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天子传的版本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3浏览:1收藏

穆天子传的版本,第1张

唐《晋书·束皙传》所称《穆天子传》五篇,恐非束皙本原来的书名。王隐《晋书》等记录此书名当是《周王游行》。《左传后序正义》引王隐《晋书》:“《周王游行》五卷,说周穆王游行天下之事,今谓之《穆天子传》。”《庾子山集注》卷首下引同,并且标明引王隐《晋书·束皙传》(《玉海》卷四十七、卷五十二也引)。《郡斋读书志》卷二下称《周王游行记》,又言郭璞注本(《文献通考》卷一九四引同),显有讹误。今郭璞注本以苟勖本为底本,郭璞若见束皙本,则决不会有如许注文误为正文现象发生。王隐《晋书·束皙传》记《周王游行》五卷,称卷不称篇,王隐所指也是束皙整理后写定的纸本。《穆天子传》或有称《周王传》、《穆王传》、《周穆王传》者,如《史记》卷五《索隐》称《穆王传》,《文选》卷四十六李善《注》称《周穆王传》,陶渊明《读<山海经>诗》则称《周王传》,《六臣注文选》卷三十引李善注日:“《周王传》,《穆天子传》也。”《太平御览·经史图书纲目》同时记载了《周穆王传》、《穆天子传》,表明宋代尚存有两个不同系统的《穆天子传》整理本子。《西溪丛语》卷下日:“《周王传》,乃周《穆天子传》,苟勖校定本是也。”若此语确然,不仅束皙本原称《周王游行》,苟勖本原也称《周王传》、《穆王传》或《周穆王传》。

柬皙本《穆天子传》,完成于296年至300年之间。①元康六年(296),柬皙转佐著作郎,元康九年,迁著作郎。永康元年(300),“赵王伦为相国,请为记室,皙辞疾罢归”②。其时“惠怀之乱,京华荡覆,渠阁文籍,靡有孑遗”③。到东晋初年重新鸠聚国家藏书,保存十仅存一。④纸本文籍,依簿录再集犹可;汲冢原简散毁于战火,复聚无望,重新整理亦不再可能。除稍后郭璞以荀勖隶定本为《穆天子传》作注,亦决无任何相关于整理《穆天子传》的其他本子的片言只字出现于史籍。故可断言,以原简整理《穆天子传》者,唯有萄勖、束皙两个本子。

束皙本非唯篇卷、书名不同于萄勖本,内在亦有别于苟勖本。

例9.今本《穆天子传》卷五:“东至于房。”郭璞注:“房房子属赵国地有蛾山。”

《太平寰宇记》卷六十引《穆天子传》曰:“至房子登赞皇山。”

《玉海》卷三十一:“穆天子传观临钟山(一作舂山)乃为铭迹于平圃之上以诏后世(谓刊石纪功)纪名迹于弁山之石日西王母之山登赞皇山以望临城。”

《集古录》卷一《周穆王刻石》:“右周穆王刻石日吉日癸巳在今赞皇坛山上。”

《太平寰宇记》所引“登赞皇山”事,今本《穆天子传》不见,但《玉海》、《集古录》证明《穆天子传》本有其事,《太平寰宇记》所引或是束皙本。

《晋书·束皙传》:“《穆天子传》五篇,言周穆王游行四海,见帝台、西王母。”今本《穆天子传》不见“帝台”事。《山海经·中山经》中多言帝台。《山海经·中山经》:“苦山之首,日休与之山。其上有石焉,名日帝台之棋,五色而文,其状如鹑卵,帝台之石,所以祷百神者也。”又:“东三百里,日鼓钟之山,帝台之所以觞百神也。”又:“其上有水焉,甚寒而清,帝台之浆也,饮之者不心痛。”郭璞注《山海经·中山经》:“帝台,神人名。”郭璞注帝台而不引证《穆天子传》,或亦可旁证作为其底本的苟勖本就无帝台事。束皙本较之苟勖本多了帝台的内容。《文选》卷十四颜延之《赭白马赋》:“觐王母于昆墟,要帝台于宣岳。”以西王母、帝台并言,典出《穆天子传》。颜延之为刘宋时人,其时束皙本尚可见。

例10.《开元占经》卷一。一引《穆天子传》日:“雪盈数尺年丰。”

《太平御览》卷三十八引日:“自密山以至钟山四百六十里,其间尽泽,多怪兽奇鱼。”《太平御览》卷八0三引日:“数历之山楚水出焉其中多白珠。”

《太平御览》卷八0三引日:“同穴鸟鼠之山滋水出焉西注如汉水多望鱿之鱼是生珠玉(亦母蚌类)。”

《太平御览》卷五七四引《周穆王传》日:“有偃师者缚草作人以五彩衣之使舞王与美人观之草人以手招美人王怒。”

《事类赋注》卷十一引《周穆王传》日:“有偃师者缚草作人以五采衣之使舞王与美人观之草人以手招美人王怒。”

唐宋古书,有引《穆天子传》文而全然不见于今本者如上。《太平御览》卷五七四、《事类赋注》卷十一所引的《周穆王传》,如果《西溪丛语》卷下所言确实,即是苟勖本《穆天子传》,表明今传刻本也有脱漏,情形或近于例6。上述《太平御览》所引其他三条,都见于《山海经·西山经》。虽然并非绝对不存在《穆天子传》与《山海经》部分内容及语序结构都相同的可能,但基本上,我们还是相信这是《太平御览》误引所致。《开元占经》卷一。一引《穆天子传》日:“雪盈数尺年丰。”今本《穆天子传》无此句,今本《穆天子传》卷五有“日中大寒,北风雨雪,有冻人,天子作诗三章以哀民”的内容,并在天子作诗三章之后有口表示缺文。“雪盈数尺年丰”,或是接续其后的内容。此条或出于束皙本。

综上所述,在苟勖本完成后,束皙又根据汲冢竹简原件重新整理了《穆天子传》。苟勖本和束皙本是仅有的两个根据汲冢原简整理的本子。束皙本较之苟勖本,有很大改动。书名被束皙定为《周王游行》。苟勖本卷六则被束皙认为是另外一本书《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而排除。在内容上,束皙本根据竹简补入了一些他认为被遗漏的部分(例9,例10)。一些苟勖本无法释读的地方,束皙本也能释读出来(例14)。作为古文字学家,束皙释读了苟勖他们没有认出的字(例15),重新隶定了他认为释读错误的字(例16)。由于竹简本身个别地方在这十几年间已经出现损缺现象,也发生了原来苟勖本释读正确而束皙根据坏字另作错误隶定的事(例17)。束皙本不同于苟勖本的另一个特点是改易了时日(例11、例12、例13),这种改易可能仅有部分是由文字字形混淆释读不一引起的,束皙重新进行了该书的竹简排序是更为本质的原因(例13)。总之,束皙本《穆天子传》的整理是极其严谨的,整理成果较之苟勖本更有显著提高。可惜的是,这样好的一个整理本不能流传于世 。

(说法不一,为免改来改去,现全部列上)

一,木兰故里在虞城,有花木兰祠为证。在京九铁路线上,有个虞城木兰站,不远处即为花木兰祠,是隋朝木兰故居所在地。祠始建于唐代,占地面积72000平方米,自南而北依次有大门、大殿、献殿、后楼和各院落,共有百余间。大门过道内,塑有花木兰的高大战马;大殿内,塑有花木兰戎装出征像和两侧侍卫;后楼塑有花木兰少女像、全家合欢像;祠殿内外,有历代官吏、名人赞美花木兰的撰文、题诗、书画等碑刻十余通。如唐代杜牧诗:“弯弓征战作男儿,梦里曾经与画眉。几度思归还把酒,佛云堆上祝明妃。”可惜,原祠毁于1943年一场战火,近年重修,尚有清代祠碑保存完好。

