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正)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正),第1张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计量活动,是指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测试、鉴证,制造、修理(含改装,下同)、安装、进口、销售、使用计量器具,使用计量单位,采集、形成、出具、标称、公布计量数据等计量行为。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计量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计量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协助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本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计量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宣传普及计量知识,推广先进的计量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支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第二章 计量单位第五条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从事下列活动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一)制发公文、公报、统计报表;

  (二)制定标准、规程及技术文件;

  (三)出具检定、校准、测试、检验数据;

  (四)编播广播、影视节目;

  (五)进行教学、科研,发表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及技术资料;

  (六)出版、发行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七)制作、发布广告和网页,提供信息服务;

  (八)生产产品,进口、销售商品,标注商品标识、标签,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

  (九)印制票据、票证、账册、包装、装潢、技术图样及相关资料;

  (十)签订合同、协议;

  (十一)开具处方,填写病历;

  (十二)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明示计量单位的其他活动。第七条 进出口商品,出版古籍和文艺作品及其他需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计量器具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统一制定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规划。第九条 计量标准器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检定或者校准工作。

  其他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量值传递或者量值溯源所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应当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方可使用。第十条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工作的计量器具,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接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

  商业经营场所内用于复测商品量计量器具的设置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接受对其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并自行安排日常校验,保持其准确性。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被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定期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报主管的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经营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含电信企业的程控交换机)、出租车计价器、里程计价表、燃油(气)加油(气)机、衡器和提供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能表、煤气(天然气)表、热(流)量计等计费计量器具,应当实行首次强制检定;经过首次强制检定的在用计费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失准报废、到期轮换或者周期检定。

  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首次强制检定合格的计费计量器具,不得安装和使用;使用未经首次强制检定合格的计费计量器具,其显示的数据不得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被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在接受强制检定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第十二条 设计、研制、生产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符合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进行计量器具新产品开发。第十三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有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

古装戏里用银两做钱的单位,那么一两银子到底是多少钱呢?看看下面这个推导:

1 基本单位

我国古代货币单位很多,各朝不同,特别是秦汉以前。这里只讨论三种基本单位:

一文制钱(即一枚标准的方孔铜钱)

一两白银

一两黄金

以上单位虽然各朝各代都不同,但至少唐宋之后相差不大,所以是可以得到比较稳定可信的数据的。

兑换关系

铜钱,白银和黄金之间的兑换比例就像现在的外汇价格一样,是常常变动的,不像1元钱等于100分这样明确。根据以下描述:

“金银的比价从1600年前后的1:8上涨到20世纪中期和末期的1:10,到18世纪末则翻了一番,达到1:20。”

可知1两黄金约可兑换8~11两白银。再有:

“道光初年,一两白银换钱一吊,也就是一千文;到了道光二十年鸦片战争的时候,一两白银就可以换到制钱一千六七百文了。咸丰以来,银价猛涨,一两白银竟可以换到制钱两千二三百文之多。”

可知正常情况下,1两白银大约可换到1000~1500文铜钱,古时通常说的1贯钱或1吊钱就是1000文。

2 金属价格

由于金银铜制成的货币本身是有价值,而且理论上货币的价值就应该等于金属的价格,所以我们可以通过现在金属的价格来回答“一两银子到底是多少钱”的问题。

唐代的开元通宝通钱每枚直径8分,10枚重1两,千文重6斤4两;清顺治年间,每个铜钱重一钱二分五厘,后又增为一钱四分,则每千文重八斤十二两。古代“两”这个重量单位虽有不同但大约都是40克左右,而“斤”则大约是700克左右。每枚铜钱平均重量5克。

目前金银铜的价格(人民币)如下:

黄金:100元/克

白银:2元/克

黄铜:002元/克

推算结果为: 1两黄金:约值4000元 1两白银:约值80元 1枚铜钱(1文制钱):约值01元

3 粮食价格

很多历史专著中都通过粮食价格来直接衡量货币关系,虽然单独考虑粮价并不很准确客观,但应该是极其重要的参考。晓林在网上查到了如下记载: “上白米(石)九钱五分����� 中白米(石)九钱二分六厘八钱�� 下白米(石)八钱三分� 白�面(斤)九文 银每两换钱一千文” 还有 “据清朝军机处档案记载,光绪十五年上半年直隶省顺天府、大名府、宣化府的粮价,以谷子、高粱、玉米三种粮食计算,平均每仓石计银一两四钱六分。” 根据1石=100斤=70公斤计算,而粮食价格以2元人民币/公斤计算,可得到以下平均值: 1两白银:约值170元 1枚铜钱(1文制钱):约值02元

4 结论,根据上面的推算,再考虑到

1黄金的价格比其他的更稳定,应当着重参考 2现在白银已作为工业品,所以现在的白银价格参考价值较低

3由于农业技术发展的相对速度很快,现在的粮食相对价格比古代便宜很多

4尊重古代的兑换比例

5凑整数,便于换算,便于建立感性认识 所以,笔者建议,今后遇到古代的货币单位,采用以下换算系统,即方便又有感觉:

1两黄金=人民币2000元=10两白银

1两白银=人民币200元=1000文钱=1贯(吊)钱

1文钱=人民币02元

另外:1石米=1两白银

声明:以上结论不是学术观点,只作为老百姓观看古装电视剧,武侠小说时换算之用。

5 验证,下面提供一些古代数据,便于验证晓林给出的换算方式,提高感性认识:

唐朝九品官月俸5石米=唐朝时,初级公务员月薪1000元; 清朝六品官员年俸45两白银=清朝的局级干部,年薪9千元;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那些当官的,那个家里没有个几千万的? 乾隆初年,捐一个道台需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两银子=花270万就可以买个厅级干部当当,明码标价。

参考资料:

http://21922310819:1200/showaspxid=126&;cid=59

2\

古代有好多朝代的。各个朝代银子的价值也不一样。

以北宋来说吧

古代的金银铜等货币的购买力一直是个令人感兴趣的话题。这部闲话水浒也将宋代的货币转换成今天的人民币以符合现代语境。无斋主人不是研究宋代货币的专家,要完全精确的换算显然是不可能的。这里只能给出一个大致的估算数字,让读者可以有个基本的概念。

