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鉴别真伪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2收藏

古书鉴别真伪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第1张

古书鉴别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技术性强,是一门专门的学问。很多喜欢研究文学的人们都会想要去购买一本真品。那么你知道应该如何去鉴别清楚它的真伪吗以下是懂视小编为你整理的古书鉴别真伪的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古书鉴别真伪的方法一、封面。古书封面为四周单线边栏,分为三行,右行为编著撰选者姓名,中行为书名,左行为刊印人或斋、堂名。

二、装订。古书装订在宋以前均为卷轴形式和折叠页装。册装书的出现是在宋代以后,册装最初是蝴蝶装,后来进到了包背装。线装书是在明代中叶以后才有的。

三、版式。古书的版式,北宋和南宋前期刻本基本上是白口,南宋后期出现黑口,元末至弘治年间通行粗黑口。明正德,嘉靖年间又出现白口书,之后一直到清代,黑白两种书口同时流行。

四、字体。古书字体主要有两种,一种宋体字,另一种是元体字。尽管时有非欧非颜,非柳非赵的所谓“馆阁体”出现,但那并非主流。

五、纸张。宋代印书多用麻纸和以竹为原料的玉扣纸。元刻本常用竹纸或皮纸,比宋版用纸稍黑。明代印书,前期多用江西棉纸,后期多用竹纸,晚期盛行毛边纸。清代大多采用开花(又称桃花纸),但在实际应用中,几乎以前所用的各种纸张,清刻本中都在运用。

六、讳字。避讳讲究自周代始,官名、人名、地名均随帝王名字的改变而改变,这对判断古籍年代极有参考价值。历代避讳常见的有改字、空字、缺笔。秦汉时大多采用改字和空字避讳,讳名不讳姓。用缺笔字代讳字发端于唐,又在宋版书上特多。金元刻本无讳字,多俗体、简体。明前、中期亦不避讳,明刻讳字始于明光宗朱常洛。清刻本避讳尤其苛严。

古书的纸质麻纸:分黄、白两种。黄麻纸色略黄,稍粗糙,有的较白麻纸略厚;白麻纸洁白光滑,背面较正面粗糙且有草棍等粘附,质地细薄,坚韧。纸纹均宽,约一指半。宋刻本多用白麻纸,元后期多用黄麻纸,时纸纹渐窄,约一指。明初仍用之。

罗纹纸:色白,质地柔软,具明显横纹,似丝织罗绸,故名。自宋以来代有制造,但宋刻本有此纸者鲜见。

棉纸:又称皮纸,分黑、白两种。白棉纸色白,质地细柔,纤维多,韧性强;黑棉纸色黄黑,韧性稍差。明前期多用。嘉靖前较细薄,隆、万后稍粗厚。清初仅见少数印本。

竹纸:色微黄,稍脆,宋元至明初问有使用,嘉靖后较为普遍。

开化纸:细腻、洁白,薄而韧性强,柔软。清内府刻本及扬州诗局刻书多用之。嘉、道后质次量少,家刻本中偶有采用。

连史纸:洁白纯净,正面光滑,背面稍粗糙,但无草棍纸屑粘附,纸料较细。乾隆后所用甚多。

宣纸;因产于安徽宣城而得名。分为多种。料半纸,薄而质地细,色洁白,绵软有弹性,可以作绘画印书,晚清、民国有些书用之。玉版纸,能吸水,晚清、民国印金石、书画册等多用此纸。棉连纸,摹拓铜器、碑刻及印书画用。

毛边纸:米**,正面光滑,背面稍粗,质脆,乾隆后用得较多。

太史连纸:稍黄,质地细洁而有韧性,乾隆后与上述毛边纸为两种最常使用的印书纸。

如何通过字体鉴定古籍年代唐刻本

现存最早的唐代刻本,除了敦煌所出乾符四年(877)与中和二年(822)两种唐历和刻于咸通九年(868)卷本《金刚经》已流散异国以外,未见其他传本留存。所以说,唐代古书都是传说级别的东西。

