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夏商周时期法制史的概况及主要特点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我国古代夏商周时期法制史的概况及主要特点,第1张

1、中国法律的产生及起源: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即奴隶制国家。在夏朝之前的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调整社会成员行为的是不成文的习惯。原始社会的习惯体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没有国家强制力,人民自觉遵守。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了。习惯逐渐无力调整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随着就出现了。 2、夏朝的法律制度的内容: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五刑",共三千条。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 (3)"昏、墨、贼,杀"。 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当时用青铜来赎罪。 3、禹刑: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据古书记载,夏朝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刑法和军法。刑法又包括刑名、罪名和一些刑事政策原则。 4、甘誓, 5、罪名 6、监狱:夏朝的监狱叫"圜土"。圜土是监牢的形象名称,在地下挖成圆形的土牢,或在地上围起圆形土墙,以监禁罪犯,防止其逃跑。 夏朝监狱的名称还有"均台"(夏朝将中央直辖监狱设置在都城阳翟的地方)、"夏台"(夏桀囚商汤的地方)之称。 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 1、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神权思想。商朝继续沿用夏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具体表现为"天命"、"天罚",意思是说一切服从上天的安排。夏启在讨伐有扈氏时,商汤讨伐夏桀时,都是假借上天的名义,把自己说成是上天安排解救人民的。 2、法律形式:除了沿用夏朝的法律,又颁布了命、诰、誓。 3、立法概况: (1)"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并非汤所作,而是商朝刑法的总称。 (2)盘庚迁殷时,对"汤刑"作了调整,增加了制裁大臣不遵守法纪的内容。 (3)"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 4、法律内容 (一)刑法 A、刑名 (历史上有"刑名从商"的说法,是指商朝的刑事立法较夏朝有了发展,并较为发达,为中国奴隶制法制,尤其是刑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 死刑 a、斩、戮 b、炮铬 ,让有罪的人在浇了油、底下烧火的铜柱上走。 c、醢 ,把人剁成肉酱。历史上有"醢九侯"的案件。 d、脯,把人晒成肉干。历史上有"脯鄂侯"的案件 e、劓殄,即族诛。 (2) 肉刑 a、墨刑,脸上刻字,涂以黑墨。 b、劓刑,割掉鼻子。 c、 刖刑,砍断脚踝。 d、宫,割掉男女的生殖器。 (3)徒刑 B、 罪名 (1)舍弃穑事:不种植庄稼。 (2)不从誓言:不听从商王的命令。 (3)不吉不迪:行为不善,不按商王指出的正道办事。 (4〕颠越不恭:不遵守法纪,不恭敬国王,狂妄放肆。 (5)暂遇奸宄:欺诈奸邪,犯法作乱。 (6)不有功于民:禁止无故动用民工。 (二)民法 1、婚姻制度(商朝王室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多妾制 2、继承制度(商朝王室的继承制度): 商初,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但以弟及为主 商中期,实行父死子继 商末,又逐渐实行了嫡长继承制。 5、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1)商王掌握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权,只有他能制定法律。 (2)负责占卜的官吏也具有一定的司法权。 (二)监狱:商朝的监狱被称作:"圜土"、"牖里"、"羑里"、"囹圄"。 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重点提示〗 1、 刑事立法指导思想:西周的统治者总结了商王朝灭亡的教训,感到神权思想岌岌可危,因此提出了"明德慎罚"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所谓"明德慎罚"就是谨慎地使用刑罚,提倡德教,对罪犯采取宽缓的政策。 2、 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 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依据罪行轻重量刑。 (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 3、 刑名与罪名: (一) 罪名: (1)违抗王命罪:如果不服从周王的命令,就要被从重处罚。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 (2)不孝不友罪:就是不孝敬父母,不恭敬兄长。西周认为这是罪大恶极的犯罪。 (3)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强盗罪",这直接威胁奴隶主阶级的生命财产安全。 (4)群饮罪:西周统治者接受商朝灭亡的教训,规定不许聚众饮酒。 (二) 刑名: (1) 死刑 (2) 肉刑 (3) 流刑 (4) 徒刑 (5) 拘役 (6)赎 (7)没为官奴婢 4、 法律形式: (1) 誓,即誓词,多为周王或诸侯于战前对臣下发布的带有军令性质的誓词。 (2) 诰,周王对诸侯和下级官吏的训话。 (3) 命,周王就具体事务临时向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 (4) 礼,相传周公"制礼作乐"。里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司法、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其中不少具有法律规范性。 (5) 遗训,先王的遗训。 (6) 殷彝,商朝法律中有利于周统治者的某些内容。 5、 民事立法中的所有权和契约关系 (一)所有权: (1)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拥有最高所有权,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也有权把土地收回。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在西周初年有田里不鬻的制度。 (2)奴隶和牛马也是奴隶主的重要财产。 (3)凡拾得遗失物,都要送交朝士,公开认领。