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的中原大地指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古人说的中原大地指什么?,第1张

  中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中原”是指包括河南省大部分地区以及河南周围的河北省南部、山西省南部,陕西省东部及山东省西部各一部分在内的黄河中下游地区,这里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是华夏民族的摇篮。狭义的“中原”专指河南。通常所说的“中原”是指狭义的“中原”,即代指河南。因为河南不仅是绝大部分中国人的祖居之地,而且中国历史上绝大部分时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都在河南。

  五帝时代是中原文明因素起源到中原文明社会形成的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仰韶文化中晚期、龙山文化时期。

  仰韶文化中晚期,文明因素起源、积累,中原文化与周边文化的发展水平相同,处于并行发展的时期。此时,中原占有地理上的中心地位,尚未取得政治和文化上的中心地位。 龙山文化时期,初级文明逐渐形成,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中原文明中心地位开始明朗。

  从仰韶文化经龙山文化发展到二里头文化,中原地区的文明因素在这一时段有一种疾速增长的趋势,这与周边地区的同期文化形成明显的反差。曾经辉煌一时的马家浜--良渚文化,到马桥文化时已经是强驽之末。山东的大汶口文化经龙山文化,到岳石文化时也给人以衰落之感。 仰韶文化时期,山东的大汶口文化和江汉地区的屈家岭文化等,都曾扩展到中原的豫东和豫南。进入龙山文化时期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河南商丘、周口、许昌、郑州等地的大汶口文化,或退回山东,或融合于当地,完全被河南龙山文化所取代。豫西南的屈家岭和石家河文化也遭到同样的命运。这种现象所反映的正是中原文化强势扩张的历史真实。中原文化在不断汲取周边文明因素的基础上,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已经走在其它文化的前面,并以夏王朝的建立为标志,确立了中华文明王中王的地位。

  以文明要素为例,可以做为一个新时代标志的青铜冶炼术,在龙山时代逐渐普及。中原地区发现多处青铜冶炼遗存,登封王城岗出土的青铜规残片,陶寺遗址(山西襄汾县东北部)的铜铃等,代表着当时青铜铸造工艺的最高水平。随后的二里头文化遗址大量青铜兵器、礼器的出土,显示了中原文明的风采。

  中原仰韶文化时期仅发现一座郑州西山古城。而龙山时代的古城仅河南一地,已发现了安阳后岗、淮阳平粮台、登封王城岗、郾城郝家台、辉县孟庄、新密古城寨等6处。今后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同时代城址的发现。龙山时代大批城堡出现的背后,是整个社会的剧变,是战争、掠夺、权贵、财富集中。一个邦国林立的初级文明社会在中原大地已经出现。

  从新郑县裴李岗(早期新石器文化)的龟甲刻符,仰韶(渑池县)文化的刻划符号,到山西陶寺、河南王城岗、陕西长安花楼子的陶文与骨刻文字,它们和后世的甲骨文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二里头遗址陶文的文字功能更是无可置疑的。

  1975年,山西夏县东下冯村发现了年代相当于夏朝的城堡遗址,城堡规模宏大,布局合理,有居住遗址、人工沟、陶窑、水井、窖穴、墓葬等,并且出土了大量石器、骨器和陶器,同时还有一些铜器。类似东下冯城堡的建筑遗迹,在北起临汾、南至黄河、东出翼城、西抵河津的山西南部,竟有35处之多。这些发现,与《禹贡》记载的冀州、太原以及周人所说的“大夏”、“夏墟”正相契合。

