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的辨别方法有什么
古书鉴别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技术性强,是一门专门的学问。尽管如此,要鉴别古籍的优劣真伪,还是有一些基本的常识和规律可以遵循。
一、封面。古书封面为四周单线边栏,分为三行,右行为编著撰选者姓名,中行为书名,左行为刊印人或斋、堂名。
二、装订。古书装订在宋以前均为卷轴形式和折叠页装。册装书的出现是在宋代以后,册装最初是蝴蝶装,后来进到了包背装。线装书是在明代中叶以后才有的。
三、版式。古书的版式,北宋和南宋前期刻本基本上是白口,南宋后期出现黑口,元末至弘治年间通行粗黑口。明正德,嘉靖年间又出现白口书,之后一直到清代,黑白两种书口同时流行。
四、字体。古书字体主要有两种,一种宋体字,另一种是元体字。尽管时有非欧非颜,非柳非赵的所谓“馆阁体”出现,但那并非主流。
五、纸张。宋代印书多用麻纸和以竹为原料的玉扣纸。元刻本常用竹纸或皮纸,比宋版用纸稍黑。明代印书,前期多用江西棉纸,后期多用竹纸,晚期盛行毛边纸。清代大多采用开花(又称桃花纸),但在实际应用中,几乎以前所用的各种纸张,清刻本中都在运用。
六、讳字。避讳讲究自周代始,官名、人名、地名均随帝王名字的改变而改变,这对判断古籍年代极有参考价值。历代避讳常见的有改字、空字、缺笔。秦汉时大多采用改字和空字避讳,讳名不讳姓。用缺笔字代讳字发端于唐,又在宋版书上特多。金元刻本无讳字,多俗体、简体。明前、中期亦不避讳,明刻讳字始于明光宗朱常洛。清刻本避讳尤其苛严。
此外,古书鉴别还要细审书中内容,注意书后的序文跋语,以及墨色、藏书印章、刻工记载等。
鉴定古籍版本对收藏者的意义重大,版本学是从书籍的字体、纸张、版式、刀法、墨色、刻印、题跋、批稿、印章等方面来研究图书版本的,在鉴定一部比较完整的古籍(即全文、序跋、版式、刻工姓名等都具备)的情况下,所审阅、考察和判断的古籍版本不仅是文献,也是文物。鉴定版本是一项实践性、经验性较强的技术工作,其实质就是要熟悉旧书,熟悉版本,从而能举一反三。学习版本鉴定方法最好是多看、多比较、多实践,俗语说“百闻不如一见”,纸上谈兵是永远行不通的。还要懂一些金石学、印章、目录学的知识,笔者对古籍版本研究已有10多年了,收藏各种宋、元、明、清、民国版本达500多册。
在长期实践中,笔者逐步掌握了鉴定古籍版本的一般规律,形成一套鉴定的程式,每当鉴定一种版本,我首先要揭开卷首看一看,从字体、版式、纸张的特点来判断一下,是何朝何时所刻,也可以从书名、编著者、校订人的姓名来作参考,心中有了底,再考证真伪,详看序跋、目录、卷末、书尾,查找有无牌记、封面、刊工姓名等。我的鉴定经验是:
字体鉴定。不同年代、不同地区刻本字体都有不同,如北宋早期多用欧体,瘦劲清秀,丰厚淳朴。南宋刻字多用柳体,工整有力。金代多用柳体。元代初期似宋,后仿赵孟兆页体,流利活泼,柔软圆润,官家刻本不惜重金,故字体工整漂亮,而书坊以刻书营利为目的,贪多求快,字体多恶劣粗俗。明刻本保留元末遗风,自嘉靖年起变化成一种横平竖直、横细竖粗、直挺整齐严谨的长方形字体,清刻本多为仿宋体,尤显柔美、秀丽,令人耳目一新,但以后字体变得呆板,字行密集如涂鸦一片,很不雅观。
版式。北宋早期多白口,后期左右栏,版心为刻工姓名和字数,南宋四周双栏,元代也是如此,只是鱼尾多,行间更窄,书口更阔,明初刻本多承元刻版式,内府刻本字大行疏,独具一格。正德以后仿宋版格式,并且出现毛氏汲古阁刻本的名家雕刻版本,清武英殿刻本最好辨认。
印纸。书坊刻本大多用价格低廉的劣质纸印书,官家刻本纸张要好一些,宫廷刻本印纸更好,要分清竹纸、棉纸、麻纸、皮纸的不同,宋刻本主要用麻纸和竹纸,白棉纸印本是嘉靖刻本的特点,万历多用竹纸、黄棉纸,清代刻本印纸繁多。
墨色、刀法。宋代刻印书籍,用墨比较讲究,墨色浓厚似漆,字黑纸白,十分显眼,宋版刻工刀法较精细认真,笔划不苟。元版墨色较混,刀法生硬而无力,明代一些仿宋刻本,形似原版,细加比较,差强人意。
装帧。宋代书籍主要是蝴蝶装,少有施用装,南宋出现色背装,流行于明嘉靖、隆庆时,至万历开始广泛用线装形式。
序跋、版记、避讳字。看序跋作者查年代,看版记知坊刻本、官刻本、私刻本,各个朝代的皇帝姓名都有避讳。
题跋。藏书印章,题跋内容较广,清代很多藏书家,精于版本鉴定,经验丰富,见多识广,他们的题跋多有百年之论,可供后人参考,藏书印章是藏书家钤印在藏本上表示所有权和鉴定意见的信物,以及藏书印章。
