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中的诗歌及特点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3收藏

《周易》中的诗歌及特点,第1张

易经》概述

中国儒家典籍,六经之一。原名《易》、《周易》,汉代人通称为《易经》。“易”字,一说为“简易”之义;另一说为“变易”之义,意为以揲蓍数目之变,推求问事之变,借以释疑。“易”前“周”字,一说指周代人的筮法;一说指周遍之易,即探求普遍的变易法则。汉代人所说的《周易》,包括经、传两部分,传是对经的解释。《易经》则指六十四卦的卦象、卦辞、爻辞而言。

《易经》成书于何时,作于何人,迄今无定论。《汉书·艺文志》提出“人更三圣”说,认为伏羲氏画八卦;周文王演为六十四卦,作卦辞和爻辞;孔子作传以解经。“五四”运动以后,史学界对传统说法提出怀疑,认为卦和爻辞中讲到周文王以后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足证《易经》成书非出于一时一人之手,因此出现了周初说、春秋中期说和战国说,所据不一。

《易经》的卦象指卦的图像,由阳爻“-”和阴爻“--”两种爻象,按每卦六画排列组合而成,共六十四种卦象。卦中六画的排列从下到上,用初、二、三、四、五、上表示位序,阳爻称九,阴爻称六,爻象共三百八十四。解说卦象的辞句称为卦辞,系于卦象之下,解说爻象的辞句称为爻辞。卦辞共六十四条,爻辞三百八十四条,加上乾卦“用九”,坤卦“用六”,总称为筮辞,共四百五十条。

六十四个卦象的排列顺序,现传有两种本子:一是通行的《周易》本,分上下经,上经始于乾卦,次为坤卦,下经终于未济卦;二是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本,首卦为乾,次卦为否,终于益卦。卦辞和爻辞的内容大致有三类;一是讲自然现象的变化,用来比拟人事;二是讲人事的得失;三是判断吉凶的辞句。据研究,卦、爻辞反映了奴隶制的社会生活。

《易经》虽属占卦书,但在其神秘的形式中蕴含着较深刻的理论思维和朴素的辩证观念。例如,它承认事物存在着对立面,六十四卦由三十二个对立卦组成,其卦的爻象和爻辞反映了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大人”和“小人”、吉和凶、得和失、益和损、泰和否、既济和未济等一系列对立统一的现象,它还承认对立事物的互相转化。从《易经》中可以看出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的萌芽,因而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战国后期,对《易经》的研究逐渐成为一种专门学问,一些系统阐释《易经》的文字陆续被收集起来,汇成《五传》。至汉代,经学兴起,其中关于《周易》经传的解释,称为易学。易学源远流长,历时2000余年,形成了许多流派,如象数学派、义理学派等。许多著名哲学家,依据《周易》经传提供的思想资料,建立起自己的哲学体系。

《易经》的版本,流传下来影响大的是三国魏王弼注本、唐孔颖达疏,亦称《周易正义》,收入《十三经注疏》中。宋朱熹撰《周易正义》,为宋代以后通行本。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周易》,抄写于汉文帝初年,与传世各家《易》本均不同,是现存《周易》中最早的别本。古今解易者影响较大和具有特色者有:唐朝李鼎祚《周易集解》、唐朝孔颖达《周易正义》、宋朝程颐《程氏易传》、宋朝朱熹《周易本义》、现代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和高亨《周易古经今注》。

儒家重要经典之一。一名《易》,又称《易经》,包括经和传两部分经本是占筮书,其基本因素为阳爻(―)、阴爻(),把三爻重叠起来, 构成八卦, 即乾,坤,震,艮,离,坎,兑、巽。八卦再重叠起来,构成六十四卦,如泰,否,每卦均有六爻。经包括六十四卦的卦象、卦名、卦辞、爻辞四部分。卦辞是解释全卦的含义,爻辞是解释每一爻的意义。《易经》分为上下两篇,上经从乾到离,凡三十卦;下经从咸到未济,凡三十四卦,熹平石经《周易》即如此划分,知汉以来传本未变。

周易是根据数的阴阳和随机性,推断事物凶吉的书

一般人看不懂,但也没有必要去钻研它我也曾经看过(老师推荐的),但是看了2遍还是不能领悟简直不知所云周易严格的说是一本主观唯物主义哲学书籍,它集天文、数学、兵法、治国方略、做人处世、道德修养和事物发展变化为一体,是一本锻炼人思维的好书。许多诺贝尔获奖者都是借助它成功的。我想当年的马克、恩克斯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前也看过它。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把周易的内容高度概括而已。

在古时,科学很落后,对很多自然现象不能解析,为此就出了<周易>学说

简单地说,

1易本是算命的,

2但到了周易,孔子基本上是从哲理方面解释易,虽然此解释同样也可适用于占卜,但周易列为经书,只因其包含全面的哲理

3周易不能作为占卜的书,因孔子只从哲理理解易,基本没有关于占卜的论述后世的占卜,是从易中的最基本定理重新创造的,基本与周易无联系

4哲理适用于任何人,但以周易用于占却不会有实践意义,

5占卜者依然把周易列为占经是因周易还没有把易的基本原理抛弃,而其他易经已失传了

《周易》是中华文明史上一部内涵精深、影响广泛、流传久远的典籍,有“群经之首”和“大道之源”之称。几千年来,《周易》以其外在的魅力(奇特的结构形式和抽象的符号显示),以及博大精深的内涵(千古永辉的义理和复杂神奇的运算机制),吸引着人们在各个领域对其进行研究和应用,形成了庞大的易学研究体系。

《周易》一书有《易经》和易传两部分所构成,从总体上看它是一部指导人们和利用自然规律及社会发展规律的哲学著作。其中,《易经》是我国古代先哲通过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长期观察,以及对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及其结果进行高度总结概括后而形成的。它集中反映了宇宙万事万物的现象和发展变化的饿规律。《易传》则是对《易经》进行解说,用来阐发义理的哲学典籍。

《周易》历经数千年之沧桑,已成为中华文化之根,《周易》的品格和精神深藏于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中。易道讲究阴阳相济、刚柔有应,提倡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在五千年文明史上,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久历众劫而不覆,多逢畏难而不倾,独能遇衰而复振,不断地发展壮大,根源一脉传至今,是与我们民族对易道精神的时代把握息息相关的。

《周易》是我国古代—部指导人们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哲学典藉,由《易经》和《易传》两部分构成。对其书名含义,历代有多种各有一定道理的解说,其中东汉易学家郑玄说:“《周易》者,言易道周普,无所不备”,是讲“日月之道普照周天。”

一、阴阳:《易传·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观念指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万物万象,在其内部同时存两种相反的属性,它们互相依存、互相为用,处个不断的变化之中;其运动是以彼此消长的形式进行的。并始终处于彼消此长,此进彼退的动态平衡状态之中。保持着事物的正常发展变化态势。阴阳观念是一种朴素的唯物思想和辩证法思想,《周易》的主旨,就在于指导我们在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关系上保持阴阳的动态平衡。

二、爻:在《易经》中,爻是组成卦的基本单位,其中“—”称作阳爻。“--’称作阴爻。

三、卦:由阳爻和阴爻按照一定规律分别组合,进而说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变化规律的排列符号,就叫做“卦”,卦是为特定目的《占筮》而组成的符号排列,是《易经》的基本组成单位。