宋刻本

前面说到,宋时刻书印书事业繁盛,两浙、四川与福建等经济发达地区成了刻书的中心,刻书单位有监司、州学、书院、家塾、书坊等。但为何到今天宋版书寥若晨星呢因为即使排除战火、天灾的因素,一般纸的寿命也只不过千年而已。像唐代遗留下来仅存的那几本书,若不是纸张在湿度为零、几乎真空的敦煌戈壁滩的洞窟中存放,绝无保全的可能。

每一册宋版书都是艺术品,弥足珍贵,因此现代按页卖,且每页都在万元以上。其实早在明末崇祯年间,著名的刻书和藏书家毛晋,为搜求宋版书,就按页购宋版书了。他在藏书楼汲古阁门前悬挂征求启事谓:“有以宋椠本至者,门内主人计叶酬钱,每叶出二百……有以时下善本至者,别家出一千,主人出一千二百。”

宋代官刻书多在卷末镌校勘人衔名,私刻和坊刻本多在卷末镌刻书题记或牌记。由工于刻书前要请书法大家缮写上版,字体既美,校刻亦精,字体大都采颜、柳、欧阳笔法,其风格北宋质朴,南宋挺秀。所谓“纸坚刻软,字画如写”(明高濂《遵生八笺》)则是宋刻本的共同特色。

元刻本

元代初期刻书承南宋遗风,字体也接近,常把元刻本误为宋刻本,后流行赵体字。元浙本多由士大夫经手,流风所及,自然流行赵体,渐有颜体字,字瘦一些、圆劲一些,不像南宋建本字那样横细竖粗。元代俗文化发达,故刻本中多简体字和俗字,许多简体字跟现代一致。

官刻、家刻中较少,经史文集中较少,坊刻和话本类书中较多。元本墨色稍淡,刀法也显软弱无力。早期用纸,白麻纸、黄麻纸兼而有之,中期以后,则多用黄麻纸。元朝皇帝为蒙古族。人名汉字都是音译、无法避讳也不用避讳。元人礼制观念淡薄,查禁的也不严,元刻本中几乎没有讳字。

明刻本

明代刻书情况,大致可分三个时期:明初至正德一百余年间,刻书风格继承元代余韵,无论官刻私雕,概括起来讲,那就是“黑口、赵字、继元”。

嘉靖(1522—1566)至万历(1573—1620)时期,近百年间,由于前后七子文学复古运动的影响,反映在刻书风格上,一洗前期旧式版式、行款、字体,全面仿宋。这一时期所刻的书,除了司礼监刻一遵旧式少有变化外,其余无论官雕私刻,完全变为另外一种风格,即“白口、方字、仿宋”。颇有宋版遗风。

嘉靖六家文选字体

万历后期至崇祯(1628-1644)时期,刻书风气又一变,字形由方变长,字画横轻竖重,更显死板,讳字也较以前为严。

清刻本

清代刻本繁多,综而观之,大致有如下特点:清代刻本以康熙为界,其字体变化分作两个时期,康熙以前是明万历后的风格,字体长方,横细竖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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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师讳”,这是我们常说的一句话,以示我们对父亲对老师的尊重。这种避讳,在我国古代,要比今天严格得多。

在古代,对长辈不能直呼其名,对君王对尊者也要避讳。大家都知道的,为避秦始皇赢政的讳,把农历正月改为“端月”,或改正字的读音为平声。还有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讲的故事,有一个州官叫田登,为避他的“登”字,正月十五放灯夜,通告上一律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来历。为避讳,司马迁写的《史记》,像是错别字连篇,因其父名曰“谈”,所以凡是“谈”字,一律改成了“同”,“赵谈”

成了“赵同”,“李谈”成了“李同”。凡此种种,不胜枚举。这些也为我们后人研究考证古籍的写作或出版时,提供了一些依据。

对于帝王的讳,那更是高压线,能找字避掉的一律找字避掉,不能找字避掉的,写成缺胳膊少腿的错字,也要避掉。不然就是大逆不道,轻者免职流放,重则祸灭九族。清代吕留良触犯讳禁,死49年后,又被开棺戮尸,并且其子孙、亲戚、弟子广受牵连,无一幸免。

