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文《尚书》珍宝名物初探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今文《尚书》珍宝名物初探,第1张

今文《尚书》珍宝名物初探

 今文《尚书》为最早的传世典籍之一,历代研究者甚众。然于其名物者鲜有问津。今以珍宝类名物为例,掇拾其文,遍检古籍,参以考古发现,明其源流。

 关键词: 尚书;名物;珍宝

 先秦的珍宝名物研究由于上古文献的缺乏,出土文物的限制,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甲骨文、金文受书写工具、书写材料和文体的限制,也很难全面地反映商周名物的实际情况。今文《尚书》是最早的传世典籍之一,多为可信的商周古文,和商周甲骨文、金文是共时的语言材料,正可弥补上古文献的不足。本文试以珍宝名物类为研究重点,探源溯流,源流并重,为先秦名物研究提供早期的书面语料和理论参考。

 一、大龟

 九江纳锡大龟 (虞夏书·禹贡)

 今文《尚书》中,龟共有11见,其中表“卜筮”义的单音词“龟”有7见,称“元龟”的有2见,称“大宝龟”和“大龟”的各一见。关于“大龟”,历代注释家往往释为“长一尺二寸之龟为大龟,甚不易得,得则奉献于上。”都认为是大型的龟类,但具体为何物则语焉不详。如只言其大,则今文《尚书》中多用“元”而非用“大”,且孔传云:“尺二寸曰大龟,出于九江水中,龟不常用,锡命以纳之。”殷人逢事必占,每占必用龟,而此处曰“龟不常用”,可见此处“大龟”与表示“卜筮”义的龟为两物。

 《甲骨文编·附录上》收一篆三体,编号4831的待问字,以《佚》656为例“ ”。《甲984》中所载一般龟的甲骨文为“”、“”,与《佚》656差别很大,徐云峰先生寻思良久,认为此应为“玳瑁”。[1]玳瑁为较大型海产龟类。体长可达1。6米。背及腹部均有坚硬的鳞甲。头部具前额鳞甲2对。鼻孔近于吻端。上颌钩曲,嘴形似鹦鹉,颌缘锯齿状。背面鳞甲,早期呈覆瓦状排列,随年龄增长而变成平置排列,表面光泽,有褐色与浅**相间而成的花纹。分布我国北至山东,南至海南岛的海域。

 甲骨文中的“大龟”的记载多与祭祀有关而非一般的占卜。如《屯南》2363:“◇玳瑁至?用至?”就是用远方到来的玳瑁作祭品,可见殷王朝本身并没有玳瑁,此玳瑁应来自于玳瑁为图腾的北子族。北子族发源于山东渤海湾附近,是以渔猎为生的古族,对商朝一直有朝贡,后迁移至湖北江陵和湖南洞庭湖沿岸地带,继续从事渔猎活动。《禹贡》篇所指之“九江”即为北子族后期生活的地方。1961年,湖北江陵万城从一古墓中出土一批西周前期的铜礼器,共17件,成批的标明“北”、“北子”,证明北子族曾在这一地区生存、活动过。《尔雅·释鱼》:“涪陵郡出大龟,甲可以卜,缘中文似玳瑁,俗呼为灵龟,即今(晋代)蠵龟。”

 玳瑁一词文献中最早的记载当为《淮南子·泰族训》:“瑶碧玉珠,翡翠玳瑁。文彩明朗,润泽若濡。”此处的“玳瑁”实指“玳瑁的甲壳”。玳瑁别称“文甲”,或曰“瑇瑁”。《汉书·西域传赞》:“自是之后,明珠、文甲、通犀、翡羽之珍,盈于后宫。”颜师古引如淳曰:“文甲即瑇瑁也。”

 二、琅玕

 厥贡惟球、琳、琅玕 (虞夏书·禹贡)

 孔传云:“琅玕,石而似玉。”《尚书易解》:“郑玄曰:琅玕,珠也。”《尚书新笺与上古文明》:“琅玕,似珠之玉。”可见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其为珠玉类的美石,可加工成珠状,但其质地,其本原的材料却不得而知。