四、八卦:八卦是“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个卦的统称:是由阳爻和阴爻按不同的组合规律.以三个爻为一组分别组成的八种符号排列,《易传·系辞·上》说:“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八个由三个爻组成的卦,也叫经卦或单卦。

五、六十四卦:由八个单卦以不同的次序两两重合、就产生了六十四卦,六十四卦分别由六个爻组成,也叫别卦或重卦,其中由八个单卦自身相重所成的六爻之卦,也叫做纯卦,其卦名同单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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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金水火沴土

梁天监五年十一月,京师地震,木金水火沴土也。《洪范五行传》曰:「臣下盛,将动而为害。」京房《易飞候》曰:「地动以冬十一月者,其邑饥亡。」时交州刺史李凯举兵反。明年,霜,岁俭人饥。

普通三年正月,建康地震。是时,义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

六年十二月,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冬动有音,以十二月者,其邑有行兵。」是时,帝令豫章王琮将兵北伐。

中大通五年正月,建康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以春动,岁不昌。」是岁,大水,百姓饥馑。

大同三年十一月,建康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震以十一月,邑有大丧及饥亡。」明年,霜为灾,百姓饥。

三年十月,建康地震。是岁,会稽山贼起。

七年二月,建康地震。是岁,交州人李贲举兵,逐刺史萧谘。

九年闰正月,地震。李贲自称皇帝,署置百官。

太清三年四月,建康地再震。时侯景自为大丞相、录尚书事,帝所须不给。是月,以忧愤崩。

陈永定二年五月,建康地震。时王琳立萧庄于郢州。

太建四年十一月,地震。陈宝应反闽中。

祯明元年正月,地震。施文庆、沈客卿专恣之应也。

东魏武定二年十一月,西河地陷而且燃。京房《易妖占》曰:「地自陷,其君亡。」祖釭曰:「火,阳精也;地者,阴主也。地燃,越阴之道,行阳之政,臣下擅恣,终以自害。」时后齐神武作宰,而侯景专擅河南。后二岁,神武果崩,景遂作乱,而自取败亡之应。

后齐河清二年,并州地震。和士开专恣之应。

后周建德二年,凉州地频震。城郭多坏,地裂出泉。京房《易妖占》曰:「地分裂,羌夷叛。」时吐谷浑频寇河西。

开皇十四年五月,京师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动以夏五月,人流亡。」是岁关中饥,帝令百姓就粮于关东。

仁寿二年四月,岐、雍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动以夏四月,五谷不熟,人大饥。」

三年,梁州就谷山崩。《洪范五行传》曰:「崩散落,背叛不事上之类也。」梁州为汉地。明年,汉王谅举兵反。

大业七年,砥柱山崩,壅河,逆流数十里。刘向《洪范五行传》曰:「山者,君之象;水者,阴之表,人之类也。天戒若曰,君人拥威重,将崩坏,百姓不得其所。」时帝兴辽东之师,百姓不堪其役,四海怨叛。帝不能悟,卒以灭亡。

《洪范五行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瞀,厥罚常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则有龙蛇之孽,则有马祸。」

○云阴

开皇二十年十月,久阴不雨。刘向曰:「王者失中,臣下强盛而蔽君明,则云阴。」是时,独孤后遂与杨素阴谮太子勇,废为庶人。

○射妖

东魏武定四年,后齐神武作宰,亲率诸军,攻西魏于玉壁。其年十一月,帝不豫,班师。将士震惧,皆曰:「韦孝宽以定功弩射杀丞相。」西魏下令国中曰:「劲弩一发,凶身自殒。」神武闻而恶之,其疾暴增,近射妖也。《洪范五行传》曰:「射者,兵戎祸乱之象,气逆天则祸乱将起。」神武行,殿中将军曹魏祖谏曰:「王以死气逆生气,为客不利,主人则可。」帝不从,顿军五旬,频战沮衄。又听孤虚之言,于城北断汾水,起土山。其处天险千余尺,功竟不就,死者七万。气逆天之咎也。其年帝崩。明年,王思政扰河南。

武平,后主自并州还邺,至八公岭,夜与左右歌而行。有一人忽发狂,意后主以为狐媚,伏草中弯弓而射之。伤数人,几中后主。后主执而斩之。其人不自觉也。狐而能媚,兽之妖妄也。时帝不恤国政,专与内人阉竖酣歌为乐。或衣褴缕衣,行乞为娱。此妖妄之象。人又射之,兵戎祸乱之应也。未几而国灭。

○龙蛇之孽

梁天监二年,北梁州潭中有龙斗,濆雾数里。龙蛇之孽。《洪范五行传》曰:「龙,兽之难害者也。天之类,君之象。天气害,君道伤,则龙亦害。斗者兵革之象也。」京房《易飞候》曰:「众心不安,厥妖龙斗。」是时帝初即位,而有陈伯之、刘季连之乱,国内危惧。

普通五年六月,龙斗于曲阿王陂,因西行,至建陵城,所经之处,树木皆折开数十丈。与天监二年同占。经建陵而树木折者,国有兵革之祸,园陵残毁之象。时帝专以讲论为务,不崇耕战,将轻而卒惰。君道既伤,故有龙孽之应。帝殊不悟。至太清元年,黎州水中又有龙斗。波浪涌起,云雾四合,而见白龙南走,黑龙随之。其年,侯景以兵来降,帝纳之而无备,国人皆惧。俄而难作,帝以忧崩。

大同十年夏,有龙夜因雷而堕延陵人家井中,明旦视之,大如驴。将以戟刺之,俄见庭中及室中各有大蛇,如数百斛船,家人奔走。《洪范五行传》曰:「龙,阳类,贵象也。上则在天,下则在地,不当见庶人邑里室家。井中,幽深之象也,诸侯且有幽执之祸,皇不建之咎也。」后侯景反,果幽杀简文于酒库,宗室王侯皆幽死。

陈太建十一年正月,龙见南兖州池中,与梁大同十年同占。未几,后主嗣位,骄*荒怠,动不得中。其后竟以国亡,身被幽执。

东魏武定元年,有大蛇见武牢城。是时,北豫州刺史高仲密妻李氏,慧而艳。世子澄悦之,仲密内不自安,遂以武牢叛,阴引西魏,大战于河阳。神武为西兵所窘,仅而获免,死者数千。

后齐天保九年,有龙长七八丈,见齐州大堂。占同大同十年。时常山、长广二王权重,帝不思抑损。明年帝崩,太子殷嗣立。常山王演果废帝为济南王,幽而害之。

河清元年,龙见济州浴堂中。占同天保九年。先是平秦王归彦受昭帝遗诏,立太子百年为嗣。而归彦遂立长广王湛,是为武成帝。而废百年为乐陵王,竟以幽死。

天统四年,贵乡人伐枯木,得一黄龙,折脚,死于孔中,齐称木德。龙,君象。木枯龙死,不祥之甚。其年武成崩。

武平三年,龙见邯郸井中,其气五色属天。又见汲郡佛寺涸井中。占同河清元年。后主竟降周,后被诛。

武平七年,并州招远楼下,有赤蛇与黑蛇斗,数日,赤蛇死。赤,齐尚色;黑,周尚色。斗而死,灭亡之象也。后主任用邪佞,与周师连兵于晋州之下。委军于孽臣高阿那肱,竟启敌人,皇不建之咎也。后主遂为周师所虏。