  根据古文献的记载,夏人的主要活动区域,包括晋南的汾、浍、涑水流域,豫西的伊、洛、颖水流域,乃至关中平原。近年来,襄汾陶寺遗址的发现与发掘,有助于早期夏文化的确认和突破。陶寺文化遗存百余处,包括了城址、居住遗址、墓葬以及成套的礼器乐器、青铜器。陶寺文化具有非常鲜明的时代特征:一是出土了一批壶、瓶、盆、盘、豆等彩绘陶器,其中的彩绘蟠龙陶盘,被认为是集合中原诸部落图腾而成的华夏中心区域的徽标;二是出土成批的彩绘木器,有案、几、俎、匣、盘、斗、豆、鼓等多种器物,反映出那个特定时代的一些社会状况;三是出土一批农具,几座水井,说明当时人已经掌握了打井技术,居住处所从此可以不受水源限制,活动范围更加扩大;四是遗存物中铜器与文字的发现。墓中出土一件含铜量近98%的铜铃形器,证明当时人已经掌握了冶金技术。居住址中出土的一件陶制扁壶,陶器的壁上有毛笔朱书文字,结构与甲骨文同形字十分相似,这是迄今为止我们看到的中国最早的毛笔朱书文字;五是在陶寺千余处墓葬中,反映出明显的等级或阶级的差别,五座级别最高的大墓中,出土了鼋鼓、特磬类的礼乐器,是目前发现的我国最早的同类乐器珍品。陶寺文化向世界表明,此时中原大地的礼乐制度、阶级差别、国家形态已经萌生或正在形成,标志着山西晋南地区放射出华夏文明时代到来的灿烂光芒。

  现在我们说的中原,一般指河南省。其实中原指河南也有一个简单的道理:古有“得中原者得天下”之说,河南也是自三皇五帝到北宋中国长期的政治文化中心所在地。所以,这个中原就是以河南为代表的广大中部地区了。

  编辑本段中原的地理位置及风水

  在中国,中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中原大概指现在的河南省,古时又称中州,有九州之中的意思;广义的中原指华北大平原,也就是由黄河、淮河、海河冲积而成的大平原,河南在这里也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中原大地背依我国的中央山脉——天山-昆仑山-秦岭,只有这一条最长最雄伟的大山系才能造就中国最大的两条大河:黄河和长江,它们在中原大地两边流淌,在中原大地前面的大海汇合。中原大地拥有如此磅礴的“山环水抱”,可称是中国最大的风水宝地。

  风水是我国独有的一种文化,理想的风水宝地是,背依绵延的群山,这山是龙脉,也就是“玄武”;面临开阔的平原,称“明堂”,明堂前还有像屏风一样的“暗山”、“朝山”,这就是“朱雀”,河水蜿蜒曲折在前面环绕流过,两侧有重重山脉遮掩拱卫,这两侧的山就是“青龙”、“白虎”。

  中原大地完全符合好风水“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描述:洛阳、郑州位于龙尾位置的吉祥地,“左青龙”是太行山,“右白虎”是大别山,泰山如同吉祥地前方的暗山,远方的朝鲜半岛与中原隔海相望,恰好与“朝山”的位置对应起来;在“吉祥地”的身后,龙脉就是中国最大、最宏伟的山脉:秦岭和昆仑山。

  编辑本段中原地区概念的形成

  中原地区的概念形成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中原”一词由过去没有特殊意义的原野之意,转向了专指黄河中下游的一段地区。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出现这一转变的呢?根据现存的史料分析,大概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经过两汉时期的发展,到六朝时期中原一词已经成为一个专有的地区名词。因为从相关的史书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原一词在这一时间开始,有时指原野,有时指中原地区,而到后期已经是专指中原地区了。

  我们先来看先秦古籍中非地域概念的“中原”词语。《诗经·小雅·吉日》曰:“瞻彼中原,其祁孔有。”这里的“中原”是指“原中”,作者在这里描述原野之中野兽的数量之多。《诗经·小雅·小宛》曰:“中原有菽,庶民采之。”是描写民众在原野中采摘豆子。春秋时期,中原一词仍有原野之意,越王句践在会稽之围解除后,向百姓谢罪时说:“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雠,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寡人请更。”(《国语·越语上》)这里是说因战争使百姓死后尸骨暴露在原野。经过数十年的休养生息以后,越国逐渐强大起来,在与吴国作战时,面对吴军一日五次挑战,越王准备答应时,范蠡进谏曰:“夫谋之廊庙,失之中原,其可乎?王姑勿许也。”这里的中原仍然有野外之意。战国末年的儒家代表人物荀况在《荀子·王制》中有“兵革器械者,彼将日日暴露毁折之中原,我今将修饰之,拊循之,掩盖之於府库”之语。这里虽然是教统治者如何治国,但观作者之意“中原”在这里显然是原野之意。