一般说来,古代货币基本以金,银,铜钱(其实是含铜为主的合金)为主要货币。而宋代和后来的明清两代的银本位制不同,是铜本位制,铜钱是主要货币,金银是不作为货币使用的。铜钱的基本单位为“文”,和“贯(缗)”,一贯合1000文。宋代财政紧张的时候有过800文,850文当一贯的情形。另外还有折二钱,当三钱,当十钱等变相通货膨胀的时候。比方说杨志杀牛二那一节,牛二就曾用当三钱来让杨志试刀,当三钱顾名思义就是一钱当作三钱,而蔡京当宰相的时候甚至出过当十钱。为了简化我们的计算方法,无斋主人忽略这些因素。

在讨论古代货币的时候通常都会用上这么个假设,就是:1两黄金=10两白银=10贯铜钱=10000文铜钱。

虽然金银铜的相互兑换率一直在浮动中,但这个假设基本上应该是合理的。当代宋史专家王曾瑜先生在他的《岳飞新传》的第7章“克服襄汉”一章中,曾经提到朝廷在给岳飞的省札中有:“第四,支付六万石米,四十万贯钱,以作军需。四十万贯钱以十万两银和五千两金折支,当时金银尚未作为独立的货币使用”。从而可见南宋初40万贯铜钱,相当于10万两银子和5000两金子,基本在数量级上符合上面的这个假设。

要讨论货币购买力,必须先提一下两位名家的方法。黄仁宇先生在他的《中国大历史》中基本以黄金的价格作为基准来换算的,他基本是依据1两金=10两银= 10贯这个假设,而以国际金价来推算1贯铜钱今天的价值的。。先生在他的《潜规则》一书中则是同时使用了米价和银价作为基准,给出了两个数字。而。先生偏重于取由米价换算出来的那个数据。

那么根据二位先生的方法,我们来看看宋代的一贯合今天(2004年10月份)多少元人民币

1)黄金基准国际牌价,金价基本上在400美元一盎司周围波动。我们就以400美元为一盎司。一盎司为283克。宋制1市斤为640克(“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钓铜则,自记重一百斤,重64公斤”)。1市斤有16两,所以宋代1两为今天的40克。这样一算宋代一两黄金相当于565美元,以今天美元对人民币 823元来算,相当于4650元。根据假设1两金为10两银即10贯钱,宋代一贯铜钱相当于465元。

2)白银基准国际牌价,银价基本上在6美元一盎司周围波动。同金价的换算相仿,一两银子也就是一贯铜钱,相当于70元人民币。

3)米价基准宋代1市斤是640克。宋代1石合925宋斤(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三有,“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因此一石大米就有 59200克,即592公斤。如果我们不考虑特殊的荒年或大丰收年的话,北宋初期的米价大约在每石300文到600文之间,中期(仁宗年间)在600文到700文之间,南宋初期米价则在2贯左右。那么以此推算北宋末年宋徽宗期间大约每石1贯左右应该算比较合理的。如果按现今大米价格每公斤25元来计算,宋代一石大米592公斤合148元,也就是算1贯铜钱合148元人民币。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有了三个价格,按黄金换算的465元,按白银换算的70元和按粮价换算的148元。由于我国不是主要产银国,而且工业化后提炼银子的成本大幅度降低,所以古代的银子的价值肯定要大幅度高于现在的价值。显然以今天的银价作为参照体是不合理的。这从今天银价6美元一盎司金价400美元就能看出,今天的一两黄金能换66两银子,而我们假设的古代金银兑换率是1:10而黄金的产量稳定,直到今天仍被世界各国作为重要硬通货储备。所以用黄金作为基准比较合理。

此外,虽然现代技术的大幅度发展,袁隆平先生的杂交水稻使得粮食产量大为提高,但是今天消费粮食的人口也大幅度增加了。根据宋史地理志,北宋大约不到5000万人口,而今天中国已经有13亿人口。民以食为天,粮价应该还是一个重要的基准。

因此无斋主人就取了个金价基准的465元和米价基准的148元的平均值3065元,并归整去掉零头,将1贯铜钱定为300元人民币。因此我们有下面基本换算:

1两金=3000元人民币

1两银=1贯铜钱=300元人民币

1文铜钱=03元人民币

以这个兑换率来看看宋代官员的薪水。根据宋史职官志,宋代一个宰相的本俸是月薪300贯,也就是合90000元人民币,年薪108万。一个普通从8品的县令月薪15贯,合人民币4500元,年薪5万4千,考虑到宋代一个县令不过管几千户人家,也算不错了。宋代除了本俸之外,还有职钱,禄粟,?呷艘铝? ,厨料, 薪炭诸物,增给 ,公用钱,给券 ,职田等名目繁多的津贴。难怪人称宋代对官员的优渥无与伦比。也难怪宋江削尖了脑袋想招安当官。

从水浒上的具体事例来看,这个兑换率也比较合理。第十五回吴用去劝说三阮入伙劫生辰纲时,吴用让阮小七用了一两银子买了一瓮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对大鸡。差不多就是一两银子换300人民币的样子。此外,第十回林冲风雪山神庙,陆谦在李小二店里招待管营和差拨时曾拿出一两银子,点了三四瓶好酒,菜随便上。同样第四十四回戴宗杨林请石秀吃饭的时候也是杨林扔出一两银子让店家随便上酒菜。一般来说一个普通小饭馆,300元人民币三个人吃的确是可以随便点菜了。

