆续编纂出版国家书目。1881~1900年出版的《不列颠博物院字顺馆藏目录》,收录了130万册图书,款目总数超过450万条,与法国的《国家图书馆馆藏印刷图书总目》(1897年出版,迄今已出230多卷)被誉为世界目录中的双璧。18世纪下半叶在法国出现卡片式目录,19世纪以后逐渐成为各国图书馆馆藏目录的主要形式之一。20世纪60年代后期在美国出现机读目录,以后很多国家也纷纷发行这种目录。联机图书馆中心的联机联合目录数据库是世界上最大的书目数据库(机读联合目录)。
中国早在殷商时代(公元前15~前12世纪)已经有了大量文献,仅安阳小屯等地出土的甲骨文献已有16万片之多,当时甲骨文献的排列有一定的顺序。周代掌管文献的史官有明确的分工,如外史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掌达书名于四方,说明西周时期很可能已有了登记和通报文献的目录工作。
《汉书·艺文志》记载:武帝时,军政杨仆捃摭遗逸,纪奏《兵录》,是现有文献记载中国最早的群书目录。公元前26年,汉成帝命陈农搜求遗书,诏光禄大夫刘向等领校秘书。刘向校书未竟而卒,其子刘歆继承父业,将刘向校书时撰写的每篇叙录全文汇编而成《别录》20卷,刘歆取《别录》所载,种别而成《七略》7卷。《别录》为后世叙录体提要之楷模; 《七略》创立了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书目分类体系,对后世目录的编制影响深远(见《别录》、《七略》)。西晋秘书监荀勖撰《中经新簿》,根据当时文化和学术的发展,图书数量的变化,创立了四部书目分类体系。东晋李充编撰《晋元帝四部书目》将其乙丙两部位置互换,史部书部次在诸子书之前,李充定著的四部书目分类体系成为宋、齐、梁、陈、隋等各代秘阁藏书编撰目录的永制。由政府主持对宫廷藏书进行整理而编制的官修目录各个朝代都有,如:唐开元年间,元行冲等编撰的《群书四部录》200卷,毋煚编的《古今书录》40卷,宋王尧臣、欧阳修等编《崇文总目》66卷,南宋陈骙编的《中兴馆阁书目》70卷,张攀编《中兴馆阁续书目》30卷,明代杨士奇编撰的《文渊阁书目》等。官修目录中最出色的代表要推清代《四库全书总目》,公元1772年以纪昀为总纂修官,根据弘历旨意,将编纂《四库全书》过程中对每一部书所撰写的提要汇编而成,它收录古籍3461种 79309卷以及未收入《四库全书》的存目6793种、 93551卷,按经、史、子、集四部书目分类体系编排,四部之前有总序,大小类目之前有小序,每书有提要,是清代乾隆以前中国古代著作之总结,可算是中国古代书目分类体系最完善的代表,也是中国书目方法集大成之作。
目录
东汉班固编撰汉书,根据刘歆的《七略》删订而成《汉书·艺文志》,立下了后世史书志艺文的楷模,开创了史志目录这一新的目录类型,它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目录,也是研究中国先秦至西汉社会学术思想和文化典籍状况的重要目录。《隋书·经籍志》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第二部史志目录,反映了中国中古时期文献存亡的状况。此后,《旧唐书》、《新唐书》、《宋史》、《明史》乃至《清史稿》中均有艺文志或经籍志,在正史中留下了对一代藏书或一朝人著述的记录。
私家藏书目录是官修目录的重要补充,它始于南朝宋王俭编撰的《七志》,该书目沿用《七略》的分类体系,在六志之后,增设了图谱志,在每书书名之下立一小传,开创了传录体提要的先例。梁阮孝绪编的《七录》,隋许善心编的《七林》,唐代吴兢编的《西斋书目》等这些私家藏书目录大多亡佚。到宋代由于文化学术的发展,印刷事业的进步,藏书家较多,所编目录的体例也比较完备,如流传至今的重要私家藏书目录有:晁公武编的《郡斋读书志》、尤袤编的《遂初堂书目》和陈振孙编的《直斋书录解题》。明代藏书家达 400余人,私人藏书目录比较发达,较著名的有:高儒的《百川书志》、徐火勃的《红雨楼书目》、晁瑮的《晁氏宝文堂书目》、赵奇美的《脉望馆书目》、祁承爜的《澹生堂书目》、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等。清代前期,私家藏书风气盛行,许多藏书家自撰目录,著名的有:钱曾编的《也是园书目》和《述古堂书目》、徐乾学编的《传是楼书目》等,也有学者为别人藏书编目录,如孙星衍编的《孙氏祠堂书目》等。