  也就是在春秋时期,中原一词开始有中原地区的意思出现。《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晋公子重耳流亡到了楚国,受到楚成王的厚待,当问及如何报答楚国时,重耳回答:“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君周旋。”这里的中原就有地区的含义在内。《国语·晋语三》记载,在是否纳晋君问题上,有人主张杀之,公孙枝曰:“不可。耻大国之士于中原,又杀其君以重之,子思报父之仇,臣思报君之雠。虽微秦国,天下孰弗患?”这里的中原有中原诸侯国之意。公元482年,吴王夫差与晋、鲁、周在黄池盟会后,吴王取得了诸侯国的霸主地位,吴王令“王孙苟告劳于周”,其中有一句话说“昔者楚人为不道,不承共王事。以远我一二兄弟之国。吾先君阖庐不贳不忍,被甲带剑,挺铍搢铎,以与楚昭王毒逐于中原柏举。天舍其衷,楚师败绩,王去其国,遂至于郢”。追述先人事迹中所提到的中原,是地理意义上的概念。

  大约到汉代,“中原”一词较多指中原地区。汉景帝时期所发生的七国之乱,主父偃评价说:“然不能西攘尺寸之地而身为禽于中原者”,是因为“先帝之德泽未衰而安土乐俗之民众,故诸侯无境外之助”。(《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这里的中原是指黄河中下游地区。徐乐在上书汉武帝时曾经对“瓦解”作解释时提到中原,“何谓瓦解?吴、楚、齐、赵之兵是也。七国谋为大逆,号皆称万乘之君,带甲数十万,威足以严其境内,财足以劝其士民,然不能西攘尺寸之地,而身为禽于中原者,此其故何也?非权轻于匹夫而兵弱于陈涉也。当是之时先帝之德未衰,而安土乐俗之民众,故诸侯无竟外之助。此之谓瓦解。故曰天下之患不在瓦解。”(《汉书·徐乐传》)这里是说吴楚诸王在中原被擒。

  当然汉代及其以后,“中原”一词指原野者史书中也仍然存在,如司马相如出使西南夷时曾说:为了传土于子孙,名扬后世,“是以贤人君子,肝脑涂中原,膏液润野草而不辞也”。(《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汉武帝在进攻南越之前,淮南王刘安上书谏曰:“今方内无狗吠之警,而使陛下甲卒死亡,暴露中原,沾渍山谷,边境之民为之早闭晏开,晁不及夕,臣安窃为陛下重之。”(《汉书·严助传》)新莽末年,王莽命令廉丹进攻山东的赤眉军,廉丹征求冯衍的意见时,冯衍要他静观时变,并劝说:“何与军覆于中原,身膏于草野,功败名丧,耻及先祖哉?”(《后汉书·冯衍传》)在《后汉书·马融传》、《后汉书·皇甫规传》等卷中所提到的中原还保留着原始的意义。

  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说:“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这里中原就是指中原地区。到了晋朝特别是东晋时期,中原地区作为一个地理概念开始为人们广泛接受。据不完全统计,《晋书》中就有55卷涉及“中原”一词,出现了92次,而以东晋时期出现的频率最高,且大多与晋朝君臣光复中原的志向有关,如“中原沦没”、“中原乱离”、“中原覆没”、“死亡漫于中原”、“中原丧乱”、“中原大乱”、“克复中原”、“中原向化”、“中原无所请命”等,这些词语既透露出东晋人的中原情结,也反映了东晋时期中原已经作为一个相对固定的地理单元。是后,偏居江南地区的宋、齐、梁、陈等王朝都沿用了东晋以来关于中原的地理概念,其中自然包括着浓厚的中原情结。