琅邪王俨坏北宫中白马浮图,石赵时澄公所建。见白蛇长数丈,回旋失所在。时俨专诛,失中之咎也。见变不知戒,以及于难。

后周建德五年,黑龙坠于亳州而死。龙,君之象。黑,周所尚色。坠而死,不祥之甚。时皇太子不才,帝每以为虑,直臣王轨、宇文孝伯等骤请废立,帝不能用。后二岁,帝崩,太子立,虐杀齐王及孝伯等,因而国亡。

仁寿四年,龙见代州总管府井中。其龙或变为铁马甲士弯弓上射之象。变为铁马,近马祸也。弯弓上射,又近射妖,诸侯将有兵革之变,以致幽囚也。是时汉王谅潜谋逆乱,故变兵戒之。谅不悟,遂兴兵反,事败,废为庶人,幽囚数年而死。

○马祸

侯景僭尊号于江南,每将战,其所乘白马,长鸣蹀足者辄胜,垂头者辄不利。西州之役,马卧不起,景拜请,且棰之,竟不动。近马祸也。《洪范五行传》曰:「马者兵象。将有寇戎之事,故马为怪。」景因此大败。

陈太建五年,衡州马生角。《洪范五行传》曰:「马生角,兵之象,败亡之表也。」是时宣帝遣吴明彻出师吕梁,与周师拒。连兵数岁,众军覆没,明彻竟为周师所虏。

天保中,广宗有马,两耳间生角,如羊尾。京房《易传》曰:「天子亲伐,则马生角。」四年,契丹犯塞,文宣帝亲御六军以击之。

大业四年,太原厩马死者太半,帝怒,遣使案问。主者曰:「每夜厩中马无故自惊,因而致死。」帝令巫者视之。巫者知帝将有辽东之役,因希旨言曰:「先帝令杨素、史万岁取之,将鬼兵以伐辽东也。」帝大悦,因释主者。《洪范五行传》曰:「逆天气,故马多死。」是时,帝每岁巡幸,北事长城,西通且末,国内虚耗,天戒若曰,除厩马,无事巡幸。帝不悟,遂至乱。

十一年,河南、扶风三郡,并有马生角,长数寸。与天保初同占。是时,帝频岁亲征高丽。

义宁元年,帝在江都宫,龙厩马无故而死,旬日,死至数百匹。与大业四年同占。

  成帝咸和四年十月,柴桑庐山西北崖崩。十二月,刘胤为郭默所杀。

 穆帝永和七年九月,峻平、崇阳二陵崩。十二年十一月,遣散骑常侍车灌修峻平陵,开埏道,崩压,杀数十人。

 升平五年二月,南掖门马足陷地,得钟一,有文四字。

 哀帝隆和元年四月丁丑,浩亹山崩,张天锡亡征也。

 安帝义熙八年三月壬寅,山阴地陷,方四丈,有声如雷。十年五月戊寅,西明门地穿,涌水出,毁门扇及限,此水沴土也。十一年五月,霍山崩,出铜钟六枚。十三年七月,汉中成固县水涯有声若雷,既而岸崩,出铜钟十有二枚。

 惠帝元康九年六月夜,暴雷雨,贾谧斋屋柱陷入地,压谧床帐,此木沴土,土失其性,不能载也。明年,谧诛焉。

 光熙元年五月,范阳国地燃,可以爨,此火沴土也。是时,礼乐征伐自诸候出。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皇之不极,是谓不建。皇,君;极,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云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乱,故其罚恒阴,一曰:“上失中,则下强盛而蔽君明也。”《易》曰:“亢龙有悔,贵而亡位,高而亡民,贤人在下位而亡辅。”如此,则君有南面之尊,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极弱也。盛阳动进轻疾。礼,春而大射,以顺阳气。上微弱则下奋惊动,故有射妖。《易》曰:“云从龙。”又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阴气动,故有龙蛇之孽。于《易》,《乾》为君,为马。任用而强力,君气毁,故有马祸。一曰,马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君乱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诛,则有篡杀之祸,故有下人伐上之痾。凡君道伤者,病天气。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乱行,星辰逆行”者,为若下不敢沴天,犹《春秋》曰“王师败绩于贸戎”,不言败之者,以自败为文,尊尊之意也。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于上之痾。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痾云。

 恒阴

 吴孙亮太平三年,自八月沈阴不雨,四十余日。是时,将诛孙綝,谋泄。九月戊午,綝以兵围宫,废亮为会稽王,此恒阴之罚也。

 吴孙皓宝鼎元年十二月,太史奏久阴不雨,将有阴谋。孙皓惊惧。时陆凯等谋因其谒庙废之。及出,留平领兵前驱,凯先语平,平不许,是以不果。皓既肆虐,群下多怀异图,终至降亡

 射妖

 蜀车骑将军邓芝征涪陵,见玄猨缘山,手射中之。猨拔其箭,卷木叶塞其创。芝曰:“嘻!吾违物之性,其将死矣!”俄而卒,此射妖也。一曰,猨母抱子,芝射中之,子为拔箭,取木叶塞创。芝叹息,投弩水中,自知当死。

 恭帝为琅邪王,好奇戏,尝闲一马于门内,令人射之,欲观几箭死,左右有谏者曰:“马,国姓也。今射之,不祥。”于是乃止,而马已被十许箭矣。此盖射妖也。俄而禅位于宋焉。

 龙蛇之孽

 魏明帝青龙元年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凡瑞兴非时,则为妖孽,况困于井,非嘉祥矣。魏以改年,非也。干宝曰:“自明帝,终魏世,青龙、黄龙见者,皆其主兴废之应也。魏土运,青木色,而不胜于金。黄得位,青失位之象也。青能多见者,君德国运内相克伐也。故高贵乡公卒败于兵。”案刘向说,龙贵象而困井中,诸侯将有幽执之祸也。魏世,龙莫不在井,此居上者逼制之应。高贵乡公著《潜龙诗》,即此旨也。

 高贵乡公正元元年十月戊戌,黄龙见于邺井中。

 甘露元年正月辛丑,青龙见轵县井中。六月乙丑,青龙见元城县界井中。二年二月,青龙见温县井中。三年,黄龙、青龙俱见顿丘、冠军、阳夏县界井中。四年正月,黄龙二见宁陵县界井中。

 元帝景元元年十二月甲申,黄龙见华阴县井中。三年二月,龙见轵县井中。

 吴孙皓天册中,龙乳于长沙人家,啖鸡雏。京房《易妖》曰:“龙乳人家,王者为庶人。”其后皓降晋。

 武帝咸宁二年六月丙午,白龙二见于九原井中。

 太康五年正月癸卯,二龙见武库井中。帝观之,有喜色。百僚将贺,刘毅独表曰:“昔龙漦夏庭,祸发周室。龙见郑门,子产不贺。”帝答曰:“朕德政未修,未有以应受嘉祥。”遂不贺也。孙盛曰:“龙,水物也,何与于人!子产言之当矣。但非其所处,实为妖灾。夫龙以飞翔显见为瑞,今则潜伏幽处,非休祥也。”汉惠帝二年,两龙见兰陵井中,本志以为其后赵王幽死之象。武库者,帝王威御之器所宝藏也,屋宇邃密,非龙所处。是后七年,籓王相害,二十八年,果有二胡僭窃神器,二逆皆字曰龙,此之表异,为有证矣。