二,木兰家在亳州,至今遗址尚存。《亳州志烈女志》载:木兰,魏姓,西汉谯城东魏村人(今亳州魏园村)。魏园村为淮北一普通村落,高约5米的木兰出征塑像,为故里平添无限光彩。村民指其村后即木兰故居,墓冢犹存。墓周苍松环护,翠竹成林,春来芍花飘香,蔚为壮观。《光绪亳州志》载:木兰祠在关外,相传祠左右即木兰之家。今祠已毁,遗址尚在。

三,木兰为黄陂人氏,木兰山下是其家。木兰山在黄陂城北30公里处,山高600余米,峰峦耸翠,风景秀丽,古迹甚多。传说当地有朱氏名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这,立功封为木兰将军。她不受朝禄,解甲归田,恢复红装,侍亲以终。历代在山上祭祀木兰,唐建木兰庙,明建木兰宫,后修木兰殿。现木兰殿在绝壁之上,朱柱青瓦,殿门额刻“忠孝勇节”四个大字。殿内端坐木兰鎏金塑像,男装女貌,英俊神武。两侧山墙,有“登山求嗣”、“河畔习武”、“代父出征”、“凯旋归时等木兰故事彩色壁画,栩栩如生。

四,木兰葬于延安,圣地有胜迹。木兰家住延安城南花山乡花塬头村,为花姓,北魏人。死后葬于村旁山上,称“花家陵”。皇帝还派人送葬,墓下有石阶,两旁分列石人、石马、石狮、石羊。1984年,在延安万花山修复了木兰陵园。该园雕梁画档,典雅壮观,依山建有墓冢,石碑上刻有舒同所书的“木兰诗”、“花将军墓”,以及白居易、杜牧等著名诗人歌颂花木兰的诗词。园内遍植木兰喜爱的牡丹花,塑有木兰戎装石像,跃马横剑,逼真再现了木兰当年的飒爽英姿。