 《淮南子·地形》:“掘昆仑墟以下地,中有增城九重……上有木禾,其修五寻,珠树、玉树、琼树、不死树在其西,沙棠、琅玕在其东。”《山海经》亦云:“昆仑山有琅玕树。”两帙皆云琅玕来自于琅玕树,碾而为珠。明李时珍《本草纲目·石二·青琅玕》:“时珍曰:琅玕象其声也,可碾为珠,故得珠名。〔集解〕:据诸说,则琅玕生于西北山中及海山崖间……其云生于海底纲取者,是珊瑚非琅玕也。在山为琅玕,在水为珊瑚,亦有碧者。今 地方出一种青珠,与碧靛相似,恐是琅玕所作。”又云“珊瑚生海底,五七珠成林,出为变红色者为上。汉赵佗谓之火树是也。碧色者亦良,昔人谓之青琅玕。”李时珍以产地、颜色将琅玕分为两类似可商榷。《灵异兼图》云:“琅玕青色,生海底,以网挂得之,初出水红色,久而青黑,击之有金石之声,与珊瑚相类。”实际已经指出从产地、颜 分琅玕、珊瑚没有任何意义。珊瑚可能是出产地的命名,而琅玕则是转运后的称呼。

 今文《尚书》所贡之琅玕应来自于西域地区,考古发现已经证实早在两千年前,我国的西部地区就与西方有着一定程度的交流,西方的珊瑚就以珊瑚珠的形式流传到我国。1983年在新疆哈密地区七角井细石器遗址采集到一件珊瑚珠。据专家推测,七角井细石器时代距今一万年左右。珊瑚是一种生长于热带或亚热带浅海的腔肠动物,新疆地处内陆,本身不可能有珊瑚原料,只可能外来。说明早在一万年前,新疆就与沿海地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往来关系。雍州是中西方经济交往的中间站,所贡之琅玕当来源于西方。因珊瑚性脆,不便于长途携带,加工成珠状物不仅美观而且轻便。但几经辗转之后,其本身的产地、颜色、外形、制造过程遂磨灭不清,事物的本质越发为事物的外形所掩盖,珊瑚珠到达中原地区之后,人们只能根据其外形判断其“似玉”,由西方传入而推测其“生于山崖”之间,后人以讹传讹,琅玕之实终不可知。[2]

 三、大贝

 胤之舞衣、大贝、鼖鼓,在西房(周书·顾命)

 《尚书·易解》:“大贝,如车渠,散宜生取之于江淮之浦。”《文选·木华海赋》:“岂徒积太颠之宝贝,与随侯之明珠。”李善注引《琴操》曰:“纣徙文王于羑里,择日欲杀之。于是太颠、散宜生、南宫适之属,得水中大贝以献,纣立出西伯。”可见“大贝”在上古应为稀世之珍宝,否则贪得无厌的商纣王也不会轻易动心,赦免文王之罪。

 殷商时代的物质交换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而日渐增多,部分商人“肇牵车牛,远服贾。”商代遗址中出土的海贝、海蚌等物品,其来源除赠送、进贡及征集外,也有商人长途贩运而来的。贝壳曾在此段时间内暂时地充当了一般等价物的角色。《说文·贝部》:“贝,古者货贝而宝龟,至秦废贝行钱。”古者当为夏殷之时。卜辞中有“赐多女有贝一朋”,金文中亦有“王赏戍嗣子贝七朋”的记载。商代货币的主要形式是贝也为出土的文物所证实。河南省郑州白家庄早期的商墓中出土海贝460多枚,小屯殷墟王室墓中发掘贝壳六千多枚,山东益都苏埠屯一号墓中发掘贝壳三千七百余枚。贝壳取之于海,夏商两代的主要活动地区在我国东部,近海或离海不远,贝壳容易获得,加工成货币单位,便于流通。贝有大小之分,小贝价值小,大贝自然贵重。1976年河南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小形贝6880多枚,而大贝只有一枚。足见大贝价值巨大,可称为无价之宝。

 在古代商业贸易中,贝壳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但在某些情况下会暂时退出流通领域。一些富裕的奴隶主为了积累财富,将贝壳储藏起来,就如同储藏玉器、青铜器一样。因贝壳是财富的象征,一些奴隶主就佩带贝壳来炫耀自己,如同我们今天佩带金银首饰品。普列汉诺夫说:“人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在审美的观点来看待它们。”[3]贝壳由一般等价物继而成为装饰品也说明了人们审美的发展过程。

