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文献是什么?(作为名词解释来回答的话)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简帛文献是什么?(作为名词解释来回答的话),第1张

简帛是简帛文献的载体,而且理论上讲商周时期就已经有简帛文献,最早实物发现在战国,现在发现的主要是战国秦汉以及魏晋简,下限一般到东晋末年桓玄废除简牍,简帛文献就是以简帛为载体的历史文献,包含了古籍、文书等当时社会各方面的内容

词目 三坟五典

发音 sān fén wǔ diǎn

释义 相传为我国最早的古籍。

出处 《左传·昭公十二年》:“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三坟五典几人知 继承中华文明,要从源头抓起

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要从一点一滴做起

人类发明使用文字的历史,或许可以追溯到10000年前,这与我们如何判断什么样的符号属于文字的标准有关,当然也与考古发掘工作的进展有关,而且也与古文字信息载体的耐久性有关。事实上,人类文明是一种存在的过程,而记录这种过程的信息及其载体,也是多种多样的。

一般来说,人类文明的信息记录,包括主观记录和客观记录两大部分。所谓主观记录,是指人类用符号记录自己的生存信息,用实物保留自己的生存信息。所谓客观记录,就是人类无意间留下的生存信息,例如遗弃的石器、用火的痕迹、吃剩的兽骨,以及由于人类的生存而对自然环境及其生物的物种结构所造成的可以察觉的变化。

对于中国来说,在先夏时期(4200年前至10000年前)就已经出现了相当多的文字符号或类似文字的图画、图案、符号。不过,我们今天通常只能够在陶器、骨器、玉器、青铜器、岩石等耐久性的载体上,看到这些文明信息的符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古代先民不曾在其它载体上留下过文明信息符号,因为许多不耐久的载体可能已经消失了。例如,远古神话传说就是一种人类早期记录信息的载体,在中国的远古神话传说中就记有伏羲时代创造的复杂符号体系(八卦符号),黄帝时代创造出完整的文字体系(苍颉造字)。

在中华民族的记忆中,先夏时期中国有四部非常著名的著作,它们分别被称为《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左传。昭公十二年》记有楚灵王称赞左史倚相:“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也就是说,在公元前530年,楚国的左史倚相就以能够读懂上古名著而闻名于朝,遗憾的是《左传》没有说明这些上古名著的内容和形式。

据说是孔子撰写的《尚书序》则称:“伏牺(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尧)、虞(舜)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至于夏、商、周之书,虽设教不伦,雅诰奥义,其归一揆,是故历代宝之,以为大训。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

问题是,为什么三皇时代的书称为“坟”、五帝时代的书称为“典”、伏羲时代的书称为“索”、帝禹时代的书称为“丘”?《尚书序》的回答是“坟”有大的意思,“典”有常的意思,“索”有求的意思,“丘”有聚的意思。显然,这是从上述用字的含义上来解释的,并没有涉及这些远古典籍所使用的载体是什么材质。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笔者都不假思索地接受了《尚书序》的说法,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去追究这种说法是否合理,更不用说去探讨是否还有其它的解释了。然而,随着对符号学的深入思考(参阅笔者所著《符号之谜》一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特别是1997年以来对《山海经》的考证,以及对帝禹时代绘制《山海图》可能采用的信息载体的思索(目的是在今天重新绘制山海经艺术地理复原图,这项工作已完成,包括42平方米的《帝禹山河图》),笔者开始意识到“坟”、 “典”、“索”、“丘”可能是指不同的图书符号载体。

众所周知,“坟”的正体字由土和贲构成,异体字由土和文构成。根据《辞海》,它有多种含义:墓,土之高者,水涯,大,顺貌,土松而起貌,书籍的一种。因此,《尚书序》将《三坟》的坟字解释为大,颇为勉强。在笔者看来,《三坟》里的“坟”字,其实是指当时的图书载体和文字载体是用土制成的,它可能是一种类似两河流域的泥版,也可能是陶版(包括陶制器皿)。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土也包括石头,因此《三坟》之书,也可能采用石板载体。事实上,人类很早就在泥土上和石头上作画写字了,例如,直接在泥地上刻画(中国文字的发明,就曾受到鸟兽足迹的启发),在洞穴上和岩石上作画,在卵石上写字(这种有字的石头,被称为会说话的石头),而古希腊人所说的象形文字的本意是指埃及人刻在石头上的圣字,摩西在西奈山从上帝那里获得的《十戒》,也是刻写在石板上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汉字的坟,也可以解释为有文字的泥版。