 愍帝建兴二年十一月,枹罕羌妓产一龙子,色似锦,文常就母乳,遥见神光,少得就视。此亦皇之不建,于是帝竟沦没。

 吕纂末,龙出东厢井中,到其殿前蟠卧,比旦失之。俄又有黑龙升其宫门。纂咸以为美瑞。或曰:“龙者阴类,出入有时,今而屡见,必有下人谋上之变。”后纂果为吕超所杀。

 武帝咸宁中,司徒府有二大蛇,长十许丈,居听事平上而人不知,但数年怪府中数失小儿及猪犬之属。后有一蛇夜出,被刃伤不能去,乃觉之,发徒攻击,移时乃死。夫司徒,五教之府;此皇极不建,故蛇孽见之。汉灵帝时,蛇见御座,杨赐云为帝溺于色之应也。魏代宫人猥多,晋又过之,燕游是湎,此其孽也。《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也。

 惠帝元康五年三月癸巳,临淄有大蛇,长十余丈,负二小蛇入城北门,迳从市入汉城阳景王祠中,不见。天戒若曰,昔汉景王有定倾之功,而不厉节忠慎,以至失职夺功之辱。今齐王冏不寤,虽建兴复之功,而骄陵取祸,此其征也。

 明帝太宁初,武昌有大蛇,常居故神祠空树中,每出头从人受食。京房《易妖》曰:“蛇见于邑,不出三年有大兵,国有大忧。”寻有王敦之逆。

 马祸

 武帝太熙元年,辽东有马生角,在两耳下,长三寸。案刘向说曰,“此兵象也”。及帝晏驾之后,王室毒于兵祸,是其应也。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角。”《吕氏春秋》曰:“人君失道,马有生角。”及惠帝践阼,昏愚失道,又亲征伐成都,是其应也。

 惠帝元康八年十二月,皇太子将释奠,太傅赵王伦骖乘,至南城门,马止,力士推之不能动。伦入轺车,乃进。此马祸也。天戒若曰,伦不知义方,终为乱逆,非傅导行礼之人也。

 九年十一月戊寅,忽有牡骝马惊奔至廷尉讯堂,悲鸣而死。天戒若曰,愍怀冤死之象也。见廷尉讯堂,其天意乎!

 怀帝永嘉六年二月,神马鸣南城门。

 愍帝建兴二年九月,蒲子县马生人。京房《易传》曰:“上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是时,帝室衰微,不绝如线,胡狄交侵,兵戈日逼,寻而帝亦沦陷,故此妖见也。

 元帝太兴二年,丹阳郡吏濮阳演马生驹,两头,自项前别,生而死。司马彪说曰:“此政在私门,二头之象也。”其后王敦陵上。

 成帝咸康八年五月甲戌,有马色赤如血,自宣阳门直走入于殿前,盘旋走出,寻逐,莫知所在。己卯,帝不豫。六月,崩。此马祸,又赤祥也。是年,张重华在凉州,将诛其西河相张祚,厩马数十匹,同时悉无后尾也。

 安帝隆安四年十月,梁州有马生角,刺史郭铨送示桓玄。案刘向说曰,马不当生角,犹玄不当举兵向上也。玄不寤,以至夷灭。

 石季龙在邺,有一马尾有烧状,入其中阳门,出显阳门,东宫皆不得入,走向东北,俄尔不见。术者佛图澄叹曰:“灾其及矣!”逾年季龙死,其国遂灭。

 人痾

 魏文帝黄初初,清河宋士宗母化为鳖,入水。

 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丘奚农女死复生。时又有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数日而有气,数月而不能言,郭太后爱养之。又,太原人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问其本事,不知也,视其墓木,可三十岁。案京房《易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宣帝起之象也。汉平帝、献帝并有此异,占以为王莽、曹操之征。

 孙休永安四年,安吴民陈焦死七日复生,穿冢出。干宝曰:“此与汉宣帝同事,乌程侯皓承废故之家,得位之祥也。”

 孙皓宝鼎元年,丹阳宣骞母年八十,因浴化为鼋,兄弟闭户卫之。掘堂上作大坎,实水其中,鼋入坎游戏,一二日恒延颈外望。伺户小开,便轮转自跃,入于远潭,遂不复还。与汉灵帝时黄氏母同事,吴亡之象也。

 魏元帝咸熙二年八月,襄武县言有大人见,长三丈余,迹长三尺二寸,发白,著黄巾黄单衣,柱杖呼王始语曰:“今当太平。”晋寻代魏。

 武帝泰始五年,元城人年七十生角。殆赵王伦篡乱之象也。

 咸宁二年十二月,琅邪人颜畿病死,棺敛已久,家人咸梦畿谓己曰;“我当复生,可急开棺。”遂出之,渐能饮食屈伸视瞻,不能行语,二年复死。京房《易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厥妖人死复生。”其后刘元海、石勒僭逆,遂亡晋室,下为上之应也。

 惠帝元康中,安丰有女子周世宁,年八岁,渐化为男,至十七八而气性成。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此亦刘元海、石勒荡覆天下之妖也。

 永宁初,齐王冏唱义兵,诛除乱逆,乘舆反正。忽有妇人诣大司马门求寄产,门者诘之,妇曰;“我截脐便去耳。”是时,齐王冏匡复王室,天下归功,识者为其恶之,后果斩戮。

 永宁元年十二月甲子,有白头公入齐王冏大司马府,大呼曰:“有大兵起,不出甲子旬。”冏杀之。明年十二月戊辰,冏败,即甲子旬也。

 太安元年四月癸酉,有人自云龙门入殿前,北面再拜曰:“我当作中书监。”即收斩之。干宝以为“禁庭尊秘之处,今贱人径入而门卫不觉者,宫室将虚而下人逾上之妖也”。是后帝北迁邺,又迁长安,宫阙遂空焉。

 元康中,梁国女子许嫁,已受礼娉,寻而其夫戍长安,经年不归,女家更以适人。女不乐行,其父母逼强,不得已而去,寻得病亡。后其夫还,问其女所在,其家具说之。其夫迳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后婿闻知,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秘书郎王导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前夫。”朝廷从其议。

 惠帝世,杜锡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后十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始如瞑,有顷渐觉,问之,自谓再宿耳。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开冢更生,犹十五六也,嫁之有子。

 光熙元年,会稽谢真生子,头大而有发,两蹠反向上,有男女两体,生便作丈夫声,经一日死。此皇之不极,下人伐上之痾,于是诸王有僭乱之象也。

 惠帝之世,京洛有人兼男女体,亦能两用人道,而性尤*,此乱气所生。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相仿效,或至夫妇离绝,多生怨旷,故男女之气乱而妖形作也。

 怀帝永嘉元年,吴郡吴县万详婢生子,鸟头,两足马蹄,一手,无毛,尾**,大如枕。此亦人妖,乱之象也。

 五年五月,枹罕令严根妓产一龙,一女,一鹅。京房《易传》曰:“人生他物,非人所见者,皆为天下大兵。”是时,帝承惠皇之后,四海沸腾,寻而陷于平阳,为逆胡所害,此其征也。

 愍帝建兴四年,新蔡县吏任侨妻产二女,腹与心相合,自胸以上、脐以下各分,此盖天下未一之妖也。时内史吕会上言:“案《瑞应图》,异根同体谓之连理,异亩同颖谓之嘉禾。草木之异犹以为瑞,今二人同心,《易》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盖四海同心之瑞也。”时皆哂之。俄而四海分崩,帝亦沦没。