 四、蠙蛛

 淮夷蠙蛛暨鱼 (虞夏书·禹贡)

 郑玄注云:“蠙蛛,珠也,淮、夷二水出蠙珠及美鱼。”孔疏:“蠙是蚌的别名,此蚌出珠,遂以蠙为珠名。”可见蠙珠即蚌珠。《尚书新笺与上古文明》:“蠙珠,蠙蚌所产之珠。”蠙珠即珍珠,为蚌壳内所生的球状物,形圆如豆,色白如银,清丽可爱,是很珍贵的装饰品,又可做药用。《说文·玉部》曰:“玭,珠也。宋弘云:淮水中出玭珠。蠙,《夏书》玭从虫宾。”《大戴礼记·保傅篇》云:“玭以纳其间,琚瑀以杂之。”根据《说文·玉部》上说的“《夏书》玭从虫宾”可知,玭珠就是蠙珠,而卢辩的注解认为“总曰玭珠,而赤者曰琚,白者曰瑀”,是以蠙蛛为玉珠,与郑、孔之说不同。有学者认为,从现在发现的商周佩玉来看,并未见有用蚌珠的,所以怀疑蠙蛛即为某种玉珠,大可不必。邵望平氏《九州风土考古丛考》云:“蠙,应是泛指与鳄需要相同生态环境的一组淡水厚壳蚌。黄河下游史前至商代遗址里,厚壳蚌多有出土……在商代墓葬中往往发现有许多蚌质团形或其他形状的有孔或无孔的饰件称为蚌泡、蚌珠者。”[4]这里的“蚌泡或蚌珠”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珍珠”。珍珠的主要矿物成分有90%是文石——碳酸钙,此外还有少量的有机质氨基酸和水分,文石是极不稳定的,难抗水溶,却易变为方解石。专家认为珍珠经历60—70年就会渐渐失去光泽,至100年就会“寿终正寝”。我们不能因为没有见到前代的实物而妄断事物的有无。

 五、玉

 我国是世界上有着自己独特玉文化的国家,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玉文化充当着重要的角色,早在史前时期玉器就已成为沟通人与神之间的灵物。《说文·玉部》:“玉,象三玉之连,丨,其贯也。”胡小石先生《说文部首》:“古玉或贝,皆以丝绳贯之,‘王’象玉或贝之平置侧形也。”今考古发掘,周原周墓葬有,状之物出土,是为确证。《说文》云“象三玉之连”,取数於三,(历史论文 )包众玉也。由于上古的认识能力低下,对自然界的许多现象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就将一切归结于天神、祖先。只有对祖先进行祭祀,才能保证自己安宁。祭祀的操作者为巫,而祭品则为玉。《说文·巫部》:“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先民认为巫能沟通人与神两界。《易·巽卦》:“用史巫纷若,吉,无咎。”孔颖达疏:“史谓祝史,巫谓巫觋,并是接事鬼神之人也。”许君所云“无形”,当为神言。商承祚《殷墟文字》则以“”(后编下), “藏龟”为巫字。陈邦怀《殷契小笺》云:“此从冂,象巫在神幄中用两手奉玉以事神。”其说可从。在古人的观念中,“玉”神秘莫测,可以与神灵相通。所以古代巫师们用玉来祭祀神灵和祖先。距今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 六千前的大汶口文化, 五千年前良渚文化和红山文化以及四千年前的齐家文化随葬玉器比比皆是。

 正是因为玉在中国文明发育、奠基的过程中发挥过支柱性作用,所以它才伴随着中华民族的整个文明过程并一直占有独特的地位。夏商至西周时期,玉在实施国家祀典、规范统治礼仪、昭示社会等级等方面承载着多重职能。越来越多的考古资料不断证实玉器在古代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领域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玉的使用上,祭祀用玉先于装饰用玉。《山海经》中有近二十处记载祭祀用玉,但仅有两次提到佩服用玉。书中记录的许多神话传说中的帝王和英雄,只有夏后启佩玉璜,而那些处在夏后启以前的神话传说,却没有任何人佩玉。商周时期,装饰用玉在玉的使用中占据主要位置,而祭祀用玉则退居末席。今文《尚书》中玉凡12见,只有1处为祭祀用玉。

 1、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周书·金縢)

