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图书馆侧重于哪方面图书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锦州市太和区图书馆侧重于哪方面图书,第1张

古籍。锦州市太和区图书馆拥有传统线装书5万余册,在辽西地区堪称宏富,包括汉文古籍、善本古籍、民国时期线装书、新影印线装书,可见侧重于古籍。全国古籍普查后,经省图书馆审校实际提交的汉文古籍近1万余册,占到锦州市太和区图书馆总藏书的五分之一。锦州市图书馆所藏古籍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通古籍,亦有版本珍稀、内容珍贵的善本古籍,馆藏善本古籍为54部,692册。馆藏最早的书是元刻本《资治通鉴》,仅存一册,可堪镇馆之宝。

朝鲜半岛方面的记载中找不到与王仁对应的人物,有关王仁的记述只存在于日本方的古事记,日本书纪,和续日本纪这三本书。三书的记载各如下: 根据《古事记》王仁是由百济进贡给日本的贤者。

文:“百济国 若有贤人者贡上 故 受命以贡上人名 和迩吉师 即论语十卷 千字文一卷 并十一卷付是人即贡进(此和迩吉师者、文首等祖)

译:(应神天皇)命令百济国:“如百济有贤人,立即贡上。”而(百济)所进贡之贤人,其名叫“和迩吉师”。又附论语十卷、千字文一卷共计十一卷一并献上。 根据日本书纪,王仁受学者阿直岐之荐,从应神天皇之邀而舶来,是为归化日本之学者。

据《古事记》王仁献《论语》、《千字文》与日本,儒教与汉字亦被认为是借此传至日本。(注意:日本书纪并没有宣称王仁带进《论语》、《千字文》,这是依照‘古事记’所补充的。盖因‘日本书纪’编纂者考察现行之千字文尚未成立,遂删之。)然而,千字文在王仁来日之时尚未定稿,(按,今传千字文为六世纪梁朝人周兴嗣所作。而王仁索引入之千字文者,当为三世纪魏学者所作,今已被六世纪所作者取代。或著,只是一般的习字书籍,而讹传为千字文。)是以借此记述认定王仁是否实际存在亦有疑虑。有一种说法是,当时的多名归化学者的事迹在日本书纪及古事记编写时被归到同一人身上(有人说王仁原型是百济汉人王辰尔或王宇志)。 根据续日本纪,左面大史、正六位上的文忌寸最弟,武生真象以王仁子孙的身份上奏桓武天皇,表示其祖先王仁乃刘邦的后裔(本出自山东琅琊)。因而王仁是出身自汉末避乱乐浪郡,之后前往百济的汉人(到百济才改姓王姓)。若此记述为真,王仁可能是313年的乐浪郡灭亡时亡命至百济的乐浪王氏的一员(王氏是乐浪大姓)。他在日本的后人是西文氏,管文字与文书起草,他与另一学者王辰尔有关。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2392部)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个)名单,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和利用好珍贵文献典籍,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以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为契机,加强科学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中华民族珍贵的文献典籍永泽后世。

本批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10部古籍,包括3部汉文古籍和7部藏文古籍,分属西北民族大学图书馆(汉文1部藏文7部)、敦煌研究院(汉文1部)和甘肃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汉文1部)。

我省本批入选的3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分别为西北师范大学图书馆、西北民族大学图书馆和张掖市甘州区博物馆,加上此前入选的甘肃省图书馆(第一批)、兰州大学图书馆(第二批)、拉卜楞寺藏经楼(第二批)和天水市图书馆(第三批),全省已有7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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