 元帝太兴初,有女子其阴在腹,当脐下,自中国来至江东,其性*而不产。又有女子阴在首,渡在扬州,性亦*。京房《易妖》曰;“人生子,阴在首,天下大乱;在腹,天下有事;在背,天下无后。”于时王敦据上流,将欲为乱,是其征。

 三年十二月,尚书驺谢平妻生女,堕地濞濞有声,须臾便死。鼻目皆在顶上,面处如项,口有齿,都连为一,胸如鳖,手足爪如鸟爪,皆下勾。此亦人生他物,非人所见者。后二年,有石头之败。

 明帝太宁二年七月,丹阳江宁侯纪妻死,经三日复生。

 成帝咸康五年四月,下邳民王和侨居暨阳,息女可年二十,自云上天来还,得征瑞印绶,当母天下。晋陵太守以为妖,收付狱。至十一月,有人持柘杖绛衣诣止车门,口列为圣人使求见天子。门侯受辞,辞称姓吕名赐,其言王和女可右足下有七星,星皆有毛,长七寸,天今命可为天下母。奏闻,即伏诛,并下晋陵诛可。

 康帝建元二年十月,卫将军营督过望所领兵陈渎女台有文在其足,曰“天下之母”,灸之愈明。京都喧哗,有司收系以闻。俄自建康县狱亡去。明年,帝崩,献后临朝,此其祥也。

 孝武帝宁康初,南郡州陵女唐氏渐化为丈夫。

 安帝义熙七年,无锡人赵未年八岁,一旦暴长八尺,髭须蔚然,三日而死。

 义熙中,东阳人莫氏生女不养,埋之数日,于土中啼,取养遂活。

 义熙末,吴豫章人有二阳道,重累生。

 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阳道无头,正平,本下作女人形体。

世间万物就像一台时刻运转的机器,不知道从何时开始运作,也没有人可以猜到什么时候可以停止。按照道家的说法,任何事物都有其发展规律,只有按照这个规律运作,才能达到所谓的阴阳调和。

这一点在民间俗语中也有所体现,虽然老百姓不知道其中的道理,但是却用最朴素的行为,去不断实践这个规律。

《道德经》中曾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说法。从表面意义上来理解,天地只是将世间万物当做贡品。

但如果深挖其内涵可以发现,天地在看待万事万物的时候,本着一个公平的心态,不会对谁特别好也不会对谁特别坏,一切都只是按照自然规律发展。

虽然生活在古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可能无法理解其中的道理和含义。但是在客观规律的影响之下,却用通俗易懂的俗语,将这个道理表现得淋漓尽致。

“鸡不过六,犬不过八”,就是其中比较经典的词语之一。

孔子曰:“老而不死是为贼”,虽然这句话的意思是年龄大了,如果依然死性不改或者说没有德行,那么这个人就连一个贼都不如。

“鸡不过六,犬不过八”,其实说的就是一种客观的自然规律,如果鸡和狗的生命超过限定,那么就是老祖宗所言“事出反常必有妖”。

第一、鸡不过六

如果按照客观规律来讲,农民家中饲养的小鸡,正常生命其实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流传于三国两晋之际的古籍《易妖》,就介绍了很多世间的妖异之象。

俗语“鸡不过六”,说的就是一只鸡的正常的寿命,不会超过6年。一旦超过这个限定的期限之后,就会被视为一种反常的现象,而“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果天下都是不合常理的现象,那么距离天下大乱的时间就不远了。

或者说在古人的迷信思想中,如果世间的万事万物不符合发展规律,那么就一定会有异象出现。

而这种反常的现象也是大灾难的预兆,《易妖》中曾记载“犬不八年、鸡无六载”之语,所表达的内涵就是,天有异象必将大乱。

第二、犬不过八

“犬不过八”是一句流传甚广的俗语,生活在古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养狗的习俗。因为养狗不仅可以看家护院,在外出打猎的时候也是好方法。

一般情况下狗的寿命都不会超过八年,因为民间有“人活一日,狗活七天”的说法。

年龄已达到八岁的小狗,相当于人类60-70岁左右。根据《易妖》中的理论推断,小狗一旦寿命超过八年就是异象,或者说是一种非常反常的现象。

正所谓“人老奸,马老滑,狗老妖”,“事出反常必有妖”用在此处非常合理。

虽然“鸡不过六,犬不过八”,只是古代人的一种迷信思想,或者说是《易妖》中的危言耸听,但是有关此类的俗语在民间比比皆是,而且生活在偏远地区的老百姓,对这种俗语也都深信不疑。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人相信了,但俗语却流传了下来。

第三、关于白犬的典故

其实,《易妖》中还记录了一个,关于“犬不过八”的故事。

在古代社会有一位财主,由于家产比较雄厚所以仆人众多。为了打发无聊的生活,这位富翁饲养了一条白犬。可以说富翁这条白犬每天都形影不离,无论是外出游玩还是在家中,这条白犬都与主人形影不离。

后来由于富翁身体每况愈下,最终在医治无效的前提下死亡。家里人为了表达沉痛的哀悼,将富翁的葬礼操办的十分风光。葬礼结束之后,富翁家中的白犬突然消失,由于大家都处于沉痛的情绪之中,所以根本没有人关心白犬的下落。

但是在一年之后,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有一天晚上已经去世的富翁,突然回到自己的家中。家里人都认为是死者诈尸了,但是他的言行举止都与富翁相差无几。所以根本没有人怀疑他的身份,直到在富翁做寿时多饮了几杯,这条白毛老狗才现原型。

富翁家人得知之后甚是害怕,但为了能够避免更大的危害,人们趁其不备将其乱刀砍死。事实上类似这样的传说比比皆是,尤其是在秦汉至两晋时期更多。笔者认为通过这个故事,想必大家已经了解了,“鸡不过六,犬不过八”的真正含义。

结 语

生活在古代社会中的老百姓,由于所掌握的文化知识较少,再加上根本无法解释很多自然现象,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妖魔鬼怪类的想象力。俗语“鸡不过六,犬不过八”,其实就是这种思想的延伸。

2018年10月17日,浙江嵊州天降不明物体,将当地一栋老民宅的屋顶生生砸穿,据称当时发出的巨响如同爆炸一般恐怖。目前专家尚在研究这一事件的原因,而在风水学上,对这样的奇闻是否有说法呢,就让开运化煞为你介绍。本文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娱乐,不作为科学依据。

天降不明物体预示着什么(以下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娱乐,不作为科学依据)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天降不明物体无疑是其中之一。国外研究者用“福特现象”来指代这类从天空降下生物、物体的奇怪现象。历史上国外曾有鱼、青蛙甚至金属等从天而降。

而在我国历史上,也有数次天降异物、甚至不明物体的记载:

“晋武帝泰始八年五月,蜀地雨白毛。是时益州刺史皇甫晏冒暑伐汶山胡,从事何旅固谏,不从。牙门张弘等因众之怨,诬晏谋逆,害之。京房《易传》曰:‘前乐后忧,厥妖天雨羽。’又曰:‘邪人进,贤人逃,天雨毛。’其《易妖》曰:‘天雨毛羽,贵人出走。’三占皆应也。”——《晋书·志》

“元统二年六月,彰德雨白毛,俗呼云‘老君髯’。民谣曰:‘天雨_,事不齐。’至元三年三月,彰德雨毛,如线而绿,俗呼云‘菩萨线’。民谣云:‘天雨线,民起怨,中原地,事必变。’”——《元史》

而在这些记载中,明显都认为天降异物,寓意不吉,将会出现不好的事。

梦见天降物体是吉是凶

梦见原本没有生命的物体,突然变成了有生命的东西。例如,梦见桌子变活了,跟你说话,或是椅子突然变成了羊。这样的梦,往往暗示你有远远没有开发的内在潜能。

梦见天与大地相合,吉兆,追求的事物均能得到。

妖:古人言事出反常必有妖,古代有一本占卜术叫《易妖占》列出了种种反常之事预兆。魔:古从石作磨。梁武帝改石为鬼。

鬼则是万物死后之魂所化的。

怪指的是天生就那样的,长得非常奇怪的,类似于基因突变,它们在中国一般都有自己独特的名字,如禺号、禺京等。

典籍

元·李好古《张生煮海》第一折:我家东人好傻也,安知他不是个妖魔鬼怪,便信着他跟将去了。

明·吴承恩《西游记》第三十七回:师父,我不是~,亦不是魍魉鬼怪了?