专科目录是随着学术的繁荣而发展起来的,魏晋以后,佛教风靡全国,自魏至隋有佛教文献目录40余种,以释道安的《综理众经目录》、释僧佑的《出三藏记集》为最著。《出三藏记集》为中国现存最早的佛教文献目录。唐代专科目录有道宣的《大唐内典录》、智升的《大唐开元释教录》、杨松珍的《史目》、殷仲茂的《十三代史目》等。宋代高似孙的《史略》和《子略》是影响较大的专科目录,元代钟嗣成的《录鬼簿》是中国最早的一部戏曲文献目录。明代智旭的《阅藏知津》标明了佛经庋藏方位,可算是中国联合目录的最早尝试。清代朱彝尊的《经义考》、章学诚的《史籍考》、谢启昆的《小学考》。梅文鼎的 《勿庵历算书目》、 黄文旸的《重订曲海总目》、王国维的《曲录》等是有影响的专科目录。
清代由于考据学和版本学盛行,藏书刻书比较普遍,版本目录得到了发展,较著名的有钱曾的《读书敏求记》、于敏中等编《天禄琳琅书目》、黄丕烈的《百宋一廛书录》、莫友芝的《郘亭知见传本书目》、邵懿辰的《四库简明目录标注》等,其中,《读书敏求记》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研究版本的目录。
近现代书目特点之一是出现了反映新学以及发挥导读功能的目录, 如1874 年张之洞编的《书目答问》和1896年梁启超的《西学书目表》4 卷。在后一书目中表上加圈识,下加识语,后附《读西学书法》指出书的优劣、 深浅程度及读法。介绍新学西学的书目如:王韬的《泰西著述考》、康有为的《日本书目志》、徐维则的《东西学书录》、 沈兆祎的《新学书目提要》等。
中国索引起源甚早,明代张士佩编的《洪武正韵玉键》(1575)、傅山编的《两汉书姓名韵》(1642)、清代汪辉祖编的《史姓韵编》等都是著名的索引。20世纪20年代起索引工作发展较快,1922年蔡廷干编《老解老》,1926年陈乃乾编《四库全书总目索引》,1930年哈佛-燕京学社引得编纂处建立后编辑出版古籍索引64种,这一时期巴黎大学北平汉学研究所也先后编出古籍索引13种。还出版了叶圣陶的《十三经索引》、施廷镛的《丛书子目书名索引》、顾颉刚的《尚书通检》、王重民的《国学论文索引》等重要索引。 著名目录学家余嘉锡在《目录学发微》中,总结了目录学在考辨古籍上的六种作用:
一曰以目录著录之有无,断书之真伪;
二曰用目录书考古书篇目之分合;
三曰以目录书著录之部次,定古书之性质;
四曰因目录访求阙佚;
五曰以目录考亡佚之书;
六曰以目录书所裁姓名卷数,考古书之真伪。
余先生的上述论断,是深刻的。目录对于研究者来说,又是得力的助手和工作的指商。出于目录是图书的分类著录,因而利用目录有助于查阅有关图书资料, “即类求书,因书究学”;同时目录在分门别类之中,亦可展观文化学木的源流、派别,从而使人们可从中“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这对于研究工作,无疑是有着重要意义的。在研究、整理和运用历史文献的过程中,对于目录特别是史部目录必须认真加以学习和研究。 由于文献的类型、数量、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文献利用者的需要千差万别,文献目录的类型呈现多样性。每一种目录都以其特定的编制方法,实现其揭示与报道文献信息的功能,各种不同类型的目录,反映着人们利用文献的不同目的和需要。目录类型的划分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类型。有如下几种标准,进而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目录包括的范围:
目录 作业目录 作者目录 作目录 总目录
综合目录 自动目录 字顺目录子目录资源目录
资产目录 看目录 卡片目录 专书目录 注释目录
主题目录主目录 卷根目录 卷目录 卷目录表
种苗目录 局部目录 中心目录 静态目录 指令目录
证据目录禁书目录站点目录 展品目录 解除目录
结构目录 节目录 暂用目录 暂驻目录 在目录上
源目录 原始目录 e-mail目录 预编目录 预告目录
语法目录 检验目录 用户目录 营业目录 页面目录
页目录 样品目录 演奏目录 询价目录 选择目录
倒置目录 当前目录 虚盘目录 基本目录 机械目录
新书目录 货价目录 簇目录表 活动目录 次级目录
小说目录 销售目录 详细目录 全局目录 出口目录
线性目录 现用目录 抽屉目录 系统目录 物资目录
海图目录 产品目录 问题目录 插图目录 插页目录
查目录 启动目录 文献目录 文件目录 操作目录
普通目录 藏书目录 参见目录 材料目录 财产目录
补充目录 拍卖目录 共用目录 工作目录 图像目录
图纸目录 图示目录 图书目录 表目录
根目录 编制目录 编纂目录 通信目录 编目录 (一)一般功能
1检索功能