史家关于木兰记载甚少,木兰究竟魂归何处,如云彩一般飘忽难定,以至传说众多。

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府兵制 属性 :中国古代兵制之一 特点 :兵农合一 历时 :约二百年 由来起源,起源,含义,史书记载,府兵制度,府兵制的形成,演变过程,坊,府,军,府兵的前身,府兵制度诞生,总结,性质特征,组织系统,分布概况,法令法规,废除由来, 由来起源 起源 府兵制源起于北魏时期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政策。府兵全家可以免除赋役,当兵成为鲜卑人的专利,汉族从周至两汉三国传统的上马为兵,下马为农的耕战三军制度变为纯耕种的农民,这政策明显地带有民族隔离的色彩。到了北周后期,迫于形势,汉人也被募充作府兵。杨坚为北周大丞相时,就下令西魏受赐鲜卑姓的汉人可恢复汉姓,开始破除了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规定。隋开皇十年(590年),隋文帝又下令府兵全家一律归入州县户籍,受田耕作,变军籍为民籍,兵士本人则由军府统领。这一改革措施不但使农业户口大增,促进了农业的发展,而且更适应了民族融合和时代趋势,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唐军 含义 府兵制 府兵本泛指军府之兵。北魏在六镇起义后分为东西魏。为了与东魏相抗衡,西魏宇文泰于大统八年(542)把流入关中地区的六镇军人和原在关中的鲜卑诸部人编为六军。次年与东魏作战,败于洛阳邙山,损失很大。为了补充和扩大队伍,以后几年不断收编关陇豪右的乡兵部曲,选任当州豪望为乡帅。大统十六年前,已建立起八柱国(大将军)、十二大将军、二十四开府(又称二十四军)的府兵组织系统。八柱国的设定乃模仿鲜卑拓跋部的八部制度,其中宇文泰实为全军统帅,魏宗室元欣仅挂虚名,实际分统府兵的只有六柱国,也与周国六军之制相符。西魏恭帝元年(554),按照北魏早期所属大小部落的姓氏赐诸将姓,作为早已“灭绝”了的这些部落的继承人,所统兵士也改从各自主将之姓,这就给府兵制涂上了一层鲜卑部落兵制的色彩。 史书记载 由于记载不详和分歧,有关隋以前军府组织的某些环节不清楚。据记载,开府“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但开府和仪同是共领,还是分领一军;仪同是否独立置府领兵;当时军府是否指二十四开府,或应包括仪同府;史籍记载上:“初置府,不满百”或“合为百府”之说是否可信,史学界对这些问题存在着不同意见。开府、仪同以下置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等分级督率,则是清楚的。隋代军府有内府、外府(也就是内军、外军)之分,以骠骑将、车骑将军为长、贰,有时也设定与骠骑府并行的车骑府。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称鹰扬府,长官为鹰扬郎将,副为鹰扬副郎将(后改鹰击郎将)。 府兵制度 府兵制度,起于西魏而盛于唐。中经北周到隋代,因为时代更革,自然免不了发生许多变化,可惜府兵材料保存到今日的太少,差不多没法研究。唐朝初期实行的是府兵制,中央设定军府,府中的士官从老百姓中挑选而来,他们平时耕种,战时召集到一起。府兵制不仅节省了国家的军费开支,还保障了经济农业建设。其实一个制度成立,其发生背景和演化经过,最是值得注意,如果研究府兵制度的本身,也应当先从起源和演变入手。 西魏设定府兵经过,《玉海》卷一三八引《后魏书》云:“西魏大统八年,宇文泰仿周典置六军,合为百府。每府一郎将统之,分属二十四军,开府各领一军。大将军凡十二人,每一大将军统二府,一柱国统二大将军,凡柱国六员,复加持节都督以统之。十六年籍民之有才力者,为府兵。……”又引《邺侯家传》:“初置府兵于西魏大统中,周文帝与度支尚书苏绰之谋也。自三代之后,无与为比;虽战国之教士卒武技击皆不及。……”初置府不满百,每府有郎将主之,而分属二十四军,每军以开府一人将焉,每二开府属一大将军,二大将军属一柱国,大将军仍加号持节大都督以统之……” 府兵起于西魏大统中,两记载相同;制度方面,两说亦符合;府兵创始人为宇文泰与苏绰,也没有问题。不过府兵制度,不会是突然产生,一定有其产生的背景,因此我们不能不溯源到北魏之“镇”和“坊”的制度。《资治通鉴》卷一七七“开皇十年”诏:“魏末丧乱,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包桑,朕甚愍之!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账,一与民同,军府统领,悉依旧式。”从上引诏书内容,可以得到两个考证线索。 府兵制的形成 府兵制的形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西魏大统八年到恭帝三年(556年),主要把乡兵和增募豪右纳入六柱国统领系统之内,构成一个新的军事体系,即宇文泰当政时期;第二阶段,北周明帝元年(557)到建德元年(572年),主要是乡兵经过初步整顿,二十四军确立和巩固,即宇文护专政时期;第三阶段,建德元年到大象二年,主要是进一步扩充府兵,府兵担任侍卫及制度化,主要是北周武帝掌政时期。 演变过程 坊 坊府并提,坊的制度怎样?“坊”“防”二字通用,《通典》卷一七一载,魏有孔城防,北周有通洛防。《元和郡县志》载北周有会宁防,《太平寰宇记》防作坊,魏时更有“六坊”的名目。《隋书·食货志》云:“六坊之众,从武帝而西者,不能万人,余皆北徙。”又云:“文宣受禅,多所创革。六坊之内徙者,更加简练,每一人必当百人,任其临阵必死,然后取之,谓:百保鲜卑。”坊必为一地方防守的兵卒,并且是鲜卑人多,胡化汉人后来虽有,尚属例外。 六坊和六镇的制度,想必相仿,六坊也许为六镇演变而来。不过坊和镇,到后来仍然有点分别。《元和郡县志》“会州”条云:“周武帝保定二年废州,改为会宁坊,隋开皇元年改防为镇。”差异之点,恐怕只是等级问题,至多也是固定和行动的分别。《魏书》卷一八《广阳王深传》云:“昔皇始以移防为重,盛间亲贤,拥麾作镇,配以高门子弟,当时人物忻慕为之。及太和在历,仆射李冲,当官任事,凉州土人,恶免厮役,丰沛旧门,仍防边戍。自非得罪,当世莫肯与之为伍,征镇驱使,但为虞候白直,一生推迁,不过军主。”从移防与作镇对照看,意义便易于明白。 府 又坊府两名词连用,府和镇也可以通称。《北齐书》卷二三《魏兰根传》:“缘边诸镇,控摄长远。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发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曰府户,役同厮养。……宜改镇立州,分置郡县,凡是府户,悉免为民,人任次叙,一准其旧”。“府户”二字,最可注意。镇民和“府户”混称,府兵的起源,与镇兵,显然有关系;下面仍当论及。 军 此外“府”和“军”也有关联。西魏之制,府统于军,上面已经述及;但此制亦不始于西魏,北魏太祖即已有之。《魏书》卷五八《杨椿传》:“自太祖平中山,多置军府,以相威慑。凡有八军,各配兵五千,食禄主师,军各四六人。”军府的组织,不曾详述;当日八军分为多少府,已不可知。不过镇统于军(参看上引《广阳王深传》)和府统于军,都是早有的一种制度并不开始于西魏。 府兵的前身 北魏的“府户”,可说是府兵的前身。“府户”组成分子,有为中原强宗子弟,有为鲜卑高门子弟,任务在防戍边镇,而事业无异世袭。世袭为镇兵根本原则,而镇兵破坏亦源于此。《魏书·广阳王深传》:“丰沛旧门,仍防边戍。自非得罪,当时莫肯与之为伍,征镇驱使但为虞候白直,一主推迁,不过军主。然其往世房分留居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镇者便为清途所隔,多逃胡乡。乃竣边兵之格,镇人浮游在外者,皆听流兵捉之,少年不得从师,长者不得游宦。”这是广阳王述北魏镇叛乱的原因。镇兵破坏,自然免不了掺杂其他因素,然而府户世执兵役没有机会升迁恐怕是北镇将卒离心的主因。不过府户世执兵役,为的要使镇兵土著,当日北方各镇,地广人稀,北人只乐南徙,便不得不简选亲戚,配以高门子弟,作一种劝奖。有时还征发中原强宗子弟作镇,自然也希望他们成为土著百姓。还有一个原因:像《广阳王深传》提到“皇始以移防为重”一事,移防虽有流动性质,然而移防之后,仍旧希望防守者成为土著,使国家没有外寇危险,又没有供给烦劳。