  即使当时从北方大漠地区兴起的北魏王朝,也仍然继承了关于中原地区的理念,将黄河中游地区称为中原,这在《魏书》中频频见诸记载,《魏书·太祖平文帝纪》记载,当平文帝闻听刘曜杀晋愍帝,对属下说:“今中原无主,天其资我乎?”道武帝广泛吸纳汉人进入统治群体,史称“帝初拓中原,留心慰纳,诸士大夫诣军门者,无少长,皆引入赐见,存问周悉,人得自尽,苟有微能,咸蒙叙用”。(《魏书·太祖道武帝纪》)孝文帝太和七年十二月下诏禁止同姓为婚,他在总结以前诸帝之所以没有禁止这一现象时说:“皇运初基,中原未混,拨乱经纶,日不暇给,古风遗朴,未遑厘改,后遂因循,迄兹莫变。”太和八年六月在班行俸禄制时,他总结当时北魏社会的状况是“自中原丧乱,兹制中绝,先朝因循,未遑厘改”。(《魏书·高祖纪上》)孝明帝在孝昌二年十一月闰月下诏云:“顷旧京沦覆,中原丧乱,宗室子女,属籍在七庙之内,为杂户滥门所拘辱者,悉听离绝。”(《魏书·肃宗纪》)这几条材料说明北魏统治者对中原作为一个地区的认识是非常清楚的。在《魏书》的传中多次出现“中原崩否”、“中原丧乱”、“仍乱中原”、“中原荡然”、“中原作战斗之场”、“中原无主”和“平中原”、“定中原”、“征中原”、“中原既平”、“中原稍定”、“光宅中原”、“移宅中原”、“光化中原”、“经营中原”、“中原始平”、“跨据中原”、“中原兆建”以及“中原冠带”等说法,均已证明北魏人的心目中,中原已经是一个地区。在《周书》、《北齐书》中也都把中原作为一个地区看待。

  上述论证表明从东晋南北朝以来,中原地区已经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地理概念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后来的每一个朝代都沿用了中原地区的地理范畴。如宋代陆游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作为千古流传的名句,就蕴含了南宋人对中原念念不忘的情结,可以与六朝人相比。中华书局影印1936年版的《辞海》释“中原”一词云:“古称河南及其附近之地为中原,至东晋南宋亦有统指黄河下游为中原者。”(P84)可能就是根据上述历史事实而得出的。《辞源》解释“中原”云:“狭义的中原,指今河南一带。广义的中原,指黄河中下游地区或整个黄河流域。”

  综合上文所论,我们认为,中原地区作为一个地理概念,它的提出和最终被人们认可和接受,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大约在春秋时期开始出现中原地区作为地理意义上的概念,但是并没有被人们所接受。经过两汉时期的发展,中原一词仍然是原野和地理概念并存。到了六朝时期,由于西晋王朝覆亡,黄河流域被少数民族占领,大批居民南迁,这些离乡背井的人虽然漂泊在异乡,但仍然时时刻刻不忘故土,因而过去不被人们提起或看重的“中原”开始作为一个地区频频出现在人们的口头上。

  齐国是周代诸侯国,是中国历史上从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诸侯国,被周天子封为侯爵,分为姜姓吕氏齐国和田齐两个时代。疆域为今山东。始封君为周武王国师、军师太公望吕尚。史书古籍皆记载吕尚、吕望;姜子牙(约前1156年—约前1017年),姜姓,吕氏,名尚,一名望,字子牙,或单呼牙,也称吕尚,别号飞熊。商朝末年人。

  齐国是周代重要的封国,自太公望吕尚封国建邦以来,煮盐垦田,富甲一方、兵甲数万,传至齐桓公时,已经是疆域濒临大海的大国,齐桓公也依靠海上的资源,迅速成为春秋五霸之首,齐国被当时的人称为海王之国。[1] 姜齐传至齐康公时,大夫田和放逐齐康公于临海的海岛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田和自立为国君,是为田齐太公。

  前386年,田和被周安王列为诸侯,姜姓吕氏齐国为田氏取代,田和正式称侯,仍沿用齐国名号、世称“田齐”,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在战国中晚期一度称帝。前221年,齐王建向秦王嬴政称臣,秦国统一六国,齐国灭亡。

  