再看看水浒中其他几个例子,杨志东京卖刀的时候,牛二曾说“甚么鸟刀,要卖许多钱!我三十文买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30文钱一把切菜刀,也就是人民币9元,很合理。鲁智深大闹五台山的时候,曾用5两银子定制了一根62斤重水磨禅杖和一口戒刀,用的是十分好铁,考虑这也算是一件上等兵器又是特别定做的,1500元人民币也不算过分。但是智取生辰纲的时候白胜卖给杨志一伙的家酿村酒要5贯钱,1500元人民币就有点太黑心了,也许是因为当时黄泥岗上白酒是稀缺商品,白胜又处于垄断地位,同时还有晁盖一伙在竞相抬价,才把这桶酒炒成天价的吧

一两银子到底值多少钱,很多人都讨论过吧.现在很多人其实是毫无概念的。特别以当代某某电视剧为极端,居然出现两个馒头一碗汤5两银子,一个少奶奶一次赌博输掉一千万两银子等等荒唐透顶的情节,显示当前中国的创作人无知和不认真到了何等程度,要知道万历年间国库年收入才达到200万两,而且还是经过张居正改革后国库收入丰富才有的数字。甚至包括了金庸这样的大师似乎也对银两的货币价值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大家都该记得郭靖初遇黄蓉,被她宰了一顿,结果“一会结账,共是一十九两七钱四分”。看过一些古籍就可以发现,一两银子的货币价值其实相当的高。

《红楼梦》里刘姥姥看到贾府上下一餐螃蟹24两银子,感叹说小户人家可以过一年了。要知道刘姥姥家当时也算中产阶级的,有房有地还雇得起工人丫头,第一次上贾府打秋风,得了20两银子,千恩万谢的。《明史》里也提到七品知县一年的正当俸禄(基本工资吧)只是45两白银。而《射雕》时代在南宋中晚期,白银流通量还低于明清,其价值只能更高才对,这19两多一餐饭,不管是怎样难得的美味佳肴都似乎太过分了。

因为各朝代银两的货币价值都有所不同,那么现在一般推算古币值都采用一般等价物交换的方式来计算,对中国人来说千年不变的民生商品就是大米。以下采用太平年间的大米物价记录为标准,进行一个粗略的推算,大致可以得出银两的货币价值答案。

史载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二石,当时的一石约为944公斤,一两银子就可以买1888公斤大米,就是3776斤。现在我国一般家庭吃的大米在一斤15元至2元之间,以中间价175元计算,可以算出明朝一两银子=人民币6608元。由于《红楼梦》故事虽以清朝为原型,生活状况却以明朝为蓝本,姑且以明朝的银两价值计算,刘姥姥拿到了一万三千多元的过年费,当然很高兴了;而郭靖则付出了超出一万二千元人民币一餐饭钱,还是在张家口这样一个小地方,太夸张了吧。郭靖就算傻,但穷苦出身,不可能不知道钱的价值,黄蓉更不可能挨店家的这一宰吧。

这一两银子要是拿到唐朝就购买力而言更是高得吓人了。唐太宗贞观年间物质文明极大丰富,一斗米只卖5文钱,通常一两银子折1000文铜钱(又称一贯),就可以买200斗米,10斗为一石,即是20石,唐代的一石约为59公斤,以今天一般米价175元一斤计算,一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4130元的购买力。唐玄宗开元年间通货膨胀,米价涨到10文一斗,也是一两银子=2065元人民币。

最大的问题出在宋朝,主要原因是宋朝的钱币制度极其混乱,而其记载也矛盾重重。宋朝是以“钱”为流通货币的,因为宋朝的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工商业也前所未有地发达,因此货币需求量也前所未有的庞大,而且白银的产量和进口量都不高并且当时没有类似央行这样的政府宏观调控管理机构,造成了极为混乱的情况。我们知道一般朝代1000个钱为一贯,等于一两银子,但是宋朝却不是这样的。《宋史食货志》及《续资治通鉴》均提到自真宗朝开始因白银存量偏少不足以赶上经济的发展,银价不断上涨,基本上是2000个以上的铜钱当银一两。而且宋朝“钱法”很乱,有铜钱、铁钱还有铅锡钱同时流通,各州都有权自行铸钱,还存在私人铸钱的情况,钱的大小不一、成分不宜、价值多变,“随时立制”,非常混乱。川陕地区通行铁钱,十个换一个铜钱,江南和江北流通的钱还不一样。一贯实际有多少个钱也是不确定的,有800或850个为一贯的,也有480个为一贯,还要下诏以770个为一贯,并且各州“私用则各随其俗”,完全是笔糊涂账。

根据《宋史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姑且以2000个铜钱折银一两计算,太平时期米价是1石600—300钱(靖康之乱前后到南宋初期有一两银子一石米的,不在正常计算范围)。1两基本上可以买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计算,1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近924—1848元;(一说宋石为96斤,就相当于1两银子672—1344元)。假定南宋银价与北宋相差不多,那么郭靖请黄蓉一餐吃掉了少则一万三多则超三万的钱,难怪小姑娘一下子就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了。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宋朝以前白银总量太少,价值过高,还没有成为流通货币(想想看,拿一张面额2000元以上的纸币去市场买东西……),只存在于朝廷赏赐与会计结算当中,比如税收、国家支付(如向金、西夏送交的岁币“银帛”多少之类),实际上明朝以前,市场流通均使用铜钱(北宋局部地区出现了纸币)。银两成为流通货币只是明清两代对外贸易活跃,外国白银大量涌入以后的事。但为何在很多人心目中一向以为银两是历来的流通货币呢,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明清小说的盛行,均按照当时的生活情况为常识对前朝进行描写,如《水浒》、《金瓶梅》、《三言二拍》等等,而这些作品中的银两价值均以明朝的银价为标准,与原有的文、贯、缗、铢等货币单位搅合在一起,并且对后世影响很大,因此今人所写较多以中国古代为背景的历史小说、武侠小说作品如《射雕》等书中也跟着把古代流通货币统统说成“银两”。但毕竟现代人比起明清时代的人时距更远,对前朝货币制度及银两的实际购买力的认识更加不足,才会经常出现天价馒头、天价酒菜,而认真的读者或观众出于对古代经济情况的好奇应该对“银两”的价值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

下面提供一些古代数据,便于验证晓林给出的换算方式,提高感性认识:

唐朝九品官月俸5石米 = 唐朝时,初级公务员月薪1000元;

清朝六品官员年俸45两白银 = 清朝的局级干部,年薪9千元;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 那些当官的,那个家里没有个几千万的?