作镇可说是变相的屯田,但比屯田为有组织;或防或移,也比较活动。 府兵制度诞生 镇兵制度破坏,便改置州县。州县理民,在战乱时期军事调度诸多不便,于是府兵制度发生。最初太祖平中山,多设军府,性质如何,已不可考。专从府统于军的制度立论,当日的府应即后日府兵的起源,此点只能志疑,仍待例证。至于西魏府兵制度,正是救镇制度之穷。 《后魏书》云:(《玉海》引)“籍民之有才力者为府兵。(大统十六年)”《邺侯家传》云:(《玉海》引)“初置府兵皆于六户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选材力一人,免其身租庸调,郡守农隙教试阅。兵仗衣驮牛驴及糗粮旨蓄,六家共蓄,抚养训导,有如子弟。”都是精选有才力者为之不完全是代服役的制度,府兵和镇兵相比大有不同。不过当日实际是否做到,仍为问题。像上引开皇十年诏书所说,则最初置府的特点有二:一是军队游移征讨,设定坊府,实非地著;一是军府的垦田籍账,不与民同。这和镇兵最初的移防作镇的方式,比较相近。诏书所指韵魏末,不知是那个时代,如果是指西魏,那么开皇诏书和《邺侯家传》记载不一,而《邺侯家传》所述的府兵制度,比开皇诏书所说的进步得多。这种安定而整齐的制度,在战乱时期要普遍实行,恐不可能。开皇诏书所指的军府,是最初的府兵制度,甚至在西魏以前的一种制度;《邺侯家传》所载,又是宇文泰时代的府兵制度,整齐划一后的事情, “军人悉属州县,垦田籍账一与民同。”恐怕到隋代才渐渐地实现。在西魏和北周,也许曾经实行过,或部分的实施过;因为镇废为州,军人籍属州县。很有可能。但隋代至少又做了一翻整理工作,把府兵制度的根本条件,重新订定,为唐代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总结 由上考证,可以得到的结论是:府兵制度起源甚早,最初的性质,和“坊”“镇”相近。因为北镇叛乱的结果,渐渐演成籍民为兵的府兵制。府兵根本要义是地著,仍和镇的制度相同,不过兵的来源不同而已。《资治通鉴》卷一三二“贞元二年”:德宗与李泌议复府兵,泌历叙西魏以来兴废之由。上曰:“俟平河中当议之。三年七月,问泌以复府兵之策,泌请募戍卒屯田。旧制三年而代,及其将满,下令有愿留者,即以所开田为永业,不过数番,戍卒皆土著,乃悉以府兵之法理之。既而愿耕者什五六。”李泌恢复府兵的方策,很可以和上述结论相对照。玩味李泌的方策,对府兵的起源,也可以思过半矣。 性质特征 府兵具有中央禁卫军性质,番上宿卫的府兵“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北周武帝建德二、三年间(573~574)改府兵军士为“侍官”,意思是侍卫皇帝,表明府兵是皇帝的亲军,不隶属国。同时,又广募汉民入伍,免其服役。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属州县。军人及其家属居城者置军坊,居乡者为乡团,置坊主、团主以领之。这种军民异籍的制度直到隋代才改变。隋文帝杨坚开皇十年(590)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这是个划时代的改变,标志著兵农合一的完成,但府兵本身归军府统领的组织系统不变。 组织系统 唐初一度恢复骠骑﹑车骑府旧称。贞观十年(636)外府更号折冲府,内府更号中郎将府。折冲府置折冲都尉﹑左右果毅都尉、别将(后置),作为府一级的将领。武后垂拱时府分三等。早自北周武帝时,府兵番上宿卫,分隶于中央的司卫、司武、武候三府。 隋初,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六个府各领军坊、乡团,统率府兵,继承周制。炀帝统治时,原先不领府兵的卫或府也都加领,这样领府兵的就有翊卫(左右卫所改)、骁卫(备身府所改)、武卫、屯卫(领军府所改)、御卫(加置)、候卫(武候府所改),各分左右,共十二卫。 唐代因袭隋制,只是改屯卫为威卫、候卫为金吾卫、别置领军卫、废御卫、也是十二卫分领府兵宿卫(见十六卫)。此外,自北周、隋以来,领府兵的还有侍卫东宫的率府,唐代为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和左右清道率,称为东宫六率,但领府很少。 内府置中郎将,副为左右郎将,以下团﹑旅﹑队的设定略同外府。内府有亲﹑勋﹑翊的区分,兵士分别号为亲卫、勋卫、翊卫,合称三卫。统领内府三卫兵的是:左右卫,统亲府一、勋府二、翊府二,共五府;左右卫率,统亲、勋、翊府各一;其余卫、率,各统翊府一。 内府卫士取二品至五品官的子孙充当,外府卫士取六品以下官的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在此范围内,征发原则是先富后贫,先强后弱,先多丁后少丁。府兵虽然包括官僚子弟和一般地主,但仍以均田农民为主体。 府兵制创立以后,规定三年一拣点以补充缺额(玄宗时改为六年),其服役期限为二十一岁至五十九岁(玄宗时曾有缩减)。服役期间,府兵本身免除课役,但军资、衣装、轻武器(弓箭、横刀)和上番赴役途中的粮食、均须自备。每一火(一火十人)还得共备供运输的马六匹(或用驴),即所谓“六驮马”。自备资装对于农民是沉重的负担。 分布概况 由于废置不常,唐代军府总数也有增减,较多时有六百三十三府(一作六百三十四府)。军府遍布全国,关内道多达二百六十一府,占三分之一以上,依次为河东、河南、河北、陇右,其它诸道多不过十,少止二三府(江南、岭南)。这种布局体现了居重驭轻,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政治、军事意图。 法令法规 军府所在有地团,兵士不能随便迁徙出界;平时务农,农闲练武,有事出征,其主要任务是番上宿卫和征防。番上宿卫,即轮流到京师宿卫,按照距离长安的远近分别给番。法令规定:百里外五番(即各府内兵士以五人为一组,此五人轮流上长安宿卫,以下类推,但七番、九番分组不尽,当有剩员),五百里外七番,一千里外八番,每番一个月;二千里外九番,每番两个月。内府卫士(三卫)除两京及其附近诸州必须番上宿卫以外,余州都纳资代役。府兵到长安宿卫,由十二卫将军分领。出兵征防则由朝廷命将统率,调遣时必须持兵部所下鱼符,经州刺史和折冲府将领勘合后,才得发兵。战争结束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样,将帅就不能拥兵自重。 废除由来 府兵并非唐代唯一的兵种,承担宿卫的还有保卫宫廷,屯驻北门的禁军(见六军),与十二卫所领府兵对称南、北衙军。出征和防戍则有名为“募”而实也是“征”的兵募,以后还有防戍本州的团结兵、士镇兵等。在出征和防戍中,兵募的数量往往超过府兵,但府兵在唐初具有较强的战斗力,他们是军队的骨干。 唐代府兵制在太宗和高宗统治前期曾经有效地实行,但自高宗后期以至武后时就逐渐被破坏,到玄宗统治时终于被废除。破坏的原因:战事频繁、防御线延长、兵役繁重。原来防戍有一定的番休期限,后来常被强留以至久戍不归,导致人民避役,兵士逃亡(兵募也是这样)。府兵地位的低落。唐初承前代遗风,对于卫士比较尊重,但到武后时,番上卫士往往被贵族官僚借为私家役使,导致社会上以充当府兵为耻辱。 高宗以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府兵征发对象主要是均田农民,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府兵征点制失去了赖以实行的经济条件。这样,玄宗统治初期,府兵逃散的情况日渐增多,以致番上卫士缺员,征防更难调发。 开元十年(722),宰相张说以宿卫之数不给,建议召募强壮。次年,募取京兆、蒲、同、歧、华等州府兵及白丁为长从宿卫。 十三年,改名“ 骑”,分隶十二卫,基本上代行了府兵宿卫的任务。征防兵士中﹐府兵本来就少于兵募,武后时出现了防卫本州的团结兵;玄宗初,军镇又出现了来自召募的健儿。那时,军府空虚,府兵番上宿卫已经不能足额,征防必然更难从府兵中征发,实际上除了被强留下来的以外,诸军府兵员的缺额大概很少得到补充。 开元二十五年(737),玄宗下诏命令诸镇节度使按照防务需要制定定额,在诸色征行人和客户中召募自愿长住镇戍的健儿,“便令常住”。二十六年,又下诏说诸军召募的长征健儿业已足额,以后不再从内地调发,原有兵士(包括兵募﹑键儿等)非长征者一律放还。这就在法令上停止了调发府兵征防。 天宝八载(749)鉴于军府无兵可交,遂停折冲府上下鱼书,府兵制终于废止。此后,折冲府只有兵额和官员,既没有兵,也没有驮马、武器等各项军资。但终唐之世,军府空名仍然存在。