“典”字的含义有:常规,法典,典章,主其事也,质物(典当),姓(太昊娶少典氏),典籍(原特指五帝之书,我们今天知道其内容的只有尧典和舜典)。那么,这种被称为“典”的书,到底是一种什么模样呢?这就要从典字的象形来追溯了。在汉字里,典、共、供、具、兵、其、六等字,以及冀、黄、翼和异的原形正体字,都有一种共同的符号,即一横下面加两个支撑状的点,这种符号的象形含义乃是一个陈列架或陈列物品的有腿的桌几;当然,这不是普通的桌几,而是用于陈列重要物品的器具,通常都用于重大仪式或宗教巫术仪式上。

因此,“典”的原义是指一种陈列或安置在桌几上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书,它的作用相当于公告牌、公约板、神谕碑、法规文书和行为规范告示。它可能是从契约演化来的,即把小巧的便于收藏的契约大型化、公开化、庄严化,其材质可以是木板、竹板、石板,也可能是皮革、丝帛(附着在硬质材料上)。典这种文书的发明者,应当就是少典氏部落。典的进一步演化就是册,史载殷先人“有典有册”,册就是后来的竹简或木简,它们是由典的不断小型化、轻便化、折叠化、卷曲化而形成的。

“索”字的含义有:大绳,绞,法,独,尽,搜求,牵引,愿欲,须要,涕流貌。但是,索作为一种文书或信息载体,应当是指结绳纪事符号体系,或许还包括以丝帛或其它编织物为载体的文书(在丝帛上写字绘画,或者编织出能够传递信息的图案符号)。事实上,中国人最先发明了养蚕和丝帛,因此也就有条件用丝帛作为信息载体;类似的例子是,由于中国制造出了又细又长又轻又结实的绳子,以及又轻又薄又结实的丝绸和纸,因此中国人才能率先发明风筝。从这个角度来说,八卦原名八索,也就顺理成章了。所谓《八索》就是丝帛文书,它源于结绳纪事和结绳占卜(卦的字形含义原指测时,结绳符号的功能之一也是计时);这就是《尚书序》称“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的由来。

“丘”字的含义有:阜,山,土之高者(或曰,四方高,中央低为丘),墟,大冢,墓,空,大,聚,区域(四邑为丘)。从字形来说,丘指有平缓坡度的地形地貌。问题是,兵字为什么也要用丘字符呢?其实,兵字实际上是斤和陈列桌几的合形,即把“斤”这种兵器(斤就是斧,具有斜面形状)陈列在桌几上,相传这是由蚩尤最先发明的,所谓“蚩尤作兵”即蚩尤部落最先把兵器作为神器来供奉。

那么,《九丘》这部书,为什么偏偏要选择用丘字来形容或指称呢?《尚书序》取其“聚”的含义,应当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并不完全。这是因为,丘还有山川的意思、区域的意思、庞大的意思、空墟的意思和大冢(通常都有丰富的随葬品)的意思。有趣的是,上述含义综合起来,很像是一种模拟的实物地图,即在不同模拟区域上有着象征该地理方位的物产,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在社稷坛的五色土上陈列着相应方位的物产。更深一层地说,“丘”字在《九丘》中的使用,还表示中央的统治权力遍布天下东西南北中的所有区域。

有鉴于此,《尚书序》所谓“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实际上正是《山海经。五藏山经》的另一种说法,或者是《五藏山经》的另一种版本。根据笔者对《山海经》二十余年的研究,认识到《山海经》一书系由帝禹时代《五藏山经》、夏代《海外四经》、商代《大荒四经》、周代《海内五经》合辑而成,时在春秋末年,编辑改写者为公元前516年追随王子朝携周室典籍奔楚的原周王室图书档案馆的学者或其后裔。而且《五藏山经》具有地理实测和国土资源考察基础,其地理方位基本可寻,其地形地貌基本符合4200年前的中国景观,实乃中华文明与文化第一历史宝典,亦为人类文明的共同文化遗产。