乾隆初年,捐一个道台需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两银子 = 花270万就可以买个厅级干部当当,明码标价。

中国古代的度量衡制度极为混乱。不同朝代之间有差异,同一朝代的不同地区之间有差异。这是不争的事实。

清代的度量衡制度主要是“库平营造制”,与明代基本相同。一斤约等于国际标准制的600克(597克多点)。这套度量衡制度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还有残余。如香港、新加坡等地黄金的计量单位“两”、“钱”就是用库平营造制的计量单位。一“两”相当于国际标准制375克,一“钱”相当于国际标准制375克。

1930年代,南京政府为了与国际接轨,并统一中国度量衡制度,解决不同地区之间度量衡差异给经济发展带来的障碍 ,促进经济发展,进行了度量衡改革。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习惯需要,将“库平营造制”改革为“市制”,为与国际接轨,将“市制”与国际标准制方便换算。特将“一营造尺”改为“一市尺”,等于3333厘米=03米;一公里等于二市里。“一库平斤”改为“一市斤”等于500克=05公斤。

“一升”=一“公升”。所以,此次度量衡改革又称“一二三制”。“市制”与“库平营造制”计量接近,老百姓易于接受。而市制与公制换算简单,能为国际贸易接受。俗称“斤有所短、尺有所长”,即市斤比库平制重量小,市尺比营造制长。此次度量衡改革堪称成功。为以后的度量衡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至今仍在发挥其基本作用。

民国时期的另一个大的改革是币制改革。

北洋政府时期在币制改革上的一个较大动作是“废两改元”。清末时,虽然中国也有银铸币,但货币制度是以银两为单位,制钱(包括铜钱与铜元)为主要流通的辅币。货币单位相当混乱。既有以库平两为单位的计量,也有以海关两为单位的计量。同时,银铸币和银两的成色也极不一致。这个混乱的币制极大地阻碍着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于是,就有了第一次币制改革 :“废两改元”。即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规定以银元为基本货币单位,停止银两流通。一元银元重库平银七钱二分,含银量为85\%。一元等于十二角(仿英制)。以铜元为辅币,停止铜钱的流通。一元银元与铜元的比价基本上在180--188之间涨落。俗称“洋长洋短”。每日银楼或银行都会发布当日银价。当银价上涨时,称为“洋长”,当银价下跌时称为“洋短”。民间小额交易基本上以铜元计价为主。银行发行纸币以元为单位,一元纸币兑换一元银元。货币以银为本位。

这次币制改革使全国的金融制度得到了基本统一。但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

另一次币制改革是南京政府为解决金融危机而进行的。30年代时美国货币放弃银本位,实行金本位制,规定1盎斯黄金等于35美元。同时,在国际市场上(伦敦)收购白银,导致国际市场上白银价格上涨。中国的货币制度是以银为本位,但自己产银不多。国际市场上白银价格上涨使中国白银出现大量外流,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者在东北、华北大搞武装走私,使中国白银出现大量外流。同时,银价格上涨使中国的货币升值,进口狂增、出口受阻,影响经济与发展国际收支平衡,如不及时改革将导致中国金融崩溃。南京政府与英国、美国谈判货款为币制改革提供外汇保证。最后得到了美国的大力支持(详见《中美白银谈判》)。于是,南京政府决定进行币制改革,停止银元流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后增加)四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用于交易与完粮纳税。法币与英镑、美元挂钩。

现在看电视剧常常感到可笑,古人能名动辄使用几十两,甚至几百、几千、几万两银子。更有甚者,竟然常常能够从口袋里掏出面额成百上千两的银票。

这里有两个误区。一是以为古代一两银子等于今日的一元钱。二是以为古代的银票就是今日的钞票或者支票了。

其实,古代中国银子缺乏,银子的价值很高的。一两银子等于制钱一千二百多文(清初以前)到三千多文(清道光以后)。而直到清末,一斤(相当于12市斤)猪肉只要二十文钱,一亩良田只要七至八两银子或者十二、三个银元。几两银子、几十两银子是件大事情了,有百两银子就是今日的大款了,能够买上十几亩良田了。在明代,一个平民一年的生活只要一两半银子就够了,所以戚继光的士兵军饷一日只有三分银子,一月不足一两。清代稍贵点,主要是鸦片战争前外贸顺差大,银子大量流入后,银价下跌造成的。后来大量赔款后,银与铜的比价又上升了。平常老百姓使用的是铜钱,清末时使用铜元,很少用银子作为日常交易用。许多老百姓至死都未见过银子。所以口语中表示没有钱(贫穷)时用“铜钱(钿)没有”而不说“银子没有”。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常常以银子为珍贵的原因之一吧。

到了民国时候,就流通银元了,称为国币。民间称为“袁大头”。它的价值也比较高,可兑换180多个铜元。按当时物价水平折算今日的购买力,一元银元大约等于今日人民币的35元左右。考虑到生产的发展,粮食和日用品价格的下跌,一元银元大约等于今日人民币的100元左右。如果按银子价格算,大约等于今日人民币的50-60元左右。当时办一个比较好的印染厂投资也不到一万元。买一较辆当时比较好的轿车大约是1000元。所以不会有拿出一个银元买一个馒头的情形出现,最多一个铜板。

银票其实是山西票号发的汇兑凭证,有密押的,不是见票即兑的银行券(钞票)。用银票是要付汇兑费用的。

银票做大宗买卖的商人用得着。它可避免携带大量现银的风险,而且方便,并与自己携带大量现银成本差不多。一般老百姓和官员是用不着的。所以也就不会有从口袋里掏出面额成百上千两的银票来支付款项。即使你拿出来支付,商家和普通百姓也不肯接受。其流通程度比今日的个人支票还不如。