 孔传:“周公秉桓珪以为贽,告谓祝辞。”《尚书易解》:“璧与珪,皆瑞玉。”《尚书新笺与上古文明》:“璧,圆形的玉。珪,上圆下方开头的玉。古代祈祷必用珪璧。”璧是环状的扁平圆玉块,珪是上为三角状,下为长条矩形的玉块。邓淑苹《古玉的认识与赏析》云:“璧是最重要的祭品,竖立于坛上,用以依附自天而降的祖灵;圭是最重要的瑞器,主祭者执于手中,以表彰自己的身份。”[5]

 2、辑五瑞(虞夏书·尧典)

 《周礼·春官·典瑞》:“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郑玄注:“瑞,符信也。”瑞是玉制的信物,是权力的象征。相传古代诸侯觐见天子时按照级别分别拿着五种玉器。《仪礼·觐礼》:“以瑞玉有缫。”郑玄注:“瑞玉,谓公桓圭,侯信圭,伯躬圭,子谷璧,男蒲璧。”不同等级的贵族所持的玉也有严格的区分。天子将各诸侯之玉收集起来,用一种“瑁”套在五瑞上面来检验是否符合,朝觐完毕后又退还给诸侯。《尚书大传》云:“天子执冒以朝诸侯,见则覆之(谓以瑁覆在诸侯瑞圭上),故冒、圭,天子所与诸侯为瑞也。……无过行者,得复其圭以归其国。有过行者,留其圭。能改过者,复其圭。”“辑瑞”和“班瑞”的过程就是天子行使权利的过程。

 3、禹锡玄圭,告厥成功(虞夏书·禹贡)

 孔传:“玄,天色。禹功尽加于四海,故尧赐玄圭以彰显之。”《尚书易解》:“圭,《说文·土部》瑞玉也。玄圭,玄色之圭。禹被赐玄圭,告其成功于天下。”《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衣黑衣,服玄玉。”此处之玄圭、玄玉,并为信物,犹如后世之传国玉玺,是权力的象征。

 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认知能力不断加强,人们对玉的认知也不断加深。玉以其晶莹绚丽的色泽、清越悠扬的声音、温和润泽的外表等特点,给人们带来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种感官的愉悦。玉的审美功能逐渐取得了主导地位。

 4、厥贡惟球、琳、琅玕(虞夏书·禹贡)

 5、瑶、琨、篠、簜、齿、革、羽 (虞夏书·禹贡)

 6、大玉、夷玉、天秋、河图,在东序 (周书·顾命)

 7、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虞夏书·皋陶谟)

 8、厥贡璆、铁、银、镂、砮、磬、熊 、罴、狐、狸

 (虞夏书·禹贡)

 今文《尚书》中玉由全国各地进贡而来。如:扬州所贡之“瑶、琨”,雍州所贡之“球、琳”,越地之“越玉”,华山所产之“大玉”,东北出产之“夷玉”等,皆为璞玉。《孔疏》:“郑玄云:大玉,华山之球也。夷玉,东北之珣玗琪也。天球,雍州所贡之玉,色如天者。皆璞,未见琢治,故不以礼器名之。”商周帝王所用之“玉笏”就是用球玉制成。《礼记·玉藻》:“笏,天子以球玉。”此外还用球玉制成乐器。《虞夏书·皋陶谟》:“戛击鸣球。”《禹贡锥指》:“特磬以玉为之,堂上之乐也。鸣球是已成之磬,其未成器者谓之天球,言天然之球也。郑玄‘色如天’,非是。雍州所贡当为磬材,未经琢治者,故传释‘天球’,以此实之。不然,则豫(州)贡磬错,将安所用耶?” 由祭祀用玉向装饰用玉的转变,表明人们认识能力的加强,人们在认识自己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改造自己的生活。1974年湖北黄陂盘龙城商代遗址出土一玉戈,约长62厘米,援长48。8厘米,胡长10。1厘米,形体巨大,制作精良,并非实用器,属于礼器。玉由祭器到礼器的过程说明商周时期玉的职能已发生了转化,玉器本身附着的更多是一种信用,一种证明。