《礼记·内则》云:“凡名字,不以日月,不以国。不以隐疾,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这是避讳的理论根据。所以,我国历朝历代,特别是对于长辈名字的避讳,还是得到老百姓认知认可的。大家都熟悉的《打金枝》,唐朝驸马爷郭暧打妻子升平公主的原因,就是升平公主在吵架时直呼了郭暧父亲郭子仪的名讳,不尊重郭子仪。这不但在那时是大逆不道的,在当今社会也是没礼貌没教养的,所以郭暧才冒着杀头甚至灭族的危险教训了升平公主。如果我们当今没大没小,对长辈对尊者直呼其名,那将成何体统啊。

辨识、鉴定中国古籍以确定其刻印或抄写的年代、版本源流以及其价值的工作。它是古籍整理中的一项重要的学术研究工作。中国古籍历代流传,数量极大,门类繁多,同一种书经多次翻刻、传抄,版本繁杂,舛讹丛生,给后世利用和学术研究造成重重困难,因而古籍版本鉴别就成为不可或缺的基础研究工作。从事古籍版本鉴别需要具备广博的文史知识和版本学、目录学知识以及长期的实践经验。

  刻本书的鉴定依据字体刀法是决定版刻时代的主要依据。汉字是方块字,不同时代写字用的笔和写法有所演变,刻工的操作方法与技术水平也随时代有所发展,在字体结构等方面形成时代特点与差异。除时代特征外,刻版印刷发展的地区还形成独有的地方风格。从事鉴定工作,必须熟悉各时期、不同地方的刀法特色,掌握常人不易觉察的字体同异要领,从而得出判定。

  牌记为刻书标识。一般在书的卷尾,也有在序或目录之后的,文字有详有略,主要标明刻版年月及出版者。宋元以后多出现于坊刻本。元、明、清三代的私家、官府、书坊刻本使用较多,形成明显可资查考的依据。但有些影刻、翻刻本也把原书牌记摹刻下来,所以要参照其他特征加以辨析。

  序跋古籍大都有序跋。其内容多为阐扬本书著述的优长,记述刻、抄的经过和年代等等。鉴定者可从序跋正文及署款判定该书版本年代及真伪、讹托,从而成为鉴定古籍的依据之一,但须留意一书多刻时照刻底本的序跋以及抽撤刻书时的序跋的情况。

  刻工宋、金、元、明、清的刻本,常在书中镌有刻版者的姓名。有的一部书的刻工多达数十人。刻工历来受版本学家重视,从刻工姓名可了解版刻时代与地区,是最直接的依据。但明、清一些影宋刻本,也把原刻本刻工摹刻下来,容易造成误认;同一刻工刻的书也有年代的不同。因此还须结合其他旁证以作出准确判断。

  避讳封建社会用字最讲避讳,有避帝王讳,有避家讳或尊者讳。元代不讲究避讳,宋代及清代康熙、雍正以后避讳较严格。后世版本学家常以避讳字作为判定古籍大致时代的依据。但应注意翻刻、影刻本保留原书避讳字的情形。

  行款版式由于刻书时代不同,书的行款版式变异较为鲜明,虽有交错、例外,但有基本规律可循,例如宋版书的书口(版心)多为“白口”,而元版及明前期版本多用“黑口”。对行款版式的鉴定历来被视为重要依据之一(见雕版印刷文献、中国古籍形制)。

  纸张关于印本和写本书的用纸,前人没有系统的调查研究资料可供参考,很多纸不知其名称,而文献中提到的纸又难以与实物相联系,鉴定时所能根据的仅是纸质的精细厚薄,颜色的黄、白或灰以及帘纹宽狭而已。宋代有的浙刻本用白麻纸,纸质较匀净,有韧性;四川刻本也用白麻纸,有些纸质较粗,甚至有透空小孔。南宋初期福建印书所用竹纸,质地细润,纸色较白,但以后多用**竹纸,因而从宋、元到明代,黄纸成为福建印本的特征。明代以棉纸为贵,棉纸有厚薄之不同,纸质细润,白棉纸印书成为明代特色。明末出现了开化纸,纸质细白匀净,清代以开化纸印书最名贵,连史纸、竹纸应用亦多。宋以后,还有用公文纸(公牍纸)和其他册子、信札等旧纸的背面印书的,这些公文纸如载有年月也可借以推断印本的大致时代。总之,书籍的用纸是识别版本的一项依据,但要多作比较,因为有的书刻印于宋代,后世仍可用其书版再印,而区别初印本和后印本,只能从纸张来判别了。