人们在生产活动和科研实践中需要继承和利用前人积累的知识,必须通过一定形式的文献目录查阅所需文献,利用手工检索或现代化手段进行自动化检索,从一定的文献库中查明所需文献的情况、线索或出处。无论目录工作者进行书目情报服务亦或读者在求知治学过程中,都需利用各种文献目录检索有关文献信息,目录的检索功能是最基本的社会功能。目录自产生便具备检索功能,如公元前7世纪在美索不达米亚出现的亚述巴尼拔图书馆的藏书目录,带有财产登记性质,但也体现了原始目录的检索作用。唐代目录学家毋煚在《古今书录》序中指出,目录将使书千帙于掌眸,披万函于年祀。览录而知旨,观目而悉词。目录能起纲纪群籍,部次甲乙的作用,使浩如烟海的群书,得以部居类次,为人们掌握图书状况和检索所需图书提供了便利。
2报道功能
目录是向需求者报道所需要的有关文献的形式和内容的信息特征,不限于某一特定文献库收藏处所,而是包括过去的、现行的和未来的(准备出版或即将出版的)所有文献的信息。目录的情报价值,首先在于它经常迅速地为需求者报道有关某学科或某一科研课题最新出版文献的信息和最新科研动态,提供有关最新科研成果的情报,目录能够揭示报道一定历史时期文献出版状况,反映该时期科学文化发展概貌,如刘歆的《七略》就全面反映了先秦到西汉社会学术思想和文化典籍状况。《八十年来史学书目(1900~1980)》向读者提供了80年来从宏观史学角度包括经济史、政治史、军事史、文学史、宗教史、艺术史、科技史在内的所有史学论著的有关信息。目录还担负着向读者通报准备或即将出版的有关文献信息的任务,使读者能够提前获取有关自己感兴趣的未来文献的信息,如苏联的《新书》和中国的《社科新书目》和《科技新书目》等。
3导读功能
历代文献数量浩繁,经常会有这样的读者或读者群,他们面对着浩瀚的文献海洋,茫然不知从何投足,不了解关于某一问题该读哪些书,不懂得读书的先后缓急,不知道哪些书该精读,哪些书只需一般浏览,这就需要解决读书治学的门径问题。推荐书目根据读者群和个人需求特点,认真地选择、评价和推荐文献,充分发挥目录指导读者读书治学的教育作用。如清张之洞所编《书目答问》,即是为当时应考生童指出应读何书,何本为善而编的导读目录,梁启超编的《东籍月旦》书目中有精要解题,有读书指导,帮助读者解决某科当先,某科当后。欲学某科,必不可不先治某科。一科之中,某书宜先,某书宜后,某书为劣的问题,使读者能从此获得读书治学的门径。张之洞说:泛滥无归,终身无得,得门而入,事半功倍。……此事宜有师承,然师岂得。今为诸君指一良师,将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读一遍即略知学术门径矣。目录的导读功能是目录工作者通过推荐文献给予读者积极的、有目的的教育影响,使目录真正成为读者在文献海洋中的向导,读者治学的顾问。
(一)编制目的和社会功能
按照目录编制目的和社会功能, 通常可区分为:①登记性目录,全面登记和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一定范围或某一类型文献的出版或收藏情况的目录。国家书目是登记性目录的主要类型之一,它是全面系统地揭示与报道一个国家出版的所有文献的总目,是一个国家全部出版物现状与历史的记录,是了解和控制一个国家全部出版物的重要工具,也是实现世界书目控制的基础。②科学通报目录,为及时准确地向读者和文献情报机构提供新出版和新入藏的文献而编制的目录。③推荐书目,针对特定读者群或围绕特定目的,对文献进行选择性推荐,为指导读者治学或普及文化科学知识而编的书目。④专题和专科目录,为特定的读者对象全面系统地揭示与报道关于某学科或某一研究课题的文献目录。所收文献专业性强,揭示文献一般较深入,例如《中国农学书录》、《中国文言小说书目》等。⑤书目之书目,亦称书目指南,是将各种目录、索引、文摘等二次文献汇辑起来而编成的书目总录,是了解和掌握目录索引的钥匙,如《全国图书馆书目汇编》(中华书局版)。⑥出版发行书目,亦称书业目录,是出版发行部门编制的揭示与报道已经或将要出版发行的文献目录,它是连接出版者、发行者与读者之间的纽带。
1反映文献收藏范围
按照目录反映文献收藏范围可分为:①馆藏目录,反映某一文献收藏单位所藏的全部或部分文献的目录,它又可细分为反映收藏单位的全部文献或某一种文献的总目录、分馆目录、借书处目录、阅览室目录等,以及特藏目录 (反映有特殊价值,并需单独保管的文献的目录)(见图书馆目录)。②联合目录,揭示与报道若干个文献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献的一种统一目录。联合目录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科、专题性的。
2收录文献的内容范围