综上所述,关于“一两银子值多少人民币”的问题,基本上能够得出的结论是:清朝中晚期一两银子价值人民币150—220元左右;明朝中期价值人民币600—800元;北宋朝中期600元—1300元(或1000—1800元);盛唐时期2000—4000元

刃长726到7491

柄长154到1589

刃宽11到1135

约重1120到11351克

理由如下:

欧冶子

欧冶子,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越国人。中国古代铸剑鼻祖。据《越绝书》记载,他曾为越王勾践铸了五柄宝剑:湛卢、钜阙、莫邪、鱼肠、纯钧

楚国的王铜衡杆,长231厘米,与东周铜尺同长,铜衡杆上有十等分的刻度,据推测是称量时作为在不同部位悬挂权和重物的标志。它很可能是从等臂天平过渡到不等臂杠杆秤时出现的一种衡器

在周代,尺已有大尺小尺之分,并且有其地区性:以大尺而论,较长的百粒黑黍横排的尺(长2463厘米)早先起于晋国等夏民族的旧地,其后用于周鲁地区,较短的百粒红黍横排的尺(长231厘米)行于中原地区,到战国时这种稍短的红黍尺通行范围更见扩大,黍尺(黑黍尺)终于被后者所取代。只是在制作黄钟之时仍保留以黍尺(2463厘米)为准的传统。汉以后则有重新起用黍尺的时候。

红黍百粒横排长231厘米的尺子确凿有据,有不止一件的实物传世。1932年洛阳金村东周古墓中出土一把长231、宽1 7、厚04厘米的铜尺(见《图集》第二页),据考是为战国中晚期物。此外传世的战国尺尚有四支:出于长沙上虞罗氏所藏的铜尺长23厘米,中国历史博物馆藏的铜尺长23厘米、23.1厘米各一支,番禺叶氏所藏的战国镂牙尺长23厘米。《隋书.律历书》所记的十五等尺之一的周尺也长231厘米。众多的实物,还有文献为证,证明尺的数值具有充分的可靠性。

地处西陲的秦国,原属周地,当沿用2463厘米长的黍尺。当商鞅变法,统一度量时,为便于同中原的经济交往,也推行231厘米长的尺。据铸造于公元前344年的商鞅铜方升实测,其深一寸经折算等于232厘米,和231厘米为尺极接近,这也是战国秦尺的一个间接的物证。

楚国的尺子原先短于中原的铜尺。解放前安徽寿县出土的楚铜尺长225厘米,而长沙出土的楚铜尺长227、22厘米。可见楚国也自有一套尺度,后来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楚尺也向231厘米看齐。

231厘米的尺子,在战国时除中原地区外,西至秦、南至楚都已行用,统一趋势渐明。目前学术界公认这是秦王朝统一前秦尺的长度,统一后即以此推广于全国。但吴承洛在《中国度量衡史》》中提出的数据是秦尺长2765厘米(“周尺之一丈为秦尺之七尺二寸”),此说多年来颇遭冷落,前些时候秦俑考古队的同志为文考证,肯定了吴氏之说,肯定吴说的理由是:一,秦始皇陵西侧二号铜车衡长79厘米,其尺寸约为真车之半,按秦尺长2765厘米计,舆长5714尺,接近于《史记·秦本记》所说的“舆六尺"之制,如按231厘米为一尺计,则舆长就超过六尺(68尺)了。二、陶俑法冠一般长016至08米。按秦尺长2765厘米计,基本上符合《本纪》》的“法冠六寸"的记载,如以231厘米计,则其六寸只合014米不到,出入就很大了。三、据《云梦秦律·工律三》所载,承骑法定高度要求须满六尺;兵马俑坑出土的乘骑马高172米.即当秦六尺以上,如按231厘米计,马高将达七尺四寸有余了。这些确切难移的材科理应受到足够的重视。可见,说秦尺长27厘米以上,也是有实物为据的,吴氏之说未可一笔抹煞。

秦明文“数以六为纪”, “度以六为名”。 六尺、六寸之尺(长27厘米余),应在始皇称帝前已存在,并非在秦统一后才于一朝一夕间始有此加长的“始皇新尺”,秦统一至汉,此等尺仍继续通行并未随秦统一而废。看来周代有大尺小尺,秦代尺也有大小两制,此事不足为怪。231厘米为秦小尺一尺之长度,而27厘米余为秦大尺一尺之长度。有可能长27厘米以上的秦大尺倒是秦地原先行用的尺子。尺子偏大或许也就是“好大求多”的秦文化的一个具体表现,而长231厘米的秦小尺倒是后来自中原传入者(用于与中原的商品交流)。与大尺是各有分工的。

秦半两钱“径一寸二分"(《史记·索隐》引《古今注》所云)重十二铢。十二之数都和秦的崇水德,“水数六”有关。据《泉汇著录》,半两钱约合市尺一寸一分,小者九分。实测,平均可按市尺一寸,即333厘米计祘。秦尺(大尺)如按27厘米余计,则其一寸二分正合市尺的一寸,而23厘米乘一寸二分,则只长2.77厘米

如果说231厘米是秦小尺之长,则秦大尺一尺应是小尺的一尺二寸。《吕氏春秋.仲夏适音篇》云:“断两节间之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黄钟长八寸一分,与三寸九分,“合而为十二寸,即律吕全数。全数之内断去三寸九分,余八寸一分即为黄钟之长。”(朱载堉在《律吕精义》中语)。已知秦小尺长231厘米,乘12,其结果2772厘米。大尺即度律吕全数者。