因此,《九丘》是一部实物地图地理书,它平铺在一处圣洁的地面上(不需要桌几或支架),有点象今天的模型沙盘,也可能是一幅巨画,画有五区九州的山川地貌和物产,以及那里的人文景观。或许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吧,1999年9月9日,笔者和夫人孙晓琴历时多年,终于创作完成42平方米的巨画《帝禹山河图》,将《五藏山经》所记载的东、西、南、北、中五个区域的447座山,以及河流258处、地望348处、矿物673处、植物525处、动物473处(其中许多神奇的动物都是由人装扮的)、人文活动场景95处等等内容全部绘出。为此,笔者曾欣然作诗曰:“功成洪水退,帝禹定九州,踏勘海内外,千古一图收。”大禹若有灵,当惊图复出矣!

综上所述,可知《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确实是中华民族最古老的典籍,继承中国传统文化,有必要从源头抓起,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有必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是为此文。

《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楚王赞扬左史倚说:

是良史也。于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什么是三坟五典,后世争论不休。东汉贾逵说,三坟即三王之书。马融说:三坟就是三气;阴阳始生天、地,人三气。张衡说:三坟就是三礼。礼为“大防”,坟也是“大防”。大防,就是今天说的根本原则、主要界限。马融的学生郑玄据《周礼》上说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认为三坟五典就是三皇五帝之书。但三皇是谁又众说纷纭。郑玄说是伏牺、女娲、神农,有人说是伏牺、燧人、神农,有人说是伏牺、祝融、神农,有人说是天皇,地皇,人皇。但天皇地皇人皇又是谁,也说不清楚。

也有人说:三坟指的是三皇,即伏羲氏、神农氏、黄帝的著作;典指的是五帝:少昊氏、颛顼氏、帝喾、尧、舜,记载五帝事迹的书,叫作五典。三坟五典是中国最古老的书,早已经失传了。坟的本义是指高大的土堆,不是说死人的坟头是坟。人死了埋在一个地方,要弄一个标记,防止以后再来扫墓找不到了,就在地上堆一个土堆,叫作坟头,但这并不是坟的本义。

布依族的古文字分为:方块型、拼音型、符号型三大类。

1、方块型古文字

2011年10月15日至17日,来自滇黔桂等省(区)100多名专家学者汇聚荔波,研究中国布依族古籍及古文抢救工作。

2007年至今,布依族研究学者通过在荔波布依族聚居地区调查,征集到布依族傩书古籍原件1000多册;研究发现,散存当地布依族经书、傩书手抄文字中有很多的古文字与已发现确认的古壮族文字相似;经国务院批准,荔波县选送的布依族傩书、经书《献酒备用》、《接书神庙》、《接魂大全》、《关煞向书注解》等10部布依文古籍先后入选第二、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还有6部古籍正在申报待批中。该县申报的《布依族古文字表》于2008年被国务院发文公布单列为第13项文种,名为“布依文”,2011年上半年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陈列了全国20多种文字,荔波布依族古文字名列其中。[1]截至目前,荔波布依族文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典籍名列全国之最。这样,荔波布依族古文字首次在国家级文化空间面世,布依族成为我国有自己传统文字的18个民族之一。“布依族中发现了几种古文字类型,主要用来作为占卜文字,记录《摩经》,创作民间文学作品等等。布依族古文字,除了流行于六盘水一带的‘波拉’文字属于拼音文字,产生比较晚以外,其他类型都与汉字有关,具有悠久的历史。”省布依学会副会长周国茂说。布依族古文字是布依族古籍的载体,它承载着布依族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过去虽然陆续发现和搜集了一批资料,一些学者也开展了一些研究,发表了一些成果,但从各地陆续发现布依族古文字资料的情况看,布依族古文字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搜集、整理、标音、释义和深入研究。

2、拼音型古拼音文字

21、CV型文字。

它是受伯格里苗文的启发而被创制出来,由声母和韵母两个部分组成。声母较大,韵母较小,声调通过将韵母标在声母顶端和右侧不同的位置上来表示。声母符号有35个,其中9个还无法确定音值;韵母符号26个,其中单字母符号11个,组合符号15个。CV型文字利用有限的符号记录大量的布依语的发音,具备了所有拼音文字所共有的优点,与“汉字”、“类汉字”(即方块布依字,笔者注)相比,它在记音方面更加准确.也更加便于学习和掌握。不过,作为一种民间自发使用的文字符号,它还存在很多缺点.可归纳为以下两条:一是声韵母的读音缺乏一定的稳定性。有些声母或韵母在相同条件下有多种读音,不同的声母或韵母在相同的条件下也可读同一个音;二是声调的表示法和读法也很混乱,文字声调的标法给书写带来了较大的麻烦,因为书写时的一点点失误都将会使人产生错误的理解。