文化一词起源于拉丁文的动词“colere”,意思是耕耘和耕作土地。可见,土地与文化渊源深厚,可称得上“本是同根生”。在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土壤盐渍化、工程荒漠化、湿地退缩、土地污染、生物多样性减少、人地矛盾日益尖锐的21世纪,探究农地保护的文化渊源,寻找农地保护的文化缺失,无论从目的理性还是工具理性来看,都有重要的价值。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在农地保护方面有着深厚的文化土壤。

(一)尊重土地的原生态文化

1婚礼上的土地文化

婚礼,无论在古今中外,都被认为是人生仪礼中的大礼。中国最初的婚礼形式大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从相传始于伏羲时代的订婚“以俪皮(成对的鹿皮)为礼”逐渐演进,到夏商时的“亲迎于堂”,再到周代所具备的完整的“六礼”,已初步奠定了我国传统婚礼的基础。从前,在结婚仪式上,新郎和新娘都有一道程序:一拜天地,二拜高堂。把拜天地放在拜高堂前面,足见人们对土地的重视和珍惜,表明先人有很强的尊重土地的传统。

2民俗中的土地庙文化

据冯贤亮(2004)等人研究,在传统中国民众的心目中,天地具有至高无上和神圣的性质。在《国语》卷四《鲁语上》中有这样的话:凡禘、郊、祖、宗、报,此五者国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实际上,“天”的观念,大概在夏代就已经产生。《墨子》一书中,多次谈到作为天神的天。至于“上帝”或“帝”,甲骨文中多次出现,表明在殷商时代这些代表至高无上地位的称号也已存在。但在周代以后,“天”、“上帝”、“天帝”等词,越来越被人们混同使用。至于“地”,《释名·释地》篇中有这样的解释:“地,底也,言其底下载万物也”;又附带说“土,吐生万物也”。这些话,实际上正反映了人们对孕育万物生长的地的崇拜心理,也很自然地将农作物收成的好坏归因于“地”对人类的赏罚。

土地庙信仰源于对土地的崇拜。原始的土地神崇拜,是对土地的自然属性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力的崇拜,“社祭”是我国自古以来土地崇拜的表达方式,历代帝王仍按照春祈秋报的时间固定对于社的祭祀。《礼经·郊特牲》中说:“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由此可知,对于社的崇拜来自于它化育万物,也就是认为土地上的诸现象是由土地所化育而来的,是称赞土地承载万物的美德。“生养大地”则是想象大地为母亲,以母亲生子的思维来模拟大地孕育谷物。“社”到后来逐渐发展为行政管理单位的机构,逐渐失去了当初的含义,而土地庙则一直未脱离最初被赋予的内涵。

土地庙建筑经过历史的变迁,虽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但拜土地庙的习俗依然没有削减,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许多形貌类似的土地庙如雨后春笋般从田间、街边、住宅间冒了出来。古时村民出于重视、珍爱土地的心理,将土地神化,予以崇拜,希望通过崇拜而获得土地神的特殊眷顾,能够获得好收成,丰衣足食,因而就形成了迎春、祭土地公、祭土地婆等与土地庙有关的民俗传统活动。而今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依然流传着各种祭祀土地神的传统。各族各地祭祀土地活动的多样化,都表现出人们对土地和农耕的重视、对自然灾害的恐惧、对幸福生活的渴望。

据黄忠怀(2005)的研究,在华北平原,土地庙作为村落之神,与村落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公理会传教士明恩溥对华北农村的庙宇观察发现,“虽然有许多庙宇都是需要的,但最可能建造的庙宇是两个,一个是供奉地方神的庙,另一个是供奉战神的庙”。明恩溥说的地方神庙就是土地庙,战神庙是指关帝庙。相对而言,土地庙的数量比关帝庙更加普遍,基本上是村村都有土地庙。例如安肃县,据县志载,该县土地神“村村皆有,土地即里社之正神”。在阳原县,土地庙也是“各村皆有,惟不若五道之多,且多附于大庙”。另外,华北一些地方,五道庙也具有土地庙的功能。据清光绪《乐亭县志》载,“若北方所祀(五圣),则为土地、山神、苗神、龙王、增福诸神。或减其二为三圣,又或增为七圣九圣,与南方有异”。从乐亭县的例子里可以发现,土地神也在五圣之列,所以五道庙也兼具土地庙的功能。