行款字数。伪本的鉴定,如宋嘉定刻本为半页7行,行15字,小字双行,宋代黄善夫刻本为半页10行,行18字,注文双字,行24字,四周双边,左有耳,耳记篇名。
综上所述,古版本的鉴定较为复杂,以上只是笔者收藏古籍版本的一些初浅体会,供藏友参考
避讳是我国历史上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习俗,对君主和尊长的名字,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如遇应讳的字,不能读本音,要“改读”或“换说”,称为“读白”,如《红楼梦》中林黛玉为了避母亲贾敏的讳,碰到“敏”字,就读成密或米;写到讳字的时候,要按规定采取“空字”、“缺笔”或“改字”的办法,谓之“写白”,如孔丘的“丘”字,在古文献中有时候就写做“正”。我们习惯上把错别字说成“白字”,就是来源于避讳。
避讳之名起源于何时呢?
避讳这种霸王条款是什么时候规定的呢?有人说夏商时期就开始了,唯一的证据是《山海经》中夏后启写做夏后开,说明夏朝就开始整这些没用的事儿了。但是《尚书》中对夏商国君的名字却是直书不讳,这是为什么呢?有人研究认为:《山海经》中之所以避启为开,乃是汉朝人抄书时避汉景帝刘启讳所致。
学术界一般认为避讳起源于西周,据史料记载,春秋时已有鲁国大夫有关取名六忌的见解,《礼记》中亦有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等,这都说明当时已经有不少具体的避讳要求了,不过直到战国时,避讳还没有形成过一整套制度。避讳的要求也不太严格,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也不用回避,甚至名字中有一个字相同也无须回避。 只要避开国、官、山川、隐疾、牲畜、器币就行了。
秦汉以后,大一统的政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君主之尊变得无以复加,那时,皇权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君王的名字当然也就不能随便称呼;而在以家庭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尊长的名字也不能轻易书写,凡遇有帝王或尊长之名,就要想方设法避开,这样,“避讳”逐渐就成为我国古代的重要礼俗之一了。早在先秦古籍《礼记·曲礼上》中,就有“入国问俗,入门问讳”的记载。
秦汉以后,随着皇权和宗法制度的日益加强,避讳也日益严格,甚至被明文写进了法律。唐朝的法律就规定,直呼皇帝的名字犯“大不敬”罪,不能赦免。这样以来,五花八门的“避讳”有如网罗,兜揽了臣民的全部言论行为,稍有触犯,轻则遭谴,重则罹祸,乃至灭家灭族。十六国时的前秦国主苻生,是个独眼龙,因此讳“不足”、“不具”、“少”、“无”、“缺”、“伤”、“残”、“毁”、“偏”、“只”等字眼。手下人无意犯了讳,就要受到剁腿、破肚、拉肋、锯颈等种种酷刑。
有一次他叫太医令程延配药时,问及所需人参的好恶与多少,程延回答:“虽小小不具,自可堪用。”这“不具”可是犯了大讳,苻生勃然大怒,先将程延的双眼凿出,再将他杀死。
宋朝的官方曾经修订了一部《礼部韵略》有大宋皇帝的名字、庙号之类要回避的字,其中高宗赵构的“构”字同音回避的字最多,达到55个,一网打尽了与“构”读音相同甚至相近的所有汉字。其他皇帝的名字需回避的大多数在二三十字左右。总共是325个字必须回避,也就是说在那时候,至少这325个字必须禁止使用:不能书写、不能读出、不能用于起名,等等。幸亏赵宋天下没有千秋万代,否则,说不定所有的汉字都被这样禁止回避了。
回避皇帝的名讳,是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做后盾的。唐朝的法典《唐律疏议》规定,“诸上书若奏事,误犯宗庙讳者,杖八十;口误及余文书误犯者笞五十”“即为名字触犯者,徒三年”。就是说,由于笔误或口误,书写或说出皇帝的名讳,就要挨板子;如果起名犯讳,就要流放三年。当初满清入关,顺治皇帝福临曾说,不能因为自己一个人名字中的“福”而使天下人无福,表示人们不必讳“福”,但后来的满清法典《大清律例》的规定,与唐朝差不多,无心的犯讳也是要打数十上百的板子的。前面已经说过,满清时期有人编字典犯讳,就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罪不容诛被砍了头,按照法律,当然不该有如此严厉的惩处,但是,专制社会的法律是不确定的,一切都取决于圣意。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 古人常需避讳,他们在小心谨慎之中总结了种种避讳方法:
改字形。
有的改用同(近)义字词来代替需要避讳的字。例如汉武帝名彻,知名辩士蒯彻便改名为通。唐高宗名治,天下人便用理字替代治字。有时也可以通过增减笔画来避讳。例如邱姓先人本姓丘,但是孔夫子名丘,为避讳便加了一个耳朵。
缺笔法
当遇到要避讳的字时,在该字上少写一笔。 从宋代开始都要避丘字,写时往往要省去一笔。
改字法
遇到要避讳的字时使用其他别字代替。
空字法
遇到要避讳的字时不填写。
改字音。
例如,秦始皇名政,所以正月的正要读作平生。有的以某字代读,读到应避讳的字时改读某。
比如:
阴历一月古时本来又叫“政月”,这是因为古代的皇帝都要在一年的第一个月里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并决定一年的政事。到了秦朝,由于秦始皇一月出生,取名“赢政”,就把“政月”改为“正月”。“正月”的“正” 不再读政而读作“征”了。
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
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
汉文帝名叫刘恒,于是把姮[héng]娥改名“嫦娥”,把恒山改为“常山”。
汉武帝名叫刘彻,韩信有个谋士,乃秦末知名辩士叫蒯彻,史书上就改称蒯彻为“蒯通”。
汉光帝名叫刘秀,曾一度把秀才的名称改为“茂才”。
汉明帝叫刘庄,当时竟把《庄子》改为《严子》。
唐太宗叫李世民,就把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为“户部”。
宋仁宗名赵祯,蒸包子蒸馒头的“蒸”字就得改为“炊”字。 因为避讳而闹的笑话:
五代时有个冯道,历朝为相,有一次,他命一个门客讲《道德经》,门客想到书中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连犯冯道的忌,于是就把第一句念作“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传说有个叫贾良臣的人,要求家人对自己的名字必须严格避讳。他的儿子很乖巧,一天读到《孟子》里“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就大声朗诵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气得他老头子干瞪眼。有个学生在私塾里读书,因他父亲名谷,每遇到“谷”字时,也都要改读为“爹”。如读到《管子·牧民》“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五谷”念成“五爹”。读到刘禹锡《上杜司徒书》“百谷之仰膏雨”,“百谷”念成“百爹”。同窗听了,取笑他道:“你一会儿‘五爹’,一会儿‘百爹’,到底有多少个爹啊?”
更为有趣的是,古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有一任太守名田登,其名与“灯”字谐音,为避此讳,只得将元宵前夕的告示写成“本州照例放火三天”。结果,老百姓讥之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迂腐地坚持避讳固然闹了不少笑话,不过,巧妙地避讳,也能显示出一个人的机智。有这样一则笑话,有一个名叫阿九的老头子外出赶集去了,恰好有一个自称阿九叔的人登门讨债,儿媳妇对他说:“我公公赶集去了,你有什么事对我说吧。”那人说:“阿九伯欠我九百九十九两银子,叫他九月九日送到我家里,我名叫阿九叔,住在九里湾。” 阿九伯回来后,聪明的儿媳妇巧妙地避开了公公的名字中的“九”,说道:“刚才有人来找您老人家,不知他是四五叔,还是三六伯,他说公公欠他一千少一两银子,叫你重阳节那天,送到他家里,他住在八里湾过去,十里湾过来。”公公听明白了儿媳妇的话意,逢人就夸自己的儿媳妇聪明。