22、外国传教士创制的拉丁字母文字。

1904年印行的布依语《圣经》

这种拼音古文字的创制缘于天主教在布依族地区的传播。清康熙四十三年(1714年),天主教传人贵州。当时,意大利耶稣会士都嘉禄兼任贵州首任代牧时,派遣法国遣使会士亚比亚立等到贵州考察而天主教正式传人布依族地区,则是在其传人贵州约90年以后,即1797年—1800年间。当时,传教士以省城贵阳为中心,以黔西南为重点,奔赴于古驿道两旁的布依山寨。为了让布依族信教群众更好地理解圣经“十诫”的基本要求,便于布依族群众熟悉道理,使基督深入人心,并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从而达到文化上的改观,西方神职人员使用拉丁字母创制了布依文字。

3、符号型布依文

在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新发乡花园村一带的布依族“布摩”当中,使用一种比较特殊的文字记录当地的“摩”经。这种文字比较独特,还夹杂少数象形字,还无法定性,暂且称为“其他文字符号”。贵州省博物馆保存的布依族宗教古籍《布依族白摩书》抄本所使用的文字也属于这一类型。 1、50年代的老拼音布依文

1956年11在贵阳市召开的布依族语言文字问题科学讨论会上,决定采取布依文和壮文联盟(布壮文字联盟)的方针,并通过了《布依文方案(草案)》,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以贵阳附近的龙里县羊场镇话(属布依语第二土语区)为标准语。该方案经原中央民委批准,自1957年开始在布依族地区试验推行。由于政治原因,推行工作于60年代中断。老布依文和老壮文十分接近。

2、新布依文新拉丁布依文的运用(4张)

1981年,参加《布依族简史》讨论会的布依文谚语代表认为布依族文字应根据布依语的实际情况制定,建议以布依族较为集中、语音较有代表性的望谟县复兴镇话(属布依语第一土语区)为基础,修改布依文方案,最后拟订了《布依文方案修改草案》,报贵州省民委审定。“修改草案”经贵州省民委审定后,自1982年开始在布依族地区试验推行。根据试验的反馈,贵州省民委于1985年3月21日至23日召开修改布依文方案的座谈会,拟订了《布依文方案(修订案)》。该方案一直沿用至今。现行的布依文和壮文有一定差别。

  1、古籍需要保护,但利用是对古籍最好的保护。古籍不能只是“束之高阁”与世隔绝,从故宫让更多馆藏走出库房,到古籍数字资源的免费阅览,这种变化的背后是技术之变,如今的文物保护技术、数字化技术让传统的保护手段有了很大的提升;与此同时,这种变化更是观念之变,图书馆、博物馆回归公益属性,让更多的免费资源惠及于民,这既符合公众期待,也是文化传承的职责所在。

 2、古籍是传统文化的载体,是知识的宝库。古籍文献中蕴藏着古人的智慧和经验,可供挖掘的内容十分丰富,我们如今很多问题都可以从典籍中寻根溯源,回到古籍寻找答案。

古籍,是指未采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制的书籍。图书在古代称作典籍,也叫文献,兼有文书、档案、书籍三重意义。随着时间的进展,将记事类文件加以编排,供人阅读,并达到传播知识经验的目的,便形成了一部图书,图书的内容日益增多,载体趋向多元,制作技术不断改进,为了方便阅读,产生了“简册”、“卷轴”、“册页”、“线装书”等不同的装帧样式。

“古”是相对于“今”而来的,未采 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制的书籍,皆可称之为古籍。

当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将文字刻写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记录知识、传播思想,图书才开始出现。在《中国古籍编撰史》中提出图书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构件:

1知识信息;

2著作方式;

3文字;

4物质载体;

5文字制作技术;

6装订形式。

中国古籍传统的分类法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四部下再细分为四十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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