古籍的版本类型 自从图书产生以来,特别是自从版印图籍产生以来,从内容、性质、形式等方面派生出许多版本类型和版本称谓。主要有:稿本、写本、抄本、刻本、活字印本、官刻本、坊刻本、私宅刻本、家刻本、自刻本、监刻本、经厂本、内府刻本、藩府刻本、殿本、局本、聚珍本、套印本、百衲本、书帕本、巾箱本、袖珍本、初刻本、重刻本、翻刻本、影刻本、重修本、递修本、朱蓝印本、四库底本、毛抄本。 稿本 古书版本著录中运用稿本概念大约有三种情况,一是指手稿本,二是指清稿本,三是指修改稿本。手稿本指的是由作者自己亲笔书写的自己的作品,判断这个极不容易,没有绝对把握,不敢运用手稿本的概念。清稿本指的是誊清的书本。誊清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由作者自己誊清,这在实际上应该归入手稿本;另一种是由别人誊清,实际上这已不具备稿本性质。故对清稿本概念的运用要特别慎重,不能以今度古,把现代人关于稿子的概念硬加在古稿本的头上去。修改稿本指的是在誊清的本子上又由作者亲笔加以修改。这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者自己誊清后自己又作修订,这在实际上又应归于手稿本;一种是别人誊清后作者亲笔加以修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用修改稿本的概念。这三种概念在通常的古书著录中都见有人运用,但在实践上并不十分确切,且容易造成混乱。国家图书馆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只用“稿本”一个概念,将作者亲笔书写、誊清、修改的情况,通通包容在“稿本”概念里边。而对由别人誊清的书本,则以“写本”或“抄本”称之;别人誊清作者自己亲笔修改的书本,则仍以“写本”或“抄本”称之,紧接着于其后注明某某校改。 写本 写本是相对于稿本、抄本和印本的名称。在古书版本著录中,凡运用写本概念,大约也有三种情况。一是时代早。唐以前,书籍生产都靠手写传抄,无所谓刻本印本,故统称为写本。人唐以后,刻本书渐行,至宋而盛。然唐宋所处的时代仍是较早,故唐宋时期手写传抄的书籍,仍称为写本。元以后传抄的书籍,便以抄本名之了。二是地位高。无论时代早晚,印本书是否盛行,一书的传抄凡出自名流学者之手,往往也要以写本名之,而不称其为抄本。三是涉及宗教。凡是抄写佛经、道经,抄写者常是为了还愿或做功德,有对宗教的崇信和虔诚包容在里边,故只称其为写经,而绝不称为抄经。至于早期写经生抄写的经卷,虽不是为了自己还愿做功德,而是为了佛门的善男信女们买去还愿,但由于其抄写时代早,也只能以写本名之。至于自己著作,自己抄写流传,那就不论其时代早晚,地位高低,便一律以稿本名之了。 抄本 在古书版本著录中,抄本的称谓经常应用,经常出现。除了写本、稿本之外,凡依据某种底本而再行传写者,均可以抄本名之。 刻本 刻本,亦称刊本、椠本、镌本,均指雕版印刷而成的书本。中国雕版印刷术发明很早,唐代已有雕版印刷的书籍流行。五代已由政府指令国子监校刻《九经》及《经典释文》。至宋代,雕版印刷的书籍大兴,旁及辽、金、西夏;直至元、明、清,前后盛行1000余年。在发展过程中,因时代不同,又有宋、辽、西夏、金、蒙古、元、明、清刻本的不同称谓;因地域不同,又有浙刻本、蜀刻本、闽刻本等不同称谓:具体细分,又有杭州本、越州本、婺州本、衢州本、潭州本、赣州本、池州本、建阳本、麻沙本、崇化本、平水本、眉山本等不同称谓;因出资和主刻性质不同,又有官刻本、私刻本、家刻本、自刻本、坊刻本等不同称谓;具体区分,又有内府本、监本、府州军本、仓台本、计台本、殿司郎局本、公使库本、郡斋郡庠本、兴文署本、广成局本、行中书省本、各路儒学本、书院本、司礼监本、经厂本、藩府本、布政司本、廉访司本、殿本、局本等不同称谓;因刻版形态不同,又有大字本、小字本、书帕本、巾箱本、袖珍本等不同称谓;因版印技术不同,又有墨印本、朱印本、蓝印本、套印本等不同称谓;因版印早晚不同,又有初刻本、复刻本、初印本、后印本、重修本、递修本等不同称谓。总之,什么时代、什么地区、什么单位、什么部门刻的书本,就可题为某某时代、某某地区、某某单位、某某部门刻本。 活字印本 用活字排版印刷的书本,均称活字印本。北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平民毕昇首先发明了泥活字。南宋的周必大,蒙古太宗十三年至海迷失后三年(1241-1250)时期的姚枢,清道光十二年(1832)的李瑶、二十四年(1844)的翟金生,都曾依据毕昇泥活字印书的原理,自制泥活字,实践并光大了泥活字印书的创举。元大德年间(1297-1307),农学家王祯又制成了木活字,并印刷《旌德县志》。此后,木活字发展较快,非但有汉文木活字,还有西夏文、回鹘文木活字。进入明、清,木活字书普遍流行,江南各省的祠堂常用木活字排印宗谱。还出现了串乡走镇专为人排印家谱的谱匠。明崇祯十一年(1638)以后,北京朝廷发行的“邸报”,也改用木活字排印。清代无论官署、私宅、坊肆,木活字印书更为普遍。规模最大的是乾隆时期用木活字排印的《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凡134种。金属活字包括铜、锡、铅活字,其中以铜活字印书较多。明朝弘治、正德时期无锡华、安两家的铜活字印书最有名,清雍正年间内府用铜活字排印的《古今图书集成》,是规模最大的金属活字印刷工程。著录活字印本,就要根据不同材料的活字,采取不同的著录称谓,如泥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等。 官刻本 官刻本是指清及清以前历代出公帑或由国家某种机构、单位主持雕印的书本。中国雕版印书始自唐朝。自五代起,始由国子监校刻经书,开官刻本之先河。两宋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司、局、殿,地方各府、州、县、军官署,各府、州、县学,各地仓台、计台、公使库;元代兴文署、广成局、中书省、行中书省、各路儒学、各地书院;明代两京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内府各监,各藩府,各布政使司,各府、州、县衙署,各级各地学校;清代武英殿、内府各监、中央各部、地方各级行政、文化机构、各省官书局等,凡由这些单位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均可称为官刻本。但在著录实践中,历来不采用“官刻本”这种称谓,而是将其分解,具体著录。国子监刻的书就称为国子监本,公使库刻的书就称为公使库刻本,经厂刻的书就称为经厂刻本,武英殿刻的书就称为武英殿刻本等。 坊刻本 坊刻本指唐至清历代各地书坊刻印的书本。书商编刻图书并经营书业的书坊,唐代已经出现,至两宋而兴盛。北宋的开封、南宋的杭州,都开有很多书坊、书斋、书轩、书林、书堂、书肆、书棚、经籍铺、纸马铺等。四川、两湖、江、浙、皖、赣、闽,尤其是福建建阳的崇化、麻沙等,也都有很多书坊。元代四川书坊衰落,山西平阳(今临汾)书坊兴起,福建书坊继续发展。明代南北两京,苏州、扬州、杭州、徽州、常熟、建阳,仍是书坊林立。清代书坊遍布全国各地,但有的已是单纯经销并不编刻图书了。所有历代这些书坊刻印的书,都可以称为坊刻本。但在版本著录的实践上,一般不使用坊刻本这个称谓,而是分解之后具体著录,如唐刻《陀罗尼经咒》,便著录为“唐成都府成都县龙池坊卞家刻本”,《十七史》便著录为“明毛氏汲古阁刻本”等。 私宅刻本 私宅刻本指历代私家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本。私宅家塾刻书的性质,与书坊刻书不尽相同。书坊刻书以出售营利为主要目的,私宅、家塾刻书多出于对圣贤、先辈、师友的崇尚,要推广某种思想和学说。明、清私宅刻书,有时也为了传布某些罕见的版本。但在版本著录实践上,一般并不使用私宅刻本这个称谓,而是分解之后具体著录。如宋黄善夫家塾之敬室所刻的《史记》,便著录为“宋黄善夫家塾刻本”;宋蔡梦弼东塾刻印的《史记》,便著录为“宋蔡梦弼东塾刻本”;宋蔡琪家塾之敬室刻印的《汉书集注》,便著录为“宋蔡琪家塾刻本”;南宋廖莹中世彩堂刻印的《韩柳集》,便著录为“宋廖莹中世彩堂刻本”;元代天历间褒贤世家家塾刻印的《范文正公集》,便著录为“元天历褒贤世家家塾岁寒堂刻本”。 家刻本 家刻本指历代自家出资或主持刻印的自己家人著作的书本。家刻本与私刻本性质不同。家刻本的实施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出资委托书坊,按自家满意的版式行款刻印;一种是自备木板,召雇刻印良工上门,让他们按自家的意愿设计行款版式刻印。这两种方式雕刻的书版都归自家所有,自家收藏。故古书雕版处与藏版处不全都一致。家刻本多为家族中晚辈实施,故校勘刻印一般都比较好。 自刻本 自刻本指历代由作者自己出资或主持刻印的自撰的书本。从出资的角度看,与家刻本性质近似;从所刻书的作者看,则与家刻本绝然不同。家刻本的作者范围限在本家族中,自刻本的作者仅指作者自己。自刻本始自五代和凝。《旧五代史·和凝传》说他平生为文章,长于短歌艳曲,尤好声誉。有集百卷,自篆于版,模印数百帙,分惠于人。五代以后,历代都有自刻本行世。自刻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作者自己委托书坊或召雇雕印工匠,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版式行款,施刀镌印;一种是不但自己出资,还要自己写样上板,然后委托书坊或召雇工匠刻印。所以自刻本一般都校勘精审,刻印精良,若是作者自己手写上版,就更为珍贵。清代郑板桥号称诗、书、画三绝,他自己写样上版雕印的自著《板桥集》,堪称艺术珍品。 监刻本 监刻本亦简称监本,指历代国子监刻印的书本。国子监,亦称国子学,简称“国学”,是中国封建时代的最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构。国子监刻书始于五代,后唐朝长兴三年(932),宰相冯道、李愚请令判国子监事田敏等校定九经,刻版印售。到后周太祖广顺三年(953),《九经》全部刻完,前后历时21年。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国子监祭酒尹拙奏请兵部尚书张昭、太常卿田敏同校勘《经典释文》,刻板印行。宋代国子监的刻书规模和刻印范围,都比五代时要大得多。景德二年(1005),距建国仅40余年,经、传、正义皆经过校勘,刻板印行。所集书籍版片10万余块。到北宋末年,正史亦由国子监全部校刻行世。南宋国子监所刻的书并非都是本监所雕,很多是本监校勘后下各地镂版。如《七经正义》、《史记》、《汉书》、《资治通鉴》诸书,都是由杭州镂版进呈。宋代国子监除主刻正经、正史外,还以医方一字差误,其害匪轻,故重要医籍也由国子监分官详校,镂版颁行。如《脉经》、《千金要方》、《千金翼方》、《补注本草》、《图经本草》等,宋代国子监都曾校刻行世。元代的中央刻书机构是兴文署和广成局,属秘书监,不属国子监,故无监本之称。明代南京、北京都设有国子监,刻书数量甚多。清代纂修校刻书籍多数在武英殿。清代国子监仅刻过极少的书。