  抄本和稿本的鉴定印刷术发明以前,古籍都靠抄写流传。印刷术发明以后,甚至在雕版印刷普及以后,抄写本仍在中国传世古籍中占很大比重。历代流传的抄本,数量可观,质量也参差不齐。抄本之外,藏书家的手写本及学者的稿本更是古籍中的珍品。因此对抄本和稿本的鉴定十分重要。其鉴定方法,首先要从书写字体的一般时代特征入手,与鉴定刻本之刀法道理相同。有不少抄本标识较为明显,很多藏书家传抄的书都用印有专用格式的纸供抄写。如明代祁承家抄本在版心下镌有 “澹生堂抄本”字样;毛晋家抄书有一种黑格纸,版心下镌有“毛氏正本汲古阁藏”字样;清初曹溶家抄本所用纸的版心镌字为“李曹氏倦圃藏书”,等等。这些标识是鉴定的重要依据。此外,个人书法的风格、书中的避讳字、作者的时代等等,都是抄本和稿本鉴定的依据。

  有助于鉴定的其他旁证印章古籍上盖有某人的藏书章,说明该书曾为某人所藏。流传久远的,藏印随之增多,可从中看出文献收藏的源流。著名藏书家大多有书目传世,由藏书章对照其藏书目录有助于考核一书的版本。但藏印有真伪之别,有条件时,可将真伪藏印比较对照,细察印章篆法和印泥色泽,加以辨别。

  批校题跋古籍常经前人批校题跋。题跋中常包含目录学、版本学资料,对古籍鉴定有一定帮助。对待批校题跋应加分析,要以其本身质量、出自何人手笔,以及内容、字体来确定其可信程度,辨别其真伪。

  文献资料各种文献资料中有很多关于版刻的记载。一些书目、笔记中常有记述文献著述、流传情况。一些地方志中的艺文志收有当地的刻书目录。有些著述,如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十一,有<元刊本资治通鉴音注跋>一文,就曾辨明元刊本胡三省<资治通鉴音注>一书中虽有王磬序,但并非元兴文署刻本。这些都是有益的旁证。

  古籍版本的真伪前人有关于伪书之说,是指某一种书假托为古人著作,不属版本鉴别的范围(见中国古籍辨伪)。当古籍作为商品买卖后,一些人为了牟利,通过种种手段,或把原书时代提早,或以残本充作全本,以提高书的价值。明代就已出现冒称宋版的情况。在鉴别古籍版本时,应时时注意作伪现象。作伪常见的手法有两种:一是利用明清以来的影宋刻本或质量较好的刻本,去掉原书的序跋牌记,以充宋刻。如明嘉靖四年王延喆刻本《史记》,是照宋本翻刻的。书中多处有王氏刻书牌记,多镌于某一卷之末。去掉牌记不易察觉,常被充作宋刻。再如清康熙刻本《通志堂经解》中《经典释文》及某些宋人解经之作,也被人冒充宋本,高价出售。二是在原书上加工作伪,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手法:①剜改原书版面,补刻另一书名。②剜改原书牌记,充作早期刻本。③剜改原书的目录和卷次,或去掉目录,以残本充全本。④假作牌记。⑤染纸。

1、孙嘉淦伪奏稿案。乾隆十五年,社会上流传所谓孙嘉淦伪奏稿。孙曾官至工部尚书,生性耿直,敢于犯颜直奏,因此社会上有人冒其名写奏稿,指斥乾隆“五不解十大过”(据后来所传,说奏稿的主要内容是批评他南巡扰民,奢侈浪费和赏罚不公等)。乾隆大怒,说这“全属虚捏”,他下令各省督抚、各级官员严查伪稿的炮制者和传播者。至同年十一月,仅四川一省就逮捕了嫌疑犯280多人。山东曾发现伪奏稿,山东巡抚以为“无庸深究”,被乾隆革职查办;御史书成上疏委婉提出劝阻,说此案旷日持久,“株连终所难免,恳将人犯即行免释”,乾隆阅后大怒,连降二道谕旨申斥书成为“丧心病狂之言”,书成被革职服苦役,此后无人敢谏