10日后无人认领的,贵重物品归公,小的物品归拾得人。 (二)契约关系 (1)买卖契约,西周称为质剂。质剂是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以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半而字全。这种竹简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短的叫剂;买卖奴隶或牛马等大买卖用长券,即用质;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用短券,即用剂。 (2)债务契约, 西周称为傅别。傅别是在一片简牍上只写一份借贷的内容,从中央剖开,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执一半,牍上的字为半文。 (3)损害赔偿 (4)租赁契约,在西周晚期已经存在以土地为标的的租赁关系,初现了租赁契约。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议定租金,是租赁关系成立的条件。 6、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一) 婚姻制度缔结的原则: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2)同姓不婚:按照周礼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这不仅有利于后代的繁衍,有利于古代人口质量的提高,还有利于达到"附远厚别"的政治目的,即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性贵族建立姻亲关系,并严格别于同宗,以防紊**常。 (二) 婚姻关系的缔结程序:六礼 六礼: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 亲迎。 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 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徵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 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 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三) 婚姻关系的解除理由:七出或七去 七出:又叫"七去"。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所谓"七出",即无子、*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所谓"七去",即不顺父母、无子、*、妒、恶疾、多言、盗窃"七出"和"七去"词殊而意同,都体现了男尊女卑的思想,有利于家庭中的夫权统治。 (四) 继承制度:嫡长继承制 嫡长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此制度开始于商朝末期,西周初期正式确立。 7、司法机关与诉讼制度: (一) 西周的司法机关有: (1) 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2) 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 (3) 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 (4) 乡士,国都之外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 (5) 遂士,国都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 (二) 西周的诉讼制度: (1)诉讼,西周时期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了区别。民事诉讼用"讼"表示,"以两造禁民讼";刑事诉讼用"狱"表示,"以两剂禁民狱"。 (2)起诉,可以口头起诉,也可以书面起诉。刑事案件的书状叫"剂",民事案件的书状叫"傅别"。起诉是要交纳诉讼费,否则不予受理或被认定败诉。民事诉讼交纳"束矢";刑事诉讼交纳"钧金"。 (3)审理,西周规定两造(当事人)具备才能审理,但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审理时"以五声听狱讼"。所谓"五听",是指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这种察言观色的审讯方法,是奴隶主阶级在长期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也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的尝试,虽然时形而上学的,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4)判决,要有司法机关制作法律文书,还要向当事人宣读。西周的判例叫"成",即以往的办案成例,可以作为断案的参考。 (5)上诉,当事人不服,允许上诉。西周法律规定了不同的上诉期,有一旬、二旬、三旬、三个月和一年。 二、案例分析 1、 [夏桀囚商汤] 夏朝末期,夏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商族的首领汤等诸侯有背反夏朝之心,因此,夏桀将汤囚禁在夏台(今河南禹县),后来因证据不足不得不将汤释放。 [案例分析] 夏朝刚刚从原始社会进化为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司法机关尚未建立,但已经存在监狱。夏朝的监狱称为圜土。因为夏桀将汤囚禁在夏台,夏台也是夏朝监狱名称。据说夏在都城阳翟“均台”这个地方设有监狱,所以“均台”也是夏朝监狱的名称。 2、 [醢九侯]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九侯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入之纣”,但九侯的女儿不喜*,纣王发怒,就把九侯的女儿杀了。九侯因此受牵连,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被剁成肉酱。 3、[脯鄂侯]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鄂侯因对九侯案不满而与纣王发生争辩,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晒成肉干。 4、 [囚周文王案]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周文王(西伯昌)对九侯案、腭侯案的处理结果不满,崇侯虎知道后向纣王进谗言诬陷说:“西伯基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因此,商纣王将文王囚禁在羑里(今河南汤阴县)。后来周文王之臣闳夭等人寻求美女、奇物、宝马进献给纣王,纣王赦免文王,将他释放。 [案例分析] 商朝的司法机关,史籍无明确记载。但根据史记和甲骨文记载,商朝已经有了监狱,叫做“圜土”。因商纣王将文王囚禁在羑里,商朝的监狱又叫做“羑里”。据说因为有些土牢是在地下挖窑穴,上面盖上棚,并开有牖,类似今天的天窗,所以用“牖里”来代称监狱。