(二)“天人合一”的农地保护文化

天人合一的思想,萌芽于孔子,发轫于孟子。孔子以天为宇宙的最高主宰。孟子则认为天人相通,天的根本性德蕴含于人的心性之中,天道与人道相互贯通。当然,孔子及孟子所谓的“天”,主要是道德意义上的,但同时也兼有自然的含义(《论语·阳货》:“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叶文虎等,1999)。由此可见,中国儒家最初提出天人相通的观念,其用意是给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赋予宇宙论的意义。

事实上,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问题上,中国古代绝大多数哲学家都主张应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目标。其中最具代表性、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周易》中提出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周易》认为,人乃阴阳二气所化,故兼有刚柔两重禀性。人应自觉地弘扬其本性。阳刚之性要求人“自强不息”,即发挥主动的创造精神;阴柔之性则要求人“厚德载物”,即以宽大的胸怀接纳万物。在对自然的实践中,“自强不息”就是要积极地改造自然,参与自然的演进;而“厚德载物”则是要求改造自然的活动不超出自然的限度,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体认自然本身的和谐机趣(《系辞传》:“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乐天知命,故不忧”)。如此,才能达到“与天地和其德,与日月和其明,与四时和其序”的境界(叶文虎等,1999)。

“天人合一”的思想精髓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把人与自然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当代世界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从文化哲学的角度看,就是源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割裂。天人合一思想在秦汉以后经过不断改造,至宋儒已形成一个涵盖宇宙论、本性论、人生论、认识论而具有广泛包括性的哲学体系。按照天人合一理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不是自然界的主宰者。人以其文化创造而成为主体,能“为天地立心”,但这所谓主体,是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为目的的德性主体,不是以控制、征服自然为目的的知性主体,也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自然为“非我”、他者的价值主体(蒙培元,2004)。农地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立地条件和生存资源,更重要的是,农地赋予人以内在德性和神圣的使命。它要求人们在实践中实现生命的最高价值———“与天地和其德”,而不是满足不断膨胀的物质欲望,更不是无限制地占用农地资源。人类赖农地生存而繁衍,人类社会因依存农地而发展。人类必须深刻认识到农地损失而带来的生存危机,并从驾驭自然的“人定胜天”的梦幻中醒悟过来,按照“天人合一”的思想,重新审视农地的价值和对待农地的态度。

(三)因地制宜的农地管护文化

受地球公转和自转等而产生的地质构造的影响,在气候、地貌、土壤、岩石、水文和人类活动的综合作用下,使各种土地形态的空间分布和特性存在着明显的地域性。几乎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两块土地的特性是完全相同的。我国自古以来就特别重视“相土之宜而布其利”,就是根据土地对各种作物的适宜性和限制性选择作物类型和栽培方式。如此,一方面能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能起到保护农地的作用。

因地制宜,因土种植的“土宜论”文化在我国已有2000年以上的悠久历史,它对指导历代农业生产和保护农地资源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诗经》中的“土宜论”,是世界上关于农地环境与作物生长关系的最早论述。《大雅·生民》就说:“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这里的“有相之道”就是“相地之宜”的办法。在《大雅·公刘》中还记载:“相其阴阳,观其流泉。其军三单,度期隰原。”此话出于公元前1027~前771年。显然,注重田地“阴阳”、“隰原”的选择,目的是为了适应植物生长的需要。这些选择的原则,在以后很长的时间内受到重视,从《小雅·甫田》的“今适南亩,或耘或耔(施肥)”,《周颂·良耜》的“畟畟良耜,俶载南亩”和《周颂·载芟》的“有略其耜,俶载南亩”等诗句,可见当时居于“土宜”的观点,十分重视选择向南的地块(亩),也就是“俶载南亩”。