对于历代国子监所刻的书,均可著录为各时代的国子监刻本。 经厂本 经厂本专指明代经厂所刻印的书本。经厂是司礼监所属的机构,专管经书印版及印成书籍、佛经、道藏、蕃经等。经厂设掌司4员或六七员。经厂规模随着司礼监的权限及规模的扩大而扩大。洪武时内府有刊字匠150名,每二年一班;裱褙匠312名,印刷匠58名,一年一班。嘉靖十年(1531),调整精简过内府匠役,实留12255名,著为定额。其中司礼监占有1583名。而专事书籍刻印者为:笺纸匠62名,裱褙匠293名,摺配匠189名,裁历匠80名,刷印匠134名,笔匠48名,黑墨匠77名,画匠76名,刊字匠315名。总为1274名。据极不完全统计,明代司礼监经厂前后刻印的经、史、子书、祖训、圣训,以及《四书》、《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千家诗》、《神童诗》等内书堂课本,达168种。经厂本特点是开本大,印纸精,行格疏,字体大,粗黑口,铺陈考究。但由于出自内宦之手,校勘不精,故不为学人所珍重。 内府刻本 内府刻本这个称谓很不科学,很不确切。但历代相沿,版本著录和行文中又常出现这个提法。唐代有内府之役,它是指划归五府三卫和东宫三府三卫管辖的折冲府,下设若干监,分管内廷庶务。所谓内府刻本,并不专指由内务府各监所刻的书本。实际上,历来在运用内府刻本这个称谓时,其概念都是指中央各部院衙署和内廷各部门所刻的书本。或者说是指官刻本中,属中央国家机关所刻的那一部分书。所以在使用这个称谓时要特别谨慎,凡能考出具体刻书单位者,均应具体著录,不能轻易使用内府刻本这个称谓。 藩府刻本 藩府刻本指明代各藩王府所刻印的书本。明代270余年中,皇诸子受封为王的先后共有62人。受封并且建藩者,共50人。其中有的因获罪夺爵,有的无子封除,只有28个王府与明朝相始终。它们分布在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等诸布政行省。 殿本 殿本专指清代武英殿所刻印的书本。武英殿在今北京故宫博物院西华门内迤北。据《宸垣识略》记载,武英殿崇阶九级,环绕御河,跨石桥三,前为门三。内殿宇二重,前贮书版。北为浴德堂,即修书处。 局本 局本指清代各省官书局所刻印的书本。清代太平天国农民运动之后,以曾国藩创立的江南书局为起端,先后有淮南书局、苏州书局、浙江书局、崇文书局、思贤书局、江西书局、存古书局、皇华书局、福州书局、广雅书局、云南书局、山西书局等相继建立。这些官书局是清代以前历朝所没有的。在晚清的半个多世纪中,这些官书局刻印过不少书,还联合协作刻印过一些书,如五局合刻《二十四史》等。有些书校勘精审,刻印精良。像浙江官书局校刻的《二十二子》,金陵书局张文虎校刻的《史记》,就都很有名。在清末的文化事业上,起过一定推动作用。在版本著录上则分别具体称为某书局刻本。 聚珍本 聚珍本亦称聚珍版。指清乾隆时武英殿用木活字排版印刷的书本。 套印本 套印本指数种颜色套印的书本。中国传统的套印技术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初期阶段是在一块雕好的版片上刷上不同颜色敷印,所以称为敷彩印法。此法起于何时,很难详考。元至元六年(1340),中兴路江陵(今湖北荆州)资福寺刻的无闻和尚《金刚经注解》,其经文及卷尾无闻和尚注经图中的灵芝等,均用朱色刷印,注文用墨色刷印。表明14世纪中叶,中国已经有了敷彩印刷的作品,而且迄今仍流存于世。 在套色印刷的启发、推动下,将这种技术继续深化,施于版画,恒版印刷技术出现了。“饾版”是将彩色画稿按不同颜色分别勾摹下来,每色刻成一小块木板,犹如饾饤,故称饾版。然后逐色依次套印或叠印,最后形成一幅完整的彩色图画。这样印出的作品颜色的深浅浓淡、阴阳向背,几与原作无异。在饾版技术兴起的同时,拱花技法也出现了。“拱花”是用凹凸两版嵌合压印,令纸面拱起花纹,使翎毛、山水凸现在纸面上,看去更富立体感,更具真实性。像胡正言的《十竹斋笺谱》、吴发祥的《萝轩变古笺谱》,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所有上述这些套印出来的书,都可称为套印本。且几色套印,就称几色套印本。惟朱墨两色套印,国家图书馆习惯上著录为“套印本”,其他各方面的人习惯上多称为“朱墨套印本”。 百衲本 百衲本,是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片拼印或用一种书的不同版本拼配起来的书本。这是个借喻性的版本称谓。衲,原义补缀。百衲,指用零星材料集成一套完整的东西。王隐《晋书》说“董威辇于市,得残缯辄为衣,号曰百衲衣”。蔡绦《铁围山丛谈》说“唐济公者号善琴,乃自聚灵材为之,曰百衲琴”。蔡君谟《画锦堂记》说“每字作一纸,裁截布列,连成碑形,谓之百衲碑”。足见“百衲”具有杂拼之义。故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片拼印,或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拼配而成的书本,也就名为“百衲本”了。 书帕本 明代官员上任或奉旨归京,官员朋友之间例以一书一帕相馈赠,当时将这种书就称为“书帕本”。清初顾炎武《日知录》引证《金台纪闻》评论元、明刻书优劣说:“元时州县皆有学田,所入谓之学租,以供师生饩廪,余则刻书。工程浩大者,则数处合力为之,故雠校刻画颇有精者。明洪武初年,将此项学租皆收归国子学,故县学、书院缺乏余资,刻书已不精审。隆庆、万历间,承嘉靖余风,皆喜刻书。但大率刻而不校,甚或妄加删削,以之馈遗当道官员,附之一帕,故有一书一帕之称,是为书帕本。”可见书帕本是明代例行官样礼品,只注意表面装潢,不注重文字内容。 巾箱本 巾箱本,指古时开本极小可以装在巾箱里的书本。巾箱是古时装头巾的小箧。《北堂书钞》卷一百三十五“王母巾箱”条引《汉武内传》,说帝见王母巾箱中有一卷小书,盛以紫锦之囊。晋葛洪《西京杂记》后序说:“洪家遭火,书籍殆尽,惟有抄本二卷在巾箱中,常以自随,故得犹在。”《南史·齐·衡阳王均》说他“手自细书《五经》为一卷,置于巾箱中,以备遗忘。……诸王闻而争效,为巾箱《五经》”。南宋戴埴《鼠璞》说:“今之刊印小册,谓巾箱本,起于南齐衡阳王(萧均)手写《五经》置巾箱中。”可见无论是手写本书,还是刻印本书,只要是开本较小,于随身携带的巾箱小箧中能够装下,就都可以称为巾箱本。在实践上,与袖珍本概念极难区分。 袖珍本 袖珍本亦指开本较小,便于随身携带的书本。其取义,盖因其开本极小,可藏于怀袖中携带。清代内府刻书集中在武英殿进行。历年雕印经、史所用版片极多,这当中有不少裁截下来的小块木料或版片。“高宗以校镌经、史,卷帙浩繁,梨枣解材,不令遗弃,仿古人巾箱之式,刻袖珍版书。”后世将当时遵照高宗旨意,于乾隆三十年(1765)用零材短板刻成的小版框小开本的《古香斋十种》,就称为袖珍本。直到今天,对小开本书仍常以袖珍名之。 初刻本 凡第一次镌刻的书均可称为初刻本。 重刻本 重刻本是相对于原刻本而言的。凡确知一书是重刻于某本,方可称为重刻本。然其情况复杂,与初刻本相关,没有确切的把握,不能随便运用重刻本的概念。且重刻与翻刻(覆刻)意义相近,容易混淆。重刻本就是将经过校勘的底本重新雕刻,其行款版式可与原底本同,也可以不同。翻刻虽也是重刻,但翻刻则是依底本原式照翻,非但行款字数一仍其旧,甚至讳字、刻工姓氏也照样翻雕。所以在运用重刻本称谓时,一方面要注意它是重刻某本,一方面还要注意它是否为翻刻。 翻刻本 翻刻本也称覆刻本。 影刻本 影刻本是以某一版本为底本,逐叶覆纸,将原底本的边栏界行、版口鱼尾、行款字数等,毫不改变地照样描摹或双勾下来,然后将描摹好的书叶逐一上版镌雕。这样雕印出来的书,因为版样是影摹下来的,对于那个原底本来说,就称为影刻本。影刻本书多发生在影刻宋元本书上。因为宋元本书传至明末清初,已属罕见。为了保存传本,流布久远,便常常采用这种影刻的办法。由于它能保持原底本的风貌,故历来为藏书家和版本家所珍重。 重修本 重修本也称为修补本或修补版。古书版片由于多用梨、枣等硬木,故可流传使用上百年乃至几百年。其间由于屡经刷印或遭受其他灾害,又很容易造成版片的缺损,所以再要进行刷印时,对其中缺损的版片就得重新加以修补。用这种修补过的旧版片刷印的书,在版本著录中就称为“×朝××年××人刻×朝××年重修本”。经过修补的版片,因为时代、刻工、技术的不同,呈现出来的版框、版心及字体风格等,与未经修补的就不尽相同,甚至墨色也显得不同。所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鉴别的。 重修本运用在家乘、地志等书时,要特别注意其另外的含义。中国地志之书浩如烟海。每换一任或几任地方官,就常常重修一次该地的方志,载入风土民情、山川地理、物产资源、名胜古迹、建置沿革、地亩四至、先贤仕宦、历朝贡举等新内容,以便掌握该地情况,实施封建管理。但有时因初修不久,有时因财力不敷,没有必要或没有能力另纂新志时,也常常修补旧志版片,或在旧版片的相应内容下增刻新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分别著录:只是修补旧版重新刷印的,应著录“×朝××年刻××年重修本”;若是在旧版本相应内容下增刻了新的内容,就得著录为“×朝××年刻××年增修本”。在著录志书重修本和增修本时,还要特别注意志书书名前所冠的纂修时代,这是极易发生混乱的地方。就是在版本著录为“重修”或“增修”的两种情况下,其志书书名前所冠的纂修时代,都只能是原来纂修的时代。若是志书书名前已明确冠有“重修”字样,则这里的重修决非重新修补版片之义,而是此志已经重新纂修之义。 递修本 凡一书版片经过两次及两次以上修补而重新刷印出来的书本,均可称为×朝××年刻×朝××年递修本。这种递修重印的古书在现存的中国古籍中为数还不少。有名的如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所刻的《六经正义》,多数到南宋末年和元朝初年,就曾两次递修重印过。又如南宋绍兴年间蜀中眉山地区所刻的《眉山七史》,其版片元代以后递有修补。明洪武年间版片移入南京国子监,一直到正德、嘉靖、万历时,还曾修补重印。到清代顺、康、雍、乾时,这套版片还存贮于江南布政使司衙门库中,嘉庆时才毁于火。明南京国子监刻的《玉海》,其版片自正德、嘉靖以后即屡经递修。万历十六年(1588)赵用贤、康熙三十六年(1697)李振玉、乾隆三年(1738)熊木,都曾修补重印。所有这些都是典型的递修本。 朱蓝印本 朱蓝印本,是指古代书版雕完,在正式刷印之前常要试印,以检查是否有错字和着墨是否均匀,以便进行修整。这时使用的颜色常用红或蓝色,目的在于醒目,便于发现版面上的问题。此种试印的书,红颜色者,就称××刻朱印本;蓝颜色者就称××刻蓝印本。这种印本因为是新版初试,字画清晰,刀法剔透,初印精美,加上印数少,传世罕,历为版本家和藏书家所看重。 四库底本 清代乾隆年间编纂的《四库全书》,是卷帙浩繁的大丛书,共收3507种,79337卷。在开馆纂修前及整个纂修过程中,广征天下遗书,故从全国各地进献的图籍数以万计。书到北京,全都送到翰林院点收,加盖翰林院关防,以备选用。有人将这些都称为四库底本,这是不对的。确切的概念,四库底本指的是被《四库全书》收入而作为誊抄底本的那些书,而不是指进过翰林院,钤有翰林院关防,实际却未被《四库全书》录入的书。

