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到底是什么关系?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到底是什么关系?,第1张

玉皇大帝与王母娘娘是何关系的五种推断

一:夫妻关系。这是最合乎一般的推断,七仙女是他们的女儿。

二:同事关系。王母娘娘尊称是“西王母”,是昆仑仙境的统治者,她是所有女性仙人的首领;玉皇大帝是男性仙人的首领,他们是同事关系,就像一个公司里的两个部门经理一样。

三:兄妹关系。前段时间有一个电视剧叫《奔月》,那里把王母娘娘和玉帝安排为兄妹,玉帝的妻子是天后。

四:母子关系。王母娘娘,顾名思义,由此推断王母娘娘乃玉帝的老母也。

五:没有关系。西王母是盘古后代的神,与女娲和九天玄女齐名,而玉帝是道教里的神,应该是两个不同种族不同门类的神仙。

参考资料: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152895html

三黄(皇)五帝本纪记载中是有女娲的,女娲为三皇之一,也为五帝之一。均为古籍记载,当然也就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不是真实的,而是虚构的故事及神话传说,那么官方与学者们干嘛费尽心思,人力、财力传承几千年呢?对他(她)们有什么好处?有好处那么好处是啥呢?名扬千古还是名扬天下后世都是傻子吗?所以啊~,在下认为她就是真实存在的皇王人物,而 历史 中的古籍本纪,记载中可不是一本二本古籍记载有女娲的哦,也不是一朝二朝史官摘抄与撰著才传承下来的哈,它是经过无数个朝代,无数代先祖,耗尽他们一生的精历,甚至生命才辛苦摘抄、修撰、编辑才传承下来的。凭什么说她的存在就是一神话故事与传说夏代上至大清朝均记载有女娲的事件,不只是官方而且还有民间。很简单一道理,如果说只是传说或者人们口中念叨的神话,那么古代史学学者及官方史官以及古代帝王,一定是吃饱了撑的,没有事干,一代又一代的编造神话及故事欺骗后世,可能吗?很显然是不可能的事,肯定的说,始祖母女娲就是真实存在的皇王。稍微有点脑子的人,是不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欺蒙的。因为有点脑子的人他会思考,懂得思考的人懂得考证,懂得考证的人,会查阅所有古籍资料,辨别真伪。一句话祖先不会比我们这些今人本,在下一直认为比我们这些今人有智慧得多。有脑子的人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欺蒙拐骗到吗?肯定是欺蒙不到的。我国的史及经中,绝大多数记载的均是皇王。 历史 古籍本为事件记载档案,也为史料,古代政府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历、财力,摘史、修史、撰史,编辑成册为的就是博后世眼球的吗?为什么先祖们要把史记分做两份呢?一份标注为红本,一份标注为蓝本,红本为档,蓝本史,一代又一代的承袭传承着,就没有想过,先祖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到了近代所有的记载均定论为神话故事传说谁赋予此类人的权利岂有此理。

《三皇本纪》中载天皇为伏羲,地皇为女娲,人皇为神农。《三皇本纪》由汉代史学家,号称太史公的「司马迁」的后裔孙,唐代史学家,小司马氏「司马贞」所补史记。宋代「罗泌」摘撰的《禅通纪》纪载有女娲为女皇氏。西晋史学家、医学家、时称书*的「皇甫谧」所撰著的《帝王代纪》依然有女娲为三皇之一皇。但唯一没有将女娲列为三皇的是宋代史学家「胡宏」所摘撰的《皇王大纪》,「胡宏」将女娲列在了五帝之中。《中三皇纪》纪载有天皇氏,地皇氏。《九头纪》纪载有泰皇氏,列为三皇之一,人皇。《禅通纪》还纪载有史皇氏,栢皇氏,中黄氏。《太皞纪》中载有女皇氏。

女娲氏亦风姓。蛇身人首。有神圣之德。代宓牺立。号曰女希氏。无革造。惟作笙簧。故《易》不载。不承五运。一曰。亦木德王。盖宓牺之后,已经数世。金木轮环,周而复始。特举女娲,以其功高而充三皇。故频木王也。当其末年也,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承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鼇足以立四极,聚芦灰以止滔水,以济冀州。天是地平天成,不改旧物。

女娲氏亦风姓也,承庖牺制度。亦蛇身人首。一号女希,是为女皇。其末有诸侯共工氏,任知刑以强,伯而不王,以水承木,非行次,故易不载。及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混沌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凡十五世,皆袭庖牺之号。