在继续追查中,有挟仇诬告,有畏刑妄承,有株连扰累,总之弄得人心惶惶。乾隆十七年十二月,江西巡抚鄂容泰,奏报长淮千总卢鲁生父子传抄伪稿。逾月,军机大臣在刑讯诱供中又得知南昌守备刘时达父子同谋。乾隆十八年三月,卢鲁生被凌迟,刘时达等俱定秋后斩决,家属照例连坐。办案不力的大员如江西巡抚、按察使、知府等俱被革职拿问,连两江总督、漕运总督也被牵连问罪。

其实此案疑点很多,卢的供词前后矛盾,他说伪稿是刘所供,但二人并未对质,又无其他证据,只是负责此案的官员怕担当“查处不力”的罪名,就仓促判决定案了。

乾隆虽未加罪孙嘉淦,但孙吓得心惊肉跳,面对身边哭泣的妻儿,自悔以前不该耿直敢奏,致使别人冒己名写伪奏稿。乾隆十八年,孙因惊惧而死。在文字狱的腥风血雨中,正气傲首俱丧,以后敢于直言的就更少了

胡中藻《坚磨生诗抄》案。胡中藻,进士出身,曾任翰林院学士及广西学政等职,乾隆十八年,有人将胡所著《坚磨生诗抄》送乾隆处告密,说《诗抄》中有“一世无日月”、“一把心肠论浊清”等句,乾隆大怒,认为这是“悖逆诋讪怨望之词”,日月合写为明字,是胡有意恢复明朝,指斥胡诗:“加浊字放在国号(清)之前,是何心肝?”胡诗中还有“穆王车驾走不停”之句,乾隆又认为是胡讽刺他多次南巡,等等,据此推理,胡的整部诗抄就成为有系统的反清的书

胡中藻案又引发鄂昌案。鄂昌,满族人,是已故大臣鄂尔泰的侄子,历任广西及甘肃巡抚。因胡曾任广西学政,二人诗文唱和,这在当时是常有的事,乾隆因鄂昌没有及时举报胡中藻而大怒,搜查鄂家,发现鄂的诗《塞上吟》中,称蒙古人为“胡儿”。乾隆批示:满蒙本属一体,称蒙古人为胡儿,“此与自加诋毁何异?非忘本而何?”定案是:胡中藻斩首,鄂昌赐自尽,鄂尔泰的神位也被抬出贤良祠。乾隆又传谕八旗,应保持满族人骑射尚武传统,不得沾染汉人诗词习俗,玩物丧志,云云。

3、王锡候《字贯》案。王锡候,江西新昌(今宜丰)人,中举后九次会试都落榜,从此他心灰意冷,专心著述,他深感《康熙字典》查检、识证都不容易,于是用数年的功夫,编了一部《字贯》,于乾隆四十年刊成后,被仇家王泷南告发,说他删改《康熙字典》,贬毁圣祖。乾隆一看,该书的《提要·凡例》中有一则教人怎样避讳,即凡有康熙帝名玄烨、雍正帝名胤�、乾隆帝名弘�等字样时应如何改写以避讳。王锡候所教的方法是完全按官方规定,都用了缺笔处理,以示敬避。可是乾隆还认为该书没有按更严格的避讳方法(如“弘�”二字应写成“上一字从弓、从厶,下一字从�从日”等),于是勃然大怒,认为此实“大逆不道”,“罪不容诛”。王被斩立决,家属按例受株连。江西巡抚满人海成,当初在接到王泷南控告后,立即上报,拟革除王锡候的功名。乾隆认为海成判的太轻,“有眼无珠”,被革职治罪。这个满洲大吏,以前因查缴出禁书8000多册,曾受到乾隆嘉奖,如今一着不慎,便沦为阶下囚。从此以后各省督抚大员及各级官员,遇到这类案件就更加刻意苛求,吹毛求疵,在拟具处理意见时,就宁严勿宽,宁枉勿纵,以免被皇帝加罪

