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时为什么不能轻易改古书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校勘时为什么不能轻易改古书,第1张

  校勘古书不能轻易更改古书内容,否则,古书会失去原来的面貌。

  中国具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华文化的传承除通过传统习俗的传承,最主要是依靠图书的传承,古代图书起了重要作用。秦始皇“焚书坑儒”,导致大量中华文化的灭失,而不能往下传承。清朝乾隆年间编撰的《四库全书》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时间的推移,古代图书会出现版本不同、破损等现象 ,需要后人对其进行校勘。古代图书的校勘,应该以保持图书原貌为原则,不能轻易更改图书内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应该在注释等相应位置进行说明,说明更改的依据是什么,以免产生歧义、以讹传讹等现象。

  例如,由郭锡良主编的《古代汉语》,在收录《论语•季氏将伐颛臾》一文时,有一句“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虽然出现文字互误,但是没有进行更改,而是以注释的形式进行说明:这两句文字互误。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初六”按:寡、贫二字,传写互易,此本作’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贫‘以财言,’不均‘亦以财言?不均则不如无财矣,故’不患贫而患不均‘也。’寡‘以人言,’不安‘亦以人言?不安不如无人矣,故’不患寡而患不安‘也。《春秋繁露•度制篇》引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可据以订正”。

古书校勘所使用的资料来源有他书的引文、本书的异本、石刻文、古书注引文、抄本。

1、指对同一书籍用不同的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核对,以考订其文字的异同和正误真伪。

唐白居易《策林二·大官乏人》:“秘著之官,不独以校勘之用取之。”宋欧阳修《书后》:“予在馆中校勘羣书,见有八十馀篇,然多错乱重复。”胡适《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他料定读小说的人决不会费大工夫用各种本子细细校勘。”

2、犹核实。比较核对。

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定谥》:“太常博士掌谥,职事三品以上薨者,故吏录行状,申尚书省考功校勘,下太常博士拟议讫,申省,省司议定,然后闻奏。”《元典章·刑部二·狱具》:“照得先为校勘笞杖,具呈都省照详,遍行合属依例施行去讫。”

3、宋代校订宫中藏书的官名。

《宋史·欧阳修传》:“ 脩以文章名冠天下,入朝为馆阁校勘。”

校勘原则:

校勘的原则,即目的有三项:一日存真,二日校异,三日订讹。存真又分二种,一为求古本之真,二为求事实之真。求古本之真,多为藏书家所为。他们得到了一个善本,就要把它跟通行本对校,把文字异同,以及书的行款、版式、宁圆差异、纸质,甚至旧本中的圈点。

收藏图章等都要一一记录下来。求事实之真,就是“断其立说之是非”,即对原著的史实错误订误。校异,只是罗列众本并同,校者不作是非判断。订讹,是最上乘的校勘,要明其致讹原因,用正本或理校订正讹误。

西汉刘向、刘歆校理群籍,奠定了校勘学,完成了《别录》一书,做出了大贡献。刘氏父子的成果确定了校勘的规范、明确了古籍整理的程序和校勘的位置,即:①兼备众本,②审理篇目,③校勘文字,④确立书名,⑤厘定部居,⑥录成专书。此后。校勘之业盛久不衰。

东汉郑玄博通五经、并遍注群经,网罗众家,删繁裁芜,刊改漏失.佼后之学者略知所

U。西晋劲励,依刘向成例校订典籍,也作出f成绩c 清代校勘学达于鼎盛,名家辈出。《书目答问》附录清代学问家,列校勘名家者就有三十一人。有:何焯、惠栋、卢见曾、全祖望、沈炳程、沈廷芳、谢塘、姚范、卢文弨、钱大昭、钱东垣、彭元瑞、李文藻、周永年、戴震、王念孙、张敦仁、丁杰、赵怀玉、鲍廷博、黄五烈、孙星衍、秦思复、阮元、顾广圻、袁廷梼、吴鼒、陈路、钱泰吉、曾剑、汪适原。

这些校勘大家,具有广博的知识和求实的学风,凡经他们校勘的书籍可称善本,最负盛名者当数卢文弨、顾广圻、戴震、惠栋、王念孙、段玉裁、阮元、孙星衍等人:如卢文弨刊刻的《抱经堂丛书》、孙星衍的《平滓馆丛书》、阮元的《十三经注疏》都有较高的文献价值,倍受世人推崇。