《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厥咎舒,厥罚恒燠,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裸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疴,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裸虫,刘歆传以为羽虫。

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灾。初,帝为平原王,纳河南虞氏为妃。及即位,不以为后,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是为悼皇后。后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为妻之罚也。魏明帝青龙元年六月,洛阳宫鞠室灾。二年四月,崇华殿灾,延于南阁。缮复之。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灾。帝问高堂隆:"此何咎也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唯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今宜罢散民役,务从节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营造。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不从。遂复崇华殿,改曰九龙。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多弃法度,疲民逞欲,以妾为妻之应也。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改作端门,又灾内殿。案《春秋》鲁雉门及两观灾,董仲舒以为天意欲使定公诛季氏,若曰去其高显而奢僣者也。汉武帝世,辽东高庙灾,其说又同。今此与二事颇类也。且门者,号令所出;殿者,听政之所。是时诸恪属秉政,而矜慢放肆;孙峻总禁旅,而险害终著。武昌,孙氏尊号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贵耍之首者。恪果丧众殄民,峻授政于綝,綝废亮也。或曰孙权毁彻武昌,以增太初宫,诸葛恪有迁都意,更起门殿,事非时宜,故见灾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吴孙亮太平元年二月朔,建业火。人火之也。是秋,孙綝始秉政,矫以亮诏杀吕据、滕胤。明年,又辄杀朱异。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

吴孙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门北楼灾。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多行无礼,而韦昭、盛冲终斥不用,兼遣察战等为使,惊扰州郡,致使交趾反乱。是其咎也。

吴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余家,死者七百人。案《春秋》,齐火,刘向以为桓公好内,听女口,妻妾数更之罚也。皓制令诡暴,荡弃法度,劳臣名士,诛斥甚众。后宫万余,女谒数行,其中隆宠佩皇后玺者又多矣。故有大火。

晋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灾西阁、楚王所止坊,及临商观窗。十年四月癸丑,崇贤殿灾。十月庚辰,含章鞠室、修成堂前庑、内坊东屋、辉章殿南阁火。时有上书者曰:"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天变屡见,窃为陛下忧之。"杨珧由是乞退。是时帝纳冯紞之间,废张华之功;听杨骏之谗,离卫瓘之宠。此逐功臣之罚也。明年,宫车晏驾。其后楚王承窃发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免。震灾其坊,又天意乎!

晋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张华疑有乱,先固守,然后救灾。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履,汉高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一时荡尽。是后愍怀见杀,杀太子之罚也。天戒若曰,夫设险击柝,所以固其国;储积戎器,所以戒不虞。今冢嗣将倾,社稷将泯,禁兵无所复施,皇旅又将谁卫!帝后不悟,终丧四海,是其应也。张华、阎纂皆曰,武库火而氐、羌反,太子见废,则四海可知矣。元康八年十一月,高原陵火。是时贾后凶恣,贾谧擅朝,恶积罪稔,宜见诛绝。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虽亲贵莫比,犹宜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原陵也。帝既眊弱,而张华又不纳裴頠、刘卞之谋,故后遂与谧诬杀太子也。干宝云:"高原陵火,太子废,其应也。汉武帝世,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与此占同。"

晋惠帝永康元年,帝纳皇后羊氏。后将入宫,衣中忽有火,众咸怪之。太安二年,后父玄之以成都之逼,忧死。永兴元年,成都遂废后,处之金墉城,而杀其叔父同之。是后还立,立而复废者四,又诏赐死,荀藩表全之。虽末还在位,然忧逼折辱,终古未闻。此孽火之应。晋惠帝永兴二年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延崇礼闼及阁道。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弃法律之应也。清河王覃入为晋嗣,不终于位,又杀太子之罚也。

晋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阳火,死者三千余人。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司雍二州牧,众四五万,攻略郡县,以为己邑。都督力屈,婴城自守,贼遂攻逼襄阳。此下陵上,阳失节,火灾出也。

晋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武昌火起,兴众救之。救于此而发于彼,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数日不绝。班固所谓滥炎妄起,虽兴师不能救之之谓也。干宝曰:"此臣而君行,亢阳失节之灾也。"晋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都大火。三月,饶安、东光、安陵三县火,烧七千余家,死者万五千人。

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时王敦威侮朝廷,多行无礼,内外臣下,咸怀怨毒。极阴生阳,故有火灾。与董仲舒说《春秋》陈火同事也。

晋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灾石虎太武殿及两厢、端门,光烂照天,金石皆尽,火月余乃灭。是年四月,石虎死矣。其后胡遂灭亡。

晋海西太和中,郗愔为会稽。六月,大旱灾,火烧数千家,延及山阴仓米数百万斛。炎烟蔽天,不可扑灭。

晋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京都风,火大起。是时桓温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践位,人怀忧恐。此与太宁火同事。晋孝武帝太元十年正月,立国子学。学生多顽嚚,因风放火,焚房百余间。是后考课不厉,赏黜无章,有育才之名,无收贤之实。《书》云:"知人则哲。"此不哲之罚先兆也。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贤堂灾。丙申,螽斯、则百堂及客馆、骠骑库皆灾。于时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罚,皆有象类。主相不悟,终至乱亡云。

晋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龙舟二乘灾。是水沴火也。晋安帝元兴元年八月庚子,尚书下舍曹火。元兴三年,卢循攻略广州,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是年十月壬戌夜,大火起。时民人避寇,盈满城内。隐之惧有应贼,但务严兵,不先救火,由是府舍焚烧荡尽,死者万余人,因遂散溃,悉为贼擒。殆与襄阳火同占也。

晋安帝义熙四年七月丁酉,尚书殿中吏部曹火。义熙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灾,吴界尤甚。火防甚峻,犹自不绝。王弘时为吴郡,白日在听事上,见天上有一赤物下,状如信幡,径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复大发。弘知天为之灾,不罪火主。

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子,京邑大火。元嘉七年十二月乙亥,京邑火,延烧太社北墙。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壬午,京邑大火,风雷甚壮。

后废帝元徽三年正月己巳,京邑大火。元徽三年三月戊辰,京邑大火,烧二岸数千家。

恒燠:

庶征之恒燠,刘向、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杀草应之。京房《易传》又曰:"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

吴孙亮建兴元年九月,桃李华。孙权世,政烦赋重,民雕于役。是时诸葛恪始辅政,息校官,原逋责,除关梁,崇宽厚。此舒缓之应也。一说桃李寒华为草妖,或属华孽。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桃李华。自高贵弑死之后,晋文王深树恩德,事崇优缓,此其应也。