 文献记载商周时期的玉器数量已相当可观。《逸周书·世俘解》:“商王纣取天智玉、琰玉,环身厚以自焚。凡厥有庶告,焚玉四千。……凡武王俘商旧玉亿有百万。”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校为“凡武王俘商,得旧宝玉万四千。”虽不为确数,但仍可窥其一般。这一时期玉器的种类相当齐全,大致可分礼器、仪仗、工具、装饰艺术品及杂器等类。已采用圆雕、浮雕等先进工艺,玉器切割整齐、琢磨光润、造型多样、线条流畅,表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随着时间的发展,名物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通过文献考古与田野考古相印证的方法来研究上古名物的形制、性状,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名物本身的认识,也有助于对文献的解读。

 参考文献:

 [1] 徐云峰:《商代廪、康卜辞中之玳瑁及其他》,《农业考古》,2002年第1期。

 [2] 吴勇:《新疆尼雅遗址出土的珊瑚及相关问题》,《西域研究》,1984年第4期。

 [3]普列汉诺夫:《论艺术》,北京书店1973年版,第93页。

 

 [4][5]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620、1227页。

《尚书》原文及翻译如下。

《尚书》又称《书》、《书经》,是我国第一部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尚书》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战国时期总称《书》,汉代改称《尚书》,即"上古之书"。因是儒家五经之一,又称《书经》。现存版本中真伪参半。

《尚书》的尚常见有三种解释方法:一种说法认为"上"是"上古"的意思,《尚书》就是"上古的书";另一种说法认为"尚"是"尊崇"的意思,《尚书》就是"人们所尊崇的书";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尚"是代表"君上(即君王)"的意思,因为这部书的内容大多是臣下对"君上"言论的记载,所以叫做《尚书》。

"尚书"一词的本义是指中国上古皇家档案文件的汇编。"尚"意为"(把卷着的、包着的、摞着的东西)摊开、展平";"书"即文字、文字记录、文档;"尚书"即"解密的皇家文档"、"(向社会)公开的皇室卷宗"。

刘起釪的《尚书学史》认为《尚书》作为书名是汉代的事。

《尚书正义》说郑玄"依《书》纬,以'尚'字是孔子所加。"马王堆帛书易《要》篇,孔子就是称《书》为《尚书》的。"《要》篇中正是孔子称《尚书》,所以《书经》和郑玄之说不为无本。这是以前我们不知道的。"

《尚书》,在作为历史典籍的同时,向来被文学史家称为中国最早的散文总集,是和《诗经》并列的一个文体类别。但这些散文,用古代的标准来看,绝大部分应属于当时官府处理国家大事的公务文书,准确地讲,它应是一部体例比较完备的公文总集。 

李学勤先生指出:"《尚书》本为古代《历书》,是我国历代统治者治理国家的"政治课本"和理论依据。然而,由于真正的《尚书》命运多舛,两千多年来,我国学术界一直对传世的古文《尚书》存在真伪之争。传统观点认为:现存版本中真伪参半。

一般认为《今文尚书》中《周书》的《牧誓》到《吕刑》十六篇是西周真实史料,《文侯之命》《费誓》和《秦誓》为春秋史料,所述内容较早的《尧典》《皋陶谟》《禹贡》反而是战国编写的古史资料。今本伪《古文尚书》总体认为是晋代梅赜伪造,但也存在争议。

《尚书·大禹谟》记载十六个字的中华心法,其内容是:"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即中国文化传统中著名的"十六字心传",中华民族的文化核心与灵魂。

自汉初以来,有今文、古文两种不同的传本。《汉书·艺文志》说:"《尚书》原有100篇,孔子编纂并为之作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焚书令》,秦代的焚书给《尚书》的流传带来毁灭性打击,原有的《尚书》抄本几乎全部被焚毁。

汉代重新重视儒学,由秦博士伏生口授、用汉代通行文字隶书写的《尚书》,共28篇,人们称之为《今文尚书》。西汉时期,相传鲁恭王在拆除孔子故宅一段墙壁时,发现了另一部《尚书》,是用先秦六国时的字体书写的,人们称之为《古文尚书》。

《古文尚书》经过孔子后人孔安国的整理,篇目比今文《尚书》多16篇。

西晋永嘉年间战乱中,今、古文《尚书》全都散失了。东晋初年,豫章内史梅赜给朝廷献上了一部《尚书》,包括《今文尚书》33篇(梅赜从原先的28篇中析出5篇),伪《古文尚书》25篇 。