清代校勘大家,各有家法。清末叶德辉《藏书十约》第七《校勘》,曾提出校勘之法有二:曰死校,曰活校。他说:“今试其法,曰死校,曰活校。死校者,据此本以校彼本,一行几字,钩乙如其书;一点一画,照录而不改;虽有误字,必存原文。顾千里广圻,黄尧圃丕烈所刻之书是也。活校者,以群书所引,改其误字,补其阙文;又或错举他刻,择善而从,别为丛书,板归一式。卢抱经文弨,孙渊如星衍所刻之书是也。斯二者,非国朝校勘家刻书之秘传,实两汉经师解经之家法。郑康成注《周礼》,取故书、杜子春诸本,录其字而不改其文,此死校也。刘向校录中书,多所更定;许慎撰《五经异议》,自为折衷,此活校也。其后隋陆德明撰《经典释文》,胪载异本;岳珂刻《九经》、《三传》,抉择众长,一死校,一活校也。明乎此,不仅获校书之奇功,抑亦得著书之捷径也已。”

还应当特别强调的是明代《永乐大典》,清代的《四库全书》的编纂,都是校勘典籍的巨大成果的重要体现。

清人的校勘成果写成专书的名著如阮元的《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和卢文弨的《群书拾补》。但清人校勘成果主要的流传形式不是写成专著,而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写成校勘记,随刻本流传,也称校记、考异或考证.如清殿本《十三经》、《廿四史》、《九通》就都附有考证。二是把校勘所得写在研治经史诸子的学术著作中。著名的王念孙的《读书杂志》80卷,王引之的《经义述闻》32卷,钱大昭的《二十二史考异》100卷,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俞椒的《群经平议》、《诸子评议》各35卷等。

近人对校勘享有建树的应首推陈垣。1931年他的《元典章校补释例》即《校勘学释例》问世,初步建立了校勘学的理论体系。《释例》全面总结了校勘一种古籍的理论、方法、原则和通例,初步建立了校勘学体系。它不仅贯通的继承了古代校勘学尤其是清代校勘学的传统,而且突破了以经典古籍为主的传统,把校勘学运用于中古白话古籍,并广泛涉及民族语言,使校勘学更具有普遍的概括性。

唐宋时期,校勘二字被用于指古籍的勘定工作,应用日渐广泛。如欧阳修《书后》:“予在馆中校勘群书,见有八十余篇,然多错乱重复。”

研究古书,必须要准确理解古人的意思,因此校勘文字,使之没有错误,是首要之事。

校勘的原则是存真复原。指原作者思想内容与语言文字的真与原貌。凡不符合作者原意,歪曲原书面貌的处理都是错误的。校勘是要修正古书在流传中出现的问题,而不是为作者改文章,也不是要规范语言文字,而是要提供原书原作者最原始的信息。

校勘学·校勘源流及校勘的基本方法·校勘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前人有云:校书如扫落叶,随扫随生。极言校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从表面上看,拿几本书一对,既轻松,又机械,但这仅仅是表象而已。正如段玉裁和陈垣等人指出的,用诸本对校,确是一种机械的工作,只要有耐心,能细心就可以了。但这只是校勘的第一步工作,而重要的工作则是判定是非,决定弃取,这则要看一个人的功力和学术水平。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说:

校定书籍,亦何容易,自扬雄、刘向方称此职耳。观天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或彼以为非,此以为是;或本同末异;或两文皆欠,不可偏信一隅也。

这就是说,学问不到,很难改得正确,前人十分强调“通儒”校勘,原因就在这里。清代学者段玉裁在《重刊明道二年国语序》中说:

校定之学,识不到则或指瑜为瑕,而疵颣更甚,转不若多存其未校定之本,使学者随其学之浅深以定其瑕瑜,而瑕瑜之真固在。古者之坏于不校者固多,坏于校者尤多。坏于不校者,以校治之; 坏于校者,久且不可治。

段玉裁的意思很清楚,校错的后果更严重,现举一例为证。《韩诗外传》元刊本卷五有载:

用万乘之国则举错而定,一朝之自。《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可谓白矣。谓文王亦可谓大儒已矣。

