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学出版社印刷过几次红楼梦
本文提要
曹雪芹著《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中一部反对道学八股,批判封建统治,揭露阶级斗争的形象历史,也是一部生动的、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在大量发行此书时,应该采用反儒教反封建的曹雪芹原著,还是采用经儒家信徒高鹗所删除窜改的本子这不仅是一个学术性的版本问题,而是一个思想路线的问题。
在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一九五七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就采用了被高鹗改得最厉害的“程乙本”为大量重印发行的底本。这个本子是胡这所收藏, 因此他把它吹捧为“最好”的本子。
本文根据接近曹雪芹原著的乾隆抄本(主要是用北大藏七十八回脂砚斋评本,简称脂京本),对照“程乙本”(主要用一九五七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横排本)列举高鹗删并、窜改、歪曲、增添的大量例子,证明他是怎样改变原著内容,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以达到其为正在没落的封建统治加以巩固的目的。
本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揭露高鸦在前八十回中的删改,初步列举为十二种。第二部分揭露后四十回中高鹗删改“程甲本”的内容和有关的问题,包括其中可能有雪芹原著残稿被删改的问题。
前八十回中的被删改问题
现在流行的《红楼梦》有两种本子:八十回本和百二十回本。前者是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以前流行的一种抄本, 比较接近曹雪芹原著,当时称为《石头记》,上面有或多或少的脂砚斋评语,一般称为“脂评本”。后者是经过高鹗几次删改,并续作了后四十回,凑成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这个本子由程伟元用活字排印两次:第一次在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一般称为“程甲本”,第二次在下一年,一般称为“程乙本”。程甲本改动原文较少,程乙本则把曹雪芹原著改得很多。现在通行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是一九五七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根据程乙本加以校订的本子。一九七三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第十次印刷”出版的四卷直排本,一九七四年重印的横排本,其正文仍是一九五七年采用的程乙本。
至于前八十回的脂评《石头记》,现在有一九五五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的七十八回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和一九七五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重印本。另有最近影印的有戚蓼生(1732—1792)序的清末有正书局大字本《石头记》。前者所缺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则用别的旧钞本补抄配足。后者曾于一九五八年排印,作为《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另有一个十六回残本的脂评《石头记》,一九七五年上海人民出版社也有影印本。
经高鹗续写、编辑和程伟元排印发行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对于这部伟大作品的推广流行,曾起过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当时的政治原因,他们曾大量删改曹雪芹原作前八十回的内容;高鹗续作的后四十回中,也窜改了曹雪芹原来为后半部定的设计,乃至完全改变雪芹残存原稿中的一些故事。他们这种窜改,以前的广大读者,除了极少数藏有旧钞本《石头记》者外,是根本不知道的;只是在近数十年中,一些前八十回的脂评旧钞本《石头记》和这些钞本中的评语陆续出现以后,才逐渐为读者所知。高鹗删改的目的,是要减少雪芹原著中对封建统治的批判和对孔孟之道的蔑视,并从而歪曲书中正面人物的形象和思想。在后四十回中,高鹗使正在崩溃的封建统治大家族免于灭亡,用“沐皇恩”“延世泽”的故事大举复辟。在程甲、程乙两本中,程乙本的窜改和歪曲更加厉害、更加露骨,也即是在客观上更加合乎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并为后来的资产阶级所利用。所以,早在一九二一年胡适写《〈红楼梦〉考证》时,他明明知道“‘程甲本’为外间各种《红楼梦》版本的底本”,却硬要说“乙本远胜于甲本”。他明明知道戚序本是“乾隆时无数转辗传抄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种”,则当然是时代更早,更接近曹著原本;但他硬要说“可见已是很晚的抄本”,“决不是原本”,“国初抄本’四个字自然是大错的”〔1〕。因此,当时亚东图书馆已排印了程甲本,他以学阀的权势,迫使亚东老板汪原放,重排他收藏的程乙本。本来,在解放以后重印这部反封建反儒教的伟大作品,前八十回理应采用接近原著的抄本(例如北大藏本)为底本。但胡适虽然已跑了,而他的影响却还在。在有关《红楼梦》的许多问题上,仍有人对胡适佩服得五体投地,唯命是听〔2〕。因此以前的出版机构,把胡适旧藏的程乙本作为重印《红楼梦》的底本,大量翻印普及,使曹雪芹原著中反封建反儒教的思想,尽量在读者之中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四人帮”控制全国宣传机构时期,他们号称批孔反儒,但在翻印《红楼梦》时所用本子,仍是高鹗窜改的尊孔崇儒的“程乙本”,以致直到最近几年,除了少数研究《红楼梦》的专家和收藏家外,一般读者所能见到的,也还是这个离曹著原书最远的、胡适旧藏的那个宝贝的“程乙本”的翻版!