前面提到黄钟尺长为黍尺(2463厘米)的九寸,即22167厘米,但秦代却是以小尺的九寸,即2079厘米为黄钟之长的。其故何在?原来秦“音上大吕”(《史记·封禅书》)。古黄钟之长原为黍尺之九寸; 大吕为八又二百四十三分之一百○四寸,按此比例推祘,大吕之长适为黍尺的8428寸,等于2078厘米,这2078厘米正是大吕之长,短于古黄钟之长。由秦之黄钟其名,大吕其实,正可见“音上大吕”之说不谬。以秦代大尺论,大吕之长约为其75%。这种以大尺为度律吕全数者,并用于度乘舆、法冠、兵符之长、乘骑马之高、法钱之径等场合。商鞅所定的23一厘米的尺子只用于日常交易之中,而度乘舆、法冠、兵符、乘骑、钱径,则用27厘米余的尺子,大尺小尺并行,各有分工。

231厘米的12倍为2772厘米,这就是秦大尺一尺之长。秦以后,北魏前尺长278厘米,隋万宝常律吕水尺长27396厘米,与秦大尺似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吴氏数据2765厘米,虽欠精确,然也不算离谱。

尺以上的长度单位是丈,丈以上有里。“三百步为里”,在六尺为步的条件下,一里就是一百八十丈,唐代起改以五尺为步,但里为三百六十步,里长仍为一百八十丈,迄于清代未变。然而各时期尺度之长不同,同样名为一百八十丈的一里,其长度就并不一致。春秋战国时步里之尺也按231厘米计,合清营造尺(32厘米)的七寸二分余,因此其里就短于清代之里,看到这一时期古书上的里数心里就要打一个七折。顾炎武《日知录》中说:“《谷梁传》鞍去国五百里,今自历城至临淄仅三百三十里。……孟子谓舜卒鸣条,文王生岐周,相去千余里,今自安邑至岐山亦不过八百里。《史记》:“张仪说魏王言从郑至梁二百余里,今自郑州至开封仅一百四十里。……”(卷32“里”条)这些话可为春秋战国时百里为清七十余里的例证。

周代以广一步长百步为一亩,一步包括周大尺的六尺四寸(小尺为八尺),这一情况适用于行用黑黍尺的地区(周、晋、鲁等),因周大尺——黑黍尺长2463厘米,与之相应的一亩地的地积为24838平方米,约合03726市亩。这种亩称为“古田”,时间还是比较早的。但六尺四寸为步并非长久不变,后来一步改为六尺。《汉书·食货志》中说:“古者建步立亩,六尺为步”;《仪礼·乡射礼》疏中也说:“六尺为步:弓之古制与步相应”。改六尺的原因可能是:一、步之长减少,同样大的地块亩数即增大,由此可增加按亩数征收的租税,二、去掉四寸零头,便于计算,六尺为步,对畦种来说,更便於三垄三沟(各宽一尺)的等分定距;三、六尺为步,长1478米,更适合一般身材的人拉弓放矢或与举足成步的距离。在六尺为步、尺长2462、步长14778厘米时,一亩地积为21839平方米,约合03247市亩。步长缩小,亩积也随之缩小。这是周亩(古田)亩积的第一个变化。

在产红黍的铜尺(尺长231厘米)的地区,原先也以六尺四寸为步,即步长1478厘米,与黑黍尺(2463厘米)以六尺为步的步长相等,亩积也相等。2463厘米为尺后来之所以改为六尺为步其又一原因,很可能是由于在兼并战争中,为了使两类地区的亩积取得一样的大小,以统一所辖的新老各地区的土地计数的口径,而作为征税的依据——使租税低(原2463厘米为尺,六尺四寸为步)的向租税高的(231厘米,六尺四寸为步)看齐。亩制这一改变的时间大致在春秋战国。只是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和齐地亩制各异,需分别研究。

秦国在商鞅变法时,采用231厘米长的中原铜尺,而且按照秦人计数尚六的要求,规定六尺为步,“弓过六尺有诛”,不像铜尺地区一步尚为六尺四寸。同时规定以二百四十方步为亩。这是一种特殊的亩制,人称“秦田”、“商鞅田”。与六国仍以百步为亩相对,商鞅之亩最大(虽然一步所含尺数短了四寸),这种亩,一亩的亩积为:(231厘米×6)平方×240=46104平方米,合0692市亩。是周代以来亩制的又一个最大的变化。

三晋放大步数的作法,既不统一,又未坚持。在关东六国中大部分地区还是以百步为亩而未扩大。即使在秦进行统一战争的过程中和在此以后,各国也仍保留百步为亩的计算法,没有如秦地那样以二百四十步为亩,只是统一将六尺四寸为步改成六尺为步,尺长231厘米。道理很简单:百步为亩税收得多,而秦国二百四十步为亩税收得少,秦王政有意减轻秦地人民的租税,而不愿减轻各国故地人民负担,故而在全国范围内保留着两种不同的亩制。

在秦地以外推行的尺长231厘米,六尺为步、一亩一百方步,这样的亩步长1386厘米,亩积为1921平方米,合市亩O288亩。只及秦地二百四十步为亩的二.四分之一。相对而言,后者可称为“大亩”,百步为亩之亩可称为“小亩”。“小亩”制只适用于战国时被秦兼并的六国故地之上,不适用于被兼并前各国的田亩(六尺四寸为步),更不适用于西周之时。一亩合O288市亩的“小亩制”的出现是“古亩”(周亩)的第三次变化——从每百亩合3726市亩,到3277市亩到288市亩。

春秋战国时期,衡制复杂,衡名繁多。大致说来,至少有三套计算单位,即斤两、爰寽、镒釿。而斤、爰、镒是同一级的量,但两、寽以下单位都以铢来计算,两为二十四铢,寽为十二铢,也就是半两。后两种主要用于称量贵金属。(用朱活《古钱新探》中观点)不过从重量来说,三套计量到后来实重渐近,只是名称有别用途各异而已。

斤两这一套是最普通的衡制。斤(或作觔)下面的小单位依次是两、铢;斤以上的大单位是衡(10斤)、秤(15斤)、钧(30斤)、石(120斤)、鼓(480斤)。古籍如《孔丛子》、《淮南子》都有明确的记载。斤是周制,太公为周立圜法,以立方寸黄金之重为斤重即是其证。春秋战国时斤两之制亦行于秦、齐、赵、燕、梁、楚等各国。但六国确定权重的方法不同(有用黄金比重法,有用黄钟定衡法),故在相当时间里其一斤之重也并不尽同。