夏朝君主于古籍中被称为后、夏后、夏后氏,亦有称之为帝者。自启至桀凡十三代,十六传,历四百七十二年(一说四百三十二年),是为后人所推算。如夏代的开始从夏禹算起,自禹至履癸(桀),则共十四代、十七王,前后经过了四百余年。

1、启——2、太康——3、仲康——4、相——5、少康——6、予——7、槐(芬)——8、芒(荒)——9、泄(世)——10、不降——11、扃(局、禺)——12、胤甲——13、孔甲——14、皋(吴、皋苟)——15、发(发惠)——16、履癸(桀)

禹(文命,前2070年~前2061年)

在位10年。姓姒,名文命,鲧的儿子。是黄帝的玄孙。由于治水立了大功,被尊称为“大禹”。他的父亲治水不成而被杀,禹接替治水的工作,采取疏导的方法,经过十三年的努力,终于成功。后继舜为帝。称国号“夏后”,故称“夏禹”。他在涂山大会诸侯,建立了奴隶制国家的雏形,禹铸造九鼎,象征九州。虞在位45年死,葬于会稽山。

姒启(前2057年~前2019年)

在位39年。大禹的儿子,大禹死后,启即位为天子,即位后击败有扈氏的反抗,巩固了政权,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

太康(前2018年~前1990年)

在位29年。太康,夏启的儿子,继启为王。他生活荒*,朝政松弛。在他外出打猎时,有穷氏首领后羿乘机入侵,自己作了君长,史称“太康失国”。

仲康(前1989年~前1977年)

在位13年。仲康,太康的弟弟。即位后无力恢复夏的天下。

相(前1976年~前1949年)

在位28年。姒相,仲康的儿子。即位28年后,寒浞攻打他,相被杀。后来的40年间为后羿等篡权。

后羿

有穷氏,是为暴君兼昏君。他和杀他的寒浞为历史上少见的几位改姓未改朝代的篡权者,当时夏后启的儿子太康耽于游乐田猎,不理政事,被后羿所逐。太康死后,后羿立太康之弟仲康为夏王,实权操纵于后羿之手。但后羿只顾四处打猎,后来被亲信寒浞所杀。

寒浞

姓寒(又作韩),单名一个浞字,又名漪。寒浞出生在夏王仲康七年(庚申,公元前2041)。他是一位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人,他不仅杀死了自己的师父,还杀死了他的义父后羿,夺取了有穷国的半壁江山。后来他又继续穷兵黩武,兴师灭掉了夏王朝,使夏王朝亡国四十年之久。但后来,在公元前1962年,姒少康复国大军先后攻克了寒浞的两大封国,收复了中原地区的大部。紧接着便进军攻打寒浞的老巢斟寻都城。此时寒浞已经年近八十岁,无力征战撕杀,只好躲在深宫里苟延残喘。他的部下见大势已去,为了给自己和家人留条活路,他们在夏军围城的时候突然反叛,杀入宫中,把寒浞从妃子的被窝里光着屁股拉出来,打开城门将他献给了姒少康。姒少康下令将他处以极刑,同时命令将寒浞一族斩尽杀绝。

少康(前1908年~前1888年)

在位21年。少康,相的遗腹子。姒少康时终于推翻了入主夏国四十多年的有穷氏政权,史称“少康中兴”。姒少康是一位有作为的国王,也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明君。

杼(前1887年~前1871年)

在位17年。杼,少康的儿子。曾参加父亲领导的恢复夏国的战争,并立下许多战功。他发明了甲和矛,并大举征伐东夷,取得胜利。

槐(前1870年~前1845年)

在位26年。槐,杼的儿子。他在位时社会经济有所发展。

芒(前1844年---前1787年)

在位58年。芒,槐的儿子。他在位时,开始了延续数千年的沉祭(即将祭物沉入黄河企求河神的庇护)。

泄(前1786年~前1765年)