女皇氏娲,云姓,一曰女希。虵身牛首,宣发。太昊氏之女弟。出于承匡,生而神灵,亡景亡 ,少佐太昊,祷于神祗,而为女妇,正姓氏、职昏因、通行媒,以重万民之判,是曰神媒。太昊氏衰,共工为始作乱,振滔洪水,以祸天下:隳天纲、绝地纪、覆中冀。人不堪命,于是女皇氏役其神力,以与共工氏较。灭共工氏,而迁之。然后四极正,冀州宁,地平天成,万民复生。娲氏乃立,号曰「女皇氏」。

太昊伏羲氏,方牙,一曰苍牙,风姓,是为春皇,包羲,亦号天皇、人帝、皇雄氏,苍精之君也。母华胥,居于华胥之渚,尝暨叔嫟,翔于渚之汾,巨迹出焉,华胥决履以跧之。意有所动,虹且遶之,因孕。十有二岁,以十月四日降神,德亥之应,故谓曰岁。生于仇夷,长于起城,龙身牛首,渠肩达掖,山准日角,奯目珠 ,骏毫翁巤,龙唇龟齿。长久尺有一寸,望之广,视之专。继天出震,聪明睿智,盖承岁而王以立治纪,而万世循用之。肇修文教,为百王典以载德。自木,木实丽,东道不可尚,同乎元气,是偁太昊。得乎中央,别而全宿,而有成因号伏羲,自有句而应世,故又曰有句氏。……乃封泰山禅云云,以昭姓考瑞而曾报。在治百六十有四载。落,而女弟 娲立。〔字与包同。〕年百九十有四,葬山阳,都与宛丘,故陈惟太昊之虚。始其父没,华胥死之,葬覆车之源。厥妃殒洛,是为洛神,代所谓伏妃者。

帝太昊,风姓,成纪人也,母曰华胥,履大人迹,而生太昊。……主四海之内,一百有一十年,而魂气归于天,体魄降于地,生民追思,其徳号曰帝太昊。女娲袭据尊位,世传女娲者,帝女弟也,循帝之迹,无所革造,始制笙簧,号曰女帝。

平利县在陕西省南部,东邻湖北省,南接重庆市。属安康市。面积 2627 平方千米。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唐武德元年,即公元618年于今老县街南上廉城分金川县地始置平利县,属金州。武德八年迁治今老县街。因境内平利川得名。北宋熙宁六年,即公元1073年降为镇,辖地入西城县。元祐二年,即公元1087年复置,属金州。元朝省。

明朝洪武三年,即公元1370年于今石牛河口复置。初属大宁州,五年迁女娲山西之灌河口(今后湾附近)改属金州,万历十一年,纪公元1583年属兴安州。清朝乾隆四十七年,即1782年属兴安府。清朝嘉庆七年,即1802年县治自灌河口移至白土关即今址。民国三年,即公元1914年属汉中道,1928年直属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年,即公元1949年属安康分区,1950年属安康专区。1969年属安康地区,2000年属安康市。地处大巴山地区。主要河流有坝河、黄洋河、岚河,均源于县境。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以玉米、小麦、稻、薯类为主。林业土特产丰富,盛产生漆、茶叶、桑蚕、黑木耳、苎麻、棕片等,尤以牛王漆驰名;有党参、黄连、当归、杜仲、天麻等药材。工业有电机、水泥、造纸、制茶、化工等厂。汉白公路经此。

据说平利县女娲庙下有女娲墓,清代时期刻有女皇氏女娲碑,女娲碑在守墓人重建女娲庙时出土。根据古籍记载,始祖母之一的女娲葬于中皇山。

女娲山是不是古代中皇山,不得而知。另据史籍记载,炎帝神农氏之女,也名为女娲。

顺治,康熙,雍正三朝同时存在的中央机构有内阁和议政王大臣会议

内阁

清末皇族内阁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 年)七月,清王朝参照明制,改内三院为内阁。

大学士改加殿、阁头衔,称“中和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乾隆十三年去掉中和殿,增入体仁阁,成为三殿三阁)。大学士的品级改为正五品,这也是参照明制,怕大学士权力过重,而特降低其品秩,借以抑制。

这时的内阁,虽具有掌握最高政权的中枢机关的雏形,但因大学士降低了品秩,又减少了办事人员,所以其权任反较顺治初年之内三院为轻了。

内阁大学士的品级,到雍正八年(公元1730 年),满、汉俱定为正一品。

至此,大学士成为清王朝最高的官员,犹如历朝的丞相。《清史稿·大学士年表序》说:清大学士满、汉两途,勋高位极,乃以相授其品列皆首文班。任军机者,自亲王外,其领袖者必大学士,唐、元三公尚不及也。