齐是产金国,依太公之制用黄金比重法定斤重,但齐尺向来较小,其斤重也就较轻。现存的右伯君铜权,为春秋时齐国器物,重1984克,当为一斤之权,右伯君是主造人(《图集》104页)。与之相应的尺其长应为218厘米弱(黄金比重乘尺长的三次方)。按:周尺的较短者系吴大澄所称的“黄钟律琯尺”,吴氏考定其九寸合镇圭尺(璧羡度尺)一尺,即长为218厘米有余,依此计算,其斤重与右伯君权重出入很小,可能右伯君权即来源于此尺和黄金比重法(制作小有差距)。

楚国的尺已如上述较中原的铜尺为短,寿县出土,长225和227厘米的尺都是楚尺。以227厘米计,立方寸黄金之重即一斤之重为22575克。现存江陵出土的春秋中期楚国铜环权的第三枚重35克,第四枚重71克,成倍比关系,分别按六铢、十二铢(半两)折算,每斤合224至2272克(《图集》104页)。还有江宁出土的战国时楚国的铜环权六枚,重量分别为38克、59克、126克、247克、1157克、2233克,最小的一枚为六铢,最大的一枚为一斤。铜环权之重与楚尺按黄金比重法计算的斤重大致能对得起来。

战国稍后一些时候,楚国权重增加,一斤合250至251克。现存长沙出土的楚国木衡和铜环权(一、二、三、六、十二铢,一、二、四两,半斤共九枚)表明,半斤重125克,折合一斤为250克(《图集》)106页);江陵出土的铜环权半斤权重亦为125克(《图集》)108页),安徽寿县出土的木衡、铜环权半斤权重1255克(同上);常德出土的铜环权二两权重312克,每斤合2496克(《图集》109页)。差不多一斤都是250克。这个250克乃是由古黄钟一龠所容1 200粒黑黍之重(实测为78克),递进累计而得的结果(半两重78克,乘2,再乘16,即为一斤之重),可称为黄钟定衡法。楚权由220克改为250克,是这个产金国由黄金比重法转为黄钟定衡法的标志,由此同中原各国的斤重靠拢。这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合乎方便商品交换的客观要求。

北方的燕国一斤大致也接近于由黄钟定衡法而来的250克。这里连黄金也以两铢计量(不用镒釿)。河北易县出土的燕下都战国墓的金饰八件,各件背面都有记重铭刻,八件平均值折算,每铢合O647克,每两合1552克,每斤合2484克。这是研究燕国制的重要实物资料。

秦在统一六国前情况又如何呢阿房宫遗址曾出土一个高奴禾石铜权。高奴在今陕西延川县境,铭文为石(百二十斤)权,秦官手工业所造,共重30 750克,平均每斤合2563克,大于楚国前期的斤重,而近于楚国后期的衡法。秦小尺231厘米,其斤与黄金比重法已完全无关,而同黄钟定衡法挂钩,由于权衡难制(尤其是大权),故与标准有些出入。

禾石铜权还在他处发现。中国历史博物馆所藏的司马禾石铜权,重30 973克,每斤合2581克。根据铭文字体和内容分析,此权为三晋之器(《图集》105页)。250余克也反映了三晋一斤之重。

按:原先钧石之石纯指重量而言,战国后期齐已“斗石参升”并称,商鞅变法后秦国也以石兼指容量,官吏禄秩以石计。以后石即有两种含义,使用材料时须加辨别。

爰寽是另一套重要的衡制,爰、寽属两个不同的字,两级不同的计算单位,过去常把两者视为一事,实误。

寽在西周时就有,斤以下小的重量单位即有以“寽”(半两)为名的。如金文中的卅寽、五寽、百寽、廿寽、三百寽等。寽最早用于称铜,最早的铸币——无文铜贝即以寽为计算单位。寽的重量有不同的说法:一是每寽重十一铢又二十五分之十三铢(《说文》和《周礼职金》疏引古《尚书》说),变通之为十二铢,即“寽重半两”(徐灏(《说文解字注笺》中之说)。二是二十两为三寽,每寽重66两(夏侯阳记)。看来寽有大小二制,或如有人(王献唐)所认为的,前者是西土之制(周制),后者是东土之制(商制、齐制)。这里所说的寽则都指小寽——半两之重。

爰的写法同寽迥然有别,又据左师壶的铭文“十九爰四寽廿九口”,可知爰确是比寽大一级的重量单位,与斤同级。在战国时爰、斤重量正渐趋于接近。如楚国的黄金的称量货币——郢爰、陈爰,每一整版的重量各批不一,大约在220几克至260—270克之间,重者达280克,爰简直是斤在黄金称量中的另一种叫法了.一大方爰金包括16到20多个小方,一小方约重155克(中国历史博物馆藏)、1575克(三井家藏,第31号),其他还有十几克数值不等。如按15克计算,一小方即重两寽、24铢;再以16小方为规范形制,则一大方即重32寽,和一斤之量的克数差不多。

镒、釿是近年来为人探明的春秋战国时的一种重要的衡制。镒与斤同一级,釿则是小的计量单位。平安君鼎铭文:“五益六釿半釿四分釿”(上海博物馆藏),可证镒以下包括了若干釿。陕西出土的秦“益二朱”金饼重2537克,即一镒重2528克,与一斤的重量基本一致,与爰的重量也大抵相当(咸阳出土的八件整版陈爰其平均重量为248375克)。正由于战国时镒斤爰重量已相近,所以先秦诸子的书中时而斤,时而镒,时而又把爰称为镒。当然镒也是用于称量黄金的特定场合的。