避讳之名起源于何时呢?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避讳起源于西周,据史料记载,春秋时已有鲁国大夫有关取名六忌的见解,《礼记》中亦有"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等,这都说明当时已经有不少具体的避讳要求了,不过直到战国时,避讳还没有形成过一整套制度。避讳的要求也不太严格,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也不用回避,甚至名字中有一个字相同也无须回避。
秦汉以后,大一统的政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君主之尊变得无以复加,那时,皇权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君王的名字当然也就不能随便称呼;而在以家庭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尊长的名字也不能轻易书写,凡遇有帝王或尊长之名,就要想方设法避开,这样,“避讳”逐渐就成为我国古代的重要礼俗之一了。早在先秦古籍《礼记•曲礼上》中,就有“入国问俗,入门问讳”的记载。
秦汉以后,随着皇权和宗法制度的日益加强,避讳也日益严格,甚至被明文写进了法律。唐朝的法律就规定,直呼皇帝的名字犯“大不敬”罪,不能赦免。这样以来,五花八门的“避讳”有如网罗,兜揽了臣民的全部言论行为,稍有触犯,轻则遭谴,重则罹祸,乃至灭家灭族。十六国时的前秦国主苻生,是个独眼龙,因此讳“不足”、“不具”、“少”、“无”、“缺”、“伤”、“残”、“毁”、“偏”、“只”等字眼。手下人无意犯了讳,就要受到剁腿、破肚、拉肋、锯颈等种种酷刑。有一次他叫太医令程延配药时,问及所需人参的好恶与多少,程延回答:“虽小小不具,自可堪用。”这“不具”可是犯了大讳,苻生勃然大怒,先将程延的双眼凿出,再将他杀死。
中国历史上的避讳,从先秦一直避到清末,真可谓源远流长,花样百出。这种避讳,不仅给后人读史造成很多误会、增加了很大麻烦,也闹出了不少使人哭笑不得的笑话。
秦始皇姓嬴名政,讳“正”,在秦朝,凡遇到“正”字全改为“端”字,因此“正月”叫做 “端月”。琅琊台石刻镌有“端平法度”、“端直效忠”,而不说“正平法度”、“正直效忠”。汉明帝名利庄,讳“庄”字,东汉人就把旧书中的“庄子”改为“严子”,把“庄周”改为“严周”,把“楚庄王”改为“楚严王”。
封建时代,不但对皇帝的名字要避要讳,地方长官、朝廷诸臣的大名也得避 讳,不能直呼其名,连同音字也不能提及,否则就会遭罪。五代时有个冯道,历朝为相,有一次,他命一个门客讲《道德经》,门客想到书中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连犯冯道的忌,于是就把第一句念作“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古代也有避讳家庭长辈称谓的,林黛玉读"敏"字时皆念作"密",就是避母亲名讳。再如南朝范晔,因父名"泰",便推辞太子詹事这一官职,因"太"与"泰"同音,犯了他家讳。刘温叟因父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因"乐"、"岳"同音,犯其家讳,甚至也从不去三山五"岳"游玩。唐代大诗人李贺,只因父名"晋肃",竟终身失去参加进士考试的机会,因"进士"之"进"与"晋"同音,也犯家讳。照这样看来,诗礼之家最忌用与"饭"、"食"、"水"、"菜"等字同音或形似之字取名,否则后代连吃饭饮水都成问题了。
传说有个叫贾良臣的人,要求家人对自己的名字必须严格避讳。他的儿子很乖巧,一天读到《孟子》里“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就大声朗诵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气得他老头子干瞪眼。有个学生在私塾里读书,因他父亲名谷,每遇到“谷”字时,也都要改读为“爹”。如读到《管子•牧民》“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五谷”念成“五爹”。读到刘禹锡《上杜司徒书》“百谷之仰膏雨”,“百谷”念成“百爹”。同窗听了,取笑他道:“你一会儿‘五爹’,一会儿‘百爹’,到底有多少个爹啊?”