这说明清代大学士的地位是极为尊崇的。

协办大学士,犹如宋之参知政事,为大学士之副职。初期未有定额设置,遇有大学士在内廷行走或奉差在外,才另选人员协办阁务。早在雍正元年至五年间(公元1723—1727)有署大学士,六年(公元1728 年)又有额外大学士。十年至十三年(公元1732—1735 年)再设协理大学士。到乾隆四年(公元1739 年)才有协办大学士,以后并改为常设。其品级比大学士稍低,从一品。

内阁学士的品级为从二品,均兼侍郎衔(乾隆五十八年以后去兼衔)。其职掌是:满学士掌奏本章,汉学士掌批“题本”(内外官员汇报皇帝之文书)。若依其应有权任,并不仅于此。如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 年)谕:“学士乃参赞政事之官,如有所见,应行启奏。近来并无与议者,若惟送本接本,用一笔帖式足矣,何必设立学士?此后各有所见,俱令敷陈。”①虽有此谕,可是一般学士仍按部就班,作一些例行之事而已,远不如军机章京职责之重。

内阁人员的额数,据《大清会典》、《清史稿》等书的记载,规定为:大学士满、汉各2 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学士满6 人、汉4 人,典籍满、汉、汉军(编入八旗之汉人)各2 人,侍读学士满4 人,蒙、汉各2人,侍讲满10 人,蒙、汉、汉军各2 人,委署侍读无定员,中书满70 人,蒙16 人,汉30 人,汉军8 人,帖写中书满40 人,蒙古6 人(以上各员额时有增减),撰文中书无定员,供事62 人,总人数为288 人(委署侍读是由典籍内派委、撰文中书是由中书内派委,都不占额数)。

内阁乃诸曹总汇之区。其职掌据《光绪会典》卷2 载:“掌议天下之政,宣布丝纶、厘治宪典,总钧衡之任,以赞上理庶务。凡大典礼,则率百寮以将事”。其具体的职务有:

第一,掌议政事,宣布纶音(皇帝的诏令)。

内阁为正一品衙门,位在六部之上。大学士“位尊望重”,其职务首先是议政事,宣布纶音。阁臣常在皇帝的左右,充当顾问。他们不但对答政事中的疑难问题,而且为皇帝办理公文,草拟谕旨。内阁所承办的公文有制、诏、诰、敕、题、奏、表、笺。据《光绪会典》卷2 载:凡纶音之下达者,曰制、曰诏、曰诰、曰敕,皆拟其式而进焉。凡大典宣示百寮,则有制辞。大政事、布告臣民,垂示彝宪,则有诏,有诰。覃恩封赠五品以上官,及世爵承袭罔替者,曰诰命。敕封外藩、覃恩封赠六品以下官,及世爵有袭次者,曰敕命。谕告外藩及外任官坐名敕、传敕,曰敕谕。 内阁为丝纶重地,每日钦奉上谕,由军机处承旨,凡应发钞者,皆下于内阁。此外,内阁还负责记载纶音,所载事项分为三册:凡每日发科本章,满汉票签处当直中书摘记事由、详录圣旨者分为一册,称为“丝纶簿”;特降谕旨者分为一册,称为“上谕簿”;中外臣工奏折,奉旨允行,及交部议覆者,分为一册,称为“外记簿”。三册存放内阁,以备参考。

第二,办理本章。

内阁的日常事务,是为皇帝办理本章。《内阁志》中说:“大学士于军国,事无不统,其实每日所治事,则阅本也。”《皇朝文献通考》卷80 载,大学士的职务主要也是办理本章。清代内外官的本章可分为通本和部本两类。凡各省将军、督抚、提镇、学政、盐政、顺天府尹、盛京(今辽宁省)五部本章,俱通过通政司再送内阁,称为“通本”;在京六部及各院、府、寺、监衙门本章,称为“部本”。通本到阁后因无满文部分,先由汉本房将其贴黄翻译为满文,转满本房校阅,缮写清楚粘贴于后。部本原系满、汉文合璧,与译好的通本一并交汉票签处。由中书草拟票签,经侍读学士校阅, 由大学士审阅后,交满、汉票签处缮写满、汉文正签。经内奏事处进呈御览; 皇帝批阅后,交批本处,汉学士批汉字于正面,翰林满人中书批满字于反面,至此成为“红本”。接着是下达执行:由满本房领出交红本处,每日六科给事中来处承领,到科后抄发各衙门执行;每年终,由六科给事中回缴红本处,转交典籍北厅,再入红本库保存。此外,内阁还处理部分奏折。