在位22年。泄,芒的儿子,他在位时,正式赐封九夷各部诸侯爵位。

不降(前1764年~前1746年)

在位19年。不降,泄的儿子。在位19年后,让位与其弟扃。

扃(前1745年~前1725年)

在位21年。扃,不降的弟弟。

廑(前1724年~前1705年)

在位20年。廑,扃的儿子。他在位时,夏国开始衰落。

孔甲(前1704年~前1674年)

在位31年。孔甲,不降的儿子。司马迁说“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可见孔甲是一位胡作非为的残暴昏君。

皋(前1673年~前1671年)

在位3年。皋,孔甲的儿子。

发(前1670年~前1652年)

在位19年。发,皋的儿子。他在位时,各方诸侯已经不来朝贺了,夏国进一步衰落。

桀(姒履癸,前1651年~前1600年)

在位52年。桀,发的儿子。是历史上有名的残暴之君。穷奢极欲,暴虐嗜杀,终于被商汤所灭,结束了长达近500年的夏王朝。又名癸、履癸,商汤把他谥号桀(凶猛的意思)。桀是夏朝第16代君主发之子,在位52年。履癸文武双全,赤手可以把铁钩拉直,但荒*无度,暴虐无道。生卒年不详。发病死后继位,为历史上著名的暴君。在位52年,国亡,被放逐而饿死。

夏朝当发在位时,各方诸侯已经不来朝贺了,夏王室内政不修,外患不断,阶级矛盾日趋尖锐。夏国进一步衰落。至桀时,延续了400多年的夏朝,更是德政衰败,民不聊生,危机四伏。但夏桀不思改革,骄奢自恣。据《竹书纪年》记载,他“筑倾宫、饰瑶台、作琼室、立玉门”。还从各地搜寻美女,藏于后宫,日夜与妺喜及宫女饮酒作乐。据说酒池修造得很大,可以航船,醉而溺死的事情时常发生,荒唐无稽之事,常使妹喜欢笑不已。民众的生活则十分困苦,他们每年的收成难得温饱,更无兼年之食,每遇天灾则妻离子散。夏代臣民指着太阳咒骂夏桀说:“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意思是说,你几时灭亡,我情愿与你一起灭亡。同时,四方的诸侯也多背叛,夏王朝面临内外交困的局面。

他即位后的第三十三年,发兵征伐有施氏,有施氏抵挡不住,进贡给他一个美女,名叫妺喜。桀十分宠爱妺喜,特地为她造了富丽堂皇的琼室、象廊、瑶台和玉床,这一切的负担都落在百姓的身上,人民痛苦异常,敢怒而不敢言。桀重用佞臣,排斥忠良,有个名叫赵梁的小人,专门投桀所好,教桀如何享乐,如何勒索,残害百姓,得到了桀的宠信。

桀即位后的第三十七年,东方商部落的首领汤将一个德才兼备的贤人伊尹引见给桀。伊尹以唐尧、虞舜的仁政来劝说桀,希望桀体谅百姓的疾苦,用心治理天下。桀听不进去,伊尹只得离去。到了晚年,桀更加荒*无度,竟命人造了一个大池,称为夜宫,他带着一大群男女杂处在池内,一个月不上朝。太史令终古哭着进谏,桀反而很不耐烦,斥责终古多管闲事,终古知夏桀已不可救药,就投奔了商汤。夏桀手下有个叫关龙逄的臣子,听到老百性的愤怒声音,便对桀进谏说:“天子谦恭而讲究信义,节俭又爱护贤才,天下才能安定,王朝才能稳固。哪今陛下奢侈无度,嗜杀成性,弄得百姓都盼望你早些灭亡。陛下已经失去了民心,只有赶快改正过错,才能挽回人心。”桀听了又怒骂关龙逄,最后更下令将他杀死。

夏桀认为他的统治永远不会灭亡。他说:“天上有太阳,正像我有百姓一样,太阳会灭亡吗?太阳灭亡,我才会灭亡。“他还召集所属各部首领开会,准备发动讨伐其他部落的战争。桀日益失去人心,弄得众叛亲离。