表14-1系根据《禹贡》、《周礼·夏官》等资料综合而成。当然一个州不可能只有一种土壤,并且也绝不能只评定一个等级,这只是反映了我们祖先适应土地的自然性状而确定种植的一个初步认识。另外,在《周礼·地官》中又根据土地的地形高下提出适宜种植的植物类型:“大司徒……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植物宜皂物”;“二曰川泽……其植物宜膏物”;“三曰丘陵……其植物宜核物”;“四曰坟衍……其植物宜荚物”;“五曰原隰……其植物宜丛物”。据《授时通考》注释,皂物为祚栗之物,膏物指莲芡之属,核物李梅之属,荚物箕荚玉棘之属,丛物萑苇之属。在《管子》一书中提出:“桑麻不植于野,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桑麻植于野,五谷宜其地,国之富也。”把因地种植提高到国之贫富来认识。另外,这本典籍还对土壤、地下水的性状进行了比较细致的划分。有的古籍也对地形作了较详细的分类,形成了一定的土地评价的指标体系(许牧等,1995)。

表14-1 中国古代土壤土宜表

(据许牧等,1995)

在土壤方面,《管子》提出“九州之土为九十物,每州有常而物有次”。即将全国的土壤以其物理性状、肥力高低、适种作物及果蔬的情况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共18种,每种又依其土壤色泽分为赤、青、白、黑、黄五个亚种。每州的土壤分布皆有常规并且作物种植也按着一定的次序。对于上土之中的第一位栗土,该书是这样描写的:“群土之长,是唯五粟。五粟之物,或赤或青或白或黑或黄,五粟五章。五粟之状,淖而不肕(坚),刚而不觳(薄也),不泞车轮,不污手足。其种,大重细重,白茎白秀,无不宜也。五粟之土,若在陵在山,在隫在衍,其阴其阳,尽宜桐柞,莫不秀长。其榆其柳,其檿其桑,其柘其栎,其槐其杨,群木蕃滋数大,条直以长……”对于下土的第18位(末位)桀土的描述则为:“凫土之次曰五桀,五桀之状,甚咸以苦,其物为下,其种白稻长狭,蓄殖果木,不若三土以十分之七。”说明当时是根据对土壤性状及各种作物在其上的生长发育状况的实际观察来确定土壤的适种作物及肥力等级的。

(四)精耕细作的农地养护文化

自秦汉以来,黄河中下游的祖先就采用各种技术,谋求保墒防旱耕作措施。到南北朝,黄河中下游地区就从土壤耕作技术上较圆满地解决了保墒防旱问题,并创造了各种开工的犁、耙、耢等工具,从而形成了“耕—耙—耢(耱)”一整套以保墒防旱为主要内容的土壤精耕细作措施。早在西周时,人们已发现大豆根上长有根瘤。《氾胜之书》已指出“豆有膏”,“膏”是油润之意,也可作肥沃理解。到北魏时,《齐民要术·耕田》进一步指出:“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悉皆五六月……种,七月八月犁掩杀之。为春谷田,则亩收十石,其美与蚕矢熟粪同。”就是说,要使田土变肥,最好的办法是先种绿豆,其次小豆芝麻。均在五六月播种,七八月犁翻压青;作春谷田的肥料,一亩可收十担,和施过蚕粪或腐熟人粪尿一样肥。《齐民要术·种葵》也说:“若粪不可得者,五六月中……种绿豆,至七月八月犁掩杀之,如以粪粪田,则良美与粪不殊,又省功力。”说的是,如果没有粪作肥料,每年五六月里种下绿豆,到七八月犁翻压青,其肥效像施过粪一样,而且省工。

在南方水田地区,到了唐代,出现了一种新的整地工具铁鎝(即四齿铁耙),用手持它掘土比牛耕还深,并可随手耙碎土块,很适于缺牛少耙的小农使用。到了宋代,在耕地工序中,又加上一次耖,使土壤更加细熟,形成了“耕—耙—耖”的一套技术措施,这是南方水稻生产精耕细作化的又一个标志,促进了水稻生产的发展(林蒲田,1996)。