更为有趣的是,古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有一任太守名田登,其名与“灯”字谐音,为避此讳,只得将元宵前夕的告示写成“本州照例放火三天”。结果,老百姓讥之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迂腐地坚持避讳固然闹了不少笑话,不过,巧妙地避讳,也能显示出一个人的机智。有这样一则笑话,有一个名叫阿九的老头子外出赶集去了,恰好有一个自称阿九叔的人登门讨债,儿媳妇对他说:“我公公赶集去了,你有什么事对我说吧。”那人说:“阿九伯欠我九百九十九两银子,叫他九月九日送到我家里,我名叫阿九叔,住在九里湾。” 阿九伯回来后,聪明的儿媳妇巧妙地避开了公公的名字中的“九”,说道:“刚才有人来找您老人家,不知他是四五叔,还是三六伯,他说公公欠他一千少一两银子,叫你重阳节那天,送到他家里,他住在八里湾过去,十里湾过来。”公公听明白了儿媳妇的话意,逢人就夸自己的儿媳妇聪明。
为王者讳,为贤者讳,为长者讳,看来古人避讳的还真不少,在前面提到的那个例子中,“谈”字所以避讳,就是因为唐武宗的名字叫李炎。从他当皇帝那天起,人们说话或写文章,凡遇到有两个火字相重的“炎”字,都要避讳,另选其它字来代替。于是也就出现了以“谭”代“谈”的怪现象,以至后来“谈”和“谭”也就相通了。
由于避讳历史悠久,很多避讳词语历代流传,沿用久远。如当今人们熟知的“嫦娥”,本名“恒娥”,是因避西汉文帝刘恒之讳而改。再如封建社会中朝廷掌管户口、财赋的官署——“户部”,三国至隋朝,原称为度支、左民、右民、民部,到了唐代高宗李治永徽初年,为避其父唐太宗李世民之讳,改称“户部”,历代沿用,直至清朝末年。又如西汉美女王昭君,因其名触犯晋文帝司马昭之讳,晋代改称为“王明君”,后人又称为“明妃”。唐代杜甫《咏怀古迹》(之三)诗有“生长明妃尚有村”之句,宋代王安石也写有《明妃曲》诗。诗中的“明妃”,都是指“王昭君”。
可见,了解避讳的有关知识,对我们理解古籍是不无帮助的。
[摘要]中国历史源远流长,“避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独特的现象。中国古代的“避讳”,源自于原始社会时期古老的禁忌,雏形萌发于西周,经过岁月的积淀,逐渐转变为特有的“避讳”,并在历朝历代有着不同程度的侧重点,最终形成独有的中国“避讳”风俗。“避讳”的对象、范围、方式和规则都极其复杂。“避讳”风俗作为中国文化中一个独有现象,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在当今中国社会仍然有很大影响力。
[关键词]避讳;禁忌;封建文化;传统文化
“避讳”的起源和形成原因
(1)“避讳”的含义
“避讳”是中国古代文化中一个特有的现象。“避讳”中的“讳”,就是指“回避不能说”的意思。为什么不能说呢因为在中国古代,或者说中国封建社会,君主或者尊者、长者为了维护甚至是神化自己的形象,提示自己的地位,要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回避的内容,而且在古代社会,人们敬鬼神,他们认为直呼名讳是十分不吉利的,会带来不详之事,所以要用一些专门的词等等来代替,从而达到回避的目的。
所谓“避讳”,在现代,最直接的意思就是指为了回避某些事情或者某方面,有可能是物,也有可能是人。而在中国古代社会,主要是为了表示对君主或者长辈的尊敬,避免直呼其名,而用相同意义或是相同读音的字来代替,也有在其本字上进行修改,多写或少写一笔,由此来进行回避。通常情况下,需要“避讳”的就是君主和长辈的名字,其字或者号不用“避讳”。因此在中国古代,有时人们为了表达尊敬,尤其是文人雅士之间,常常互相称呼字或号,一般不直呼其名。
“避讳”这一现象出现的较早,但是“避讳”一词出现的较晚,直到汉代,王充在其著作《论衡》中第一次提出“避讳”一词,在这一时期,“避讳”主要有两个意思,一个就是我们最直观的理解,也就是“回避”的意思;其次就是规避君主、长辈等亲人的名讳。
(2)“避讳”的起源和形成原因
关于“避讳”风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大体说来,在中国古代社会中,“避讳”主要从原始禁忌发展而来,而在原始禁忌中,这种“避讳”主要由心理暗示发展而来。作为尊者,他们认为自己相对于其他人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那么作为自己代称的名字不应该随便出现在书面上和口语上,由此就成为“避讳”,继而成为一种避讳风俗。“避讳”从何而来,一般史学家们普遍认为“避讳”起源于周代,但真正形成制度是在秦代。“避讳是中国特有之风俗,源远而流长。《左传》、《礼记》、《孟子》等书就有避讳之记载,但在整个先秦时期发展很缓慢。秦统一六国之后,帝王的地位急剧提高,避讳才逐步兴盛起来。秦始皇第一次在全国实行统一的避讳。秦始皇名政,全国不得用政及其同音字,正月改称端月。”《尚书》则是最早有“避讳”相关记载的古籍文献,从这里我们就不难发现,“避讳”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源远流长。