这时候,商部落在汤的领导下日益兴旺了起来。桀担心商汤会危及自己,就借故将他囚禁在夏台(今河南省禹县境内)。不久,汤设计使桀释放了自己。

后来,商汤在名相伊尹谋划下,起兵伐桀,汤先攻灭了桀的党羽韦国、顾国,击败了昆吾国,然后直逼夏的重镇鸣条(今山西运城市东北安邑镇)。桀得到消息,带兵赶到鸣条。两军交战,夏军将士原来就不愿为桀卖命,乘机纷纷逃散。夏桀制止不住,只得仓皇逃入城内。商军在后紧追,桀匆忙携带妺喜和珍宝,渡江逃到南巢(今安徽省巢县)。后又被成汤追上俘获,放逐在此。长达500年的夏王朝结束。

夏朝皇帝列表 https://wwwzupucn/citiao/xiahtml

夏朝建立者是启。夏朝(约前2070年/2030年—约前1600年。)是中国传统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中原部族世袭制朝代。一般认为夏朝是多个部落联盟或复杂酋邦形式的国家。

依据史书记载,夏、商、周三代皆为封建王朝,君主与诸侯分而治之,而夏朝是第一个世袭的氏族封建王朝。夏时期的文物中有一定数量的青铜和玉制的礼器,其年代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青铜器时代初期。

扩展资料:

夏朝军事制度的具体情况因史料匮乏, 难以考证,只得从战争史中窥视夏朝的军事制度。《甘誓》启与有扈氏的战争的叙述中提到夏后召令六卿,六卿是六路军队之将领的统称,六卿各领一军,夏后拥有最高军权,指挥六卿,可见夏时已有军权集中的制度。

夏代,社会上下开始形成阶级,艺术品亦随之分化。广众的下层人民使用的器物造型实用,纹饰简单,向朴素的审美方向发展。

而上层贵族王亲垂青的礼器向着纹饰复杂、造型万变的方向演变。下层器皿纹饰以简单的几何图纹居多,或有牲畜纹、鱼纹等一些与农业生产相关的题材。

-夏朝

夏朝制定的历法被称为夏历。

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夏王朝,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1个王朝,禹在位时征服南方三苗在阳城修建城池,制定各种制度,社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阶级分化愈加严重禹最初想传位于伯益,但是禹的儿子启凭借强大的势力在于死后继承了他的位置,从此世袭制代替禅让制,夏朝建立了军队制定刑法设置监狱,此外还制定了历法称为“夏历”。

夏朝制定的历法被称为夏小正。夏小正为中国现存最早的科学文献之一,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传统农事历书,原为《大戴礼记》中的第47篇。相传夏禹曾颁夏时于邦国。夏代的历法是我国最早的历法,当时已经依据北斗星斗柄所指的方位来确定月份。目前还无法断言夏朝确实存在。

夏朝是中国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世袭制朝代。一般认为夏朝共传十四代,十七后,延续约471年 ,为商朝所灭。后人常以华夏自称,使之成为中国的代名词。夏时期的文物中有一定数量的青铜和玉制的礼器,年代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青铜时代初期。中国传统文献中关于夏朝的记载较多。

夏小正按夏代十二个月的顺序,分别记述每个月的星象、气象、物象以及所应从事的农事和政事。其星象包括昏中星、旦中星、晨见夕伏的恒星、北斗的斗柄指向、河汉的位置以及太阳在星空中所处的位置等。

来源

夏朝历法的《夏小正》,编成于战国时期,经后人整理补充,收在西汉的《大戴礼记》中。在先秦的古籍中,往往提到“夏时”。所谓“夏时”,指的就是夏朝的历法,具体的应该就是《夏小正》一类的文献遗存。

《夏小正》按月记录了时令物候,对农业生产的安排有密切关系。后代的历法,从形式到内容,都承袭《夏小正》而加以发展。如《吕氏春秋》中的十二月纪,即收在《礼记》中的《月令》,就是承袭《夏小正》的。

汉朝崔的《四民月令》,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袭了《夏小正》。

经济制度:1、土地制度:为井田制;

2、赋税制度:夏代的公社农民在耕种自己的五十亩“份地”外,还要耕种五亩“共有地”

政治制度:奴隶制、分封制

(说明)夏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可概况为奉“天”罪罚

奉“天”罪罚的法制观表现为; 一方面统治者的统治依据来自于天命另一方面打着天的旗号实现统治

夏代的国家制度

夏奴隶制国家是在原始公社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在原始公社制度解体的过程

中,父权家长制家庭成为它的一种对抗力量而奴隶制国家的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就

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

由于奴隶制国家组织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不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国家形成