(五)农地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自从新石器时代人类把种子有意识地撒向土地时,人类便开始利用土地。无论是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还是近年来所说的后工业社会,人类的文明和进步都是沿着以土地利用为主线之一而展开的。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都是建立并取决于土地利用这一基本点之上的,一切人类活动由此而派生。先人通过修建梯田、高低畦整地、区田种植、兴建陂塘、筑淤地坝、引洪淤灌、沟洫制度、造林种草、向盐碱滩要地、开垦低湿沼泽地等措施,不断耕耘和改良土地,使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土地质量不断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据林蒲田(1996)研究,公元前5000年到公元前2000年这一时期内,生活在长江中下游一带的屈家岭文化、青莲岗文化和良渚文化的氏族部落,已把草木丛生的沼泽地带开辟为水田,种植水稻。到了夏代,治田又有了发展,《汉书·食货志》说:“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论语·宪问》说:“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论语·泰伯》说:禹“尽力乎沟洫”。说明夏人对农业很重视,同时,也知道开沟洫(渠)以引水或排水。进入商代,甲骨文中就有“田”字,有人认为当田字出现时,田中的作物已以禾谷类为主。《汉书·食货志》所说的“辟土殖谷”,就是当时的生产对象。所辟的土从田形来看:一是有阡陌沟洫(道路水渠)设备,说明当时的田地作用技术相当高;二是有密集方整的布局,说明当时土地利用程度相当高;三是“田”字四周围缘畔,表示耕作而需画范围,说明当时的土地已为人们所重视。在商代,人民为了抵抗自然灾害,相传创造了“区田”耕种法。“区田”田畦面低于地面,不但有利于土壤的蓄水和土壤水分的利用,而且有利于保水、保肥和加快土壤熟化。这是在治田上的进一步发展,也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加速土壤熟化,建立良田的措施。

周代对治田非常重视,《国语》记载,每年春耕前,周王下令要农民修理农具。春耕开始时,还要举行隆重的“籍礼”,周王新载耒耜,躬耕籍田,以示对农业生产的重视。接着又由农官发出通告,要求农民们及时春耕,并派遣高级官员到各地巡察督促。最后是“王则大徇”,即周天子率公卿大夫亲自到各地检查春耕生产。周代对水稻生产十分重视,《周礼》中有“稻人,掌稼下地。”即周代设有专管种植水稻的官员———稻人。《周礼》中还说:“以潴(池塘)畜(蓄)水,以防(堤)止水,以沟荡水(用总沟引水),以遂均水(田头大沟引灌),以列舍水(田中小沟分灌),以浍写水(田尾大沟排水),以涉扬其芟(除去杂草),作田。”又说:“泽草所生,种之芒种。”这反映了2300多年前,在黄河流域开垦低田,建设排水系统,选择有芒品种栽培水稻生产,已有相当大的规模。

可见,农地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凝聚了先人的智慧和文化,人类应该对农地倍加尊重、赞赏和关爱。

土地公是神仙。

土地公,又称福德正神、社神等,是汉族民间信仰之一。农历“二月二”(古时为立春后第五个戊日)是土地公的圣诞日。土地公信仰寄托了中国劳动人民一种祛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虽然土地神的称号众多,但探索其来历,实际与中国古代社会所祭“天、地、社、稷”中的社、稷之神有关。古代把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都叫"社",按照民间的习俗,每到播种或收获的季节,农民们都要立社祭祀,祈求或酬报土地神。

土地神源于古代的“社神”,是管理一小块地面的神。《公羊传》收录曰:“社者,土地之主也。”汉应劭《风俗通义·祀典》引《孝经纬》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广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为社而祀之,报功也。”清翟灏《通惜编·神鬼》:“今凡社神,俱呼土地。”

关于土地公与土地婆的神职,有多种说法。据古籍堪舆书记载:自东晋以後,随着封建国家从中央到基层的官僚制度的逐渐完善,土地神也演变成为在道教神阶中也逐渐等级化,退变细化为管理本乡本土的最低级的小神。古时人们把延续香火当成家族中的一件大事,因而人们对土地公与土地婆推崇备至,经常到土地庙祭拜,祈求土地公与土地婆送子送福。如果一家人在过去的一年有添丁的,那么就要在第二年春节期间抬着土地公与土地婆的神像游村,一方面表达添丁之喜,二来答谢土地公与土地婆对自己家的恩赐。此外,在中国民间,除了游神外,在元宵那天还会摆点灯酒。因“丁”的谐音,“点灯”有“添丁”之意,故摆点灯酒来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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