晋穆帝永和九年十二月,桃李华。是时简文辅政,事多弛略,舒缓之应也。

宋顺帝升明元年十月,于潜桃、李、柰结实。

草妖:

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帝在洛阳,将起建始殿,伐濯龙祠树而血出;又掘徙梨,根伤亦血出。帝恶之,遂寝疾,是月崩。盖草妖,又赤祥也。是岁,魏文帝黄初元年也。

吴孙亮五凤元年六月,交趾稗草化为稻。昔三苗将亡,五谷变种。此草妖也。其后亮废。

蜀刘禅景耀五年,宫中大树无故自折。谯周忧之,无所与之言,乃书柱曰:"众而大,其之会,具而授,若何复。"言曹者众也;魏者大也。众而大,天下其当会也;具而授,如何复有立者乎。蜀果亡,如周言。此草妖也。

吴孙皓天玺元年,吴郡临平湖自汉末秽塞,是时一夕忽开除无草。长老相传,此湖塞,天下乱;此湖开,天下平。吴寻亡,而九服为一。吴孙皓天纪三年八月,建业有鬼目菜生工黄狗家,依缘枣树,长丈余,茎广四寸,厚三分。又有荬菜生工吴平家,高四尺,如枇杷形,上圆径一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案图,名鬼目作芝草,荬菜作平虑。遂以狗为侍芝郎,平为平虑郎,皆银印青绶。干宝曰:"明年晋平吴,王浚止船,正得平渚,姓名显然,指事之征也。黄狗者,吴以土运承汉,故初有黄龙之瑞,及其季年,而有鬼目之妖,托黄狗之家,黄称不改,而贵贱大殊。天道精微之应也。"

晋惠帝元康二年春,巴西郡界竹生花,紫色,结实如麦,外皮青,中赤白,味甘。元康九年六月庚子,有桑生东宫西厢,日长尺余;甲辰,枯死。此与殷太戊同妖。太子不能悟,故至废戮也。班固称"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将暴居大臣之位,危亡国家,象朝将为墟也"。是后孙秀、张林寻用事,遂至大乱。

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丁巳,立皇孙臧为皇太孙。五月甲子,就东宫。桑又生于西厢。明年,赵伦篡位,鸩杀臧。此与愍怀同妖也。永康元年四月,壮武国有桑化为柏。是月,张华遇害。

晋孝怀帝永嘉三年冬,项县桑树有声如解材,民谓之桑林哭。案刘向说,桑者丧也,又为哭声,不祥之甚。是时京师虚弱,胡寇交逼,司马越无卫上国之心。四年冬,委而南出,至五年春,薨于此城。石勒邀其众,围而射之,王公以下至庶人,死者十余万人,又剖越棺焚其尸。是败也,中原无所请命,洛京寻没。桑哭之应也。

永嘉六年五月,无锡县有四株茱萸树,相樛而生,状若连理。先是,郭景纯筮延陵偃鼠,遇《临》之《益》,曰:"后当复有妖树生,若瑞而非,辛螫之木也。傥有此,东南数百里必有作逆者。"其后徐馥作乱。此草妖也,郭以为木不曲直。永嘉六年七月,豫章郡有樟树久枯,是月忽更荣茂,与昌邑枯社复生同占。怀帝不终其祚,元帝由支族兴之应也。

晋明帝太宁元年九月,会稽剡县木生如人面。是后王敦称兵作逆,祸败无成。汉哀、灵之世,并有此妖,而人貌备具,故其祸亦大。今此但人面而已,故其变亦轻。

晋成帝咸和六年五月癸亥,曲阿有柳树倒地六载,是月忽复起生。咸和九年五月甲戌,吴雄家有死榆树,是日因风雨起生。与汉上林断柳起生同象。初,康帝为吴王,于时虽改封琅邪,而犹食吴郡为邑。是帝越正体飨国之象也。曲阿先亦吴地,象见吴邑雄舍,又天意也。

晋哀帝兴宁三年五月癸卯,庐陵西昌县修明家有死栗树,是日忽起生。时孝武年四岁,而简文居蕃,四海宅心。及得位垂统,则祚隆孝武。识者窃曰,西昌修明之祥,帝讳实应之矣。是与汉宣帝颇同象也。

晋海西太和元年,凉州杨树生松。天戒若曰,松不改柯易叶,杨者柔脆之木,此永久之业,将集危亡之地。是后张天锡降氐。

晋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建宁同乐县枯木断折,忽然自立相属。京房《易传》曰:"弃正作*,厥妖木断自属。妃后有专,木仆反立。"是时治道方僻,多失其正。其后张夫人专宠,及帝崩,兆庶归咎张氏焉。

晋安帝元兴三年,荆、江二界生竹实如麦。晋安帝义熙二年九月,扬州营扬武将军营士陈盖家有苦荬菜,茎高四尺六寸,广三尺二寸。此殆与吴终同象也。义熙中,宫城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草妖也。蒺藜有刺,不可践而行,生宫墙及驰道,天戒若曰,人君拱默不能听政,虽居宸极,犹若空宫;虽有御道,未尝驰骋,皆生蒺藜若空废也。义熙八年,太社生薰树于坛侧。薰于文尚黑,宋水德将王之符也。

羽虫之孽:

魏文帝黄初四年五月,有鹈鹕鸟集灵芝池。案刘向说,此羽虫之孽,又青祥也。诏曰:"此诗人所谓污泽者也。《曹诗》刺恭公远君子,近小人。今岂有贤智之士,处于下位,否则斯鸟胡为而至哉其博举天下俊德茂才,独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于是杨彪、管宁之徒,咸见荐举。此谓睹妖知惧者也。虽然不能优容亮直,而多溺偏私矣。京房《易传》曰:"辟退有德,厥妖水鸟集于国井。"黄初末,宫中有〈燕鸟〉生鹰,口爪俱赤。此与商纣、宋隐同象。

景初元年,又有〈燕鸟〉生钜彀于卫国涓桃里李盖家,形若鹰,吻似燕。案刘向说,此羽虫之孽,又赤眚也。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异,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其后晋宣王起,遂有魏室。

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秃鹙鸟集邺宫文昌殿后池。明年,魏武王薨。

魏文帝黄初三年,又集雒阳芳林园池。七年,又集。其夏,文帝崩。景初末,又集芳林园池。前世再至,辄有大丧,帝恶之。其年,明帝崩。

蜀刘禅建兴九年十月,江阳至江州有鸟从江南飞渡江北,不能达,堕水死者以千余。是时诸葛亮连年动众,志吞中夏,而终死渭南,所图不遂。又诸将分争,颇丧徒旅。鸟北飞不能达,堕水死者,皆有其象也。亮竟不能过渭,又其应乎!此与汉、楚国乌斗堕泗水粗类矣。

魏明帝青龙三年,戴頠巢钜鹿人张臶家。臶博学有高节,不应袁绍、高干之命,魏太祖辟亦不至,优游嘉遁,门徒数百,太守王肃雅敬焉。时年百余岁,谓门人曰:"戴頠阳鸟,而巢于门阴,此凶祥也。"乃援琴歌咏,作诗一首,旬日而卒。按占,羽虫之孽也。魏明帝景初元年,陵霄阁始构,有鹊巢其上。鹊体白黑杂色。此羽虫之孽,又白黑祥也。帝以问高堂隆,对曰:"《诗》云:'惟鹊有巢,惟鸠居之。'今兴起宫室,而鹊来巢,此宫室未成,身不得居之之象。天意若曰,宫室未成,将有它姓制御之,不可不深虑。"于是帝改容动色。

吴孙权赤乌十二年四月,有两乌衔鹊堕东馆。权使领丞相朱据燎鹊以祭。案刘歆说,此羽虫之孽,又黑祥也。视不明,听不聪之罚也。是时权意溢德衰,信谗好杀,二子将危,将相俱殆。睹妖不悟,加之以燎,昧道之甚者也。明年,太子和废,鲁王霸赐死,朱据左迁,陆议忧卒,是其应也。东馆,典教之府;鹊堕东馆,又天意乎!