第三,办理典礼祭祀的有关事宜。

凡是比较隆重的典礼和祭祀,如皇帝登极、立后、祭天地、祖宗等,都由内阁办理。《光绪会典》卷2 载:凡大祀、中祀,前期书祝版。奉神位于坛庙,则视镌与其饰青。制册宝亦如之。皇帝登极则奉诏,授受大典,奉宝亦如之。册立册封则授节。命将出师,授敕印亦如之。文武传胪则奉榜。凡大朝会、进表,则展表所宣焉。

第四,组织修书,存贮档籍。

纂修史籍,本是翰林院职掌。顺治初,以翰林院分隶内三院,修书各馆,也附设于内三院。康熙以后,虽分设翰林院,但各书修纂,仍以内阁大学士任监修总裁官,学士则分兼副总裁、总纂、纂修等职。此外,内阁还负责档案典籍保藏。在东华门内置红本、实录库,这是清政府重要的档案库。另外还收存揭帖。《光绪会典事例》卷14 载,“雍正七年(公元1729 年)议准,各省题奏本章,俱增写揭帖一通,送起居注馆,俟记注后,将揭帖转送内阁收存。”内阁收存最大量的档案是红本,其他还保存实录、圣训。

内阁的内部设有典籍厅、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处、饭银处、副本库、批本处等机构,分掌各项事务,其设官员额及具体职掌分别如下: 典籍厅:是内阁的秘书部门,有学士10 人(满6 人,汉4 人)、典籍6人(满、汉、汉军各2 人),供事22 人。此外侍读学士、侍读、中书等兼在典籍厅办事者,由大学士派委,无定员。其办事之所,分南、北两厅。南厅职掌有四:

(一)掌关防。内阁无印,对外行文,用典籍厅关防。

(二)收发及办理文稿。各衙门来文,直送两厅,再按事务性质分送各

房。

(三)官员考绩事务。负责对侍读、典籍、中书等官的考绩。

(四)管理“吏役”事务。考取助理事务的“供事”及管辖皂役等事。

北厅职掌也有四项:

(一)掌奏章。拟办陈事请旨之奏本及进贺表等。

(二)办理大典事务。即关于大典礼的筹备应办事项。

(三)用宝洗宝。请用国家宝玺及岁终封宝日洗宝事务。

(四)收藏红本图籍,并收贮表章等。

满本房,或称满本堂或满洲堂。有侍读学士2 人,侍读4 人,中书39人,贴写中书24 人,供事3 人,共72 人(均为满员)。掌校阅题本的满文部分,管理内阁大库及皇史宬的收藏事务。如收贮实录、圣训、起居注、史书、方略及经略将军的印信等物。收发和每日向皇帝进呈实录,增修王公世爵谱册以及缮写各项满洲文字。

汉本房,又名汉本堂,有侍读学士4 人(满、汉各2 人),侍读5 人(满 3 人,汉2 人)、中书42 人(满31 人,汉军8 人,汉3 人),贴写中书16 人(都是满员),供事3 人。其职掌为收发通本,翻写贴黄及各项应翻为满文之文书,如上谕、碑文、册宝、祝版应译为满文者均属之。故又有翻译房之称。

蒙古房,又称蒙古堂,有侍读学士2 人,侍读2 人,中书16 人,贴写中书16 人(以上均蒙员)。掌翻译蒙、回、藏等各种文字以及外国来文。凡遇有各藩部陈奏事件及表文,皆译出具奏。凡颂扬各藩部诰敕、碑文、匾额以及奉旨特交事件,俱由蒙古房译出缮写。并管理蒙古实录,圣训。凡外国文字,如俄国照会,即召翰林院俄罗斯馆官员至房翻译。西方各国来照,即召西洋馆官员翻译。

满票签处,有侍读3 人(满员),中书22 人(满20 人,蒙古2 人),贴写中书8 人(满员)、供事4 人,此外尚有委署侍读(满员)若干人。满票签处掌校阅满文本章并撰缮满文票签,皇帝出巡时,发递本报。京内外官员的奏折,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各衙门知道或办理的,由军机处交满票签

处,传知各衙门钞回办理。

汉票签处,有侍读2 人,中书27 人(以上均汉员),供事4 人。此外有委署侍读若干人。掌校阅汉文本章,撰缮汉文票签;撰拟御制文字,如制、诏、诰、敕、册文、祝文、封号等。

诰敕房,康熙十年(公元1671 年)始设诰敕房,隶汉本房兼管。专司校勘和收发诰敕。凡汉票签处撰拟诰敕,由诰敕房审核,缮定正本,用宝颁发。 封赠诰敕,按定式刊刻存储,凡用时交中书科填写,经诰敕房校阅颁发。