类书 类书是辑录古籍原文中的部分或全部资料,按类或按韵编排,以供人们查考用的工具书。 类书辑录汇集资料,以利寻检、引用的一种古典文献工具书。其体例有集录各科资料于一书的综合类和专收一门资料的专科类两种。编辑方式,一般分类编排,也有按韵、按字分次编排的。现存著名的类书有:唐代的《艺文类聚》《初学记》,宋代的《太平御览》《册府元龟》,明代的《永乐大典》,清代的《古今图书集成》。其价值:一为保存我国古代大量的接近原作的珍贵资料,以供校勘典籍、检索诗词文句、查检典故成语出处之用;二为研究者直接提供了专题研究的资料。 所谓类书,就是采摭群书,辑录各门类或某一门类的资料,随类相从而加以编排,以便于寻检、征引的一种工具书。 类书按其内容和编排方式不同,有义系、形系、音系三类。义系类书就是按材料的义类分部编排,如天文、地理、人事类。每系中又分若干小类,如天文分有日、月、星、时等;时又分春、夏、秋、冬等。古代类书大多属此类。其中以取材范围分,有综合性和专科性两种。音系类书是从古书中摘取二至四字的短语,按末一字的韵编入某韵,主要供编纂字、词典找资料出处所用。如元代的《韵府群玉》、清代的《佩文韵府》。形系类书是字形编类,即将两个字组成的词语按其上一字归入同一字的类中,而举出包含这个词语的诗文篇目,如清代的《骈字类编》。其作用与音形类书略同。 我国古代类书之祖,当首推魏时之《皇览》。就据《三国志·魏志·文帝纪》载:魏文帝曹丕时“使诸儒撰集经传,随类相丛,凡千余篇”。此书早已散佚,后世虽有一些辑佚本,但所存不多,难以窥其全貌。六朝时期也有很多类书,如北齐后主武平三年敕撰的《修文殿御览》,卷佚很多,为唐、宋类书所取,今已佚。另如齐、梁间的《古今同姓名录》、梁朝的《华林遍略》等皆是。 唐代官修类书有三部,即欧阳洵等奉敕撰《艺文类聚》,许敬宗等奉敕撰《文馆词林》,徐坚奉敕撰《初学记》。私撰的有二部:虞世南撰《北堂书抄》和白居易撰《白孔六帖》。 《艺文类聚》,唐高祖时编,100卷。该书从1400多种古籍中分类摘录,分岁时、政治、产业等48部,事实居前,诗文列后,内容丰富。其中征引的古代典籍,今多散佚,为我们保存了不少珍贵材料。 《文馆词林》,唐高宗时编。1000卷。分类编纂自先秦到唐代各体诗文。原书北宋时已散佚。流传在日本的残本约有数十卷,其中大部分已重新传入我国。各残卷分别有《佚存丛书》《粤雅堂丛书二编》《古逸丛书》《适园丛书》等刻本。 《北堂书钞》,是唐初的虞世南任隋朝秘书朗时编辑。160卷。该书从当时各类书籍中摘录名言佳句,凡852类,供当时作文采摭词藻之用。 宋代类书编纂规模空前,产生了许多大型类书。较为著名的有: 《太平御览》,1000卷。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下诏命李昉等人编修,历时八年而成。初名《太平总类》,太宗令人日进三卷阅览。“此书千卷,朕欲一年读遍”,故改题今名。又简称“御览”。是书分55门,各门之下又分若干类,有些类下又有子目,大小类目共计约5474类。《御览》征引古书1690余种。可见其不仅是一部重要的综合性资料工具书,而且是保存古代佚书最为丰富的类书之一。 《册府元龟》,1000卷。宋真宗命令王钦若、杨亿等辑。始于景德二年(1005年),历时八年于太中祥符六年即1013年修成。分31门,1104门。将历代事迹,自上古至五代,分门顺序排列。所采以史籍为主,间取经、子引文多整章整节,对宋以前史辑的校勘工作有较高价值。 《山堂考索》一名《群书考索》,212卷。南宋章如愚私撰。共分46门,所引经史百家之书,都附有辑书人的断语。 《玉海》,200卷。南宋王应麟私撰。分天文、地理、官制、食货等21门。该书对宋代史事大多采用《实录》和《国史日历》,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卷末还附有《辞学指南》四卷,并有辑者所作《诗考》及《诗地理考》等13种。 明清两代官修和私辑的类书更是汗牛充栋。这里只介绍两部最富代表性的类书──《永乐大典》和《古今图书集成》。 《永乐大典》,22937卷,11095册,字数三亿七千万左右。明成祖永乐元年(公元1403)诏令大臣解缙编纂《文献大成》,次年竣工。永乐三年,再令重修,永乐六年修成,命名为《永乐大典》。该书集中图书八千余种,依洪武正韵将有关资料整编。其体例是“用韵以统字,用字以系事”,即以洪武正韵为纲,按韵分列单字。每一单字下详注音韵训释,录有篆隶楷草各种字体,字下将有关人物事件、制度名物、山川河流、天文地理、诗词歌赋、号令文章,随字所含之类收载。《永乐大典》篇幅浩繁,内容十分丰富,保留了不少古籍。可惜正本毁于明末,副本也在八国联军侵入北京时被洗劫,现仅存七百余卷。 《古今图书集成》。清康熙时陈梦雷等编。康熙四十五年书成,赐名《古今图书集成》。雍正时复命蒋廷锡等重新增删润色。原书分六编,三十四志,修订后的该书改为三十二典,6109部仍旧,共一万卷。全书体例以六汇编为总纲(历象、方舆、明伦、博物、理学、经济),各编下分典,计三十二典。典下分部,凡六千余。部下又分别列有汇考,总论、图表、列传、艺文、造句、纪事、杂录、外篇等细目。所引图书资料,一律注明出处。《古今图书集成》卷帙浩翰正如雍正所称赞:“贯穿古今,汇合经史,天文地理,皆有图记。下至山川草木,百工制造,海西秘法,靡不备具。洵为典籍之大观。”为世界文化史上所罕见。