吴孙权太元二年正月,封前太子和为南阳王,遣之长沙。有鹊巢其帆樯。和故宫僚闻之,皆忧惨,以为樯末倾危,非久安之象。是后果不得其死。

吴孙亮建兴二年十一月,大鸟五见于春申。吴人以为凤凰,明年,改元为五凤。汉桓帝时,有五色大鸟。司马彪云:"政治衰缺,无以致凤,乃羽虫孽耳。"孙亮未有德政,孙峻骄暴方甚,此与桓帝同事也。案《瑞应图》,大鸟似凤而为孽者非一,疑皆是也。吴孙皓建衡三年,西苑言凤凰集,以之改元。义同于亮。

晋武帝泰始四年八月,翟雉飞上阊阖门。赵伦既篡,洛阳得异鸟,莫能名。伦使人持出,周旋城邑匝以问人。积日,宫西有小儿见之,逆自言曰:"服留鸟翳。"持者即还白伦。伦使更求小儿。至,又见之,将入宫,密笼鸟,闭儿户中。明日视,悉不见。此羽虫之孽,又妖之甚者也。

赵伦篡位,有鹑入太极殿,雉集东堂。按太极、东堂,皆朝享听政之所。而鹑、雉同日集之者,天意若曰,不当居此位也。《诗》云"鹊之疆疆,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其此之谓乎!昔殷宗感雉雊,惧而修德;伦睹二物,曾不知戒,故至灭亡也。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二月,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有鹅出,苍色者飞翔冲天,白者止焉。此羽虫之孽,又黑白祥也。董养曰:"步广,周之狄泉,盟会地也。白者金色,苍为胡象,其可尽言乎。"是后刘渊、石勒相继擅华,怀、愍二帝沦灭非所。晋孝怀帝世,周玘家有鹅在笼中,而头断笼外。玘亡后家诛。

晋明帝太宁三年八月庚戌,有鸟二,苍黑色,翼广一丈四尺。其一集司徒府,射而杀之;其一集市北家人舍,亦获焉。此羽虫之孽,又黑祥也。闰月戊子,帝崩。后有苏峻、祖约之乱。

晋成帝咸和二年正月,有五鸥鸟集殿庭。此又白祥也。是时庾亮苟违众谋,将召苏峻,有言不从之咎,故白祥先见也。三年二月,峻果作乱,宫室焚毁,化为污莱,其应也。晋成帝咸康八年七月,白鹭集殿屋。是时康帝始即位,此不永之祥也。后涉再期而帝崩。刘向曰:"野鸟入处,宫室将空。"张瓘在凉州正朝,放隹雀诸鸟,出手便死;左右放者悉飞去。

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正月,鹊巢太极东头鸱尾,又巢国子学堂西头。十八年,东宫始成。十九年正月,鹊又巢其西门。此殆与魏景初同占。学堂,风教所聚;西门,金行之祥也。

晋安帝义熙三年,龙骧将军朱猗戍寿阳。婢炊饭,忽有群乌集灶,竞来啄啖,婢驱逐不去。有猎狗咋杀乌鹊,余者因共啄狗即死,又啖其肉,唯余骨存。五年六月,猗死。

宋武帝永初三年,临轩拜徐羡之为司空,百僚陪位,有二野鹳集太极鸱尾鸣呼。

少帝景平二年春,鹳巢太庙西鸱尾,驱去复还。

文帝元嘉二年春,有江鸥鸟数百,集太极殿前小阶内。明年,诛徐羡之等。

羊祸: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司徒王导厩,羊生无后足。此羊祸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胜任也。"明年,苏峻入京都,导与成帝俱幽石头,仅乃免身。是其应也。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永平郡献三角羊。羊祸也。

赤眚赤祥:

公孙渊时,襄平北市生肉,长围各数尺,有头目口喙,无手足,而动摇。此赤眚也。占曰:"有形不成,有体无声,其国灭亡。"渊寻为魏所诛。

吴戍将邓嘉杀猪祠神,治毕县之,忽见一人头往食肉。嘉引弓射中之,咋咋作声,绕屋三日。近赤祥也。后人白嘉谋北叛,阖门被诛。京房《易妖》曰:"山见葆,江于邑,邑有兵,状如人头赤色。"吴诸葛恪将见诛,盥洗水血臭;侍者授衣,衣亦臭。此近赤祥也。

晋武帝太康七年十一月,河阴有赤雪二顷。此赤祥也。后涉四载而帝崩,王宫遂乱。

晋惠帝元康五年三月,吕县有流血,东西百余步。此赤祥也。元康末,穷凶极乱,僵尸流血之应也。干宝以为后八载而封云乱徐州,杀伤数万人,是其应也。晋惠帝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夫政刑舒缓,则有常燠赤祥之妖。此岁正月,送愍怀太子幽于许宫。天戒若曰,不宜缓恣奸人,将使太子冤死。惠帝愚眊不悟,是月愍怀遂毙。于是王室衅成,祸流天下。淖齿杀齐闵王日,天雨血沾衣,天以告也,此之谓乎京房《易传》曰:"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咎天雨血,兹谓不亲,民有怨心,不出三年,无其宗人。"又曰:"佞人禄,功臣戮,天雨血。"

晋愍帝建兴四年十二月丙寅,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此赤祥也。是时后将军褚裒镇广陵,丞相扬声北伐,伯以督运稽留及役使臧罪,依征军法戮之。其息诉称:"伯督运事讫,无所稽乏,受赇役使,罪不及死。兵家之势,先声后实,实是屯戍,非为征军。自四年以来,运漕稽停,皆不以军兴法论。"僚佐莫之理。及有此变,司直弹劾众官,元帝又无所问。于是频旱三年。干宝以为冤气之应也。郭景纯曰:"血者水类,同属于《坎》,《坎》为法家。水平润下,不宜逆流。此政有咎失之征也。"

《宋书》南朝梁·沈约

古人常说的“鸡不过六,犬不过八”的意思是:鸡的正常寿命是能活六年,而狗的寿命是能活八年。这是古时候,人们根据绝大多数的鸡和狗以往可以活的寿命,总结出来的大约数据。而且,因为科技不发达,人们的认知面也比较狭窄。所以很多时候,当谁家的鸡活过了六年或者狗活过了八年依然健在,就会被认为这鸡或狗有特殊的灵性,笼罩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自然界的世间万物,都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大部分的生命时长都有一个大约的范围。但是,我们也会发现,规律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渐在发生改变的。这是因为人类智慧发展的力量,可以解决很多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从而不断提高了生活的品质和生存的环境,让我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

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会发现“鸡不过六,犬不过八”这句俗语,慢慢就已经不符合鸡和狗的寿命之说了。这是因为生活环境的改变、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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