之后,各级贵族组织仍然要保持旧的血缘联系,严格区分姓氏王室分封诸侯,除保持

它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国建立新氏,大夫以邑为氏在各级贵族之间,就依姓氏

的区别建立了各自的宗族关系

这种宗族关系,虽然沿袭了旧的氏族组织的遗制,但在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制为核

心,按其班辈高低和族属亲疏等关系来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的

夏朝(约为前2000年—约前1600年),中国史书记载的第一个朝代。根据史书记载,夏朝是禹的儿子启废除了传统的部落“禅让”制,杀死益而称王,建立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禹传子代替了以前的禅让制度,由禅让制变成王位的世袭制。夏朝共传13代,16王。夏朝其中心区域在今天的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一带。据说启死后,太康即位,出现了一时的政权更迭,即所谓“失国”。再经少康中兴,重建夏朝。到孔甲统治时,夏朝走向衰落。此后,三传至桀,夏朝灭亡。约400年,后为商朝所灭。

由于夏朝没有文字直接流传下来,所以,长期以来对其了解还主要依赖古代文献的记载,包括夏朝的国王、官吏、军队以及刑狱情况。现代以来,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村遗址中大型宫殿、墓葬以及许多青铜器的出土,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作为奴隶制的夏朝的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生活等等方面的情况。

夏世系

夏朝君主于古籍中被称为后、夏后、夏后氏,亦有称之为帝者。自启至桀凡十三代,十六传,历四百七十二年(一说四百三十二年),是为后人所推算。如夏代的开始从夏禹算起,自禹至履癸(桀),则共十四代、十七王,前后经过了四百余年.

1、启——2、太康——3、仲康——4、相——5、少康——6、予——7、槐(芬)——8、芒(荒)——9、泄(世)——10、不降——11、扁(局、禺)—— 12、胤甲——13、孔甲——14、皋(吴、皋苟)——15、发(发惠)——16、履

夏朝的建立

标志着漫长的原始社会被私有制社会所替代,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是,一种新制度的建立,必然会遭到保守势力的反对。夏启即位后,在钧台大宴各地首领,以期对他的地位予以确认。有扈氏对启破坏禅让制度的做法十分不满,拒不出席钧台之享。夏启发兵对有扈氏进行征伐,大战于甘,有扈氏战败被灭。这次战争的胜利,使新生的政权得到初步巩固。

夏启死后,出现了五子争权斗争。太康即位后,政事不修,沉湎于酒色之中,有穷氏的首领羿乘机夺取了政权。直至后羿被他的大臣寒浞所杀,相之子少康逃到有虞氏,得到有虞氏的帮助,组织夏的旧部,积蓄力量,乘寒浞内部混乱之时,出兵打败了寒浞父子的力量,夺回了政权,才恢复了夏王朝的统治。这就是夏代历史上出现的「太康失国」、「后羿代夏」和「少康中兴」的事件。

夏代末年,夏王室内政不修,外患不断,阶级矛盾日趋尖锐。夏桀即位后不思改革,骄奢*逸,筑倾宫、饰瑶台,挥霍无度鸣条之战,商汤的军队战胜夏桀的军队,桀出逃后死于南巢,夏王朝从此灭亡。一个强大的国家经历了四百余年历史,却被一个小国所灭,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震惊与思考,所以后来出现了「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的告诫。

夏朝的疆域

夏朝的疆域西起河南省西部和山西省南部;东至河南省、山东省和河北省三省交界处;南起湖北省,北至河北省。当时夏的势力延伸到黄河南北,甚至长江流域。夏王朝建都阳城(今河南省登封的东部)、酌鄩(今河南省登封的西北部)、安邑(山西省夏县西北部)等地。

夏朝的科学技术

在夏代,农业文明到了很高的程度,传说禹的大臣仪狄开始造酒,夏王少康又发明了秫酒的酿造方法。为了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探索出农事季节的规律,现代仍旧流行的有时称为夏历的农历就是那个时代发明的。

畜牧业有一定发展。有一大批奴隶从事畜牧工作,还有一些专门从事畜牧业的氏族部落。马的饲养得到很大重视。此外制陶业在夏代可能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极为重要的行业。至于青铜器,中国已经发现了二里头文化的铜刀。如果二里头文化被认为是夏朝时期的文化,那么这件青铜器就是夏朝时期的。夏朝人使用的工具都是以石器为主。夏朝都城出现了车,但还不能确认是人力车还是马车,因为车辙只有1米宽,和商朝的2米宽车辙不同,商朝已经确认使用马车了。