稽察房,雍正五年(公元1727 年),令各部院衙门将每日事件已结、未结情由声明送内阁,于月底汇齐奏报,这时始设稽察房①。其职官由大学士于满、汉侍读、中书内派委,无定员。额设供事4 人,凡交部议复事件,按日记档,俟各部院移会到时,逐一核对,分别已结、未结,每月汇奏一次,叫“月折”。每日军机处发出满、汉文谕旨,由满票签处移至稽察房存储,至月底,缮写满汉文合璧奏折汇奏,称为“汇奏谕旨”。

收发红本处,又称红本处、收本房。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会典》均未见记载。《嘉庆会典》始有此名称。约成立于乾嘉年间。司员由大学士于满、汉中书内派委,无定员。凡批过的题本,交由红本处每日发给六科传钞,年终缴回汇集,贮入红本库。

饭银库,又称饭银处,其司员由大学士于满洲侍读、典籍、中书内派委,无定员。专掌收支内阁司员饭银。这种饭银由各省总督、巡抚及布政使咨送。 分配办法是:大学士每日银三钱,以下官员递减,至中书每日银六分,以充飧食费用②。

副本库,约成立于乾嘉年间,《嘉庆会典》始有此名。其司员由大学士于满、汉中书内派委,无定员,掌收题本之副本。乾隆以前,每到年终收藏副本,都派汉票签处的中书送存皇史宬厢房,年久贮满,无地存收,才另设副本库。

批本处,乾隆以前称“红本房”,设于宫廷之内。其司员有满洲翰林院官1 人(于翰林各职事内选用),中书7 人,掌进本之收发与批本事务。每日进本,由满票签处中书送交批本处,由批本处送内奏事处进呈,待发下以后,批本处照皇帝阅定满文签,用红笔批于本面,再交满票签处中书带回内阁,遇有改签及“折本”,皆存记档案,按日交发办理。

清内阁自天聪十年(公元1636 年)设内三院起,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止,掌握国政有270 多年之久,但其势力不是始终如一的,是屡有演变的。初设内三院时,尚在关外,并有议政处分其权。那时只是初具规模。入关后,为加重内三院之职权,明命条陈政事或外国(对外)机密或奇特谋略,都由内三院转奏。并定内三院品级与六部同(先是低六部一级)。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 年),正式改为内阁,只是沿袭明代官制,并不是加强内阁职权,相反却降低大学士的品级(正五品),减少了它的职官人数,其权势反而低于内三院。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 年)再改回内三院,大学士品级又同于六部。康熙九年(公元1670 年)恢复内阁,大学士兼尚书。康熙亲政后,军国机要,始终归内阁。至雍正八年(公元1730 年),大学士升为正一品,在各部尚书之上(尚书为从一品),当时虽已设军机处,但任军机大臣者,除亲王外,其首领必是大学士,所以当时的大学士是勋高位极,因称内阁为“宰辅”。至乾隆二年(公元1737 年),再设军机处后(军机处停设了二年),机要章奏都下到军机处。凡军国要务,都要由军机大臣承旨出政,内阁之权便轻,只是办理一些例行事务。赵翼在《檐曝杂记》中说:“军机处,地近宫廷,便于宣召。为军机大臣者,皆亲臣重臣,于是承旨出政,皆在于此矣。” 《清史稿·大学士年表序》说:“雍正以后,承旨寄信有军机处。内阁宰辅,名存而已。”原来具有宰相身分的内阁大学士,成为进爵的虚衔,内阁便沦为办理例行政务、颁发文告的机关。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 年)八月改题为奏,内外臣工的奏章,一般都采用奏折。改题为奏后,各省督抚就不须把题奏事件的副本交通政司转送内阁了,内阁便成了“闲曹”。这时的内阁公署,仅成了储存档案之所。宣统三年(公元1911 年)四月,另组西欧式的责任内阁,旧内阁废。

议政王大臣会议

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清代前期,满族宗王、八旗、贝勒等上层贵族参与处理国政的制度。

议政王大臣会议是中国 清代前期满族上层贵族参预处理国政的制度。又称“ 国议”,它创建于 皇太极崇德二年(公元1637年),撤销于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共存在过155年。

“议政王大臣”之名正式出现于 崇德元年(1636)以后﹐但满族上层贵族与议国政的制度,却早在 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 后金汗国之初即已形成。当时满族处于 奴隶制向 封建制转变之际,尚存有浓厚的 奴隶主贵族军事民主的习俗。后金的军国大事,都由诸 贝勒等人共议裁决。诸贝勒大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等宗室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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