“避讳”起源于古老的原始禁忌。“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不发达的时代,语言往往被赋予一种超人的魔力,人们以为语言与自然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潜在的联系,语言可以给人类带来幸福或灾祸,语言禁忌遂源由此而生。有了禁忌,就要回避,于是出现了避讳。”这种原始禁忌在古人的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意义,它不仅仅是古人精神世界的升华与发展,更与现代社会中的法律有着异曲同工之效,禁忌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禁忌也是古人认识社会的方式,这是一种和我们现代思维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在我们看来,一株花包括花的花瓣、茎、枝、叶等等,然而在古人看来,花瓣可能就代表了整株花,并且在古人的认知中,花本身也是有思想有精神世界的,而花瓣可能就相当于人的大脑,承载着花的精神。这么说来可能会有虚幻,但在古人的精神世界中,这是真是存在的。因为独特的思想方式才造就了独特的禁忌,他们认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什么事会怎么样,亦或为了避免某件事的发生,要如何做,最终发展成为“避讳”风俗。
因我们一般认为原始禁忌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对大自然的崇拜和畏惧,因为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不能理解种种自然现象的产生,所以会产生原始的自然崇拜。其次是对欲望的克制。同样的在过去,人们认为欲望的产生是不好的现象,所以需要克制欲望,达到清心寡欲的状态。再次就是对宗教仪式的恪守,在原始社会乃至到后来的封建社会,禁忌总是与宗教有着很大联系。尤其是在原始社会,各种神灵、自然崇拜充斥,形成一整套规范的仪式,这些仪式规范着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最后就是对以往教训的总结,人们在生活生产活动中会犯错,这些错误有时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古人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这种状况,会总结生产、生活经验,从而在社会环境恶劣的原始社会更好地生活。
在中国古代社会,“避讳”最主要的承担者是帝王,也就是君主。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最高权威,尤其是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发展,君主的权威不断增强。一方面为了显示所谓的皇家权威,皇帝的名讳不可以随便出现在人们口语之中,这是对帝王的不敬,如果再上升到一个高度,帝王作为国家的代表,这是对国家的不敬。这在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社会主流思想的封建社会是不允许存在的。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限制以及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社会上充斥着敬鬼神的思想,封建君主通常自幼接受儒家正统教育,他们的思想中也有着鬼神之说。封建君主在想着治理国家的同时,也会担心自己的王位是否稳固,除去外在原因,他们往往也会联想到一些“避讳”,认为自己的名讳不能随便出现,需要规避,否则是不吉利的,不利于统治国家,通俗一点说,就是担心自己的王位不保。
中国“避讳”风俗从形成到发展,总的说来是起源于周代,在秦朝正式成为一种制度,在唐宋之期尤为兴盛,而到了清代,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进一步发展,统治者尤其看中“避讳”,使得避讳风俗进一步发展,更加完善。我们所熟知的“文字狱”也是“避讳”的一种,清代“文字狱”之重,对后世影响深远。到了现代,在人们的生活中仍然充斥着各种“避讳”,比如在沿海地带的渔民,他们一般比较“避讳”跟“翻”谐音的字词,认为这个读音会使他们在海上作业时翻船,带来生命危险。
古籍上为什么把崇祯写作崇正?这是避讳---避雍正皇帝名讳,该书应是雍正朝或后作品。
比如:康熙朝避玄该元
唐朝避民改人,世改代。 (李)治 时期改治为理或疗