清人孙星衍作《尚书今古文注疏》,广泛汲取前人考订成果, 将篇目重新厘定为29卷,大抵恢复了汉代《尚书》传本的面貌。《尚书》所记基本是誓、命、训、诰一类的言辞。

李学勤先生一再强调:"史料不是只用真假来判断,而是有可行性高低的问题。" 因为研究先发现的大量简帛书籍,与现存古书相对比,不难看到,在古书的产生和传流过程中,有以下多种情形值得注意:

1、佚失无存。

2、名亡实存。

3、为今本一部。

4、后人增广。

5、后人修改。

6、经过重编。

7、合编成卷。

8、篇章单行。

9、异本并存。

10、改换文字。

"总的说来,除了少数经籍早已被立于学官,或有官本之外,古籍一般都要经过较大的改动变化,才能定型。"

在清华大学2008年7月入藏的一批战国竹简中,出现了失传两千多年的《尚书》真正原貌。

"清华简中已发现有多篇《尚书》,有些篇有传世本,如《金縢》《康诰》等,但文句多有差异,甚至篇题也不相同" 。更多的是前所未见的佚篇。《傅说之命》与今本《说命》不是一回事。《书序》告诉我们《说命》是三篇。

当代清华简的《傅说之命》真是三篇 。李先生订正说:"说简中有《康诰》,后来证明是误认。"

正确。《尚书》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史书,也是古代世界著名的历史典籍之一。古人“尚”与“上”通用,“书”原来就是史,上古时,史为记事之官,书为史官所记之史,由于这部书所记载的是上古的史事,所以叫做《尚书》。《尚书》也就是上古史的意思,“尚书者,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下所书,故谓之《尚书》。”(王充《论衡·正说篇》)

《尚书》按时代先后,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个部分,共100篇。“虞朝”即史书上说的“虞舜”又称虞舜王朝,与唐尧建立的唐朝,并称唐虞。

中国最早的典籍是《尚书》。

《尚书》列为重要核心儒家经典之一,“尚”即“上”,《尚书》就是上古的书,它是中国上古历史文献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

《尚书》,最早书名为《书》,约成书于前五世纪,传统《尚书》(又称《今文尚书》)由伏生传下来。传说为上古文化《三坟五典》遗留著作。

西汉学者伏生口述的二十八篇《尚书》为今文《尚书》,鲁恭王在拆除孔子故宅一段墙壁时,发现的另一部《尚书》,为古文《尚书》。西晋永嘉年间战乱,今、古文《尚书》全都散失了。东晋初,豫章内史梅赜给朝廷献上了一部《尚书》,包括《今文尚书》33篇,以及伪《古文尚书》25篇。

扩展资料:

《尚书》是中国最古老的皇室文集,是中国第一部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它保存了商周特别是西周初期的一些重要史料。《尚书》相传由孔子编撰而成,但有些篇目是后来儒家补充进去的。

西汉初存29篇,因用汉代通行的文字隶书抄写,称《今文尚书》。另有相传在汉武帝时从孔子住宅壁中发现的《古文尚书》(现只存篇目和少量佚文,较《今文尚书》多16篇)和东晋梅赜所献的伪《古文尚书》(较《今文尚书》多25篇)。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尚书》,就是《今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的合编本。

上古历史文献集。《左传》等引《尚书》文字,分别称《虞书》、《夏书》、《商书》、《周书》,战国时总称为《书》,汉人改称《尚书》,意即“上古帝王之书”(《论衡·正说篇》)。《尚书》的真伪、聚散,极其复杂曲折。2009年清华简中发现了部分早期版本的《尚书》。

—尚书

《尚书》-先秦诸子

《尚书》被称为政书之祖,史书之源,构建了华夏文明最早的知识体系,全书分为《禹

书、《夏书》、《商书》、《周书》四个部分,现存五十八篇。

1大禹定九州: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

2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尚书·禹贡》节选

译:禹分别土地的的疆界,行走高山,砍削树木作为路标,以高山大河奠定界域。

3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尚书·周书牧誓》

译:举起你们的戈,排列好你们的盾,竖起你们的长矛,我要开始发布誓词。

4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夏书·五子之歌》

译:人民才是国家的根基,根基牢固,国家才能安定。

5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虞书·尧典》

6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尚书·周书·多士》

译:殷人的祖先有书册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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