按照目录收录文献的内容范围可分为:①综合目录,以满足多种情报需求为目的,收录的文献内容涉及到所有知识门类的目录,以内容的综合性和读者对象的广泛性为特征。②专题和专科目录。③个人著述目录,亦称个人著述考,在西方和苏联多称传记书目,是揭示与报道特定人物的全部著作以及有关该人物的文献的目录。它又可细分为个人著述编年目录 (如丁景唐、文操合编《瞿秋白著译系年》)和个人著述研究目录(如北京图书馆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合编《鲁迅研究资料索引》)等。④地方文献目录,揭示与报道有关某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艺术、人物、山川、气候、物产、自然资源等方面文献的目录。
3反映文献的类型
按照目录反映文献的类型可分为:图书目录、期刊目录、报纸目录、地图目录、技术标准目录、专利目录、丛书目录、地方志目录、档案目录、缩微资料目录、视听资料目录、古籍目录、书目之书目等。
4文献的出版时间
按照文献的出版时间和目录编制时间的关系可分为:①现行书目,及时报道新出版或新入藏的文献的目录,便利读者迅速及时掌握最新文献信息。②回溯书目,反映一定历史时期所积累的文献,供回溯性检索而编的书目。③预告书目,报道在版或计划出版的文献的目录。
5收录文献的编排方法
按照目录收录文献的编排方法可分为:① 分类目录,按照文献所反映的知识内容和特点,分门别类地编排而成的有逻辑联系的目录。②字顺目录,按文献的题名或著者或主题词的字顺编排的目录。
6揭示文献的程度
按照目录揭示文献的程度可分为:① 题录,揭示文献题名、著者、出版情况的目录,是一种简明的文献报道形式,常用于报道单篇文献。②提要目录,又称解题目录,是对每一文献撰写有内容提要的目录。③文摘,以简明扼要的文字摘述文献的主要内容和原始数据,向读者报道最新研究成果,传递文献信息,为读者提供决定文献取舍依据的一种检索工具。 载体形式
1书本式
将文献的形式和内容特征,根据目录著录标准,记录在单行本上而成的目录。书本目录便于保存和流传,方便检索,但不便及时增删和更新内容。
2卡片式
将文献的外形和内容特征记录在国际标准规格的卡片上(75厘米×125厘米),再将目录款目按一定方法加以编排、区分而成的目录,其特点是便于随时增减,重新编排组织,更新内容,但体积大,占用空间多,不便携带。卡片目录在文献收藏单位使用较普遍。
3期刊式
用定期或不定期连续刊物形式出版的目录、 索引和文摘。
4附录式
通常以附录形式附于论文、专著、教科书、百科全书条目之后或出现于书刊之中,多为引用文献、参考文献、推荐文献的书目等。
5缩微型
将文献目录的内容拍摄在缩微胶卷或缩微平片上。计算机输出缩微品目录是用计算机输出的书目数据,通过缩微复制记录仪转换成文字形式,直接摄录在缩微胶片上而形成的目录。缩微目录和计算机输出缩微品目录都具有体积小,容量大,编制速度快等特点,但需借助阅读器才能查阅。
6机读型
即机读目录,是将文献的书目著录转换成代码形式,记录在计算机存储载体上,并能为计算机识别和输出的目录。
:《论语》只有两个字
学术版答案:《论语》的单字,简体字版本的《论语》单字即不重复的字为1339个字“巧言令色,鲜矣仁”一章是重复的据端木大有、王朋宇、徐爱民等人统计,一部《论语》除去标点符号,共计15918字再据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先秦两汉古籍逐字索引从刊:逐字索引》(商务印书馆1995年4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论语》单字为1355个,文书总字数为15935个字需要注意此书为繁体字版本繁体版的两个字可能简化成一个简体字,因此,就单字讲,繁体《论语》的单字肯定比简体《论语》单字多一些;
与繁体、简体无关的是,历史上《论语》虽然都是繁体,但不同版本的单字、总字是不一样的,其原因是许多章的某个字是否存在,一直争论不休,至今以至永远无法定论因此,历史版本不同,《论语》的字数的多少也会有一点差别
根据简体字版的《篇章逐字分类按章汇编全集》一书,《论语》单字为1339个字,全文总字数15918个字此书与前面繁体《先秦两汉古籍逐字索引从刊:逐字索引》的单字、总字数都不同,就是上面两个原因即历史版本、繁简字体不同所造成的
本文2023-08-07 03:53:14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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