我们在阅读和整理古籍时,经常会遇到版本鉴定的问题,因此学习和掌握版本鉴定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对我们阅读和整理古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说到版本鉴定,首先应该明确传统版本的涵义。从广义上说,“版本就是同一部书在编辑、传抄、版刻、排印、装帧乃至全部流传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形态的本子”[1](P63)。从狭义上说,版本仅指刻印本。古籍版本的鉴定主要包括鉴定古籍版本的年代、真伪以及刊刻演变等几个方面。版本鉴定,以刻本鉴定为主,也包括非刻本鉴定。一般说来,刻本格式化较强,比较规范,在形式和内容上鉴定的依据都较多。而非刻本尤其是钞本,个性化较强,规范性差,鉴定的依据较少,不易把握。刻本鉴定的依据较多,如验牌记,考刻工,查避讳,看版式,看纸张墨色,看字体,细读原书序跋等。在这里,我们只就避讳在古籍版本鉴定中所起的作用作简略的论述。
在中国古代社会,为了维护严格的尊卑等级秩序,在文字使用中实行着避讳制度。所谓避讳,“民国以前,凡文字上不得直书当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须用其他方法以避之,是之谓避讳”[2](P1)。避讳是我国古代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其大约始于周,成于秦汉,盛于隋唐,严于宋清。避讳的种类大致有三种:第一种,“国讳”或称“公讳”,是避帝王(包括帝王的父祖)之名,举国上下皆必遵行。此种避讳是三类避讳中最主要的一种。如清圣祖(康熙)名玄烨,“玄”改为“元”。清人著作或清刻的古书有许多地方本来应该是玄字的,如玄鸟、玄武、玄黄等,都写成了元。第二种,“家讳”或称“私讳”,是避父祖之名。如淮南王安的父亲名长,“长”改为“修”。《老子》“长短相形”,《淮南子·齐俗训》引改为“短修相形”。第三种,“圣讳”,是避封建社会被尊为先贤圣人的名字。如孔丘的“丘”写作“邱”。避讳的方法主要有改字、缺笔、空字或用代称字词等。民国以前,人们为了避讳而改变姓名、官名、地名、书名、年号以至经传之文,屡见不鲜。《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疆起之,使将击荆。”《正义》曰:“秦号楚为荆者,以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索隐》曰:“荆王负刍也。楚称荆者,以避庄襄王讳,故易之也。”[3] (P 234)《秦楚之际月表》端月注,《索隐》曰:“秦讳正(引者按,秦始皇名政),故云端月也。”[3] (P 766)琅邪台刻石曰:“端平法度”,“端直敦忠”,皆以端代正也。南宋郑樵《通志二十略》云:“籍氏避项羽讳,改为席氏;奭氏避汉元帝讳,改为盛氏;庄
氏避汉明帝讳,改为严氏;庆氏避汉安帝父讳,改为贺氏;姬氏避唐明皇讳,改为周氏;淳于氏避唐宪宗讳,改为于氏;等等。”[4]( P 224)由于避讳,造成语言文字上的若干混乱,给人们阅读和整理古籍带来许多麻烦,如汉惠帝名盈,“盈”改为“倾”。通行本《老子》第二章将“高下相盈”写成“高下相倾”;又如唐高宗名治,“治”改为“理”,或改为“持”或“化”。韩愈《送李愿归盘古序》把“治乱不知”写成“理乱不知”,李贤把《后汉书·曹褒传》“治庆氏礼”改成“持庆氏礼”,把《后汉书·王符传》“治国之日舒以长”改成“化国之日舒以长”。
尽管避讳给我们研读古籍造成一定的障碍,但是在古籍版本鉴定方面,它却有着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利用避讳之例(主要是避国讳),考定书刻的时间断限,是鉴定版本刊刻年代的重要依据。如“1980年山阴人沈仲涛将运到台湾的家藏善本捐献给台北故宫,台北故宫为辑《沈氏研易楼善本图录》,其中有一部《文中子》,卷一至五题《监本音注文中子》,卷六至十题《纂图音注文中子》,是清潘祖荫滂喜斋旧藏”[5](P147)。关于这部书的刊刻时间,台湾故宫博物院的审定颇为精细。“《图录》云:前五卷‘宋讳匡、徵、桓、慎等字缺笔,或易之以谐音之字’。后五卷‘宋讳匡、徵、沟、慎、敦等字缺笔,避讳止于光宗,当较前五卷晚出’。”[5](P147)宋的始祖叫玄朗,宋本玄、朗常见缺笔。太祖名赵匡胤,所以匡缺末笔。北宋仁宗名赵祯,徵字同音,缺末笔。钦宗名赵桓,故桓缺末笔。南宋高宗名赵构,沟与构同音,所以缺笔。南宋孝宗名赵眘,慎是眘的异体字,所以缺笔。南宋光宗赵惇,敦与惇同音,所以缺笔。从避讳字看,前五卷止于南宋孝宗,后五卷止于南宋光宗,据此可以约略推测出前五卷刻于南宋孝宗时,后五卷刻于南宋光宗时。又如,钱大昕《潜研堂文集》三十四《答卢学士书》:“读阁下所校《太玄经》云:‘向借得一旧本,似北宋刻,末署右迪功郎充两浙东路提举茶监司干办公事张寔校勘’。大昕案:宋时寄禄官分左右,唯东都元佑、南渡绍兴至乾道为然,盖以进士出身者为左,任子为右也。而建炎初,避思陵(引者按,思陵即宋高宗赵构)嫌名,始改勾当公事为干办公事,此结衔有‘干办’字,则是南宋刻,非北宋刻矣。《宋史》遇‘勾当’字多易为干当,此南渡史臣追改,非当时本文也”[6] (P591)。空字或用代称字词也是避讳的方法之一,代称字词在宋版书中用的比较多,一般用“御名”、“今上御名”或“太上御名”等字样代称。《四部丛刊》影印嘉兴沈氏所藏宋本豫章黄先生文集,其中在“构”字处注了“太上御名”,“构”是避宋高宗赵构的讳,“太上皇”是下一代皇帝对上一代皇帝避讳,由此可以推知它应该为宋孝宗赵眘时期的版本。