4、徐述夔的《一柱楼诗集》案。徐为江苏东台县举人,生于康熙中叶,约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生前曾著有《一柱楼诗集》,死后十多年,即乾隆四十三年却被仇家蔡嘉树告发,子孙因而获罪。该诗集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与“胡儿”谐音)搁半边”;“清风不识字,何须乱翻书?”等句都被乾隆认为是“叛逆之词”,说“壶儿”是讽刺满人;“清风”一句是指满人没文化。诗集中还有两句,“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明朝”二字本是指明天早晨,意思非常清楚,而乾隆偏说是指“明代”,因此这两句便被说成是怀念明朝。最后判决:徐及其子已死,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徐的两个孙子虽携书自首,但仍以收藏“逆诗”罪论斩。最冤枉的是其族人徐首发和徐成濯兄弟,因二人名字合成是“首发成濯”四个字,乾隆根据《孟子》“牛山之木,若彼濯濯,草木凋零也”,遂认为此二人的名字是诋毁本朝剃发之制,以大逆不道之罪处死。

此前,江苏省布政使陶易曾接到蔡嘉树的告发,陶认为蔡是挟嫌倾陷,令其幕友陆琰批文将此案交扬州府查办。案发后,乾隆对如此处理震怒异常,陶被押解出京,被判斩监候,不久瘐死狱中。陆琰完全是办理上级交的公文,但也被判斩监候,秋后处决。曾为徐的诗文作序的、被认为办案不力的俱被杖一百,或革职或流放。

5、石卓槐,湖北黄梅县监生,在其所著《芥圃诗抄》中,有“大道目以没,谁与相维持”等句。经仇家告发,乾隆批道:“

6、乾隆四十六年,湖北孝感县生员程明湮在读《后汉书·赵壹传》中的五言诗“文籍虽满腹,不如一囊钱”句后批道:“古今同慨”四字,被仇家告发为以古讽今,判斩立决。

7、山东省寿光县民魏塾读史时,对一千多年前晋代大夫江统写的《徙戎论》作了一些批注。《徙戎论》针对晋朝时原居住西北的羌、氐族人逐渐迁入中原居住的情况,建议把他们迁徙回原处,以使“戎晋不杂,各得其所”。此议未被晋政权采纳。魏塾对此加批注,说那时“在朝诸官俱是驽才猪眼,不用江统之论,遂酿成五胡之灾”。经人告发,乾隆认为五胡、戎狄等都是影射清朝,魏塾因此被判斩立决。

8、江西省德兴县祝庭诤为教儿孙识字并学点历史知识,手写成一本《续三字经》,经人告发,官府查抄,发现该书“于帝王兴废,尤且大加诽谤”,如写元朝有这样几句:“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被乾隆认为是影射清朝,“明系隐寓诋清”,结果已故的祝庭诤被开棺戮尸,其子及16岁以上的孙辈均被斩立决。

9、乾隆四十四年,安徽和州的戴世道被人告发其已故的曾祖父戴移孝所著《碧落后人诗集》和已故的祖父戴昆所著《约亭遗诗》中有“悖逆”句,如“长明宁易得”、“短发支长恨”、“且去从人卜太平”等句。被乾隆认为怀念明朝,咒骂本朝强迫剃发,“卜太平”一句被认为是“暗指今日不太平,不然何用卜乎”?就这样,戴移孝、戴昆虽死去数十年,仍被开棺戮尸,戴世道受祖先之累,被斩立决,其子侄多人亦被斩监候。

10、清初浙江仁和县人卓长龄亦因诗中有“可知草莽偷垂泪,尽是诗书未死心”等句。被人告发,乾隆判为逆诗,乾隆四十七年卓及其子虽已死多年,仍被开棺戮尸,其孙卓天柱等被斩立决。

11、乾隆二十一年,江苏大灾,庄稼歉收,米价暴涨,灾民无以为生,而贪官污吏只顾自己享乐,置灾民于不顾。常熟人朱思藻十分气愤,乃将《四书》凑集成文,题为《吊时语》,抨击贪官。乾隆认为这是“侮圣非法,实乃莠民”,朱被杀,凡看过《吊时语》而未告发的也被严惩

背弃即位之初的诺言

雍正在位13年,制造了查嗣庭等十多起文字冤狱。乾隆可能是为了记取历史教训,在他即位初年,颇表现了某些开明。大学士鄂尔泰曾奏请回避御讳。乾隆说:“避讳虽历代相沿,而实文字末节,无关大义也。”他宣布:“嗣后凡遇朕御名之处,不必讳。”如遇“弘�”二字,“上一字着少写一点,下一字将中间禾字,书为木字,即有避讳之意矣”。