一、 田俅子其人其书

李善《文选注》征引《田俅子》6次。《汉书·艺文志》著录《田俅子》三篇,班固自注曰:“先韩子。”颜师古注引苏林曰:“俅音仇。”《隋书·经籍志》云:“梁有《田俅子》一卷,亡。”(《隋书·经籍志》“俅”原作“休”,中华版《隋书》据《汉书·艺文志》改。建成按:据唐作藩《上古音手册》(增订本),俅、休上古音皆在幽部,则二者形音皆近。《隋书·经籍志》原作“休”,当是传写中致误,中华版《隋书》改之,是)两《唐志》后再无著录,亡佚已久。

田俅子其人,清章学诚《校雠通义》卷三《汉志诸子》云:“道家祖老子而先有《伊尹》《太公》《鬻子》《管子》之书,墨家祖墨翟而先有《尹佚》《田俅子》之书,此岂著录诸家穷源之论耶?……第《七略》于道家,叙黄帝诸书于《老莱》《鹖冠》诸子之后,为其后人依托,不以所托之人叙时代也,而《伊尹》《尹佚》诸书,顾冠道、墨之首,岂诚以谓本所自著耶?其书今既不传,附以存疑之说可矣。”颇疑田俅子在墨子之前,且以《田俅子》为墨家学说之源头。然《汉书·古今人表》将田俅子列为第四等,即中上,在墨翟、禽屈釐(颜师古注曰:“即禽滑釐者是也。”)、我子之后,随巢子、胡非子之前。又《韩非子》《吕氏春秋》均有田鸠,清梁玉绳(清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二十八引)、马骕《绎史》卷一百三下《杨朱墨翟之言》下、周中孚《郑堂札记》卷五等皆推测其即为田俅子。建成案:据唐作藩《上古音手册》(增订本),鸠、俅上古音皆在幽部。《说文解字》卷四上释“鸠”:“从鸟九声。”徐铉反切:“居求切。”卷八上释“俅”:“从人求声。”徐铉反切:“巨鸠切。”二者读音十分相近。《吕氏春秋》明言田鸠为墨家学者,由《韩非子》所载亦可知其应为墨家。则诸家之推测应是,田鸠即田俅子。《吕氏春秋·孝行览·首时》云:

墨者有田鸠。欲见秦惠王,留秦三年而弗得见。客有言之于楚王者,往见楚王,楚王说之,与将军之节以如秦,至,因见惠王。告人曰:“之秦之道,乃之楚乎?”固有近之而远、远之而近者,时亦然。(此事又为《淮南子·道应训》所采,内容基本一致)

高诱注曰:“田鸠,齐人,学墨子术。惠王,孝公之子驷也。”由此可知,田鸠——也就是田俅子——为齐人,学墨子术,与秦惠王同时,楚与之将军之节而使秦。建成按:田鸠既与秦惠王(前356—前311)同时,则其自晚于墨子而早于韩非(约前280—前233)。因此,章学诚疑田俅子在墨子之前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韩非子》两次引述田鸠:

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身体则可,其言多而不辩,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令晋为之饰装,从衣文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熏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人主览其文而忘有用。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也。此与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类,故其言多不辩。”(《外储说左上》)

徐渠问田鸠曰:“臣闻智士不袭下而遇君,圣人不见功而接上。今阳成义渠明将也,而措于毛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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