其二,通过对避讳(主要是避国讳)的考查可以鉴定古籍版本的真伪以及刊刻演变等情况。在古代,古籍版本的真伪问题普遍存在,对避讳(主要是避国讳)的考察是鉴别此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编珠》,旧题隋杜公瞻撰,首载大业七年公瞻自序。《四库提要》云:‘隋炀帝讳‘广’,故‘广川’改‘长河’,‘《广雅》’改‘《博雅》’。而此书《桂林水》条下引《广州山川记》,《治鸡水》条下引《广州记》,《柏心桂》条下引伏滔《北征记》称‘广陵县’,《城南门三条路》条下引班固《两都赋》‘披三条之广路’。隋高祖之父讳‘宗’,故《隋书》‘忠节’改‘诚节’。而此书《斩马剑》条下引《汉书》王莽斩董忠事。’又该书引及《乐府解题》,《乐府解题》宋《崇文总目》及郭茂倩《乐府诗集》始见记载,其书晚出,非公瞻所能得见。明《文渊阁书目》、《内阁书目》均不著录,《永乐大典》采摭极广,亦不见征引。”[5](P263)可见,此书为后人依托杜公瞻之名伪撰,非隋版书无疑。之所以推断《编珠》为伪固然以其书所引之文为作者身后之文且该书在后世大型书目中均未见记载为重要依据,但《编珠》在避讳上的漏洞也不失为有力的内证。又如《元经》,旧题隋王通撰,是部编年史,起自晋太熙元年,止于隋开皇九年。唐高祖李渊之父讳“虎”,因此《晋书》“神虎门”作“神兽门”,而《元经》也于宁康三年将“神虎门”写作“神兽门”;又隋文帝讳“坚”,《元经》于周大定元年不避“坚”讳,直书“杨坚辅政”。《四库提要》卷二十九史部三编年类云:“宁康三年书‘神虎门’为‘神兽门’,则显袭《晋书》,更无所置辨。且于周大定元年直书‘杨坚辅政’,通生隋世,虽妄以圣人自居,亦何敢于悖乱如是哉。”[7](P4)又何薳《春渚纪闻》、陈师道《后山丛谈》、邵博《闻见后录》均载有阮逸曾以《元经》书稿示苏洵一事。综考《元经》在避讳上的漏洞和宋人的记载,可断此书为阮逸伪撰。另外,通过对避讳的考查也可以鉴定古籍版本的刊刻演变。如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三《东家杂记》条:“卷中管勾之勾皆作勹,避思陵(宋高宗赵构)嫌名。间有不缺笔者,元初修改之叶,辨宋板者当以此决之。”[8] (P355)又卷十三《论语注疏正德本》条云:“首叶板心有正德某年刊字。但遇宋讳,旁加圈识之,疑本元人翻宋板。中有避讳不全之字,识出令其补完耳。若明刻前代书籍,则未见此式,必是修补元板也。[8] (P 340-341)
总的来说,避国讳于古籍版本的鉴定有重要的作用。收录并熟记周以来历代帝王,特别是宋、明、清三朝帝王帝号、名讳及相应的讳字、讳例对于古籍版本的鉴定大有裨益。当然,其它种类的避讳也很重要,如避家讳,即避家族内部祖上的讳。苏轼的祖父名序,苏洵苏轼自己写文章或
为人作序时从不用“序”字而改用“引”或“叙”,因此,当我们看到一些古文本应写成“序”的,却写成“引”或“叙”时,我们就可据此大致推断这可能是北宋时的版本。对于其它种类的避讳在版本鉴定中的作用,在此不再赘叙。
最后,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尽管查避讳是版本鉴定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古代避讳的情形是相当复杂的。如古避讳中有“翌代仍讳”,“数朝同讳”,“旧讳新讳”,“前史避讳之文后史沿袭未改”等情况,因此,在考定版本的成书年代时,就不能简单地根据讳字妄下断语。《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九《宋椠本》条云:“予向见宋椠本,有避‘亶’字,注‘从从旦’于下,未审其故。顷见岳倦翁《愧郯录》有一条云:‘绍兴文书令,庙讳、旧讳正字皆避之。故哲宗、孝宗之旧讳单字者三,哲宗初名佣。孝宗旧名瑗,又名玮。皆著令改避。唯钦宗旧讳二字,一则从亠从回从旦,一则从火从亘,今皆用之不疑。’乃知‘亶’字回避,由于钦宗旧讳。但倦翁著此书在嘉定甲寅,其时尚未避‘亶’、‘烜’二字也。”[8] (P507-508)唐人不避旧讳,宋人则有避有不避,故不能据此来断定版本的刊刻时代。另外,后世翻刻本照刻讳字,后世刊刻本仍避前朝以及书商在讳字上的作伪等情况也是存在的,所以在具体的版本鉴定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识辨,防止判断失误;另一方面,除了运用查避讳的方法以外,要尽量综合运用验牌记,考刻工,看版式,看纸张墨色,看字体,细读原书序跋等方法,以求最大限度地提高版本鉴定的准确性。
本文2023-08-07 06:15:3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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