乾隆还曾说,“(朕)自幼读书宫中,从未与闻外事,耳目未及之处甚多”,要求群臣“各抒己见,深筹国计民生要务,详酌人心风俗之攸宜,毋欺毋隐”,“即朕之谕旨,倘有错误之处,亦当据实直陈,不可随声附和。如此则君臣之间,开诚布公,尽去瞻顾之陋习,而庶政之不能就绪者鲜矣”。作为一个封建皇帝,能认识到这一点,并能向群臣公布,真是不容易的。

乾隆元年,监察御史曹一士曾上《请宽妖言禁诬告疏》,指出康熙、雍正时期文字狱的弊病:“比年以来,小人不识两朝所以诛殛大憝之故,往往挟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讦诗文,指摘字句,有司见事生风,多方穷鞫,或致波累师生,株连亲故,破家亡命,甚可悯也。臣愚以为,井田封建,不过迂儒之常谈,不可以为生今反古;述怀咏史,不过时人之习态,不可以为援古刺今;即有序跋偶违纪年,亦或草茅一时失检,非必果怀悖逆,敢于明布篇章,若以此类悉皆比附妖言,罪当不赦,将使天下告讦不休,士子以文为戒!殊非国家义以正法,仁以包蒙之意也。”

曹御史冒犯陈言,对清王朝康、雍两代的文字狱造成的祸害条分缕析,切中时弊。也可能受曹御史此奏疏影响,在此后的十多年间,文字狱较少见,但在乾隆十五年以后,即孙嘉淦伪奏稿以后,他就背弃了自己的诺言,不只不许臣民“据实直陈”他的“错误之处”,而且对臣民的诗文吹毛求疵,断章取义,随意附加“影射讥讽”等罪名,杀人无数。乾隆言行矛盾,于此可见。

一般认为,乾隆四十七年以后,文网稍宽,对下面官员或因邀功或因畏罚而送上来的文字狱案,乾隆有时批示:“朕凡事不为己甚,岂于文字反过于推求?”“毋庸深究”等。也有人侥幸逃过此难的。

但纵观清史,康熙、雍正、乾隆相比,在制造文字狱上,应说以乾隆为最甚。

按《大清律例》规定:“凡谋反及大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男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男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姐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还有史料说:罪人家的十五岁以下男幼童可免死,但在给付功臣之家为奴之前,俱应先予阉割,十分残忍。上述许多以“悖逆”罪判决的文字狱,大都是按此处理。御史汤先甲曾上奏折,建议:凡收藏野史之类的案件,不宜视为大逆而过分诛求,结果被乾隆严加申斥,将原奏折掷还。自后无人敢再提。

乾隆更一再下令各省督抚大员和各级官吏,搜查禁书。对于有积极表现的,就奖励升官;对于不积极的,就予以申斥治罪。因此各级官员都战战兢兢,到处搜查禁书,翻箱倒柜,弄得各州县乡里骚然。官员们在处理案犯时也就无限上纲,宁枉勿纵,而何谓“悖逆”,何谓“禁书”,又没有个标准,所以奸人就可以乱加解释,挟嫌诬告,或因敲诈不遂而告发。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势必产生一批文化鹰犬,如浙江巡抚觉罗永德在乾隆三十三年向皇帝密报:“为查获行踪妄僻,诗句牢骚可疑之犯……臣谆饬各属,不论穷乡僻壤,庵堂歇店细加盘诘。”官府尚且如此,一些无耻文人更为虎作伥,用各种卑鄙手段获取告密材料,以为自己升官发财进身之阶。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说:“文字狱频兴,学者渐惴惴不自保,凡学术之触时讳者,不敢相讲习。”鲁迅也说:“为了文字狱,使士子不敢治史,尤不敢言近代事。”

在这种文化专制恐怖主义之下,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不得不声明,此书大旨言情,不敢干涉朝廷,都是些“贾雨(假语)村言,甄士(真事)隐去”,其良苦的用心都是为了躲过残酷的森严文网。当时的士人绝大多数也终日战战兢兢,提心吊胆过日子,更不敢言创新和改革,只能谨守“祖宗之法”,终日揣摩上意,歌功颂德,唯唯诺诺。