称量黄金以镒为单位的,有周、秦、宋、齐、韩、魏、赵、燕、越,其实楚国同时也以镒来计算黄金,并非仅用斤、爰。《韩非子》记载的“荆(楚)王以鍊金(爰金)百镒遗晋”以托人疏通渠道归回滞秦之弟的故事(((说林上》),就是楚国黄金以镒计的史料根据。更为有力的物证是1954年长沙近郊出土了一套钧益铜环权共10枚,重量分别为0.69克、13克、19克、39克、8克、155克、303克、616克、1244克、2513克。第九枚环权上刻有“钧益”二字,钧同均,益同镒,钧益指平准量值,第十枚的2513克即为一镒之重。这一器物可算是楚国的标准镒秤。其重量与楚国的一斤之重以及陈爰的平均重量相近。整版爱金铸时重量并不精确,形制又不规范,又有零星使用的情况,所以实际收付时需重新切划称量,这就有镒秤的应运而起了。

镒,一般都知道包括二十四两,2613克以24平均,每两合10 47克,但楚国的镒秤,镒以下各权与此都不成比例,这是为什么原来二镒二十四两的镒两制行于秦国,楚国行用的是镒釿制,镒以下的各权都是同釿有关连的。

一釿有多重镒秤的第六枚权155克可视为一釿之重。吴大澄认为二釿相当于两寽,一寽半两大致为78克(250克除以16,再除以2,等于78克),二寽为15625克,与镒秤环权之重接近,这个155克的环权可为一釿之重的物证。楚国还使用一种叫做“旆钱当釿”的地方性货币(意思是“当一釿的大钱”,属布币,发现于楚国东境),可见以“釿”为铜的单位重量标度在楚国并不陌生,镒以下用釿也并不突兀。那么能不能就用以釿为名的货币来测算钎的重量不能。釿,原是周秦所铸布钱的铜料的计算单位。据钱币学家实测,春秋中期的空首币一枚(一釿)重30克上下(不带范塞),楚国的“当釿旆钱"一枚重31克余至33克余。30至30余克其实并非真正一釿的铜的重量。我们推断,一釿当指每枚布币中的实际含铜量,包括铜锡铝一起在内的布币的总重量必定重于一釿之数,而且轻重不一(如用铜量一定,含杂减少,总重量虽减轻,含铜成色反有提高)。后来布钱不断减重,以至减至十一、二克,此时即使以总重量计,其重已不能代表一釿之重了。一釿之重应直接以楚国镒秤的第六枚环权的重量—155克为准。镒秤的各枚环权实代表了与釿有关的各种计量单位的重量。

环权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重量(克) 069 13 19 39 8 155 303 616 1244 2513

计量单位名目1铢 2铢 3铢 6铢 半釿 釿 2釿 4釿 8釿 镒

(四分釿)

在这里半釿即一寽、十二铢,一釿为二寽、一两,二釿为二两,四釿为四两,八釿为八两,一镒为十六釿即十六两。并非十二釿或十釿构成一镒。

上海所藏平安君铜鼎(卫器)重1 970克,铭文“五益六釿半釿四分釿”。释者说是每镒为3472克,和楚镒秤一镒之重不同。可能铭文乃指制鼎时所投的铜料重量,非指器物的总重量,仍是250克多(含铜量占百分之7240)为一镒之重。又陕西武功县1979年出土一件平安君鼎,器盖铭文有“十二年受,二益六釿”字样,器沿有“十二年受,九益”字样。盖重7873克,一镒合302克,器身重2 8425克,一镒合31585克。两处之鼎,及同一鼎之器盖器身,同为一镒不应重量相差如此之多,这就使人更确信器重不是镒重,镒重乃冶工所“受”的铜料之重。

秦国一镒之重(2528克)与其一斤之重已极相近。不过斤是用于称量一般物品,以十六两为斤;镒是用于称量黄金,以二十四两为一镒。由是,以250克为一斤的斤秤之两重15625克,与楚国一釿之重略等,而秦国镒秤一两之重为1053克(2558克除以24),小于楚镒秤一釿之重或斤秤一两之重。不妨这样说:秦国斤秤之两为大两,而其镒秤之两则为小两。明乎此就不难解释北宋沈括所说的今秤一斤当古秤一斤的37倍是怎样来的。(《梦溪笔谈》载沈括之言:“求秦汉以前度量。……秤,三斤当今十三两。”比例为368:1)原来沈括是以1053克的小两(当时应有环权传世)乘16作为古秤一斤之重——16853克,而其所用的今秤则为熙宁时的625克为一斤者,两相比较,比例正为37: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和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是指使用计量单位,制造、修理、销售、使用、安装、改装计量器具,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与计量校准,商品、服务计量,计量认证与计量中介服务。第三条 从事计量活动,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科学规范、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原则,保障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保证计量数据真实。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有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支持计量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的计量技术和管理方法,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计量保障。第二章 计量单位使用第六条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一)制发公文、公报、统计报表,发表学术论文和报告;

  (二)编播广播电视节目,出版发行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制作发布广告、电子信息;

  (三)标注商品标识、价签,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

  (四)印制票据、票证、账册、证书;

  (五)制定标准、检定规程、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技术文件;

  (六)出具检定、校准、检验、测试等计量、检测数据;

  (七)制造、修理、使用计量器具;

  (八)国家规定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活动。第八条 从事进出口贸易、出版古籍和文学书籍以及其他需要使用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第九条 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应当符合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没有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其计量性能应当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第十条 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或者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业务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方可从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程序规定对申请人的生产条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许可证;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只对许可的项目有效。第十一条 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定型或者样机试验,并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者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申请定型或者样机试验的,应当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初步审核,确定定型鉴定或者样机试验的技术机构,并告知申请人所需的技术鉴定时间。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技术鉴定报告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在当日颁发型式批准证书或者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骗取、转让、出租、出借或者受让、租用、借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第十三条 制造的计量器具其标识应当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产品明显部位(或者铭牌)和说明书、外包装上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二)有计量检定合格印、证;

  (三)有产品型号、规格、量限和准确度等级;

  (四)有中文标明的计量器具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五)有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和出厂编号;

  (六)对因使用不当容易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