官制

夏朝是在原始社会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在原始部落制度逐渐解体的过程中,父权家长制家庭成为对它的一种摧垮力量。世袭制国家的世袭

王权和世袭贵族,就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国家形成之后,各级贵族组织仍然要保持旧的血缘联系,严格区分姓氏。王室分封各部族,除保持它们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地建立新氏,大夫以邑为氏。在各级贵族之间,就依姓氏的区别建立了各自的宗族关系。这种宗族关系,虽然沿袭了旧的氏族组织的遗制,但在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按其班辈高低和族属亲疏等关系来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的。

夏后,即夏王,是夏朝的最高统治者,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其下属的军队、官吏和监狱等,是维系国家政权的支柱。

“六卿”,《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

“六事之人”,集解引孔安国曰:“各有军事,故曰六事。”“左”、“右”,集解引郑玄曰:“左,车左。右,车右。”“御”,集解引孔安国曰:“御以正马为政也。”

九州的五服贡赋是夏后氏的主要经济来源,“夏后氏官百”中当有诸多官员专司赋役征发事务。

夏朝设置太史令。太史令终古以谏桀无效而奔商闻名于世。

《墨子·耕柱》记载夏后启铸造陶鼎于昆吾时曾通过他的卜官,翁难乙,求问天神。《夏书》载,“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夏后向四处巡征诗歌和意见的官员称作“遒人”、“瞀”、“啬夫”应该都属于“工”级的小吏。夏后可能还有专司占卜卜筮的“官占”。

夏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可概况为奉“天”罪罚。奉“天”罪罚的法制观表现为:一方面统治者的统治依据来自于天命;另一方面打着天的旗号实现统治。

关于夏代的社会性质问题,史学家虽然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但是肯定当时存在着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已为不少同志所同意。

夏朝统治者为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建立了一支奴隶主军队,于是原始形态的兵制也随之产生。夏朝军队由夏王掌握。在确立启的统治地位的甘之战中(甘在今陕西户县西),启要求全体参战者要严格执行命令,对勇敢作战、执行命令的人给予奖励,反之则予以惩罚。

夏朝确立了以君主为核心的王权专制,政权机构层层建立,形成了宗教神学思想体系,以天是自然与社会的主宰来证明自己王权的合理建立了中央(内服官)和地方(外服官)的官员体系,建立了具有奴隶制国家特点的培养选拔任免爵命等级和退休养老等方面的官员管理制度

关于中国历史上夏朝的政治制度,依据已经掌握的已经知道的历史文献,确实很难还原它的真正的历史全貌。夏王是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正式的称谓是“后”。这可不是“皇后”。夏王启,就叫做夏后启。夏朝的王位继承实行的是“天下为家”的世袭制度。夏朝设有中央行政机构,主管行政、司法、军事和宗教管理。夏朝对地方除了直接统治王邦以外,主要是通过控制族邦和属国来进行间接的统治。据说,夏朝曾经做在”大禹的刑法“,即”禹刑“,来惩罚不服管教的地方诸侯。夏朝的国君还拼命的鼓吹对上帝和天命的崇拜,又利用本族和其他各族依旧聚族而居的特点,按族分治的宗族社会特点,将王权和神权、族权紧密的结合了起来。

夏朝刚刚从所谓的邦国联盟脱胎而来,这一时期,国家的结构和政治制度的建构尚处于草创阶段,不够成熟。从复合型,较为松散的国家结构可以看到,此前的邦国并立时代的残余,政治制度也有很多的不够完备和周详。但是,夏王朝毕竟(假设)是中国历史上在中原地区建立的第一个王朝,肇始先行的政治体制和各项具体的制度开了上古政治文明的先河,对后世具有非常深刻的历史影响力。

关于夏朝是不是真实的存在的问题,还是需要科学的方法,即考古。说到考古,中国作为一个重要的文明古国,自然也是有众多文物遗存留待发掘。比较为难的是,上古时代留下的文献记载太少,没有足够的,可靠的实物证据,缺少有效的断代支持。在当今国际学术界,除非有类似殷墟这样的做实的考古大发现,否则夏朝的存在仍然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当然,我个人是认为夏朝是“可以”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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