大清建国以来,对中原民族不但在军事上予以残酷杀戮,而且在经济上大肆掠夺破坏,尤有远见的是大量炮制文字狱,大搞文化压迫。早在清军入关不久,清廷就开始了对中华文化的压迫摧残。顺治二年(1645年),江阴人黄毓祺被告发写有诗句“纵使逆天成底事,倒行日暮不知还”,被指为反清复明,抄家灭门戮尸,儿女发配给旗人为奴。顺治四年(1647年),广东和尚释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以私撰逆书的罪名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是目无“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清廷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这就是最早的言论审查专制。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至于乾隆年间修的《四库全书》,就更是搞的彻底,全国图书都要进献检查,不仅不利于满清的文献被禁毁,连前人涉及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的文字都要进行篡改。查缴禁书竟达三千多种,十五万多部,总共焚毁的图书超过七十万部,禁毁书籍与四库所收书籍一样多。“初下诏时,切齿于明季野史。其后,四库馆议,维宋人言辽金元,明人言元,其议论偏谬尤甚者,一切拟毁,……隆庆以后,至于晚明,将相献臣所著,靡有孑遗矣”。明清之际,黄道周、张煌言、袁继咸、钱肃乐、顾炎武、黄宗羲、孙奇逢诸人的著作,均干例禁。后来稍稍放宽,有些人的著作,只要“改易违碍字句,无庸销毁”。但对钱谦益、吕留良、屈大均、金堡以及戴名世、王锡侯、尹嘉铨诸人的作品,查禁特别严厉。乾隆时被销毁的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吴晗说过“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连宋应星的科技著作《天工开物》也因为有碍于愚民而禁毁,文字狱如此之彻底,一篇吴三桂的“反满檄文”,一本《扬州十日记》,一本《嘉定屠城记略》,竟在中华本土湮灭二百多年,二百多年后才从日本找出来!中华历史上的民族政权交替时代有过,但从来没有一个像满清统治者这样,彻底摧毁中华的衣冠、服饰,彻底绞杀中华的民族意识,从精神上到肉体上彻底把中华弄成完全顺服的走狗!满清统治者非惟酷毒暴虐、戾于刑狱;所“汉化”深者:工于心术而极力摧残中华,尤其中华士人之民族意识!较之前代的外族统治者,更加阴险、卑劣、刻毒!难怪鲁迅先生说:“对我最初的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的头,这才种定了的,到我们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了血史。”

四库全书》所收古籍许多经过篡改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与清代统治者利益相关的明朝人的文学和历史作品遭到大力剿灭,而且殃及北宋南宋。《四库全书》的编纂者对于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民族战斗精神的作品尽量摒弃和抽毁,对于不能不收录的名家名作则大肆篡改。如岳飞《满江红》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胡虏”、“匈奴”在清代是犯忌的。于是《四库全书》馆臣把它改为“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张孝祥名作《六州歌头·长淮望断》描写北方孔子家乡被金人占领:“洙泗上,弦歌地,亦膻腥。”“膻腥”犯忌,改作“凋零”。陈亮的《水调歌头·不见南师久》词云:“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于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耻臣戎”犯忌,改作“挽雕弓”。还有更荒谬的,辛弃疾的《永遇乐·千古江山》中的“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被改作“人道宋主曾住”。“寄奴”是南朝宋开国皇帝刘裕的小名,“宋主”可以说是他的尊称。这两句的格律也应作“仄平”,两个字的音也都是“仄平”,改为“宋主”并不涉及音律问题;“寄奴”二字也与清朝犯忌的“胡”、“戎”、“夷”、“虏”等了无关涉。那么为什么还要改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用小名称呼帝王,做惯了奴才的《四库全书》馆臣看到就感到别扭,因此即使没有“违碍”之处也要改。这是多么自觉的奴才态度!难怪鲁迅说《四库全书》不仅藏在内廷,而且“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作者里面,也曾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病后杂谈之余》)。至于那些奴才走狗们说什么根据《高宗实录》(这又是一部可以唬人的著作),这个《四库全书》是乾隆帝亲校(够他校一辈子的),纪晓岚亲自三校。这除了给出版界、学术界增添些笑料还能说明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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