这段话出自《荀子·儒效篇》,荀文作“举错而定,一朝而伯”,无“诗曰”以下云云。唐杨倞注《荀子》,谓“伯读为霸”,故清代学者赵怀玉(味辛)根据杨注,将《韩诗外传》的“一朝之自”改成“一朝而伯”,并删去“可谓白矣谓”五字。顾千里在给赵味辛的信中谈了对这校改的看法:

今以广圻考之,则 “自”当为 “白”之讹,即《荀子》“伯”亦“白”之误,杨所读非也。何以言之有二书之本文可证也:《荀·儒效篇》又云: “则贵名白,而天下治也。”《王霸篇》云:“仁人之所务白也”句屡见。又云:“故曰一国齐义,一日而白,汤武是也。”《君道篇》云:“欲白贵名。” 《致士篇》云: “而贵名白天下愿。”《天论篇》:“则功名不白。”《外传》卷一同。《荣辱篇》:“身死而名弥白。”《尧问篇》末云:“是其所以名声不白。”然则 “白”也者,固荀卿习用之语,惟此处传写误为“伯”耳。杨他注或云“显白”,或云“明白”,或云“彰明”,其义皆是。而此据误字,望文生义则非。幸《外传》未误,尚可证之。乃元刊既以形近讹为“自”,后来刻本又辄改为“间”,遂无由知其当为“白”矣。下文“可谓白矣”云云,若依此说,而作申说上文之 “白”解,则不须复删而已,无不可通矣。

(《与赵味辛论〈韩诗外传〉误字书》,见 《思适斋集》卷六)

据《白虎通·爵》引《春秋元命苞》:“伯之为言白也,明白于德也。”故《荀子》作“伯”犹不算大错,但杨倞“伯读为霸”,赋伯以霸意,则完全错了。因不明“一朝而白”之意,将其改为“一朝之间”,从而掩盖了“白”、“自”,乃至于“伯”之间的讹误演变过程,难怪段玉裁有书 “坏于校者尤多”的感叹。

然而,校书毕竟是学术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很多学者都不免涉足此事,为了避免前人指出的弊病,有几点是务必要注意的:

①凡校一书,一定要将其版本、前人校勘成果调查清楚,以便统观全局。

②校勘强调重证据,如果有确凿证据才改,没有证据即存疑,就不会出现较大纰漏。

③不要借“理校”一说,主观臆测,妄改原文,否则是很危险的。

校勘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研究成果多体现于点校的古籍中,而专门论述校勘学的著述较少。除上文多有引证的陈垣《校勘学释例》外,还有蒋元卿《校雠学史》、倪其心《校勘学大纲》,以及王云海、裴汝诚《校勘述略》等。

校勘学·什么是校勘·校勘释义

校勘的本义应该是考核与审定,《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云:

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 “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

对于这“校”字,颜师古解释说:“谓计数也。”(引自王先谦《汉书补注》)而“计数”,即“核对”、“考核”之意。至于“勘”字,据顾野王所撰《玉篇》解,是 “复定也”,即再一次核准、审定。如果根据“校”“勘”两字的意义,大致可以给校勘下一个这样的定义:“通过一书的不同版本(包括唐以前的写本、刻本、抄本等),他书有关记载及一书前后有关文字的对比,发现并尽可能地清除这部书在流传过程中所产生的讹误、衍脱、倒置、错简及其它诸类问题,以恢复古籍和有关记载的本来面目,这就是校勘。”从过去的记载考察,早在南北朝,“校”和“勘”二字便连在一起使用了,但当时不是“校勘”而是“勘校”。魏收所撰《魏书》卷六七《崔光传》提到崔光上表言及石经从汉代创作以来,经历了数百年,其间屡遭戎乱人毁,致使经石弥减,文字增缺,请求朝廷遣国子博士一人,处理此事,“料阅碑牒所失次第,量厥补缀”。于是朝廷下诏曰:“此乃学者之根源,不朽之永格,垂范将来,宪章之本,便可一依公表。”崔光“乃令国子博士李郁与助教韩神固、刘燮等勘校石经,其残缺者,计料石功,并字多少,欲补治之”。《北史》卷四四《崔光传》所载亦基本相同。这里的“勘校”虽重点在于拾遗补缺,但从其工作性质和“勘校”的字面而言,已与我们后来所说的“校勘”基本上是一致的。宋代的馆阁,就已增设“校勘”一职,可见,“校勘”一词到宋代已普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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