下面列举在程乙本中高鹗窜改、删除、歪曲、增益雪芹原著的证例,即用一九五七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横排本《红楼梦》,对照一九五五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至于后四十回中文字和情节的改动,则用程甲、程乙两种本子互相对勘。程乙即据上述横排本,程甲则用道光十二年壬辰(1832)王希廉(雪香)评本(因王本以程甲为底本)。
高鹗对于前八十回原著内容的窜改,据初步考察,约可列举下述十二种:
(一)窜改本书政治性的主题思想;
(二)删改原著中反儒教、反封建的故事;
(三)丑化或歪曲书中正面人物的形象与品格;
(四)美化反面人物或减轻其罪恶;
(五)把原著文字改成不通;
(六)把原著的典故改错;
(七)妄改原著人物名字;
(八)改换关键文字,掩盖书中故事背景;
(九)因不懂方言而妄改原著;
(十)删去有关文化知识的材料;
(十一)删去原著中作者的“台词”;
(十二)为复辟封建家族而删改原著情节。
这十二种窜改也不是互相孤立的。有时初看仅仅是文字的修饰或书中次要人物名字的改动,看来无关紧要,却可以牵动前后故事的结构脉络,或改变重要思想内容。为了论述方便计,姑且列为上述十二项。其中因删改而牵涉到原著重要意义之处,则随文解说。
一、 窜改本书政治性的主题思想
曹雪芹著《红楼梦》,本来有他的政治性和社会性的意义。这一点在第一回
我查过了是10次,今年刚印的
竹木简
将字写在用竹、木削成的片上,称“竹木简”,如较宽厚的竹木片则叫“牍”。竹木简是古代用竹简和木简写成的书,是我国最早的书籍。竹子和木头都是常见而易得的东西,古代缺少合适的书写材料,人们就把竹子和木头削成狭长的小片,在上面写字著书。用竹子削成的狭长小片叫“竹简”,用木头削成的叫“木简”。每根简上通常只写一行字,多少不一,最多的有40多字,最少的只有一二字,一般写20多字。
现在的书籍开本有大有小,古代的竹木简也有长有短,最长的3尺,最短的只有5寸。写一部书要用很多简,把这些简编连起来就成为书了。编连竹木简多用麻绳,也有的用丝绳(称“丝编”)或皮绳(称“韦编”)。一册书根据简的长短,决定用几道编,一般用二三道编,多的用四五道编。现在的“册”字,就是一个象形字,很像一根根简用绳子编连起来的样子。
《尚书·多士》记载:“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册”、“典”指的就是用竹木简做成的书。商代的甲骨文中,也有这样形状的字“〓”,即“册”字。可见,竹木简书籍在商代就已经出现了。
春秋、战国和秦汉时,人们已经普遍用竹木简做书籍了。约春秋、战国之际,还出现了写在丝织品上的书——帛书。帛书比竹木简轻便,而且易于书写。不过丝织品价格昂贵,所以帛书不及竹木简书普遍。东汉时出现了用纸抄写的书籍,纸既轻便又易于书写,价格也比较便宜,于是逐渐流传开来。到了晋代,纸书完全取代了竹木简书和帛书。
文物价值和使用价值可分为:孤本、秘本、珍本、善本、通行本等。根据加工不同可分为:过录本、校本、批本等。官刻本:指清及清以前历代出公帑或由国家某种机构、单位主持雕印的书本。中国雕板印书始自唐朝。自五代起,始由国子监校刻经书,开官刻本之先河。两宋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司、局、殿,地方各府、州、军官署,各府、州、县学,各地仓台、计台、公使库;元代兴文署、广成局、中书省、行中书省、各路儒学、各地书院;明代两京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内府各监、各藩府、各布政使司、各府、州、县衙署,各级各地学校;清代武英殿、内府各监、中央各部、地方各级行政、文化机构、各省官书局等,凡由这些单位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均可称为官刻本。起,福建书坊续有发展。明代南北两京,苏州、扬州、杭州、徽州、常熟、建阳,仍是书坊林立。清代书坊遍布全国各地,但有的已是单纯经销并不编刻图书了。所有历代这些书坊刻的书,都可以称为坊刻本。
本文2023-08-03 23:27:1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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